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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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工伤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伤处理流程,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保障员工与企业的利益,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二条.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第三条.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工伤事故预防: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伤事故检讨会议,监督稽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佩带情况.

发生工伤事故时:负责工伤事故报案、认定、理赔整个处理流程。

3.2.工程部: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员工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购买工伤所需药品,如:创可贴、药用酒精、药棉、红药水等;负责及时购买生产所需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

3.4.所有员工:需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观念,了解工作的安全隐患处; 生产部操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清楚熟悉所操作机器的危险处;上班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开小差,确保个人安全.

3.5.电工:严格按照机器保养计划对机器进行保养,定期对机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报人力资源经理审阅.

第四条.内容:

4.1.工伤发生时处理流程:

4.1.1.一般轻微能够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处理的工伤,由伤者到部门办公室领取医药物品处理,较为严重需急救的工伤由事故部门立即送往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4.1.2.发生工伤事故后项目所在地进行处理流程,由事故部门于当日24小时内将<工伤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出勤统计及工伤报案,未在24小时内提出<工伤报告>,按公司行政奖惩规定执行.所有的<工伤报告>须由总经理签字审核。

4.1.3.员工医疗终结后,须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单据(以工伤定点医院所开出的票据发准)交于人力资源部.住院治疗的员工要有医院出据的<入院通知单>及<出院证明>。

4.2.工伤保险申报、认定、理赔流程:

4.2.1.工伤申报:

4.2.1.1工伤申报时间:必须在事故发生起一个月内申请.

4.2.1.2.工伤申报所提供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员工病历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工卡复印件、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公章、医疗发票原件。

4.2.1.3.<工伤认定申请表>中的受伤简述依据<工伤报告>详细填写完整,由安全主任签名,并让伤者本人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字加按指印;然后由法人代表签名同意工伤申报。结案时带上本人及报案时所需资料,医疗发票需原件即可结案。(处理工伤需带上工伤本人及其真实有效身份证)

4.2.1.4.工伤申报时不须带伤者本人,报案结案一起时必须带上

伤者本人.

4.2.2.工伤认定:

4.2.2.1.在报案后两个月内,须工伤鉴定的到社保站开据<工伤鉴定通知单>,依通知单指定医院及指定时间做工伤鉴定.

4.2.2.2.工伤鉴定后凭<领取鉴定结果通知单>于通知单指定时间到鉴定中心领取鉴定结果。

4.2.3.工伤理赔:

4.2.3.1.工伤理赔时带齐工伤报案及认定时所有资料,并带上伤者本人,达到评级程度的人员须附带伤者一寸彩照及伤残部位四寸彩照.

4.2.3.2.对于伤残程度达到评级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理赔标准进行理赔.未达到伤残程度的由社保单位将医疗费用直接转账入公司银行账号.

4.2.3.3.理赔时需带上公司银行帐号及伤者本人银行账号.

4.2.3.1.特别注意:对于CT检查费及其它非工伤所必须的住院医疗费用,必须先报社保中心审批方可进行,急诊需五个工作日后到社保中心补办申请,无审批申请的,社保站不予受理.

4.3.工伤假计算:

4.3.1.一天以下的工伤假只须填写<请假单>注明工伤,经部门主管审批即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工伤假必须附有部门的<工伤报告>且经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工伤假须由总经理核准.未按此程序进行的,概以事假论处.

4.3.2.在医疗终结后休养期间工伤假,伤者须到部门报到,由部

门负责人安排力所能及且不影响病情的工作.

4.4.工伤事故各部门人员责任:

4.4.1. 人力资源部:按培训计划严格监督培训执行,由监督不到位(非生产提出延期培训申请)造成培训达成率低于99%而发生工伤事故的,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记警告一次.

4.4.2. 人力资源部:已提出劳保用品申购,最长购买期为两个工作日,超过两个工作日(非其它意外因素须得到总经理批准)未购买到劳保用品而造成员工工伤的,当事采购员记警告一次.

4.4.3.工程部:当月安全知识培训达成率低于98%记警告一次,当月部门工伤事故(费用超过500元,工伤假期3天以上)3起以上(含)记小过一次.

4.4.4.事故当事人:因工作责任心不够,违法操作机器等违纪现象造成工伤事故发生的,事故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监督执行。

工伤报告

备注:1、此报告由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于24小时内提出并详细描述事故发生情况,部门做原因分析,部门主管做纠正预防措施。事故发生人因伤势不能填写或外出治疗的,由部门经理提出。

2、对于已做纠正预防措施再次发生同类工伤事故的(非其它意外

因素),相关负责人依<行政奖惩规定>处理。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完整)

1.总则 1.1目的 为实现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运营,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管理机制,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原则,对于员工工伤采取积极处理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门店处理员工工伤(含未参保的员工及外包人员)所有相关事宜的管理工作,并为相关处理人员提供管理依据。 1.3权责属性 本制度规定员工工伤实际处理的权责单位为综合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并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监督执行,在执行本制度时各中心部门、各门店应予以积极配合执行。 工伤认定原则 1.工伤认定的对象必须是我公司持有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被录用的员工,聘用期间使用假身份证受伤和不在合同期内的员工,不在认定范围内; 2.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工作场所内,第一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员工受上级领导指派或公司派遣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公司安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及非工作职责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法规的情形所受到的伤害,不在处理范围内,但维护公司利益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除外;5.职业病目录条款中涵盖公司经营活动的职业病;

6.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等交通事故伤害的,员工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鉴定书; 7.其他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场所内受伤情形,公司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先行处理,如:车辆送至治疗、垫付医药费等,但是否按工伤情况处理,也需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上报综合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审批。 8.员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饮酒、吸毒、自杀或自残的情况不在工伤处理范围内。 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不对员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做出处理; 2.在处理员工工伤的过程起始至结案,相关的所有医学治疗记录、资料、照片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保管,且不得复印; 3.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原件,应在第一时间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保管;4.处理员工工伤原则上应遵循“专人始接受,处理至结案”的原则,相关政策、信息等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一人传递给受伤员工,相关费用的申请、报销、结案亦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专人完成; 5.在处理员工受伤的第一现场时,如发现员工有喝过酒的情况,本着积极处理、负责任的原则,可先行送医院治疗,具体处理的负责人在治疗过程中可与医院协商给员工做酒精测试,留下相关测试结果; 6.员工本人提出需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应符合在受伤痊愈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生活自理存在困难的情况,必须上报请示综合管理中心总监或副总,方可执行,原则上公司不主动申请;

07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预防工伤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处理流程 (一)申请工伤认定 1.凡我公司员工,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 导报请公司直管领导,勘察现场,填写现场勘查记录。伤员第一时间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2.24小时内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72小时内向县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报送《工伤事故报告》,30日内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事故伤害报告表》。公司留档备案。 3.工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确诊、坚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1年内到县局申报。提供: A.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伤害报告。 B.公司用工证明或者用工合同。 C.协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复印件、销户证明。 D.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人以上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E.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伤残坚定 公司、工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在《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停

工留薪期满15日内可申请伤残坚定,提供: A.劳动能力坚定申请书 B.《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C.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D.最近的协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 E.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检查等资料。 F.其他材料 (三)进行赔偿 手续办理完毕,将所有材料交公司备案,财务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赔偿。 二、争议处理 1公司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向法院上诉。 2公司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定工伤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可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三、其他特殊事项,协商处理 附工伤类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企业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1)

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公司员工。 三、定义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员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职责 1、各部门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已发生生产过程中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的治疗、定性和申报;办理员工工伤待遇,工伤停工留薪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 五、工伤治疗及申报程序 1、工伤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如果员工受伤严重,情况不明的及时拨打110叫救护车送往医院;并通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接到通知

施工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事业部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项目部,下同)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项目部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项目部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事业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事业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事业部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事业部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

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现特制定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规章发生的意外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 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行政管理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 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事故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主管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

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主管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工伤报案备案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申报内容: 按《员工工伤事故备案表》申报。 4、受理部门: 部门主管将《员工工伤事故备案表》如实填写并报与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并在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部门主管在调查事故详细经过中,可再次根据事件经过清楚记录报行政管理部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行政管理部初审,总经理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处理。 五、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行政管理 部并报告总经理,行政管理部根据伤者情况处理: (1)轻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 (2)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 (3)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及相关应急人员,到现场调查拍照、取证。 2、若发生重大事故的,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快报告总经理和行政管理 部,在24小时内由行政管理部会同部门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六、安全事故的分析: 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填写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 七、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如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以下个人原因造成的,待工伤员工医疗终结 后,公司依据工伤事故对公司的损失程度和影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包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标准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实施生产事故监控,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事故的预防、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报告、事故信息管理、工伤的上报认定等。 第四条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4)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第五条事故管理职责 安全部为安全生产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管理及生产事故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七条事故报告程序 1、凡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根据《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和上级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特修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属各部门、班组、科室、班组。 本规定所称工伤管理,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内、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生伤害事故的管理工作。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职责 3.1 、公司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 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部长,主任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3.2 、综合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 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 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3.3 、各部门、班组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 3 日内将

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告交于安生生产领导小组3(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特别情况应在 10 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3.4 、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班组、科室、班组写出 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安委会办公室审查,主要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3.5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劳保检查员或带班班长在当班到综 合部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上报,经领导签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报公司办公室部长签字、财务部签字,主管安全的副总批准。 3.6 、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 小时内到安委会办公室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罚事故部门当班带班班长、部门主管各50 元。 3.6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当班值 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3.7 、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公司鉴定后复工的,复工后 不再办理工伤票,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单提办公室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杭州欧文斯挤塑泡沫有限公司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本规定所称工伤管理,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内、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生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工作。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安全监督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 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全生产办(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特别情况

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安全生产办审查,总经理批准,否则不准上报。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组长在当班到安全生产办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领导签字、安全生产办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报公司安全生产办签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到安全监督部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各500元。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全生产办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由鉴定委员会报名单提交安全生产办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伤鉴定,对鉴定确诊休息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不具休息的工伤应及时安排复工。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工伤经鉴定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班进行岗前培训后,经有关领导评定后复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补办工伤的,必须是6个月以内发生的工伤,超过6个月,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必须履行调查证等手续,有调度登记、事故追查分析记录、调查报告、医院病志必须经过科学仪器诊断的部位,然后提交安全监督部,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补办工伤部位者,必须是在30天之内发生的工伤,如超过30天,一律不予补办,

医院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工伤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副总经理担任,企管处、安全处、环保处、保卫处、公司办公室及其它各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安全处与企管处具体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协调处理、费用报销、争议处理等事宜。 二、工伤处理程序 (一)工伤申报 1、员工在厂内发生工伤,经本单位安全员核实准确后,立即上报安全处和企管处,经安全处登记确认并送往县医院治疗。安全处负责向区工伤保险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单位安全员负责申报工伤的相关材料并报企管处备案。 2、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或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员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处和企管处,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报告,本单位负责出具当月考勤表,由所在单位安全员组织申报相关材料交安全处并报企管处备案。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认定工伤的,由安全处负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组织申报工伤相关材料,报企管处。 4、由企管处负责组织好所有申报材料,报请丰南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 1、厂内工伤或因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7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工伤事故报告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工伤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厂内工亡申请工亡认定,需在1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工亡事故报告表,工亡员工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医学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申请人与工亡员工的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 3、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15日内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事故报告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交-警现场调查证明,本人当月考勤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具责任认定书的,需交-警大队另出证明)。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53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实施。]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位和物件等,对无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6在双休日发生事故的,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值班人员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并组织进行抢救和现场保护。

某有限公司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某有限公司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47-13 某有限公司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办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3.2公司综合办负责公司各类型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

3.3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副董事长负责批准。 4工作内容 4.1社会保险险种分类及购买条件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医疗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失业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工伤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生育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其他保险: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4.2社会保险的办理和报销 4.2.1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公司综合办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是一篇好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杭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0%。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建设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某建设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降低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成员企业、项目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成员企业、项目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安全科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项目部工伤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工伤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伤处理流程,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保障员工与企业的利益,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二条.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第三条.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工伤事故预防: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伤事故检讨会议,监督稽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佩带情况. 发生工伤事故时:负责工伤事故报案、认定、理赔整个处理流程。 3.2.工程部: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员工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购买工伤所需药品,如:创可贴、药用酒精、药棉、红药水等;负责及时购买生产所需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 3.4.所有员工:需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观念,了解工作的安全隐患处; 生产部操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清楚熟悉所操作机器的危险处;上班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开小差,确保个人安全. 3.5.电工:严格按照机器保养计划对机器进行保养,定期对机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报人力资源经理审阅. 第四条.内容:

4.1.工伤发生时处理流程: 4.1.1.一般轻微能够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处理的工伤,由伤者到部门办公室领取医药物品处理,较为严重需急救的工伤由事故部门立即送往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4.1.2.发生工伤事故后项目所在地进行处理流程,由事故部门于当日24小时内将<工伤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出勤统计及工伤报案,未在24小时内提出<工伤报告>,按公司行政奖惩规定执行.所有的<工伤报告>须由总经理签字审核。 4.1.3.员工医疗终结后,须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单据(以工伤定点医院所开出的票据发准)交于人力资源部.住院治疗的员工要有医院出据的<入院通知单>及<出院证明>。 4.2.工伤保险申报、认定、理赔流程: 4.2.1.工伤申报: 4.2.1.1工伤申报时间:必须在事故发生起一个月内申请. 4.2.1.2.工伤申报所提供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员工病历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工卡复印件、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公章、医疗发票原件。 4.2.1.3.<工伤认定申请表>中的受伤简述依据<工伤报告>详细填写完整,由安全主任签名,并让伤者本人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字加按指印;然后由法人代表签名同意工伤申报。结案时带上本人及报案时所需资料,医疗发票需原件即可结案。(处理工伤需带上工伤本人及其真实有效身份证) 4.2.1.4.工伤申报时不须带伤者本人,报案结案一起时必须带上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QG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GD 14.02-03 环保与职安管理标准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2006-05-29发布2006-05-29实 施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工伤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各部门。 3职责 3.1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调查,并按规定提交调查报告;负责工伤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的善后工作、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3.2机动部是公司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必要时重新组织调查及监督实施;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协助工伤员工的伤残鉴定及工伤索赔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3.3企业安全部负责由火灾、爆炸事故及治安事件等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4机动车队负责由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5总裁办负责由食物中毒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6基建办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7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时为公司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为工伤员工办理工伤相关手续。 4定义 4.1记录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三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且估计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4.2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歇工在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上且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上者,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通常是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一节,脚指轧断二只以下;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钾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轻微骨折,轻微脑振荡,轻度灼伤、烫伤。 4.3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事故,一般能引起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范围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4.4死亡:是指因工遭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认真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在职职工。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2.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4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2011〕255号)

2.5《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6《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3部门职责 3.1事故当事人或安全员及时按要求报告事故; 3.2生产部负责事故情况的核实工作,并向生产主管安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工亡或重大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地方安全管理行政部门报告; 3.3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情况 4管理要求 4.1综合办公室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的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2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科报告或公司领导报告。生产部负责受伤员工抢救协调工作,同时与当地县医院联系进行救治工作。

公司内部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工伤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3.职责 3.1用人部门和安全质检部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并按规定提交调查报告;并负责工伤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的善后工作、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按时为公司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按规定为工伤员工办理工伤相关手续。 3.3行政管理部负责由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4基建部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导致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定义 4.1记录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三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且估计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4.2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歇工在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上且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上者,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4.3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

亡的事故,一般能引起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4.4死亡:是指因工遭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4.5责任性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4.6非责任性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的事故。 4.7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4.8“四不放过”原则: 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ⅱ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ⅲ事故责任人和周围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ⅳ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工伤管理程序 5.1办理投保 5.1.1 新员工入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 5.1.2 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到保险部门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 5.1.3每月30日前,人力资源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 5.2事故处理 5.2.1现场处理 ⅰ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向直接主管或值班领导报告。 ⅱ直接主管或值班领导必须在十分钟内到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ⅲ事故申报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06)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以下简称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凡是本公司在职职工,均须遵守本规定。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工伤保险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司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1.2总经理负责负责审批每月工伤保险金上缴计划、职工因工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待遇审批; 1.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组织受伤员工的抢救及事故的分析、总结、处理工作; 1.4公司会计负责每月工伤保险上缴金额的核对、审批、及工伤员工相关费用、待遇核对和审批。 2.发生工伤事故部门的职责: 2.1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 2.2救治费用的先期垫付; 2.3负责提供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3.生产技术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处理、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4.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4.1制定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4.2负责工伤保险金按时足额上缴; 4.3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确定工伤补偿;

负责工伤保险相关手续办理; 4.4与有关医院和医疗机构订立医疗合同,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工作; 4.5进行工伤保险统计、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资料台帐建立; 4.6配合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4.7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5.财务处职责: 负责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赔付等相关费用的准时支付与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工伤保险管理 1.公司为所有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新进员工在办理完相关入厂手续,进行初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工段及岗位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 2.当自工伤事故发生时起,行政人事处二十四小时内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并于十日内提出书面工伤事故报告,由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3.劳动鉴定及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劳动保险机构规定执行。 4.工伤职工在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5.工伤职工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和对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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