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XX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XX省县级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确保预案的效果。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4.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组建一支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立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队伍和林区群众扑救队伍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4.5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各类防火机具的维护、检修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及责任区域详见附件1、2)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设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2.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属地指挥的基础上,按护林联防机制开展扑救工作;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接受上一级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挥。

武警消防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

3.1预警

3.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2预警的发布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气象局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全区公众发布。

必要时,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区的单位、个人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预警变化,加强林区的巡护、火情遥感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警示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群众扑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区的单位、个人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开展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整顿,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做好物资调拔准备;森林消防队伍、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靠前听令。

3.2火灾动态监测

利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卫星林火监测中心、西南卫星林火监测中心、省气象局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象及监测报告,通过人员巡护、地面瞭望、森林防火联防信息员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林火监测网络。

3.3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重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和高火险天气预警;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危火险区域或重点火场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水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3.4信息报送和处理

3.4.1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日报、月报时限和程序,报送同级政府应急办和上级主管部门。

3.4.2立即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12119)。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警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报告,同时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应急处置指挥长,再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副区长)报告,再报告市林业局,严禁越级报、多头报、冒报、迟报、漏报、瞒报。

对在30分钟时间内扑灭的森林火灾,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林地、林木及其他财产损失情况、起火原因等,并在24小时内再书面报告。对正在燃烧的火情,区农业农村局要立即安排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应战状态,起火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要立即安排应急处置分队队员快速赶赴现场科学控制扑灭林火,同时火场要确定专人每隔10-20分钟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火情组织扑救情况。

发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火灾信息:

①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②威协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火险单位成片林区的森林火灾;

⑤XX和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⑥行政区划交界地的森林火灾;

⑦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⑧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扑灭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区指挥机构指挥;初判发生较大、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区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市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级、省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4.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群众扑救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协调组织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

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

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设施安全。

4.2.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在重点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

4.2.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确定无火、无烟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响应级别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全区应对工作设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四个响应等级。

4.3.1Ⅰ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和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及需要省和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并报请省和国家支援,在省和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4.3.2Ⅱ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及发生在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市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下,在报省应急指挥部支援的同时,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组织指挥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4.3.3Ⅲ级响应

火场持续6小时后火灾仍未得到控制,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下,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或跨乡镇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区级应急指挥部要在1-3小时内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

领导靠前指挥,拟定扑救方案,组织指挥火灾各项扑救工作的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市应急指挥部派工作人员赴火场前线指导;1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请求市应急指挥部派督导工作组对前线工作进行指导。

4.3.4Ⅳ级响应

火场持续1小时后,火灾仍未得到控制,或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和重伤5人以下,或受害森林面积在0.5公顷以上、1公顷以下,或跨乡镇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乡镇要在1-2小时内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当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拟定扑救方案,组织指挥救灾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指挥部立即派工作人员赴火场前线指导。3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乡镇应请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区应急管理局派督导工作组对前线工作进行指导。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5.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

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上报结案报告。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和军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行政、司法部门依法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林区、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区气象部门负责发布天气形势分析数据、火场实况图片图象、火情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

6.2后备力量保障

6.2.1加强各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装备半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

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2.2林业经营单位应根据森林防火任务需要,组织职工实行封闭或半封闭巡山护林。国有林场扑火力量不少于30人。区国有林管理所的全体职工常年进行专门巡山护林,一旦发生火情全员投入扑救,并呼救临近村组群众扑火队参战。

6.2.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建30人的扑火应急队和应急分队,防火期间由各乡镇应急处置指挥部直接管理调度。

6.2.4每个村根据资源及地域情况组建2-3支青壮年群众扑火队(每队人员不少于20人),每个社组建一个10-20人的青壮年群众扑火小组。在防火期群众扑火队由乡镇应急处置指挥部直接管理调度,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村、组干部均要立即组织调遣力量扑灭。

6.2.5当地驻军、人民警察、武警消防官兵、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把森林防火纳入抢险救灾的任务内容进行部署和训练,积极援助本级行政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一旦火灾发生经请示上级同意后,服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火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2.6气象部门负责准确及时向本级防火指挥部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资料,为预防和扑救火灾提供决策依据。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3.1各级要立足扑大火、打恶仗的充分准备,保证扑火物资和扑火工具满足火场需要。

6.3.2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应急处置指挥部必须确定一部报警电话,并公布于众。各级应急管理处置指挥部成员的通讯工具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做到畅通无阻,及时传递信息和山火情况。

6.3.3区农业农村局的车辆在防火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由办公室统一调动。

6.3.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半专业扑火队的扑火工具、通信器材、车辆、防火用品,以本单位装备为主,每个单位至少准备满足100人以上扑火使用的各类工具。必须具备的工具有:电话1部、手提指挥喇叭2个、手电筒20把、砍刀50把,灭火铲20把,斧、锯各20把,背负式风力灭火机10台,背负式灭火水枪20只,灭火器20俱,其它扑打工具50个。国有林场和有条件的乡镇购置一定数量水泵、风力灭火机、油锯、灭火弹、灭火剂等现代扑灭工具及物品。村、组群众扑救队伍一般扑火器材自行装备。

6.3.5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储备移动电台2部、指挥帐篷3个、照明灯30盏、打火铲50把、2号扑火工具100把、砍刀50把、水桶20个、防火服100套、防火头盔100个、防火手套100双、灭火弹15枚、对讲机4部、喊话器10个、油锯10台、风力灭火机10台、汽油水泵2台、消防水

带1000米,指挥车、防火运兵、运水车各1辆,重点乡村林场应储备相应物资和工具。

6.4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5技术保障

各级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6.6培训演练

6.6.1各级应急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驻军和民兵应急分队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6.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

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同级政府应急办备案。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 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 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 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_1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x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 xx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处置工作。 (四)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监察局、县民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工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应急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和指挥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有关部门报告森林火灾事态变化情况,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4.根据需要,向州人民政府和州林业局、驻瓮武警部队及外县(市)请求支援和帮助。 5.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森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掌握全县森林火情动态,接收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分析森林火灾情况,研判森林火灾发展趋势,向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执行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决定。 3.按照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示,召集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沸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依据 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安县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㈡、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一、火情特点 我镇现有森林面积7万余亩,主要分布在全镇十个行政村。 1、林与林之间连接紧密,林下易燃物堆积较多,冬春季节气候干燥,人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难以彻底控制。 2、地震后,采伐指标增多。造成采伐迹地面积增大,个别群众防火意识不强,生产生活用火知识贫乏,侥幸进行生活用火,容易造成森林火灾。 3、林区坡陡、路远,山火发生后得不到及时扑救,很

难迅速控制,容易酿成森林火灾。 4、林区内林种搭配不合理,针叶林面积增大并且成林,加之造林大户森林防火意识不强没有划小块种植防火隔离林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5、上山采药、上坟、逛庙宇的人员增多,烧香、烧纸、搭棚子炕药可能造成火警,一旦发生不利于扑救。 二、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森林状况,我镇森林火灾扑救原则如下: 1、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发生火警要立即扑灭,同时按火势大小进行及时上报。 2、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和外地支援为辅。加强自救火灾知识的学习,利用好本村组的扑火应急分队。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温度低、风小、火势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蔓延,并彻底消除余火,防止复燃。 4、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服从安排,严明纪律,行动有序。指挥人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布置力量,不能错误的乱指挥。 5、严禁老人、儿童、妇女上山救火,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5修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2015修订)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5]94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31 【实施日期】2015.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275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受害森林面积100-500公顷的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县级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1.5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火险期、火险区划定(2) 1.6灾害分级(2) 2.组织体系及职责(3)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 2.2扑火前线指挥部(7)

2.3专家组(8) 3.预警和信息报告(8) 3.1预警(8) 3.2信息报告(9) 4.应急响应(10) 4.1分级响应(10) 4.2响应措施(11) 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12) 5.后期处置(16) 5.1火灾评估(16) 5.2工作总结(16) 5.3奖励与责任追究(16)

6.应急保障(16) 6.1队伍保障(16) 6.2物资储备保障(17) 6.3资金保障(17) 6.4技术保障(18) 6.5通信与信息保障(18) 7.附则(18) 7.1预案管理与更新(18) 7.2预案解释(18) 7.3预案实施时间(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扑救工作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则。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稿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郯护指字[2010] 5 号 郯城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任务 2.1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2.2 县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的职责

2.3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 预防与应急准备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测和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人工影响天气 3.5 火情报告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6 医疗救护 4.7 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4.8 火案查处

4.9 信息发布 4.10 应急期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灾民处置及灾后重建 5.3 工作总结 5.4 表彰奖励和追究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2 消防后备力量保障 6.3 消防物资储备保障 6.4 经费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负责 7.1 预案管理

7.3 预案生效时间 8 附录 8.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8.2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县区、国有林场名单 8.3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名单 8.4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图 8.5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鹰潭经济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白露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办 2010年11月28 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扑救能力,有效、快速、科学、安全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鹰潭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在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应急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森林火灾分级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森林火灾分为四级,分别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发生森林火警时,火灾事发村(居)应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扑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开发区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灾情,在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xx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内容

【xx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内容某政〔20XX〕14号 ___《某某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___ 各村、镇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某某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凤阳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XX年1月20日某某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力争将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机构,职责任务 1、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同时设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火灾扑救组、医疗求助组和财务管理组。

2、职责任务指挥部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火灾情况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执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工作的各项决策;负责防火值班工作,值班电话:*********;负责处理防火工作的日常工作。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灾扑救组下达指令;掌握火情动态,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指挥组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宣传报道组由镇文化站站长负责。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的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模板】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 1.总则 1.1 修订目的 1.2 修订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 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 1.4.3 分工合作的原则 1.4.4 立足防范的原则 1.5 灾害分级 1.5.1 一般森林火灾 1.5.2 较大森林火灾 1.5.3 重大森林火灾 1.5.4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市、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4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5 联防组织 - 1 -

2.5.1 **市内联防组织 2.5.2 粤、桂省(区)区域联防组织 2.6 设立应急现场工作组 3.预防预警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2.3 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 火灾动态监测 4.2 火情信息报告 4.2.1 发现突发森林火灾 4.2.2 发生森林火灾 4.2.3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4.2.4 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 4.3 分级响应 4.3.1 IV 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响应启动 4.5 森林火灾扑救 - 2 -

4.6 转移安置人员 4.7 救治善后 4.8 保护重要目标 4.9 维护社会治安 4.10 火案侦查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 5.4 迹地恢复 5.5奖励与责任追究 5.5.1 奖励 5.5.2 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航空护林支援 6.5 运输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医疗卫生保障 - 3 -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共合集】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共合集】 (篇一) 为切实抓好“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迎战高火险天气的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年10月1日至8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警报。 2、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各村挂村领导干部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镇防火办和县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面停止炼山、烧除疫木等特殊用火的审批和实施,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2、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所有护林员要到岗到位,进行巡查;

镇、村两级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各村应急分队加强督促检查。 3、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监护人员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4、镇、村应适时派出人员和宣传车深入林区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微信、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5、镇林业部门、镇森林公安机关和镇政府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制定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更新和补充扑火物质,确保扑火需要,各村专项预案应及时报镇防火办备案。 2、各村书记、主任和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国庆期间各村书记、主任和护林员必须保持一人带班值守,并确保24小时开机。 3、镇半专业队和村应急小分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4、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必须安排1名值班人员。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17:0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值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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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

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

(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详见附表5。 2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 设区的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受害面积100~500公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设区的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100~500公顷),由相关设区的市级指挥部分别指挥,指挥部予以协调;受害面积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指挥有序,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扑救有力的扑火机制,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阶段性森林防火工作,总结森林防火工作。并做好火场植被恢复工作。 督查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对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查处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火场秩序维护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维护火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 后勤保障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加强森林防火器材管理与调配,对抢险队伍的生活提供保障,确保进入火场的交通畅通。 火场救护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对扑火队员和在火灾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抢救。 二、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安排2名专职防火员,防火期内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训练。 三、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事故单位(或第一发现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村委会、镇应急指挥部(电话:)。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问清和记录火灾地点、火灾情况、前往路线、值班情况,并随时报告相关领导。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镇要迅速召集防火队伍,责任领导及灭火队伍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梯队人员立即结集赶往火场扑火,镇扑火应急分队召集本组人员,携带好扑火工具前往扑救。 2、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第一梯队指挥的灾情报告要求增援后,第二梯队人员立即出发,扑火工具和交通工具由各村自行解决,各村义务扑火队必须在40分钟之内赶到火场,并向镇指挥部报到。 3、需要继续增援时,由现场总指挥向集团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向集团森林防火办申请增援,组织力量增援扑救。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XX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XX省县级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确保预案的效果。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4.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组建一支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立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队伍和林区群众扑救队伍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4.5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各类防火机具的维护、检修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机制,保护保亭珍贵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编制依据 为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和公共设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4.2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

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高危火险区 高危火险区是指发生林火后,林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急进地表火和树冠火,具备形成特别重大森林火灾自然条件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是森林分布集中连片的高海拔山地和大面积人工林,亦可能是大草塘沟较多的低山丘陵),林内外可燃物载量大,周围阻隔系统比较薄弱,又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深山区,扑火队伍短时间内达到和控制火场条件有限,首次扑救成功率较低,火场面积极易超过1平方公里以上,受害森林面积极易达到100公顷以上。 高保护价值森林 根据《海南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判定的高保护价值森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如:天然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海防林、母树林等。 重要设施目标 重要设施目标是指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油库、加油站、弹药库、军事设施、液化气站、易燃化学品仓库、供变电站、油气管线等地面设施。 2 组织指挥体系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深入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消灭”的总方针,预防森林火险,有序救援,切实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紧邻植被茂密、森林覆盖率较高的村、(乡)镇、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改。 2.2《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1月19日修订。 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年5月9日 2.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第79次会议,2006年1月8日 3 术语和定义 3.1森林火灾 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

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援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3.2应急救援预案 指的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4 职责 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需要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和工作组。 4.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 组长:总指挥 组员:各村、乡(镇)、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救援的负责人、消防队领导。 4.1.1领导组职责 4.1.1.1负责全面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森林防灭火工作。 4.1.1.2负责按照分级响应制度,统筹全乡(镇)、县、市(区)救援力量,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1.1.3负责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调拨等工作的落实。 4.1.1.4负责及时掌握火情变化做出灵活处置及判断,并对灭火方案做出部署与调整。 4.1.1.5负责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通报救援情况及请示支援。 4.1.1.6负责对各乡、镇、县、市区等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国国家应急预案+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

索引号:000014349/2012-00136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12年12月25日 标题: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塔河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林火扑救,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塔河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不包括镇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局领导下,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本预案涉及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塔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1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陈铁塔河县(局)长 副总指挥:张广海塔河县副县长 指挥:梁佰安塔河县人大主任 魏云华塔河县政协主席 李沛鸿大兴安岭驻塔河县资源监督办主任 吴鹏超塔河航空护林站站长 周方中塔河县委副书记 石景岩塔河县(局)常务副县(局)长 夏岩塔河县宣传部长 苏长财塔河县组织部长 冯宝利塔河县政法委书记 田树斌塔河县武装部政委 周永权塔河县常委副县长 高波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宫文芳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胡艳丽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关金红塔河县副县长 郭春宣塔河县副县长 王峰塔河县副县长 张忠祥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雷宪奇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王雪峰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杨忠江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吴景荣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张树华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李树文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张庆杰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刘淑艳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新)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X 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避免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地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相关部门应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

速应急反应。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在全面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基础上,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成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总指挥长,县农林科技局局长任责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应急办、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森林公安分局、县国营林业总场、地电X分公司、电信X分公司、移动X分公司、联通X 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设在县农林科技局,由农林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林防火值班室电话: X-2515911)。 (二)指挥机构职责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及本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

垫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垫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垫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垫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编制 — 1 — 二??八年四月 — 2 — 前言 本预案对我县森林火警火灾应急管理和处置进行了规范,明 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应对森林火警火灾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应急指挥、 应急抢险、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本预案包括总则、组 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后期 处置、保障措施、培训演练、附则、附录等9个方面的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 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森林火警火灾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保 护我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确保生态安全。 — 3 — 目录 1总则 (7) 1.1编制目的 (7) 1.2编制依据 (7) 1.3适用范围 (7)

1.4工作原则 (7) 1.5火情报告 (8) 1.6预案启动 (9) 1.7森林防火现状................................................9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0) 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10) 2.2职责任务 (12) 2.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赴火场工作组 (13) 2.4乡镇、国有林单位扑火指挥机构 (13) 2.5县级相关部门应急辅助机构..............................14 3预警监测机制 (15) 3.1预警分类 (15) 3.2预防监测......................................................18 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8) 4.1分级响应 (18) 4.2扑火指挥 (19) — 4 — 4.3扑火原则 (20) 4.4信息报送和处置 (21) 4.5应急通信 (21) 4.6扑火安全 (21) 4.7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21) 4.8医疗救护 (21) 4.9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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