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编制原则

现状

适用范围

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体系框架

预测和预警

信息监测

火情报告

预警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基本响应程序

应急终止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社会救济

火案查处

工作总结

信息发布

表彰奖励和惩处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救装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

治安保障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经费保障

社会动员保障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技术储备与保障

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众宣传教育

培训

演练

附则

预案管理

预案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处置较大森林火灾工作程序

佛山市南海区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

总则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编制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区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实施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各镇(街道)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现状

我区现有林地面积亩,主要分布于西樵、狮山、丹灶、大沥、里水,余下的桂城、九江山林面积较少。区政府于年划定并公布的重点火险区亩,其中西樵镇的西樵山亩(国家

级森林公园)、西岸亩(旅游景点);丹灶镇的仙湖旅游度假区亩;狮山镇的南国桃园亩;里水镇的展旗岗亩,以及文头岭、象岗山、美景水库一带亩;桂城的虫雷岗山亩。

全区林分结构不合理,纯针叶林所占面积较大,由于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和林木采伐活动减少,林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海区的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的森林火灾;或经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授权,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发生在镇(街道)范围内,受害森林面积在公顷以下,无人员伤亡的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组织处理。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扑救:属于跨区、跨镇(街道)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人以上死亡或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全区突发事件的最高领导机构,区应急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

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林防火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农林渔业局(农业)(联系电话:)。

组织体系框架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和扑火工作。

()总指挥:由区分管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武装部、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等单位领导担任。

()成员单位: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武装部、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区委宣传部、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司法局、消防大队、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科技)、财政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管局(卫生)、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气象局、西樵镇人民政府。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和扑火工作。

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

()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执行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

会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组织火灾起因调查;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区武装部: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组织指导各镇(街道)武装部加强民兵应急分队、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和扑火技能培训;协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导民兵应急分队、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火灾;必要时,及时协调、组织驻区军警部队参加山火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组织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技能。

()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协同做好森林防火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

()区消防大队:负责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负责协调发生地政

府及主管部门,就近调集扑火所需的资源,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保障供应。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负责森林防火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协调无线电抗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资金,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卫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火场,并做好伤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负责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区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条件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森林火灾发生时,提供距火灾现场最近的气象监测点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西樵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协同做好森林消防专业队的培训、管理工作,并做好全区森林火灾扑火的增援准备工作。

镇(街道)扑火前线指挥部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各镇(街道)要迅速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由经过培训上岗的、具有实战经验的林业部门领导指挥扑救,镇(街道)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好组织调度工作。前线指挥部要快速、清晰掌握火情,分析火势,

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并组织扑火人员快速、安全实施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预测和预警

信息监测

区森林防火办利用省、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区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条件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距火灾现场最近的气象监测点的天气实况、未来的天气预报,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火情报告

发生森林火灾后,一般(Ⅳ级)的,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小时内向区森林防火办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内容包括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由区森林防火办主任审签后,第一时间报区应急办(值班电话:);较大以上的森林火灾,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分钟内向区森林防火办上报火场综合情况,由区森林防火办主任审签后,分别第一时间报区应急办(值班电话:)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详见附件)。

预警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个等级,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发布

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按规定发布我区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预警响应

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区、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区、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和检查,严格管制野外用火;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加强值班调度、密切监测林火动态,做好防火物资调拨准备;各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视情况靠前驻防。

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按照森林火灾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个等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森林火灾等级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视实际情况发布。

Ⅰ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到公顷且有继续蔓延趋势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森林火灾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区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火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跨县(区、市)行政区域、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报请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到公顷且有继续蔓延趋势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森林火灾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区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火灾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

Ⅲ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到公顷且有继续蔓延趋势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森林火灾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区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区

森林防火办进入紧急工作状态,派出工作组赶赴森林火灾现场,指导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初判达到一般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区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镇(街道)林业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森林火灾现场指导相关村(居)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基本响应程序

基本程序

()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村(居)、镇下属的管理处、公安及其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镇(街道)扑火前线指挥部(由获得指挥员资格上岗证书的人员组成),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区森林防火办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扩大应急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镇(街道)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镇(街道)增援。原则上以各镇(街道)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

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镇(街道)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镇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扑火注意事项

()扑火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扑火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伍、军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区森林防火办提出申请,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和小学生参与。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面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区森林防火办要留守足够人员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林火卫星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区民政部门负责。

社会救济

区民政部门和火灾发生地政府组织好慈善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镇(街道)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区森林防火办和区应急办。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狠抓落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

况。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我区森林火灾公布,由区应急办、宣传部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区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森林火灾处置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保障措施

通讯与信息保障

区、镇(街道)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区、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

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和区公安消防队伍为第一梯队;区武装部民兵预备役和驻南海区军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镇(街道)要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突发事件道路交通运输的应急机制。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治安保障

区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森林火灾及其衍生事故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区、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经费保障

()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区、镇(街道)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社会动员保障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应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技术储备与保障

区森林防火办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区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等技术保

障。

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众宣传教育

区、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培训

区、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为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林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次专业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军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演练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镇(街道)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练,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在实施过程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并报区政府批准。

各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农林渔业局(农业)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号)同时废止。

附件:.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处置较大森林火灾工作程序

.佛山市南海区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

附件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

(一)受害森林面积超过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控制的火灾。

(二)造成人以上死亡或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三)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公里的森林火灾。

(四)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省支援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森林火灾(Ⅱ级)

(一)连续燃烧超过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超过公顷以上、公顷以下的火灾。

(三)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造成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区、市交界地区,危害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 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 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 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_1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x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 xx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处置工作。 (四)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监察局、县民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工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应急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和指挥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有关部门报告森林火灾事态变化情况,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4.根据需要,向州人民政府和州林业局、驻瓮武警部队及外县(市)请求支援和帮助。 5.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森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掌握全县森林火情动态,接收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分析森林火灾情况,研判森林火灾发展趋势,向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执行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决定。 3.按照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示,召集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沸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依据 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安县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㈡、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一、火情特点 我镇现有森林面积7万余亩,主要分布在全镇十个行政村。 1、林与林之间连接紧密,林下易燃物堆积较多,冬春季节气候干燥,人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难以彻底控制。 2、地震后,采伐指标增多。造成采伐迹地面积增大,个别群众防火意识不强,生产生活用火知识贫乏,侥幸进行生活用火,容易造成森林火灾。 3、林区坡陡、路远,山火发生后得不到及时扑救,很

难迅速控制,容易酿成森林火灾。 4、林区内林种搭配不合理,针叶林面积增大并且成林,加之造林大户森林防火意识不强没有划小块种植防火隔离林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5、上山采药、上坟、逛庙宇的人员增多,烧香、烧纸、搭棚子炕药可能造成火警,一旦发生不利于扑救。 二、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森林状况,我镇森林火灾扑救原则如下: 1、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发生火警要立即扑灭,同时按火势大小进行及时上报。 2、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和外地支援为辅。加强自救火灾知识的学习,利用好本村组的扑火应急分队。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温度低、风小、火势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蔓延,并彻底消除余火,防止复燃。 4、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服从安排,严明纪律,行动有序。指挥人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布置力量,不能错误的乱指挥。 5、严禁老人、儿童、妇女上山救火,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省森防指2017-06-0917:15: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2扑火指挥 2.3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2火灾动态监测 3.3火场预测预警 3.4信息报送和处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4.3省层面应对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运输保障 6.3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6.5物资保障 6.6资金保障 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4预案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5修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2015修订)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5]94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31 【实施日期】2015.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275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受害森林面积100-500公顷的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县级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1.5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火险期、火险区划定(2) 1.6灾害分级(2) 2.组织体系及职责(3)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 2.2扑火前线指挥部(7)

2.3专家组(8) 3.预警和信息报告(8) 3.1预警(8) 3.2信息报告(9) 4.应急响应(10) 4.1分级响应(10) 4.2响应措施(11) 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12) 5.后期处置(16) 5.1火灾评估(16) 5.2工作总结(16) 5.3奖励与责任追究(16)

6.应急保障(16) 6.1队伍保障(16) 6.2物资储备保障(17) 6.3资金保障(17) 6.4技术保障(18) 6.5通信与信息保障(18) 7.附则(18) 7.1预案管理与更新(18) 7.2预案解释(18) 7.3预案实施时间(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扑救工作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则。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稿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郯护指字[2010] 5 号 郯城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任务 2.1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2.2 县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的职责

2.3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 预防与应急准备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测和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人工影响天气 3.5 火情报告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6 医疗救护 4.7 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4.8 火案查处

4.9 信息发布 4.10 应急期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灾民处置及灾后重建 5.3 工作总结 5.4 表彰奖励和追究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2 消防后备力量保障 6.3 消防物资储备保障 6.4 经费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负责 7.1 预案管理

7.3 预案生效时间 8 附录 8.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8.2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县区、国有林场名单 8.3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名单 8.4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图 8.5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鹰潭经济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白露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办 2010年11月28 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扑救能力,有效、快速、科学、安全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鹰潭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在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应急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森林火灾分级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森林火灾分为四级,分别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发生森林火警时,火灾事发村(居)应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扑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开发区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管委会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灾情,在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风景区及群众安全防护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8.2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8.3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某山开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应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山开发区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城市绿化的除外)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立足防,反应快速”的原则;坚持“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森林、林区居民地、旅游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

【xx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内容

【xx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内容某政〔20XX〕14号 ___《某某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___ 各村、镇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某某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凤阳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XX年1月20日某某镇XX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力争将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机构,职责任务 1、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同时设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火灾扑救组、医疗求助组和财务管理组。

2、职责任务指挥部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火灾情况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执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工作的各项决策;负责防火值班工作,值班电话:*********;负责处理防火工作的日常工作。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灾扑救组下达指令;掌握火情动态,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指挥组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宣传报道组由镇文化站站长负责。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的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号:AQ-BH-0433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handling heavy forest fire in Gansu Province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后勤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模板】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 1.总则 1.1 修订目的 1.2 修订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 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 1.4.3 分工合作的原则 1.4.4 立足防范的原则 1.5 灾害分级 1.5.1 一般森林火灾 1.5.2 较大森林火灾 1.5.3 重大森林火灾 1.5.4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市、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4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5 联防组织 - 1 -

2.5.1 **市内联防组织 2.5.2 粤、桂省(区)区域联防组织 2.6 设立应急现场工作组 3.预防预警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2.3 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 火灾动态监测 4.2 火情信息报告 4.2.1 发现突发森林火灾 4.2.2 发生森林火灾 4.2.3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4.2.4 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 4.3 分级响应 4.3.1 IV 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响应启动 4.5 森林火灾扑救 - 2 -

4.6 转移安置人员 4.7 救治善后 4.8 保护重要目标 4.9 维护社会治安 4.10 火案侦查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 5.4 迹地恢复 5.5奖励与责任追究 5.5.1 奖励 5.5.2 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航空护林支援 6.5 运输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医疗卫生保障 - 3 -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共合集】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共合集】 (篇一) 为切实抓好“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迎战高火险天气的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年10月1日至8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警报。 2、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各村挂村领导干部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镇防火办和县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面停止炼山、烧除疫木等特殊用火的审批和实施,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2、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所有护林员要到岗到位,进行巡查;

镇、村两级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各村应急分队加强督促检查。 3、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监护人员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4、镇、村应适时派出人员和宣传车深入林区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微信、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5、镇林业部门、镇森林公安机关和镇政府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制定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更新和补充扑火物质,确保扑火需要,各村专项预案应及时报镇防火办备案。 2、各村书记、主任和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国庆期间各村书记、主任和护林员必须保持一人带班值守,并确保24小时开机。 3、镇半专业队和村应急小分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4、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必须安排1名值班人员。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17:0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值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编号:***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编制: 审核: 批准: ***************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

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森林扑火指挥部 2.2 市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 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报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4 预警预防行动 3.5 预警预报解除 3.6 人工影响天气 3.7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2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4.3 扑火指挥

4.4 扑火原则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 4.9 森林消防飞机调度 4.10 火案查处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善后处置 5.3 恢复重建 5.4 工作总结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后备力量保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的,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 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

(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详见附表5。 2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 设区的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受害面积100~500公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设区的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100~500公顷),由相关设区的市级指挥部分别指挥,指挥部予以协调;受害面积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指挥有序,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扑救有力的扑火机制,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阶段性森林防火工作,总结森林防火工作。并做好火场植被恢复工作。 督查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对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查处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火场秩序维护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维护火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 后勤保障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加强森林防火器材管理与调配,对抢险队伍的生活提供保障,确保进入火场的交通畅通。 火场救护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对扑火队员和在火灾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抢救。 二、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安排2名专职防火员,防火期内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训练。 三、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事故单位(或第一发现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村委会、镇应急指挥部(电话:)。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问清和记录火灾地点、火灾情况、前往路线、值班情况,并随时报告相关领导。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镇要迅速召集防火队伍,责任领导及灭火队伍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梯队人员立即结集赶往火场扑火,镇扑火应急分队召集本组人员,携带好扑火工具前往扑救。 2、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第一梯队指挥的灾情报告要求增援后,第二梯队人员立即出发,扑火工具和交通工具由各村自行解决,各村义务扑火队必须在40分钟之内赶到火场,并向镇指挥部报到。 3、需要继续增援时,由现场总指挥向集团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向集团森林防火办申请增援,组织力量增援扑救。

苏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XX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X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现场处置机构 3 预警监测与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火灾事故等级及发布

3.5 信息报告和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4.6 应急通讯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9 火案查处 4.10信息发布 4.11 应急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队伍保障 5.3 扑火物资保障 5.4 资金保障 5.5 技术保障 5.6 培训演练

6 后期处理 6.1 火灾评估 6.2 受灾群众安置及灾后重建6.3 工作总结

7.1 奖励 7.2 责任追究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 8.3 预案解释部门8.4 预案实施时间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X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高效有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XX国森林法》、《中华人民XX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XX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X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XX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XX省县级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确保预案的效果。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4.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组建一支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立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队伍和林区群众扑救队伍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4.5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各类防火机具的维护、检修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机制,保护保亭珍贵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编制依据 为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和公共设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4.2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

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高危火险区 高危火险区是指发生林火后,林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急进地表火和树冠火,具备形成特别重大森林火灾自然条件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是森林分布集中连片的高海拔山地和大面积人工林,亦可能是大草塘沟较多的低山丘陵),林内外可燃物载量大,周围阻隔系统比较薄弱,又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深山区,扑火队伍短时间内达到和控制火场条件有限,首次扑救成功率较低,火场面积极易超过1平方公里以上,受害森林面积极易达到100公顷以上。 高保护价值森林 根据《海南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判定的高保护价值森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如:天然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海防林、母树林等。 重要设施目标 重要设施目标是指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油库、加油站、弹药库、军事设施、液化气站、易燃化学品仓库、供变电站、油气管线等地面设施。 2 组织指挥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