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种弱势群体,他们由于自身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成为一种十分脆弱的边缘群体。关心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福利与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完善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有助于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对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然而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对中韩两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的比较,能够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层面对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有助于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建设的经验。

一、四大层面的比较:

1、政府支持力度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立法不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我国大量残疾人福利问题得不到解决,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社会福利尚未走上规范化与法制化的轨道。虽然我国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两部基本法律对我国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已经规范得比较全面,但内容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便操作。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早已颁布实施,但对违反《残疾人保障法》、侵犯残疾人利益的人和事情无法进行惩罚,不能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面对大量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实际问题及特殊需要,往往只给予人道主义的同情和社会舆论的支持,却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韩国既有政府机构亦有非政府机构。政府下设的残疾人组织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隶属政府的残疾人组织直接参与国家有关残疾人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负责向国家通报、反映残疾人的情况和呼声,协调政府与地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关系(工作人员全部为政府官员);另一方面是非政府组织、又呈多元化的工作模式和服务形式。其中有社团办的,有个人办的。这些非政府组织设有专门

的地区残疾人协会和多元化管理委员会,在韩国开展残疾人服务主要是以民间社会团体为主发挥志愿者作用,壮大康复服务队伍,为残疾人提供社会化服务是韩国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十多年来这一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特别是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有效的作用,得到了政府认可和社会的承认。另外,政府为了支持鼓励他们,投入资金为志愿者上了保险,以解除志愿者在服务中因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和后顾之忧,建立奖励机制,为工作突出者颁发大奖,以此使这支队伍得以巩固并发展。

2、社会保障制度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筹资渠道单一.兴办残疾人福利事业,资金投入是第一要素。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筹资渠道较单一,这就造成了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资源不足。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在管理资金时只是充当保管员的角色,资金的保值增值率低,资金的挪用现象也时有发生。另外,残疾人福利实施中行政化现象的存在严重抑制了民间福利机构等第三部门的发育,也抑制了各种社会需求的发展。

韩国,被称之为是亚洲四小龙之一,韩国近两年经济虽有滑坡,人均月收入一般折合人民币也在3万左右;残疾人、残疾儿童、老年人、失业者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比较健全和完善。一是政府为了保障残疾人各类机构正常运转,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官办的残疾人组织机构每年的工作经费90%由政府下拨;民间社会团体、及个人办的非政府机构,一般政府拨款占60%,社会筹集占30%,会员收费占10%,从而保证机构的运转。二是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根据家庭收入和轻重程度,规定乘坐飞机、汽车,地铁均有优惠;低收入残疾人有医疗保险;在社区提供医疗、就业服务,利用公共设施可以减免费用等。300人以上的企业按照2%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不雇用的企业有罚款制度。市政府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投入资金占一般家庭收入的50%。

3、残疾人是否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视的层面:

我国社会排斥使残疾人社会福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中的一部分,长期以来遭到社会的排斥。由于社会偏见与陈腐观念的影响,残疾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必须依赖别人、毫无生活能力的“残废人”。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遭遇到人们的嘲笑、讥讽、厌恶、歧视,或是可怜、同情。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实际上都将残疾人的人格和社会价值降一等,人为地将残疾人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致使全社会无法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风气,残疾人自己也自然形成一种自卑心理,不敢完全融入社会生活。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关注。

韩国残疾人普遍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视,重视残疾人的移动权,社会的方方面面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有些方面还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残疾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一般情况主张随班就读,特殊情况要到特教学校,而且从小学到大学都有专门教师。韩国的特殊教育具有完善的教育体系、一体化的格局、全纳教育思想以及现代化教学设施等。

4、无障碍设施是否完备的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低,无障碍设施不是太完备。韩国国内无障碍设施完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道路所有路口、行人道都有坡道。二是红绿灯的灯杆上都装有盲人导向的音响装置。三是各公共场所一般配有残疾人轮椅或电梯,停车场有专门的位置。四是公共厕所均设有残疾人专门使用的卫生间等。

二、启示和建议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残疾人工作起步较晚,残疾人组织的成立、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都与韩国有所不同,不能照抄照搬,但韩国很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大盘子,整合好资源,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社会化的进程。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大盘子,是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社会化进程的主要手段,目前,我们应着重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定和在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中残疾人的基本医疗需求问题,研究解决在农村完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网络、包括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服务、养老、托养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加强对无障碍的宣传工作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改造。一是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在每年的"助残日"进行专门宣传,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加大政府对无障碍工作的领导力度。韩国的无障碍设施普遍、

齐全、科学、规范,很重要的原因是韩国有负责研究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专门机构,建议我国也应在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机构;三是尽早制定并出台首都无障碍条例;四是要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捐助工作的引导和管理,要加强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形成尊重和关心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完善制度,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管理。

总之,残疾人社会福利作为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受到足够重视,它的发展完善对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应在充分认识分析残疾人社会福利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措施。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取其精华,为我所用。但关键是要与实际情况相联系,立足国情,走出一条适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道路。

各国社会福利制度

各国福利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余慧慧 11哲学 H11114034 1.西欧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的内容有: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基本收入维持、负所得税、住房补助、社会基金 社会津贴——疾病津贴、疾病照顾津贴、工伤津贴、法定产妇津贴、法定疾病津贴、住房补贴、儿童津贴、无劳动能力者生活津贴等 特点: 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确立了福利普遍性和保障全面性原则; 以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 以国家为全体国民提供全面保障为基本内容; 以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和消灭贫困等为目标; 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取代了建立福利国家之前的雇主与雇员、领主与农奴以及社团伙伴之间、家庭亲属之间的责任关系。 2.德国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国家保障性质。其宗旨是“最充分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 特点: 国家通过宪法将社会保障确定为国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保障权利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的,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在整个国家国民经济范围内实行管理取得的。 社会保障支出全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个人不交纳保障费。 保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宪法规定,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对无劳动能力的一切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保障。 工会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决策与管理,一方面劳动者通过人民代表机构对社会保障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工会从基层工会到中央理事会,都参加实施社会保障。 3.美国市场化模式的社会福利制度 美国于1935年颁布社会保障法令,美国社会保障仅限定在以下三个项目范围内: (1)向那些临时或永久失去收入的人和家庭提供现金支付的项目; (2)向在上述条件或在某种情况下接受保险金的人和家庭,向在一既定范畴内的所有人提供医疗照顾的项目; (3)向一既定范畴内的所有儿童提供现金支付的项目。 特点: 管理社会福利保障的一体多元制,是兴办和管理社会福利保障的一体多元化,公私兼顾,联邦和地方政府兼顾,其侧重点时有调整。 美国社会福利保障项目的多层次,美国的社会保障项目据笔者综合有就业和失业福利保障、

浅谈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

残疾人社会福利是国家或社会为了保护残疾人的生活权益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服务、物质帮助以及就业岗位的一种社会福利项目。它包括劳动就业、教育、康复、文化生活和环境。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身体残疾或功能障碍,造成了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困难,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社会需求和生活方式,使他们在生存、就业、教育以及其他权利上同社会其他成员保持平等的地位。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现状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中国残疾人的数量已经达到8296万人,与1987年的5164万人相比,增加了2132万人,残疾人口的数量占全国人口的%,与1987年的%相比,比例上也有所上升。1990年2月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于1991年5月15日开始施行。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律,2007年2月国务院又颁布《残疾人就业条例》,于2007年5月1日实行。这两部法律为残疾人在劳动就业、教育、康复医疗、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一)我国残疾人就业状况 对于残疾人来说,就业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自身价值的条件;是提高自身素质、参与社会活动、分享社会进步成果的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发挥了政府和社会的主导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一方面举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如在国家减免税政策的扶持下,1991年全国社会福利企业有43071个,就业的残疾职工万人,产值亿元;到1992年,分散就业的残疾人已经达到14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1%;另一方面,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残疾人就业率已从1988年的不足50%提高到2003年的% 。 我国不仅在《残疾人保障法》和《劳动法》中规定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实行特殊保护,而且在《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人职工暂行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中都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进行了特殊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创造条件。国家对残疾人就业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使残疾人就业有了政策上的保证。 (二)我国残疾人教育状况 残疾人教育,主要是指针对盲人、聋哑人、弱智儿童等残疾人的特点,采取特殊的方法和手段对这类人群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解放前,我国的特殊教育几乎是一片空白,特殊教育的基础极为薄弱。解放以后,我国特殊教育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前进,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一定的发展。据统计,1987年,全国盲、聋、哑和弱智学校已从建国前的42所发展到504所,在校学生从建国前的2000余人发展到52000余人,仅教职员工就有14000多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殊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各省市试办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开展了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设立了特殊教育职业培训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分高校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还设立了特殊教育高等教育专业,填补了我国培养高层次特教专业人才的空白。1987年,长春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所特殊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残疾人中的优秀人才接受高等教育,更使我国的特殊教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20年(员工福利待遇)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员工福利待遇)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发文部门]民政部 [发文号]民发〔2001〕24号 [发文时间]2001年2月6日 [生效时间]2001年3月1日 1、总则 1.1为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1.3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HT〗款均为最低要求。 1.5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联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SOCIALWELFAREINSTITUTIONFORDISABLEDPERSONS为肢体、智力、视力、听力、语言、精神方面有残疾的人员提供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承担教育、养护和托管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3、服务 3.1膳食 3.1.1有由主管部分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3.1.2厨师和炊事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1.3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它饮食。 3.1.4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3.1.5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征求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之上。 3.1.6照顾不同残疾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3.2护理 3.2.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2为供养人员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且定期换洗。夏季经常换洗,其它季节每周1次。 3.2.3整理床铺。 3.2.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5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 3.2.6协助残疾人洗澡,夏季每周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3.2.7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3.2.8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 3.2.9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仗、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3.2.10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且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3.2.11视天气情况,每天带残疾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摘要:残疾人是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会面对的社会问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越来越受到我国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因为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代表了不同的福利制度类型。所以本文选取了这三个国家来分析,最后回归到我国,对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残疾人;福利内容;国际比较 一、引言 (一)写作背景及目的 随着我国工业社会的发展,机械化生产、交通事故剧增等原因造成我国残疾人数量逐年攀升,使残疾人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亟需建立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所需的福利项目,使残疾人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本文在分析了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之后,为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二、对残疾人的法律支持 (一)美国的法制建设 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和自由制定了各个层次和领域的法律。这些法律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对于防止残疾人歧视、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在法律中对于无障碍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环境、信息与交通的无障碍,从法律上保证了残疾人接受社会关照。

1968年,美国颁布《建筑障碍法(ABA)》,为确保这个法案的顺利实施,1973年成立联邦独立机构——无障碍委员会。 (二)英国的法治建设 二战之后,英国按照贝弗里奇报告建设福利国家,于1994年相继通过《残疾人(就业)法案》及《教育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及儿童特殊教育给予法律规定。1946年通过的《国家保障服务法案》及1948年通过的《国民互助法案》,分别对残疾人医疗服务和适用于残疾人的财政做了规定。2004年和2005年先后通过了《反残疾歧视法案》及2005年《反残疾歧视法案》,2006年通过的“残疾人平等计划”,将为残疾人创造平等机会视为所有机构和组织的法定责任。 (三)日本的法制建设 日本于1946年由其社会保障研究会提出了《社会保障法案》。1949 年以后制定并实施了《残疾人福利法》、《社会保障制度建议书》、《残疾人雇佣促进法》、《特殊儿童抚养补助金给予法》,规定了政府应给残疾人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强调了残疾人平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保障了残疾人就业并规定了残疾儿童可以领取的“扶助补助金”。 三、残疾人福利内容 (一)对残疾人的教育支持 1.美国的对残疾人各个阶段的教育支持 美国对残疾人的教育包括婴儿早期干预,学前教育服务以及高等教育服务等各个阶段的服务项目。美国1975年制定,2005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

中美福利制度对比

中美福利制度对比 社会福利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相当全面完善。美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从1936年社会安全法案SocialSecurity Act实行之后,逐步完善起来的。1、联邦社会保险联邦社会保险是为就职人士设立的,在职或曾经工作过的本人及其家属都可参加,主要包括退休金Retirement Benefits、抚恤金Survivor’s Benefits、伤残金Disability Benefits和医疗福利Medicare Benefits等。2、失业补助金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只要是遭辞退失业的,不管有无积蓄都可申请。一般补助期是6至9个月,按各州不同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3、公共援助金public assistance 专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失明者、老人、残障者及无收入的家庭而设。由州政府按各自生活条件发放,申请者将接受调查以证明有申领资格。4、孕妇与儿童福利为保护和增进孕妇及儿童的健康而设,并不分派现金,而是提供健康服务。一、工作保险1、失业保险金unemployment Insurance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保险制度。每月从受保人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投保,受保人一旦失业即可获赔,获赔金额一般是原工资的一半。2、工人赔偿金Worker’s Compensation Program 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险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伤即可申领。具体赔偿金额和时期由雇主所交的保费多少而定,同时也能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人赔偿金非美籍人士亦可申请,且不会影响他日转换身份或入籍。3、州立伤残保险金(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全美只有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设有此类保险金,专为因短期疾病暂不能工作的人员而设。换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间必须是受雇的,复原后重新开始工作,保险金就停止赔付。二、生活补助Public Service for Low Income Persons1、粮食券Food Stamp 美国联邦农业部拨款给州政府发放粮食券,只可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不能换取金钱,以救济收入低微的家庭。不过该补助只限美国公民。2、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School Lunch Program 这是政府为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3、家居能源补助计划Home Energy Assistance Program 专为低收入家庭减轻煤电费用而设,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能源补助除帮助支付煤电费外,还可代为修理暖炉、煤气管等相关暖气设备。4、廉价公共房屋Public Low Income Housing 这项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屋四种形式,申请人必须年满62岁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补助要求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三、.医疗补助1、医药补助Medicaid 不同于医疗保险,医药补助是一个保健计划,专为收入低微的家庭设立,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但只限于美国公民。2、家中照顾计划In Home Support Service 由联邦、州和县政府联合负担,为65岁以上老人、失明者或残障人士提供家务和非医务性的照顾,使得受益人能在家安全地生活,无须住进养老院或公共医疗机构。在美国,凡是穷人都可以申领白卡,称为medicaid。享有全额免费医保,年满65岁的公民或永久居留人士,无论贫富,可再申领medicare,享有更高的医疗保险,不去申领算犯法。一般来说,所谓穷人,是指自己银行账户内存款少于2000美元,或者月收入少于767美元者。除此以外,美国穷人还可以申请SSI,称为“社会安全补助金”,每人或者每对夫妻可以领到三百到七百多元的现金补助,如果还有孩子,补助更多,基本上还是就算国家给你养了。孩子越多,补助金越高。还有一项给穷人的福利,加粮食券,和SSI一样,需经社安局审核后,根据个人情况,比如你是否和子女合住呀,是否有子女补贴呀,来决定分发数额,也有三五百元不等,这样下来,实际穷人吃饭是不要钱了。等小孩上了学,学费全免,学校负责小孩的伙食,也是不要钱的。政府还给老年穷人分发房屋,只要你递交申请,政府就给你安排一套一或一套二的老年房,如果你觉得位置不好,或者嫌其太旧,都可以拒绝领取,政府再给你换,直到你满意为止。一、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对于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有关救助制度之中,予以供养、救济。中国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社会救助情况单位:二、老人社会福利的发展中国目前在城乡积极探索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高龄老人津贴

特定人群的社会福利制度之残疾人福利制度

特定人群的社会福利制度之残疾人福利制度 2、6亿家庭人口。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一些特殊需求,中国逐步发展了一些面向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生活、教育、就业状况不断改善。 1、基本生活保障与救济由于残疾人人数众多、情况各异,中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特殊需要。对于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生活来源无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政府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有关救助制度之中,予以供养、救济。根据xx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报告,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 19、7%,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救济(现金或食物)的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 22、2%;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 12、5%,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救济(现金或食物)的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 26、6%。 2、就业扶持与福利服务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扶持,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政策。在中国,就业促进与保护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减免税优惠政策

及其他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有关部门利用社会力量兴办了一些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底,全国共有福利企业 2、6万个,集中安置了 55、6万残疾人就业。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国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政府依法给予减免税优惠,在经营场地、小额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和扶持。国家鼓励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年底,全国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累计达到4 63、6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1 40、2万人,集中就业1 24、1万人,个体就业1 99、2万人。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篇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关于残疾人 定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现状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80%在发展中国家。 据20xx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我省有7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3000万人口 郑州市52万残疾人总人口的7.2% 节日1.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

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2.我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 定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及养老保险按照正常人实行 城市残疾人参加城市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就业保障据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国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060万人,占当时残疾人总数的59.25%。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就业办法1).福利性企业组织(残疾人占总员工比例的50%以上)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鄭功成教授文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現狀及發展思路 鄭功成 本文主要根據2006年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並結合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旨在客觀地揭示中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原因,並為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社會保障缺失:殘疾人群體的現狀 殘疾人是一個由於身體殘缺與功能障礙而有著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在國際上,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僅構成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礎性內容,更被視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當中國經濟經過近三十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並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在國家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便很自然地構成了衡量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程度的基本指標。因此,發展殘疾人事業是中國時代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客觀要求,而努力為殘疾人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網無疑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根據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這就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 第一,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結構複雜,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巨大。根據調查資料,我國現有各類殘疾人達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34%,有殘疾人口的家庭戶達7050萬戶,涉及到的家庭人口達2.6億人。在殘疾人口中,按照殘疾類型劃分,肢體殘疾、聽力殘疾、多重殘疾、視力殘疾為前四位,其中:肢體殘疾者2412萬人,占29.07%;

鄭功成教授文章 聽力殘疾者2004萬人,占24.16%;多重殘疾者1352萬人,占16.30%;視力殘疾者1233萬人,占14.86%;精神殘疾者614萬人,占7.40%;智力殘疾者554萬人,占6.68%;言語殘疾者127萬人,占1.53%。按照年齡劃分,60歲及以上年齡的殘疾者占一半以上,其中:0-14歲的殘疾人為387萬人,占4.66%;15-59歲的殘疾人3493萬人,占42.10%;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4416萬人,占53.24%,其中65歲及以上的高齡殘疾人為3755萬人,占45.26%。按照地域劃分,主要分佈在農村,其中:城鎮殘疾人2071萬人,占24.96%;農村殘疾人6225萬人,占75.04%;如果再根據抽樣調查資料做地區分佈分析,還可以發現呈現出西高東低的格局,東部地區平均殘疾率為6.11%,中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46%,西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67%。按照性別劃分,男性殘疾人為4277萬人,占51.55%;女性殘疾人為4019萬人,占48.45%。按照受教育程度劃分,15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文盲人口(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為3591萬人,文盲率高達43.29%。按照殘疾等級劃分,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為2457萬,占29.62%;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中度與輕度殘疾人為5839萬人,占70.38%。由此可見,我國殘疾人不僅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而且老年人居多、農村居多、文盲多、重度殘疾人多,這些特點恰恰客觀地反映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與其相關的家庭成員,絕大多數會陷入困難或者生活品質嚴重降低的狀態。 第二,殘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殘疾人群體中貧困問題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加以緩解。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戶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在城鎮為4864元、農村為2260元,而當年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準為11321元,農村為4631元,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國人均水準的一半。在所

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

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主要依据1991年起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1、康复权:(1)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2)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3)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主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护服务。2、教育权:(1)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2)残疾人教育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和需要。(3)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4)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盲、职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3、劳动权:4方面内容。PPkao 考试网4、精神文化生活权:(1)国家和社会采取系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2)挂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经行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的劳动。5、社会福利权:4方面。6、环境友好权:(1)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早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2)国家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有爱、互助的社会风尚。(3)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1)加强立法,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率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3)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4)加强保障磁能积任何非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福利制度与社会公平关系.docx

论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关系 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群体和个人为使社会成员能够维持基本物质生活,实现生存权提供援助和保证而设置的若干内容和项目的总和,是社会团体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工作规程和行为规则。它一般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补贴(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六个方面。自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以来,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社会保障制度从制订之初就天然的带有公平正义的品质和特征。 19世纪末产生于德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其最初的设计目标是保障老年人、失业者、工伤者等社会成员的生活,以调节收入差距,调和劳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可见,其制度安排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的,公平正义是其根本原则。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并很快扩展到全球,尽管各国的保障制度内容、途径、方法有异,但维护公平正义始终是其制度选择的初衷和首要原则。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社会公平,保证比较均衡地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是其第一要务。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稳定社会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来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

其补偿功能,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社会保障的“非歧视性原则”使社会任何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每一社会保障项目对于其适用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言机会是均等的,因而它可以促进机会公平正义; 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一种再分配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因而它又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结果公平正义。 从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是关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制度,是促进社会成员和谐生活的根本保证。社会保障制度从制订之初就天然的带有公平正义的品质和特征。社会保障制度以公平社会财富为手段,以正义社会生活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使命,将保护社会成员的权益作为自身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就是社会不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由于城乡二元分割的事实,农民并没有能够同城市居民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而且在竞争的过程中,又受到诸多来自各方面的歧视和压力,造成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越来越大,要求公平正义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目前,农村由于社会保障的缺乏,不仅影响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重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致贫返贫的概率,而且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虽然,我国政府开始逐步建立适合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从长远看,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让农民拥有国民待遇,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制度在事实上,天然就带有公平正义的影子,它的实施和完善对社会公平正义有着巨大的促进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发文部门] 民政部 [发文号] 民发〔2001〕24号 [发文时间] 2001年2月6日 [生效时间] 2001年3月1日 1、总则 1.1为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1.3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HT〗款均为最低要求。 1.5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SOCIALWELFAREINSTITUTIONFORDISABLEDPERSONS为肢体、智力、视力、听力、语言、精神方面有残疾的人员提供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承担教育、养护和托管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3、服务 3.1膳食 3.1.1有由主管部分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

3.1.2厨师和炊事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1.3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它饮食。 3.1.4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3.1.5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征求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1.6照顾不同残疾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3.2护理 3.2.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2为供养人员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夏季经常换洗,其它季节每周1次。 3.2.3整理床铺。 3.2.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5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 3.2.6协助残疾人洗澡,夏季每周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3.2.7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3.2.8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 3.2.9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仗、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3.2.10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3.2.11视天气情况,每天带残疾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种弱势群体,他们由于自身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成为一种十分脆弱的边缘群体。关心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福利与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完善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有助于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对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然而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对中韩两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的比较,能够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层面对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有助于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建设的经验。 一、四大层面的比较: 1、政府支持力度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立法不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我国大量残疾人福利问题得不到解决,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社会福利尚未走上规范化与法制化的轨道。虽然我国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两部基本法律对我国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已经规范得比较全面,但内容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便操作。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早已颁布实施,但对违反《残疾人保障法》、侵犯残疾人利益的人和事情无法进行惩罚,不能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面对大量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实际问题及特殊需要,往往只给予人道主义的同情和社会舆论的支持,却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韩国既有政府机构亦有非政府机构。政府下设的残疾人组织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隶属政府的残疾人组织直接参与国家有关残疾人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负责向国家通报、反映残疾人的情况和呼声,协调政府与地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关系(工作人员全部为政府官员);另一方面是非政府组织、又呈多元化的工作模式和服务形式。其中有社团办的,有个人办的。这些非政府组织设有专门

残疾人论文_浅议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浅议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内容摘要】:从我国残疾人基本情况对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进行深刻分析,透彻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其影响该问题存在的主要因素和内在原因,结合实际,借鉴国外的有效手段,提出积极地、较有操作性的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关措施。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福利 据中国残联2006年年底统计,中国目前有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其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为:视力残疾1233万人(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24.1%),言语残疾127万人(1.5%),肢体残疾2412万人(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6.68%),精神残疾614万人(7.4%),多重残疾1352万人(16.3%)。基本上不到16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残疾人,涉及近1/5的家庭(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 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固有的问题。残疾是人类进化、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发展过程中所付出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代价。日趋完善的人类,不应当漠视这种牺牲和代价。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是帮助残疾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最大多数残疾人基本生活、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的根本举措,对于国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提高全体人民的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来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国家与社会的基本责任。我国自1990年颁布《残疾人保障法》以来,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人社会保障整体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起点上,重新审视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与社会发展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现状 研究残疾人社会保障首先要厘清概念,残疾人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不同

中英社会福利制度的异同点

中英社会福利制度的异同点 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逐渐步入改革阶段。其一,职工福利开始分化,部分单位的职工福利通过改制或承包走向社会化。其二,民政部门一社会福利社会化为改革方向,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方式推进各种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国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实现转型。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 随着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的逐步拓展,推进了社会福利制度有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形成了家庭、社区、福利机构相结合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 社会福利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日趋完善。 英国社会福利制度: 英国一社会服务作为广义的福利制度的概念,英国社会福利的特点是公共福利政策的覆盖面广,基础完备。 中英社会福利制度同: 都包括了对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精神残疾者福利的福利规定。 中英社会福利制度异: 老人福利: 中国:主要有退休养老保险、健康检查、保健服务、康乐服务、社区服务等项目。 一方面,政府、社会、家庭、个人都应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老年人有权利享受特殊的社会福利。(根据为老年人提供社会福利 的单位的不同,老年人社会福利主要有收养性、娱乐性的和一般服务性的三 种形式。) 英国:老人大都独住在自己家中或与家人一起过着无需援助的生活,但也有需要收容保护和治疗及护理的人。 对于老人的各种规定范围内的合理需求及保健医疗支出,包括恢复正常生活 所需的支出,均通过国民保健服务免费予以提供。 有地方政府社会服务部门负责的福利服务: 1、有养老院收养需要保护的老人是地方政府的义务。 2、家庭寄养。 3、家庭援助 4、手足病治疗 5、家庭友爱访问 6、洗涤和膳食服务。 7、家庭生活用品的配备 8、娱乐中心及休闲活动。 残疾人福利: 中国: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共事业

2020年最新残疾人优惠政策补贴标准

2020年最新残疾人优惠政策补贴标准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 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 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 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 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 程序相同。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五、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再就业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利用现有的资金、技术场地、设备进行进行针对性的转业、转岗训练。 对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在半年内提供三次职业介绍。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的1.5%的比例的单位,在招录人 员时应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工勤人员,有适合残疾人岗位的,应优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 九、社区如何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 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 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最低分别50元和100元每人每月,各省具体统筹。 这是第一个全国层面的残疾人补贴,惠及2000万人次,每年最 低支出181亿元。 介绍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政策。 中国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预计这两项补贴制度将惠及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 所以不难看出,只要符合这个标准的都可以申请,这也是国家最低的标准,当然有些发达地区比这个标准要宽的多,比如放宽到 123级残疾人都可以享受到生活补贴,这也是困扰有些朋友的一些 问题,符合条件还没有申请的残疾人朋友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下面把申请流程和范围写给大家。 如何申请两项补贴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也可以代理申请事宜。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 1.当前我国残疾人的现状: 根据2006年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和目前我国总人口数推算:我国现有8296多万残疾人,占全国人口的6.34%,其中城镇残疾人2071 万,占24.96%,农村残疾人6225 万,占75.04%,。按残疾类别分,8296多万残疾人中有听力言语残疾2131 万人,智力残疾554 万人,肢体残疾2412 万人,视力残疾1233 万人,精神残疾614万人,多重及其他残疾1352万人。 2..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现状: 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立法,对有残疾的公民,在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及退体、失业、失学等情况下给子一定的物质帮助,从而保证其依法赋予的基本生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社会制度安排。它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项目。根据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内容的基本分类,残疾人社会保障应由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含残疾人就业)、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等项构成。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又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保障和特别扶助等五个方面。 3.社会保险: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据此各企事业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确保残疾职工在年老、生病失业、工伤、生育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截止到2004 年底,全国城镇共有113 万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残疾人社会保险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4.社会救助: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当前,对于残疾人的基本社会救助措施是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5.社会福利: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对“三无”残疾人应予以供养、救济,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应按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另外,作为社会福利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规定社会各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在生产、经营、税收等方面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福利企业和残疾人自主就业予以保护和扶持。 6.社区保障: 社区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基本落脚点。当前残疾人的社区保障内容主要有六点:基本生活与帮扶服务保障;社区康复保障;文化生活保障;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再就业服务;心理辅导服务。截止到2004 年,社区为73 万残疾人提供了就业,为103 万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为12.5 万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提供了就学服务,为6.8 万残疾人提供了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保障极大地促进了残疾人及其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的保障和改善,有力地增强了残疾人及其家庭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融洽了社区关系,增强了残疾人的社会参与度,总体上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 7.特别扶助:

社会福利政策汇总

社会福利政策 1. 站在人的发展的立场上,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使残疾人在一定程度上回复他失去的机体的、社会的功能,并有助于他们进入一般的、正常的社会生活,这是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哪一种理念() A. A. 供养理论 B. B. .回归社会论 C. C. 增能理论 D. D. 活动理论 正确答案:C 2. 1952年联合国发表了(),这是世界范围内授予并保护妇女政治权利的第一个国际性法律文件,规定了妇女在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资格。 A. A. 《产妇幼儿福利法》 B. B. 《妇女政治权利公约》 C. C. 《经济机会法》 D. D.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正确答案:B 3.二战后,英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法案,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 A. 《社会保险法》 B. B. 《国民保险法》 C. C. 《家庭补助法》 D. D. 《失业工人法》 正确答案:D 4.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属于我国农村老人社会福利中的哪一项()。 A. A. 农村老年社会救济 B. B. 农村养老保险 C. C. 社会补充养老 D. D. 物质生活福利保障 正确答案:C 5.强调“兼爱”思想的是哪一位福利思想家()。 A. A. 孟子 B. B. 孔子

C. C. 墨子 D. D. 老子 正确答案:C 6.()是社会福利制度产生的经济根源。 A. A. 启蒙运动 B. B. 工业化 C. C. 经济危机 D. D. 阶级运动 正确答案:B 7. 职业福利的特点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 A. 以业缘关系为标志 B. B. 普遍性与差异性相结合为原则 C. C. 具有功利性 D. D. 受到单一因素的影响 正确答案:D 8.社会福利制度强调“适者生存”,以保存现存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实际”国家代表是()。 A. A. 瑞典 B. B. 美国 C. C. 日本 D. D. 中国 正确答案:B 9. (鼓励独立完成作业,严惩抄袭) 最先实行比较全面的国家社会保障的国家是() A. A. 英国 B. B. 美国 C. C. 德国 D. D. 中国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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