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虽然近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离经济发展水平和残疾人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总体说来,残疾人福利工作任重道远,本文在简单界定残疾人及其社会福利概念的基础上,重点总结了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现状和问题,最后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福利;问题;对策

Abstract: social welfare undertakings for the disabled in our country, although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in recent years, but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demand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ere is a big gap in general, the disabled welfare work

has a long way, based on the simple defini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their social welfare on the basis of the concept of key at present are summari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social welfare for the disabled in our country,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Disabled persons; The social welfare;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一、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界定

(一)残疾人的概念

根据我国的定义,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二)社会福利的概念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福利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集体的幸福和正常的存在状态[2],从较高层面讲,福利的定义中必须包含着真实的民主权利和义务,社会融入的机会、以及积极参与政治过程的机会[3]。

(三)残疾人社会福利

一般来说,残疾人社会福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了使残疾人享有与正常人同样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而采取的一种再分配性行动计划和措施(以资金、设施和服务等形式)。本文在福利内容的解释上以西方的理解为主,即是一种包含了社会保障的社会福利,涵盖了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基本生活以及环境建设等内容。

二、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现状和问题

(一)工作观念落后

目前我国残疾人福利工作的重点仍然是救助,工作观念落后,忽视了残疾人自身的建设,欠缺切实地站在残疾人自身的角度去思考,造成政府和社会无法切实感受到残疾人的真实想法和需求,难以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因而国家在这方面大力度的投入并没有换来残疾人生活素质相应的提升[4],这种仅限于救助的工作观念会造成残疾人对政府过度的依赖或者是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是抵触情绪,不利于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法制建设不到位

我国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欠缺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虽然我国在1990年已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但内容过于笼统和原则,并且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备,例如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很多城市还未推进,因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致残者的赔偿方面也需要切实可行的政策等等。此外,执法不严现象也普遍存在,有相当多地方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一些落后的边远地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有很大困难。对于违法行为也没有严格的惩罚性规定,不能很好地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因此,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离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还是有较大差距的。

(三)筹资渠道单一

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是社会福利资金充足的重要保障。国外社会福利资金一般来源于税收、捐助和收费三个渠道。然而残疾人经济水平总体较低,在2013年开展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表明,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 2012年人均

全部收入在城镇为4864元、农村为2260元,而当年全国城镇人均收入水平为11321元,农村为4631元,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因此,福利事业向残疾人收费是不可取的,如此一来,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资金的来源仅限于税收和捐助两个渠道,再加上捐助体制不完善,导致福利资金主要依靠国家的财政税收#不仅如此,在行政色彩浓厚的管理体制中,残疾人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和运用较为混乱,降低了原本就有限的福利资金的使用效率[5]。(四)福利供给不足

虽然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日益完善,但总体说来目前的福利供给仍然不足,2012年全国八千多万残疾人中有绝对贫困人口461万,相对贫困人口583.1万,两项之和达到1044.1万。同时,低收入人口也呈逐年增长趋势,已从2010年的603.1万增长到了2012年的644.6万。另外,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残疾人曾接受过医疗服务与医疗救助贫困救助与扶持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配备服务的比例分别占其总量的35.64%、12.58%、8.43%、7.35%而对以上需求的比例分别达到其总量的72.73%、67.76%、27.67%、38.54% 。[6]可见,现阶段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福利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

(五)福利水平地区差距较大

福利水平地区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首先,农村的残疾人福利严重落后于城镇。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当时城镇残疾人中仅有13.28%的人口享受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的这一比例则低至5.12%城镇16岁及以上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比例分别为27.84%、36.83%、1.11%、1.35%,而农村这四项比例分别只有1.95%、29.39%、0.10%、0.07%。[7]其次,东中西部地区之间残疾人福利水平差距明显。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一项调查显示,东、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入学率的差距是25%,城市残疾人就业率的差距是49.1%,农村残疾人在业率的差距是45%,贫困残疾人占当地残疾人比例的差距是64.13% 。[7]

三、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对策建议

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意义重大,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应该及时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根据以上总结的几点问题,现阶段应该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一)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

我们在开展残疾人福利工作时应当以尊重残疾人的自尊心为出发点,不能让救助带有浓重的施舍色彩#如日本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致力于消除正常人与残疾人之间的“心理障碍”,加深相互的理解与交流,鼓励人们理解、亲近、支持残疾人,更重要的是,这会极大地促进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提升,激发其重回、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因此,要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帮助残疾人培养自助的能力,这样残疾人福利工作才能更加高和有意义。

(二)加强法制建设

完备的法制体系是保障残疾人福利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石。首先,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制定《残疾人保障法》的配套法律和实施细则,根据现实情况合理调整相关规定,以更好地适应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其次,要做好残疾人福利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各地认真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同时可以为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有益的第一手资料#再次,

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也可以配合残疾人福利的法制建设。新闻工作者应敢于揭露违法行为,积极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8]

(三)开拓筹资渠道

如果残疾人福利事业过度地依赖财政投入,那么会长期缺乏社会基础,即使我国的财政收入逐年增多,但毕竟投入到这方面的资金是有限的#因此,开拓筹资渠道,实现筹资多元化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随着我国财政实力日益雄厚,中央应该加大对各地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另一方面,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应继续放开,秉持非盈利或低盈利的原则,尝试由社会、公共团体、企事业甚至个人来创办。国家在进一步重视民间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的同时,应有计划地组织一支志愿(或低报酬)的义务人员队伍,参加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四)加大福利供给

面对残疾人特殊的福利需求,应积极地加大福利供给,主要包括生活、教育、就业和康复几个方面#在生活福利方面,使更多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获得优于一般人群的照顾,并建立相应的残疾人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在教育福利方面,优先考虑残疾儿童教育,确保残疾儿童有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的机会;在就业福利方面,加强劳动就业法律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积极组织残疾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在康复服务方面,重点将残疾人康复事业与工伤保险等康复服务整合起来-共同为残疾人与工伤受害者提供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

(五)提高农村和中西部残疾人福利水平

在从整体上提高我国残疾人福利水平的过程中,要重点提高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残疾人福利水平。第一,政府在社会福利政策上应给农村和中西部残疾人以适当的倾斜,在各地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优先考虑农村和中西部的贫困残疾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第二,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应当面向有需要的农村和中西部残疾人实施福利性的特殊教育与技能培训,确保我国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缩小城乡、东中西部地区残疾人福利水平的差距。

总结:残疾人就业保障是残疾人人权保障的根本途径,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关键,保障的重点应创造条件提高和稳定残疾人的就业率。残疾人康复保障是残疾人回归社会的首要条件;残疾人教育保障是残疾人立足于社会的基础;残疾人环境及服务保障是参与社会的基本条件。这几方面的保障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满足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需求,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差距,逐步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解佳龙,何山.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理论月刊,2009,(9):132-134.

[2]马洪路.《中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北京:中国出版社,201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EB/OL].新华网,2008-04-24.

[4] 刘崇顺.残疾人保障与社会和谐[J].医学与社会,2006,(5): 33 -35.

[5]罗伯特·平克.全球化时代的社会福利[J].社会保障制度,2001,(8): 3-4.

[6]中国残联.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报告[R].2008.

[7]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手

册[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8]黄淑敏.福利企业在残疾人就业中的作用分析[J].社会工作(学术版),2007, (1).

[9] 刘崇顺.残疾人保障与社会和谐[J].医学与社会,2006, (5): 33 -35.

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选择

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选择 目前,就业问题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热点和难点,因此也成为我国劳动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就业渠道、就业形式、就业岗位的创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方面,已取得了较为成熟、系统的研究成果,且有相当部分的理论成果已经付诸实践,为我国解决劳动者就业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关于就业问题的研究大多仅集中于健全人,而对残疾人的研究和关注甚少。残疾人同样是社会的成员,他们中的相当部分也是劳动者,而且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就业过程中更加需要国家政策、制度的帮助,因此,本文拟对此作些探讨。 一、残疾人就业问题的特殊性 研究残疾人就业,首先要界定什么是残疾人。这在各国外关于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规中,其界定角度和内容往往存在着差别。 联合国在1975年公布的《残疾人权利宣言》中对“残疾人”作了如下界定:“任何由于先天性或非先天性的身体或精神缺陷而不能保证自己可以取得正常的个人生活或社会生活上一切或部分必需品的人”。在国际劳工组织的《1955年残疾人职业康复建议书》(第99号)中对“残疾人”的定义是:“一切体力或思维能力减退而确实很少有可能获得并保持一份适宜工作的人”。1983年由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规定,残疾人是指:由于被正当承认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致使其获得和保持适当的工作并得以提升的前景大为降低的人。该定义不仅强调要获得和保持适当的工作,而且还强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能使其得以提升。即强调了残疾人的就业质量问题,这比联合国的《残疾人权利宣言》和国际劳工组织的《1955年残疾人职业康复建议书》的界定都有所进步。 中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

浅谈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

残疾人社会福利是国家或社会为了保护残疾人的生活权益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服务、物质帮助以及就业岗位的一种社会福利项目。它包括劳动就业、教育、康复、文化生活和环境。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身体残疾或功能障碍,造成了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困难,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社会需求和生活方式,使他们在生存、就业、教育以及其他权利上同社会其他成员保持平等的地位。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现状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中国残疾人的数量已经达到8296万人,与1987年的5164万人相比,增加了2132万人,残疾人口的数量占全国人口的%,与1987年的%相比,比例上也有所上升。1990年2月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于1991年5月15日开始施行。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律,2007年2月国务院又颁布《残疾人就业条例》,于2007年5月1日实行。这两部法律为残疾人在劳动就业、教育、康复医疗、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一)我国残疾人就业状况 对于残疾人来说,就业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自身价值的条件;是提高自身素质、参与社会活动、分享社会进步成果的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发挥了政府和社会的主导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一方面举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如在国家减免税政策的扶持下,1991年全国社会福利企业有43071个,就业的残疾职工万人,产值亿元;到1992年,分散就业的残疾人已经达到14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1%;另一方面,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残疾人就业率已从1988年的不足50%提高到2003年的% 。 我国不仅在《残疾人保障法》和《劳动法》中规定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实行特殊保护,而且在《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人职工暂行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中都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进行了特殊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创造条件。国家对残疾人就业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使残疾人就业有了政策上的保证。 (二)我国残疾人教育状况 残疾人教育,主要是指针对盲人、聋哑人、弱智儿童等残疾人的特点,采取特殊的方法和手段对这类人群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解放前,我国的特殊教育几乎是一片空白,特殊教育的基础极为薄弱。解放以后,我国特殊教育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前进,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一定的发展。据统计,1987年,全国盲、聋、哑和弱智学校已从建国前的42所发展到504所,在校学生从建国前的2000余人发展到52000余人,仅教职员工就有14000多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殊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各省市试办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开展了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设立了特殊教育职业培训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分高校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还设立了特殊教育高等教育专业,填补了我国培养高层次特教专业人才的空白。1987年,长春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所特殊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残疾人中的优秀人才接受高等教育,更使我国的特殊教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20年(员工福利待遇)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员工福利待遇)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发文部门]民政部 [发文号]民发〔2001〕24号 [发文时间]2001年2月6日 [生效时间]2001年3月1日 1、总则 1.1为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1.3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HT〗款均为最低要求。 1.5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联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SOCIALWELFAREINSTITUTIONFORDISABLEDPERSONS为肢体、智力、视力、听力、语言、精神方面有残疾的人员提供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承担教育、养护和托管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3、服务 3.1膳食 3.1.1有由主管部分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3.1.2厨师和炊事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1.3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它饮食。 3.1.4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3.1.5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征求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之上。 3.1.6照顾不同残疾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3.2护理 3.2.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2为供养人员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且定期换洗。夏季经常换洗,其它季节每周1次。 3.2.3整理床铺。 3.2.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5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 3.2.6协助残疾人洗澡,夏季每周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3.2.7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3.2.8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 3.2.9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仗、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3.2.10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且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3.2.11视天气情况,每天带残疾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残疾人保障发展趋势

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趋势 (黑色的建议写到ppt)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从根本上保障残疾人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根本需要。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迅猛的发展。残疾人社会的地位、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广大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残疾人社会保障尚未形成独立完整的体系且保障的供需矛盾突出。 2、缺乏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3、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 4、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滞后,实施机制不健全,实际成效不明显。 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应侧重从以下几方面:1、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随着我国社会福利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要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专项生活救助,大力开展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的抢救性康复;对重度残疾人配备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与居家托养给予政府补贴。要着力发展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 2、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制定、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并且不断扩大残疾人享有服务的覆盖面,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带动残疾人服务业加快发展。 3、要建立有利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经费通过各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同时,通过社会捐助及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要加强机构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和应用,严格行业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要统筹城乡和区域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西部地区要重点发展,优先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迫切服务与保障需求;中部地区要加快建设与发展,缩小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东部地区要全面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保障和服务的能力、水平与残疾人的需求相适应,并率先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大力支持、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对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 要加强基础性调查研究工作,学习各社会发展领域以及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探索更加适应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和服务模式,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能够既融于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大局,最终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不仅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一般性社会保障制度,还应包括残疾人津贴、康复保障、特殊教育保障、就业保障、无障碍设施等特殊性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70年代末,世界卫生组织(WHO)

特定人群的社会福利制度之残疾人福利制度

特定人群的社会福利制度之残疾人福利制度 2、6亿家庭人口。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一些特殊需求,中国逐步发展了一些面向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生活、教育、就业状况不断改善。 1、基本生活保障与救济由于残疾人人数众多、情况各异,中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特殊需要。对于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生活来源无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政府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有关救助制度之中,予以供养、救济。根据xx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报告,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 19、7%,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救济(现金或食物)的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 22、2%;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 12、5%,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救济(现金或食物)的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 26、6%。 2、就业扶持与福利服务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扶持,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政策。在中国,就业促进与保护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减免税优惠政策

及其他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有关部门利用社会力量兴办了一些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底,全国共有福利企业 2、6万个,集中安置了 55、6万残疾人就业。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国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政府依法给予减免税优惠,在经营场地、小额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和扶持。国家鼓励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年底,全国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累计达到4 63、6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1 40、2万人,集中就业1 24、1万人,个体就业1 99、2万人。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摘要: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今,我国的残疾人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与改善。事实证明,残疾人——这个有史以来被世人标签化、特殊化的群体的就业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乐观。对于残疾人来说,只有通过良好的就业,才能获得经济收入,以此来维持其基本生活,进而融入社会、最终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实现好残疾人的就业,不仅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切实问题,更能实现国家全体国民平等权利、维护国民利益,体现国家的文明程度和人权意识。本文通过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与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残疾是指那些在生理、心理或者身体结构上,组织或者功能的不健全或缺陷导致其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丧失,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进行生活、活动的人。2006年进行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1-3]。残疾人的人口之多、比重之大,都显示出我国己是残疾人口大国,而作为残疾人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就业,就显得尤其重要。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无论在政府、社会,还是学界,残疾人问题始终是个“少数人”的问题,残疾人的“弱势”和“边缘化”的程度在各类弱势群体中可能是最为严重的,残疾人作为相对的弱势本该享有政策上的相对优势,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和倾斜。残疾人群体数量庞大,并且其天生或后天的身体残疾使其生活和生存状况异常难于常人,因此此群体理所当然的属于弱势群体。如此一个庞大且弱势的人口群体,理应受到社会和学术的关心和重视。在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下,残疾人就业也不由自主的步入到此机制环境之中,就业途径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发展,但同时传统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措施也遇到了难题。虽然政府做出相应工作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但是在就业压力大、就业歧视为普遍现象的今天,残疾人的就业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残疾人就业难并不是单纯的由于就业人数增加造成的,更主要的是由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和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就业素质来决定的。用人单位作为残疾人劳动力的需求方,其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选取用人单位为调查对象,了解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评价、态度与需求行为,有助于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就业现状,以此为行动指导,帮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求职取向、调

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

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主要依据1991年起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1、康复权:(1)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2)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3)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主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护服务。2、教育权:(1)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2)残疾人教育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和需要。(3)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4)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盲、职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3、劳动权:4方面内容。PPkao 考试网4、精神文化生活权:(1)国家和社会采取系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2)挂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经行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的劳动。5、社会福利权:4方面。6、环境友好权:(1)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早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2)国家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有爱、互助的社会风尚。(3)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1)加强立法,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率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3)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4)加强保障磁能积任何非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我国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我国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摘要: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就不免成为一项较为紧迫的话题。虽然现在社会的保障体系有所提升,但是我国的残疾人就业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残疾人就业不仅牵涉到就业的工作,而且还涉及残疾人本身的心理问题。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心理;权益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残疾人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残疾人就业存在不少问题,就研究者所提到的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1.残疾人就业率低残疾人就业率与国内就业总体水平存在着的较大差距,这种社会现状影响了残疾人社会参与,更谈不上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我国一直存在着残疾人就业率低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就有钱鹏江、许琳等专家学者指出了残疾人就业率较低的问题。近10年中有十几篇研究文献中比较一致地确认了该问题。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镇不在业的残疾人比例较高,占到60%以上。张建伟等在调查数据中推算出我国目前尚有858万达到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就业,而且每年还将新增残疾人劳动力30万人左右。即使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省,残疾人就业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适应,与广大残疾人的需求和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2.残疾人就业岗位层次低、结构不合理残疾人就业层次低。我国残疾劳动者处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的残疾人口主要分布在一些操作简单、收入低微的行业。赵燕平调查发现,九成以上的在业残疾人在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用人单位在招用残疾人时,80%的岗位所开出的工资是当前最低标准工资。不仅如此,钱鹏江研究发现,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平均工资不到社会平均水平的40%,许多地方残疾人工资甚至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似乎忘记了残疾人也应当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导致少数残疾人的收入与低保线接近,失去了参加社会劳动的价值和意义。 残疾人就业岗位结构不合理。罗秋月等研究发现,残疾人劳动就业的主要行业比较单一的,特别是对于某些类别的残疾人更是局限于一到几个行业,例如,盲人所从事的职业主要局限于盲人保健按摩,由于劳动力市场所容纳的劳动力有限,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残疾人的就业面,不利于广大残疾人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展示自己的才干,就业岗位结构与健全人差异大。 3.残疾人就业的风险大 已经就业的残疾人随时都可能失业。卿石松等研究发现,残疾人就业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甚至不签劳动合同,随意解雇残疾劳动力。他们的工作稳定性往往不如健全人,当企业裁减人员时,他们可能首先失去工作。陈珍等研究发现,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短,再失业风险大。很多残疾人在一个岗位上的时间平均不足5年,即使是就业机会较多的肢体残疾人,也不容易连续就业,听力残疾人更换岗位的频率则更高。 残疾人在岗位上的劳动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参保率低,城镇16岁及以上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7·87%、36·83%、1·11%、1·35%。有些企业不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的政策法规,对残疾人提前退休、残疾妇女特殊劳动保护、流动残疾人员就业保护等存在不足,而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维权能力较弱导致残疾人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发文部门] 民政部 [发文号] 民发〔2001〕24号 [发文时间] 2001年2月6日 [生效时间] 2001年3月1日 1、总则 1.1为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1.3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HT〗款均为最低要求。 1.5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SOCIALWELFAREINSTITUTIONFORDISABLEDPERSONS为肢体、智力、视力、听力、语言、精神方面有残疾的人员提供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承担教育、养护和托管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3、服务 3.1膳食 3.1.1有由主管部分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

3.1.2厨师和炊事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1.3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它饮食。 3.1.4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3.1.5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征求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1.6照顾不同残疾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3.2护理 3.2.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2为供养人员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夏季经常换洗,其它季节每周1次。 3.2.3整理床铺。 3.2.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5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 3.2.6协助残疾人洗澡,夏季每周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3.2.7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3.2.8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 3.2.9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仗、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3.2.10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3.2.11视天气情况,每天带残疾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种弱势群体,他们由于自身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成为一种十分脆弱的边缘群体。关心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福利与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完善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有助于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对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然而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对中韩两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的比较,能够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层面对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有助于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建设的经验。 一、四大层面的比较: 1、政府支持力度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立法不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我国大量残疾人福利问题得不到解决,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社会福利尚未走上规范化与法制化的轨道。虽然我国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两部基本法律对我国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已经规范得比较全面,但内容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便操作。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早已颁布实施,但对违反《残疾人保障法》、侵犯残疾人利益的人和事情无法进行惩罚,不能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面对大量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实际问题及特殊需要,往往只给予人道主义的同情和社会舆论的支持,却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韩国既有政府机构亦有非政府机构。政府下设的残疾人组织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隶属政府的残疾人组织直接参与国家有关残疾人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负责向国家通报、反映残疾人的情况和呼声,协调政府与地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关系(工作人员全部为政府官员);另一方面是非政府组织、又呈多元化的工作模式和服务形式。其中有社团办的,有个人办的。这些非政府组织设有专门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民政福利事业的改革 (1)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①社会福利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国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供养方式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探索出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②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总体目标 a.投资主体多元化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形成社会福利机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b.服务对象公众化 社会福利机构除确保国家供养的特困群体的需求外,还要面向全社会老年人、残疾人,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免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c.服务方式多样化 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除集中养老、助残外,应发挥多种服务功能,为家庭和个人提供支持。 d.服务队伍专业化。 (2)社会福利机构改革 ①社会福利机构改革的要求 a.国家将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本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 b.各地在制定城市居住区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应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 c.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处理好社会福利工作中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抓紧制定社会福利事业的有关法规,研究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使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d.要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 ②国家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a.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 b.对社会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兴办的第三产业,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以及单位和个人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国家税法规定

2020年最新残疾人优惠政策补贴标准

2020年最新残疾人优惠政策补贴标准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 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 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 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 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 程序相同。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五、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再就业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利用现有的资金、技术场地、设备进行进行针对性的转业、转岗训练。 对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在半年内提供三次职业介绍。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的1.5%的比例的单位,在招录人 员时应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工勤人员,有适合残疾人岗位的,应优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 九、社区如何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 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 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最低分别50元和100元每人每月,各省具体统筹。 这是第一个全国层面的残疾人补贴,惠及2000万人次,每年最 低支出181亿元。 介绍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政策。 中国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预计这两项补贴制度将惠及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 所以不难看出,只要符合这个标准的都可以申请,这也是国家最低的标准,当然有些发达地区比这个标准要宽的多,比如放宽到 123级残疾人都可以享受到生活补贴,这也是困扰有些朋友的一些 问题,符合条件还没有申请的残疾人朋友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下面把申请流程和范围写给大家。 如何申请两项补贴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也可以代理申请事宜。

浅析残疾人就业问题

浅析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何凌云 残疾人是社会上最典型的弱势群体,残疾人的就业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目前整个社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随着劳务输出工作的深入开展,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就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就业中的人才高消费现象已经出现。因此,残疾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残疾人就业工作面临困境,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制定相应对策,切实解决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残疾人并非因身体的残疾而无业。残疾人因自身生理缺陷的因素影响就业是客观存在的,但他们适应的岗位诸多也是现实的。例如:盲人按摩店、聋哑人卖报等等就是残疾人就业的很好的典型。据有关残疾人劳动力调查资料显示,有劳动能力和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超过四分之三,而真正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还不超过3%。从这一对比中可以知道,30%的无业残疾人并不是完全因为身体的残疾而无业。分析其原因有五:其一,社会上缺乏专门为残疾人开辟的工作岗位,他们选择的空间很小,再者就业信息不畅,因此很难找到适合的工作。其二,残疾人很难找到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工作,比如给视障人安排需要通过视觉才能从事的工作,肢体残疾的人去干动用肢体才能完成的大运动量的工作,如果这样用其短当然就容易“因身体”因残疾”、“而无业了。其三,尽管大部分单位都有适合残疾人的岗位,但部分单位没给残疾人创造同等的就业机会,而以他们有残疾为由将其拒之门外,以所谓“形象”技能、环境等不适应的原因而不接纳残疾人从业,甚至有的单位宁可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残疾人就业。其四,是个别用人单位为逃避缴纳就业保障金录用了残疾人,但却不提供相应的岗位,而是让其闲置家中领取最低岗位工资,更有甚者既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安置残疾人就业。其五,残疾人失业率高,就业岗位很不稳定,在就业环境、工资待遇、无障碍设施、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不能和健全人同等相待,是导致残疾人失业率增高的主要因素。残疾人文化程度、职业技能水平不是影响就业的主要因素。如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会尽力支持家乡残疾人事业,解决部分残疾人就业问题。 一、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1、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尚不够浓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开展的难度首先表现在认识上,但是目前社 会上普遍认为扶残助残是政府或某些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安排残疾人就业都是那些福利企业的事,自己没这个义务。 2、企业转制没有调整好必要的劳动关系,应受特别关注的弱势群体难逃下岗厄运。中小企业的转制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生产力和运转能力,很多不良企业经过转制起死回生,然而业主的社会责任淡薄,劳动关系弱化,残疾人就业受到最直接冲击。 3、部分政府机关的合作不够。在有关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民政、劳动、税务、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部门协调合作不够。个别机关部门不履行法定义务,对按比例安排就业工作不积极、不支持、不配合,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4、企业和社会不同程度地存在就业歧视阻隔了残疾人就业通道。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不少扶持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的颁布,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由于对政策理解和执行上的差异,一些企业不愿意接收残疾人,有的单位宁可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有的单位既不安排自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就使得广大残疾人在整个社会就业体系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人为地阻隔了残疾人就业的通道。 二、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对策 1、重视政府导向,全面关注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最大的保障。将残疾人就业作为关注的重中之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需要,更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当然,我们现在所说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并不

社会福利政策汇总

社会福利政策 1. 站在人的发展的立场上,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使残疾人在一定程度上回复他失去的机体的、社会的功能,并有助于他们进入一般的、正常的社会生活,这是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哪一种理念() A. A. 供养理论 B. B. .回归社会论 C. C. 增能理论 D. D. 活动理论 正确答案:C 2. 1952年联合国发表了(),这是世界范围内授予并保护妇女政治权利的第一个国际性法律文件,规定了妇女在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资格。 A. A. 《产妇幼儿福利法》 B. B. 《妇女政治权利公约》 C. C. 《经济机会法》 D. D.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正确答案:B 3.二战后,英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法案,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 A. 《社会保险法》 B. B. 《国民保险法》 C. C. 《家庭补助法》 D. D. 《失业工人法》 正确答案:D 4.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属于我国农村老人社会福利中的哪一项()。 A. A. 农村老年社会救济 B. B. 农村养老保险 C. C. 社会补充养老 D. D. 物质生活福利保障 正确答案:C 5.强调“兼爱”思想的是哪一位福利思想家()。 A. A. 孟子 B. B. 孔子

C. C. 墨子 D. D. 老子 正确答案:C 6.()是社会福利制度产生的经济根源。 A. A. 启蒙运动 B. B. 工业化 C. C. 经济危机 D. D. 阶级运动 正确答案:B 7. 职业福利的特点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 A. 以业缘关系为标志 B. B. 普遍性与差异性相结合为原则 C. C. 具有功利性 D. D. 受到单一因素的影响 正确答案:D 8.社会福利制度强调“适者生存”,以保存现存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实际”国家代表是()。 A. A. 瑞典 B. B. 美国 C. C. 日本 D. D. 中国 正确答案:B 9. (鼓励独立完成作业,严惩抄袭) 最先实行比较全面的国家社会保障的国家是() A. A. 英国 B. B. 美国 C. C. 德国 D. D. 中国 正确答案:C

残疾人社会福利与救助

残疾人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残疾人福利不仅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残疾人福利也是衡量国家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指标。 广义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内容包括以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也包括通过提供劳务、实物、机会和其他形式来满足残疾人社会需要的社会福利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包括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等基础项目,社会工作与康复教育等专业项目,社会服务与社会支持等高级项目,只有通过残疾人相关法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及残疾人服务与救助网络的形成才能保证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的构建与推行。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而当前,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及服务制度还不够成熟,大多数残疾人所得到的福利保障项目少、水平低,一些残疾人甚至处于“保障缺失”的状态,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与就业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尚未充分公平地共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一些资料数据显示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低于同期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趋势比较也显示残疾人小康发展速度总体上还是低于全国人民小康发展的平均速度。因此,目前来看残疾人仍然是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距离“残 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即尽管目前残疾人福利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距离残疾人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必须加快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全面系统推进残疾人服务与社会福利,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从税收优惠逐步向全面社会保障转变,经历了从“居养”到“参与”、从“人道主义”到“平等权利”、从“社会隔离”到“社会回归”的转变。根据我国残疾人政策出台的时间、数量和内容,可以大致分为平台期、发展期和快速发展期。 在平台期,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主要针对伤残军人的优待,福利企业税收减免和生产指导,属于典型的残缺补救型福利政策。1987年全国残疾人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保障水平较低,保障人数少,保障效果极差。发展期以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为标志,其职能之一就是制定残疾人社会政策。这段时期残疾人政策以人道主义思想为主,以残疾人自立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倾斜性配置制度对残疾人发挥庇护作用。政策内容集中在特殊教育、康复、就业、福利行政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快速发展期国家密集出台、颁布和实施了多项以社会权利为基础,与残疾人福利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决定,建立发展性社会政策,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我国残疾人社会就救助体系存在理念滞后、管理分散、体系结构不平衡、贫困分层制度设计缺乏、救助依赖和社会支持渠道缺乏等系统障碍。想要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就要以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理念系统为前提,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为关键,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制度安排系统为基础和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支持子系统为保障,实现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体系完整、管理协调和制度分层,提升体系效能,有效保障残疾人群的应有权益。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正面临战略性与结构性转型,仅靠一项或几项惠残福利政策措施难以解决问题,无法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部署。必须客观面对当前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科学性,确立与国情相适应的发展战略,从积极福利视角,在价值理念、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快残疾人由“生存型”保障到“发展型”福利转变的进程,通过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理念,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均等化,发展政府、非营利组织与市场合作协商的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变“事后型”、“补救型”、“消极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事先型”、“预防型”、“积极型”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社会福利,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投入和更加周到细致的制度安排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逐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努力提升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问题思考及对策建议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问题思考及对 策建议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信息日益发达,极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给传统的就业创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机遇与挑战,也给就业形势严峻的残疾人群体带来了新曙光。本研究以我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问题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了传统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问题的制约因素及互联网手段对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的积极影响,并结合国家现有的相关扶持政策,提出了在互联网背景下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残疾人就业创业对策建议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随即“互联网+”成为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信息日益发达,网络支付日益完善,社会平台日益增多,极大改变了生活方式,给传统的就业创业工作带来了一定机 遇与挑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于就业创业形势严峻的残疾人群体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但同样是一个挑战。因此,如何“与网共舞” ,抢抓机遇,成为摆在残疾人群体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我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现状分析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

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502 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各类残疾人中肢体残疾人和听力言语残疾人占了大多数,分别占到29.07%和25.6%。从抽样调查结果看,我国残疾人的类型多样、总量多、覆盖面广,这对于我国家制定实施残疾人的教育政策及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创业能力都造成非常大的障碍和困难,我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创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1.1 残疾人受教育情况分析。 2010 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0-2015》,这是我们国家建国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名义颁布的一个基本公共服务的框架体系。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国务院也颁布了两个关于特殊教育的重要文件,一个是《关于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意见》,其中就把落实教育公平作为一个重要领域,提出把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同步提出来。另外一个是以教育部为牵头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所有这些政策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残疾人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我国残疾人教育水平与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数据调查相比,大学程度、高中程度、初中程度、小学程度的残疾人分别增长了74.8%、66.0%、 59.1%、23.8%,文盲率下降15.71%。通过纵向数据比较,我国的残疾人的教育水平已经有了显著提高和发展,尤其是残疾人高等教育水平,受教育人群增长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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