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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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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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海珠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8号)及《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穗府办…2005?10号)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编制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的工作指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优化利用再生资源为核心,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切实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建设发展规划,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实际情况,构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二、规划编制原则

(一)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控制总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三)科学布局,便民利民原则;

(四)规范建设,循序渐进原则;

(五)突出重点,高效利用原则。

三、规划适用范围及总体目标

本规划适用于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本规划有效期为5年,即2011至2015年。

本规划的总体目标:

争取从现在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区内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专业分选中心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与此同时,按照“六统一”和“四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回收人员、回收站点和专业分选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引导我区再生资源行业走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使可用废弃物得到充分的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

四、网点规划主要内容

(一)建设社区回收站点体系

社区回收站点体系的建设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区建设“宜居宜商”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目标的确立,以及“退二进三”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区的再生资源

种类将从生产消耗型(即以废旧金属、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为主)向生活消费型(即以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为主)转变,再生资源的生成场所也将发生由点(即以工业企业为主)到面(即以居民家庭和商务中心为主)的转变。因此,社区回收站点体系的建设要特别突出科学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

1.社区回收站点设立样式:

社区回收站点以固定式或非固定式设立,所谓固定式是指其经营场所采用固定建筑形式(包括框架式和非框架式),非固定式是指采用非固定建筑为回收主体设施形式(包括以轻质材料构建的板房),样式相对统一,并且建筑、设施等符合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专业要求。

2.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立数量:

据统计,截至2009年,我区共有18个行政街道和25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区总居民户数为310396户,户籍人口

92.26万,常住人口近150万。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立数量将同时参照居民户数与社区划分两个指标,按1000-1500户居民设立一个回收点为参照标准,以社区为单位,原则上一个社区设立一个回收点。对于面积较大、居民较多或居民户数虽少但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可适当增加回收点数量,但同一社区内设立的回收站点总数不得超过3个,全区的社区回收站点总数控制在280个左右。

社区回收站点分布表

街道名称社区数总户数回收站点数xx街

xx街

xx

xxxx

xx

素社街

海幢街

南华西街

龙凤街

沙园街

南石头街

凤阳街

瑞宝街

江海街

琶洲街

南洲街

官洲街合计22 14

22

16

12

13

14

12 19916 20

19

17

11 1245 19884 27523 23163 178 17419

14886

27384

17377

23746

17500

16685

9948

7282

8902

5811

5652

71618

810277

3.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立规范:

在人口较为密集的中心城区,如南华西街、素社街等,原则上不设立固定式回收站点,全部以活动板房的非固定形式设立。非固定式回收站点的具体设立地点

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街道、社区共同商定,以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增加城市管理难度为根本原则。在社区面积较大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如官洲街、华洲街等,因尚存有部分工业生产性企业,流动人口多,再生资源的产生量较大,板房式的非固定回收站点难以满足需要,回收站点的设立将以固定式回收站点为主,并根据所服务社区的面积适当增加收购车辆的配置。固定式回收站点的具体设立地点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征求规划、工商、环保、公安

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固定式回收站点的设立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和资源,主要以对零散的、不规范的私人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和规范化管理为主,严格控制新站点的设立。

4.社区回收站点的功能:

社区回收站点主要负责收购、收集居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交售的和生产、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再生资源(主要是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等品种)。日收日清,原则上不作储存,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和二次污染。

(二)建设再生资源中转站场体系

1.中转站场的设立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集中的原则,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设立。不设置在铁路沿线、港口、输变电站、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不设置在交通繁忙的一、二线马路旁,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社区居民正常生活。

2.中转站场的设立数量:

在区内每15至20个社区回收站点设置一个固定式的再生资源中转站场,原则上在每个街道设立1个中转站场,确有需要在一个街道辖区内设立2个或以上中转站场的,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每个中转站场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不设立新的社区回收站点。

3.中转站场的设立样式:

中转站场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设有隔离围墙,有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实行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分离,硬地化和符合消防要求的上盖或顶棚,周围有导水沟渠。各区配备相应的卫生、安全等作业设施。中转站场营业面积: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中心城区一般不低于100平方米。

4.中转站场的功能:

负责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初步分拣、简单加工和资源分流。其主要功能:

一是接收社区回收点回收的再生资源,以及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大宗再生资源的回收;二是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初步的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三是对再生资源进行短期储存;四是将初步分类后的再生资源集中运往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或专业分选中心。

(三)建设专业分选中心体系

专业分选中心体系的建立将直接影响到再生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分选中心的专业化运作,可以实现再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再生资源有序、高效的流

通和利用。

1.专业分选中心的设立原则:

严格控制专业分选中心的数量,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方便外运。

2.专业分选中心的设立数量:

原则上不新建专业分选中心,可在区内选取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或规模较大的固定式回收点,通过升级改造的方式建设2个左右的专业分选中心。

3.专业分选中心的设立样式:

专业分选中心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设有隔离围墙,有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实行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分离,硬地化和符合消防要求的上盖或顶棚,周围有导水沟渠。各区配备相应的卫生、安全等作业设施。专业分选中心营业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

4.专业分选中心的功能:

一是接收中转站点的再生资源,以及上门回收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大宗再生资源,并进行短期储存;二是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较为精细的分拣整理和加工;三是通过市场运作,及时收集和发布区内的再生资源信息,实现再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联系或前来采购,促进资源有序流动。

(四)对综合利用处理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和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区内不再新建、扩建有污染的工业生产项目。因对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重金属及有毒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所以在我区内不再新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企业。区内已有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企业,也应通过升级改造,利用高新技术提高对再生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效率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逐步引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企业停止处理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电器电子产品等易产生污染物的再生资源。

(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总体设想架构

在整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体系中,回收是基础、加工是手段、资源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才是最终目的。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形成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从而形成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网络体系。

回收站点中转站场专业分选中心

回收利用企业区外再生资源

(注:

箭头表示再生资源回收流向情况)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 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 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 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

【工作总结】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总结

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总结 近日,淄川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废品收购点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全区统一分工部署,区经信局负责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废品收购点的依法取缔、责令搬迁工作。 区经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同时组织相关科室对各镇、办、开发区废旧经营点进行了摸底、调查、督导。下一步工作中,区经信局将按照区政府对废品收购点专项治理方案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坚决清理、取缔区内各种不符合要求的废品收购点,做好有关废品收购点的备案登记工作,对未备案的废品收购点依法或将进行处罚。 开展废品收购点专项治理工作,将对进一步规范废品收购行业秩序,改善城市风貌,提高城市品味,给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区长批示,区商务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的 一、×××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状 (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情况 我区目前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企业有50多家。其中:较大型的企业有6家:元盛天鸿公司、星宇公司、安之洁、广学金、西部强龙、海泰京安。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5个街道(社区)的辖区范围内。×××区再生资源主体回收企业和较大型的回收企业的回收量大约占全区回收总量的40%,其余都被各类小型企业和个体户占有,零散个体回收占有较大比例。 (二)社区回收站点情况

×××区共有141个居民社区。20**年至____年,再生资源主体企业完成了100个社区回收站点的规范建设,主要分布在等街道的部分社区。 (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情况 近几年,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一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被拆除或停业。目前,海泰京安科技发展有限承担着×××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北京海泰京安科技发展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该公司于20**年3月与北京景阳天昊投资管理公司、首钢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15年和8年的合作开发协议书,在原首钢料场共同开发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该项目占地总面积250亩,北京景阳天昊投资管理公司占有土地110亩,首钢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占有土地140亩。该地块位于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规划的第7#用地,用地性质为F类多功能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地。按照首钢的总体规划,该地块最早也要在20**年或以后才能开发建设。(规划用地性质图及协议书附后) 该企业总体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已投资____多万元完成了2万平米再生资源规范市场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预计投资2500万元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将于20**年11月建设完成。 二、×××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意见 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确保城市安全、树立城市形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将其列为____年为群众办实事的第34项并对各区县提出了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切实建设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

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摘录)

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摘 录) (1991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 近几年,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局部范围内也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偷盗、破坏生产设备和通讯设施的活动比较猖獗,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为了统一政令,尽快扭转当前的混乱状况,调动再生资源企业的积极性,把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搞得更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的概念 再生资源,这里主要是指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种废旧物资,其中包括企事业生产和建设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废液,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二、关于加强废金属市场的管理 废金属是国家重要再生资源。为加强废金属市场的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反盗窃斗争”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同志的多次指示精神,从大局出发,相互配合,通过综合治理,坚决整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中的混乱现象。为此,特作以下规定: 对国内紧缺的废金属,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废钢铁和废有色金属出口的规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出口。 三、关于积极组织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利用 各回收企业要树立“服务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观念,克服和纠正“重大轻小,重新轻旧,重企业回收,轻社会回收”的倾向,在积极收购废金属的同时,也要积极组织其它再生资源的收购,特别是对那些生产部门非常需要,但价值小、利润低或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再生资源品种,更应千方百计组织回收。各收购网点和回收企业,不得随决更改收购的品种或拒绝收购应该收购的品种。 各经营单位应努力扩大再生资源的利用,本着“先利用、后回炉”的原则,就地组织再生资源的分类加工,提高加工质量。交往钢厂的废钢铁中,要严防爆炸物、危险品混入。利用单位要克服“重新料、轻废料”有倾向,充分利用可以代替新料的再生资源。 四、关于再生资源企业的税收政策 国家对再生资源事业仍然实行优惠政策。供销社批发、调拨的再生资源,按规定应征收批发环节营业税,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继续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申请减免税。对供销社、物资系统能独立核算的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加工再生资源所得的纯收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也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根据企业的实际困难,从一九九二年起三年内适当给予减征所得税的照顾;上述企业用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一、前言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该理念于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上初步形成,1998年引入中国并逐渐受到各界高度关注。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循环经济上升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再生资源回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之一,体现了循环经济"3R"原则中的"资源化"原则。宁波作为国家确定的第一批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之一,

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又是宁波循环经济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加快宁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来,为了应对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已取得良好成效,初步形成了政策调控、市场机制、技术创新三大机制相互作用,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但是,目前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第一,缺乏有效管理机制,致使社会治安存在严重隐患。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一些收购网点违法收购赃物,为犯罪分子提供销赃便利;回收人员流窜严重,社区时有发生车库被撬、家庭被盗以及物品被顺手牵羊等事件,对社区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对城市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宁波市再生资源工作开展的主体是经营企业, 而大部分企业都布置在城乡结合

部,而且设置随意,设施简陋,在物品运输途中滴、漏、散等二次污染现象严重;由于缺乏堆放空间,从业人员经常就地堆放、分拣、拆解、加工,从而成为城市的一大环境污染源,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 第三,缺乏回收设施,造成资源浪费。目前,社区回收设施严重缺乏,导致居民投售极为不便,大量生活性再生资源仅作为垃圾丢弃,造成资源浪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多数家庭的冰箱、洗衣机、电话机、空调、电脑、手机等家用电器和通讯工具已到了报废高峰期,废旧家

再生资源网络回收平台建设方案详细

市再生资源网络回收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一、项目背景 (2) 二、需求分析 (2) 三、解决方案 (3) 1. 收废 (3) 2. 专用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3) 2.1. 系统特点 (3) 2.2. 技术性要求 (4) 2.3. 体系架构 (5) 3. 语音呼叫中心解决方案 (7) 3.1. 语音呼叫中心组网图 (7) 3.2. 方案说明 (8) 4. 硬件支撑平台解决方案 (8) 4.1. 硬件支撑平台组网拓扑 (8) 4.2. 方案说明 (9) 5. 信息化中心机房解决方案 (10) 5.1. 机房装修 (10) 5.2. 空调新风系统 (10) 5.3. 机房消防 (11) 5.4. 机房供电 (11) 5.5. 防雷接地系统 (11) 5.6. 环境监控系统 (11) 5.7. 门禁系统 (12)

四、功能清单 (12) 一、项目背景 市是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中心城市,废旧资源非常丰富。据调查,全市废旧金属年拥有量为50万吨左右,废有色金属约1万吨。另外,市年生产建筑垃圾350余万吨,生活垃圾近100万吨,这些垃圾中也有很多可直接回收和加工利用的资源,并每年按9.5%左右的速度递增。 上个世纪80年代,废品回收是国有企业的天下;到了90年代,个体经营者迅速打入,国有回收网点大量萎缩、锐减。个体经营者的加入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为渗入了大量外来人的收废队伍,这些“摇铃人”走街串巷,缺斤短两者有之、趁机偷盗者有之,场地乱堆乱放也给市容环境和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的隐患。 分散经营,无序管理,导致了再生资源大量流失,同时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因此,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强化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而生资源收购经营达到布局合理,管理规、环境洁美、经营有序、方便群众、利于治安的要求,并逐步形成社区回收(流动补充)——市场集散——加工利用的环保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完善的解决方案。利用快速发展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备的线上宣传和网络收废平台,能够更好的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统一规、统一管理,真正切实的方便群众,从而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二、需求分析 根据对客户需求的详细了解和分析,整体项目需求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利用先进的制作技术建设在线宣传和订单提交平台,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自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 靖江规范城区废品回收 连日来,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快推进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在靖城街道的各社区(村)试点建设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并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加快推进废品分拣加工中心建设。 靖江市废品回收点分散,且环境面貌较差,一直存在占道经营、脏乱差等问题。 为着力解决城区废品回收市场“散、乱、脏、差”状况和安全隐患,规范废品回收市场行为,加快废品回收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近日,靖江市区政府出台《靖江市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该市在靖城街道先行试点,力争用1至2年时间,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行政推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形成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龙头、以分拣中心为载体、以社区收购网点为终端的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有效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 每个社区设1个废品收购点 设立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是该市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建立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的关键一步。 为保护环境、方便居民,该市城区回收网点原则上每个社

区(村)设立1个。 根据布点方案,先从现有废品收购点中筛选,对证照齐全、依法经营、愿意承担收购职能、严格执行统一解交规定、服从考核管理的废品收购点进行达标改造,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体系,由靖江市市场监督局核发执照。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卢杰介绍,目前,靖城街道已初定辖区各社区(村)废品回收网点选址。 确定后,这些网点将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式、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这些回收网点不能占道经营、影响居民生活,要做到不焚烧、不拆解、不污染周围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每天17∶00前(夏季延长至18∶00)必须及时将所回收的物品妥善整理,及时通知分拣中心或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上门清运,做到“日清日洁”。 社区废品回收网点均以居民生活性废品为主进行收购,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废旧家电等生活性日常废品,不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与废旧商品的再加工。 专业公司经营分拣业务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兴办再生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建设占地面积约90亩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已陆续吸纳数十户废品收购户入驻,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重庆市商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 ( 点 ) 建设规范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 ( 统一规划、标识、着 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 ) 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二条 回收站 ( 点

经营证照及资质齐全,负责人有个人身份证明资料,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条 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2000 户居民设置 1 个回收站 ( 点 ) ;乡、镇每 2500 户居民设置 1 个回收站(点) 。 第四条 回收站 ( 点 ) 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平方米,门面招牌采 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 第五条 回收站 ( 点 ) 建设要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及装修与社区环境相符,社区回收站 ( 点 ) 采用绿色环保轻型建筑材料进 行全封闭处理。 第六条 社区回收站 ( 点 ) 的从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学习,持证上岗。 第七条

不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排污设施完善,符 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 社区回收站 ( 点 ) 至中转站至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间配备 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 第九条 保证社区回收站 ( 点 ) 再生资源能及时运出,避免造成 新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同时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规范

根据网络体系整体功能配置要求,市场应由“五区一中心”构 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 第一条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的设置应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近郊地区选址。 第二条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规划、设计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市 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园区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 第三条 市场要完善集散、交易、储存、初加工、治污减排等 功能,并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相配套。市场内加工区、交易区、仓储配送区与服务区、办公区分离,加工区与交易区配备相应的环保、安全等作业设施,集中治理废弃物排放,消除二次污染。 第四条 市场的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要 求和当地再生资源总量确定,集约用地。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概论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行业发展现状及主要特点 “十一五”时期以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的理念渐入人心。在相关政策带动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明显扩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截至2013年底,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0多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800万。2013年,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船舶8大品种回收量超过1.6亿吨,回收总值接近4800亿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超过70%。初步测算,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相当于节约1.7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113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75万吨。行业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2007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发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明确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2009年,国务院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的生产者责任。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12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由商务部牵头,22个单位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企业实力日趋增强。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和一些民营企业借力政策支持,不断拓展回收网络,延伸产业链,成为回收体系的主体,初步实现了经营产业化、利废资源化和处理无害化。一批规模较大、技术设备较先进、分拣加工能力较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脱颖而出,其中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企业超过200家,1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20家。 (三)回收体系逐步建立。自2006年起,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建设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回收体系试点,到2012年试点城市达90家。2009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3.5亿元,支持75个城市新建和改扩建51550个网点、341个分拣中心、63个集散市场;同时,支持建设122个区域性回收利用基地,有效推动了试点城市向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的方向发展,试点城市重点品种回收率超过60%;回收利用基地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和城市矿产项目形成有力支撑。 (四)技术水平稳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加工利用技术,开展精深加工,创新经营业态,传统的回收、分拣、加工处理工艺得到改造升级。如聚酯塑料(PET)瓶片熟料生产技术,废印制电路板环保处理及资源回收设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电池回收企业与生产企业开展废电池再生利用活动,利用电镀废渣及冶炼废渣等工业废料提取各种有价金属等,取得了良好成效。部分城市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设置智能回收设施和设备,方便市民自助完成废弃物交售;有些地区设立了固体废物信息交换中心,整合了回收热线、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全部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第三条再生资源可分为生产性再生资源、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其他特定废旧物品三类: (一)生产性再生资源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废料;报废的机器设备、机电设备等;废旧人力车、机动车、船舶等;做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产品、残次品等; (二)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金属、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三)其他特定废旧物品包括:废旧电子产品、废旧家用电器、废电

池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环保、规划、建设、交通、税务、卫生、供销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市容,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第八条政府提倡和鼓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种类和品质的再生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

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培训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及信息培训、回收站点建设情况汇报 一、分拣加工中心项目 (一)福州市则徐大道废五金分拣加工中心 福州市则徐大道废五金分拣加工中心规划占地面积13530.7平方米,厂房面积6075平方米,分拣加工中心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按照废五金分类标准、品质状况、集中进场专业分类、挑选清理、粉碎加工处理。 第一期于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建成,占地6860.7平方米,项目实施单位并购福州市冶炼化工厂,改造升级而成,至2011年2月已对3075平方米的旧有厂房进行改造,至2011年底,中心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分拣加工废钢铁3000吨、废铜800吨和废铝3000吨,达到年分拣加工利用废五金6800吨,可节约13920吨标准,年销售废钢铁、废铜、废铝和废塑料、废胶(从废五金中分拣出的附属再生资源)3亿元以上,年上缴利税2500万元以上。 分拣加工中心配套综合办公楼、配电房、铜、铝分拣加工车间(配套分拣、压块、叉车等机械设备)、废钢铁剪切设备、地磅房(配套大型地磅)、运输设备(汽车、铲车)、职工食堂(可供50人用餐)。 再生资源对环境的污染及其所造成的资源浪费,是当今世界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确立了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过程管理原则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三化”原则,建立了废物最小量化管理技术、废物转移跟踪管理技术、废物交换管理技术、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设施许可证制度等管理与处置技术体系,确立了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标准,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完整的管理控制体系。

投资(支出)情况 截止2012年4月公司已出资人民币5,296,257.52元。 2012年4月后投入的机器设备和8辆汽车,旧电房改造,危房改造等项目投入未列入,正在审计中。 (二)东区集散市场(含废金属分拣加工中心)项目 东区集散市场(含废金属分拣加工中心)原位于福州市晋安 区因城市建设需要,现正准备搬迁。海峡供销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面积500亩,一期占地面积350亩,建设期限:2012-2015。市 政府准备将此项目列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园区总体布局由“五区一中心”构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含危险品处理)、宣传培训中心,含 重建福州市东区废金属分拣加工中心(因城市建设和环保原因搬迁至园区的2006-2012年商务部再生资源试点项目)。园区投产后,将拥有年再生资源处理量2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年销售额10亿,每年可吸纳24万吨的废旧商品,可以节约自然资源98.88万吨, 节约能源33.6万吨标准煤,减少114~240万吨垃圾处理量,为社会提供800多个就业机会,带动相关产业链30000多个就业机会,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安排:2013年完成规划征地、三通一平,建成废有色金属分拣加工中心、废钢铁分拣加工和报废汽车拆解项目;2014年建成商品交易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含危险品处理)、宣教培训中心,废塑料和废弃电子产品分拣加工项目;2015年完成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信息系统建设及员工培训。 为了推进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信息中心建于2006年7月,创建福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918706128.html,),发行刊物《福州市再生资源信息》共52期,培训从业人员800人。2012年创建的“福建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 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将辖区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交易,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二次污染。 二、建设任务 云龙我处将整合、改建、新建社区回收点7个。社区回收点按照1—2万人居住人口设置一个回收点的原则,根据我处人口分布情况,共设置回收点7个,具体空间设置在调查研究后确定。 三、建设和改造模式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采取“政

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运作。承建分拣中心的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原则上亦由其整合建设和改造提升,并按照“七统一”标准实施经营管理。同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建设。 四、申请奖励 根据各个社区项目建设及投资情况,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申请奖励。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制定下发《区再生资源 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 2、第二阶段:办事处招商科对辖区进 行了摸底排查,已有3个再生资源回收点。 3、第三阶段:完成回收网点的清理整 顿工作;今年我辖区回收站点任务数7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达到“七统一”标准。 4、第四阶段:全面完成体系建设和改

造任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部达到“七统一”标准。 5、第五阶段:办事处领导小组对承建项目进行全面验收,使辖区改造和建设项目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书记任副组长,办事处城管、环卫、综治、民政、安监等各科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子房办事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招商科,具体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监管的牵头及综合协调工作。 2、加强日常监管。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全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监管力度。 3、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海报、传单等各种手段加强宣传,增强辖区居民及企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印刷稿)

ICS 13.030.50 Z05 备案号:24309-2009 DB46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海南省商务厅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海南省物资回收公司、海南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员:陈敏、赵颖、郑有群、杨学才、吴雷电、梁昌军、张宾。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回收站、中转站、集散市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要求、环保要求以及设备和衡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CJJ 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HJ/T 273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公安部[1994年第16号令]《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务部[商改发20号]《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商办改函(2007)103号]《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再生资源 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份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3.2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是指回收、中转、集散等回收过程中放置再生资源的各类场所。 3.3 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以下简称回收站) 是指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在社区内或社区附近固定和规范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行动方案(2016-2018年)》,紧扣“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的“国家命题”,本土网围绕自身农村电商布局,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集中投入城乡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等有益的项目和领域。 其一,是充分结合本土网的500家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站网,在每个乡、镇、村设立了“回收网点”,并配置自助回收设施、建立回收物流信息系统。落实对城乡再生资源(如高分子有机废弃物、再生纸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废铁、废铜、废铝等)的统筹管理和回收经营,普及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并变废为宝,创造经济效益。 其二,本土网与孝感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湖北和天下循环经济产业园三方合作,将孝南区各村级回收网点的“再生资源”与湖北和天下循环经济产业园进行业务对接,一是提供收购价格指南,二是将各网点的再生资源废弃物,集中回收到湖北和天下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东山头市场),然后进行分拣和加工,后销往各生产厂家。值得一提的是,本土网开发的“循环经济统计与废弃物交换平台”,也可以实现信息互动和在线交易,网友们可以在上面发布关于废钢铁、废有色、废塑料、废纸、废橡胶、报废汽车、废电器、废油、二手设备、加工设备等各类再生资源的供应、求购资讯,直接在平台上就可以完成购买和电子交易。 其三,是回收体系的完善,通过供销社系统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自身乡镇村各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体系结构,构建全面覆盖市县区到城镇乡的网格化回收体系,在城乡垃圾就地分类、再生资源

回收、循环经济信息化、绿化市容、美化环境、绿色环保等多个方面,都起到了引领和带动广大农村居民美化居住环境、提高资源节约集约水平的良好作用,真正做到了“靓丽乡村、美化家园”。 在发展战略思路上,本土网重点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集生态环保、城乡发展一体化、节约集约、再生资源回收于一体的“循环经济”平台,及时将循环经济信息及废弃物交换信息,统计并收录到本土网电子商务网站平台,通过设立再生资源统一管理、销售的电商平台,实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在线销售。 结合孝南区人口密度、自然环境和再生资源等现实情况,本土网组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包括区各乡镇村级回再生资源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点的布局及要求。可以说,回收、加工、利用三环紧扣。本土网不仅积极参与“美丽孝感?清洁城乡”的建设活动,为真正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互动出力,更是利用高效、生态环保、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绘出了蓝图。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废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防火管理制度 (1) (一)防火管理制度 (1) (二)防火组织管理制度 (1)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3) (五)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 (六)防火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4) 二、防盗管理制度 (2) (一)防盗管理制度 (2) (二)防盗责任人制度 (3) (三)现金及票证管理制度 (3) (四)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4) (五)防盗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4) (六)财物失窃应急处理办法 (5) 三、露天货场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6) (二)设备设施管理 (7) (三)值班巡逻制度 (7) (四)安全检查制度 (8)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9) 1、总经理安全职责 (9)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9) 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0) 4、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1) 5、班组长安全职责 (12) 6、工人安全职责 (12) (三)安全操作制度 (13) 1、电视机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3) 2、电冰箱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5) 3、洗衣机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6) 4、空调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7) 5、电脑主机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8) 6、二次拆解(压缩机、电机、线路板)安全操作制度18 7、设备检查、维修与保养 (19) (四)安全检查制度 (20) 1、任务与要求 (20) 2、形式与内容 (20) 3、整改 (21) (五)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2) 1、事故报告程序 (22)

(发展战略)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发展状态

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再生金属产业原料的60%~70%依靠进口,进入21世纪以来,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起来,目前在建或建成的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已达15家,年处理废金属占我国进口总量的50%以上,交易量较大的国内废物回收交易市场也有10家,园区和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再生金属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原料保障。 一、进口园区和国内市场发展现状 为规范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2002年9月,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在浙江宁波召开了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座谈会,会上就加工园区的发展 方向、园区模式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会议认为,为了指导加工园区的建设,应尽快制定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受环境保护部污控司的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于2003年初完成了《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关于促进对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圈区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5年正式发布了《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我国己有宁波镇海、江苏太仓、福建漳州、浙江台州和天津子牙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环境保护部已同意河北文安、广东江门、肇庆和梅州、山东烟台、广西梧州和玉林、江西鹰潭等地开发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并批准了江苏张家港建设废汽车压件拆解试点园区。除了上述国家批准建设的园区外,广东清远、辽宁沈阳、河北大成等地园区建设也己初具规模。目前我国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处理的废金属占到我国进口废金属总量的50%以上。我国已建成了15个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这些园区都是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极大地方便管理和资源集聚,提升了我国再生金属产业的形象。 2003年,环境保护部发文确定浙江宁波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为试点园区,将天津子牙和广 东肇庆园区列为“圈区管理”园区,2007年,山东烟台、广东肇庆、河北文安等园区也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的验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产生了大量的各种废旧物资如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各种类别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像雨后春笋似的发展起来,我国已兴起了河北保定、浙江永康、湖南汨罗、山东临沂、四川新津、河南长葛、广东南海和重庆等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此外,一些专业化的园区如安徽界首的再生铅、江西丰城的再生铝、湖南永兴的贵金属、江西贵溪的再生铜市场也在加速建设发展。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交易市场的发展,商务部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在全国26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又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推进废物回收体系建设”。2009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已有29个城市和11个交易市场作为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二、园区和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建设园区的初衷是将分散在各地定点加工企业集中于园区便于管理,目前国家对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除了通过验收的试点园区在定点企业数量和进口量有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出台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

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 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 1.2项目概况 (4) 1.3结论和建议 (7)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10) 2.1项目背景 (10) 2.2项目建设必要性 (13) 第三章市场需求分析 (22) 3.1再生资源行业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 (22) 3.2再生资源行业前景广阔 (23) 3.3项目建设的优势分析 (26)

第四章建设条件 (29) 4.1场址所在地位置现状 (29) 4.2场址建设条件 (29) 第五章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32) 5.1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思路与目标 (32) 5.2规划依据及原则 (33) 5.3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34) 第六章环境保护 (48) 6.1环境保护标准 (48) 6.2环境现状 (48) 6.3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49) 6.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51) 第七章资源节约 (52) 7.1国家节能的相关法律及设计规 (52) 7.2项目的能源消耗情况 (52)

7.3项目的节能降耗措施 (52) 7.4资源循环利用效果分析 (54)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55) 8.1劳动安全卫生 (55) 8.2消防设施 (56) 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8) 9.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的依据 (58) 9.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8) 9.3工程招标 (60) 第十章项目组织管理与运作模式 (61) 10.1项目组织管理 (61) 10.2项目运作模式 (63) 10.3项目宣传和招商引资 (65) 10.4人力资源配置 (65) 10.5员工招聘和培训 (66)

第十一章项目总投资估算 (67) 11.1项目总投资估算的依据 (67) 11.2编制围及方法 (67) 11.3项目总投资估算的原则 (67) 11.4项目总投资估算 (67) 11.5项目资金来源与筹措 (74) 11.6资金使用和管理 (74) 第十二章项目财务评价 (75) 12.1项目评价的依据 (75) 12.2项目经营与收入预测 (75) 12.3项目经营成本预测 (76) 12.4流动资金 (77) 12.5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78) 12.6清偿能力分析 (78) 12.7不确定性分析 (78)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1日商务部第1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9年11月3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

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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