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和自治区农机局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购机者和供货单位的职责等。

(三)农机补贴经销商信息: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等。

(四)各地补贴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及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和购机者清册等信息。

(五)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电子邮箱等。

(六)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地区农机主管部门管理的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要增强农机化网站的信息搜索和查询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要积极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各县市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屏、农村广播、乡镇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各级农机部门应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则上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

之内公开相关信息。要按照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各县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要公布到乡、村。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职责。地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要在主动公开本部门工作信息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凡是当地设有政务服务大厅的,原则上都应在政务大厅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并在政务大厅内公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流程及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要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把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业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要加强教育

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地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件的监督检查。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各地及时、认真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本制度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我国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经济效益分析

我国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经济效益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据统计,当前我国农业人口占我全国人口总数的70%左右,农业是立国之本,三农问题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为支持农业发展,党和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其中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与技术支撑,产生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 2013年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家加大投入力度,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最多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 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上述具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原始的农业耕作方式,使农业机械化开始遍布到全国各个农村,各片农田,农业生产方式有了革命性的改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利用政府财政手段,给予农民购买农用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生产企业操作说明书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

因为本系统是B/S系统,所以只需要在网站浏览器(比如:IE等)中输入网站地址,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系统了。 以下主要讲讲生产企业在系统中的流程和功能。 一、企业操作流程 1、流程图: 生产企业的操作流程图如下: 2、生产企业提供信息的要求 提供准确的生产企业名称、机具信息。 如果系统正式使用后,将不再更改企业的名称和机具信息,所以请先核实好 本企业的信息,如果修改其信息会导致机具信息和申请信息的丢失。

二、生产企业功能模块 三、经销商管理 功能:给予经销商销售企业机具的权利。 1、选择经销商: 功能:根据经销商列表选择或取消我的经销商。 详细功能: (1)页面刚加载的数据是属于这个生产企业的经销商,如果需要再添加一些自己的经销商,请在上面的条件选项中选择否,然后在将其设置为自己的经销商。 (2)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经销商后在销售机具区域中为其分配机具和区域。 (1)若已经审批通过,修改其相应的信息可能会导致经销商不能在销售机具。 (修改之后状态成为待上报,需要省里再审批) (2)单击“生成Excel”按钮将生成我的经销商内容的Excel文件。 (3)单击查看按钮可以查询每一条经销商记录的详细信息。

2、销售机具设置: 功能:选择并上报经销商销售机具及区域信息,并查看和编辑经销商销售机具。 详细功能: (1)单击编辑按钮给经销商分配销售机具及销售销售区域。 (2)分配完成之后,单击“上报经销商销售机具及区域信息“按钮,上报的经销商是你为其分配机具的经销商,如果区域未分配系统会自动默认销售的区域是全省。如果你的经销商列表中分配状态是未分配,那么你不会将这个经销商上报到省里。 若生产企业没有给经销商手动分配销售区域,系统将销售区域默认设为全省。 上报经销商还有一个条件限制,如果你没有在省里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你的经销商,你就不能在上报。 四、结算管理 功能:申请结算数据。 1、申请结算: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一步加强农业机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收,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农来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 2、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按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公示,接受监督。 3、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二、补贴对象、机型及标准 1、补贴对象为真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

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严格执行。 三、全额购机及其结算程序 1、政策公告。及时在《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年度补贴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 2、购机者申请审核。农机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对购机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3、确定补贴对象。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 4、全额购机。购机者公示合格后,自主选择经销商处自主选机、议价购机。经销企业供货后,及时将补贴机具铭牌上传农机信息管理系统,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 5、补贴机具核实。县级农机部门现场查验核实补贴机具、现场办理有关补贴手续,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机具信息及购机资料核查元误后,审核通过。 6、资金结算。农机局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汇总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样本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样本 Signing an agreemen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9117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样本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_________ 乙方(购机者):___________________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价格 中央财政补贴金额

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实际支付金额 二、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1.落实中央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 四、乙方承诺: 1.按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至少10天前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协议;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我区农机化发展进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计发[XX]39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全区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食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向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 (三)绣迸农机彦号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坚持农机结构优化、合理布局、机具 第 2 页共 7 页

配套,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基础上,XX年区财政安排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专项资金50万元。实施范围为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实行“直补农民、定额补贴、补完为止”的办法。 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状况,XX年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育秧催芽机四类机具。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确定方式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农户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农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抽签或申请人一致认同方式确定。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对四类机型的补贴标准是: 1、耕地用农用轮式拖拉机补贴XX元/台; 第 3 页共 7 页

会同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会同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7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一、核验内容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全县18个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 1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机具核实应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15日内进行,必须“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逐项签字 2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两减免、三补贴” 支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拉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需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受益的是农民,提高的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的是农业科技进步,增强的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的是农村市场经济,实现的是农业增效,增加的是农民收入,促进的是农业发展。 一、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2004年我省开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今年已是第四年了。四年来,全省共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3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45000余户,拉动农民群众投入购置农机资金近1.1亿元,共补贴农机具48500台(部),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机销售呈现出持续火爆的局面,整个农机市场启动早,淡季不淡,旺季更旺,大中型、高性能动力机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特别是今年,在中央、省、市、县等多重资金累加补贴政策的驱动下,农民购机积极性空前高涨,出乎预料,但由于受补贴指标限制,只能满足部分农民的购机愿望。据调查,2007年陕西省有18100余户农民提出购机申请,而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满足已报名农民购机需求的50~60%。如西安市9区县报名购机户为646户, 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仅有352户,占报名购机户54.5%,其中,周至县报名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农民120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3.3%;咸阳市13县区购机报名户为2088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8%。礼泉县是我省果业基地县,果农购买果园机械积极性高涨,报名购机户达580户,而真正享受中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仅占51%;另据了解,大量群众短期内因无法解决购机资金,并未报名,待筹到款,补贴资金计划早已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激发了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优化了农机产品结构,形成了以质量、服务和规模取胜的良好运行机制,提高了优势产品的竞争力,也极大地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有效增加农机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四年来,全省农机原值达到94.6亿元,增长40.4%;农机总动力达到1519.7万千瓦,增长20.7%;拖拉机拥有量达到21.7万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新增188台;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机械、新型秸秆饲草加工机械新增1.35万台,增速明显加快。随着现代化集约型农业生产发展,促使大型高性能动力机械快速增长。据统计,2007年,6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购买量占补贴动力机械的38%,80马力以上拖拉机补贴资金占补贴动力机械的41%;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买量占补贴农具的56%;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如:果园作业机械购买量占其它补贴农机具的34%;西安、咸阳、榆林等市还利用市、县级补贴资金,对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及果园机械进行重点补贴,有效地提高了农机装备总量,促进了农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引导农民购置、使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等,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增加了农机装备总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机购买成本,减轻了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农机户得到了实惠。农机总量的增加使得农机作业价格下降,促使更多的人愿意使用农机,农机专业户作业量的提高,农机作业收入相应增加,从而达到了购机户增收、农户受益的“双赢”效果。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X省农业机械管理局、X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农机发〔X〕X号)和《X市X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市农机〔X〕X号)的通知精神,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在《X省X~X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机制,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实现农业(果业)作业机械化为目标。结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需要,加大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力度,协调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重要农产品加工领域装备供给全面性,加快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促进农业(果业)生产快速发展。 二、补贴对象及要求 补贴对象为本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

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补贴对象年度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补贴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县农机中心审核备案。 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补贴机具种类、要求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产品资质和具体要求 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列入X年度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且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铭牌必须规范,

2020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

2020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 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 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 要实行敞开补贴。 3、玉米生产者补贴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 际具体确定。鼓励各省(自治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粮食收购政策发布 一、最低收购价涉及4个品种: ①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斤(三等); ②早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元/斤(三等); ③中晚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6元/斤(三等); ④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5元/斤(三等)。 附:201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实行省份和参与企业 实行省份: 包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湖北、安微六省在内的小麦主产区;早稻主产区,即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广西五省。中晚稻主

产区,即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 参与企业: ②上述省份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收购 ①国家将引导各地通过订单收购、加工收购、打造品牌等措施,进一步活跃市场、促进流通。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30-230元/亩)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三、马铃薯补贴(每亩补贴100元) 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轮作区(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补贴标准为150元/亩;休耕区补贴为: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五、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六、粮棉油高产高效创建 中央财政按照主产省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创建县补助600万元、其他作物创建县400万元。项目县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的农户和新型经营组织,在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项目县政府制定。 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20-40元/亩之间)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办机[2011]33号 【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5.27 【实施日期】2011.05.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推进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各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政策信息公开内容与各方面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不够规范,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为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不断充实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一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二是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

最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与种植业、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沟通,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确定、公示公告、购机核实、档案登记汇总、结算报账及项目监管等环节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农[]号)精神,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检查验收、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我区财政比较紧张,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申请给予适当支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作为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农机补贴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区、市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主选机购机,自主谈价议价,不得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补贴产品与市场销售产品须保持同地、同期的同一价格,严惩借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乱涨价行为。严格落实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实现购机申请、审核、公示、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

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假借或利用其他农民等补贴对象身份购机,一经查实,永久取消该家庭成员和实际购机者受益权。受益者两年不得转卖或转让所购农机,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区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否则取消五年申请购买补贴农机的资格。 (三)加强引导,宏观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要扶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机化主体;要结合当地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按照春夏秋主要农时季节,有效合理使用补贴资金;要突出设施农业机械设备、节水灌溉设备、马铃薯全程机械化作业机具、畜牧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和还草工程项目的补贴。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五项制度”、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和“四严禁”要求,严禁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擅自将服务性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农机管理、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强化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农机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监督力度,提高监管实效;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购机手续签订环节、购机补贴

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模板

湖南省农业机械购 置补贴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6 号)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 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 积极发展畜牧 1

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 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注重统筹兼顾, 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血防疫区农机化发展; 注重扶优扶强,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 注重阳光操作, 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 强化绩效考核, 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 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确定我省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等12 大类33 小类77 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 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 品, 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kg 以上(含)的超低空遥 控飞行植保机, 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省农机化发展方式, 优化农机 2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和自治区农机局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购机者和供货单位的职责等。 (三)农机补贴经销商信息: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等。 (四)各地补贴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及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和购机者清册等信息。 (五)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电子邮箱等。

(六)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地区农机主管部门管理的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要增强农机化网站的信息搜索和查询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要积极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各县市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屏、农村广播、乡镇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各级农机部门应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则上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政策解读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国家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给予一定的补贴。 1、那些购机者可以享受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市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2、补贴机具有哪些,怎么查询? 答:2016年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购机者可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购置补贴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524372136.html,)、铜川市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524372136.html,)及区县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年2016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及《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信息表年度内分批次公告)。 3、补贴数量、标准是多少?怎么查询? 答: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补贴机具在

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购机者可通过《2015-2017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查询对应机具的补贴额度。《补贴额一览表》可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24372136.html,)、所在市、区县购机补贴专栏及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 4、购机者如何办理补贴手续? 答: 2016年起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采取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由于年度下达的补贴资金有限,在此提醒购机者在自主购机后切记要及时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5、全市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 铜川市: 政策咨询:8165627 投诉受理:8165628 质量监督:8163583 王益区: 政策咨询:2158988 投诉受理:2158988 质量监督:2158988 印台区: 政策咨询:2683506 投诉受理:2683506 质量监督:2683506 耀州区: 政策咨询:6583365 投诉受理:6583363 质量监督:6583363 新区: 政策咨询:3182812 投诉受理:3182812 质量监督:3182812 宜君县: 政策咨询:5281419 投诉受理:5281419 质量监督:5281419

桂林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桂林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桂林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1: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机补贴专项由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 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 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种类 第四条补贴对象是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第五条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 第六条补贴的农业机械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重点补贴: (一)大中型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 (二)农田作业机具,主要包括:耕整、种植、植保、收获和秸秆还田等机具 (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

2020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2020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我州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加大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切实提高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州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20xx年,我州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范围为15个县。项目资金总规模:州级财政资金180万元。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对各项目县的补贴资金控制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实施或结算进度慢、影响全州项目实施进度的县,州农业局商州财政局进行调整。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种类。一是进入国家、省补贴范围,我州急需的关键、薄弱环节的农机具;二是未进入国家、省补贴范围,但我州广大农牧民急需适用的机具。补贴种类为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耕整地机械、田间管理机械及排灌机械共7大类13个品目。其中: 1、种植施肥机械包括:麦类播种机、玉米播种机; 2、收获机械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小型联合收割机、割晒机; 3、收获后处理机械包括:玉米脱粒机、稻麦脱粒机; 1 / 5

4、农产品加工机械包括:磨面机; 5、耕整地机械包括:双铧犁、三铧犁、四铧犁、五铧犁; 6、田间管理机械包括:果(茶)树修枝机; 7、排灌机械包括:抗旱机泵。 (二)补贴标准。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突破农业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20xx年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对我州适用急需的麦类播种机、玉米播种机、轮式联合收割机、小型联合收割机、割晒机、磨面机、玉米脱粒机、稻麦脱粒机、果树修枝机等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详见《州20xx年州补资金补贴机具及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 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参照各县申报的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需求计划并考虑资金因素而确定。资金指标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包干使用”的原则切块下达到各县,详见《20xx年州级财政资金分配表》(附件2)。各县在使用中优先对纳入国家、省补贴范围的联合收割机进行累加补贴,其次才是对其他机具进行补贴。请各县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得突破。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服务队。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依次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平安农机”示范户、普通农机户。在购机申请超过计划指标且申请人员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2 / 5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最新)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X-X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X〕5号)和《XX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X农专发〔X〕6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X-X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以下统称“新产品补贴”)工作,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以下简称“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经商中国民用航空XX安全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与条件 新产品补贴重点对具有创新特征、符合地方特色产业要求、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进行补贴。列入中央农机新产品试点的产品,共设3个大类3个小类3个品目;列入省级农机补贴的产品,共设5个大类5个小类6个品目;列入中央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的产品,共设1个大类1个小类1个品目。补贴范围每年视情进行调整完善,对经过试点基本成熟、取得资质条件的产品可依程序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列入新产品补贴的产品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对于可以进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应获得省级以上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无法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应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或定型鉴定报告(包括基本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其中设施农业设备产品应为定型产品,有统一的技术规范

和产品包装、检验、安装、验收等标准,且符合我省设施农业标准化、智慧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耐久性、稳定性。同时,中央农机新产品补贴的产品还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证明之一,②田间实地试验验证情况的相关材料,③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合格证明。 新产品补贴和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在全省范围实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开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机购置补贴试点,促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的推广应用。省财政对开展县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在按“因素法”分配下达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二、补贴标准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贴标准依据同档产品市场销售均价进行测算,其中:中央资金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档次的实际中央资金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浮动符合政策规定;省级资金补贴比例一般不超过该类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50%。同时,购机者年度内可享的省级以上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其中,中央补贴资金总额按照X农专计发〔X〕16号文件规定执行,省级补贴资金总额按照X农专发〔X〕67号文件规定执行。新产品补贴及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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