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定总结.doc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定总结.doc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定总结.doc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充分发挥税收管理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以案释法,是指全区税务系统相关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活动过程。

第三条以案释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案例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的,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损害。

第四条各执法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汇编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形成以案释法案例库。以案释法案例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更新内容。

第五条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各个环节都应当结合正在办理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引用其他案件以案释法。

第六条对可能造成案件参与人特别是当事人对执法行为和处理决定产生质疑,或者经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负面社会舆情等严重后果,影响我局公信力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等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

第七条以案释法应当结合相应的法律文书、有关处理决定的重点内容等方面充分阐明法律和政策依据,同时对案件参与人在办案过程中提出的陈述、申辩、要求、申请、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等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

第八条针对社会公众需求,筛选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案例”作为释法的重点:

(一)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

(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

(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权利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件;

(五)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类型案件。

第九条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可以结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开展,也可以配合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或者根

据案件情况、公众关注等方面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要注意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第十条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以案释法;

(二)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辟税收执法访谈、税收执法专栏等以案释法;

(三)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依托官方网站、政府网站和专业普法网站等以案释法;

(四)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业务培训中的以案释法一般选用具有典型意义、针对性强的案例,既要有实体法案件,也要有程序法案件,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积累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经验。

第十二条业务培训以案释法可以采用讲座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着重传授执法人员尚不熟悉的执法程序、常见但容易出错的法律知识点、成功处理重大案件采用的执法手段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以案释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采取口头方式的,可以以拍照或摄像的方式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以案释法工作由税政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税政法规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资料

精品文档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遵守法律规定,化解赡养费纠纷.doc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遵守法律规定,化解赡养费 纠纷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遵守法律规定,化解赡养费纠纷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的传统节日重阳节。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设立老年节,旨在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近年来,随着家庭结构、社会发展和老年人随子女迁移、流动等,老年人赡养日益呈现出新特点和新变化。本期甄选的以下典型案件告诉广大职工:遵守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遵从约定俗成的良好生活习惯、履行法律义务和家庭道德义务,才能化解赡养纠纷,让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 基本案情 小李自出生时即被老李收养为养女。在小李一岁半时,老李和罗某结婚。罗某系再婚,再婚前有两个已成年的婚生子。2014年,老李、罗某因赡养费纠纷,将小李诉至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法院查明,老李、罗某均已满60周岁,每人每月享受国家给予的60元养老金,每月共计120元。罗某有高龄补贴每月160元。老李、罗某共同享受社会低保,每月共计730元。 2014年9月12日,法院作出(2014)新民初字第1040号民事判决:养女小李每月给付老李赡养费771.75元、罗某赡养费385.88元;老李、罗某可凭正式票据,要求养女小李承担因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

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正在执行当中。 2015年,小李以家庭困难无力支付为由,诉至新华区人民法院,请求每月降低赡养费900元,改为每月支付赡养费257.63元。 一审 法院认为,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小李作为老李、罗某的养女,应尽赡养老李、罗某义务。2015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16204元,月消费性支出为1350元。综合养女小李的经济负担能力,老李、罗某的生活需要及其收入来源,石家庄市居民当前人均消费性支出、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考虑,养女小李主张每月支付老李、罗某赡养费由每月支付1157.63元降低至257.63元,理据不足,不予支持。关于养女小李的生活困难问题,可以寻求政府、社会等渠道进行解决。 一审判决为:驳回养女小李的诉讼请求。 二审 一审后,养女小李不服,上诉称:小李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困难,有病在身。现由两位老人居住的某小区房屋归其和丈夫所有。因一家人一直争吵不休,经居委会调解无果,小李一家已搬出,并在外租赁了条件较差的房屋。同时,小李还要供孩子上学,以及偿还房贷。而二位老人有申请廉租房资格,却不申请,从而加重了家庭负担。且老人有收入,能满足二人的生活保障。故应降低赡养费。如果老人

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落实公司目标管理,使公司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定位明确,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3.0内容 3.1 各部门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月、周工作计划采用统一 格式编制,每月的工作计划必须于当月的5日17:00前交人事部,每周五17:00前必须提交下周工作计划到人事部。 3.2 各总监、经理、主管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对所管辖的各部门计划 进行整合,列出工作计划。 3.3 人事部于每月6日17:00前将各部门工作计划汇总交总经理,于每周六17:00前将周工作 计划汇总交总经理。 3.4 月、周工作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应达成的 重点目标等。 3.5 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周、上月的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总结,正在进行的工作要 说明工作进展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计划必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3.6 工作计划的跟进与实施 3.6.1 各部门应逐级下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3.6.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与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3.6.3 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实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人事部,并说明原 因。 3.6.4 人事部于每周六、每月底举行工作总结会。会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6. 4.1 通报上周、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 3.6. 4.2 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 3.6. 4.3 公司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0 工作计划管理 4.1 各部门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处罚款100元/次。 4.2 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总经理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等),每遗漏

法院“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法院“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根据《全市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院党组工作部署,我支部对本次警示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上下结合、层层查摆、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剖析张坚案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引导部门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有效监督,努力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 (一)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 召开部门全体干警会议,党支部书记通报了张坚严重违法犯罪情况,并结合案例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在党课报告中,回顾了我们党从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形成过程。他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最后他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警示教育内容等方面对部门全体干警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结合张坚案深入学习法规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讲道德、重操守,不谋私、顾大局、淡名利、重团结、多奉献,进一步加强严守纪律规矩、

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识;二是要从张坚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全体党员就张坚案中的教训认真剖析、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行立改,引以为戒。 (二)组织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 组织部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重点学习了兴化法院顾传飞受贿案、海陵法院陈惠群受贿案两例泰州法院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学习,全体干警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大家查找自身是否存在与通报案例类似或其他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纷纷表示要从此次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撰写学习心得 根据活动要求,部门全体在编干警通过认真学习廉洁司法文件、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结合专题党课,立足自身实际,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撰写心得体会8篇。 (四)开展谈心谈话 支部书记围绕廉洁司法主题与全体党员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针对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梳理了廉政风险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把牢拒腐防变“总开关”,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强化履职担当。要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按要求、制度、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遵纪守法。坚决洁身自好,让党纪戒尺记在脑中、刻在心上,常思义务、多想责任,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始终在党规党纪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

企业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以下称各部门)。总裁(经理)办公会会议中下发的工作执行指令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并对其按时反馈与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与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制度自行建立《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分子公司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分子公司总经理考核指标之中。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总裁(经)办职责 总裁(经)办职责是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集团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总经办主任兼任工作计划主管,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项工作计划会议和董事长/总裁指令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二)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三)负责在董事长/总裁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计

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集团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计划员(一般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组主管)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并指引本部门人员编制小组或个人工作计划。 (二)负责与集团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集团工作计划主管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三)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集团重点工作计划。 (四)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计划管理体系,并对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五)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第三章工作计划编制 第七条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一)每年12月由总裁(经)办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据以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由董事长/总裁批准,集团总裁(经)办备案。 (二)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含半年度总结)的具体要求由公司总裁(经)办另行通知要求。 第八条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制定

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工作制度: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要求,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市法治XX建设,现就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总要求,以满足全市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为依托,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库,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总目标,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加快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XX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坚强法治保障。 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还原案件真相,有效发挥

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方便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随时从中选取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等对入选案例共享共用,创作各类法治宣传作品,不断丰富以案释法表现形式。 必要合法,规范及时。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那些诉讼参与人提出请求或经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上访、负面舆论以及影响司法、执法公信力的案件,要主动及时进行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主要途径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部门单位职责,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为各类普法对象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活动。 (一)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有针对性地以案释法;通过在依法依纪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涉案单位和当事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二)法院系统:立足审判阵地,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加强庭审公开、开展庭审直播、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深化判后答疑工作等开展以案释法;积极发挥民事

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文件 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L-WI-GM-003 版本状态:A/0 编制: 批准: 生效日期:2020年1月8日

修订页

签批页

1.目的 为规范生产事业部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工作,达到工作计划明确,业务内容清晰,工作事项的过程与结果有记录,责任主体与上级领导有确认,为绩效管理“结果(业绩)为导向、过程管理为基础”的原则提供考核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生产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及岗位。 3.职责 3.1总经办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成果表的监督、执行、考评、归档。 3.2生产事业部各职能部门负责工作成果表的填报、实施并接受上级监督和考评。 4.定义 4.1工作成果:指达到预期目标而产出的业绩结果。 4.2工作成果表:指记录工作计划、总结、业绩结果的表格。本规定所指的工作成果表即《部门(岗位)月度工作计划/总结表》。 5.“工作成果表”的格式与填写要求 5.1工作任务的组成及来源 5.1.1工作任务由公司布置任务、职责内任务和临时任务三部分组成。 ①公司任务 是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下达的工作项,或该部门职责内事项未开展或迟迟达不到效果(需加大力度限时完成的)而升格至公司任务。 ②职责内任务 是指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和生产经营需要每月需完成的业务工作(相当于岗位职责内当月需完成的工作)。 ③临时任务 是由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部门职能内下达的新增工作项。 5.1.2工作事项填写要求 5.1.2.1工作事项是指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工作或关键事项,要求每月不能少于5项。 5.1.2.2每一工作事项必须有任务的具体内容、任务的目标、由谁负责完成、完成的时间、完成的结果。 5.1.2.3每一工作事项的任务要求进行量化表述,即把完成的数量、程度用数字来描述,如人、次、件、项或百分率、几分之几等,确实无法量化的应表述所完成的步骤或进度。

工作计划与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与工作计划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公司上下的沟通与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门执行工作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 3、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及人员的调配。 5、会议本着简短务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中记录、会后落实三项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一条、归口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以及各种会议的会议通知、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会议分类 1、公司例会 1)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14:00)。(每月最后一次周例会兼月度例会。 2)会议主持人:人力资源部经理或指定人员代行主持。 3)会议参加人:总经理、财务经理、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人员。 4)列席人员:视需要而定。 5)会议内容: A.各部门经理、主管分别向总经理提交上周(月)工作总结及下周 (月)工作计划。 B.各部门负责人对上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汇报,人力资源部经 理针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C.未完成计划任务的详细说明原因,并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 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协商,并寻找具体解决办法。 D.总经理根据部门提报计划,安排、布置本周工作任务,明确各项 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完成时间及指导部门间相互配合。 E.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改进,对工作中的失误找出原因并 及时改正、总结。 2、部门例会 1)会议时间:每周六(下午14:00)

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1

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法精神,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推动科(室)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现就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工作的目标 通过实施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建立典型案例研判、发布、报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转变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和相关工作规定的现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规范性原则。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三)必要性原则。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当事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科学判断是否进行以案释法以及如何以案释法。 三、工作的主要途径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宣传月、宣传周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四、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 要筛选、整理、编辑典型案例,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要有针对性的选择有关的典型案例,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二)积极参加各级普法办组织的“以案释法案例”评选工作。 各科(室)要积极参加各级普法办组织的“以案释法案例”评选工作。 五、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将以案释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常,严格按照要求,抓紧落实以案释法各项工作。 二要严格合法规范。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大多选择与机管理有关的案例,应采取必要方式进行技术处理避免泄露国家秘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文件 我司颁发〔2013〕3号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定位明确、责任分明。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顺利实现 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 内容 3.1 各部门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和工作日志,并于月末和周末进行总结,月、周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日志均采用统一格式编制。 3.2 各总监、经理、主管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对所管 辖的各部门计划和总结进行整合,及时给予下属提出要求和指导。 3.3 各部门于每月30日18:00前将部门月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总交总经理,于每周日18:00前将周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日志汇总交总经理。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提交时间的,由人事行政部另行通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4 月、周工作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计划完成 日期、责任人等。 3.5 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周、上月的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总结,正 在进行的工作要说明工作进展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计划必须说明未完成的原 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3.6 工作计划的跟进与实施 3.6.1 各部门应逐级下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 落实。 3.6.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与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3.6.3 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实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给总 经理,并说明原因。 3.6.4 各部门在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协助解决的项,应及时反馈 给总经理,并提出解决建议。 3.6.5 公司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0 工作计划管理 4.1 各部门未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日志的,乐捐100元/人 / 次。 4.2 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日志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总经理指示的重 点工作未列入等),每遗漏一项乐捐100元。 4.3 为更好地掌握工作计划的实行,各部门负责人将工作总结、计划和工作日志汇总后,以电子文本形式(文件名格式:部门+姓名+日期)发送至总经理邮箱。日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发公司OA办公系统,实现办公流程网络化。 4.4 各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将纳入各部门以及员工年度考核,与年终奖挂 靠。 5.0 附则 5.1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行。 5.2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月工作计划和总结表》

参考 规章制度修订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工作计划 一、修订目的和意义 1、完善现有本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提升本公司各项工作专业水平,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和政策法规要求。 2、以全面修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为契机,规范本公司管理作业流程,强化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约束作用。 二、修订工作思路 全面修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为近期的重点专项工作之一,并非只注重在对某一具体管理制度的修订上,而是从制度体系层面着眼,分层次的建立本公司管理制度,持续修订和完善具体制度内容。 本次修订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摸底。对本公司目前实施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摸底,整理出目录。 2、梳理。按照“废、留、改、立”的原则对规章制度性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对已不符合当前发展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符合的文件,予以废止;新近制定,符合形势政策和法律要求的文件,予以保留;部分内容不合时宜的文件,予以修订;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空白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建立新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3、总结。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工作完成之后,人力资源部将最后审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总结整理,向全本公司公布,以指导工作,方便落实。 三、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的具体安排及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工作小组,安排部署工作,开展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摸底工作,确定修订目录。 第二阶段:对制度性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审查梳理,修订、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阶段:审查是否有遗漏的尚需修订、制定和完善的相关制度,制定补充计划。 第四阶段:将梳理后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报本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在本公司范围内发放,并要求以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学习。 时间安排: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2014年02月10日

“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X届四、五中全会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更好地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从更高起点上开创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X 食药监办〔X〕14号)要求,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守法全过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稽查办案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典型案例撰写发布制度。“以案释法”是利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建立“以案释法”撰写发布制度,稽查大队要确定专人撰写“以案释法”案例,并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例、成熟的案例、

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案件名称、基本案情、处理情况、宣传意义、提供单位及作者等五部分,字数控制在X字以内。稽查大队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上报至少3例典型案例至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统一发布。(责任单位:稽查大队、政策法规股) (二)“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积极衔接和发挥X日报、X电视台、X电视台等媒体的法治传播作用,刊播以案说法类节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以真实案例讲解食品药品法律条文,针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办事指南,净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服务效能,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全覆盖,增强食品药品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三)“以案释法”日常监管制度。积极推行“以案释法”日常监管制度,各业务股室要结合日常业务监管,选择食品药品执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采取与业务监管宣传讲解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释疑解惑、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各

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工作计划目标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掌握工作状态,落实目标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强化计划执行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划目的 使分项工作和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点位明确,管理规范,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二、计划种类 (一)按性质分为公司计划、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 (二)按时间分为年度计划、月计划和项目节点计划。 三、计划要素 计划要素包括计划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间和考核标准。 (一)计划内容:是指工作具体内容,要求描述要具体、明确,与实际一致,不得含糊其辞; (二)责任人:每项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 (三)完成时间:每项工作均应有明确的完成时间,完成时间必须与公司总体工作节点一致; (四)考核标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可考核的标准,不得模棱两可。 四、计划节点 (一)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在每年末12月20日(节假日提前)前将第二年度年度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公布。年度计划考核时间为上年末月26日至本年末月25日止,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间。 (二)月计划

月计划应在每月24日(节假日提前)前将下月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上报公司办公室,以便监督落实和考核。月计划考核时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止。每月22日下午4:00以会议形式制定月计划(节假日提前)。 (三)节点计划 项目工程于公司确定之日起5日内、临近节点工程于节点前3个月制定倒计时计划,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办公室通过会议的形式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计划编制 (一)公司实行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形式,行财类管理人员主管级以上人员、工程技术类管理人员现场代表及以上人员需要制定个人计划,部门负责人计划代替部门计划;工作计划内容为本部门(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各种会议决议及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采用统一的格式编制(见附件),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必须由部门第一责任人认可后上传公司办公室; (二)副总经理应根据分管工作总体经目标,结合公司总经理临时下达的指令,对所管辖的各部门计划进行整合,列出需要跟踪和检查的重要事件。 (三)办公室负责于每月26日前将各部门月工作计划上报董事长、总经理。 (四)工作计划必须按以下要求编制。 1、主要工作内容:部门(岗位)职责规定、在计划时间段内应实施或完成的工作事项,会议决议、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实现;工作事项描述简约、明确、具体。 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某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日期,跨计划时间段的工作事项要明确本计划时段内应完成程度。 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个人。 4、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事项必须设定达成目标,跨度工作应设定阶段目标,并在阶段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5、工作计划必须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项目节点计划分解行成月计划的重点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工作计划中具体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2020《民法典》以案释法宣传稿合编

2020《民法典》以案释法宣传稿合编 民法典宣传稿系列之一 尊敬的各位: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来听我的宣讲。今天有我给大家进行《民法典》相关内容的解读宣讲,希望我的讲座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提出来我们共同切磋。我的讲座分四部分展现给大家: 一、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推进编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两次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过反复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该法典在本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二、民法典将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

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三、民法典颁布与实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 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编制:行政人事部 时间:2019年12月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进度管理,提高组织与个人的工作绩效,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并及时总结工作,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与困惑,以期加以改进与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员工。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工作总结与计划:包括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第四条行政人事部职责 1、人事行政部是各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工作的工作总结与计划的协调、管理,并参与评价。 2、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项目工作总结与计划,并指引各部门编制工作总结与计划。 3、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4、负责在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第五条部门职责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

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并指引本部门人员编制小组或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 3、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总结与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上级领导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及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总结与计划。 5、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网络,并对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6、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第六条年度总结与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每年12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各部门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部门下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由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 2、本年度工作计划与部结,数据要有据可查,列举相关数据,现存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要有事实为依据及公司或部门建设的意见或提案。 第七条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制定本部门的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交至人事行政部。 2、人事行政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会议决定及临时性问题的工作任务派发至各相关部门,乃至相关的工作岗位。 3、各部门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4月19日,X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X党办发〔X〕X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中央、自治区有关普法方面的要求进行了具体化、规范化,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普法责任主体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紧迫现实性,认真把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全市“X”普法实施意见顺利实施,为决胜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 各级普法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实施意见》,做好全

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舆论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普法对象特点,利用门户网站、户外LED显示屏、公众服务窗口等平台,加强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宣传。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密切配合、认真谋划、上下联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普法的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细化工作任务 各级普法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确定具体宣传内容,开展活动载体方式,建立督查考核等保障措施,要明确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建立普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全市国家机关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详细梳理和适时调整本部门(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编制“四清单一办法”。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意见》,详细梳理本部门(单位)负责执行、管理或服务依据的法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V:1.0 管理制度精选整理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2020-4- 1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重点工作的全面完成,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计划的格式和内容,强化计划执行力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管理。 第三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公司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章计划构成 第四条计划内容:是指具体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具体、明确,与实际一致。 第五条责任人:每项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 及具体责任人。 第六条完成时间:每项工作均应有明确的完成时间,完成时间必 须与公司总体工作目标节点一致。 第七条考核标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可考核的标准。 第三章计划编制 第八条年度计划: 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编排下年度部门工作计

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 下年度工作计划,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国资公司审核。 次年一季度,各部门负责按市国资公司下发的全年任务指标为依 据,编制部门下一年度具体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上报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各部门印发。 第九条季度计划: 1、每季度末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全年工作计划,制定部门下一季度工作计划,交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制定公司季度工作计划,并提交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向各部门印发。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印发的季度工作计划,按照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编制部门季度工作计划,并提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专项计划:因公司发展运营需要,需指定重点项目专项工作计划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制定重点项目专项工作计划,报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计划调整 第十一条由于公司经营计划、重点工作、经营策略发生调整,可 相应进行工作计划的调整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的,经分管领导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x建设,按照“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和区法治办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1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xx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是全体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要求和职责使命。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 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二、以案释法的主体 以案释法的主体是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三、以案释法的原则

(一)广泛性原则。应当将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合法性原则。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信息。 (三)规范性原则。以案释法应当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四)实效性原则。应当根据普法需要,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执法司法的社会效果。 四、任务目标 x年6月,各责任单位初步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到x年底前,x 区人民法院、x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并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办案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工作。法官、检察官要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

周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初稿)

周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升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和工作绩效,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规范企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规定办公室每周一需要提交周工作总结和工厂部每月逢十(每月10号、20号、30号)需要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人员。 三、各成员职责 1、员工:按周工作总结的模板详细填写,并及时提交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递交的周工作总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仔细阅读员工的周工作总结,对员工的周工作 总结及时填写反馈意见,与员工就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进行交流。 四、周工作总结的内容要求 1、上周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 2、未完成的原因。 3、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缺陷,提出改善的建议。 4、周工作总结格式按公司行政部提供的标准格式执行。 五、周工作总结上报流程和实施办法 1、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周工作总结的汇总、分析。 2、办公室需要每周提交周工作总结的员工必须在每周周一上午12:00前交行政部,工厂部的员工需在每月10号、20 号、30号上午12:00前把周工作总结交到厂长处,厂长整理好后统一在当天下午2:00前交至行政部(遇法定节假日则推迟至工作工作首日收取),行政部统一把周工作总结递交给总经理。 3、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交的,须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否则视本周为漏交。 六、执行办法 部门主管/经理漏交的,每次罚款15元;各需要提交周工作报告的员工漏交的,每次罚款10元。 七、附则 1、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名并公布之日起执行。 2、附表:《周工作总结模板》

周工作总结 部门:岗位: *主管以上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定期提交此表,行政部负责收取。 *工厂岗位每逢日期“10”中午十二点前由行政部收取,如遇节假日推后一日收取。 *其余部门逢周一中午十二点前由行政部收取,如遇节假日推迟至工作首日收取。 *本表可以连续使用两周,若填写时,两周的位置均已填写仍不够位置,可以在背面继续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