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

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

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

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

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

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

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

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

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学校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需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动用;

2、动用明火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动用明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动用明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

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

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

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

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

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

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

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

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

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

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

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

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

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客房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

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宾馆属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十、合理开关照明灯具。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

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

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

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

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

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

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

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

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

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

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

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

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

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

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

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

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

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

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

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

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

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⑹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xx、

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

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

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

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

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

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

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⑷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⑸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⑹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⑺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

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

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

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

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

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

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

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9.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

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

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

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

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

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

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

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

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

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

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

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

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

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

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

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

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

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

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

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

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

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

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

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9

宾馆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

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

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

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

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

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

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

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

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

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

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

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

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

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客房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

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宾馆属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十、合理开关照明灯具。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酒店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

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

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酒店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

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

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

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

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

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

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

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

热灯具;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

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放假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7、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

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1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

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中山住胶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第二条动火必须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第三条临时动火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书面申请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固定动火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查同意,报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七条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第八条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单位内使用时,应经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

负责、定安全措施。

第九条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

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单位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

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由单位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第十二条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

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条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单

位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

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单位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第十四条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

安装电路。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电热棒。

第十六条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第十八条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

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3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厨房用火管理

1、酒店厨房包括营业部门出品部厨房和员工食堂厨房;

2、部门消防负责人指定各班专人(指定检查人)每三日对厨房(食堂)的灶具、管道、开关的使用状况等详细检查一次;

3、部门指定检查人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的,须即时处理;无法处理时报部门消防责任人,后者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工程部处理或通知合同维保单位前来处理。

(二)酒店营业部门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总会、烧烤场等营业部门因营业需要可使用明火炉、蜡烛、气灯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营业部门禁止使用明火;

2、营业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督促每班值班经理对顾客使用的明火炉、蜡烛、燃气灯等明火进行安全监控。每日营业结束后,值班经理

组织部门相关人员清理明暗火种,与营业主任共同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三)施工单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业服务部负责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的审批和消防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

2、用火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填写《临时用火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一)--物业服务

部安全生产主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资质、用火人员

《动火作业上岗证》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审查--签署审

查意见--物业服务部经理于一个工作日内复审签认后返施工单位,物

业服务部复印一份留存。

3、用火现场监督程序:

1)安全生产员对用火施工现场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填写《临

时用火现场巡查记录表》(见附件二)。安全生产主管每天检查一次。物业服务部经理每三天检查一次;

2)发现未按规定用火的,须现场纠正。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物业

服务部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一

式两联,见附件三)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物业

服务部提交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管理

1、各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确保本部门日常用电安全,做到人离电断;公共区域的用电(含照明和设施、设备用电)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

责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主管组织消防监控员,对公共用

电和部门用电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用电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四),

发现安全隐患,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隐患所在部门经理签名后送工

程部处理。

三、装修管理

1、酒店公共区域或营业区域装修时,工程部或营业部门须在装修施工前两天填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单》(见附件五)送物业服务部。后者据此按上述第(三)款执行;

2、商铺装修施工前,物业服务部须督促商铺业主填写《装修施工审批表》并经物业服务部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人员施工许可证。

后者据此按上述第(三)款执行。发现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制止,并联系工程部前来配合处理。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_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2 企业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篇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篇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一、燃气、电气设备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 一、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 一、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管道煤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二、掌握煤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三、管道煤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四、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

各种电器开关。 六、厨房内使用煤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4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一、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用电,防火和生产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 二、全体员工应持证上岗,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用电设备,专用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三、各部门所有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用电管理,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四、工作时要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车间和仓库内吸烟,严禁乱丢烟头、火种,严禁穿拖鞋和赤膊进行维修作业。 五、汽车维修前应将车辆的轮胎用三角垫木固定,以防溜车,用汽车提升举升汽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用千斤顶举升汽车时,必须用马凳将车架支撑牢固。 六、起动发动机时,应注意飞轮皮带,风扇,传动轴等旋转部件损伤人体和造成卷入头发,衣服等危险。 七、电焊机应通过专用的接线盒与电源连接,接地线应牢固可靠,严禁乱接乱搭。 八、气焊作业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隔离,作业点应离开氧气瓶和乙炔瓶于10m以外,并做好管路的保护工作,避免碰刮而造成泄漏。 九、在汽车上进行焊接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燃油着火,未采取特别措施前,严禁焊补燃油箱。 十、做好燃油、润滑油、油漆、棉纱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料的保管,并且远离焊接作业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非工作需要不得移动任何车辆(包括维修车辆),不得在维修车辆内坐卧、抽烟、聊天等。 十二、车辆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车间内试车。 十三、试车和送检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概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火和电成了现代社会中不可或 缺的元素,是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必备条件,然而火和电也存在一定 的风险和危险,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稳定造成潜在的 威胁。因此,对于火和电的使用必须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建立完善 的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的安全和生 产安全。 二、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火灾警报器、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 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3.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灵活性好、有效性高。 4.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对火灾和疏散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完善,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中迅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用火安全操作制度

1.对于涉及明火烧烤、明火加工食品等相关操作,在操作前应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2.加强明火燃烧反应的监控和控制,避免火势蔓延或高燃点物品在火源附近施工等行为。 3.规范蓄热式电暖器、油烤箱、蒸汽锅炉等高温设备的使用,建议使用较为安全的电热器具及家用、商用灶具等。 4.对于进入岗位前、停留岗位和撤离岗位等工作状态和工作行为,应根据不同场所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操作流程。 (三)用火安全储存制度 1.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时,应严格根据规定间距存储,定期进行检测。 2.使用储油罐、储气罐等液压设备时,应符合规范要求,且存储的液体应符合安全有害物质标准。 3.建立督查机制,对消防设施、防火材料、灭火器等进行定期的维修和测试,及时发现消防设施的漏洞和缺陷,及早修复。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操作制度 1.高压电设备、电动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安全标识等措施;一旦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或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或维修。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用火用电的增多,火灾的多发性、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消防安全已经引起社会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执行上级指示,确保“安全生产、平安矿区”,特别制度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

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2023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五 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管道煤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

危险性。 二、掌握煤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三、管道煤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四、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六、厨房内使用煤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用火、用电、用气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二、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确定专人负责,动火完毕立刻清查现场。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现场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通报主管安全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三、电焊、焊割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许可证书的人员实施,并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焊割点周围情况,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场所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前,不得进行焊割。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业管理 1、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气线路管理 1、办公、经营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 2、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室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____米。 4、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7、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具体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具体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具体制度(精选篇1)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具体制度(精选篇2)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电气安全管理规程》、《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电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站区、货场、本单位其它辖区内,对本单位职工和为本单位建设施工人员的用火、用电行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 站区内、货场库区内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以及使用火炉取暖等动火、用火作业,应由车站消防部门、货场消防管理部门或消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在其它工作场所由本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审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一、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用电,防火和生产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 二、全体员工应持证上岗,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用电设备,专用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三、各部门所有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用电管理,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四、工作时要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车间和仓库内吸烟,严禁乱丢烟头、火种,严禁穿拖鞋和赤膊进行维修作业。 五、汽车维修前应将车辆的轮胎用三角垫木固定,以防溜车,用汽车提升举升汽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用千斤顶举升汽车时,必须用马凳将车架支撑牢固。 六、起动发动机时,应注意飞轮皮带,风扇,传动轴等旋转部件损伤人体和造成卷入头发,衣服等危险。 七、电焊机应通过专用的接线盒与电源连接,接地线应牢固可靠,严禁乱接乱搭。 八、气焊作业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隔离,作业点应离开氧气瓶和乙炔瓶于10m以外,并做好管路的保护工作,避免碰刮而造成泄漏。 九、在汽车上进行焊接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燃油着火,未采取特别措施前,严禁焊补燃油箱。 十、做好燃油、润滑油、油漆、棉纱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料的保管,并且远离焊接作业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非工作需要不得移动任何车辆(包括维修车辆),不得在维修车辆内坐卧、抽烟、聊天等。 十二、车辆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车间内试车。 十三、试车和送检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0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0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演讲稿、总结报告、合同协议、方案大全、工作计划、学习计划、条据书信、致辞讲话、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peech drafts, summary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roject plans, work plans, study plans, letter letters, speeche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Want to know the format and writing of different sample essays, so stay tuned!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强化在装修(装璜)施工中动用明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减少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动用明火是指在品牌专厅及内部工程修建、物业修补等装修(装璜)施工中进行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的操作行为。 第三条施工用电是指在品牌专厅及内部工程修建、物业修补等装修(装璜)施工中以及新增用电器具等情况时,需进行用电申请的操作行为。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四条动用明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单位的用火、动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审批制度,需确定施工现场责任人、部门现场监管人,填写《装修(装璜)动火、动焊、用电审批表》,由消防工作和用电管理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批,经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动火、用电施工。 二、用火、动焊、用电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现场管理部作为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对焊、割设备在作业前必须卸压,开启全部入孔、阀门。 五、清除作业现场附近的可燃物,作业面上无法搬迁的可燃物,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施工动焊、动火及施工用电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按照每____㎡需配置____支,消防主管部门负责跟踪检查,相关施工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七、所用动火动焊及重大安全用电施工管理需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 八、对易燃____物品的盛装容器要清洗干净。 九、焊接工具必须完整良好,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导线要有足够的截面,并____符合要求的熔丝。 十、与承建本单位各种工程项目的施工队签订的合同时,要一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五条动用明火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部门现场监管人必须全过程在位跟踪检查、监管,确保按章用火,确保现场安全灭火器材配备充足。 二、严禁在装修施工现场吸烟。 三、严禁装修装璜人员使用煤气包、电饭煲、电水壶和电热器具等危险用电用火器具烧饭、烧水。 四、严禁将香蕉水、汽油、酒精、压缩气体等易燃____危险品带入施工现场,确因需要必须事先与现场管理部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带入使用。 五、在焊接中,如闻有焦糊味或电焊机有故障等其他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进行详细检查,以防止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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