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的说明

关于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的说明
关于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的说明

关于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凡列入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均须按要求结项,结项情况将作为科研诚信内容供以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进行参考;

2.结项时间应以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一般不得拖延;

3.结项应按照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任务进行,其中指令性计划(有经费)项目在结项时必须有研究成果(在公开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或领导批示或专著);

4.结项材料按以下内容提供:

①软科学研究报告合订本一份。包括《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3000-4000字左右的精华版)以及发表的论文、领导批示、成果运用情况或专著;

②软科学研究报告合订本的电子版;

③《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一份;

④装订规格:210mm×297mm(A4纸),与左侧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联系方式、所在单位、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填报日期。侧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主持人。

附件:1.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2.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2008年1月1日

2016江苏省软科学研究申报书模板

2016江苏省软科学研究申报书模板计划类别: 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 ) 指南代码: 项目受理号: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书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年月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六年 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2、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省拨经费;

3、记入不良科技信用记录,并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接受相应处理; 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我们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出具《项目审查意见表》,并承诺如下: 1、该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本计划申报资格要求; 2、本主管部门在审查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 3、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了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章)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软科学项目对配套经费不作要求,填报有配套经费的就要落实到位,否则就不要填。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 【发文字号】粤科财字[2012]5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2.04.13 【实施日期】2012.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财字〔2012〕58号发布自2012年6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广东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建设,是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创新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省组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及应用开发研究的核心力量和骨干平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配置先进科研装备、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评估。 第四条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创新”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稳定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研发与更新。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是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订省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三)批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 (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措施。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为省重点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人员、经费等配套条件,解决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软科学研究计划要求结合成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实践、面向决策开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研究。 一、支持方向及额度 (一)重点项目 支持方向为对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研究项目。 1.成都西部科技中心建设研究 2.成都五大主体功能区建设科技创新关键问题研究 3.成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关键问题研究 4.成都构建高端高质高新产业生态圈关键问题研究 5.成都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圈研究 6.成都培育发展新经济研究 7.成都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研究 8.成都发展环高校知识经济圈研究 9.成都校院地协同创新路径及政策调适研究 10.成都人才政策比较研究 11.成都开放创新路径研究 12.成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研究 13.成都创新创业孵化培育体系研究 14.成都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向及重点研究

15.成都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研究 16.成都县域创新创业研究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按择优原则给予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个。 (二)一般项目 围绕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成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有关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创新、司法保障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研究,题目自选。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一般项目按择优原则给予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蓉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企业、事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在项目申报时组建相应的项目研究课题组。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支持课题组开放式创新,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单位、跨学科合作研究。

高企申报书模版(广东省科技厅)

(此页是封面) 条形码:水印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认定/复审) (特别提醒:本WOER文档属申报书样板,供申报单位提前准备资料参考用,不能直接填写申报。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政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6f9980061.html,)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名称(盖章): 通信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年度: 2014年

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规定、管理结构和申报认定流程,基于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采用的安全方案、措施、网络身份识别和验证系统的充分信任,自愿申请注册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注册企业,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在注册过程中将真实、准确地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注册企业后,愿通过电子、手机短信和等方式获得相关通知信息。按要求通过网络完成认定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并承诺所有填报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按《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接收处罚。 三、认真阅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每个环节上提供的《企业声明与确认书》,并承诺一经确认,视同与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一旦被认定高新企业后,会按要求在网上定期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相关数据,并接受高企认定机构的跟踪管理。 企业法人(签名):

企业注册登记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认定/复审) 填报号: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省市 认定机构办公室: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办公室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广西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 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包括课题)的验收管理,依据《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承担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完成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后按本办法申请验收。 第三条自治区科技厅是项目验收的组织单位,依据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对项目组织验收。 第四条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申请 第五条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或课

题任务书)规定期限满后3个月内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编制经费总决算,经项目受委托管理单位或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审核后,报自治区科技厅申请项目验收。 实行牵头承担单位负责制的项目,申请项目验收期限可相应延长1个月。 第六条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1份):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合同书或任务书、协议书; (三)项目已进行调整的,应当提供自治区科技厅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五)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六)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七)项目有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且在80万元以上的,应当提供具有行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的,应当提供审批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九)项目涉及产品与工艺设计的,应当提供设计与工艺图表; (十)项目涉及产品检测或检验的,应当提供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十一)项目需要现场查定的,应当提供现场查定报告;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晋科函[2008]61号 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的 通 知 各市科技局: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充分发挥《科学技术进步法》对自主创新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现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通知如下: 一、要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认识《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技领域一部具有基本法律性质的重要法律,对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事业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此次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着

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突出自主创新这条主线,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新时期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目标、方针和战略,强调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强化了激励自主创新的措施和规范,是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和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法律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认识《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和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落实各项科技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准确把握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各项制度措施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在保留已有的支持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高技术产业化、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保障科技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研究开发机构运行效率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我国科技发展和改革的成功经验,针对当前制约我国科技进步的制度性问题,结合新时期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创新。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工作的新特点,符合新时期科技发展的新要求,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制度的内涵,应当准确把握,切实落实。 三、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 加强自主创新,推进科技进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科技活动的规定覆盖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应用等各环节,规定的扶持措施包括了财税、金融、产业、环保政策等各方面。《科学技术进步法》各项制度的落实,需要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级科技行 - 2 -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密级: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 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2011版)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性质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依托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课题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帐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课题任务书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所组织的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而设计。 二、本课题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正式审定后,即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的正副文本之中。要求同时通过网络递交电子文本一份。课题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核准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 四、本课题任务书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本课题任务书填写时,要求各项内容实事求是,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本课题任务书填写后,按隶属关系审批上报。 六、本课题密级由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业务处室认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 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及台港澳合作计划 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13 国内合作计划 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 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软科学研究 16 其他

一、项目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总体思路, 包括:1、本项目国内外研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研究成果综述;2、研究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201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 (试行)(2014) 【法规类别】科技计划 【发文字号】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4日以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发布自2014年10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及有关工作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项目结题分为验收结题和终止结题。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为基础,对合同书中的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综合考察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科研信用等情况。按照合同书规定正常实施的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验收结题;因故未能按合同书组织实施或无法完成合同书规定任务目标的项目,须按本细则进行终止结题。 第四条项目结题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客观科学的评估机制,保证结题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按省财政科技立项(或者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项目)资助金额大小,结题项目的类型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小型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资助额度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资助额度100~3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10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小型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专项)类型,可另行确定划分标准并制定管理细则。 第二章项目验收结题的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工作,并对单个项目做重点绩效评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修订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一五年十月

前言 2010年4月2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桂国土资发…2010?13号),以此加强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实施至今已有5年,对促进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控制指标逐渐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节约集约用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行业部门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四类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了修订,同时新设了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审查定稿。 本指标包括五种类型用地指标,分别为工业、教育、加油站、加气站和油库、卫生、物流。其中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产出强度、地均税收七项指标;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指标包括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生均学校用地总面积四项指标;加油站、加气站和油库建设用地指标包括单位容量用

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两项指标;卫生系统建设用地指标包括每床用地面积、每人用地面积两项指标;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有效仓储用地面积比例、内部物流通道及停车场用地比例、配套设施用地比例、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物流强度七项指标。 本指标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邮编:530028),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主要起草人:唐芳陈富宁杨惠楠甘廷炎黄玉莉参与起草人:石成云雷征秦歆华梁艳玲姚静林 杨韵鋆许可徐航建邓强阳柳凤 熊仁元叶宗达丘跃胡清海文振钊 — 1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名单 序号工程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主要参加人 1 山西窑洞鉴定、改造加固关键技术研究与 示范工程 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王茂桑、史明祥、温育琳、王敏泽、 郭军、张弼伟、黄欣、梁大伟 2 基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城乡规划批前及 批后管理研究 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刘亚文、李敏、安芸睿 3 清徐县县域空间总体(五规合一)规划— —基于战略引领和“双评价”的县域空间总 体规划数据库构建与创新 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李忠淑、蒋勇、乔鹏飞、杨勇、胡纯 杰、张利、杜霖涛、严平 4 网络社会下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策略 研究 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芸睿、李敏、刘亚文 5 基于实施评估的城市设计管理机制研究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刘亚文、李敏、安芸睿、刘刚 6 市政桥隧空间结构安全智能服务平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 全运行 山西和信基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田捷、李超琪、曹金亮、乔景安、李 灯熬、陈永东、任永平、张晓敏 7 地下综合管廊BIM运维管理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 全运行 山西天帷智能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郭子强、张鸿、陈斌斌、李嘉威、贾 晓峰、吉红云、郭旭东、姚斌 8 环保改性聚氨酯塑胶跑道的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 全运行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杨志、杨瑞卿、李绩、陈学锋、郑力 菲、赵旭宏、阎旭苏 9 供热直埋管道温度动态规律及安全性响应 机制研究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 全运行 太原理工大学 景胜蓝、张建伟、王飞、宋翀芳、李 海东、郑方、许晓红、闫亚鑫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 则(试行)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粤科函规划字[2013]109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8.22 【实施日期】201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粤科函规划字〔2013〕10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监管和按期结题,规范《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的签订、执行和管理,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工作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获得正式立项资助后,均应按本细则签订、执行和管理合同书。 第三条合同书用于规范和明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等的权、责、利关系,以及项目的任务、目标、经费使用等内容,是项目经费安排、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审计检查、验收和终止结题等计划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以其名义独立申报或牵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项目计划和财政资金下达对象以及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的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等。公办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在落实法人责任制基础上,可授权其二级部门(学院、院所等)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参与单位是指与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具有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的省直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第二章合同书的内容和格式 第四条合同书内容包括: (一)签订合同书当事方的基本信息。当事方包括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主管部门等。 (二)项目的实施内容、任务、目标、经费下达计划及项目经费预算、技术和经济指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 申报编号: 年 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后补助)申报书 计划类别: 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申报单位: 课题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起止年限:20 年月至20 年月 推荐单位: 申报日期:年月日 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编制 2017年11月 - 69 -

说明 1.本申报书是申报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后补助)的重要文字依据,由课题申报单位填写。填写前请阅读《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良庆区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和《良庆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2.申报书中各栏目务必认真负责地填写,不得空缺(若无内容填“无”);文字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可靠。如课题获准立项,申报书的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 3.“申报编号”,由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统一编制。 4.“项目名称”,填写申报课题对应的项目名称(以申报指南为准)。 5.“课题名称”,填写申报课题的名称(由申报单位自定),要突出课题的主题和特性,文字简单.明确,字数最多不超过30个汉字。 6.“推荐单位”,为课题申报单位所在乡镇或开发区。 7.“单位归属”为多选项。 (1)高新(园)区单位为在南宁市开发区.高新(园)区注册或归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2)重点实验室单位为拥有省级以上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的单位;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单位为拥有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 (4)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为市级以上审批的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 70 -

一.课题基本信息 - 71 -

二.申报单位信息 - 72 -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 准则与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布部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03.08.05 【实施日期】200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市(地)科技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试行)》已经厅党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试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03年8月5日 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下同)评估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项目评估评审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保证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进行,依据《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参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评估,是指省科技厅计划成果处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遴选具有科技评估能力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项目评审,是指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直接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按照规定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立项(含项目招标,下同)、项目检查、项目验收、评奖、入股投资的评估等方面的评估和评审活动。规范的对象含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包括投标人和项目责任人,下同)。 第四条项目评估或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评估机构的项目评估报告或者评审专家的项目评审意见是省科技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项目管理)重大科技项目

附件2 重大科技项目 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公章):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编制 二〇一〇年五月

重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编写题纲 一、项目主要开展内容 简要介绍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实施进度(在项目整体介绍基础上,需按课题分别说明)。 二、项目执行总体情况 1、根据合同计划安排及设定的阶段目标,对比说明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研发任务的实施进度,示范工程(系统、基地)建设进度。 2、任务与目标、计划安排是否需要调整及调整原因;所涉及的调整情况(承担单位、负责人、经费预算等已调整和申请调整情况)。 3、对任务与目标实现的预期(根据目前的进展,说明能否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及其依据)。 三、项目投入和支出情况 1、投入情况:须对照项目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详细说明项目人、财、物各项投入的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配套经费和其他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2、支出情况:按照预算科目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按项目经费及其中专项经费支出进行说明),并列出5万元以上购置/试制设备的明细、单价和该设备在项目实施中的用途)。 四、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1、阶段成果 重点介绍已取得的或正在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并按成果的重要程度递减顺序填写(在内容编制上,按以下3方面进行阐述)。

(1)成果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成果的创新点;并从技术经济角度与同类技术进行比较(与原有国内外工艺的比较,降低现有产品或工艺的成本情况;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的新渠道;对环保的明显贡献,节能减排、节水节材等方面的数据指标等)。 (2)成果的意义与作用:说明该成果解决了急需的哪些重大关键问题;成果的应用范围(包括应用的行业或领域、目标用户的类型、成果可能的应用途径及推广方式)。 (3)所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以及新产品、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名称、特点、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应用效果、申请或批准时间等情况(与附表二、三、四结合)。 2、成果应用及已取得或预期的效益 以典型事例和数据,说明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直接获得的经济收益;通过新产品、改进原有工艺而产生的产量或销售增长;在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发挥的作用;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作用等。 五、组织管理经验 重点对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保障机制、产学研联合方式、管理的效果等进行经验总结。 六、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 对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 七、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组织实施、落实相关条件(资金、配套工程等)、完成目标任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课题任务书-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任务书编号: 课题类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 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课题任务书 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项目牵头单位(甲方): 课题承担单位(乙方): 任务下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一七年制

第一条(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依据《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59号)、《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号)、《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8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文件下达的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合同编号:)所属课题“”(以下简称本课题),特签订本任务书。 第二条本课题实施期限为自年月至年月,乙方按以下要求完成本课题: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解决的问题、技术关键及创新内容) 1.课题总体目标: 2.研究开发及转化创新的主要内容和技术关键 二、考核指标 1.技术指标 2.经济指标 3.人才队伍建设指标 4.其他指标

第三条本课题实施的计划进度目标: 第四条乙方负责课题研究开发的全过程,为课题的实施提供人、财、物等条件,确保课题按计划进度完成。 乙方分工及经费分配: 协作单位分工及经费分配: 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及责任分工如下: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自治区财政项目资金拨付到账后30天内向乙方转拨课题经费。本课题科技经费(大写)万元(桂财教函),按课题实施进度分期拨给乙方,首期拨付(大写)万元,年拨付万元,年拨付万元,待课题验收后拨付万元。如乙方未能完成本课题任务书规定的计划任务,甲方可依据乙方完成课题情况拨付课题经费。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规定使用甲方转拨给的科技经费。课题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技经费用途预算如下: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

计划类别: 指南代码: 申报ID号: 该申报书仅用于参考,不算正式申报项目,正式申报以网上申报为准。 切勿直接打印报送!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软科学研究计划) 项目名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增信途径分析 承担单位: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所在地区:江苏省张家港市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小河坝路174号 邮编: 215600 项目负责人:欧永生电话: 0521-58232681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2012 年 2 月 20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制

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编写提纲 一、立项依据(包括所需研究问题产生的背景,项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状况等,不超过1500字) 作为自主创新主体中最活跃的科技型企业是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希望与基础,其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国家技术创新水平高低的标志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但是科技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管是产品的研发,还是成果转化都受到融资瓶颈的严重制约,自主创新所伴随的巨大风险与科技型企业所处的艰难成长期出现了天然失调。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因素,尤其是要考虑信息不对称下的信用增级作用在融资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国内外的研究者也分别从金融结构、金融机制、建立科技金融等不同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进行了分析并给出相应的对策,而从研究文献和实践部门的经验总结来看,国内外学者对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研究表现在科技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与金融安全性的矛盾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如何让金融资本分散企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和分享创新成果,需要建立相匹配的收益一风险机制。对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的系统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可以说,科技与金融“油水关系”问题严重。科技领域不懂金融语言,金融领域不清楚科技规律,因此,形成共同的话语体系和解决科技金融结合问题的工具体系非常重要。科技型企业要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使金融对自主创新的投资充满信心。提高自主创新成果

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科技项目跟踪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竞争性安排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是指由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针对全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重大战略产品开发、重大科技示范工程以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专项计划。 第三条重大专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学科、跨单位联合攻关。 第四条重大专项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省科技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从事中介服务工作。 第五条重大专项实行竞争性安排,采用专家评审和招标投标两种形式,并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竞争性安排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建立专家制度。成立由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协助开展重大专项的评审、论证、监管等。 第七条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请立项 第八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经公开征集、专家论证,向社会发布重大专项年度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的内容、目标、资金、时间、方式、承担单位等具体要求。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通过网络提交《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十条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财政局,或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一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确定初选项目。其中,省外专家数目应超过半数。 第十二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采用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形式,对初选项目进行分析和论证,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同意立项的,须确定项目牵头单位、经费下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改进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6]11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0 【实施日期】2016.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改进财政科技经 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6〕1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改进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0日 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改进

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改进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的使用原则、筹措方式及支持方向 第二条为强力推动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2017年至2020年,设立自治区本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归口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厅际联席会议)管理。 第三条加大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持,建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统筹使用上述两项资金,重点瞄准关系广西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研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等。 第四条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关系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研究、重大科技攻关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建设。其他资金按照“来源不变、

省基础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 山西省科技厅

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 项目结题报告 资助类别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研究基金□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电话 完成单位 资助金额(万元) 执行年限 填表日期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制

说明: 1、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研究工作报告》(是《结题报告》内容的来源和支撑)、《省级以上科技三项费用资金决算表》,以此作为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2、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山西省基础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已发表并标注山西省基金资助的相关论文、论著的复印件,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封面复印件;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复印件;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复印件;三大检索系统收录复印件;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种变更申请及批复证明复印件等。

3、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统一报送山西省科技厅。《结题报告》、《研究工作报告》、《省级以上科技三项费用资金决算表》及附件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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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栏目不够可自行增加) 注:“成果类型”栏,分为“专著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 / 获奖 / 其他”六类,必须是与本课题相关的成果,并附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 标注情况:用于说明有无标注“山西省自然科学(青年科技研究)基金资助”。收录情况:标明SCI、EI、ISTP收录。区间:指SCI期刊影响因子等级区域,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联合出版的《中国科学计量指标:论文与引文统计》。 6

云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云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课题)名称: 承担单位: 参加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报告编制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

编写说明 一、申报云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并进入第二轮专家立项评估的项目,须按此编写提纲和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 二、本报告是组织进行立项评估向省科技厅推荐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逐条认真编写。 三、本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十五份报送到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四、本报告格式可以自行复制或从云南科技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f9980061.html, 。

云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简要介绍以下(二)至(七)项的主要内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二、研究的目的、意义,包括项目所研究的问题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重大决策的影响和作用(重要性)、适应决策需求的程度(必要性)、解决当前重大决策的迫切程度(紧迫性),以及对所研究问题的基本认识与分析。 三、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概况和已有理论及方法的要点与评价,本项目研究的特色和创新点。 四、研究内容,包括研究的总体框架、内容和必要的专题设置,重点解决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五、预期目标,包括预期提交的成果和成果形式,项目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可能带来的直接和间接、近期和远期、有形和无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果推广应用的范围和主要决策咨询建议的应用部门。 六、组织措施,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的简要情况,主要研究人员的简要情况(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学历、工作单位、业务专长、承担过的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及获奖情况、发表过的论文和专著、在本研究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包括已开展的相关研究工作,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规划字〔2012〕57号发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公开 和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通过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 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 及相关科技活动。 按照经费组织形式,省级科技计划分为专项经费资助计划和支撑引导计划2类。 专项经费资助计划是指省财政专项列支,用于特定科技领域或特定工作任务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区发展引导计划、中小企业创新 资金、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计划、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支撑引导计划是指运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等其他财政资金,为落实其他科技发展任 务而设立的科技计划,包括工业攻关计划、农业攻关计划、社会发展攻关计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专业镇建设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软 科学研究计划、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民营科技园计划、科普计划等。 根据工作职能,省级科技计划的具体类别可进行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各类科技计划管理上有其他要求的, 在本办法基础上另行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级科技计划的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 对科技计划的设立、编制、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 第五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在调研相关科技领域的基础上制定各 类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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