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讲解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讲解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讲解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意见

(绍政发〔2009〕52号

为认真贯彻“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加快实施“

三年建设计划”,促进中心镇“三年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

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提高中心镇

发展水平,发挥中心镇集聚和辐射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建设目标。

通过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使中心镇基础设施不断完

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十五”

末县级市城区水平,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教育、文化、

卫生等设施基本满足当地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努力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明显、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集聚集约水平高的小城市。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加大对中心镇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建设和完善“

一路(高标准的

进镇道路、二厂(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三网(自来水供水网、垃圾收集〈处理〉转运网、通村公交网”

等设施,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供气、道路、绿化以及污水、垃圾处

理等基础配套设施,争取到

2010年末全市所有省级中心镇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

有条件的与县级污水厂实现并网。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明显改善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乡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对中心镇社会事业项目的投入,中心镇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生设施配套,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建设和完善“

一园(休闲公园、二

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性敬老院、三中心(文化中心、科普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建设和完善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成人技术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争取到

2010年末全市所有中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达到标准化全覆盖,并

成为绍兴市级以上卫生强镇;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建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事业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三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中心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承载能力。中心镇主要道路全面硬化,

省级中心镇建成有污水处理设施;市级中心镇人均道路铺装面积大于

10平方米,主干道路灯亮化率大于80%,自来水普及率大于

90%,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镇燃气普及率大于85%。对天然气管道暂未到达的中心镇,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对有条件的使

用天然气的镇,可建设完善的天然气管道系统。

(四加快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依据服务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与分布、设施服务半

径,合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使中心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福利院、菜市场、居民健身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公厕等公益性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搭建培育和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的服务平台,为中

心镇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高效流转创造条件。发展以老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兼顾孤残儿童、残疾人托养康复和残疾人就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福利设施,

中心镇要拥有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抓好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完善中心镇综合防灾体系,

重点做好防洪、排涝、抗震、消防等工作,防止和减少灾害发生与损失。

(五积极改善中心镇人居环境。塑造独具特色的中心镇景观风貌,以保存、强化地域文化特色和风貌为前提,因地制宜创造多样化的中心镇生活空间。

中心镇土地开发与建设要

严格保护镇区内的自然山体、河流、岸线等珍贵的自然景观资源,“显山露水”

,创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中心镇景观。建立有效的城镇设计与建筑设计管理机制,加强中心镇空间景观系统可识别性与人性化设计,提升中心镇空间品质。

加快中心镇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中心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主要街道、沿街建筑、交通设施、广场绿地、广告牌匾等整洁美观。结合镇域防洪减灾,实施整治河道、

加固堤防,改善中心镇区水面环境和生态环境,有条件的中心镇可创建园林镇。

逐步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因地制宜高标准建设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对现行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污染与安全隐患,

中心镇区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大于90%。

(六大力支持中心镇住房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市民受益的原则,着力培育和搞活镇房地产市场,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中心镇建设及旧镇改造。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中心镇规划的前提下,在镇域内出让一批房产开发用地,以促进中心镇人口集聚与配套建设。稳步推进“镇中村”

改造,坚持管辖范围不变,集体财产权属不变,实行城市居民同等福利待遇,

实行直接选举等制度不变的原则,切实保障转型农民的各项权利,制订有关“镇

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宅基地的税收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镇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农民公寓建设,允许农民打破村界限建造农民公寓,

推动农民向新社区集中居住。推行农房房产确权办证试点,

为农民以农房作抵押申请贷款、提供创业资本金、增加财产性收入

等创造条件,鼓励长期在中心镇经商、务工的农民通过腾退宅基地在中心镇换房。

(七推进区域性设施的共建共享。

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区域共建共享的项目建设、管理

机制,使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趋于合理。对比较接近县城的中心镇,在道路、供水、供气、污水收集和垃圾清运设施方面推进联网规划、建设。

对不能联网的,要积极实施统一经营或归口经营。

引导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协调,中心镇的图书馆、多功能剧院、文体活动中

心等硬件设施要适应中心镇辐射区域内群众的需求。

重视面向外来劳动力的大众文化设施建

设,并积极探索文化设施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途径。

(八统筹城镇建设用地。鼓励将移民搬迁、旧村改造、空心村治理、破产工矿企业场地等复垦为耕地,获得的复垦指标优先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

设用地,允许探索以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进入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进行流

转。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中心镇的开发建设,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对通过“镇中村”

改造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镇中村”土地可由村民参股

的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供应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将“镇中村”

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在土地性质转变过程中的有关费用除规定上缴中央、省部分外,市、县留成部分用于“镇中村”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用地审查报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城镇规划

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项目,简化环节,缩短审批周期,推动项目建设。

(九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对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中心镇和国家级、省级名镇,要按照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实施保护、管理,严格控制对

历史风貌街区内有碍历史文化保护的建设项目。依照《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管理中心镇文物单位,重点保护好文物建筑本体、

视线景观及其周围环境,对于

区域内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而具有历史价值的街区、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以及保存较好的古村落,要予以登记保护。

(十大力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

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将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经费纳入预算,

逐年增加投入。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

育,建立和完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围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

生产经营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重点培

育社会需求量大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

支持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务培训基地,发展

订单式培训,抓好岗位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工程”

,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回村创业,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三、政策扶持措施

(十一实行积极的财政倾斜政策。

建立和完善对中心镇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在征收

的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加大切块比例;按照发展优先、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中心镇职能范围扩大、

集镇建设任务加重的实际,建立财政向中心镇倾斜、投入逐年增长的保障机制,

增长比例不低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增长水平,财政扶持可实行基数内分成、

超收分成、增值税专项分成和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

重点支持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

移民下山、农民公寓建设和镇中村改造的财政补助力度,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中心镇的投入,努力增强其集聚和辐射能力,提升其服务“三农”

功能。有关部门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合力支持中心镇,对

符合条件的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政府的重点工程。

支持中心镇争取国债建设项目,

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品种、拓宽服务领域,采取多种扶持措施,加大对中心镇的

信贷扶持力度。

(十三加强用地支持力度。在修订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优先考虑中心镇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支持和鼓励中心镇通过挖潜改造旧镇,开展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宅基地整治、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做到节约和集约用地。

(十四推动投资体制创新。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支持中心镇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允许中心镇依法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吸引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中心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积极培育

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担保机构,

加强对中心镇建设的融资服务。

(十五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继续深化和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按照“

权力下移、能放则放、权责一致”

的原则,实施进一步扩权,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

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加快中心镇土地制度改革,

允许中心镇自行实施土地占补平衡,制定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

(十六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

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重点培养符合中心镇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

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农民。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创新方法,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

四、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中心镇建设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本地中心镇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中心镇要建立相应班子,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十八强化督促指导。各级中心镇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指导和帮助中心镇的项目建设工作,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已确定的中心镇三年建设计划

重点项目目录,及时了解掌握和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十九健全运行机制。结合已建立的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列入考核内

容,对实绩特别突出的中心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

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中心镇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营造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项目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二○○九年八月九日

2019-省级中心村建设进展汇报材料-推荐word版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省级中心村建设进展汇报材料 篇一:中心村建设汇报 郭杖子满族乡 关于中心村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 按照调度会要求,现将我乡中心村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如下。十二五期间,我乡将重点打造三个中心村,即,倪杖子、金 杖子、于杖子。201X年我乡将重点打造金杖子中心村。为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我乡将原马杖子、金杖子、郭杖子、郝杖子、王家沟、毛家沟六个村整合为桲 椤树社区,登记人口10135人,常住人口11234人,是目前河北省人口规模最 大的农村社区。通过精心组织、把握政策、规范程序。201X年11月26日社区 党委班子产生,今年2月11日,社区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次完成,产生主任1名,委员6名,全部高票当选。 一、社区基本情况 桲椤树社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407亩,林地5 万亩,退耕还林地8000亩,现有农户2723户,64个村民小组,10135口人,201X年社区集体收入210万元,人均纯收入6317元。 二、社区工作进展情况 (一)编制桲椤树社区发展规划。目前实地探查已完成,社 区基础资料已上报到住建局。 (二)开展摸底调查。2月17日—20日,社区“两委”成员深入到各区片,实地了解社区及农户发展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填写了社区各户信息调查表。 (三)征询村民意愿。社区党委组织召开了全社区代表大会,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方式、建设规模、采购方式、管理模式等进行充分讨论,征询社区代表对 发展规划的意见,确定了今后的发展目标和十个重点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 第100号 现发布《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1

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下列资金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四)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五)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六)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2

第三条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等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第六条市发改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计划编制和下达、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经信、监察、财政、国土、环保、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审计、建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 3

关于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乡镇商业中心是指按照“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理念建设的规模适度、业态合理、管理规范、整洁亮丽的中心商业街区,是集购物、消费、娱乐于一体的小型购物中心。为加快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步伐,推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现对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提出下意见。 一、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意义、原则、目标 (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推进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重要阶段。乡镇商业中心,是农村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有利于搭建农村商贸流通平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有利于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农村就业;有利于提升集镇形象,完善集镇功能,增强乡镇聚集辐射能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步伐。搞好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对于早日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原则 乡镇商业中心建设要体现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原则。从规划的理念、设计、功能以及配套服务等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目标,做到人本化,营造自然、舒适的空间,满足不同类型顾客的需求。二是立足现状,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考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环境因素变化特点,既尊重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坚持以发展为主线的方针,尤其要考虑以发展的眼光和超前的思维,比照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规划,构建全市乡镇现代商贸流通可持续发展的格局。三是因地制宜,体现个性的原则。在外观设计上要体现各自的特点,与当地的历史文化融为一体。在制定规划时凸现特色,建设有特色的商贸服务网络和商贸文化。四是功能协调,产业配套的原则。兼顾商业中心与其他产业之间,尤其是和旅游业、特色农业之间的功能配套,使不同行业、业态、规模的设施互补互利、布局优化、功能配套、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得到较大发展,60%的中心镇政府所在地商业中心(商圈)基本形成,商贸流通产业规模在2005年基础上翻一番,商业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0年,全市所有中心镇建成商业中心,80%建制镇和50%的建制乡建成商业中心,形成以县城商圈为核心、乡镇商业中心为支撑的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二、建设乡镇商业中心的要求 (一)结合实际选择模式

近三年来城市建设情况专题汇报

近三年来城市建设情况专题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领导: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历年来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分二个部分向大家汇报近三年来**城市建设情况,不到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能部门,赋有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城镇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内设11个科室,下辖6个单位,归口管理单位1个。职工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6%,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职工总数68%。 近年来,我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全局,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抓手,积极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开创了城镇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县城建成区面积迅速扩大,新的商业中心逐渐形成,以开发区和新城区为核心的道路框架快速拉开,城市环境不断提升,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一批居住新区正如雨后春笋,奠定了“一城四区”的城市格局,一个新城市的雏形已经形成。我局先后被省建设厅表彰为“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村镇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拆迁工作先进单位”及多项南京市先进称号,并连续三年

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南京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 到目前为止,县城建成区面积18.6平方公里,占近期(2020年)城区规划面积23.31平方公里的79.8%,县城框架面积3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约12.2万人;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的园林绿地面积为734.4公顷,绿地率39.53%,绿化覆盖率41.03%,人均公园绿地9.95平方米;县城人均道路面积27.5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9平方米;城市路灯亮化率98%。 二、关于近三年全县建设工作情况 近三年来,我局按照“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发展要求,围绕融入南京主城、融入苏南板块的目标定位,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县城扩容,加快中心镇建设,加快人口聚集,始终用科学的发展观来全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规划,引领新一轮城镇建设 近年来我县组织编制了县域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等一批规划,从宏观调控、微观建设实施上提供了城镇建设发展的科学依据。 1、加大总体规划编制的力度。首先,编制完成了**县县域规划、**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作为南京都市圈中的重要生态示范区,南京郊区观光、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同时也是南京市重要的产业制造业基地,南京外向型经济新的聚集区。其次,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发[2013]37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15 【实施日期】2013.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政发〔2013〕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5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 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组成。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勇于担当,牢牢把握科学、民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 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加强编外用工总量控制,结合编

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控制用工数量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编外用工控制数,由市编委办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工作任务等,按照《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13〕71号)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清理规范后暂时保留的编外用工数量大于核定控制数的单位,除车改转岗安置的涉改司驾人员外,不得新增编外用工。继续逐步清理规范超过核定控制数的编外人员,并在2-3年内核减消化到核定控制数限额内。 2.各单位的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确因事业发展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增加的,须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并提交市编委会审议;部分单位因申报参公等原因,暂时无法增加在编人员的,待参公及增编事宜明确后,由市编委办核减相应编外用工控制数。 3.保安、保洁、绿化等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实行服务外包开展工作的岗位,一般不列入控制数核定范围;尚未实行服务外包的岗位,编外用工暂予保留,待市里出台相关政策后,再予清理规范。 三、明确用工岗位 编外用工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岗位等不得使用编外用工。市级机关事

中心村建设规划方案 .doc

中心村建设规划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为了加快水东中心村的建设,根据临江镇整体建设规划的要求,现将水东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如下:基本情况 我镇水东村现有人口2045人,4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3450亩,山地面积5000余亩,2007年人均纯收入4560元,外出务工人员480多人。 水东村位于205国道与省道花崇线交叉口,傍溪而居,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由于历史原因,无整体规划,造成道路狭窄,水道不通,房屋建造错乱无章,根本不具备当前生产、生活需求,严重地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再由于近年来村内许多村民已重新在村外建房,使原本破烂的旧房已经倒塌或即将倒塌,成为村中的“空壳村”,也成为安全隐患。 建设规划 新村规划建设面积260多亩,其中耕地面积120余亩,除旧宅基地外可建房260余户。在规划区内建房,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房型要统一(欧式别墅形),外墙颜色要统一(灰色),沿河大道800多米,设计路宽15米,其中人行道2米,绿化带5米,东西向路宽9米,南北向通道6米,基础设施建设(下水道、水泥路、自来水、电、讯、有线电视、绿化)统一由村组织实施。规划区内还有农贸市场、公园、蓝球场等公共设施。该中建成后,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可极大地改善了村民居住条件,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实施方案 1、分期实施,计划六年内分期实施,在规划区内共需拆房100多座,第一期规划面积160亩,其中耕地面积120亩,拆迁50余户,可盖房屋260余户,三年完成。第二期规划面积100余亩,拆迁房屋60余户,可盖房屋200户,三年完成。 2、补偿标准:①拆迁旧房,土木结构按每年方米288元补偿(在主道上的按336元补偿),屋架归业主自拆。②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先按每亩27000元补偿给村民小组,待新村建设完成后,经决议剩余的利润按小组40%,村委会60%计算。 3、村民需规划区内建房,在第一期规划区内有旧房的,首先要与村委会签订拆房协议并拆除,优先供应宅基地(成本价),在第二期规划区有旧房的,先与村委会签订拆房承诺书。以成本价供应宅基地,待拆迁后再按标准给予补偿。无旧房在规划区内建房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按成本价提供宅基地,建房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按成本价提供宅基地。 4、优先安排杨柳尖、黄灯龙等自然村的村民在规划区内建房。 5、尽量做到两个平衡:①耕地占补平衡,水东村在2007年底地态理荒草地25亩,计划在杨柳尖等自然村搬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绍兴市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绍兴市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联 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8]160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0.30 【实施日期】2008.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绍兴市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绍兴市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上级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稳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政策

意见,建立“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妥善处置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保障。 (三)组织有关部门对非法金融活动案件进行性质认定,研究提出处置方案,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 (四)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组织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汇总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报送的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按规定程序报告省政府职能部门。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召集,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信访局、法制办、工商局、人行绍兴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为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由金融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

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 促进农村人口和产业集聚的对策研究

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 促进农村人口和产业集聚的对策研究 ——以温岭市中心村建设实践为例 要真正实现中国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心村建设是不可忽视的基础工程。世界各国在推进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都非常重视中心村的建设。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要使这些被排挤出农业的人不致没有工作,或不会被迫集结城市,必须使他们就在农村从事工业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从我市农村发展的现实情况看,作为村庄“小中心”的中心村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和人口集聚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是其他形式的城镇无法取代的。如果把所有的农民搬进集镇,对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都是极为不利的,也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本文以温岭市中心村建设的实践为例,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中心村建设的概念内涵、现实意义、面临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措施作一些必要的探讨。 一、中心村建设的理论内涵和现实意义 (一)中心村的理论内涵 中心村,是以区域位臵和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居民点为中心,或具有一定规模、或聚集周围一些弱小村庄后形成的,具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且能对周边一定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带动和

辐射作用的村庄。中心村的出现,是工业化社会乡村空间结构演变规律的一种必然反映,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 理论上,农村中心村的内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认识:(1)从乡村聚落体系看,中心村介于乡(镇)和行政村之间,由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联合组成,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行政村的概念,更多的是一个社区的概念,是小型集镇的雏形,起到乡镇副中心的作用;(2)从职能作用看,中心村既要为本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还要为周边村庄居民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3)从内部结构看,中心村是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农村社区,每个中心村都有各自清晰的核心和边缘,基本功能齐备。 中心村的形成和发展,表面上是传统乡村聚落的重构,本质上则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各类生产要素从分散布局走向相对集中的过程。这种集中,不仅带来乡村聚落形态的变化,而且为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了新的途径,从而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中心村建设的现实意义 中心村建设,不但有利于优化农村劳动生产力的区域空间配臵、节约耕地,而且能提高广大农村生态环境承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既是实现村民居住集约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人口素质的战略要求,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进行中心村建设,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更为重要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新洲区仓埠街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情况汇报

新洲区仓埠街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6日 | | [小中大] 一、仓埠街基本情况 仓埠街地处新洲西北部,东倚倒水,西滨武湖与黄陂六指街毗邻,南接阳逻开发区,北抵红安县太平桥镇,版图面积175平方公里,辖61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委会、4个农业大队,459个自然湾,总人口9.71万人。109省道直通南北,318国道横贯东西,武汉外环和武英高速在境内交汇。 仓埠是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全省城市建设重点中心镇和全市赏花游重点中心镇。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徐源泉公馆回溯着仓埠民国史事,新洲二中传承着仓埠人民尊师重教美德,报祖寺展现了佛学文化渊源,湖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和林家大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平添了仓埠人民的红色记忆。新建的省级重点中心镇项目仓埠文化广场占地面积40余亩,各项配套设施完善,可满足仓埠街主城区人民群众的文化休闲娱乐需求,开源路改造和新城大道(广源路)新建等重点中心镇项目正在实施建设。全街工业已形成服装加工、新型建材、塑料制品、循环经济等几个门类,农业以桂花为主的花卉苗木企业38家,种植面积1.7万亩,正在成为全省的精品桂花之乡。 二、仓埠街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仓埠街新农村建设将以109省道,318国道及周武公路为骨架,结合“新型工业新街、生态农业大街、文化旅游名街,把仓埠建设成为阳逻开发区的产业拓展区和休闲后花园,建成新(洲)、红(安)、黄(陂)‘金三角’知名重镇”的发展定位实施建设。 在武英高速以南建设仓阳产业园,承接阳逻开发区辐射发展新型工业,武英高速以北打造以种植桂花为主的花卉苗木产业,武湖周边地区和倒水河沿线发展名优水产品养殖业,沿109省道规划建设毕铺中心村、周铺中心村、仓埠中心社区、靠山中心社区和方杨中心社区,在318国道境内东端规划建设丛林中心村,在周武公路仓埠境内西端规划建设杨裴中心村。至2030年,在全面完成周铺中心村建设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通过多元化、市场化运作,逐步完善7个中心村(社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全街100% 的人口居住在中心村和中心社区,形成“四化同步”协调发展的新农村格局。 三、总体建设目标及产业发展规划 (一)中心村、中心社区规模:全街规划建设4个中心村、3个中心社区,其中周铺中心村集并14个行政村(社区)、81个自然湾、4452户、18327人;毕铺中心村集并5个行政村、57个自然湾、2839户、10259人;杨裴中心村集并11个行政村和4个农业大队、74个自然湾、2492户、9945人;丛林中心村集并7个行政村、30个自然湾、1783户、6999人;仓埠中心社区集并12个行政村(社区)、71个自然湾、7027户、23626人;方杨中心社区集并12个行政村(社区)、104个自然湾、4932户、19301人;靠山中心社区集并6 个行政村、42个自然湾、2154户、8643人。2013年至2015重点建设周铺中心村,其余6 个中心村(社区)将按照区、街总体规划分批次实施建设。

孟楼中心村建设规划说明书

孟楼村新农村建设规划说明书 目录 一、规划编制背景 (1) 二、规划技术路线 (1) 三、规划依据 (2) 四、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2) 五、现状概况 (3) 六、村域布点规划 (4) 七、中心村基地环境分析 (4) 八、中心村人口与用地规模 (4) 九、中心村规划设计构思 (4) 十、住宅单体设计 (6) 十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了当前农业和农村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都积极地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加快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村庄布点规划是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集约利用的关键措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因此,受萧县建设局的委托,我单位承担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 1、新政策的要求 1)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2)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描绘了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因此,在近二十年内要逐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必须要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和村庄建设,提高农民生活的整体水平是本次规划必须面对的目标。 3)省委、省政府下达了《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以及宿州市都将村庄布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作为今年以及今后的重点工作。 2、新的生产方式为迁村并点提供了可能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农业机械化的普遍实行推进了迁村并点工作的开展。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村民劳作半径的问题,闫集镇孟楼村各村民组、居民点分布较为散乱,村庄土地浪费现象严重,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生产方式的变化以及村村通公路工程的逐步实施,村居民将愿意迁往新村集中居住,这对农村居民点实行迁村并点提供了有利的保证。 二、规划技术路线 本次村庄建设规划从孟楼村内各自然村的现状分析和背景分析入手,通过大量的以居民点为单位的数据分析得出村庄的规模、产业和职能、空间、设施分布的类型和特点;结合宿州市城市发展途径及该村的总体布局,明确村庄功能与空间的关系。 1、本次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调查研究工作为以下三个方面: ◆现场勘察。规划编制人员对村庄的概貌、新发展地区和原有地区要有明确的形象概念,对现状的居民建筑 以及重要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必须进行认真的现场勘测; ◆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主要应取自当地部门积累的资料和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专业性资料; ◆分析研究。这是调查研究工作的关键,将收集到的各类资料和现场勘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加以系统地分 析整理,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从定性到定量研究村庄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而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这是制定方案的核心部分。 2、本次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人口规模预测方法采取综合平衡法和递推法。其中,递推法核心是将村庄发展分成若干阶段,根据村庄发展的不同阶段,影响人口因素的变化,分别确定有关的参数,逐段向前递推预测。 3、本次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方案设计方法为以下两个方面: ◆不同地区分类定性布局的方法 ◆同一地区多方案比较的方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 的意见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9]55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07 【实施日期】2009.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绍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的总体要求 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知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引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处置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意见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

由政府投资建设、列入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对产业类重点建设项目的应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级要求,参照本意见实施。 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严格应急管理程序,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和治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各级政府、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部门、相关部门、监管部门及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都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到2009年底,实现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全面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全面覆盖、应急管理机制基本完善,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能力。 二、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体系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制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都要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确定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2.落实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对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责任,将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指导相关单位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重点建设项目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的相关措施,制订物资征用合理补偿等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各建设单位(项目法

中心镇建设情况汇报

中心镇建设情况汇报 我们兰陵镇位于苍山县西南部,地处苏鲁两省,苍邳台峄四市县区结合部,是20XX年由兰陵、韩塘、横山三乡镇合并而成的中心镇。全镇辖114个行政村,10.6万人,总面积135.41平方公里,镇区面积3.6平方公里,镇区人口1.9万人,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快中心镇建设步伐,积极探索中心镇开发建设的路子,使我镇中心镇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年全镇GDP实现 6.9亿元,一、二、三产值比率为4.6:3.9:1.5,实现财政收入1416.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32元。具体工作中,我们突出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机制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快实施中心镇建设战略,将小城镇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扎实地抓好城镇建设工作,党委政府制订了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小城镇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小城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城镇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实行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目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建委、土地、财政、工商、司法、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城镇

建设的领导,同时,配备房建、土地等专门人员从事城镇建设服务工作,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制订地方性法规,保证城镇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盛市、县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兰陵实际,镇党委、政府制订下发了《兰陵镇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加强规划建设和土地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作为指导城镇建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真正使城镇开发建设有章可依,有据可循,顺利实施。 二、高起点搞好城镇规划建设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前提,也是小城镇加强综合管理的基矗根据盛市、县各级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精神,确立了“规划要超前,建设要细致,开发要大胆,管理要严格”的方针,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和特色化,对镇区范围实行统一规划,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结合兰陵人文资源、经济以及社会环境等客观条件聘请省设计院重新编制兰陵镇小城镇建设规划,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连续性,保证在成片、连片、合理配套的原则下搞建设,并逐步形成规模。近年来,我们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亿元,完成公共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完成生产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全镇建设道路总面积25.5万平方米,硬化完成韩塘、艾曲村村通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规范住改商和利用城市地下 空间从事经营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68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规范住改商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从事经营活动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绍兴市区规范住改商和利用城市地下 空间从事经营活动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区住改商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城乡规划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绍兴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市区内将住宅改为餐饮等经营性用房(以下简称“住改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关行政审批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不得利用住宅或非住宅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活动或

其他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房屋出租的,租赁双方应依法签订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按协议约定的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居住房屋的承重结构和拆除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房屋使用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应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并依法缴纳土地收益金。 申请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其中,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按照临时改变后的用途使用房屋的,应当依法办理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期限届满确需延续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六十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永久改变房屋用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行政审批机关在办理住改商审批事项时,应依法审查经营性用房权属证明,如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应按前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公共优先、综合利用,质量第一、确保安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坚持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第八条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市建设、人防等部门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总体布局,建设用地性质,用途,开发强度、起止深度和层次要求等。 第九条对结合地面建筑进行的地下工程建设,应随地面建筑一并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干道、商业仓储设施和能源、通信、人防工程以及停车场等其他地下工程设施,应按规定单独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中心村建设

中心村建设 【概况】2011年,根据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规划布局为龙头,大力推进农村人口和产业向中心村集聚,切实加强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发展村域经济,加快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1年,我区16个在建中心村均按各自的建设体量有序开展了有关项目的新建、续建,完成情况良好。以筹措资金、化解矛盾、分类指导等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全区中心村培育建设。尤其是畎岸村、中溪村两个省重点培育示范中心村能紧扣省下达计划数,开展规划保留居住点及新集聚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大项目”建设,并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据统计,各在建中心村本年度投入资金3928.7万元,两年累计达近1.2亿元。其中整合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投入近697万元,村集体投入1034.7万元,农户投入10037万元,各类社会融资投入近200万元。开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出台扶持政策】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的若干意见(试行)》(莲委〔2010〕9号)文件明确中心村建设的指导思

想、目标任务、主要方式、基本原则和具体的扶持政策:一是优先保障中心村建设用地。鼓励中心村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旧村改造和宅基地整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按中心村建设规划,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优先予以保证;对中心村的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重点倾斜和保障。二是鼓励中心村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对实施旧村改造,连片拆除危旧房、闲置房达到 1000 平方米以上的中心村,继续按照《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规定,给予村集体50元/平方米的奖励(此项政策与宅基地复垦的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把高山远山下山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建设与中心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鼓励和引导中心村接纳安置异地转移农户,大力推进以 20 户以下小规模自然村为重点的村庄撤并工作,加快中心村人口集聚。对中心村接纳整村搬迁异地转移农户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由 2000 元/人提高至 3000/人。鼓励农户跨村建房,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拆除原有住房愿意放弃并退出老宅基地的农户,允许通过户口迁移和土地置换等方式进行跨村建房。四是大力扶持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据中心村功能定位和村庄建设规划,全面推进中心村路、水、电、绿化及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中心村连片拆除危旧房后,经建设、国土部门重新规划给本村村民建新房,集中连片10户以上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由 1000 元/人提高至 2000/人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分配办法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 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分配办法 各科室、分局,相关协审单位: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分配工作,确保审计项目协审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据《上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上虞市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分配办法。 一、分配对象 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协审服务采购确定的中标协审单位及其他特殊项目确定的协审单位等。 二、分配项目的确定方式 1、一个项目只有一个送审标段的,不作拆分和组合,以一个分配项目确定。一个项目有几个送审标段的,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单个标段作为一个分配项目,也可组合或部分组合来确定分配项目。 2、实施委托协审的项目,实行抽签方式确定协审单位(特殊项目除外)。 3、抽签分配由分局相关科室人员实施(不少于3人,包括现场抽签、监督或证明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投标监督办等相关人员参与监督。 4、被分配项目的跟踪审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竣工结算初审单位不参与抽签。 5、协审单位在审项目数(以出具协审报告日期为限,包括刚抽中项目)达到或超过3只(或3 只的倍数)时,该协审单

位暂停参与抽签,但当参与抽签协审单位在审项目数均达到3只(或3 只的倍数)时继续参与抽签。 6、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协审单位抽签项目不受送审金额限制,乙级资质协审单位只能抽签5000万元及以下的审计项目。 7、结算复审中发现初审单位责任误差大于2%小于5%的,或预算(标底)审核中发现预算编制单位责任误差大于3%小于5%的,或结算审核中发现原预算编制单位责任误差大于3%小于5%的,如责任误差单位属参与抽签单位的,则发现一次取消项目分配一次;发现1个项目责任误差大于5%小于10%的,则发现一次取消项目分配二次;发现1个项目责任误差大于10%的,则发现一次取消项目分配五次。 8、一个项目经抽签后中签单位主动放弃的,由剩余参与抽签单位重新抽签确定协审单位,原放弃中签单位暂停2次项目分配抽签。 9、经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协审单位后,由分局造价室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分配登记表》,经抽签人员、现场监督(证明)人员签字确认并经审核、审批后,由分局综合室负责通知协审单位移交相应的审计项目资料。《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分配登记表》由分局综合室登记编号并存档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对需要紧急处理或特殊的审计项目及审计事项,经分局会议讨论后可以特别指定符合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协审,也可引入外地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专业人士进行协审。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意见 (绍政发〔2009〕52号) 为认真贯彻“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加快实施“三年建设计划”,促进中心镇“三年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加快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提高中心镇发展水平,发挥中心镇集聚和辐射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通过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使中心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十五”末县级市城区水平,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基本满足当地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明显、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集聚集约水平高的小城市。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加大对中心镇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建设和完善“一路(高标准的进镇道路)、二厂(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三网(自来水供水网、垃圾收集〈处理〉转运网、通村公交网)”等设施,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供气、道路、绿化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争取到2010年末全市所有省级中心镇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有条件的与县级污水厂实现并网。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明显改善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乡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对中心镇社会事业项目的投入,中心镇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生设施配套,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建设和完善“一园(休闲公园)、二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性敬老院)、三中心(文化中心、科普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建设和完善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技术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争取到2010年末全市所有中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达到标准化全覆盖,并成为绍兴市级以上卫生强镇;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建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事业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三)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中心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承载能力。中心镇主要道路全面硬化,省级中心镇建成有污水处理设施;市级中心镇人均道路铺装面积大于10平方米,主干道路灯亮化率大于80%,自来水普及率大于90%,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镇燃气普及率大于85%。对天然气管道暂未到达的中心镇,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对有条件的使用天然气的镇,可建设完善的天然气管道系统。 (四)加快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依据服务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与分布、设施服务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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