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问题建议

新环保法实施问题建议

新环保法实施问题建议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各地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以X为例,仅X年X-X月份,共开展污染源现场检查X厂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X起。从推进情况看,新《环保法》的实施过程中遇三方面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不足。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执法监管任务加重、执法风险更大。而受限于政府机构“瘦身”、控编减编的形势,增加环保执法人员难度较大。目前,我县环境常规监管企业有X多家,但有环境执法监管资质的工作人员仅X人。

二是部分内容模糊。新《环保法》中部分较为严格的处罚权并未完全下放。比如,要关闭严重违法企业必须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政府庇护企业而不采纳环境保护部门的建议,新《环保法》就没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来保障环保部门执法。

三是执法配置较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出台一系列有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办法,上级下达的环保任务逐年加重。但是,就X而言县域面积X.X平方公里,而环境专职执法车辆仅X辆,执法的严肃性不够。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扩充人员编制。通过公开选拔、公开招聘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DOC)

济南章丘堤防加固和防浪 林工程 环境保护施工方案 济南市黄河工程局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山东段)施工 济南市黄河工程局堤防加固和防浪林工程项目经理 部 2012年10月23日

审批表

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日益显示出其地位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了响应国家和业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号召,满足业主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积极做好环保工作。 一、方案依据 (1)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2 月 18 日国务院第 253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 年 3 月 20 日);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 年 8 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 年 3 月)。 (2)技术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

环境工程0702班 倪金元 U200715687 环境资源法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思考题: 1.案例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环境资源法体系中有哪些条例适用于该案例? 3.案例违反了哪些环境法? 4.针对案例,谈谈我国现行环境法存在哪些问题? 作为一起中国环保史上一起极其及其典型的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曾在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中国十大环保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这其中有着丰富的环境法律义务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 法律关系: 案例中比较突出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当地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纠纷关系、当地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以及当地政府(包括环保局)和化工厂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人与自然的法律关系包括化工厂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和当地村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要求赔偿。在该案例中,溪坪村村民理应享有国家赋予公民的环境权利,但榕屏联营化工厂却忽视村民权利,为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违规建设、违规运营。在其建设初期未经过严格环评审查、在其运营过程中违规排放氯气工业违规堆放生产废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山地土壤污染,导致屏南县溪坪村周围山林大面积枯死,溪坪村后龙溪下游鱼虾绝迹,当地村民皮肤病癌症患病几率急剧上升。因而,在本案中,以溪坪村为主的数个村庄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权纠纷关系为首要法律关系。作为一家政府与企业联营的工厂,政府对化工厂负有审批监管责任。同时,政府有保障人民生活环境不受到来自化工厂污染的自然环境影响的义务。

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

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DOC)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方案 依据交通部的《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法律,结合过去在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环境工作经验,制定环境监理的任务、方法和程序。 一、工程概况 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至荒岗段工程建设项目JS01合同段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施工。本合同段主线起点桩号为K4+700-K11+800,7.1km,吉林连接线K0+000-K4+641.84(K4+641.84=主线K4+700),4.642km;设大桥232m/1座,公铁立交桥2座(K2+565铁路桥607米,K8+451铁路桥307米),天桥1座,通道桥8座,跨线桥1座,匝道桥5座,涵洞31道(16道盖板涵、15道箱涵),圆管涵23道。路基挖方239.9万立方米,路基填方186.6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5.9万平方米,面层40万平方米,其中:吉林北互通挖方总量122.7万立方米,现浇跨线桥1座,匝道桥5座,通道桥5座,涵洞17道。(工程量较大,需要边通车边施工,互通内还有石油管线2处,是我标段的重点和难点)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控制目标: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交通部、建设部等部委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景观影响及环境污染及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等问题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达到环保验收目标。 三、环保工程监理概述 1、环保工程监理的内容 环保工程监理的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声屏障、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2、环保工程监理程序 3、环保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4、环保工程监理工作方式 以上内容类似于工程监理,只做简单叙述。 四、环保工程监理要点 (一)、声屏障工程监理要点 1、检查声屏障设计单位的环保专业设计资质。 2、检查声屏障两部分设计图纸(屏障、基础)的完整性。 3、声屏障的材质、尺寸检验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 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

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判令谢知锦等四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27

新环保法解读

新环保法亮点: 一、以法律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1983年12月31日,国务院如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首次提出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对其再次确定: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此次新环保法修订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改变了发展优先,兼顾环保的思维定势,给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从法理上画上了句号,为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了法律基础。 二、首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新法同时也加大了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法条中涉及到地方人民政府需落实生态保护的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作为保护我国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概念,自被提出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年初,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根据规划,,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 三、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出台针对性规定治理雾霾 谈到环境保护,公众最为关心的就是对雾霾的治理。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一、粉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建(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物1.2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以备外运。 (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6)、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用密目网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影响环境卫生。 (7)、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8)、设置专人清运道路垃圾,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清扫时做到先洒水,润湿后铲除清扫,将垃圾袋装后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飞扬。 (9)、认真做好施工总平面管理。对施工场地周边采取专人管理,为了保持场地洁净,每天进行2-3次洒水清扫。 二、废水处理措施 1、不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2、施工现场雨水经一次沉淀后排入下水道。 3、施工中产生的废油液,特别是发电机,设置滤油池,经除油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三、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少扰民的噪音,降低或衰减噪声源: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最新最高法发布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资料

最高法发布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目录 一、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 二、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四、曲忠全诉山东富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五、沈海俊诉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六、袁科威诉广州嘉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七、梁兆南诉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八、周航诉荆门市明祥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铁发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九、吴国金诉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十、李才能诉海南海石实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责任纠纷案

案例1: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以下简称绿家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裁判结果】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判令谢知锦等四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

新《环境保护法》宣贯活动方案

新《环境保护法》宣贯活动方案为广泛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活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环保意识,不断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活动目的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在国家环境保护严峻的形势下,国务院通过修订法律加大环境保护及相关违法惩罚力度,堪称史上最严环保法。我公司作为国家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有必要通过全员学习新法,掌握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动向,让公司全体职工懂法、知法、守法。 三、宣贯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各项宣贯活动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成员由xx 个实体生产单位安全环保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 五、方法步骤 (一)公司及各二级生产单位通过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新《环境保护法》宣传规范用语,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二)利用公司LED 屏幕,滚动播放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有关内容。 (三)8个实体生产单位自主组织车间开展一期以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为主题的板报展示,普及法律知识。 (四)在《xxx报》开辟宣传专栏,连续二期刊登新《环境保护法》释义及修订内容、员工的学习心得等文章,要求xx 个实体生产单位在4月30日、5月30日前,每月向公司企业文化科投2~3篇员工学习体会的稿件。 (五)公司安环部负责印制新《环境保护法》文本及相关内容的解读资料由各二级单位下发到各车间。 (六)各厂部、车间、班组要围绕新《环境保护法》相关内容开展学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2016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

2016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 环保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8、环境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

环境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 一、工程概况: 1、项目简介 工程所在区属于湖南省龙山至永顺高速公路项目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永顺县境内,我5标合同段位于龙山县茅坪乡,起于茅坪乡干坝村K22+200,终于K24+028,全长2.829公里。 2、工程概述 龙永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21+200~K24+028.537,全长2.829km,。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426911立方米(挖土方:29097.0m3,挖石方:170515.0m3,填土方:26539.0 m3,填石:176972.0m3,清淤:23788m3);防护排水工程8927.6立方米;便道1.2km;大桥253米/座:干坝村大桥(左幅:3×30m+4×30m,起讫桩号K23+524.5~K23+736.005,桥长222m,右幅:4×30m+4×30m,起讫桩号K23+482~K23+735,桥长253m,通道3座,涵洞1座,全桥共26根桩基,U型桥台4个,桩顶系梁6个,盖梁13个,75片T梁。隧道工程1800m/座:砂子坡隧道长全1800m:左线:起讫桩K21+200~K23+000;Ⅴ级围岩30m、Ⅳ级围岩1035m、Ⅲ级围岩735m;右幅:起讫桩号K21+200~K22+998,长度1798m,其中:Ⅴ级围岩33m、Ⅲ级围岩755m、Ⅳ级围岩1010m,人行横洞3处,车行横洞2处。左线位于直线、缓和曲线、圆曲线上,出口位于半径R=1350的圆曲线上;右线位于直线、缓和曲线、圆曲线上,

出口位于半径R=1450的圆曲线上。 3、主要技术标准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 二、环保管理目标: 遵守国家、交通部、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实施环境保护目标,合理组织施工活动,不因施工活动使项目施工区及周围环境质量明显降低,保护施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和区域人群健康。保护生态、绿化环境、改善施工环境。 三、环保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 为了搞好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我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闫振虎吕长德 副组长:管秀海章国春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架子队长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 制定环境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 检查和督促措施的实施; 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保证物资及机具的供给。 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环保保证体系

环保法实施细则

环保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下文是新环保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共6章,包括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和附则。 主要内容有:①适用范围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该法规定应防治的污染和其他公害有: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 电磁波辐射等。②通过规定排污标准,建立环境监测、防污设施建 设三同时,交纳超标准排污费等制度,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 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 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 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地下市政工程 土建施工A合同段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编制:李江松 审核:黄启敏 批准:陈宝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地下市政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十五月 目录

1.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1)徐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地下市政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起于和平大道三八河桥东侧,向东北向延伸,下穿珠山后正穿振兴大道,止于绿地集团的商业用地。该区域毗邻高速公路及高速铁路,正在开发建设,交通便利。具体见“工程位置示意图”。 2)振兴路站 振兴路站位于振兴大道与珠山路交叉口,东西向布置于珠山脚下,正穿振兴大道,交通便利。站址西侧为珠山,东南和东北象限规划为绿地集团的商业居住地块,站址现状地形起伏略大,振兴大道宽度为50米,珠山路规划宽度为25米。振兴路站为地下二层标准岛式站台车站,车站主体结构为双层两跨箱型框架结构,包括车站主体及车站附属工程的出入口通道、风亭风道等,周边均为空地,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主体面积,开挖土石方万m3。车站中心里程:右DK20+,起点里程:右DK20+,终点里程:右DK21+,全长。车站

标准段外包宽度为米,顶板覆土约米。车站主体结构和出入口通道、风亭防水等级为一级。 3)1#竖井~振兴路站区间 一号路站至振兴路站区间(三八河以东段)位于徐州市东郊,三环以外。起于和平大道三八河桥东侧,向东北向延伸,下穿珠山后止于振兴路。该区域毗邻高速公路及高速铁路,正在开发建设,人为活动频繁,交通较为便利。1#竖井~振兴路站(三八河以东段)区间右线长为,采用矿山法施工,设中间风井一座,联络通道二座,其中一座联络通道兼作废水泵房使用。区间左、右线为分修的两条单线隧道,区间设二个平面曲线,曲线半径分别为450m和500m,隧道左右线线间距~,区间结构断面为马蹄形复合式衬砌。隧道结构防水等级为二级,以自防水为主,附加外防水为辅。隧道埋深~。 工程水文、气象特征 1)振兴路站地下水位 场区地下水埋深约~,平均,水位标高约~,平均。岩溶裂隙水水位受大气降水影响显着,年动态随季节而变化,一般每年雨季降水高峰期过后一到两个月,水位达到最高点,其后水位逐渐下降,至旱季末水位下降至最低点,年变幅5~10m。 2)一振区间地下水位 起点位于三八河东岸。三八河从云龙区黄山垄村开始,经乔家湖低洼区,在铜山县东贺村附近汇入房亭河,长,宽约50m,河道宽窄不等,一般底宽~,河底高程~,岸顶高程,过水能力50m3/s,常水位~。 3)气象特征 徐州市规划区一年四季分明,春季气温回升快,多东南风,多晴少雨,常出现春旱;夏季天气炎热,降雨集中,多暴雨,易形成洪涝;秋季晴朗少雨,光照多,气候宜人;冬季多西北风,寒冷而干燥。平均日照时数2300h,无霜期200-220d。多年平均降雨量自丰县的向东渐增至新沂的,6-9月汛期降雨量占全年的75-80%;多年平均蒸发量在。多年平均气温为℃~℃,一般最冷是一月份,平均气温在℃~℃,极端最低气温℃,最大冻结深度。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为°C~℃,极端最高气温为℃。

新《环境保护法》相关修改解读一

新《环境保护法》相关修改解读一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修改提示: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环保法的直接目的;保障公众健康是环保法的根本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我国新时期的发展观和基本理念,是对修订前的环境保护法的重大修改。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修改提示:

本条是关于环境定义的规定。本法对环境作广义理解,环境是 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的其他海域。 修改提示: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行使国家主权的空间,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领空;也包括延伸意义的领域,如驻外使馆;还包括在境外的飞行器、停泊在境外的飞行器、船舶。根据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包括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根据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任何外国人、外国组织在中国从事各 种活动,也要遵守本法的规定,不得损害环境、破坏生态。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修改提示: 本条是关于环保执法主体和现场检查制度的规定。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在法律中明确了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享有现场检查权;同时,将被检查的单位由“排污单位”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有必要强调的是,环保部门委托环保监察机构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权时,不论环境监察机构的性质如何,它依据委托行使职权的性质属于行政执法性质。

卫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建始红土坪片区华龙城2号地块房产 开发项目3号楼 卫生、环境保护 实 施 方 案 恩施市清江建安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

卫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减少污染,不扰民、无噪音危害,实行工地标准化、规范化,使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保障,本项目部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方针 以公司“强化环境保护”的方针为导向: 1、为保护周边环境,对公司所有环境体系内的成员进行教育、培训和整顿; 2、在遵守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进一步完备自身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改进管理; 3、在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污染预防,节能降耗和减少废弃物的活动; 4、实施环境审核,努力提高自主管理水平;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 5、向社会公开与环境有关的方针、目标和指标,以及实施状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环境保护目标 1、噪声排放达标; 2、现场无扬尘; 3、运输无遗洒; 4、生产及生活废水达标排放;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6、杜绝施工现场火灾、爆炸事故;

7、合理处置固体废弃物; 8、最大限度地节能降耗; 9、不使用有害的建筑材料。 三、环境保护措施 1、组织管理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境保护小组,以预防为主,全面综合治理。建立环境保护体系,将责任落到施工人员;根据公司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编制具体的环保措施,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2、技术措施 (1)防噪音技术措施 为减少扰民,在施工方法的制定上早做考虑,通过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方法,减少噪音。 1)框架柱梁板墙模板采用木胶合大模板,减少了传统小块组合钢模的施工噪音。 2)梁板支撑系统采用快拆支撑技术,简化传统钢管支撑程序和减少钢管的用量,从而降低了支模过程中的噪音。 3)采用先进的砼搅拌机,减少噪音的产生。 4)减少噪音大的振动棒和使用频率,提高使用效率,楼板采用无噪音的平板振动器。 5)砼浇筑能在白天浇筑完一个工作面的,尽量不在夜间进行砼浇筑。 6)操作层外围防护脚手架,满挂竹笆和密目安全网,具有较好的隔音效果。 7)木工车间、钢筋车间均采用隔音木板封闭,以减少电锯等机械

环境法经典10个案例

案例 1 征收排污费制度 【案情】 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1993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所处区域为Ⅱ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 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 但乙厂置之不理。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1) 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金1500元;(3)罚款5000 元。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1) 污染源所在地建在先,甲厂住宅楼建在后,责任在甲厂选址不当;(2) 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量问题。 【问题】 1 、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违法行为? 2 、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 、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 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解决该案的问题? 【分析】 1 、乙厂的理由不成立。就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超标排污单位即乙厂,至于鼓风机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合格,属于乙厂与鼓风机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依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乙厂超标排放噪声应当缴纳超标排污费。乙厂的违法行为包括:乙厂纺织车间是在1993年4月新上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征收排污费制度。 2 、环保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依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超标排放噪声应当按标准缴纳超标排污费,对逾期不缴者,可以处以罚款,并追缴滞纳金。 3 、作为甲厂的代理人,应当从处理好相邻关系的角度出发,请求乙厂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规定E 类混合区的要求,达标排放噪声以及根据时限要求定时排放噪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乙厂消除影响、排除危害。如果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害。 案例 2 被告人曹保章1988年承包了张家港市港口乡泗安村向阳化工厂。为牟取暴利,在明知该厂无能力处理含氰化钠、氰化钾等剧毒工业废渣的情况下,于1989年1月与上海锯条总厂签定了处理该厂含氰废渣的协议。协议约定向阳化工厂必须要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含氰废渣,杜绝二次污染,不能存放在露天场所等等。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曹保章等人先后25次将294吨含氰废渣直接抛人宝山区、嘉定县及江苏太仓县的水域中。造成严重水域污染,大量鱼及生物死亡、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部分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水域中的氰化物难以消除,给环境和水生生物及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更难以估量。 案例 3 环境噪声污染 【案情】 1996 年8 月, 某市举行一级方程式摩托艇世界锦标赛。甲公司与世摩赛组委会签订协议: 在世摩赛期间, 由世摩赛组委会委托甲公司在赛场及青少年宫上空进行飞艇放飞。 10 月26 日, 甲公司在青少年宫上空进行试放飞, 该市环保局测得飞艇试放噪声为81 分贝, 超过排放标准。市环保局向世摩赛组委会和甲公司发出停止放飞的紧急通知,

新《环保法》的严格规定及其实施效果

新《环保法》的严格规定及其实施效果 考试时长:60分钟考生:总分:100 及格线:60 考试时间:2017-08-09 16:23-2017-08-09 16:29 100分 ? 1.新《环保法》颁布一年内,环保部就制定发布和修订各类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项。(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97 o B.113 o C.121 o D.127 ? 2.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党政同责,一年评价,()考 核。(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一年 o B.三年 o C.五年 o D.七年 ? 3.关于新《环保法》的亮点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转向全社会参与 o B.法律基本原则,由“保护优先”变为协调发展 o C.由重行政轻司法转向行政司法并举

o D.严厉惩处环境数据造假 ? 4.新《环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次日 o B.第五日 o C.第十日 o D.第十五日 ? 5.《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必须把()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经济建设 o B.制度建设 o C.文化建设 o D.思想建设 ? 6.下列不属于新《环保法》亮点规定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由恢复原状转向允许补办环评手续 o B.由泛泛保护转向划定生态红线 o C.由单纯的行政管辖区防治变为联防联治 o D.将环境考核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7.2017年1月25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 (单选题3分)得分:3分

新环保法严格规定的及其实施效果满分答案

新《环保法》的严格规定及其实施效果 100分 ? 1.新《环保法》颁布一年内,环保部就制定发布和修订各类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项。(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97 o B.113 o C.121 o D.127 ? 2.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党政同责,一年评价,()考核。(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一年 o B.三年 o C.五年 o D.七年 ? 3.关于新《环保法》的亮点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转向全社会参与 o B.法律基本原则,由“保护优先”变为协调发展 o C.由重行政轻司法转向行政司法并举

o D.严厉惩处环境数据造假 ? 4.新《环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次日 o B.第五日 o C.第十日 o D.第十五日 ? 5.《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必须把()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经济建设 o B.制度建设 o C.文化建设 o D.思想建设 ? 6.下列不属于新《环保法》亮点规定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由恢复原状转向允许补办环评手续 o B.由泛泛保护转向划定生态红线 o C.由单纯的行政管辖区防治变为联防联治 o D.将环境考核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7.2017年1月25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办法》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章丘堤防加固和防浪林工 程 环境保护施工案 市黄河工程局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段)施工 市黄河工程局堤防加固和防浪林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2年10月23日

审批表

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日益显示出其地位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了响应和业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号召,满足业主的相关要求,根据《环境保护法》、《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积极做好环保工作。 一、案依据 (1)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 月26 日); 《中华人民国水法》(2002 年10 月);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月28 日);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 月28 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12 月18 日国务院第253 号令;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 年 3 月20 日);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 年8 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 年 3 月)。 (2)技术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3)其他相关文件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4);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7); 《关于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 77 号)。 二、章丘堤防加固和防浪林工程概况 黄河下游平原系由黄河泥沙冲积而成,堤防基础多为沙性土,主要为壤土、砂壤土、粉土、粉砂,结构类型主要为多层结构和双层结构,确保花园口22000m3/s洪水黄河下游大堤不决口,通过堤防加固工程,解决发生标准洪水“溃决”堤防的问题。堤防加固的原则是“临河截渗,背河导渗”,主要通过放淤固堤,利用挖泥船或泥浆泵抽取河道或滩区的泥沙,输送到堤防临背河侧,培厚大堤断面,延长渗径长度。 堤防加固工程对应黄河右岸大堤桩号为64+574~65+100、65+500~73+310、73+550~74+560、75+850~76+450、77+150~77+970、86+630~87+700。 堤防加固工程在75+800~76+450段形成一个凸向淤区的弯道,堤防背河侧淤区宽度32~80m,淤区外紧邻淤区为一条排水渠,排水渠外侧为北房村。另外,该段背河侧有三条辅道、一处水坑、一座桥梁,其中一条辅道为省道,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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