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目录网络实名制<2>

网络实名制问题由来<2>

网络实名制现状<3>

网络实名制利与弊<4>

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4>

网络实名制的两面性<5>

言论自由与文明进步<8> 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民社会建设<8>

网络言论自由与和谐社会建设<8>

参考文献<9>

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问题的由来

网络实名制是指将网络用户的身份与其个人的真实身份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一种制度。网络实名制源自网络欺诈和侵权问题泛滥的现状。网络一方面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和释放自己内心的空间,同时又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违法犯罪的便利。实行网络实名制是监管的需要,但因涉及到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中国网络实名制问题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他的这番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李希光事件”。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言辞激烈的争论,但是随后并没有相应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后李希光自己也称已经对网络实名的话题丧失了兴趣,“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2004年,教育部在“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校园网BBS是信息交流的平台,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清华大学水木清华、北大未名、南大小百合、复旦日月光华等高校BBS随后都开始实施实名制。

2005年3月20日,信息产业部开始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所有非经营性网站实行实名制登记;2005年7月12日,信息产业部和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其第十二点中明确规定:“PK类练级游戏应当通过身份证登录,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录进入”。此后,“网络实名制”的大讨论又在通信领域内展开。

2005年7月,深圳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腾讯公司随后立即表示,将对所有QQ群的创建者及管理员实施实名制登记。此后,天津、上海等地在网吧推行身份验证制度。

2005年1月,席卷韩国网络的有关韩国演艺明星隐私的“X档案”帖子在韩国引发了空前的关于“网络公开性与个人隐私保护”的社会大讨论;同年6月,“狗屎女”遭网友“人肉搜索”而患上精神疾病的事件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网络暴力”的危害性。

2007年初,不堪忍受网络恶毒言论的韩国当红女歌手Unee在家中自杀;2008年10月2日,被“高利贷”网络谣言困扰的韩国影星崔真实在留下“人言可畏”的话后自杀身亡。这一系列悲剧事件,让韩国民众对个人是否应为网络留言负责的反思逐渐增多,整个社会舆论也开始凝聚对网络实名制的共识。韩国某网络在此期间对“实名制”进行的在线舆论调查

显示,79%的受访者表示赞成,表示反对的只有20%,赞成的理由基本都是,这将有效地减少网络辱骂和诽谤,遏制“网络暴力”事件。

2007,韩国七月起实行网络实名制要求以真实姓名发帖。

2008年,“两会”召开,网络实名制立法再度引起关注。

2009年,有网站开始执行IA绝对实名机制,除了要求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之外——还要求手机、电话、地址等真实信息,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网络实名制现状

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向网吧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以及办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004年5月1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名制并且强调电子邮件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该资料将是判断邮箱服务归属的标准。9月26日中国共产党团中央所主管的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成立了游戏专业委员会,并决定在今后一年里,建立中国青少年全国游戏玩家俱乐部,为网络游戏中实施实名制打下基础。

2004年5月18日,实行全站实名制的网站出现

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内容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网站,或是个人网站,都必须在备案时提供有效证件号码。通信管理局将对截至6月30日24时仍未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的网站实施暂时关闭,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暂时停止其接入服务。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敦请被暂时关闭的网站务必在7月10日24时前补办备案手续,否则将被关闭。

2004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高校教育网实施实名制,并成为中国教育部对中国高校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至2005年3月,以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为首的一批各大高校的BBS向仅限实名制校内交流平台的转变。

2005年7月20日,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公司腾讯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配合中国有关部门对腾讯开展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进行整理,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工作。而此时正好媒体报道韩国网络实名制的情况,因而腾讯的这一举措被广泛看作是“中国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序幕”。

2005年7月22日,新华网称从7月22日起至9月底,中国深圳警方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其中,警方将对BBS、BBS的版主进行实名登记,并校验身份证号码。8月5日中国文化部、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

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稿称为防止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中的杀怪练级,要求“PK类练级游戏(依靠PK来提高级别)应当通过身份证登陆,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陆进入”。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对声音。2007年3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消息称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推进博客实名制,被媒体认为博客实名制已成定局。而此前,中国已经有博客服务商推出全站实行实名制注册的博客网站。

2007年5月28日,有网站已实行实名制三周年。

2008年1月,网络实名制立法进程启动。

2008年8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虽未获通过,但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2009年1月,小镇网开始执行IA实名机制标准;IA实名机制标准是一种绝对实名机制,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网络实名制利与弊

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

一是要看网民的个人素质。网民的个人素质并不完全是看个人的学历层次高低,而取决于网民的公共精神。网络本身也属于一个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的语境下,哈贝马斯就认为,这种产生于新兴资产阶级与市民社会的公共域,构成了公共精神发育的场地。而这种精神是关注正义,关注公平的,而不仅仅是个人私利的诉求。我国的公民社会发育滞后,市民精神与意识都处于初级阶段,网民的整体公共精神偏低。这就要求适当的引导,当然不是绝对控制。

二是要看法制的完善程度。法制国家能够通过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公民就能心甘情愿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前一段时间灵宝市公安局对网络发帖者的跨省追捕给中国的法学界提出了新的课题,中国的法律在网络治理问题上是否应该分清真实信息与虚假信息的区别?是否应该区分公共权力与个人隐私权利的区别?尤其对于公众人物,哪些是应该公开的,哪些是绝对的个人隐私?从上一案例能够看出,我国法律在这方面仍然是乏力的。社会对公共领域的监督应该有不同的途径,在今天民主监督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的我国,网络对掌握公权的贪腐分子的监督恰恰可以成为其它监督的有益补充。任何个人隐私必须局限在合法的、合乎公共道德准则和社会需要的范围内,对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他人都有权进行揭露和干涉。而鉴于公众害怕打击报复这一点来看,没有完善的

法律保障,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可能会把这一途径堵死。

混乱的网络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这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法律保障必然会对侵犯隐私者进行惩处,而不是通过事前的封堵,倒洗澡水把小孩也倒掉。虽然在现阶段实施网络实名制看起来降低了处理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与侵害隐私主体的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因为封堵了公民的网络发言权而造成的社会成本则会加大。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网络实名制要推行,但是不是现阶段。实行网络实名制将产生一系列和现有社会身份确认的制度、管理组织结构和基础设施有关的问题,应在规范制度、法律、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后才能推行,没有外围的社会与制度保障,网络实名制将无法有效保障公民在网络社会的各种权利,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是要分析客观条件和经济的可行性。韩国的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是相对比较成功的,遇到的阻力比较小,多数网民能接受并且支持。作为一个土地和人口数量相对比较小的国家而言,在韩国推广和实行网络实名制相对比较容易实现。但是中国的客观条件不同,中国网民众多,在认证和管理上都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和困难,而且成本非常高。另外中国互联网普及的程度还比较低,网络经济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

四是要研究技术的可行性。韩国采用实名制主要是为了监管网民在BBS上的言论,言论自由是有界限的,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也是不可缺少的。但通过所有BBS都实名注册、实名发言是否就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网络时代这种一刀切的理想主义模式很难行得通,因为网络本身具有开放性和跨地域性。即使要求在国内所有的BBS站点都加装了身份认证系统,但又该如何约束网民在国外BBS站点上的言论。

五是要考虑网民对网络实名制的认可与接受程度。一般而言,注册和使用实名会使网民丧失言论和行为的自由,会遭到网民的反对和抵制。但在某些特殊的领域网民还是支持实行实名制的。比如电子交易领域,卖方实行实名制更有利于信用的确立和交易的进行,也便于在出现纠纷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网络实名制的两面性

赞成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推行网络实名制其实对于规范互联网世界,防止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非常必要,我们认为越早、越快、越广泛的实行越有利,理由如下:

第一、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由于“匿名”让假银行网站骗取帐号密码、黑客木马盗取虚拟财、入侵电脑肆意破坏等报道时见报端。由于“匿名”让垃圾邮件满天飞舞,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垃圾邮件中寻找重要工作邮件。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想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第二、网络实名制对于保护青少年将起到重大作用。互联网的交互性使对青少年的影响力是其它方式无法比拟的。这样的交互性让青少年更加容易接受互联网中的事物,同时这些虚拟世界的影响必然也会被青少年用于现实世界。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游戏中这一点体现的更加明确。我们可以想象如国一个青少年沉迷在一款充满欺诈,崇尚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网络游戏以后对这个青少年会产生何种的影响。因为网络而犯罪的青少年的报道已经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媒体上,这也不得不为我们敲响警钟。

第三、网络实名制是对自由的保护。但是我们认为实名制不但不会限制自由恰恰是对自由的保护。实名制并非是网络的独创,银行早在几年前就就实现了存款实名制。银行的实名让一部分非法所得的人失去了存取款的自由。但是对于合法收入不但没有限制人们的自由,反而更加好的保护了合法劳动所得。网络实名同样的道理,限制的是那些别有用心者的自由,而对大多数网名来说是更好地保护。实名制维护了网络的次序,有次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网民:我觉得应该用实名制可以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虚拟世界只是暂时为人们提供宣泄空间,但人总归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实名制能让互联网和现实生活真正接轨。在这样一种公开、公平的氛围中,人们的网络生活会更加理性和生动。所以网络实名制非不会成为大家交流的障碍,反而让大家更加亲切友好的气氛交流和生活。同时也会有效阻止那些谩骂攻击行为,也可很好杜绝垃圾信息的泛滥,从而净化了互联网环境。

反对

在推行“网络实名制”正当性和合法性上,官方似乎真理在握。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认为,博客行业允许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发展,但是现在的情况显得有些无序化。尤其是极少数人利用博客的互动性和广泛传播性来扰乱社会秩序,使得大多数人利益受到损害。而实名制既保护了博客的言论自由,又能保证在自由的基础上监管。半官方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的黄秘书长的理由基本代表了官方的理由,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会发现,这几个理由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和漏洞:

首先,所谓的博客行业——扩大而言是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所导致的所谓的“无序化”的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这样的结论有多大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得出这样的结论,应该建立在实证性的调查和研究上,而不是感性的猜测和感觉上。信息产业部和中国互联网协会是否有这样实证性的关于互联网尤其是博客行业的调查数据呢?如果有的话这些数据的分析是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信产部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能否把相关数据和论证分析过程公开呢?毕竟知情权是公民监督政府的基础,也是公民的权利。

第二,“极少数人利用博客的互动性和广泛传播性来扰乱社会秩序,使得大多数人利益受到损害。”这个结论的得出也是非常令人怀疑的。“扰乱社会秩序”之说从何而来,我们不得而知。还是上一条理由所陈述的,如何扰乱社会秩序,是否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些都需要实证性的调查才能得出结论的,我们希望并且有权看到相关资料和决策过程。以笼统的“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来取代实证性的研究、搪塞公众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在“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问题上,“大多数人”自己最有发言权,信产部能否随机发放问卷调查,看一看大多数人是否认为自己的利益因为博客或互联网没有实行实名制受到了损害呢?就我视野所及,似乎受到损害的是“孙志刚案”中的杀人

者,是“宝马案”中的撞人者,是被举报并被查处的腐败者,是“佘祥林案”中的刑讯逼供者,是“左云矿难”中的非法矿主和受贿官员……

第三,所谓“实名制既保护了博客的言论自由,又能保证在自由的基础上监管”也是必须加以详细论证的。实名制是否会保护博客更准确的说是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呢?如果你曾经或者正在使用网络匿名发言,你就会很直观的感受到,网络匿名使得发言者摆脱了既定社区或者单位的身份限制,从而使得发言者有可能表达更为真实的声音,从而凸显更为真实的民意。尤其是在涉及公共批评和对公职人员进行检举控告的问题上,网络匿名显然更有利于网民自由大胆地陈述意见和提供资料而不必顾虑会受到官方或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而网络实名制则恰恰相反,发言者尤其是批评举报者会因为身份的暴露而带上面具甚至干脆噤若寒蝉。而言论受到钳制,窒息的是多元利益和自由思想的真实表达,积累的却是无处发泄的越来越多的民间戾气,这才真正危害社会秩序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也许相关部门和人士会说:我们会宽容批评者并且保护好举报者。只是可惜,以往的事实无数次地表明,举报者从来都没有受到过良好的保护,有的甚至命丧腐败者之手,因此,举报者不相信你们的承诺,笔者也不相信。所谓实名制能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纯属颠倒黑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言论自由和批评、建议、控告和检举的权利都是宪法权利,在中国目前腐败如此严重,批评、建议、控告和检举渠道如此不通畅,打击报复如此猖狂,对举报者的保护如此不力的情况下,实行网络实名制实际上就是变相限制甚至剥夺公众的网络言论自由权和通过网络的批评、建议、控告和检举权,它起到的只能是掩盖罪恶保护腐败分子的作用。刚才谈到实行网络实名制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目前还有什么比有效揭露并惩治腐败分子更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出台法律或法规来确定实行博客实名制,是否应该举行听证会来论证实行的正当性?这毕竟是涉及上亿网民利益的事,必须听听网民的声音。但愿能举行这样的听证会,但愿听证会不会成为摆设。

博客实名制既成定局,我现在最为担心的是继此之后相关部门还会有什么行动?是不是恶搞或者使用不文明语言会遭受行政处罚甚或实行有罪化?

相关部门应该而且必须明白:流言从来都是产生于资讯的真空而非资讯的充足。言论的自由可以使资讯以更加透明的方式流动,堵塞了“小道消息”的传播途径,从而使民众得到更准确更充足的信息,为民众正确判断并作出理性反应提供可能,“非典”和松花江污染事件都证明了这一点,而这正是一个文明法治的现代国家得以建立的基础。真理则永远都只产生于思想的自由市场,只允许一元思想和一元言论存在,必然闭塞言路封杀思想。

网络匿名化与文明进步

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民社会建设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而每次网络更是当仁不让成为舆论各方争论的场所——甚至让人产生“天下本无事,网络招来之”的幻觉。而网络本身隐约中也在向公民社会、社会公器、公共空间这些空洞概念滑落的路上愈行愈远。这是上峰不想看到的。于是我们看到了杭州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出台,以及滤霸的横空出世。虽然不知种种现象之间有何联系,但有理由相信,之后制度与非制度间的博弈会继续下去。

其中,硬实力是下策,软实力是中策,巧实力为上策。对上峰而言,更多应该用《美丽新世界》而非《1984》的思维方式,应将互联网视为隔离带和缓冲区而非地雷阵。而滤霸则是硬实力的表现。

大众传播时期,上峰与民众间存在媒介落差,掌握电波的等于站在了高处。高低的落差是控制的关键;网络传播时期,媒介落差的消失使双方回到了同一水平线上,但在双方之间存在着隔离的空间——我们的肉身在互联网的两端敲打键盘,但我们的精神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中共处。所以,可能的一种情况是,虽然民众在网络中众声喧哗,但在现实世界里仍是死寂沉沉。事实上,这也是目前的情况,你看网上的愤青在现实中哪个不是朝九晚五的良民。

因此,互联网作为一个民众发泄情绪的空间是可以有的,不能有的是让这种情绪蔓延到现实空间中。如此以来的另一个好处是,愤怒如果得到及时发泄和舒缓,就会消去而不会变成长久的积怨和恨。所以,新媒体让媒体不仅仅是哈哈镜、过滤器什么什么,还是出气筒和缓冲带。这也不同于媒体带给人的娱乐至死,后者人是被动麻痹致死,而这里人则是主动抒发而得新生。

网络言论自由与和谐社会建设

内地的网络已被屏蔽掉许多不合适的网页,内容纯洁,观点和谐,为什么我们的网民比别人更野?那是因为这个网络上的虚拟空间是许多人唯一的言说机会,他的怒气只有这个机会发泄。

据说中国内地的网络空间上,时政性的话题占的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人人都是政论家,而大家发言的狂暴烈度,每个上网者的祖宗被论敌强暴的次数也居世界前列。网络监管者的结论是网络的匿名生态导致了人性恶的大爆发,再加上一批觉得在网上受到了羞辱的重要人物的委屈模样,实名制进入网络的每一领域似乎就师出有名了。

其实网络狂暴的另一理由监管者更应听取,内地的网络已被屏蔽掉许多不合适的网页,内容纯洁,观点和谐,为什么我们的网民比别人更野?那是因为这个网络上的虚拟空间是许多人唯一的言说机会,他的怒气只有这个机会发泄。

人的情绪是需要得到释放的,尤其是愤怒。如果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了许多愤怒,那就说明这些愤怒确实藏在这些发言者的心中,他们在网上骂几句,只留下几个字节,却使他在现实中温和起来,有什么系统比这个更节约?更有效?许多人爱举人格分裂的例子,说是现实中温文尔雅的人,在网上却脏话连篇,如果实名了,他就在哪里都是君子。为什么不想想另一个可能性?正因为他的负面情绪得到了“俗”的消解,才可能维护他现实中的“雅”。把最后这扇门关了,他的人格可能统一成在现实中也脏话连篇。聪明的监管者看到网上的怒气应该觉得庆幸才对,在键盘上拍人,就不会用真的砖头拍人。

人发表意见的方式是需要学习的,网络空间有自我进化的功能,虽然飙粗口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但是往往不能说服别人,当一个人意识到了这种表述的无效性以后,就会逐步放弃,而寻找到更合乎逻辑的言说方式。就像一个孩子,他开始只会用哭来发表观点,想喝奶也哭,想拉屎也哭,别人很难与之沟通。哭声多难听,你也不能捂住他的嘴巴,说,“你这个文盲,话都不会说,瞎哭什么?”他哭多了就学会了说话,清楚地告知你他的诉求。如果一个人不会进化,只会不讲理胡闹呢?既然你都看得出来他不讲理,别人也看得出来,于你的观点无损,甚至只会反证你的观点,何乐而不为呢?像很多人一样,我喜欢鲁迅,也喜欢王小波,但是得允许别人不喜欢这两位;你认为丁字裤性感,别人认为丁字裤割人,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喜好。每当我看到有同样喜好的人成群结队去骂大街时,心里就着急,这摆明了就是认输嘛。我能看得出来的事情,别人也能看得出来,最能说服他人,沟通最有效的方法,最终会得到最多人的认同。

网络的匿名性质,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更是一所公民言说大学,这是网络送给我们的免费午餐,如果把它倒掉,那真是太没有见识了。在言路偏窄、民意收集难度比较大的情况下,网络的匿名发言完成了不可替代的调查功能,对每个人更好地认识这个社会都是有帮助的。

参考资料

《合法化危机》,哈贝马斯

《网络实名制相关法律问题》,阿拉木斯

《“网络实名制”:不得不说得到话题》,光明网

《钟响:网络实名制必须具备的社会与制度环境》,湖南大学《中国网络实名制》,维基百科

《中国专家激辩网络实名制》,新浪科技

《网络实名制:用于不用的N种理由》,《通信信息报》

《网络实名制》,百度百科

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摘要:毋庸置疑,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技发明之一,它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类讯息在全世界范围内快速传播.我国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截止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人数已达到4.2亿.网络普及率迅速攀升,让我国俨然成为了一个网络发展大国.2010年9月,我国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宣布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这让网民们纷纷猜测网络实名制时代是否也即将来临,一时间关于网络实名制是利是弊的争议闹得沸沸扬扬. 事实上,为了整饬我国互联网上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净化网络信息,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网络信息整治措施,其中包括了一系列网络实名政策,如论坛实名制、博客实名制、网吧实名制和游戏实名制等. 对网络实名制存在抵制心理的网民们大多认为网络实 名妨碍了公民的自由表达,其实,网络实名制在于维护互联网健康良性发展,让言 论合法文明地在网络空间里自由表达,同时让作出非法言论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还有的人担心网络实名制实施后,网民的隐私会难以得到保障.但网络实名恰是为了整治目前网络上频繁发生的个人隐私不安全而采取的措施之一。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关键字:网络实名制;社会影响;责任感 目录 一、网络实名制的时代意义 (1) 1.网络实名制的历史发展 (1) 2.网络实名制的社会前景 (3) 二、网络实名制的优势 (6) 三、网络实名制的弊端 (7) 四、网络实名制终究何去何从 (8) 一、网络实名制的时代意义 1.网络实名制的历史发展 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 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

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调查 1、什么是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是继IP、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访问方式。实名让互联网用户直接使用企业名、产品名、网站名等真实名称,即可直达目标网站,无需记忆复杂的域名、网址,无需http://、www、.com、.net等前后缀,是最先进无需http://、www、.com、.net等前后缀,简便最先进最快捷最方便的网络访问方式。举例:如果您要访问人民日报,以前必须在地址栏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a69277903.html,,而现在使用网络实名,只需输入"人民日报"即可直达该网站用人们熟知的名字就可以直达目标。 2、何为网络游戏实名制 网游实名制 网游实名制全称网络游戏实名制,是针对网络游戏的,玩家玩网络游戏时,需要输入真实的身份信息的制度。2010年6月22日,文化部正式对外出台网游实名制相关法案《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推行网游实名制,根本目的就是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游戏时间,-拒绝未成年人登录PK练级类游戏,规范网游环境。对此,大部分玩家表示赞成,也有人担心实名制能否有效实行,自己提交的个人信息能否保密。对实名制持赞成观点的玩家表示,推行实名制度后,网游世界里盗窃账号、虚拟物品的情况将会减少。但也有人提出,玩网络游戏目的就是为了休闲娱乐,如果还要进行身份证登记,感觉违背了玩游戏最初的目的。 3、举例几种常见网络实名制 网游,QQ,新浪 4、网络游戏实名制优缺点 中国首部“网络实名”法律遭遇执行难》——新华网杭州5月23日电(记者裘立华岳德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日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是中国第一个要求“网络实名制”地方性法规。但近一个月时间过去,这部法律依旧被束之高阁,当地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措施。 近年来,网络监督在中国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比如陕西周老虎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等,皆是借助匿名网友的暴料,引起社会的关注。 “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的…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将堵塞这个…排气阀?。”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不能因为网络言论存在一些问题而“因噎废食”。(节选)

辩论赛赞成网络实名制

正方四辩1: 各位老师,对方辩友,各位评委,大家好,我方赞成网络实名制。在我开始我的结辩之前,我首先要……(对方辩友一再地提到美国,我就想告诉对方辩友一个现实,9?11之后,美国就强调所有手机都必须支持手机实名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控制犯罪,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不过,美国有严格规定,只有少数机构才能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定位跟踪,而个人用户之间的定位,政府也有严格的条令。除了家长担心而定位未成年人外,任何个人定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可见,只要监管到位,实名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网络实名制是要求网民们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通过验证后,才能在各网站留言板上"灌水"。“实名制”最主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BBC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漫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经过整场的辩论,我方总结出了以下⑥点:第一,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越来越融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所以我们不应该网上一个生活,网下一个生活。网络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匿名”,而是沟通起来更方便,更快捷。至于有些人匿名来侮辱别人,现在无论日本还是韩国,很多人的ID都是和每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有关部门完全实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追查到他们的,只不过现阶段还没有追究他们,所以匿名完全没有必要。第二,有利于净化网络气氛。实名制有利于言论者的自我约束,而收 敛中伤他人的言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的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网上的匿名攻击、发泄并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互联网的自由魅力并不体现于此。相反,互联网环境需要净化。所以,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相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第三,有利于实施司法公正。实名制有助于网络纠纷的责任追究,便以对言论者的根源追溯。实行网络实名制就仿佛给每一个网民佩戴了一张电子身份证,对于警方来说,在必要的时候,将会很容易的找到需要的人的资料,这为司法部门的工作提供了便捷。第四,有利于诚信这一民族精神的回归、重塑和提升。互联网也是真实世界的一个反映,不会独立于真实世界而存在。在真实的世界中,人身攻击的事情是不允许的。那么,在网络世界就可以了吗?大家可以合理、公开地讨论,网络世界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的。既然大家的行为没有违反什么,为什么不能用实名呢? 第五,实名制使话语权有了影响力。必须承认,实名制会让部分人的网络话语权受到一些影响,实名发表见解,特别是对于敏感话题,会 让一部分人有所顾忌,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要意识到,匿名的话语权本身就不具备很强的社会影响力,人微言轻的话语权可能也不是发言人本身所愿。第六,有利于遏制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发生。最后,套用博客中国发起人方兴东的一句话,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越来越融入我们的生活中,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已不是匿名,而更是其坦诚快捷的沟通方式呀,对方辩友。实名让网络更自由,实名让网络更整洁,实名让社会更诚信。综上所述,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实名制好!谢谢 正方四辩2: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在整场辩论过程出现出现的一些问题:1.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结束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2.对方一直在强调实行网络实名制会侵害公民的隐私及言论人身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为前提。当今很多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去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实施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这一类现象大量减少,从而有效控制网络上不负责任,攻击他人的行为。而对于普通公民,既然没有违法,自然这项法规不会对其造成伤害。而如果担心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名制来伤害普通公民,那么我们早该知道,网络上早就已经出现了人肉搜索,犯罪分子根本不必非得靠着你的实名制才能伤害我们的公民。相反的,网络实名制更有利于保护大多数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3.对方说现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技术不成熟。首先让我们想一下,如果我上大学家里钱不够,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上大学就是弊大于利的吗?其次,对方同学这样说的时候已经承认了如果技术成熟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其实对方同学是拿现行技术下的实名制和技术完备下的实名制进行的比较,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是在实

网络实名制利弊分析

浅谈网络实名制在我国是否可行 -----网络文化概论课程关于网络实名制的作业论文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的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诸如网络犯罪,网络暴力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人们对网络实名制的讨论也日益升温,并希望借此解决网络问题。本文主要从网络实名制的利弊两方面来分析网络实名制在我国应不应该实施,其实施的可行性又有多大。 关键词:网络实名制,网络文化,网络道德,网络身份证,VIEID 网络实名制的提出 网络实名制是随着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而产生的,最初也是针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以及不和谐的网络环境等问题所提出的。网络实名制,是指上网者在使用网络服务之前,须先在后台注册登记真实身份信息,而前台则可以使用昵称的制度。

国内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在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的“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的建议。他认为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应该提倡用真名而非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在随后的几年中,网络实名制已然成为政府以及人们热议的社会话题。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政策尝试。可是,对于网络实名制是否应该实施这一问题,无论是政府、专家学者还是普通民众,其中既有支持的声音也有反对的声音。近几年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也逐渐下降,究竟在我国应不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定论。 网络实名制利弊分析 关于网络实名制这一制度,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从争辩过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就这一制度本身而言,存在着利弊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谈一下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我们知道最初网络实名制是针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以及不和谐的网络环境等问题所提出的,客观的讲,我们不能否认网络实名制在改善网络环境方面确实存在着

浅析网络实名制的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

浅析网络实名制的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问 题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我国的高速发展,我国网民的数量增长迅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于2015 年7 月23 日在京发布的第3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互联网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在进一步加深。但是许多人对互联网的认识还存在较大的误区,认为匿名的网络空间,可以任他们为所欲为。因此,导致了我国当前网络社会的混乱无序, 出现了各种网络甚至社会问题。这使网络规范化管理开始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促进了网络实名制的实施。 二、网络实名制的本质 (一)网络实名制的内涵 网络实名制的本质就是对身份的认证。 1.身份认证:目前,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是最基本、最常见的身份认证方式。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中记录着一个人较全面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职业等。本文要探讨的网络实名制,是指构成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基本身份认证制度。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对应的身份证编号,而且,每个身份证号码也对应着一个人。因此,本文从居民身份证的身份认证制度以及户籍制度入

手,分析了基本身份认证制度与网络实名制的辩证关系。即一方面,基本身份认证制度可以通过网络实名制得以体现,另一方面,个人在网络上的社交关系也会促进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与发展。 2.网络身份认证:目前,我国社会各种资源的配置仍然依赖传统的户籍制度,而且我国居民的身份认证制度是由户籍与居民身份证二者共同组成而且缺一不可。虚拟的网络社会打破了空间和地域上的差距,实现了自由、公平,因此,具有出身地价值的户籍制度渐渐失去了其作用,居民个人身份认证作用逐渐明显。因此,电子身份证信息系统管理逐渐成为发展趋势,并在网络实名制的推动下得以形成。 (二)网络实名制的外延 网络实名制的内涵是社会管理者对网络空间的各个主体都进行身份认证。这些主体主要包括:网络设备的供应商、网络运营商、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以及网络用户。前两个是网络空间存在的技术支持者,后两个是网络空间的参与者。因此,网络实名制不仅包括网络用户实名制,还有网络信息服务主体(网站)实名制。只有这两方都实现了实名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 三、我国网络实名制的发展现状 (一)针对网络信息服务主体的实名制发展现状1.由于域名是一个企事业单位在网络上的名称,人们通常通过域名来查找该单位的网址。因此,要对网站进行实名制管理,就需要从网站的源头,即域名方面做好管理工作。2.目前,各种问题网站造成了网络秩序的混乱:多种多样的域名出现以及合理有效的域名实名注册和管理机制的缺乏,这

辩论:网络是否应该实名制 四辩陈词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在整场辩论过程出现出现的一些问题: 1.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 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结束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2.对方一直在强调实行网络实名制会侵害公民的隐私及言论人身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必须 以不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为前提。当今很多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去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实施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这一类现象大量减少,从而有效控制网络上不负责任,攻击他人的行为。而对于普通公民,既然没有违法,自然这项法规不会对其造成伤害。而如果担心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名制来伤害普通公民,那么我们早该知道,网络上早就已经出现了人肉搜索,犯罪分子根本不必非得靠着你的实名制才能伤害我们的公民。相反的,网络实名制更有利于保护大多数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3.对方说现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技术不成熟。首先让我们想一下,如果我上大学家里钱 不够,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上大学就是弊大于利的吗?其次,对方同学这样说的时候已经承认了如果技术成熟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其实对方同学是拿现行技术下的实名制和技术完备下的实名制进行的比较,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 最后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 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最显著的优点是有利于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我们的主要论据是网络环境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强制性使得人们可以在网上无所顾忌,任意发布传播虚假、不良信息而不受制约,因为网民不必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也不会因此受到惩罚,所以常常轻易越过道德的和法律的底线。恶意的谣言、中伤、人肉搜索不仅常常给现实生活中的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使他们的公民权利受到极大侵害,而且会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很大的破坏。 受网络之害的事件目前已屡见不鲜,一些事件甚至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些导致社会混乱的事件让我们越发感受到的是一个缺少监管和驾驭的网络的强大杀伤力!而实名制的推行有助于网络环境的净化;有助于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因为实名注册将使得网民因真实身份的公开化而收敛行为,一旦出现网络纠纷也利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外,实名制的建立也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们对政府的批评建议会更加正式,企业、组织、个人之间的相互攻击会大大减少。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政策

网络实名制政策从本世纪初以来不断得到国家的支持,并逐步深化推进,这一态度的形成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思路密不可分,将互联网视为新媒体,并由此认为应当按照传统媒体的方式进行管理。政府部门在不同领域为了不同目的而摸索实践,但总体而言这些政策仍然是分散的,对社会上大多数用户而言,网络的非实名使用是一种常态和预期。评估实名制的效果也要根据不同领域的问题进行评估,并权衡这一政策的利弊,但是就我个人观点,还是不支持网络实名制。 网络的发展很大的原因是自由,开放。网络媒体想对去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是它的多元化,没有拉传统媒体“把关人”的角色。因此它让每个人都能在网络上面发布新闻和看法,相对与传统的媒体它和受众者的关系更加接近,更能引起大家的共鸣。但是如果进行网络实名制就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网民们畅所欲言。在今年,韩国正式废除网络实名制!韩国宪法法院宣布废除2007年生效的网络实名制,法官一致裁决这一政策破坏了言论自由。韩国宪法法官称,没有证据证明网络实名制的实施达到了其初衷目的,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后,人们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在网上发表不同意见,破坏了言论自由。近年来,有关部门都加强了对网络的重视,把网络作为一个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倘若实行实名制,扪心自问有多少人敢畅所欲言,若心中有不满也会因为各种顾虑而不敢直言。某网站对此问题进行投票,有79%的表示反对实名制。 另外,重点是部分先进国家已经对网络进行了实名制。但是网络犯罪并没有下降,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实名制是一个安全流行的网络趋势也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喻国明教授说:“微博实名制是对微博使用的遏制和威胁。谣言四起是社会自救的手段,它有两面性,在社会是对老百姓一种最大的同情。一个谣言肆虐的社会必定是社会管理机制出了问题,而不是老百姓有问题。中国的网警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不需要使用网络实名制这么失败的措施。”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 同时,实名制还可能造成大量个人信息泄漏,造成巨大的社会隐患。如今网络实名制广泛应用于交友网站和社交网站。而这些网站使用实名制主要是因为避免虚假信息,更有些相亲交友网站是为了能更加真诚的交友,他们以这些理由来吸引更多的人群去放心的参加这些交友网。但是在这一吸引点之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是,也不难发现,网络非实名制也的确带来了一定的危害,例如前几年的天涯泄密事件,爆出了巨大的水军团。但与此相比,个人觉得还是实行实名制带来的隐患更大。所以我个人的观点还是反对微博实名制。

网络该不该实行实名制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您方告诉我们:网络实名制能但真的奏效吗?未论证。成本、副作用又是多少?也未论证。这样,就想推行一项制度么?我方认为,网络实名制即网络用户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一一对应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弊端。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中国不应该推行网络实名制。理由如下: 首先,目前来看,法律不完善,网络技术达不到,群众基础不广泛等多方面原因直接导致实名制很难实行。况且,网络其独有的复杂性不容忽视,它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难想象,动一发而动全身,一次大规模的网络改革必然会带来了一连串的问题,没有周全的考虑,没有严谨的基础建设等外界条件,就大肆宣扬实行实名制,我方认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 2实名制会限制了公众言论自由。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当前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已将网络列为新增的举报渠道之一,网民也一直诉求:要“拓宽渠道”而不是“收缩空间”。试想,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那么即使是后台实名制,普通百姓还敢从网络上举报监督吗?网络实名制限制人民匿名发言权,影响公民言论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公民言论自由权、匿名发言举报的权力受到保护。当今中国,网民因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警方扣留。在“因言获罪”问题尚未解决的当今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广大网民怎愿展露心声?匿名造谣者毕竟少数,实名后,网络违法或许减少,但承担噤若寒蝉的风险是否值得?再者,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一旦信任网网络遭到破坏,或者被侵入,或者已被损坏,相信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远比犯罪等危害大的多。 3网络实名制没存在必要。网络之所以被这么多人喜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它给予网络用户一个隐私和言论自由的方便,我们才能不用担心和顾虑在现实必须顾及的问题,而可以率真的发泄我们的情绪,表达我们的真实想法。试想一下,如果如对方所说,一旦网络实行了实名制,网络不就成了第二现实社会,多少我们会有所顾忌,毕竟我们的真实身份就放在那里。它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在网络虚拟世界里那些丰富多彩的内容还将会有吗。正是因为虚拟,才让网络空间变得如此丰富多彩,绚烂多姿,把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表现的一面,不可能说的话,得以在网络世界中真实地展示出来,毫无保留和做作。互联网因为虚拟才更有魅力,更吸引人,这甚至是网络世界的生命力所在。 4要研究技术的可行性。按照韩国的理论,采用实名制主要是为了监管网民在BBS上的言论,但事实上,这种理想主义的模式,在互联网时代很难行得通,因为互联网是一个跨区域的无限空间,即使你要求在国内所有的BBS站点都加装了身份认证系统,但又该如何约束网民在国外BBS站点上的言论呢。对于仍处于互联网发展期的中国市场而言,重要的仍是推广和普及,如果一下子监管过严,很容易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5网络实名制侵犯个人隐私,甚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实名制将个人信息存档保护,而这种保护又是否安全?在我国,推行已久的信用卡实名制尚被商业公司利用,手机实名制尚可查到户主姓名,又何况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网络实名制?网民可能因为担心泄露个人隐私而不愿意参加实名制登记,或即使登记了实名制也不再像以前在互联网上那么随意和活跃,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互联网的发展。因为互联网正式由于其开放和自由的特点才会博得无数网民的喜爱,也正是这个特点成就了今天互联网世界的繁荣,一旦失去这些,谁都难以预估会导致何种结果。网络实名制又是否能够承担? 6要分析客观条件和经济的可行性。对于中国这么一个土地和人口庞大的国家而言,在认证和管理上都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和困难,投资更是难以预估。国家没有这么一个系统的法律让网络实名制能够好好地实施现在实行这种方法无疑不适合中国现在的网络环境

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利远大于其弊

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利远大于其弊 网络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网络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 今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相关部门正研究实行手机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争议已久的网络实名制再度进入舆论视野。 凡事有利弊。在我看来,实行网络实名制之利远大于其弊。 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革命,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种种问题和困扰。例如,中国互联网上的盗版侵权现象依然严重。中国互联网的结构以新闻和娱乐为主,数据显示,美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额大约是中国的5—6倍,而电子商务总额却是中国的数千倍。此外,中国网民的数量超过3亿,超过美国全体国民人口的总和。如此巨大的“网络社会”并不虚拟。所有这些都在呼唤我们对网络进行基本的社会管理。 必须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而言,互联网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究其根本,是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巨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而网络实名制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实名化的网民会更加理性地为自身言行负责,避免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 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网络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参照韩国的做法,可采用“前台匿名”和“后台实名”相区分的方式。这种做法并不必然会影响言论自由。 还要澄清的一个重要观念是,互联网早已不仅是一个“个人媒体”,而是一个

反对网络实名制立论

谢谢主席,再次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概念先行。实名制是指办理和进行某项业务时需要提供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或资料。而网络社交是指人们通过互联网,在网络上进行结交朋友,与人交谈等社交活动。而网络社交的发展,一方面是指通过网络进行社交的人数增加,另一方也是指运营商通过经营社交网络所能赚取利润的增加。实名制的推广在一定在程度上对网络社交的发展进行了打击,因此,我方认为实名制不利于网络社交的发展。下面我们将从以下三点说明。 1.从隐私信息安全的角度来看,网络社交实名制令 大量网民的个人信息被社交网络所掌控。在如今木马,病毒横流的网络世界里,网络上的信息极其容易被泄露。Csdn是一个IT专业技术平台,其数据库就曾被泄露,600万用户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社交网络并没有如此雄厚的技术基础,csdn信息能被盗取,难免实名制的用户信息也会被盗取,试问又有谁愿意冒泄露自己个人信息的风险而选择社交网络?所以说实名制不利于网络社交的发展。 2.从抒发个人情感的角度看,网络社交实名制会一 定程度上抑制了合法的言论自由。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于是网民们能在网络世界中抒发一些平时压抑在心中不敢说出来的话,做一个与现实世界中不一样的自己,而网络社交实名制让虚拟

与现实直接挂钩,网民说话前为明哲保身,三思后行,网民连吐槽的机会也没有,失去自由抒发情感的平台,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网络社交的发展。 3.从可行性的角度来看,网络社交实名制理想光明, 实际惨淡。对于银行提款,网上购物等网络服务,实名制是应该的。但对于网络社交,实名制是多此一举。打个比方,就如同你坐做飞机,别人查看你的身份证,这样是理所当然。但是你逛商场,别人也要查你的身份证,查你户口,那就是无理取闹,我大可能会因此选择另外一家。网络社交也是同理的。网络社交极大程度上只是人们在网络上识友聊天,闲聊胡扯,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实名制很可能因此减少了网络社交的人数,但同时却让社交网络投入更多的成本,因此不利于网络社交的发展。 综上所述,因此我方认为,实名制不利于网络社交的发展。

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一、隐私方面: 1.每个人都有隐私权,隐私权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网络实名制却不利于我们维护这个权利。其一,对于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虽然各大网站都有一定的安全措施,但如果遇到黑客攻击,将导致大量网民真实信息泄露。去年九月,一位FBI特工的个人电脑信息遭到黑客攻击并被获取,这些数据包括1200万台电子设备的唯一认证码UDID,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2009年六月韩国率先施行实名制,然而在后来,一位著名的企业被黑客攻击,遭到3500个人信息泄露,规模空前,于是在去年8月正式取消网络实名制。 2.随着科技的发展,安全技术会越来越高,网民信息也越来越不易被泄露,但如果别人用我们的身份证注册账号,并且在网上进行一些非法活动,那么责任应该归谁负责?另外,**机关利用相关权力很容易获得网民信息,而现在中国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腐败现象甚是严重,我们的信息很可能会因为他们受贿而被泄露,我们很可能会遭到报复,更严重的话,我们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二、言论自由方面 1.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同样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实际上,我们的言论根本就不自由,由于自由言论而引来安危之忧的案例比比皆是。中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网络成为我们使用我们言论自由权的最重要的途径,网络监督也是人民与政府交流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实名制却“收缩”了我们的发言空间,根据韩国信息通讯部统计:在网络实名制实施前后,网络诽谤从13.9%降低到1 2.2%,降低1.7个百分点,但网络论坛的评论参与人数从2885人降低到737人。事实上,网络诽谤自己其他网络违法犯罪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网民都很遵守规则,如果仅仅为了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发言空间,这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不就是因小失大吗? 2.…… 因此,我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实名制不会是全面的实名制,是有限度的实名制最为合适。需要定个好的论点。诠释一下‘社交网络的发展’。。。 从言论自由入手。。。 强调网络可以监管一下贪污腐败之类的。) 一、言论自由 二、信息泄露 三、机制薄弱,容易引起冒名顶替等等后果 查水表,恶性报复,会被父母抓 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

浅谈网络实名制

传播伦理与法规期末论文 浅谈网络实名制 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百度、知乎、淘宝等知名网络平台也相继宣布将加强账户内用户的实名信息认证,这意味着网络实名制的全面到来。 如果说我们的名字是一个点,那么我们在网络上的活动信息将会连成一条线,而随着我们个人与网络之间互动的增多,一条条的活动足迹线将会形成更详细的个人信息碎片。其实只要这些碎片化的数据被收集整理,网络世界中的我们,将会变得透明,甚至很可能超过现实世界人际交往活动中所透露出的个人信息。 如果这样来分析,我认为网络实名制其实是互联网迈向法制化的其中一个基础和前提。 但当网络实名制在各大论坛类平台实行后,在确实有效地减少了挑起网络暴力冲突的“键盘侠”们数量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论坛中网民互动热度的下降:通过认证的用户开始谨言慎行,尽量减少发布容易“触线”的内容,而未通过认证的用户则无法随意发布个人观点。面对强制性的实名化认证,目前也许在一定程度上阻塞了一部分用户民意诉求表达的通道,但对于这一问题,我相信只要随着网络环境的“净化”,将会取得越来越多网民的理解和认可。 在我看来,让更多网友恐惧的,应该是实名认证后个人信息是否能够得到妥善保存的问题。《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的数据中显

示,网民遇到“个人身份信息”遭泄露的情况最为严重,占比达72%。虽然目前大部分网络平台都采取着“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选择来解决活跃度问题,以昵称形式鼓励用户积极发表言论,但其实这一选择最大的挑战,应该是后台用户实名信息的确认与保护难度。 首先是用户信息的确认问题。用户所提供的用于验证的信息,是否就是用户本人的个人信息,目前是很难做到一一核实的。比如现在很多游戏平台推出了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未满18岁的用户将被限制游戏权限,但其实还是存在着很多未成年人借用父母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通过验证的现象。而百度对用户实名信息补全认证的方式,则是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核实。获得正确的手机号码是否就意味着获得了对应用户正取的个人实名信息,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移动、联通及电信三家运营商的规定,一张身份证最多可以绑定5个手机号,而不法分子完全可以利用用户办理业务时提交的身份信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其他手机号码。这里需要提到一个身份证信息的提交问题,有人建议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不可涂改的位置标注上该复印件的用途,并注明除该用途外则无效。这个建议听起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们所提交的身份证信息的唯一用途,但实际操作起来时,很多部门及单位并不接收个人添加字样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次我们再来谈到用户实名信息的保护问题。有人认为实名制后一旦信息泄露,那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信息盗用犯罪:比如诈骗分子在获取个人信息后,将有机会实行“一对一”的诈骗活动,一套个人信息对应一个诈骗方式,这使得诈骗行为更加让人无法通过自身情况来鉴别。 对于这个问题,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了,

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一辩二稿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辩题讨论的是:网络实名制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开宗明义,网络实名制就是以后台实名制的方式登记用户的个人信息,将自己的网络虚拟账号与真实身份绑定。而利弊的比较应该放在当今社会的现状下,网络实名制对于网民和政府的影响来谈。针对此辩题,我方观点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网络实名制会带来很多无法规避的弊端。 其一,对于网民来讲,网络实名制会很大程度上造成个人信息的泄漏,并且会限制网民在网络上对于个人意愿的表达。因为网络实名制针对的是每一个在虚拟网络上的网民,因此实名制会将大量的网民个人信息集中在网络监管的相关部门手中,但同时又由于当今社会对于网络信息监管的工作不完善,管理信息的力度手段和信息保护的相关程序不完善,网民的信息得不到安全保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泄漏,便是大量个人信息的流出,严重的甚至可以威胁社会安定。另外,网络实名制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网民在网络上对于个人意愿的表达。近年来网络已然成为一种更好的途径来供我们提出一些在现实生活中不方便表达的个人言论。例如通过网络曝光,我们可以对于一些贪腐行为和个人作风不正的行为进行揭发。然而网络实名制却对于网民的这一举动具有消极作用,在个人信息本就被集中的情况下,网民会担心自己的言论是否会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甚至于遭到打击报复。 其二,对于政府来讲,网络实名制会带来巨大的法律成本和技术成本,甚至远大于制度能带来的收益。例如韩国曾率先实施了网络实名制,然而为此付出的是大量的管理费用,并且其所预期的效果微乎其微。法律成本和技术成本是这一制度本身所携带的性质,它对于政府的相关部门来说,会付出很大的财力、物力、人力,现行的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还不完善,技术还不够高,因此这项制度就带来了巨大的成本消耗。而当成本超过了所收到的效益时,这项制度对于政府来说还是利大于弊吗? 下面我方讲对于网络实名制难以实现其的利处进行论证: 我们可以承认网络实名制会一定程度上带来一些好处,但其好处究竟能否实现?如果说网络实名制对于网民在网上言论负责起到了一定的帮助,那韩国强制全民网络实名后为何辱骂性信息仅仅减少了两个百分点?而诽谤性言论减少的甚至还不到2%,这就是网络实名制的利处吗?可见网络实名制还是要结合当今社会现状,而不能理想化的空谈,那么网络实名制其实与网民言论负责和网民的自律并没有直接的联系,问题的根本在于网民素质是否提升,如果制度不能对于其问题有直接的作用,那么网络实名制带来的利处是小程度的、短暂的,甚至就是难以实现的。 综上所述,网络实名制的弊端是无法规避的,并且其利处是难以实现的,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谢谢大家!

网络实名制辩论赛一辩稿重点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一项政策该不该推行,大家对这个过程也许还不太熟悉。举个例子,今天因些问题研究出一项新药,此药对病人有疗效。但有效就该推行么?是否要了解其副作用呢?是否该估算下推行成本呢?是否该临床实验一下,看其实际疗效怎样呢?若副作用和成本大于药的效用,这样的推行是治病救人还是不负责任? 今天您方告诉我们:网络实名制能净化网络环境。理论上有疗效。但真的奏效吗?未论证。成本、副作用又是多少?也未论证。这样,就想推行一项制度么? 我方认为,网络实名制即网络用户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一一对应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面向全网络。推行即推广实行。今天我方对此问题的判定标准是在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的风险及成本是否大于其正面效果?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中国不应该推行网络实名制。理由如下: 第一、从副作用上看,网络实名制风险巨大。一方面,网络实名制限制人民匿名发言权,影响公民言论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公民言论自由权、匿名发言举报的权力受到保护。当今中国,网民因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警方扣留。在“因言获罪”问题尚未解决的当今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广大网民怎愿展露心声?匿名造谣者毕竟少数,实名后,网络违法或许减少,但承担噤若寒蝉的风险是否值得?另一方面,网络实名制侵犯个人隐私,甚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实名制将个人信息存档保护,而这种保护又是否安全?在我国,推行已久的信用卡实名制尚被商业公司利用,手机实名制尚可查到户主姓名,又何况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网络实名制?一旦信息被泄露,网络实名制又是否能够承担? 第二、从成本上看,网络实名制耗资巨大,成本极高。法律上,据官方统计,推行网络实名制至少修改包括宪法在内总计约50部法律法规,如此大的立法成本您方是否看见?经济上,实行网络实名制需建立庞大的真实身份数据库.其中建立、处理等各种成本,您方显然未算。技术上,我国公安系统的身份证数据尚要现场核对本人与照片,网络上,为保证个人真实身份通过有效认证而不冒用他人的成本您方可有估算?据统计,该技术全面在我国普及需耗资数千亿,花费十几年,这样的数字意味着超过45%的财政收入花费在研究该制度的技术上,韩国官方网统计实名制前后恶意帖子删除率在4.8%没有变化。如此巨大的成本仅换来如此微弱的效果,这样的制度,对方辩友您还能理直气壮的推行吗?

网络实名制一辩稿

……………………………………………………………最新资料推 荐………………………………………………… 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现代社会,网络迅速发展,并且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网络低俗信息充斥、谣言四起,人肉搜索、语言暴力盛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亟待整治的网络环境。在今天的辩题中,网络实名制是指:主体在参与网络活动、提供服务前必须以真实的身份信息予以认证,它的实行具有一定弹性:主要采取“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方式,在那些影响力大或易出现秩序混乱的网站则实行全部实名。而判断利弊的标准是应该是网络实名制的推行能否解决现有问题并且利于网络及社会长远、健康的发展。我方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理由有三。 第一,推行网络实名制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环境混乱的问题。据统计,互联网上的虚假信息占到30.48%,仅可统计的黄色网站就有420万个,更别提那些恐怖的语言暴力了。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网民不用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因为匿名,所以无所顾忌。而网络实名制的推行,使得网民谁说话谁负责,这样,假如有人想散布不良信息,顾及自身形象名誉,也不会付出实践,这样就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垃圾信息。另一方面,实名制大大降低了追踪网络犯罪的成本,使得藏匿在网络之后的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第二,推行网络实名制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作为交流及贸易平台。中国拥有广阔的网络市场,电子商务却远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网络诚信的缺失。网络实名制的推行着力于建立网上交易的信任机制,比如淘宝网,卖家必须通过实名认证才能正式启动,肯定比不明身份的卖家更让人放心,这样一个建立在信任之上的互动业务是不是更容易得到发展呢?其次,实名制也让贸易纠纷发生后投诉有路。只有一个让人安心的电子贸易平台才能真正更好的服务大众啊! 第三,推行网络实名制是实现网络真正自由的良好契机。今天很多人对于网络实名制存在怀疑,认为它的推行会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但是不是我们今天在网上什么都敢说什么都能说就能实现言论自由了呢?其实我们看到自由不该是泛滥的河流,它需要河堤去规范。就好像言论自由应该建立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道德,不侵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而网络实名制恰恰是在引导网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起到规范言论自由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我们获得的才是真正的网络自由,而这也应该是网络秩序正确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

国际大专辩论赛辩题

国际大专辩论赛辩题 国际大专辩论赛辩题 第一届(1993)国际大专辩论会 比赛地点:新加坡 比赛日期:1993年8月2日至29日 参赛校园:马来亚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复旦大学,台湾大学,剑桥大学,香港大学 辩题 初赛一: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复旦大学),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剑桥大学)

半决赛一: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复旦大学),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悉尼大学) 大决赛:人性本恶(复旦大学),人性本善(台湾大学) 比赛结果 最佳辩手:蒋昌健(复旦大学) 冠军:复旦大学,亚军:台湾大学 第二届(1995)国际大专辩论会 比赛地点:北京

比赛日期:1995年8月7日至27日 参赛校园:韩国外国语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南京大学,波恩大学,辅仁大学,南加州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辩题 初赛一: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辅仁大学),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波恩大学) 初赛二:治愚更重要(新加坡国立大学),治贫更重要(新南威尔士大学) 初赛三:愚公就应移山(韩国外国语大学),愚公就应搬家(南京大学) 初赛四:信息高速路对发展中国家不利(香港中文大学),信息高速路对发展中国家有利(南加州大学)

半决赛一: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能够统一(辅仁大学),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不能统一(新南威尔士大学) 半决赛二: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南京大学) 大决赛:知难行易(南京大学),知易行难(辅仁大学) 比赛结果: 最佳辩手:林正疆(辅仁大学) 冠军:南京大学,亚军:辅仁大学

对网络实名制的看法

网络文化概论作业 学院:文法学院 班级:事业1001 姓名:唐亚雯 学号:20100134

对网络实名制的看法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为人民的信息搜索和交流、关系沟通及其他方面的需求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新途径。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诈骗、低俗信息传播、“人肉搜索”等危害个人和社会的现象在网络上频频发生,污染了网络环境,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危及社会的安定和谐,这使得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网络的匿名性被视为是互联网难以桂枝的主要原因,在匿名的状态下,权利容易被滥用,许多不负责任的行为无法查找到负责人,面对目前互联网用户各心理、行为问题,网络实名制作为一种以用户实名为基础的互联网管理方式,可以成为保护、引导互联网用户的重要手段和制度,并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不良因素影响。但是该条件下,如何保证网民的监督权和言论空间,也产生了很大争议。 一、网络实名制的概念 所谓网络实名制是指将上网者的身份和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应联系及统一的制度,目的是使网民在网络发言时增加责任感。目前,网民在论坛发帖时可以使用三种身份标志:一是匿名,即网络用户无须事先注册即可以匿名的方式在论坛中发帖或留言,他们的身份识别标志为IP地址。二是非实名或者假名,即一些网站并未严格实施网络实名制,网名既可用真名亦可用假名进行注册,而人们多愿意用假名进行注册。在这类网站中,网名的身份真假难辨。三是实名,即网名在网络注册时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但在网络中通常以其昵称出现。 二、网络实名制的起源 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他认为,网络也应该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在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由此,“网络实名制”这个新概念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

当前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

感谢主席 我方观点是当前应该实行网络后台实名制,当前指的是我们所处的时代,网络后台实名制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可以使用其他名称。 不可否认,凡事有利弊。但我看来,实行网络后台实名制是利远大于其弊的。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革命,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种种问题和困扰。当前的中国网民数已达到了5亿多,超过美国全体国民人口的总和,面对如此巨大的网络社会,我们应该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管理,而实行网络后台实名制就是有力的一举。 对实行后台实名制我方有以下观点 第一,实行后台实名制可以有效地打击垃圾信息的传播,请对方想想,每当你打开网络,漫天便是虚假的信息和谣言,你情何以堪,而实行后台网络实名制,便可以防止这些不良信息的散播,让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将更加放心可靠。 第二,面对青少年沉迷于网络的报道屡见不鲜,后台实名制能有效遏制网瘾,一定的程度上避免青少年荒废学业,有利于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 第三,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络走私和毒品交易的进行,实行网络后台实名制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使网民能放心上网,使中国能处于和谐安稳的环境中。 第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而言,互联网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究其根本,是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巨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而网络后台实名制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实名化的网民会更加理性地为自身言行负责,避免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 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究其根本网络后台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和国家的安全问题。每一点都将是未来中国不断强大的必备武器, 所以我方认为,更加规范、健康的网络环境,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当前应该实行网络后台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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