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纳及其研究内容

波斯纳及其研究内容
波斯纳及其研究内容

波斯纳及其研究内容

1.总介

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年1月11日--)

波斯纳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曾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是法律经济学运动的重要人物。1973年美国法官波斯纳发表《法律的经济分析》,奠定了“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架构;波斯纳曾说:“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于其代价!”,就是指法律原则,不能缺乏经济学的效率概念。

他将人们从互相交换中各自获得利益的简明经济理论和与经济效率有关的市场经济原理应用于法律制度的研究,为属于非市场行为经济学的、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他认为法律应该在任何行为领域引导人们从事有效率的活动。

2.简介

波斯纳于1939年1月1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市。1959年毕业于耶鲁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A.B.)。1962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LL.B)。1963年开始为纽约律师协会会员。1962~1963年,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J·小布雷纳法律秘书;1963~1965年,任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委员助理;1965~1967年,任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助理;1967~1968年,任美国总统交通政策特别工作小组首席法律顾问;1969~1978年,任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78~1981年,任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李·布雷纳·弗雷曼讲座法学教授;1981年至今,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七巡回审判庭(芝加哥)法官、首席法官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法律经济学高级讲座主持人。此外,他还是美国科学促进协会(AAAS)和美国法律学会(AI.I)会员;1971~1981年,为美国全国经济研究局(NBER)研究员。1961~1962年,任《哈佛法学评论(HarvardLaw Review)》编辑;1972~1981年,主持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研究期刊(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编辑工作。

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法律秘书,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助理,总统交通政策特别工作组首席法律顾问等职。后任斯坦福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和L.B.弗雷曼讲座法学教授,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律经济学高级讲座主持人。他将人们从互相交换中各自获得利益的简明经济理论和与经济效率有关的市场经济原理应用于法律制度的研究,为属于非市场行为经济学的、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他认为法律应该在任何行为领域引导人们从事有效率的活动。

3.主要作品

2008. How Judges Think, ISBN 978-0-674-02820-3 (to be pubished April 15, 2008)

2007. Countering Terrorism: Blurred Focus, Halting Steps, ISBN

978-0-742-55883-0

2007.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7th ed.(《法律的经济分析》), ISBN

978-0-735-56354-4

2007. The Little Book of Plagiarism, ISBN 978-0-375-42475-5

2006. Not a Suicide Pact: The Constitution in a Time of National Emergency, ISBN 978-0-19-530427-5

2006. Uncertain Shield: The U.S. Intelligence System in the Throes of Reform, ISBN 978-0-742-55127-5

2005. Preventing Surprise Attacks: Intelligence Reform in the Wake of 9/11, ISBN 978-0-742-54947-0

2004. Catastrophe: Risk and Response, ISBN 978-0-19-530647-7

2003. Public Intellectuals: A Study of Decline(《公共知识分子——衰落

之研究》), ISBN 978-0-674-00633-1

2003. 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 ISBN

978-0-674-01081-9

2001. Breaking the Deadlock: The 2000 Presidential Election and the Courts, ISBN 978-0-691-09073-3

2001. Antitrust Law, 2nd ed.(《反托拉斯法》), ISBN 978-0-226-67576-3 2001. Frontiers of Legal Theory(《法律理论的前沿》), ISBN

978-0-674-01360-5

1999. The 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Theory(《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 ISBN 978-0-674-00799-4

1998. Law and Literature (revised and enlarged ed.)(《法律与文学》), ISBN 978-0-674-51471-3

1996. Law and Legal Theory in England and America, ISBN 978-0-19-826471-2 1996. The Federal Courts: Challenge and Reform (2d ed.)(《联邦法院挑

战与改革》), ISBN 978-0-674-29627-5

1995. Aging and Old Age(《衰老与老龄》), ISBN 978-0-226-67568-8

1995. Overcoming Law(《超越法律》), ISBN 978-0-674-64926-2

1992. Sex and Reason(《性与理性》), ISBN 978-0-674-80280-3

1990. Cardozo: A Study in Reputation, ISBN 978-0-226-67556-5

1990. 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法理学问题》), ISBN

978-0-674-70876-1

1988. Law and Literature: A Misunderstood Relation, ISBN

978-0-674-51468-3

1981. The Economics of Justice(《正义/司法经济学》),ISBN 978-0-674-23526-7

4.论文

《过失的理论》(载《法学研究期刊》,1972)

《法律程序和司法行政的经济研究》(载《法学研究期刊》,1973)

《经济管制的理论》(载《贝尔经济与管理科学杂志》,1974)

《垄断的社会成本与管制》(载《政治经济学期刊》,1975)

《法律的经济学研究》(载《得克萨斯法律评论》,1975)

《履约不能与契约法相关学说:一种经济分析》)(载《法学研究期刊》,1977)《功利主义、经济学和法学理论》(载《法学研究期刊》,1979)

《经济学在法学中的运用和滥用》(载《芝加哥法学评论》,1979)

《最近侵权理论中的集体正义概念》(载《法学研究期刊,1981》)

5.《法律的经济分析》

《法律的经济分析》是一部类似于法律经济学“百科全书”的经典作品,这部著作在1973年的出版,标志着法律经济学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建立。

《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中,近一半的篇幅是解释为什么法官能够被期望创造出高效率的法律。效率是一个被广泛掌握的价值标准,法官,即使没有经济理论的工具,也能够多少判断出怎样的法规是有效率的。虽然法学家总认为法律是自给自足的,与市场无关或至少在市场之上,但强大的市场力量会在不知不觉中重塑法官的观念。法官在寻找一个合理的、公正的标准过程中,肯定要考虑损失是否是由于浪费或不经济使用资源而引起的。这是法官的传统要求。在一个资源稀缺的国家里,这也是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不过在大部分案件中法官对该问题的回答同人们的直觉和常识是接近的。在波斯纳看来,经济效率也许是数百年来推动法律发展的隐性力量。波斯纳认为现在的许多法官就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问题——他们可以把自己置于原告/被告的地位,然后去思考特定当事人所面临的问题。在处理案件时,法官们也都惦记着社会的总福利(一个包含各种社会价值的概念)。波斯纳说法官们希望避免争议,而财富最大化是一项相对不会引起争议的政策。因此在美国这样由法官造法的社会里,“财富最大化不仅事实上是普通法审判的指南,而且是一种真正的社会价值,是法官这个位置能很好的促进的唯一价值,因此它提供的不仅是精确描述法官应当如何行为的关键,而且也提供了批评改革的正确基准点。”

波斯纳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法律决策的形成和法律规则的评价时,主张应该运用卡尔多—希克斯标准而不是帕累托最优标准来度量法律制度的财富最大化。在贝克尔的启发下,波斯纳也尝试用经济学来解释“非市场行为”。

(注释:如果一种变革使受益者所得足以补偿受损者的所失,这种变革就叫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如果一种状态下,已经没有卡尔多-希克斯改进的余地,那么这种状态就达到了卡尔多-希克斯效率,与帕累托标准相比,卡尔多-希克斯标准的条件更宽。按照前者的标准,只要有任何一个人受损,整个社会变革就无法进行;但是按照后者的标准,如果能使整个社会的收益增大,变革也可以进行,无非是如何确定补偿方案的问题)

总之,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研究,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上,凭借其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和优越性,渗透到几乎所有的法学研究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由于它采用的是经济学方法,因而必不可少地会存在一些假设,而这些假设往往与实际不大相符,也招致了不少的责难。

(注释: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由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

6.关于朱苏力的拓展。

朱苏力是中国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01年至2010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经济学分析是他的研究方向之一。他翻译了诸多波斯纳的作品,比如《法理学问题》、《法律和道德理论的问题》、《超越法律》、《法官如何思考》等。朱苏力本人著有《波斯纳及其他》、《法律与文学》等。

在朱苏力的《波斯纳及其他》一书中,主要涉及了其在主持《波斯纳文丛》共12本书翻译时中产生的若干文字。在这12本书中,有一些著作,比如说《法理学问题》、《超越法律》、《性与理性》等5本,是苏力翻译的;其他著作,由其选题、确定翻译者,最终翻译成中文。在朱苏力的《波斯纳及其他》一书的许多地方,我们都能感受到,即使不阅读波斯纳的任何一部作品,在其文字中也能感受到,波斯纳法学研究视野的广阔。

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流派及其在我国的发展_代志华

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流派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代志华 摘 要:文章主要探讨产业经济学的发展与流派,重点研究SCP范式的崛起和衰落以及新产业组织理论的观点及政策主张,同时,对产业经济学在我国的引进、发展及研究作了评述。 关键词:产业经济学 产业组织理论 SCP范式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6)01-027-03 产业经济学是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应用性经济学科。直到1996年,在我国学科专业设置上,“产业经济学”作为“经济学”大类中“应用经济学”这个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第一次位列其中,与国际惯例实现了初步的接轨。从总体上看,目前国内对产业经济学研究起步很晚,对产业组织问题的研究仍然比较薄弱,研究过于重视产业结构而没有深入到产业组织中去,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存在诸多不足。内容上偏于“宏观”,学科范围不够清晰,把许多不属于产业经济学研究范围的内容都纳入研究视野,如经济增长理论问题、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等问题;另一方面,对我国市场结构的规模经济水平、集中度和进入壁垒的实证性研究明显不足,无法深入了解市场结构对企业行为进而对市场绩效的影响;在企业行为研究方面,多数论著主要是沿着产权—企业行为—改革对策这样一种模式展开研究,忽视对市场结构、企业组织这些相关因素的深入分析;在研究方法上,基本上以规范研究、定性研究为主,缺乏实证研究,对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等产业组织结构要素缺乏数量分析和统计研究。由于博弈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未被产业经济学研究者广泛采用,而结构主义分析方法虽然无法研究市场主体或寡头之间的互动模式,但却是一种简单且被广泛采用的研究方法。同时,对数量分析和统计研究的忽视,缺乏基础性的研究,对于产业经济学来说很难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因此,有必要探讨西方产业经济学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研究其发展轨迹和主要流派,以期对我国产业经济学学科体系有效构建有所帮助。 一、哈佛学派与产业经济学的结构主义观点 产业组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伴随着上世纪大型制造业公司的大规模出现而出现的,与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在解释垄断或不完全竞争问题上的失败分不开的。一般认为,马歇尔的新古典经济学是产业经济学的源头,20世纪前半叶的斯拉法、张伯伦、琼?罗宾逊的垄断竞争理论,以及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都对产业经济学的产生起了推动作用,但此的产业经济学还处于萌芽阶段。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现代产业经济学体系是30年代以后在美国以哈佛大学为中心,以梅森和贝恩为主要代表形成的,理论界称为哈佛学派。哈佛学派的主要贡献是建立了完整的SCP理论范式,这一范式的最初形式是贝恩(1956)的市场结构、市场绩效两段论范式。贝恩编写的著名教科书《产业组织论》(1959)的出版标志着产业经济学的基本形成,并在其后的20年间成为国外许多著名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主要学习内容,影响了整整一代学者和决策者。这一阶段产业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海弗里鲍尔和斯托金主编的《产业组织与公共政策论文集》中。至于现代主流产业经济学中流行的SCP三段论范式则由谢勒在贝恩两段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SCP范式的形成标志着产业经济学体系的初步成熟,产业组织学因此而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经济学科。在产业经济学的早期发展中,还有不少哈佛学派以外的学者也对产业经济学做出过重要贡献,如为现代产业经济学中的广告推销、销售契约等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的霍特林和兰凯斯特等。 二、芝加哥学派的崛起与SCP范式的衰落 上世纪60年代之后,来自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包括施蒂格勒、德姆塞兹、波斯纳等人对SCP分析范式提出激烈的批评,形成了所谓芝 加哥学派,并逐渐取得了主流派地位。与结构主义者那样只关心竞争的程度不同,该学派特别注重市场结构和效率的关系,故被理论界称为效率主义者。其代表人物施蒂格勒由于对产业经济学的开创性研究而被授予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该学派继承了奈特以来芝加哥大学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市场竞争过程就是市场力量自由发挥作用的过程,是一个“生存检验”的过程。该学派在理论上皈依新古典经济理论,坚信瓦尔拉均衡和自由竞争理论依然有效,厂商行为是厂商预期的函数,政府不需干预,1966年施蒂格勒的名著《产业组织》一书问世,标志着芝加哥学派理论上的成熟。在芝加哥学派形成的过程中,法学家与经济学院和商学院的经济学家们共同合作,应用价格理论对反托拉斯法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推动了新兴边缘学科———法学经济学的诞生。芝加哥学派对产业经济学研究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开创了规制经济学这一个新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作为对传统的SCP范式的批判,鲍莫尔、帕恩查和韦利格等人于1982年合作出版了《可竞争市场与产业机构理论》,系统阐述了所谓的“可竞争市场理论”。这一理论对80年代鲍莫尔(1982)提出的“可竞争性理论”有很大影响。 SCP范式的衰落,一方面该范式缺乏深刻而又明确的理论基础,“旧产业组织学”与微观经济学理论不能很好地融合以及它对大型企业的成长与行为和日益突出的产业集中趋势缺乏解释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在实践中人们无法发现那种稳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模型关系,导致对统计结果的解释自相矛盾。还有就是博弈论的广泛运用,企业在市场中的策略性行为以及企业内部代理人的策略性行为,为博弈论的应用提供了广泛的机会,预示了产业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因此,SCP范式的衰落正是产业经济学迅速发展的结果。 三、产业经济学的发展与新奥地利经济学派观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可竞争市场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博弈论等新理论、新方法的引入,产业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分析手段和研究重点等发生了实质性的突破,大大推动了产业经济学的发展。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泰勒尔(法国)1988年出版的《产业组织理论》,这一近10年来国外大学最具权威性的产业组织学教科书。此外,1987年《产业经济学杂志》以特刊形式出版的一期论文集和1990年由威廉姆森主编出版的《产业组织学论文集》,以及1994年授卡布尔主编的《产业经济学前沿问题》,这些著作包括了产业经济学的经典文献、“新产业组织学”的代表作及“芝加哥学派”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成果,基本上反映了整个80年代西方产业经济学各个流派取得的最新进展。 一方面,近年来崛起的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从制度角度研究经济问题的“新制度经济学”,也被称为“后SCP流派”,其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斯、威廉姆森、阿尔钦等人。该学派组织理论的主要特点在于它引入交易费用理论,对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基本假说、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作了系统的阐述,彻底改变了只从技术角度考察企业和只从垄断竞争角度考察市场的传统观念,为企业行为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重点深入到企业内部,对产业组织的深化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产业经济学的发展沿着SCP范式的方向发展成为“新产业组织学”。20世纪80年代前后,以泰勒尔、克瑞普斯等人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整个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改造,逐渐形成了“新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博弈论的引入;二是从重视市场结构的研究转向重视市场行为的研究,即由“结构主义”转向“行为主义”;三是突破了传统产业经济学单向、静态的研究框架,建立了双向的、动态的研究框架。 另外,建立在门格尔、庞巴维克的传统思想和方法之上的新奥地利学派在产业组织理论上的取得了新成就,其代表人物是米瑟斯、哈耶 — 7 2 — 《经济师》2006年第1期 ●理论探讨

浅析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分析

2008年8月(总第177期) 法制与经济 FAZHIYUJINGJI NO.8,2008 (Cumulatively,NO.177) 法律经济学又称为经济法律学、法律和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等等。关于法律经济思想学派的称谓,的确是多样,但基本都大同小异。综合诸多关于法律经济学的称谓及定义,可以把法律经济学定义为“法律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而且主要是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它是法学和经济学科际整合的边缘学科。”[1]一方面,它以人类社会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故成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或法理学的一大流派;另一方面,由于它的经济理论与方法为其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工具,故又是经济学的分支学科。 一、法律经济思想与波斯纳 (一)思想渊源 1.功力主义理论 功利主义理论是由18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学家杰里米?边沁所创立的。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以研究的本性开始,认为“趋利避害”,“避苦求乐”是人的自然本能,是人们对待利、害、苦、乐的共同态度,是人们行为的唯一原因[2]。 2.制度经济学理论 制度经济学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出现的西方一个经济学派。它主张运用制度—— —结构分析方法,分析制度因素和结构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提出政策建议。新制度经济学是以交易成本为中心,主要考察经济运行的制度基础,通过考察和分析产权关系,来合理地界定、变更和调整产权结构,以降低或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改善资源配置。 3.福利经济学 福利经济学是法律经济学的思想渊源之一,它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支派,与制度经济学同产生与一个时期。福利经济学认为经济学就是要研究资源如何配置才是有效益的,也就是要促进社会福利的增加和最大化。该学派以意大利的经济学家帕累托,他提出“最适宜状态”概念来作为检验社会福利是否增值的标准。不过,他的思想存在极大的不足,后卡尔多和希克斯都提出新的效益原则。 (二)时代理论呼唤 20世纪20、30年代经济大危机,政府为了振兴经济,开始大规模干预经济活动,其主要手段就是通过法律进行干预。实际上就促使了人们把法律和经济结合起来,不过当时只有反托拉斯发之类的与经济活动有着直接关系的法律领域才有经济 学的介入。二战后,西方各主要国家都积极奉行全面干预社会经济的政策,法律内容涉及到越来越多的社会领域,对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而政府的干预并不总是富有成效,这促使了经济学与法学更紧密的联合。同时,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也是拖动法经济学诞生的原因之一。20世纪中期,芝加哥大学的大师们也促进了法经济学的发展。 (三)对时代呼唤的回应 随着社会经济和秩序发展的需要,法律和经济的联合更加紧密。不断地涌现出一批批专家学者,所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1.西蒙斯(HenrySimns),是1934年来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虽然“他对形成法和经济学这门现代学科的思想发展起的作用很少,或根本没起什么作用”(科斯语),但他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设立法和经济学项目上起了关键的作用。西蒙斯在法学院教授的价格理论受到欢迎,并使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教员中应有一位经济学家的传统得到承认,西蒙斯迈出的一步有助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法和经济学有可能取得成就,后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西蒙斯纪念讲座的设立也证明了西蒙斯对法律经济学的客观影响。 2.迪雷科特,1946年在哈耶克的极力推荐下来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与利维共同讲授反垄断课程,从那时起,法律中经济分析的优势最终在反垄断领域中被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明确认可。迪雷科特在法学院创建了法和经济学项目并创办了《法和经济学杂志》,并因此吸引来了法律经济学的另一位巨人—科斯。 3.科斯于1964年加人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在迪雷科特退休后不久,成为法和经济学项目的负责人。科斯受到1951年一个学生作者赫赛尔的一篇文章的启发写出了《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但由于其中对产权基本原理的讨论带有对庇古的攻击,而被芝加哥的经济学家所批判,于是发生了一个经济学上的经典故事,这个故事在斯蒂格勒的自传中有生动的描述,1961年的一个晚上,在迪雷科特家里进行了一场后来被称为“夜审科斯”的辩论,最后科斯让包括弗里得曼、斯蒂格勒、哈伯格、麦克奇、凯赛尔等在内的巧位芝加哥有名的经济学家全部缴械投降,这场胜利导致了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辩论会的直接产物《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于1961年10月发表于《法和经济学杂志》第三卷,标志着现代法经济学的诞生。 4.波斯纳,他和科斯一样自学经济学,并于969年加人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1973年一部《法律经济学分析》给 浅析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分析 梁媚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分析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集大成者,对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本文在介绍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渊源、代表人物及发展简史的前提下,接着主要论述了波斯纳与法律经济分析,最后在评议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与经济建设现状,展望法经济学在我国逐渐壮大。 [关键词]法律经济;波斯纳 91

校本教研的内容及形式

校本教研的内容及形式 内容摘要:新课程实施以来,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每一位参与新课程的教师都要改变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式。进行教研制度的创新,建立与新体系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实施新课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现实要求和紧迫任务。本文就“为什么要开展校本教研,什么是校本教研,如何开展校本教研”三个方面作一探讨。 关健词:教研现状校本教研概念校本教研要素校本教研形式 新课程实施以来,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每一位参与新课程的教师都要改变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式。而这些观念与方式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教师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在《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深入推进新课程实验》中指出:将教学研究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学校,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教育部办公厅2000 年关于年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积极推进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建设。进行教研制度的创新,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实施新课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现实要求和紧迫任务。 一、为什么要开展校本教研 (一)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市教研室参照叶澜教授的《教师关注问卷》,在我市的部分学校对教师《我的关注》、《我的困惑》与《我的要求》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附后),选择的学校有城区学校也有农村中心小学。通过统计分析,发现我市的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35%的教师还处在生存关注阶段,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教学能力,在同事、领导和家长中的印象等等,专业发展水平处于不成熟期。50%的教师更多关注新理念之下的课例设计,他们关注教材的编排,课的设计与研究,关心外在的评价,属于任务关注阶段,专业发展水平处于中等。15%的教师更多地关注学生,专业发展水平较高,渴望成为研究型教师。 在《我的困惑》部分,统计发现,大部分教师能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但仍有少部分教师由于没有反思的习惯,长期重复着日常教学,一遇到问题就不知所措,甚至有些教师对“教育问题”视而不见,习以为常。而发现问题的教师都希望得到上级教研部门或专业人士的引领,甚至甩手等待专家来解决。如:在与教师交流中,我们发现有几位教师反映小学数学课标教材中《解决问题的策略》这一部分内容偏

实用主义者的_必需之法则_评理查德_波斯纳_省略__并非自杀性协议_国家紧急状态

实用主义者的“必需之法则” ———评理查德?波斯纳的《并非自杀性协议: 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 戚 建 刚 提 要|从理论方面而言,由于理查德?波斯纳以实用主义的政治哲学为指导,并运用经济学上的“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因而他对“必需之法则”的阐述已经超越了传统的自由主义学者对“必需之法 则”的认识。从实践方面而言,理查德?波斯纳所提出的“必需之法则”为解释恐怖主义时代的诸如 行政机关所采取的“秘密的和超期的羁押”以及“电子监视”等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等敏感问题提 供了新的视角。 关键词|实用主义 必需之法则 中图分类号|D0 作者信息|男,1976年生,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00084。 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A.P osner)是美国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法律经济学高级主讲。在美国学术界,他以用实用主义的、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极富争议的法律问题而著称。他的新著《并非自杀性协议: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Not A Suicide Pact: The Constitution in A Time o f National Emergency,Ox 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出版后,立即在美国学术界引起轰动,来自各方的评论褒贬不一。批评者认为,这是他的实用主义贫困性的另一个佐证,他的观点是不切实际的,甚至是让人高度怀疑的。①他的极具煽动性的观点是为布什总统的独裁措施所作的最好的辩护。②赞成者则说,虽然一些读者可能不会同意波斯纳的观点,但这本书无疑为正在美国社会中展开的重大争论提供了独到的学术贡献。③ 《并非自杀性协议》是一本以实用主义的 611 ① ② ③Jarrod S tuard,Book Annotation:P osner,Richard A.,N ot A Suicide Pact:The C onstitution in A T ime of National Emergency,Journal o 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tics,V ol.39,2006,p.504. Daniel J.S olove,Book Review:N ot A Suicide Pact,http:ΠΠw w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2812614.html,Π2006Π10Π17Πbook2 review2not2a2suicide2pactΠ. David C ole,The P overty of P osnerπs Pragmatism: Balancing Away Liberty A fter9Π11:N ot a Suicide Pact: The C onstitution in A T ime of National Emergency, Stanford Law Review,Vol.59,2007,pp.1735~1755. 书刊评介

教师专业成长的策略研究 开题报告

教师专业成长的策略研究开题报告在现代认知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发展的推动下,教师的工作越来越成为高度复杂的创造性工作,成为具有自己独特职业特征的不可替代的专业活动,课题园本教研中教师专业成长的策略研究开题报告。“教师专业化” ___一种变化的概括和反映。它包括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和专业发展三个层次。教师专业化成长是指为教师创设和提供最佳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使得教师不断追求自身提高和专业发展的精神需要、创造(智慧)需要、学科知识需要、智能结构需要和教学能力需要,并通过自己的专业发展增强专业的不可替代性。 “园本”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为了幼儿园,二是在幼儿园中,三是基于幼儿园。园本教研就是以示范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为研究基地,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以教师在幼儿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真实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它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研究方式。园本教研致力于解决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真实问题,或者幼儿园教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这些问题都是幼儿园或教师所面临的实实在在的问题,而不是外部强加的。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应该靠我们自己去探索、去发现、去研究、去实践。研究的主体是我们的教师,是教师对自己的教育实践进行反思,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

(1)开展园本教研,教师有哪些能力亟待提高? (2)如何在园本教研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程度? 《纲要》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纲要》明确提出了教师应成为幼儿发展的促进者,并成为教育的研究者与不断充实、完善的自我成长者。其对教师角色的新要求意味着对幼儿教师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纲要》的教育理念的贯彻实现关键在教师。能否对幼儿实施高素质的教育,促进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关键在于教师的素质。而作为专业教育者,教师的素质首先体现在教师的专业素质上,教师的专业素养既是幼儿园教育品质的体现,又是幼儿园达成专业幼教目标的保证,所以基于教师专业素质发展需要的专业成长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推行园本教研的初衷,在于让教师通过积极有效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全面落实教改的目标,切实提高课程实施和教学实践的质量,并在这个过程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进行课程建设的能力。

美国学者波斯纳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公式

美国学者波斯纳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公式:教师的成长=经验+反思。如果没有反思,教师的教学就会仅仅是一种重复单调的工作,教师像工人,学生像产品千篇一律地生产出毫无创新的产品。所以创新型的教师就应该主动反思、勤于反思,并在反思中看到自己的长处,修改自己的短处,扬长避短,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效能。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虽然音乐课并不涉及到升学考试,但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音乐课的质量,也是极为重要的。因此,音乐教师也应该学会反思、善于反思。 11月2日至6日是我在开封听课学习的日子,这是我参加工作9年来,第一次外出参加这么大型的教学观摩活动,所以特别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下面我将本次听课的所感、所悟与其他教师共勉。 本次活动一共观摩了23节课及音乐专家吴斌教授的讲座。23节课每节都有每节课的优点,都有值得学习探讨的地方。本次活动,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课堂不是车间的流水线,一成不变。同样的教学方式方法,面对几十名学生可能有几十种不同的反应。因此,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不断地调整教学的方式方法,不断验证在备课时设计的反思,对症下药。(在本次听课时有大部分教师的教学环节与事先的教学设计不符。)课堂教学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再好的教学也总有它不足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进一步优化。因此,在课堂上发生的种种“意外”,就可以成为很好的反思材料,提供教师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进行探索。 例如:赵薇娜老师所授二年级欣赏《单簧管波尔卡》一课,教师针对学生年龄小,好奇心强,同时活泼好动,思考问题大多以形象思维占

主导地位的特点,所以在教学方式上用音乐图谱帮助学生了解乐曲各主题的特点、亲自为学生表演波尔卡比较形象直观;从图谱中找音乐节奏富有趣味性;师生互动律动表演,增强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本节课教师始终围绕音乐作品,通过各个教学环节,激趣、感悟、创造、表现等教学方法与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和表现欲。教学环节环环相扣,由浅入深,教师引导学生始终用音响来判断、用听觉来感受。课堂上即注重了学生的情感体验,也落实了双基,是一节成功的让我受益非浅的音乐课。 李娜老师所授四年级《我的愿望》一课,呈现了小学中年级二声部合唱歌曲综合课一节很好的课例。这节课教师通过对二声部音准及节奏的学习,使学生初步达到声部的和谐、音色的统一、音量的均衡,让学生感受和声的美,体会声部间的相互配合。在课的结束部分教师设置的展示部分过于华丽,给人画蛇添足不真实的感觉。但本节课是一节非常扎实比较成功的课,让我受到很大的启发,也给我今后的教学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空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我反思,很多都是建筑在自身的基础上,而许多事情还是旁观者清。所以,多观摩分析其他教师的课,学习他们的教学理念、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等等。假如我上同样内容的课,会有什么不同,什么相同,我从中得到了哪些启发等等就是一种进步。在本次观摩课中,教师善于利用自己的特长,比如器乐、声乐、舞蹈等,这些也可以作为自己的借鉴,看看别人是如何来利用的,思考自己在今后的教学中如何有效的利用。

美国著名学者波斯纳

美国著名学者波斯纳(Posner)提出教师成长的公式:成长=经验+反思。新课程教学呼唤教师从单纯的知识传递者走向研究者、反思者,也就要求新时期的教师不仅专业学识要较为丰富,而且还善于对教学问题进行研究和反思。那么,什么是教学反思?什么是物理教学反思?物理教学反思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必要性?我们物理教师又如何进行教学反思?试做些初步探讨。 所谓教学反思,就是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行为,是教师对教学行为和教学活动进行批判的、有意识的分析与再认证的过程。而高中物理教学反思就是一种以追求物理教学实践合理性为目的,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发现、思考、解决问题,对教学行为和教学活动进行批判的、有意识的分析与再认证的过程。 一、教学反思的必要性 1、教学反思是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新课程是以新课程标准和教材为外在表现形式,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师角色和师生关系的重构为手段,涵盖学校生活各方面的一次整体性变革,这种变革使得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不确定因素更多,在这充满变数的课程背景下,物理教学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教学实践,需要不断的教学反思,才能够适应新一轮教学改革的新要求,需要教师在“灵魂深处闹革命”。可以说新课程改革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对教学活动的反思质量。 2、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成长和自我发展的需要 教学反思是一种有益思维活动和再学习活动,物理教师的成长过程离不开教学反思这一重要环节。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提出,“教师成长=经验反思”。教师的专业成长的关键在于用心去达成。加强教学反思,有助于物理教师的教学活动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3、教学反思是获得课堂教学实践性知识的需要 如何灵活驾驭复杂的课堂教学,这类知识无法通过他人的给予获得。只有通过教师亲身教学实践活动的体验,通过行动中的反思和训练才能获得。新教材大大增加了物理教师实践创新的空间,同时也增加了课堂教学的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因素,需要教师在实践的情境中不断体验、反思和感悟,才能灵活应对课堂教学的复杂情境,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策略。 二、新课程下高中物理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可从理论和专业基础方面,教学基本策略方面进行 1、对理论和专业基础方面的反思 物理老师要进行教学反思,固然依赖于自身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积累起来的经验,但是仅仅行停留在经验的认识上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教学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活动,对教学行为的反思需要以一定物理知识的教学理论和专业学识为基础。 1)、转变物理教学理念。 教学理念是教学行为的理论支点。新课程背景下,物理教师应该经常反思自己或他人的教学行为,及时更新教学理念。新的教学理念认为,课程是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四个因素的整合。教学是一种对话、一种沟通、一种合作共建,而这样的教学所蕴涵的课堂文化,有着鲜明的和谐、民主、平等特色。那么,在教学中如何体现新的教学理念呢?即在教与学

浙大开题报告

本开题报告的修改意见: 1.建议不以中外学者人名划分类型,而以主要观点划分 2.要阐明中外学者对公共危机类型的划分有何不同,原因何在? 公共危机的类型学分析 开题报告 行政管理xxx 3040222008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当今世界,危机的爆发频率急剧上升,诱发因素日益多元化,影响领域愈加广泛,一个 国家是否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危机管理能力,能否应对危机,不仅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将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持续的影响。美国前国 防部长罗伯特·s·麦克纳马拉曾说:“今后的战争可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将是危机管理。” 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政府管理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呈现出复杂性、非 线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政府管理的危机也日益彰显。 一方面,危机事件在表现形式上日益呈现多样化,波及的范围明显扩大,无论是政治领 域、经济领域还是文化领域,危机都时有发生,而且危机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政治 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都显示出上升趋势。另外,危机产生的原因也变的越来越难以确定,各 种因素交错,其维度和层次也越来越复杂。有学者给世人敲响警钟:在21世纪,人们面临的 威胁将来自恐怖主义、自然灾害、信息安全、生化灾难等等。 另一方面,由于危机发生的意外性与爆发性,使得政府做出反应的时间十分有限,因此 危机管理决策的选择与实施便必然具有紧迫性和非常性。从公共危机管理的角度来看,危机 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决策形势,在此形势下,国家的根本利益受到威胁,需要国家的管理者迅 速做出反应,选择正确的决策并有效地实施。 危机性事件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如果不能对其加以分类,就无法研究危机性事件发 生的具体过程及对其进行具体分析,也就无法就其管理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结构性说明。因 此,通过分析研究危机发生的类型,对于认识探索危机发生的规律、诱因,寻找危机管理的 有效方法与途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危机管理政策,提高政府应对各种不同危机事件的反应 速度,缩短决策时间,完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1、危机研究的发展概况 任何理论都是关照现实的结果,历史与现实中数量如此之多、影响如此之大的危机催生 了危机研究,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危机研究共经历了两次发展高潮,形成了不同的 危机理论、范式。早期西方学术界对危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灾害上,18世纪至19世纪, 危机研究逐渐被引入政治领域,而现代危机研究理论则发端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具 体时间可以界定为20世纪60年代。 针对1962年发生的古巴导弹危机的研究,可以说是当代国外危机研究理论兴起的重要标 志,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时任院长的艾理森(g.allison)据此写出的《决策的本质》(the essence of decision)一书,被认为是“一本危机 管理的经典之作”(台湾学者徐立德语)。70年代初的“水门事件”,以及美国黑人民权 运动、反越战运动、欧洲学生运动等危机的相继爆发,促使西方学术界在危机问题的研究上 出现了第一次高潮,危机研究理论在国际学术领域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受到各国政府 的重视,并纷纷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各类历史危机事件进行总结,结合社会科学中的社 会冲突理论、心理学中的认知失调理论、经济学里的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从不同角度 深入分析,为完善今后的危机研究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导。 20世纪80年代,面对不确定的、急剧变化的商务环境,企业开始重视对于危机的研究,

如何准备开题报告

如何准备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 刘文静 2008年5月18日 毕业论文设置开题报告程序,目的是通过学生的报告,让导师组相信两个事实:第一,论文有一个值得研究的选题;第二,作者为写这个题目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为了证明以上两个事实,作者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文献收集和综述、确定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拟定写作提纲、界定核心概念和预期本文的贡献等工作。以下分别讨论。 一、硕士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的大方向 论文的“论”,实质上是“设问”,即作者自己设定问题,然后通过规定的形式来回答问题。因此,论文必须有一个主题,就是这篇文章要回答什么样的一个“问题”。 1、论文的主题可以是一个尚无定论的“问题” 例如,《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和解制度,但实践中被告往往以要求原告撤诉为前提而改变被诉行政行为,达成事实上的和解。论述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可以成为论文的选题。 2、论文的主题也可以是对一个现行制度或者一项较有影响的理论的挑战 例如,《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归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有的学者据此而断言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论述行政诉讼中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包括具体分析行政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各自承担那些举证责任,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 3、已有定论、没有争议的话题,不能成为论文的选题 例如,《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论述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就不能成为

论文选题;相反,如果想论证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则可以成为论文选题。 当然,常识性原则也不能成为论文的选题。例如,不能以“依法行政”作为学位论文题目。 (二)论文的选题要尽可能的明确、具体 1、避免选择过于宏观的题目 例如不能选《论行政许可的依法实施》作为论文题目。因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太多了,你打算把《行政许可法》的全部内容论述一遍吗?这个工作更适合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生效前,由参与立法者向行政机关作报告,而不适合作学位论文——因为没有针对性。 2、小题大做容易出彩 例如,《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就比《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更有针对性,因为前者将“商业秘密保护”的讨论限定在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范围内,而后者是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一般讨论,可以覆盖的范围要大得多。 3、新问题或者新方法更吸引读者 无论是新颁布的法律中有不够明确的问题,还是现行法律在实施中遭遇新的问题,都属于值得研究“新问题”。例如公务员的薪金和福利待遇是否应当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并没有现成的答案;《论公务员薪酬的公开》作为论文题目,就有一定的新颖性。 另外,一个老问题用新的方法去研究,也是有价值的。例如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论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合理性,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思路,就有学术价值。 二、文献收集和综述 社会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是在现有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能闭门造车,自说自话。这就需要研究者对与本论文相关的已有成果有足够的了解。只有弄清楚别人研究了哪些问题,采用了哪些方法,得出了哪些结论,才能使自己的研究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也才能避免重复劳动,以及避免抄袭嫌疑。

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的研究表明,如果一位教师仅仅满足于

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的研究表明,“如果一位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的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那么,即使是有 20 年的教学经验,也只是一年工作的 20 次重复,除非善于从经验反思中吸取教益,否则就不可能有什么改进,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新手型教师的水准上。”因而,他提出了“教师成长=经验+反思”的著名论断。我非常赞同这位学者的观点,通俗点说,如果只是日复一日的机械教学,没有反思总结进步提高,等同于小驴拉磨原地转圈,误人子弟,贻害无穷。 ------学员:周明智 研修日志:提交数 551 评论数42 班级推荐数9 我的教学故事:提交数103 评论数21 班级推荐数 5 作业:提交数 241评论数8 班级推荐数 5 论坛研讨:发帖数1045 回帖数1793 精华贴数0 教学设计与反思:提交数83 评论数 5 班级推荐数 1 班级学习简报:发布数 0 评论数 0 学员数: 93

请网上学习时间为0,以及没有提交任何形式的网上学习任务(如作业、研修日志、教学设计与反思和参与班级研讨等)的学员抓紧时间进行网上学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标题:初中数学重点内容作业 内容: 通过具体课例分析函数教学中出现的一种误区,提升对函数教学整体性和连贯性的认识,谈谈你有什么好的方法避免走入这种误区。 作业要求: 1.字数要求:不少于300字。 2.作业内容如出现雷同,视为无效作业,成绩为“0”分。 函数教学中出现的误区我是这样做的 提交者:杨存红 (提交时间: 2011-11-25 19:39:22)

函数的学习对于初中学生来说却是个难点,作为数学教师来说也是个难讲的一个环节。很多教师教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误区,从而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一次函数是函数部分的基础,老师上课讲的时候,学生能听得懂,但是一到做题、考试就显得无所是从,尤其是遇到综合类型的函数题时,解题不全面或根本就无从下手的现象时有发生。 结合我在上一次函数图象及其性质的课程当中,针对学生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在讲解一次函数的图象及其性质时,我首先让学生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画出下列函数的图象:(1)y=2x+2(2)y=2x-3(3)y=-x-1;(4)y=-x+1。 然后由学生由图象归纳出:(1)一次函数的图象是一条直线;(2)一次函数y=kx+b的性质:k>0,y随x的增大而增大;k<0,y随x的增大而减小。 接着根据图象所在的象限得出:当(1)k>0,b>0时,图象经过一、二、三象限,(2)k>0, b<0时,图象经过一、三、四象限;(3)k<0, b>0时,经过一、二、四象限图象;(4)k<0, b<0时,经过二、三、四象限。 一节课结束后,学生对图象的性质难以理解记会。自己也感觉不理想。 我到另一个班上课时,我把备课重新做了调整。 在上课时先复习正比例函数图象性质,让学生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画出下列函数的图象:(1)y=2x,(2)y=2x+2,(3)y=2x-3。 结合图象讲解正比例函数y=kx与一次函数y=kx+b的图象性质之间的联系以及区别。从而得出一次函数y=kx+b当k>0时的图象性质,进而类推出k<0的

法学读书笔记(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

“受约束的实用主义”在中国法官审判中的可行性分析 ——读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 波斯纳在《法官如何思考》这本书中提出了司法行为的九种理论1,特别的,他指出了“法条主义”的不足。在书中,波斯纳所称的“法条主义”——“在法条主义者看来,法律是一个知识与技巧都自给自足的领地。”2即依照笔者的理解,是指法官严格适用法律,不能创造法律,即为韦伯所称的“自动售货机型的司法和法官”。3对于一切应当受法律约束的领域,立法者有能力预先制定法律,并且法官可以通过逻辑三段论在此法律语言所构成的框架内进行适用。这样的“法条主义”理论所带来的最大弊病,正如波斯纳在书所展示的,忽略了司法实践中的人与制度两个方面:其一,法官是一个追求利益,拥有自身性格特点,受到以往经历等因素影响的具有能动性的个人,不可能消极适用法律;其二,法官身处具体司法制度中,制度对其约束的不同导致其行为也不同。因此,苏力指出,“波斯纳的分析不仅把法官回归为人,更重要的是制度中的人。”4 具体而言,“法条主义”将会面临至少以下方面的问题:①当遇上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但是却必须由法院根据已有的法条进行解释来“造法”以解决问题;②严格适用法律却与“公序良俗”的原则相矛盾,不被大众所认可的公平正义的底线所接受;③不断产生新的价值观念使得判决可能要通过衡量价值观念的重要程度以实现判决,即为政治倾向性判决等等。由此所产生的法官,适度松开了“法条主义”的紧箍咒,被称为“受约束的实用主义”5。 既然“法条主义”存在以上问题,那么在中国法官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能够多大程度绕开“法条主义”的弊端,让“实用主义”解决如上所面临的问题? 从“法条主义”本身来看,其所倡导的“法定性”,在笔者看来,是对于法稳定性与可预测性的价值追求,并且在司法过程之中,“最基本的社会利益之一就是法应当统一并且无 1包括了有态度理论、战略理论、社会学理论、心理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组织理论、实用主义理论、现象学理论、以及法条主义理论。详见【美】理查德·波斯纳,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P17-P52 2【美】理查德·波斯纳,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P7 3【美】理查德·波斯纳,苏力译:《法官如何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P1 4苏力:《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译后》,北方法学,2009年1月第1期,P108 5笔者认为,在中国司法环境下的“受约束的实用主义”与波斯纳完全脱离“法条主义”所谈的“实用主义”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在前者以制度为中心,后者以人为中心。因此,依笔者理解,中国司法环境下的“受约束的实用主义”可以称为“具有能动性的法条主义”。

1、波斯纳认为教师成长的规律是经验 反思=成长。为什

1、波斯纳认为教师成长的规律是“经验+反思=成长”。为什么教育反思对教师的成长如此重要? 答:反思就是思考。但是在教育学的领域,反思含有对行动方案进行深思熟虑、选择和作出抉择的意味。一个好的反思往往是对教育教学事件的深入分析,传递给人们一种价值选择,以期引起自己或他人的思考,背后都有着较强的教育理念支撑。就教师而言,提升个人教育理念的途径有很多,其中有两点是可行的,一是坚持读书,一是经常地思考。 教师为了实现有效的教学,课前都要对一节课进行精心“预设”,但在课堂实施时会出现多种结果:第一,事先的预设比较顺利地“生成”了;第二,由于引导不得法,出现“预设未生成”的尴尬局面;第三,虽然教学出现了“意外”,但教师通过巧妙引导,获得了“非预设生成”的意外收获。如果教师课后能对这些结果和过程及时进行记录、整理和分析,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就能对隐藏在教学行为背后的教学理念获得规律性认识,从而提高教学的自我监控能力。长此以往,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会不断提高,后续教学行为会越来越合理,学生的“主动生成”会不断地取代“被动接受”,教师的研究意识和能力会不断地得到提升。 2、结合你的学科教学实践,说明教育反思应当从何处入手?如何反思? 答:政治教学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更着重的是推理能力、抽象能力、想象力的培养。教学中如何能提高学生的这些能力,使学生能终生受益呢?这是我们每个政治教师在工作中不得不时时思考的问题,为此我们也不得不经常反思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那么,我们要反思什么呢?该如何入手呢? 1.首先反思我们的教学设计是否符合学生的实际,离开了学生的基础谈设计,那是无源之水。通过学生的的反馈,我们可以明晰对学情了解够不够?特别是中等生、差生的困惑能反映出我们教学中知识的切入不是他们的最近发展区域,尤其是优等生是否吃得饱?他们解决问题的好的方法我们是否预计到了?没有的话是否开放的加以引导了? 2.其次在听课和交流中反思。重视向同事学习,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即便他的教学业绩不如你,但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会有不同的结果,对于同一个问题的处理,未必别人不如你。拿别人的长处,做镜子,可以反思提高自己。 3.反思自己对学生学习心理和方法的指导是否到位,有效?运用教育心理学、学习心理学知识的指导我们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能避免我们少走弯路,但实际上我们常常凭经验办事,很不自觉的就把理论和实践弄成了两张皮,不能有机的结合起来。 4. 反思我们的教学是否突出了知识产生、发展和应用的过程?教学中提出问题的深度、广度、创新性够不够?引导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否清晰?我们的语言表达是否清楚?哪些地方做得好需要保持?那些做得还不够需要改进? 5.反思对于教学中一些突发情况如学生不同的思路、方法等自己是否很好的处理了?是引导他们大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还是拉回到教师思维的轨道上?学生的想法对教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没能使得自己按预案完成教学任务的原因是什么?你将如何处理等。 6.要反思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等有什么变化,以及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的政治素质的培养到位了没有? 我们从以上几个方面坚持反思,对提高政治的教学质量和我们的教研能力都是大有裨益的。 3、写一篇关于你的学科教学方面的反思或学生管理方面的反思,与大家分享。

波斯纳的指责:我的立场究竟是什么

波斯纳的指责:我的立场究竟是什么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 【专题名称】法理学、法史学 【专题号】D410 【复印期号】2001年08期 【原文出处】《《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长沙)2001年02期第19~24页 【作者简介】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1931- )纽约大学及哈佛大学法理学教授,其代表作有《认真对待权利》(1997)、《法律帝国》(1986)和《自由的法律》(1996)(前两部著作均已译成中文出版)。德沃金教授被认为是与美国著名法哲学家富勒、罗尔斯齐名的法学家。他的新自然法学(也称“自由主义法学”、“权利论法学”)是当代西方法理学界最重要的学说之一,对西方法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内容提要】本文是纽约大学著名法学教授德沃金与芝加哥大学著名法学教授波斯纳法官在法理学领域长达20余年的论战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该文有助于我们进 一步了解当代美国的两大法学流派,即新自然法学派与法律经济学派在“道 德与法律”、“社会正义与经济效益”、“政府权力与个人权利”等相互关 系上的重大分歧及各自的立场,更深切地体会到美国现代法学理论研究的巨 大发展与学术自由的浓厚氛围是息息相连的,而这对中国法学的研究与发展 不无启迪。 【关键词】道德权利/社会成本/法律理念/道德解读 中图分类号:D9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75(2001)02-0019-06 在《纽约书评》的最近一期,(注:2000年3月9日)我写了一篇文章评论理查德·波斯纳法官《道德与法律推理的困惑》(注:Belknap Pre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Reasoning)一书。该书以及主要以其为基础的,并与之同名的他那一系列霍姆斯(Holmes)讲座(注:11 Harvard Law Review 1637(1998))误叙了我对众多重要论题所持的观点,但这个事实并不会引起普遍关注。我认为用我那篇书评文章来试图修正其观点不太恰当。然而利用因特网来达到这个目的看起来很适合,因为这既不会占用杂志或期刊的宝贵版面又能为想了解此事的少数读者提供一点信息。 许多作者相信他们有时会遭到不实的评述,而我本人也曾被指责对他人的观点进行了不实的评述。然而波斯纳的不正确评述数量之多及特征之明显值得我们注意,特别是在许多情形下,他所提供的我的那些所谓的观点与我自己的真正观点恰恰相反。他的有些评述材料取自其他的作者,尽管他将其包装成为自己的观点。这可是一个危险的作法: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从其他的评论家那里找到他想批评的观点,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一些误述了那个观点的批评家们。一个好的搜索引擎绝不能替代对自己评论的对象的细心解读,也不能替代自己的评论立场。 1.“德沃金宣称他对其讨论的判例的曲直看法并非基于自己的左翼自由主义观的意识形态而是通过对实证主义的否定并对作为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原则进行公正的思考而得出来的。”(注:分别参见Problematics,287。) 我对此一贯持相反的观点。在《法律帝国》(Law's Empire)一书中我认为法律解释(legal interpretation)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解释者个人的政治信念。在《自由的法律》(Freed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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