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4717件、办结71741件,受理数、结案数分别同比上升13.39%和15.46%,结案率96.02%,居全省各地市法院第二名;市法院受理6661件、办结6472件,受理数、结案数分别同比上升8.75%和9.73%,结案率97.16%,居全省各中院第二名。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持续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市法院执行质效持续位列全省中院第二名。全市法院21个集体、17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法院获得“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执行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嘉奖,建宁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三元法院莘口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

一、突出持中守正的法院职责,全力保障良法善治

宽严相济,助推平安三明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67件5681人,审结数同比上升23.17%。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22件185人,6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18件。审结大田林志堤案、永安陈明聪案、三元杨汝忠案、沙县高润泉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打财断血”,充分运用判处罚金、退赃退赔、没收财产等措施,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全年判处财产刑总人数148人,判处总金额52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62%、199%。出台《关于防范和治理民间借贷案件虚假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全力打击职业放贷,延伸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成效。着力“打伞破网”,审结清流李志昌、宁化张志龙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4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审结1673件1700人,永安法院审结全市首例“拉拽公交车司机”案。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509件792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6件62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蔓延,大田法院审结三明辖区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苏清发等人网络开设赌场案。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件84人,重刑率达21.43%。强化审判程序与

监察程序依法衔接配合,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1件44人。坚持宽严相济,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970人,裁定减刑、假释1958人,严格规范按时完成特赦工作任务。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的参考标准》,充分贯彻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清流法院强化刑事被告人人权保护,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59人次,率先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调判结合,助推和谐三明建设。审结民商事案件34889件,同比上升14.46%,调撤率达53.25%。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审结婚姻家庭和扶养继承纠纷案件3479件,幼儿吴某某在游乐场所受伤赔偿案入选全省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审结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1012件,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审结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1271件。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43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居住权益,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4646件,碧桂园、翡翠城等多家楼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系列案件得到妥善审理。促进公平竞争,审结与公司有关的案件289件。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665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小额诉讼、简易审判、巡回审判等工作,审结涉就业、消费、医疗、教育等案件4403件,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军案件9件,一人获评“全国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府院联动,助推法治三明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

办结行政诉讼案件407件、行政非诉案件1086件,同比分别上升17.65%和54.9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17%。深化异地与集中相结合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全年异地管辖率为88%。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支持和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通过工作座谈、执法培训、个案沟通和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提升”。市法院在闽西南司法与行政多元协作座谈会上做经验介绍。

刚柔并济,助推诚信三明建设。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受理执行案件30184件,执结2853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5.85亿元,各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执结涉民生案件3255件,发放农民工工资执行款4300万元,惠及1300余人。法院院长带队一线执行,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组织开展“亮剑八闽”“暖冬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85次,形成强大攻势,成功化解天河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香港益进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案等一批“骨头案”。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司法拘留528人次、罚款65件,判处拒执罪57件60人。市法院代表全省法院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做“基本解决执行难”经验介绍,在第十三次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议上交流打击拒执罪经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研究》课题中标最高法院课题。下发全市法院指导意见,规范流程节点管理和执行案款分配发放工作。完善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和“执行+保险”救助制度,向228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提供司法救

助638.9万元,发放执行保险救助款130.22万元。

二、强化助力护航的法院担当,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守正创新,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年”活动,推动建立“亲”“清”法商关系,审结与民营企业有关的各类纠纷16673件。积极参与全市“五比五晒”竞赛活动,服务保障三明经济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0405件,标的总额60.47亿元,执结涉金融案件3937件,执行到位12.64亿元。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发布首批5家“白名单”企业,对有发展前景的涉案企业有条件地暂不纳入失信名单,“放水养鱼”促进企业发展。审查万科药业公司破产重整案等破产案件37件,与市金融监管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意见》,强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市法院在市非公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驻点提供司法服务;出台对三钢集团公司司法精准服务和权益保障方案,助推“一企一策”落地落实。梅列法院司法保障“总部经济”发展,妥善化解涉金融企业总部的合同纠纷,助力辖区贷款不良率指标控制在全市最低。明溪法院编印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促进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三元法院与三元经济开发区联合设立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中心,靠前防范化解涉企纠纷;建宁法院、清流法院、沙县法院创新资产处置方式,妥善化解“烂尾”楼盘债务纠纷。

深耕细作,生态司法打造“三明样本”。以最严格的制度、

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推“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建设,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580件。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环境并重,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194件290人,责令交纳修复资金136万元,补种管护林木1190亩。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妥善审理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福维公司固体污染案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明、福州等四地法院签署闽江、敖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意见,积极探索环境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和环境执法与生态司法无缝对接机制,设立“沙溪河生态司法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强化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助力生态产业发展,启动“生态司法+金融”试点工作,联合市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三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泰宁法院组建生态旅游审判团队,司法保障生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首创“生态修复失信令”,督促被告人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高标精作,多元司法深化诉源治理。立足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纳入社会治理共同体。尤溪法院探索“调解前置+特邀调解”机制,配强调解员队伍,优化做实调解工作,引导纠纷合理分流;建宁法院坚持多层递进、多元联动,合力推进诉源减量;沙县法院推动诉讼和调解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积极回应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化解信访积案164件,大力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三元法院与市律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邀请律师轮流进驻提供咨询、参与诉前调解。泰宁法院创新民事调解思路,推行“四心四步”调解法。将乐法院将擂茶文化引入纠纷调解,形成独具特色的“擂茶调解法”。

三、彰显善作善成的法院作为,全力回应司法需求

行稳致远,高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启动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行“两对象、三层次、两阶段”必谈工作法,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除永安法院保留10个内设机构外,其他11家法院内设机构均精简为8个,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4.6%。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完成人员分流与中层干部任免,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改革后法院工作运行更加高效顺畅,审判执行质效持续保持全省法院前列。三明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经验被省法院领导批示推广。

务实有为,高位推动审判机制改革。推动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审结刑事速裁案件1433件、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1441件,三元法院审结全省首例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与市妇联出台《关于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构筑妇女儿童维权长效机制。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创设全省首家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家事法官定期进驻提供司法服务。持续推进青少年司法社工辅助办案工作,21件少年家事案件聘请司法社工完成社会调查。永安法院推动建立涉法困境未成年人联动救助机制,家事与少年庭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新涉侨审

判方式,市法院、明溪法院在明溪县沙溪乡设立全省首个“全在线”涉侨互联网巡回审判点和涉侨法官工作室,审结涉侨案件137件,在线审理涉侨纠纷32件,为身处海外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久久为功,高标建设“一站式”服务。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调整和优化中心设置,实现跨域立案、执行、送达、保全、评估拍卖、诉前调解等业务的一站式办理。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中期评估,诉讼服务“三明标准”视频专题片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展播。标准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分调裁”机制改革工作成效得到最高法院领导充分肯定。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建设互联网法庭和跨域调解室,建成全省中院首家集调解接待、跨域调解、远程提讯为一体的调解速裁中心,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解纷路径。永安法院大力推动送达集约化改革,“辅助+自助送达”经验做法入选福建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四、坚持固本培元的法院传承,全力培塑能才善将

推进政治引领,筑牢信仰之基。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血脉、植入灵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基层征集意见建议151条,梳理汇总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52条,已完成整改27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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