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州积分入户复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广州积分入户复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广州积分入户复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广州积分入户复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凡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入户的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及积分制入户类等人员,必须持审核部门签发的批文及《广州市区入户卡》到市公安局(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西湖路88号)。入户复核有疑义的,不予通过的,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入户复核通过的,凭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本市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一)到市公安局(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区入户卡》及合法住所证明(或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属人才引进类人员的,提供进人审批部门签发的批文(含《调动通知》或《招工通知》、《录用证明》等,下同);属随军家属调动(随迁)的,提供《随军报告表》、《军官证》,以及随迁家属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2.属本市区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录取通知书》或《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广州市20 年需要非广州市区生源中专毕业生申请表》等,下同)、《户口迁移证》(含市内户口迁移证,下同)。

3.属政策性安置类,由省、市组织、军转办、退伍办、军队离退休办等部门批准来穗入户人员,提供审核部门签发的《接收证明》或《安置通知书》以及本人的《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注销户口证明、《转业证》或《退伍证》、《退休证》;属部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的,提供三联单。

4.属博士后及其家属入户复核的,不需提供《广州市区入户卡》,凭省级人社部门或国家教育部介绍信、及省级人社部门签发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登记表》,在介绍信上加具入户复核意见后予以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5.属积分制入户人员,可直接前往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落户手续。

以上申办入户复核人员,如属引进出国留学人员且原籍已注销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及入户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如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随迁家属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二)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持本人的身份证、《广州市区入户卡》、本市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及本人或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并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等及产权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拥有供其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属人才引进类人员的,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下同)、《户口迁移证》。

2.属本市区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3.属政策性安置类,由省、市组织、军转办、退伍办、军队离退休办等部门批准来穗入户人员,提供本人的《转业证》或《退伍证》、《退休证》、审核部门签发的《接收证明》或《安置通知书》。

4.属博士后及其家属入户复核的,不需提供《广州市区入户卡》,凭省级人社部门或国家教育部介绍信(经市控人办复核盖章)、《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5.属积分制入户人员,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

以上办理入户人员有随迁家属的,还需提供家属的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

备注:

1、凡提供的出生证、结婚证等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应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公证,以及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2、符合规定条件的申办人员,属集体户口人员或迁入地为单位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及单位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与户主属非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户主、业主身份证和户主、业主同意入户意见、业主房产证明。

3、本文所规定的合法住所证明,指的是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市房管部门签发的房产证及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等,下同);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4、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涉及全户迁移的,户内成员可委托户主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 订征求意见稿》 10月27日,广州市政府批准同意,xx广州积分入户指标为6000个。入户指标比去年进一步增加。下面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最新广州市积分入户的细则全文。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落实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管理,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所称的学历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取得了有关学历鉴定或者验证证明。 办法所称的职称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 办法所称的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广州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办法所称的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凡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根据《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xx〕7号)参加外来工医保的申请人,其缴纳外来工医保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办法所称的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是指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已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办法所称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申请人无违反计划生育,并经申请人在本市的现居住地镇或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办法所称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本市公安机关负责核查。 办法所称的合法住所证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一)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 (二)本市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 (三)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年度积分制入户的人口总量控制计划,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制定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其有关窗口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资格及《广东省居住证》的审核、资料归档和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其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具体负责

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参考流程)

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 (参考流程) 一、出生登记 (二)材料清单。 1.出生登记户口。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以《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内容为准。对申请人提出以申请内容进行登记的,申请人需先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变更、更正换发新证后,办理出生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1996年3月1日(含)以后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申领

《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落户。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或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婴儿父母双方均已死亡或父母双方均无抚养和监护能力或父母双方均下落不明经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随其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提供申请人系婴儿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2.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弃婴《收养登记证》; (3)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收养人可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广州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广州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内容及分值负责部门备注 基本分1 年龄 35周岁以下(5分); 36-45周岁(2分); 46-55周岁(1分) 市公安局 2 文化程度 及技能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高 级技师职业资格(100分); 博士(100分); 硕士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100分); 硕士(90分); 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 资格(90分); 大学本科(80分); 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执业资格(8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技师 或高级职业资格(80分); 大专或高职(60分);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 级职称(6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 初级职称(50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 (3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 (10分); 初中(5分)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只取最高分,不 累计加分。 3 社会保险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 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50 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省统一指标。 4 住房在广州市有产权住房(20分)市国土房管局 导向分5 专业或工 种 紧缺(10分) 市发展改革委、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行业重点发展行业(10分) 7 地区政策导向区域(10分) 附加分8 毕业院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985 工程高校、广东省属及广州市属重点高校 或其他重点高校(10分) 市教育局 以重点高校目录 为准。 9 和谐劳动 关系 1A企业的员工(3分); 2A企业的员工(5分); 3A企业的员工(10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只计最高分,不 累计加分。

广州市积分入户细则

广州市积分入户细则 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 * 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广州市积分入户细则(1) 第一条为落实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管理,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所称的学历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取得了有关学历鉴定或者验证证明。 办法所称的职称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 办法所称的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广州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办法所称的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 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凡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根据《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 问题 * 》(穗劳社医〔xx〕7号)参加外来工医保的申请人,其缴纳 外来工医保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办法所称的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是指至申请 截止日的上月底,已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办法所称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申请人无违反计划生育,并 经申请人在本市的现居住地镇或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 办法所称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本市公安机关负责核查。 办法所称的合法住所证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的 合法产权证明;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 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 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一)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二)本市实际居住地所在 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三)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年度积分制入户的人口总量控 制计划,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制定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 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其有关窗口开

把小孩户口迁到广州的流程

据了解,90%的家长办理广州户口是为了小孩入户广州,让孩子能够享受广州的教育资源,给孩子美好的未来和发展平台,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因为户口的问题输在起跑线。 但对于绝大多数家长来说,申请小孩入户广州的流程对于他们是比较陌生的,往往在解决如何将小孩户口迁到广州的问题不知所措。在这里,作为广州户口社保咨询办理服务中心的小编有义务和责任将我们的一些工作经验和流程总结一下,希望对各位家长在小孩户口迁移到广州的过程中有所参考借鉴: 1、凡需申请来市入户的,须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中心审核。 2、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广州的落户政策规定,小孩办理广州户口是特指未成年小孩,即指16周岁及以下(如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孩,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生育,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4、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5、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6、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2017年广州积分入户户口条件(详解版)

2017年广州积分入户户口条件(详解版) 入户方式虽多种多样,但积分入户是最常用的方式。可能很多人对于积分入户还是一知半解,根据以往入户直通车在指导客户成功办理积分入户的过程中,小编在这里总结了2017年广州积分入户户口条件,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个参考! 注意:18年积分入户的政策意见虽然已下达,但还未正式确定。所以本篇文章根据17年积分入户办理情况整理,如果大家想要第一时间了解18年积分入户有什么变化,请点击蓝色字体咨询。 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2)在广州有合法住所(含租房) (3)具有初中以上的学历 (4)年龄在20-45岁周岁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交纳社保满4年(社保可累积) (6)无犯罪记录 (7)积分累计60分 划重点:18年积分入户将有变化,积分从60分上调到85分,还增加了减分项目。具体情况如何可以点击积分入户进行第一时间了解。

积分入户申请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报 第二步:递交纸质材料 第三步:窗口受理 第四步:初审 第五步:初审公布 第六步:补交材料 第七步:核发入户卡 第八步:申办准迁 18年流程基本保持一致,看似简单的流程,如果自己做起来也是有点复杂,因为材料各种是不容出一丁点错,所以,每年有那么多人申请积分入户,最后成功的只是占一半比例。点击蓝色字体可以了解积分入户每个流程所需什么样的资料! 积分入户加分原则(以下为17年版) (1)文化程度指标及分值(本科及以上:60分;大专或高职:40分;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注: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高中以下学历不加分。 (2)技术能力指标及分值(中职级称,技师:5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3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10分;现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工种工作:10分)。注:专业资

佛山户籍新政策集体户

佛山户籍新政策集体户 佛山户籍新政策集体户 一、积分指标 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且积分排名达到迁入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当年入户规划名额之内的可入户居住地或就业地。 二、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1、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 2、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 3、引进人才入户 三、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收原件) 2、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手续完备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 (收原件) 4、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

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 (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迁入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分配、安排居住房屋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收原件,《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发出的非临时租赁、租约持续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簿。 (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广州天河人才市场办理户口迁移和报到流程_个人简模板

广州天河人才市场办理户口迁移和报到流 程_个人简模板 一、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 1、市人事局批复的《毕业生申请表》后,将《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三联)带回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保留一份《毕业生申请表》(蓝表)和《就业协议书》第一联,毕业生本人将一份《毕业生申请表》(蓝表)和《就业协议书》第三联带回毕业学校,保留《就业协议书》第二联; 2、学生毕业时,学校开具《报到证》和《一站式户口迁移证》。 注:1、《报到证》的抬头应填写“广州市天河区人事局”或“广州市人事局”; 2、《一站式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西二楼”。 3、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应持《毕业生申请表》(蓝表)、《就业协议书》第二联和单位接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人事局报到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需材料: 学生应提交《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

位证》、《毕业生申请表》(蓝表)、《单位接收证明原件》,需要迁入集体户、且尚未办理广州市第二代身份证的提交二代身份证照片5张(相片后面写上名字)、相片回执(写上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A4纸规格)、大一寸彩色近照、21元工本费;已持有广州市第二代身份证的提交二代身份证照片1张(相片后面写上名字)、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A4纸规格)、大一寸彩色近照、1元工本费。 报到流程: 1、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所列材料到区人才办报到,区人才办工作人员验收材料; 2、毕业生认真填写应届毕业生报到登记簿,领填《干部履历表》、基本情况表; 3、区人才办工作人员持上述所列材料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到广州市公安局盖章; 4、不入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毕业生,本人到人才办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及报到时所提交的材料,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入户后将报到证交回区人才办;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的,由区人才办工作人员到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户口卡由市场统一管理; 5、集体户入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毕业生领回学历证

2014广州积分入户新政详解

2014广州积分入户新政详解 ——准入门槛大幅度提高 【导语】:2014年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有全新消息!新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政策取消了年龄、房产、捐款、社保等加分项目,规定申请者在广州参保满4年、积分满60分才可获申请入户广州资格。 相关政策明年“大变脸”,以累计缴纳社保时间先后排序 广州积分入户不再单纯拼积分,将拼社保年限! 23日,广州市发改委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政策取消了年龄、房产、捐款、社保等加分项目,规定申请者在广州参保满4年、积分满60分可获申请资格。申请者不再单纯“血拼”积分,而将按照在广州市缴纳社保时间排名轮候入户。 变化1、申请者资格 需在广州缴满4年社保 记者了解到,在积分入户旧政策中,并未对申请者做出年龄及社保缴费年限限制。本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为积分入户申请者设立了最基本的“门槛”: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满足这些基本条件后,通过5大类6项积分指标进行“加分”,申请人只要达到明确规定的积分(60分)后,即可获得入户申请资格。 变化2、加分项目 15项指标减少为6项取消捐款、房产等加分 广州积分制入户实施两年多以来,包括今年在内共进行了5个批次积分排名,每次的入围分数均在130分左右,不少申请者往往为了一两分的加分而“跑断腿”。记者了解到,本次积分入户新政中,将原有12大类15项指标大幅简化,设定8项基本条件和5大类6项积分指标,这一方面减轻申请人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操作。 在加分方面,仅保留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五大类指标。原来的年龄、房产、社保、表彰、导向等加分项目均被取消,而此前备受争议的捐款加分项目在本次新政策中也被取消,“社会服务”项目仅保留了献血和志愿者服务的加分,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捐款加分是出于“避免出现慈善功利化的考虑”。同时部分项目分值发生了变化,如文化程度本科分值由原来的80分降为60分。 变化3、入户指标 不再每年3000固定指标,指标将实行动态安排 在旧政策中,广州市积分入户实行固定指标,即每年3000个指标。但新政策规定,广州市积分入户指标将实行年度总量控制,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

广州积分入户成功后的户口办理程序(新广人提供)

广州积分入户成功后的户口办理程序(新广人提供) 一、领取入户卡 本人持身份证和广州积分入户受理回执,在广州积分入户申请窗口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此即代表已经正式拿到广州市的户口指标。入户卡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 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领取入户卡时,需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还有确保入户卡上的入户地址和实际入户地址保持一致(自有房产的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搭户的需与被搭户户口本地址一致)。 二、办理准迁证 准迁证的全称叫准予迁入证明,需要本人持入户卡、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准备购房合同购房**按揭合同等),在各区公安局**中心或广州市公安局**大厅(落户从化与增城)办理,现场办结。准迁证有二联,其中一联需要拿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时效性,过期作废。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即俗称的户口迁出证明,需要在户籍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的户政部门办理,一般需要身份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本。很多地方可以代办,请事先电话咨询和确认清楚。同时要注意的是,办好了户口迁移证,本人户口本即被收回销毁,户口也被暂时锁定待销。户口迁移证有时效性,一般45天,如果超过而未落户,请务必尽快回去申请延期,否则会成为黑户。

四、办理落户和广州户口本 广州的最终入户手续一般是各区的公安分局**中心办理,部分地区在有户政权限的派出所办理,如番禺洛溪派出所。同样需要本人亲往,带上入户卡、准迁证(第二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准备购房合同购房**按揭合同等)、在职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搭户的,需要被搭户的业主和户主一同前往,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户主和业主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同意搭户证明等。 五、办理广州身份证 在去办理落户前,可以先照好二代身份证相片,届时带上相片和二代证回执在落户时一起提交给公安局或派出所。一般公安局会当场受理,派出所可能需要3个工作日与公安局同步户籍数据后才会受理,不过可以协商先递交材料,以免多跑一次。 六、子女和配偶投靠 按照广州市公安局的户籍规定,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时申请投靠父母,配偶投靠需要根据被投靠人的学历、职称等情况进行审核。在实操中,涉及到各地户籍信息数据同步的问题,一般可能要等落户后3个月或拿到广州身份证,才能申请亲属投靠事宜。(以上资料由全国第一入户咨询、户政专家‘新广人’提供)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热点问题解答

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浏览次数:时间:2018-06-28 广州开放包容、海纳百川、敢为人先的独特城市文化,自古就是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一代又一代有志之士投资、经商、创业的圆梦乐土。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对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先后推出并不断完善医疗卫生、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积分制入户和随迁子女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促进来穗人员在共建中共享发展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点赞。为了推进来穗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广州市根据国家、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出台实施《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必将有利于满足来穗人员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广州“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当好排头兵。 1.广州市为什么要开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工作? 答: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广州市高度重视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先后推出并不断完善医疗卫生、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积分制入户和随迁子女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但由于历史原因分散在多个部门实施。为了满足来穗人员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创设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和服务体系,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统筹起来,统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 2.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秉承什么样的原则,对来穗人员有什么好处? 答:《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制订科学的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从而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来穗人

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

附件2 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 (征求公众意见稿) 第一条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人口调控管理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相关条件的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十城区。 第三条我市户籍迁入实行准入条件与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准入条件根据我市人口调控目标和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制定,由本规定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补充条件组成。经批准迁入我市的人员,须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补充条件。 根据我市人口规划和人口调控工作安排,并结合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迁入人口控制总量纳入年度人口计划统筹安排。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管理的各

项工作;制定全市年度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州市入户卡的统一管理;协调推进户籍迁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受理、审核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负责入户复核,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入户手续。 中央及省属驻穗单位招(录)用或聘用人员迁入我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执行。相关迁入人口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纳入我市年度人口计划统一管理。具体受理、审核工作按照省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职能分工的部署开展。 第五条获准迁入我市人员应符合本规定所明确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人才引进(迁入)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 第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收养家庭,准予被收养人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收养人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二)收养人有本市居民户口; (三)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

2016年广州积分入户最新政策

2016年广州积分入户最新政策一览 【户口直通车导语】 2016年的积分入户政策会不会改变,在新政策还没出来之前都不会有一个正确的答案,不过我们可以从15年之前的政策推出16年的政策会不会改变具体资料参考以下: 第一条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十城区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入户。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将积分入户计划统一纳入全市年度人口计划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工作,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和复审、上报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负责复核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协同做好积分制入户工作。 第四条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市政府确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本办法设5项积分指标(见附件),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 第六条我市对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总量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积分入户广州计分标准

积分入户广州、广东如何计分本资料由广州锦俊人事网整理提供 基本分 1.年龄积分 35周岁以下(5分); 36-45周岁(2分); 46-55周岁(1分) 2.文化程度及技能积分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00分); 博士(100分); 硕士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100分); 硕士(90分); 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90分); 大学本科(80分);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8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技师或高级职业资格(80分);大专或高职(60分);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6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50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10分); 初中(5分)。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社会保险积分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50分。省统一指标。 4.住房积分 在广州市有产权住房(20分) 5.专业或工种积分 紧缺(10分) 6.行业积分 重点发展行业(10分) 7.地区积分 政策导向区域(10分) 8.毕业院校积分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广东省属及广州市属重点高校或其他重点高校(10分)。以重点高校目录为准。 9.和谐劳动关系积分 1A企业的员工(3分);2A企业的员工(5分);3A企业的员工(10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10.社会服务积分 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慈善捐赠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省统一指标。 11.表彰奖励积分 获得广州市区(县级市)党委、政府或广州市局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省统一指标。 12.投资纳税积分 个人在广州市企业的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分);近5年内,在广州市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20分)。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人口调控管理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十城区。 第三条我市户口迁入实行准入条件与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准入条件根据我市人口调控目标和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制定,由本办法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补充条件组成。经批准迁入我市的人员,须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补充条件。 根据我市人口规划和人口调控工作安排,并结合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迁入人口控制总量纳入年度人口计划统筹安排。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口迁入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定全市年度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州市入户卡的统一管理;协调推进户口迁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市公安机关负责入户复核、办理入户手续。 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受理、审核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中央及省属驻穗单位招(录)用或聘用人员户口迁入我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人口迁入计划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纳入我市年度人口计划统一管理。具体受理、审核工作按照省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的职能分工开展。 第五条获准迁入我市人员应符合本办法所明确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引进人才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等7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 第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收养家庭,准予被收养人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收养人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二)收养人有本市居民户口; (三)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

积分入户广州计分标准

积分入户广州、广东如何计分 基本分 1.年龄积分 35周岁以下(5分); 36-45周岁(2分); 46-55周岁(1分) 2.文化程度及技能积分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00分); 博士(100分); 硕士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100分); 硕士(90分); 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90分); 大学本科(80分);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8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技师或高级职业资格(80分);大专或高职(60分);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6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50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10分); 初中(5分)。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社会保险积分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50分。省统一指标。 4.住房积分 在广州市有产权住房(20分) 5.专业或工种积分 紧缺(10分) 6.行业积分 重点发展行业(10分) 7.地区积分 政策导向区域(10分) 8.毕业院校积分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广东省属及广州市属重点高校或其他重点高校(10分)。以重点高校目录为准。 9.和谐劳动关系积分 1A企业的员工(3分);2A企业的员工(5分);3A企业的员工(10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10.社会服务积分 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慈善捐赠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省统一指标。 11.表彰奖励积分 获得广州市区(县级市)党委、政府或广州市局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省统一指标。 12.投资纳税积分 个人在广州市企业的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分);近5年内,在广州市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20分)。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2020广州积分入户分值表-积分统计细则

基本指标 文化程度、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年龄 加分指标 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或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 减分指标 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其中,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 新的积分指标体系详解(部分) 基础指标 文化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 2.专科(含高职)(35分); 3.高中(含中职)(20分)。 合法稳定居住

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3分); 2.在穗累计居住年限: (1)合法产权住所(10分);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10分; (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再增加2分最高再增加10分。 合法稳定就业 在穗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1分。 年龄 1.18-30岁(30分); 2.31-40岁(15分); 3.41-45岁(10分)。 加分指标: 技术能力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30分); 2.初级职称、职业等级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20分); 3.职业等级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10分); 4.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10分)。 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 1.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符合当年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20分); 2.现正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由市发展改革委认定)一线人员(10分)。工作每满1年再加5分最高再加分不超过30分。 社会服务和公益 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或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1分)。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减分指标: 信用情况 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

单位申报入户流程汇总 20170616

单位申报入户流程汇总 一、递交资料阶段事项: ①在“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中的“网上申报”下的“人才引进测评系统”,----- 用 社保登录账户去登录个人用户-------选择积分入户-再选择第12项,进入界面填写相关个人资料,如果是单位申报,选择类型为单位申报: 此处注意:、 信息一定要一次填写完整、准确;学历从全日制开始填写,全日制学习结束时间与第一份工作间间隔时间不能大于180天,否则系统不予通过; ②如需单位申报的,需要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登录,若公司之前已经立户,则需要找出 以前登录的账户及密码,然后按要求进行处理。需要由公司原管理员设置的经办人在立户“承诺书”上签名,同事找法人签名,加盖公章(PS:因法人签字多较麻烦,所以,在备案递交《承诺书》时,可备案法人签字和法人章,后续部分业务可加盖法人章即可); 此处注意: 如果公司未立户,则需从零开始,先在“社会统一用户平台”中设置公司人才引进系统管理员和经办人信息;然后到公司登录界面(与个人登录界面在同一处),注册登录;最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承诺书”,已经填写公司申报的个人资料,需要到公司申报页面的“业务申报”中的“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中增加申报人信息,此时,就将个人信息与公司申报信息关联; ③关联后,在公司申报界面的“已申报业务进度”中的“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查找个人资料, 此时已生成“打印材料清单”(详细说明需要准备的资料,每年有不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需要单位经办人,本人,法人三个人签名,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公章需与承诺书公章保持一致,所需照片为小一寸彩色免冠照)、“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需寄回老家大队村委盖章按要求签名,然后到公司经办人签名,法人签名,加盖公章)”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个人签名); 此处注意: 打印份数,及打印方式,需详细阅读表格下面的备注信息;另外,此处涉及的表格,必须保持条形码流水号一致,如果中途某项信息修改,导致流水码不一致,寄回村委的资料,可不用重复寄回,但需要附最新流水码的相关四份资料(在深圳可签核盖章的部分必须完成)连同旧流水码的全部签名盖章完整的相关资料一同交人力资源部;

广州积分入户细则

广州积分入户细则 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户籍改革的重要举,指在广东省各大城市务工的外来人员达到广东省政府及各地级市制定的有关积分入户政策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相应积分标准即可申请落户。下文是广州积分入户细则,欢迎阅读! 广州积分入户细则:积分入户〃省社保项〃分数〃缩水〃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初步入围分数已出炉,并面向申请者个人公开审核结果。然而,有不少申请者通过网上系统查询发现,自己的自评分数经核查后存〃缩水〃之嫌。 对此,市人社部门尚未就扣分情况做出解释。但相关部门表示,申请人如对分数有任何异议,可在10月10日之前带上所需的纸质材料前往就业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进行复核申请。复核申请经受理后,将于10月10日后15个工作日内(10月30日)由原受理窗口回复申请人。 记者昨日联系到入户申请人刘女士(化名),她和多位来自广东省属企业的申请者在系统查分之后都感觉失落。刘女士今年三十出头,20xx年前来到广州就职于一家省属企业,并在省社保参保。今年,为了即将上小学的女儿,她决定申请积分入户,意在为女儿觅得一间较好地段的小学。由于其户籍在新疆,刘女士在开具各项证明时颇费周折,申报期间广州新疆来回飞了两次。在申报的最后阶段,刘女士还选择〃突击〃捐款5000元, 以换取10分的加分。努力过后,刘女士的最终自评分数达到140分,全家人都认为入户广州已无问题。 然而,昨日刘女士登录系统之后发现分数仅为136分,虽然正好达到

了公布的初步入围分数线,但其排名已排到了3000名之后,而且前面还有儿十名同分的竞争者。刘女士立刻致电市人社局咨询电话了解到,她被扣掉4分的原因是省社保基金中心反馈至市人社局,她曾有一段时间的社保缴费显示为〃补缴〃,而根据规定,〃补缴〃的社保年限不能纳入积分。刘女士对于这一解释颇为费解:〃自己去省社保基金中心打印缴费凭证时, 并没有显示有补缴记录,要是一早知道这个情况,我还能提前做准备,现在什么办法都没有。〃 广州积分入户细则:积分入户条件 一、须同时满足的八个条件: 1、年龄在20-45周岁;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4、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5、在本市就业或创业; 6、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8、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项指标积分相加满60分方可申请: 1、文化程度; 2、技术能力 3、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流程及联系窗口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市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相关工作,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包括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等在职人才)和引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国资委直接或委托监管企业)等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审核办理。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住所地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的审核办理。 各区公安机关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审核办理。 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审核办理由省相关部门另行明确。 第二章申办 第四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2、3目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第五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二)、(三)、(四)项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 第六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中的引进在职人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各区公安机关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第七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所列明的在职人才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所列明的水平评价类和准入类职业资格。 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无法通过查询、确认、核验的,不予受理其申请。 第九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持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按以下标准予以明确:属于高级技师的,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6个月;属于技师的,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1年;属于高级工的,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2年。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其他各类在职人才如无明确规定的,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第十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项所称的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包括经市相关部门认定、评定的产业、行业领军或杰出人才。 第十一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九)项中所称的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经市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在穗总部企业、市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批复的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 前款所述的引进人才入户应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程序遴选产生,在单位内部公示后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年度计划后,当年具体申办程序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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