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管理情况报告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管理情况报告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管理情况报告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管理情况报告

(报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产品管理情况

(一)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11号)、《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4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合同的约定,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未履行管理合同承诺、未勤勉尽责地履行管理义务或损害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三、产品投资情况

(二)投资资产分布情况

注:1.货币型产品中债券类资产市值按摊余成本填列。

2.各级科目小项占净资产比例均按照各类小项资产市值/资产净值计算得出。

3.银行活期存款含活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存款。

4.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定期存款/协议存款,为存期在一年以内。

5.同业存单并入金融债项下统计。

6.私募债并入企业(公司)债项下统计。

7.永续债负债工具按照发行主体以及债券性质的差别,分别并入“企业

(公司)债”或“金融债”项下统计。

8.可转换债包括可转换债、可交换债、分离交易可转债。

9.负债工具包括优先股等负债工具。

10.权益工具包括股权、优先股、永续债等权益工具。

11.股指期货保证金属于交易保证金,并入“其他资产”项下统计。(三)投资资产明细

1.股指期货投资情况

1)本期期末股指期货合约占用的保证金:0元

2)本期期末股指期货合约持仓和公允价值变动明细(公允价值为负时以负号填列)

注:货币型产品按自然月列示分红情况。

四、投资分析

(一)市场分析及投资回顾与展望

(1)股票市场回顾与展望

目前暂未配置股票品种。

(2)债券市场回顾与展望

1.债券市场回顾:

2019年1季度,债券收益率保持低位震荡。

一方面,基本面下行带动收益率下行的逻辑已经被充分演绎,经济开局低迷,1-2 月工业增速创新低,服务业低位运行,投资和零售继续低速增长,出口进一步减速,就业和物价形势偏弱。基本面下行压力仍存,货币政策持续宽松。

另一方面,债市出现了情绪扰动,主要归因于社融数据的超预期、权益市场大涨下的风险偏好回升、外围环境有所变化等,此外,年初以来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各项稳增长政策全面发力,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财政推出减税降费、提前发债等举措,债券市场处于经济向下、政策向上的格局,缺乏明显的方向性。

2.操作回顾

截至3月31日,本组合净资产规模为18.43亿,单位净值为1.1491。债券收益率低位震荡,我们在此过程中,卖出部分获利债券,挖掘高收益债券,保持一定水平的杠杆,同时尽量降低杠杆成本,以增厚收益。

3.市场展望及操作策略

展望后市,基建托底、CPI 走高预期、供给旺季到来、权益市场回暖等种种因素,仍然对做多空间有所制约,但全球经济下行,无论从外需、货币政策制约、风险偏好等角度都利好债市。从“信用底-经济底”的逻辑链条来看,下半年可能看到GDP见底信号。从翘尾因素看,三季度PPI通缩进入尾声,猪周期触底带来的

CPI同比增速回升,年末大概率可以看到名义GDP见底信号出现,或将带来债牛的终结。在此之前,债市大概率是一个低位震荡的格局,我们将保持谨慎,择机介入。跨季后预计资金面仍维持宽松,我们将维持一定杠杆水平,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以获得较好的票息与杠杆收益,增厚组合收益。

(二)项目运行管理情况

2019年1季度新增三个非标项目:“光大信托-保诚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100万元、“光大信托-保诚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1650万元、“上信中国铁建北京嘉达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计5300万元。根据我们的追踪研究,项目运行情况良好,符合预期。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六、声明

郑重承诺报告所提供的内容、数据、报表及附件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填报说明:

1.起始投资日期指首笔资金到达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当日。

2.本表中“三、产品投资情况”的内容需经托管人复核。

3.三(一)产品资产净值和收益情况中,对于报告期间成立的新组合,期初是指产品起始投资运作时点的数据。

4.成立以来累计投资收益率指自本投资管理人管理本产品开展投资以来的累计数据。

5.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本期投资资产利息收入+投资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入-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交易费用-利息支出-其他费用(包括审计费、清算费等)。

投资收益率采用单位净值计算方法:收益率=期末单位净值/期初单位净值-1。若计算期间存在分红情况,则收益率采用分段计算方式,即分红之前的单位净值增长率与分红之后的单位净值增长率连乘所得。即:本期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本期第一次分红前单位净值÷期初单位净值)×(本期第二次分红前单位净值÷本期第一次分红后单位净值)×…… ×(期末单位净值÷本期最后一次分红后单位净值)-1

其中:

分红前单位净值按除息日前一交易日的单位净值计算

分红后单位净值=分红前单位净值-单位分红金额。

6. 货币型养老金产品在第三部分的产品资产净值和收益信息中单位净值指标因不适用,可不填列。货币型养老金产品投资收益率公式如下:

(1)按日结转份额的本期(或累计)净值收益率={[]-1}×100%;其中,R1为期初(或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i为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n为报告期末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2)按月结转份额的本期(或累计)净值收益率={[]-1}×100%;其中,R1为报告期起始至首次转份额期间(或基金合同生效后首月)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m为第m-1次转份额至第m次转份额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l为报告期最后一次转份额至期末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其中,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 对于伞状结构产品,披露对应的子组合的收益率。

8. 新增投资品种是指相对于11号令规定的投资资产。

9. 新增投资品种资产投资表中的收益率是指养老金产品估值办法中分类处理的年化预期收益率或年化保证收益率等。

10. 份额持有人数据由注册登记公司(TA)提供并确认。

企业年金办法第

企业年金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36号 《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年12月18日 企业年金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三)账户管理; (四)权益归属; (五)基金管理; (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企业年金方案(方案).doc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0 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 2004]81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 2005 ] 98 号)的精神,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定协议。 第三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即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入司司龄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年金分配,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2 .调整原则。即企业年金发展与公司经济效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年金缴费水平。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试用(或见习期)满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缴费和分配办法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两项组成: 1 .公司缴费; 2 . 企业年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由本公司承担,按以下方法计提: 1 .本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缴费提取比例,但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 . 公司缴费在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在本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的缴费金额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3 .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职工与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七条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采用年结形式,即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时将全年度的年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八条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即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按本规定划入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及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

企业年金工作流程XX..

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工作流程 (2016版) 为规范企业年金管理,确保账户、基金的数据安全、准确和有序操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建立和修订企业年金制度 二级企业申请建立或修订企业年金制度,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三级及以下企业,应由所属二级企业审批,二级企业批复文件应抄送集团公司社保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备案。 (一)新成立企业 应报送《申请建立企业年金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二)新收购企业 应报送《申请建立企业年金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企业盈利及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说明; 3.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4.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三)申请修订 应报送《申请修订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二、开立企业年金账户 单位在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开立企业年金账户,应由二级企业统一与社保中心沟通。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并通过业务培训。 (一)社保中心根据申请单位的备案材料为其开立单位账户。 (二)申请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录入本单位有关基本信息;将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存入管理系统“结算政策”模块,新收购企业同时存入企业盈利及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说明和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三)除正常业务操作外,可在管理系统中补缴当年以前月份的缴费。如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年金(企业财务应在拟补缴年度已提取了企业年金),经社保中心组织审核后,赋予该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操作业务权限。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经二级企业申请、社保中心同意可先办理管理系统开户事宜。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1)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企业年金:指X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x企业根据《x企业年金计划》 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委托投资资产:指x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X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双方声明与承诺 2.1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投资 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该

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1.4甲方承诺其用于指示和通知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均为合法有效。 2.2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2.2.1 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 务资格。 2.2.2乙方将选派具有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甲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 2.2.3乙方承诺遵从诚信原则,以委托投资资产利益为重,运用科学的手段管理和控制风险,以专业的投资管理争取委托投资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2.4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5乙方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充分地向甲方介绍了投资管理业务,同时揭示了证券投资的风险。 2.2.6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计划 一、总则,即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宗旨、基本原则,以及企业年金方案的决策机制、管 理与监督机制等; 1、参加范围,如参保人员的资格、条件、覆盖范围,通常覆盖率不应低于70%; 2、缴费和待遇规则,确定缴费基数、缴费率、缴费企业和个人比例、归属规则、领取 规则等; 3、企业年金总体方案的测算; 4、资金和费用来源,包括基金资金的来源和列支渠道、账户管理费用的列支渠道; 5、基金管理机构选取标准,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选取原 则和细则; 6、主要产品的提供和产品说明; 7、客户服务说明,包括数据管理和查询、变更和纠纷处理等规则。 二、职工的职级、职称、工龄和工作岗位等,以及企业缴费的资金来源、企业缴费的方式、 企业缴费额和企业与个人缴费的比例确定、年金支付方式的选择及对离退休人员、老人和中人的补偿、年金保留权享有资格的规定等。在确定企业年金缴费额度时可以采用年龄职务分配法、工资工龄分配法、分值分配法、职务职称分配法、保底分配法等办法。 三、企业年金方案设计需要针对不同企业的要求和特点,进行个性化方案设计。在为企业制 订企业年金管理方案之前,解析企业需求要关注2个方面, 一是目的要旨,这决定了方案设计的核心所在,即方案的结构和特征; 二是该企业的特点,这关系着方案设计时应关注的要素。如果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目的是住和吸引人才,则重点要考虑养老金权益归属问题,最常见的是通过“逐年递增授权”等方式控制服务年限和领取标准来紧紧抓住人才。而对以弥补退休收入为主要目的企业,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可重点考虑计划的领取标准,通过保险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同时,通过覆盖率检验和平均福利检验来保证员工之间的相对公平。 另一方面,企业的自身特点也是方案设计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包括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福利水平、人员结构、人员流动、群体投资偏好、缴费能力、历史情况等等。 四、在企业年金领取阶段的方案设计上,保险公司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以太保寿险年金 产品为例,它提供了趸领、月领和年领等方式,还有2年领取至30年领取等固定年限领取、10年保证领取等选择,并提供抵御通货膨胀风险的每3年递增领取10%的领取方式。保险多种领取方式的提供以及可期待的领取方式税收政策配合,将避免由于领取阶段没有强制性或引导性政策而使得企业年金积累阶段的财富被不理性消费,这也将使企业年金的实质性作用即保障退休生活水平得以真正实现。 五、设计企业年金方案,一要实现企业年金的宗旨和目标;二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国家 劳工组织的有关规定;三要有利于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本身的长远发展。为此,设计企业年金方案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1、如何确定合理的待遇目标,保证社会各种群体的利益 在国家基本养老待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企业年金成为提高退休待遇的主要手段。合理的待遇水平不仅是企业年金制度和实现的基本目标,而且是企业年金制度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制定合理的待遇规则,可以保护社会各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2、如何根据企业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企业年金缴费水平 企业年金的缴费水平必须符合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所谓经济承受能力,主要包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强,社会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养老需求。因此,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可以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并且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负担,有效的缓解政府公共财政压力,促进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论文联盟况,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二、企业年金投资的原则和管理模式 企业年金的管理,必须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并确保其保值和增值。企业年金的投资,要遵循下列原则: 1.收益性原则。企业年金不仅要保值,更重要的是要增值,因此企业年金投资也要注重收益性原则,以提高其投资报酬率。企业可以选择股票、公司债券和投资基金等以提高回报率。 2.流动性原则。企业年金需要长期积累,未来支付时间、支付数额都是可以估计的,因此需维持适当的流动性资产以便应付日常开销以及一些突发情况,例如:投资适当比例的活期存款,短期债券,或者开放性基金。代写论文

3.透明性原则。企业年金的管理一般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经理人员管理,由此就出现了一系列代理人问题。为了有效的控制并且防范风险,就要求其投资管理行为具有透明性。 现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由政府直接管理。政府直接管理指的是政府制定统一的政策、制度和管理方法,来规定企业年金的投资领域和各种投资收益率。 二是通过养老基金会来管理。这是国外企业年金管理较为普遍的模式,在国外,养老基金会事实上只处理基金的行政事务,而将受托的基金委托给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 三是通过基金公司来管理。该模式的特点是,参与养老保险计划者拥有各自个人账户,个人可自由选择基金管理公司。 三、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现状以及问题分析 1.企业年金的投资现状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政府首次提出企业实行。企业年金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累计结存达到1519亿元,8年间增长了将近7倍。世界银行预测2030年时,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要增至1.8万亿美元,大约合计15万亿元人民币,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换个角度分析,在来看规模,2000年至2007年末,全国已有3.2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达到929万人,规模也迅速壮大。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 2.企业年金的投资问题分析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2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相关问题解答(基础篇)

1.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对企业年金的把握,可以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2)企业年金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3)建立企业年金,需满足《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对参与资格、计划模式、管理机构 等的一系列规定,将方案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4)在已经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只有建立合格的企业年金计划,才可以获得税收 优惠。 2.企业年金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包括企业年金和契约型补充养老保险等。 (1)建立企业年金,单位缴费有税收优惠,尽管现在国家还没有统一政策,但方向应该 是这样的;商业保险没有税收优惠。 (2)企业年金是由政府制定的一项制度,通过政策去引导推动;商业保险是保险机构开 发的契约型产品,通过市场手段去推销。 (3)两者没有必然的顺序,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也可只为职工投保商业 保险,或者既建立企业年金,又投保商业保险。 3.建立企业年金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新型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安排,与企业年薪制、员工持股计划、期权计划等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一起构成一个完整体系。对企业主要有四大好处:一是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发挥激励作用,提高在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二是建立中长期激励计划,打造“金手铐”,达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目的;三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整体养老金水平,解除在职人员后顾之忧;四是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本企业在同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4.什么样的企业才能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必须满足: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模式是什么?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采用“信托型”运作模式(如下图所示)。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书面合同关系。

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及其投资管理策略

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及其投资管理策略国泰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李春平 上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措施,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借鉴国际体会,建立起一个由“国家差不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商业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共同构成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确实是企业年金打算,是由企事业单位为职员提供的福利保证打算。到今年年初,我国建立年金的企业有近1.6 万家,参加的职工约为500 万人,积存基金近200 亿元(约合20.5 亿美金),要紧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储蓄。在美国被称为401K 打算的企业年金,已吸引了30 万家企业、四千余万名企业职员的参与,目前资产总额高达 1.7 万亿美元,有一半投资于各类共同基金,占共同基金总资产的11%。 我国在企业年金层面上已连续出台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统一规范为“企业年金” ,规定企业年金实行“个人帐户” 治理、享受税收优待等等,它在专门多方面都与美国401 (k)的运作机制 存在相似之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进展以及有关法律、税收政策的出台,企业年金必定会进入高速成长的时期,研究报告显示,以后3 年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每年将增加1000 亿元,到2010 年,企业年金的市场规模将达1 万亿元。毫无疑咨询,为保证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所采取的投资治理策略,将成为核心咨询题。 对国内的基金治理公司来讲,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积存的资金存量,将成为基金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未雨绸缪,深入研究和借鉴国外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抓紧研究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治理策略,为以后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作出基金治理公司应有的奉献,是我们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一、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在国外,“企业年金”称为雇主发起养老打算( Employer-sponsored p ension plan),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要紧采纳个人帐户方式治理,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待、实行市场化运营。对雇主而言,作为对职员的一项福利措施,可增加企业薪酬方案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在规定限额内还可享受延迟纳税待遇。对企业职员而言,帐户在规定限额内可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对待各投资管理人应当执行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必须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在45日内划入投资资产托管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

企业年金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企业年金制度 篇一: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金,是指公司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适用范围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并履行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续订书中规定的全部义务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3.申请企业年金的程序 (1)员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协议》,经公司签章确认;

(2)员工在公司启动企业年金时未填写协议的,视为不愿参加企业年金; (3)每年12月份,员工就下一年度是否参加企业年金提出申请。 4.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 4.1企业年金由公司企业年金和个人企业年金组成。公司企业年金由公司为员工缴纳;个人企业年金由员工个人缴纳。 4.2员工个人每年1月份缴纳上一年度年收入总额(上一年度月基本工资×12+年底奖金)的固定比例,公司缴纳同样的额度共同存入指定账户,员工可按规定提取使用。 4.3企业年金按照以下方式分配给个人 (1)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暂定为月工资的20倍)的5%,满3年后可提取; (2)满3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8%,累积满5年后可提取; (3)满5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10%,累积满10年后可提取; (4)满10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5%,以5年为一个阶段,可一直保持到离职或退休,最长为20年。 (5)一旦提取,原协议终止,累计缴纳年限清零;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 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 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 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 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 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 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第三章缴费办法

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编号:CA/A06-CX-017-2003 批准:竺延风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2003年 6 月 1 日发布 2003年 6 月 1 日实施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布

前言 本程序依据集团公司《管理手册》编制,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娄崇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统一参加长春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职能部、专业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个人。新员工录用当年不实行。 2术语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自主建立的一项企业退休金制度,是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是集团公司为稳定人才、吸引人才、鼓励其长期为集团公司服务的长期激励计划之一。 3职责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企业年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企业年金方案、资金征缴、支付投保年金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3.2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对企业年金保险合同的合法性负责,维护集团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企业资金来源 4.1.1按工资总额4%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 4.2资金的管理运营 4.2.1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对承保企业年金的商业保险公司实行资格审查,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的形式,确定承办企业年金运营的商业保险公司。 4.2.2企业年金由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

用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共同承担。 4.2.3集团公司视商业保险公司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情况选择承保企业年金的商业保险公司。 4.3投保方式 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方案中,选择“趸缴趸领”或“期缴趸领”的投保方式。集团公司决定何时投保、何时中止投保。 4.4保险模式 保险模式实行缴费确定制,实际可获年金水平取决于个人帐户中的资金积累额。 4.5企业年金:由基本年金和奖励年金两部分组成。 4.5.1基本年金 4.5.1.1员工的基本年金由“企业出资”和“个人出资”两部分组成。 4.5.1.2“企业出资”部分的记帐基数:以员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作为记帐基数。 4.5.1.3“企业出资”部分的记帐比例:按年龄分段确定记帐比例。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及支付能力,集团公司对个人记帐比例将进行适当调整。 年龄计算公式:年龄=投保年-出生年+1 4.5.1.4个人出资 个人缴纳年金随企业同时进行,统一缴纳,享受企业出资部分的统一政策。 4.5.2奖励年金:按基本年金记帐比例分配后的余额作为总经理奖励年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1)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企业年金:指X宏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白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x金业根据〈〈x宏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委托投资资产:指X宏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X金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X金业年金 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双方声明与承诺 2.1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 该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1.4甲方承诺其用于指示和通知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均为合法有效。 2.2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2.2.1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2.2.2乙方将选派具有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甲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 2.2.3乙方承诺遵从诚信原则,以委托投资资产利益为重,运用科学的手段管理和控制风险,以专业的投资管理争取委托投资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2.4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5乙方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充分地向甲方介绍了投资管理业务,同时揭示了证券投资的风险。 2.2.6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新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11 号 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 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2月23日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

经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公司年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全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年金参加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四)高度安全与适度收益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审定、报批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二)协调、决定企业年金重大事项; (三)监督、检查企业年金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战略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一)起草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企业年金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收集; (三)定期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企业年金工作; (四)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企业年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企业年金事务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企业年金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一)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起草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协调企业年金的实施;企业年金缴费基数的确定;账户管理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数据传输、运行维护;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咨询及业务协调等; (二)财务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与缴纳;企业年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等; (三)战略中心负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计划的审核及投资建议等,负责企业年金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实施范围和权利义务

常用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常用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Common version of enterprise annuity fund management meas ures

常用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

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年金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年金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https://www.360docs.net/doc/cc17259314.html,2006-2-16 企业年金网 : ×公司 ×银行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 组织形式: 营业期限: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为了贯彻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所必须遵循的谨慎和分散风险的原则,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和专业化管理,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计划》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投资管理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委托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以下简称“委托投资资产”)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投资资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及其附

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委托投资资产:指××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双方声明与承诺 2.1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 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 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 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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