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系统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

(2008—单位版)

使用指南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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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根据财政厅推进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精神,在2007年使用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对该系统进行了优化程序和部分功能的完善,本着便于操作、便于管理、方便使用的原则和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的目标,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申报和审核程序、规范了项目建议书格式、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项目执行信息、标准代码等功能,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经过开发人员刻苦攻关和努力拼搏,完成了《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财政版、单位版)的升级开发。财政版项目库继续使用网络版,单位版项目库系统继续实行单机版,两个版本的信息可以互通,以满足不同需要。

本系统与预算编报系统、预算编审系统可根据需要实现信息交换。希望本系统对规范和提升我省预算项目管理水平,探索研究滚动预算的编制方法有所帮助。

本系统升级设计方案由河北省财政厅齐守印厅长审定,本《指南》由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兼预算编审中心主任姚绍学同志审定。

在开发过程中,省财政厅有关处室单位和部分省直部门的同志对设计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对系统进行了测试,我们对参与项目库方案设计、开发、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本系统的设计、开发,均没有经验可借鉴,受条件所限,在本系统使用过程中还会有一些问题,请用户及时更新升级。我们真诚希望各位用户能及时向我们反馈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改进和完善。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开发组

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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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

开发组成员

组长:姚绍学河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预算编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洪卫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杨焕族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调研员

于瑞申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副调研员

赵增群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罗云飞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科员

杨世英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苗军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高云鹏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李凤桐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胡岚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系统业务方案基础设计:于瑞申、罗云飞

方案修改:姚绍学、车殿宝、杨焕族、张拥军、王印祥、刘振芳、武炜、林歧等

方案审定: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

项目库程序编写人员

程序总体设计:苗军

程序编写:苗军、李凤桐、高云鹏、胡岚

业务协调:车殿宝、杨焕族、于瑞申、罗云飞

项目库系统测试:杨焕族、罗云飞、刘振芳、以及省发展与改革

委员会、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统计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

版权: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和信息中心所有。未经允许,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复制、翻录、盗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八年六月六日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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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系统概述 (1)

一、系统简介 (1)

二、项目管理业务程序 (1)

三、系统运行环境 (5)

四、系统安装 (6)

五、系统登录 (11)

六、退出 (13)

七、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13)

第二章系统维护 (15)

一、口令维护 (15)

二、数据备份 (15)

三、数据恢复 (16)

第三章标准代码 (18)

一、项目分类代码 (18)

二、项目类口代码 (19)

三、资金类别代码 (20)

四、收支分类科目 (21)

五、行政区划代码 (24)

第四章单位管理 (26)

一、编辑非省级预算单位的承担单位信息 (26)

二、汇总非省级预算单位的承担单位信息 (28)

三、预算单位情况表 (29)

第五章项目管理 (31)

一、项目录入 (31)

二、修改项目编码 (62)

三、录入项目预算建议计划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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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排序 (69)

五、项目绩效报告 (71)

第六章查询分析 (74)

一、项目申报查询 (74)

二、项目基本信息汇总查询 (79)

三、项目审核入库查询 (81)

四、批复预算项目 (83)

五、项目执行情况查询 (84)

六、项目调整情况查询 (85)

七、项目绩效情况查询 (87)

第七章数据传送 (90)

一、接收数据 (90)

二、制作数据 (94)

第八章帮助 (100)

一、帮助内容 (100)

二、检查更新 (101)

三、发送反馈意见 (101)

四、访问主页 (102)

五、设置升级服务器 (103)

六、关于 (104)

附录 (105)

附件1 项目建议书 (105)

附件2 项目可行性报告 (119)

附件3 项目评审报告 (121)

附件4 XXXX(单位)关于 XXXX(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124)

附件5 XXXX(部门)关于XXXX(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126)

附件6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XXXX(项目)的绩效评价意见书 (128)

附件7 河北省财政厅项目库管理规范(冀财办[2007]33号)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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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系统概述

一、系统简介

为加强省级预算项目管理,科学、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省长令)和《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冀财[2006]168号)的有关规定,我们设计开发的《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2008》(单位版)软件在一年使用基础上,为适应用户需要,对系统做了进一步修改,进行了完善升级,基本满足了省级部门、单位和财政厅有关处室使用的需要。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单位版),可以对项目预算信息实施全程跟踪管理。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一是项目申报、审核;二是项目调整信息;三是项目执行情况;四是项目绩效评价;五是数据查询浏览;六是项目文本打印等。

本指南主要介绍单位版项目库系统的使用和有关技术事宜。项目库系统是对预算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平台,单位版与财政版项目库相互独立运行又可进行数据交换。单位版项目库系统的功能是,汇集录入部门单位信息;审核、筛选、排序、保存所申报预算项目、项目建议书文本打印和浏览信息等。财政版项目库功能是,审核项目入库、项目调整、项目执行、项目绩效评价和项目信息的传递和浏览以及项目建议书文本打印等。

二、项目管理业务程序

1、项目信息的录入、申报、审核基本流程

(1)项目申报。预算单位将项目信息录入项目库,同时给拟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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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序后,制作数据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接收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排序,然后制作数据文件报财政厅部门预算主管处。

(3)主管部门向财政厅部门预算主管处报送申报项目(数据)。对于需要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项目由部门预算主管处及时在系统内提交,对不需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项目,由部门预算主管处及时组织审查、审核、入库或退回。

(4)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接收项目数据后,及时进行评审论证并出具或签署评审意见,提交部门预算主管处。对不具备评审条件和需要修改、补充相关资料的项目返回部门预算主管处,由部门预算主管处退回有关部门改正后重新申报。

(5)部门预算主管处综合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和本处审核意见,对分管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核、提出最终意见,符合入库条件的确认入库。

(6)部门预算主管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根据财政政策、资金配置、轻重缓急和部门对项目的排序情况并进行排序。只有通过排序的项目,才能制作“财政入库项目数据文件”。

●(7)项目审核入库并排序后,部门预算主管处将入库项目信息,及时通知分管部门接收并导入部门项目库,以便部门、单位录入项目预算建议计划,制作预算编报数据文件。项目预算建议计划录入环节是,在财政厅审核批准入库并返回部门单位后实施。

重要提示:

●一个单位的项目排序,是按照发展性和维持性分别进行的。项目排序不得遗漏,否则,不能制作数据文件。

●部门对单位申报的项目要在全部审核入库后,统一按政策要求排序。否则不能制作数据文件,无法报财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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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预算主管处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审核的程序

(1)根据分管部门申报项目情况,部门预算主管处利用财政项目库系统软件(财政版)接收项目数据,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等相关资料。

(2)部门预算主管处对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按规定组织审核论证或提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部门预算主管处根据项目情况,可由本处人员直接审核;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评审;有些项目可组织听证会,听取和吸收公众意见和建议。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是预算项目的政策性,重点审查是否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要求,是否符合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财政性资金支持范围。二是项目预算安排的准确性、科学性,对投资预算进行审核、评估,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有无高估冒算,概算资金是否有能力保证。三是预算项目的可行性,重点审查财力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轻重缓急原则。四是项目的效益性,论证和评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部门预算主管处对预算项目信息审查。首先由本处主管人员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然后由处负责人审定签署意见。具体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资格审查:认定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否符合规定;二是形式审查:申报预算建议书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文字及格式是否正确;三是内容审查:申报项目的有关资料是否准确规范,项目资金是否分配到最基层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是否具体,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分解到具体细项。

(4)部门预算主管处参考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购建、大型修缮项目的评审结论,形成财政厅统一意见,需修改的反馈部门修改后重新申报。

(5)经审核、审查符合要求、同意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部门预算主管处签署意见入库。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通知有关部门修改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6)涉密项目处理。有关涉密项目由部门预算主管处商有关部门进行脱密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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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后才能进行申报审核。

3、项目信息传递、审查、审核入库时限。

部门、单位可以随时向上一级报送申报项目。部门接收、审核、传递项目的基本流程和时限参考财政流程如下:

部门预算主管处接收部门申报项目信息之日起,传递、审核入库时限为:

(1)部门预算主管处在3个工作日内将应由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项目送达投资评审中心。

(2)投资评审中心于收到项目资料之日起,一般项目应在15天内、特殊或重大项目在30天内,将评审意见送达部门预算主管处。

(3)部门预算主管处对非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的审核,一般项目在10天内、需要组织或委托论证及特殊项目在30天内完成审查、审核,出具最终意见,完成项目入库。

(4)部门预算主管处对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项目,在送达评审意见之日起,10天内完成审核,出具最终意见。

4、项目管理的其他程序

财政经审核申报项目并入库后,部门预算主管处将项目信息拷贝并及时通知项目申报部门接收并导入部门项目库。

对财政已入库项目但尚未编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的项目需要变更、终止或撤销的,预算部门应通过书面材料予以说明变更、终止或撤销项目的原因和理由。

项目经批准列入省级预算并实施后,部门预算主管处负责拷贝反馈给部门,各部门导入部门项目库,对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信息资料,要纳入财政项目库,实行项目追踪管理。

(1)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或终止项目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根据财政厅批准预算调整情况,部门预算主管处应及时将预算调整等相关信息录入财政项目4

库,并通知有关部门据此调整部门项目库信息。

(2)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财政资金拨款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信息,由部门预算主管处及时录入财政项目库。

(3)编制绩效预算试点的单位,项目执行完毕后,要将绩效评价报告录入单位版项目库,财政厅部门预算主管处根据部门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情况,认为需要进行项目绩效再评价的可以进行评价,并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录入财政项目库。

(4)部门单位应根据项目库数据管理需要和信息情况及时与财政项目库进行信息交换。保证项目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有效性。

三、系统运行环境

1、数据库支持

单机版数据库

2、操作系统

Microsoft Windows 98

Microsoft Windows Me

Microsoft Windows NT

Microsoft Windows 2000

Microsoft Windows XP Home Edition and Professional

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2003

推荐使用Microsoft Windows XP Home Edition and Professional

3、其他软件环境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1 或更高版本

Microsoft Office 2003(推荐使用)

四、系统安装

《省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系统》的使用安装。首先,从河北财政信息网的“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专栏中下载(网址为),存入本机或指定路径。然后进行安装。安装界面如下图:

点击下一步,选择“我接受该许可证协议中的条款”。

点击下一步,输入用户姓名和单位(可选),“程序的使用者”选择默认选项即可。点击下一步,根据描述按需要选择安装路径,也可以默认安装路径。

点击下一步,选择安装类型,一般选择完整安装。点击下一步,准备安装。

点击安装,开始安装。

安装完成。点击完成,结束安装。

五、系统登录

点击“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预算单位版)”图标,启动程序,进入登录界面。如下图:

输入用户名和口令之后,点击“登录”按钮(或直接回车),进入程序主界面,如下图:

重要提示:

●首次使用之后,系统中只有一个默认用户ID“FSI”,用户名称为“管理员用户”,默认口令为“FSI”(大写)。用户可以点击“保存登录信息”保存登录密码,方便用户登录系统。

●用户进入系统后应立即使用“口令维护”菜单更改用户名称和系统口令,用户名称应修改为项目库管理人员的姓名,以便于保存审核信息,密码设置不超过10个字符。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用户可以选择“登陆系统”菜单中的“登录”子菜单,重新进行登录。

六、退出

点击主界面系统登录菜单下的退出按钮和右上角带叉的方框即可退出项目库管理系统。

七、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本系统之间,以及该系统与预算编报系统、预算编审系统采取电子数据文件的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数据资源。为规范数据接口,现明确交换电子数据文件的命名规范如下:

1、参数文件命名规范

X_C_版本.XMK(版本:年_月_日_序号,如:X_C_2009_2_13_0.XMK)

2、部门申报项目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S_B_部门编码_年度.XMK(X_S_B_360_2009.XMK)

3、单位申报项目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S_D_单位编码_年度.XMK (X_S_D_360001_2009.XMK)

4、部门预算建议计划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Y_B_部门编码_年度.XMK(X_Y_B_360_2009.XMK)

5、单位预算建议计划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Y_D_单位编码_年度.XMK (X_Y_D_360001_2009.XMK)

6、部门财政入库项目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R_B_部门编码_年度.XMK(X_R_B_360_2009.XMK)

7、单位财政入库项目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R_D_单位编码_年度.XMK (X_R_D_360001_2009.XMK) 8、部门批复预算项目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P_B_部门编码_年度.XMK(X_P_B_360_2009.XMK)

9、单位批复预算项目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P_D_单位编码_年度.XMK (X_P_D_360001_2009.XMK) 10、部门项目执行情况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Z_B_部门编码_年度.XMK(X_Z_B_360_2009.XMK)

11、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Z_D_单位编码_年度.XMK(X_Z_D_360001_2009.XMK) 12、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数据文件命名规范X_J_B_部门编码_年度.XMK(X_J_B_360_2009.XMK)

13、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数据文件命名规范X_J_D_单位编码_年度.XMK(X_J_D_360001_2009.XMK) 14、人大批复项目数据文件命名规范

X_RD_年度.XMK(X_RD_2009.XMK)

15、数据备份和恢复文件命名规范

河北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措施费:⑴施工技术措施费:脚手架搭拆费、超高费、操作高度增加费、系统调试费; ⑵施工组织措施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 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用、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 水停电点费、临时设施费、安装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在危害身体健 康环境中施工降效费。 水平垂直运输费用:⑴设备:自安装现场指定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⑵材料、半成品: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 ⑶基面:现场地平面为基面。 管道安装 ⒈管道安装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公称直径,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 ⒉各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 长度;主材应按综合基价中的用量计算; 低压管道 ①钢管(螺纹连接)工作内容:管子切口、套丝、管口连接、管道安装 ②碳钢伴热管道(氧乙炔焊接):管子切口、煨弯、管口组对、焊接、管道安装(用于装置 内或外)公称直径(DN) ③不锈钢伴热管道(电弧焊):管子切口、煨弯、管口组对、焊接、管道安装、焊缝钝化(用 于装置内或外)公称直径(DN) ④碳钢管道(氧乙炔焊接):管子切口、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管道安装公称直径(DN) ⑤碳钢管(电弧焊):管子切口、坡口加工、坡口磨平、管口组对、焊接、垂直运输、管道 安装公称直径(DN) ⑥碳钢管(氩电联焊):管子切口、坡口加工、坡口磨平、管口组对、焊接、管口封闭、垂 直运输、管道安装公称直径(DN) ⑦衬里钢管预制安装(电弧焊):管子切口、坡口加工、坡口磨平、管口组对、焊接、法兰 焊接、管口封闭、法兰安装、管道安装公称直径(DN) ⑧合金管道(氩弧焊):光谱分析、管子切口、破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管口封闭、垂 直运输、管道安装公称直径(DN) ⑨铝管(氩弧焊):管子切口、坡口加工、坡口磨平、管口组对、焊前预热、焊接、垂直运 输、管道安装、焊缝酸洗管外径(De) ⑩铜管(氧乙炔焊接):管子切口、坡口加工、坡口磨平、管口组对、焊前预热、焊接、垂直运输、管道安装管外径(De) ①塑料管(热风焊)(承插粘接):管外径(De) ②玻璃钢管(胶泥)(法兰连接)公称直径(DN) ③承插铸铁管(石棉水泥接口):检查及清扫管材、切管、管道安装、调质接口管材、接口 养护公称直径(DN) 低压管件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公称直径,分别列项,以10个为计量单位 ①碳钢管件(螺纹连接、氧乙炔焊、电弧焊、氩电联焊) ②加热外套碳钢管件(两半) 阀门: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公称直径分别列项,以个为计量单位 ①螺纹阀门:阀门壳体压力试验,阀门解体检查及研磨、管子切口、套丝、上阀门 ②法兰阀门:阀门壳体压力试验,阀门解体检查及研磨、阀门安装、垂直运输 法兰:按不同压力、材质、规格和种类,分别以副计算,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螺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系统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 (2008—单位版) 使用指南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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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根据财政厅推进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精神,在2007年使用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对该系统进行了优化程序和部分功能的完善,本着便于操作、便于管理、方便使用的原则和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的目标,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申报和审核程序、规范了项目建议书格式、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项目执行信息、标准代码等功能,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经过开发人员刻苦攻关和努力拼搏,完成了《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财政版、单位版)的升级开发。财政版项目库继续使用网络版,单位版项目库系统继续实行单机版,两个版本的信息可以互通,以满足不同需要。 本系统与预算编报系统、预算编审系统可根据需要实现信息交换。希望本系统对规范和提升我省预算项目管理水平,探索研究滚动预算的编制方法有所帮助。 本系统升级设计方案由河北省财政厅齐守印厅长审定,本《指南》由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兼预算编审中心主任姚绍学同志审定。 在开发过程中,省财政厅有关处室单位和部分省直部门的同志对设计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对系统进行了测试,我们对参与项目库方案设计、开发、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本系统的设计、开发,均没有经验可借鉴,受条件所限,在本系统使用过程中还会有一些问题,请用户及时更新升级。我们真诚希望各位用户能及时向我们反馈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改进和完善。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开发组 2008年6月6日 1

河北省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 开发组成员 组长:姚绍学河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预算编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洪卫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杨焕族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调研员 于瑞申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副调研员 赵增群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罗云飞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科员 杨世英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苗军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高云鹏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李凤桐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胡岚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工程师 系统业务方案基础设计:于瑞申、罗云飞 方案修改:姚绍学、车殿宝、杨焕族、张拥军、王印祥、刘振芳、武炜、林歧等 方案审定: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 项目库程序编写人员 程序总体设计:苗军 程序编写:苗军、李凤桐、高云鹏、胡岚 业务协调:车殿宝、杨焕族、于瑞申、罗云飞 项目库系统测试:杨焕族、罗云飞、刘振芳、以及省发展与改革 委员会、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统计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 版权: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和信息中心所有。未经允许,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复制、翻录、盗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八年六月六日石家庄 2

河北省公共资源通用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河北省公共资源通用项目管理系 统操作手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

目录 一、说明 (3) 二、系统操作 (3) 2.1 系统登录 (3) 2.2 项目进度查看 (4) 2.3 项目登记 (7) 2.4 招标公告 (10) 2.5 澄清变更公告 (11) 2.6 中标结果公告 (12)

一、说明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市、县交易中心要安排专人,登录通用项目管理系统把本地自2016年7月1日起成交的项目信息,按要求录入相关的数据,为了方便理解系统中功能的设置,下面将系统中的项目、招标(交易)项目、标段(包)、编码规则解释说明如下:项目:为实现一定功能价值目标,在特定约束条件下一次性组织实施任务的活动过程,可以分为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包含一个或多个招标项目。 招标(交易)项目:项目中组织实施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的基本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标段(包)。 标段(包):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一定的约束条件及标准,对招标项目构成内容进行合理划分,成为最基本的交易管理单元。 编码规则:项目的编码规则参照省级的编码规则,具体的规则可以访问如下地址进行查看。 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f19044793.html,/003/003002/003002001/20151118/89331154-4cdb -4b24-bcf9-f908974a390b.html。 二、系统操作 2.1 系统登录 首先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地址:http://sso.hebprtc. cn/),根据系统分配的账号进行系统登录。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 •【公布日期】2011.06.14 •【字号】冀财教[2011]59号 •【施行日期】2011.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财教〔2011〕59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文化局,直管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河北文化艺术品位,激励舞台艺术精品生产,保证我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顺利实施,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3号)、《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冀政[2010]138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共同制定了《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反馈。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顺利实施,加强对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3号)、《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冀政[2010]13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所有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剧目,以及监管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或向社会通过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用于支持入选省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创作生产、宣传推介、展演和深加工。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申请和分配通过编制预算实施,实行预算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遵循公开公正、择优扶强、突出重点和注重绩效的原则,实行专项申请,逐项评审,科学评估,择优支持。 第六条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考核,接受审计、财政、文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的艺术品种包括戏剧、歌舞剧、音乐剧和杂技曲艺、皮影等。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剧本创作、改编和购置; (二)剧目策划、编导、创作和设计制作; (三)剧目的排练和展演; (四)剧目的再创作、加工修改; (五)精品剧目的推广宣传、参加比赛和评审;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 一、申报单位注册 第一次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注册新用户”,按提示进行注册。 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省直单位通过归口的省直部门申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市科技局申报),并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为“单位管理员”。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才可以登录系统申报项目。 “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相关管理事宜,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 已注册过的申报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

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联系注册时所选的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单位注册信息无误后,为单位管理员找回密码。 二、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 “单位管理员”首先登录本平台,在“用户管理”——“申请人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报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每个项目申请人。 项目申请人应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申报项目申请书、立项查询、签定项目任务书、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调查报告、项目验收申请、上报验收证书等均需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

申请人用户由本单位管理员负责管理,密码丢失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找回密码。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科技厅不直接管理项目申请人。 三、申请人申报项目 在项目申报期间,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按要求填报,填写完成后提交。项目申请书提交后,进入下一环节“单位审核”。请注意指南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逾期将无法提交。请注意,必须使用项目申请人用户登录填报项目申请书,单位管理员用户不能填报。 (1)填报项目时,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准确选择“拟申报科技厅分管处室”,该项填写错误将造成项目无法受理。 (2)请仔细阅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按要求填写项目预算支出。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书请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四、项目申请单位审核、提交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7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的通 知 正文: ----------------------------------------------------------------------------------------------------------------------------------------------------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财规〔2018〕27号 省直有关部门: 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省级信息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6日 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省级信息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算法》《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由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和由其他省直部门预算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组成。 根据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省直预算部门,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审核汇总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省级预算草案,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查审议。 第四条省委网信办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初审,提出资金安排初步建议。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预算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监督项目实施,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六条省直预算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建议计划,录入财政项目库,执行年度预算,监督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 第二章支出事项分类 第七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事项及分类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费、信息系统开发购置费、机房建设或改造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和其他费用等方面。 第八条项目前期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发生的管理性费用。主要包括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等。 第九条信息系统开发购置费是指信息系统委托专业机构开发或从特定渠道购买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机房建设或改造费是指项目用房的新建或对原有用房的装修改造费用等。 第十一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是指信息化主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购置及其安装费用等。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的未列入上述项目的费用。 第十三条同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由一个渠道一项财政资金安排项目预算。 第三章项目预算编制 第十四条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组织编制省级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建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建议计划、项目概算以及项目立项时确定的资金来源,编制项目预算建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预算建议计划,并作为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内容报送省财政厅审核。 第十七条省财政厅审核汇总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省级预算草案,按程序将包含项目预算在内的部门预算批复部门。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指南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指南 一、引言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是一种集成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化平台,通过系统化的流程、规范化的操作,实现财政预算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本文将为您介绍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操作指南,帮助您快速上手并高效地使用该系统。 二、系统登录与权限管理 1. 登录系统 首次登录系统,需使用管理员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管理员账号具有最高权限,负责系统的配置、用户管理等操作。普通用户需向管理员申请账号,并由管理员分配相应的权限。 2. 权限管理 在系统中,不同用户有不同的权限,可访问的功能模块和操作也不同。管理员可以根据用户的职责和工作需求,分配相应的权限,确保用户仅能进行其职责范围内的操作。 三、预算编制与审核 1. 创建预算项目 在系统中,管理员可以创建预算项目,并设定相应的预算金额和时间范围。预算项目可根据不同部门、项目或资金来源进行分类,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监控。

2.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是财政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通过系统的界面,用户可以根据预算项目的要求,填写预算明细。预算明细应包括收入、支出、资金来源等相关信息,并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3. 预算审核 预算编制完成后,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核流程。系统会自动将预算提交给相关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可包括通过、驳回、需修改等不同选项。 四、预算执行与监控 1. 预算执行 一旦预算通过审核,即可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的征收和支出的支付等过程。系统记录每笔收入和支出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分类和汇总,以便后续的财务分析和报表生成。 2. 预算监控 系统提供了预算监控功能,可以实时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管理员和相关人员可以随时查看预算的使用情况、剩余金额等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财务分析与报表生成 1. 财务分析 系统提供了财务分析功能,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生成相应的财务报

恒智天成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软件

恒智天成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软件

恒智天成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软件功能介绍 一、编制依据: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2003》 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2010) 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2003) 河北省安装工程预算综合基价(2003) 河北省市政工程预算综合基价(2003) 河北省装饰工程预算综合基价(2003) 河北省房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4) 河北省房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2004) 河北省仿古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4) 河北房修工程古建筑明清分册(2004) 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与养护预算定额(2007) 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预算定额(2007)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2007) 河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河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河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河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河北建筑工程预算定额(98) 河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98)

独创“增加费计算模型”,增加费计算一目了然,防止丢项:可以显示每个子目的安装子目增加费或超高降效增加费的详细计算过程,可以一次性设置增加费、取消增加费,显示已记取增加费的子目,防止丢项。 4.完美紧凑的清单法框架结构,清单编制一目了然:中部显示清单编制窗口,右侧显示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窗口,下部显示查询、人材机、费用构成等子页面,左侧可以显示章节切换窗口。 5.包含标准换算和批量换算,并能进行子目扩充换算:软件智能化的包含了预算中各定额子目规定的所有换算项目(标准换算),可以选择定额进行批量替换材料、系数换算、子目扩充换算;同时,用户可以直接修改定额下人材机进行简单换算。任何换算都可以撤销。 6.可以补充材料、补充定额子目、补充清单;可以借用定额:用户可以随意的补充各种子目,并可以跨定额库借用其他专业的定额、材料。

预算一体化系统操作手册

预算一体化系统操作手册 一、功能概述 1. 预算一体化系统(BI)是一个在线应用,旨在帮助企业管理其财务预算的执行和 实施。这种系统的功能可以实现预算内容、合规性和财务数据的跟踪,以及决策过程中的 细节追踪。 2. 该系统提供了许多功能,以方便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进行预 算编制、审批、跟踪、执行和报告等。 3. 通过系统,可以实现将预算按照单位、部门和成本中心分解,这样可以更易于了 解每一单位的执行情况。 4. 该系统可以实现及时调整计划金额,确保公司财务按计划展开;并可以实现实时 预算比较,便于实施大型财务项目。 二、操作步骤 1. 登录BI系统:进入官网,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按照系统的相关步骤进行设置。 2. 创建预算:进入“预算编制”模式,根据企业需求和财务规划,编辑和创建预算 内容,其中需包括预算名称、预算金额、上报机构等内容,并按照事先约定的分配比例确 定各个单位的预算。 3. 提交审批:当预算编制完成后,系统会根据企业先前设置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有部门、上级审批人等相关设置,需要每个审批环节的审批人进行批复,方可完成预算审批。 4. 执行预算:将预算更新到财务系统,以便实施项目,并实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 以确保预算可以按照计划进行支出。 5. 报告分析:通过系统可以实时收集预算数据,以及审批情况,预算完成状况分析等,并可以根据不同的报表生成以支持管理决策。 三、应用场景 1. 公司实施大型财务项目时,可以采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对财务计划和实施进行跟踪,以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尽快实现预期目标。 2. 公司宣布大规模减资时,可以采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准确实施财务规划,避免出现溢出情况。 3. 公司预算审计时,也可以采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对财务预算进行报告和分析,以便 审计人员可以迅速了解公司财务预算情况,以维护公司财务利益。

河北省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3.01.01 •【字号】 •【施行日期】2003.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决算 正文 河北省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财政监督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本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农口部门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有专项用途资金。 第三条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述财政资金中用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项目建设和农业事业发展的、有专项用途的建设资金。用上述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称为农业财政项目。 第四条农口部门是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扶贫、农垦和乡镇企业等行业主管部门。 第五条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 第六条农业财政项目的选择原则:

1、符合全省农业发展规划,符合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建设重点。 2、符合公共财政原则。 3、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4、符合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原则。 5、符合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合理安排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的预算编制 第七条农业财政项目预算管理要建立项目库。省级农口部门建立部门项目库,省财政厅建立农业财政项目库。项目管理按照《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省财政厅于每年3月份向省级农口部门部署计划年度农业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第九条省财政厅提出《省级年度农业财政资金预算编制纲要》,报省政府审批后下发省级农口部门。 第十条省级农口部门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年度农业财政资金预算编制纲要》,编制本部门计划年度农业财政项目预算建议计划,并于8月上旬报省财政厅。 第十一条农业财政项目预算建议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项依据、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实施区域、投资方案、预算建议金额和专家论证意见(不含续建项目)等,并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十二条省财政厅于8月底将省政府批准的农业专项资金支出限额下达给省级农口部门。 省级农口部门根据支出限额,调整农业财政项目预算建议计划,于9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

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预算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项目是指申请列入或已列入省级政府(包括省级预算部门)支出预算的专项资金项目,是为保证政府完成特有的职责或目标,按指定的用途或对象编制的专项支出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财政部门及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对预算项目的管理。第四条预算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管理原则。预算项目的立项、论证决策、项目建议书编审、实施及后评估等管理活动,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运作。 (二)科学论证原则。预算项目论证决策要根据项目的类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论证要充分,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管理原则。预算项目的选择要以实现最优绩效为目标,论证、决策、执行要坚持效益原则,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要体现公共支出需求,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绩效评估。 (四)细化编制原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项目建议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预算项目,项目支出预算要按规定的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五)连续滚动原则。预算项目要实行动态、滚动管理,编制分年度滚动支出计划,保持项目的连续性、完整性。 第二章预算项目分类 第五条按照完整全面、细化透明、科学规范、利于管理的原则,对预算项目进行合理分类。 第六条根据政府支出分类,结合省级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省级预算项目分为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购建、专项购置、大型修缮、专项业务费、科技研究与开发、信息网络购建、信息网络维护、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补贴、个人家庭补助、偿债支出、产权参股、其他专项共十三类。 第七条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购建是指房屋建筑物购建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项目。房屋建筑物购建包括购买、自行建筑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及图书馆、体育场馆、科技馆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设施(含土地整理开发)、公路(乡村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排污、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园林苗圃、绿化及公共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购置是指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材料、装备、被装及其他购置方面的支出项目。 第九条大型修缮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支出项目。包括:资本化的各类设备维修、房屋建筑物维修、管道维修、公共基础设施维修、文物建筑维修(保护)、革命纪念建筑维修等。 第十条专项业务费是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特定专项业务和非经常性业务事项的支出项目。 第十一条科技研究与开发是指科研课题、创新项目、科研项目奖励等方面支出

河北省财政一体化操作指南

河北省财政一体化操作指南 一、引言 本操作指南旨在指导河北省财政部门实施财政一体化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财政监督,推动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财政一体化概述 财政一体化是指将财政部门的各项业务和功能有机整合到一起,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综合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在河北省,财政一体化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财政信息化系统统一平台建设 2.财政各级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 3.财政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4.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 5.财政监督和风险防控一体化

三、财政信息化系统统一平台建设 3.1 系统建设目标 建设一个统一的财政信息化系统平台,方便各级财政部门进行数据存储、查询、分析和处理,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3.2 系统建设内容 1.数据中心建设:搭建一个统一的财政数据中心,集中存储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的数据。 2.系统集成:将各级财政部门已有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使用。 3.系统平台优化:对财政信息化系统平台进行优化和升级,提高系统稳定性和用户体验。 3.3 系统建设步骤 1.系统需求分析:明确财政部门的业务需求,确定系统功能和模块。 2.系统设计和开发: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进行系统设计和开发。

3.系统测试和验收:对系统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系统功能正常运行。 4.系统上线运行:将系统上线运行,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推广。 四、财政各级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 4.1 业务协同的意义 实现财政各级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可以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4.2 业务协同的方式 1.建立财政业务协同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协作规范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2.建设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通过建设统一的业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处理。 3.加强沟通和协调:通过定期会议、信息交流等方式,加强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 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6.11.30 •【字号】冀财预〔2016〕153号 •【施行日期】2016.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 知 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1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30日 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构

第三章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第四章项目支出预算执行 第五章绩效评价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1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或单位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要求,为完成特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或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及部门其他收入等安排的项目支出。 各部门、各单位应将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项目预算执行结果负责。 第六条省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省级预算草案,按法定程序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提请省人代会审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需求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需求

(一)系统功能要求

需基于学校现有的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在实现学校目前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已有功能的情况下,进行升级及定制化开发,实现如下功能: (1)对接数字财政的项目库项目申报和审批、预算编制、审批、政府采购和新增资产表等业务,并且支持人员信息填报模块(包括在职、离休、退休、其他人员等)的对接。采用可配置的申报表和流程引擎,适应数字财政的各种变化。支持包括1、2级预算项目申报及校内人员等数据的导入导出。申报流程及申报内容需采用可配置的引擎,适应政策要求的各种变化。 (2)支持校内人员信息填报(包括在职、离休、退休、其他人员等),支持数据的导入、导出,能够将该数据导出至数字财政。 (3)校内预算项目库的申报、论证、审批和管理业务。参考数字财政建立校内预算项目库。 (4)重构预算编制业务,改为基于项目库的年度预算编制方式。 (5)项目库和年度预算与会计核算形成紧密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支持执行阶段的额度下达、预算调整、紧急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等各项功能。与核算系统打通,需要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立项、指标下达、拨款的数据进行对接,支持自动生成拨款凭证,预算调整模块与核算系统双方的数据能够互通、更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创建的项目要实时同步到核算系统中。 (6)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表单填写及流程需做到一定程度的灵活性。表单、字段、流程这些模块可进行自定义配置。 (7)支持分项管理,财务人员可对各个项目的分项执行进度进行统计,可导出分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分项总体金额、分项负责人、分项预算控制等等)。 (8)在建立项目库管理体系的情况下,需支持科研项目导入立项。 (9)本项目采购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必须与学校现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实现紧密集成,以会计核算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为基础开发预算执行子系统,以会计核算项目作为预算执行的载体,没有关联核算项目的,可以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接调用核算系统接口生成核算项目,然后通过预算拨款模块进行指标下达,自动生成拨款凭证,项目即可进行各种开支;自动从会计凭证数据中获取收入、支出等数据形成额度控制总账。由采购人负责与原会计核算系统厂商协调功能开发与集成事宜,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内,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项目库子系统 用于学校建立校级的预算储备项目库,建立以项目库为源头的预算管理机制。校内各单位结合部门事业发展规划提前研究谋划项目,常态化开展项目申报和评审论证,财务处

预算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预算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Did you work harder today, April 6th, 2023

友为预算管理系统 友为预算管理系统概述 友为系统是财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优化体制;在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全面预算、责任中心、责任控制等管理、机制和方法;搭建企业费用管理控制、计划实施的平台,全面提升企业费用管理水平;系统可以针对各类单体企业和集团企业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方法,进行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不同类型、不同管理形式的企业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来确定系统的; 友为系统是针对企业尤其是企业集团全面而使用的一个技术平台,其工作机制可以快速高效地实现企业对全面的需求,适应于需求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整个系统从上到下保持收集数据格式、口径一致; 数据格式、口径一致是全面预算的基础,友为系统利用B/S结构的网络报表体系,灵活、方便的报表定义机制,实现数据口径从上到下的一致性;系统中数据上报、数据接收、数据审批机制解决了上下级之问的数据及时传输问题; 填报数据可以灵活的从上到下层层扩展,满足不同级次部门的管理需要,既可满足上级的要求,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收集更为明细的数据,而数据上报时,又可以实现层层自动裁减和数据过滤,不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友为系统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能支持从金蝶、用友等财务系统或ERP等各类系统提取数据,可以与第三方软件无缝连接,确保各种数据都可以以文本的方式导出和引入,实现数据的共享; 友为系统提供高效的汇总、审核、分析和数据挖掘功能,提高了上级部门汇总和审核预算表的效率; 友为预算管理系统功能描述 1、自定义编制科目 •灵活自定义编制各种预算科目; •如分公司预算、部门预算、项目预算、人员预算等; 2、预算录入 •单个录入每个预算科目的具体金额; •也可以通过规定格式的excel表,批量录入所有预算科目的具体金额; 3、编制方式 上行编制 先由部门,科室或者其他各基层组织自己编制自己的预算; 然后分别提交到上级审批; 审批层可对提交的预算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审批、修改; 逐级审批通过的预算自动汇总形成公司的总预算; 下行编制 首先公司编制一个总体预算数值;

河北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3)

河北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 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一、总则 (一)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号发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 《部办法》),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省内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公路养护的大、中 修工程可参考本规定。 (三)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并对其编制质 量负责。在概、预算文件扉页的次页上,编制人员必须签名,编制负责人(即复核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加盖资格印章。 (四)概、预算的编制一律采用《部办法》规定的项目、表格、计算程序和公式。 (五)本规定未提及的部分仍采用《部办法》的相应规定。 二、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公路工程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全省统一执行六类工资区标准,人工费(混合工)标准为16.57元/ 工日。 2、材料费 (1)材料的概、预算价格应按省公路工程定额站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材料基础价格进行计算。 (2)路面工程和钻孔桩用土作为外购材料对待。 (3)运杂费的计算按《部办法》执行。其中公路社会运价仍执行省交通厅、省物价局[1991]冀交运字 12号文颁发的《河北省汽车货物运价规则》,并在其"货物运价表"的基础上,每吨公里材料另加0.08元。 (4)自采加工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涉及国家规定的有税费,也应计入材料的预算单价中。 (5)铁路运输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计算。 (6)装卸费采用材料所在地市级以上交通部门制订的标准。 3、施工机械使用费 (1)机械台班费按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0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计算。其 中的人工费也采用16.57元/工日,动力燃料概、预算价格按省公路工程定额站公布的年度材料基础价格进行计 算。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自发电,按《部办法》的近似公式计算电价。 (2)养路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1996)冀财综字第9号《关于调整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执 行。养路费向台班费中折算,应以《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说明中的机械年 工作台班为准进行计算。 (3)车船使用税执行(1992)冀税工字第46号文规定,即42元/吨l年。其计量办法同养路费。 (4)关于交通建设附加费,根据我省具体情况,也应计入台班费中。执行标准为(1996)冀财综字第9

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

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公布日期】2005.02.26 【实施日期】2005.03.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5]第3号) 《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月2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季允石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职能,保障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

例》、《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省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省级决算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级预算由与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省直各部门)的预算组成。 省直各部门预算由省直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组成。但省直各部门所属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预算,不列入省直各部门预算。 第四条在省级预算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理财,做到公正透明,通过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预算决策机制,规范省级预算收入行为和支出范围,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省级预算管理采用按省直各部门分类和按预算支出的功能分类两种形式。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在省级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编制省级预算、决算草案,分别向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和决定; (二)组织省级预算的执行; (三)决定省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四)编制省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有关预算变更事项; (六)对省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改变或者撤销省直各部门关于省级预算、省级决算不适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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