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警民关系现状及研究

新形势下警民关系现状及研究
新形势下警民关系现状及研究

新形势下警民关系现状及研究

一、警民关系及其现状

致力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警民关系?警民关系有什么特点?当前,警民关系的现状如何?

(一)对警民关系的理解及其特性的分析。警民关系,就是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就是警察尊重人民,热爱人民,保护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监督;就是人民群众关心警察,热爱警察,理解警察,支持警察,积极参与、自觉接受警察管理。根据这一理概念,警民关系具有的特点是:一是警民互动性。警民关系不是单纯的警察怎么做,群众无动于衷。而是,警察主动地、自觉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去想事,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现实利益出发去做事;人民群众从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支持关心公安工作,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进行监督。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这种良性的互动对公安工作、对人民群众都是互利共赢的。警民关系好,互动的结果就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有利,就会产生正面的、积极的影响;警民关系不好,互动的结果不仅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有害,同时对政府形象、政府公信力都有莫大的损害。二是社会参与性。警民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一种,而警察公共关系又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因而,警民关系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

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建立、巩固、优化,都需要社会各部门、各阶层共同的、积极主动的参与。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还需要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协同,才能确保警民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需要社会各界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各部门协调有序的良性互动,公安机关作为职能部门,始终处于主导位臵,发挥引领作用。三是公安主动性。在警民关系建设中,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占为主导地位,具有引领、引导作用。警民关系建设,关键看警察怎么做、有什么作为。近几年,公安机关开展了大走访、大接访、爱民月、警营开放日活动,建立了警务公开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制度,实施了农村(社区)警务战略等,这些都适应了公安工作的群众性特点和警民关系建设中公

安主动性要求,在争取主动上下功夫。公安机关在警民关系建设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在打好主动仗、发挥主要作用上下功夫。四是脆弱多变性。警民关系协调、密切等,是事实、是主流,但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候变得很脆弱多变,一件事可以影响全局,一个案件可以改变全局或者说是掩盖真相,建立稳固的、紧密的警民关系,要做的事还很多。在警民关系建设上永远没有一劳永逸,我们必须时时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敏锐的警觉,始终把警民关系建设摆在全部公安工作的战略首位,切实抓好。五是目标一致性。人民群众期盼的是社会平安,家家安居,人人乐业;公安民警辛勤工作为的是“巩

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共同目标、共同期盼下,通过共同的努力,建立“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的新型警民关系,不仅是公安民警的殷切希望,更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现实保障和期盼。

(二)警民关系的现状。我们要研究警民关系、建设良性互动的警民关系,就不得不就警民关系现状到底是什么水平、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等说个明白。通过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笔者认为:首先,警民关系的好与差,什么是标准?总的说,可以用这样几个字来概括:即理解、包容、支持、友善。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所遇到的难处能充分理解,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在期盼中能给予最大的包容,对改进公安工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能以友善的态度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进行自觉的监督,这样的警民关系应该就是好的。按照这个标准评估,一是从当前看,警民关系较好,但地区差别、行业差别较大。一些经济发展快、文明程度高、各种待遇好的地区,警察执法规范、没有乱收乱罚,只搞服务,警民关系相对就好。二是从历史上看,警民关系既不是最好的时期,也不是最差的时期,正是我们应着力做好引导和发展工作的时期。三是从现实看,警民关系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从某种程度上讲,警民关系就是党群、政群关系的试金石。警民关系不仅

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对党群、政群关系的影响也是非常之大。四是从公安工作自身看,建立和谐融洽的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取得大发展的必由之路。离开了良好的警民关系,公安工作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做好公安工作就成为空中楼阁、天方夜谭。

二、从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自身,看影响警民关系建设的主要因素

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影响警民关系的因素可能很多。我们在谋求警民关系新发展、达到新境界的同时,应对影响警民关系建设的内部因素进行研究,以期得到彻底的解决。

(一)从公安机关看。一是“履行第一职责、服务第一要务”的能力和水平,是影响警民关系的根本所在。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警察的战斗力差、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上不去,地方上乱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群众信誉、社会公信力没有了,警民关系无从谈起。所以,要谈警民关系,公安机关就要有点资本,拿出点真本事,就要让群众信任你、依靠你。二是关键时刻(在处臵群体性事件中),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是影响警民关系的敏感话题。事态的发展把公安机关推到矛盾的中心和事件的风口浪尖时,在这种两难的境地公安机关如何做?处理的好,这时最能赢得群众;处理不好,这时也最能得罪群众。三是如何看待和处理非警务活动,是警民关系中“斩不断、理还乱”的挠心事。哪些是

警务活动、哪些不是警务活动,实在是“说也说不清楚”。事实上,我们在如何界定警务活动和非警务活动上存在不小的误区和误解。我认为,只要处警,就是警务;警察职责范围内的活动,都是警务活动。对待警务活动,必须尽职尽责。四是对新生事物的预见和研究滞后,是警民关系建设一时难以适应而又必须正确面对的新课题。网络对信息的迅速传播,使公安工作必须与时间赛跑、与全世界的网民打交道。网络对社会影响的巨大作用,使公安机关必须倾全警之力做好网络应对工作。

(二)从公安队伍自身看。一是素质能力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近几年公安机关进人的渠道不断增多,公安队伍壮大的速度较快,新招入的民警实践能力较差,遇有复杂案件无处着手,影响了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一部分老同志,知识更新的速度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表现出了明显的不适应。二是形象方面的问题。近几年通过治理和明查暗访,警容不整、环境不好的问题有了根本改观,尤其是脏、乱、差的问题得到了根本整治,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仍有很大的差距。三是态度方面的问题。态度问题是对群众的感情问题,说话热情一点、表情热呼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坚持不懈就更难,这也是影响警民关系的重要一环。四是遵章守纪方面的问题。队伍出现的问题虽然是少数,但影响大、影响坏,对公安机关形象、公信力的

损害不容小看。五是队伍纯洁方面的问题。为弥补警力不足的问题,各基层单位都有协警、巡防队员,有的参与执勤、参与办案。这部分人不仅是素质较低,公安机关的纪律、规章制度对他约束力较差,违纪现象也较多,成为影响警民关系建设不可忽视的一环。

三、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力打造亲民公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顺应了时代发展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而且也适应了公安工作自身的发展规律。公安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力量,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建设力量,理应走在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前列,努力做社会和谐的保障者、建设者、促进者。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导向,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思想。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首先应该弄明白的是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问题。因此,一是在执法中第一位的是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思想。理性,就是要求民警着眼于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识大体、顾大局,客观、冷静、正确地应对执法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平和,就是要求执法民警准确地把握自己的心态,注意调控好自己的情绪,不被现场的各种“噪音”所左右,以柔克刚,不卑不亢,有理有节。文明,就是要求广大民警始终做到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讲礼貌,有修养,充分展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职业素养。

规范,就是要求广大民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臵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二是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思想落实到各项公安工作之中。落实这一执法思想,就是要改进执法方式,善于用平和、和谐思维来分解矛盾,用和谐态度对待群众,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融法、理、情于一体,带着感情去执法,以平和的态度去应对复杂的问题,这样,这一理念就会自然的落实到每个民警和每次执法行动中。三是要切实加强个性修养,努力培养和建立理性思维,平和的心态,文明的举止,规范的执法行为。厚积薄发是常理,一个人在个性上有了良好的修养,在工作中才能有不俗的表现。所以,在工作中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平时就要加强这方面的修养,这不是一日之功。

(二)对群众要有一个温良、和善、平易近人的态度。工作如何、会不会做是能力问题,如何做则是一个态度问题。一是对群众要有深厚的感情。对群众的态度问题,说到底是个对群众的感情问题,感情深则态度好,感情浅则态度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努力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二是对群众要有一颗感恩之心。对群众感恩,就会把工作当义务、把职责当使命,也就没有该不该、值不值的顾虑和计较,从感情上民警和群众的距离就拉近了一层,亲民爱民就会成为可能。三是对群众的困难要有一颗同情之心。客观地讲,

群众仍是这个社会中生活最困难、最艰难的人。对群众的困难有一颗同情心,就是要把群众的困难当自己的困难,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尽力做成、做好,做到群众心坎上。四是烦事揪心事要有一颗忍耐之心。群众工作多是家常理短、针头线脑的事,是最难最繁锁的事,也是最能考验一个民警耐心的事。所以,基层群众工作要有耐心,要有一定的技巧,尤其在处理纠纷调解案件等一些小事时,要有耐心,不怕婆婆妈妈,反反复复,力求寻找最佳时机、以最佳方式化解矛盾。五是对群众的无知甚至是刁难要有一颗理解之心。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眼睛亮了,知道的多了,但基层群众对社会的感知、对专业知识和礼仪方面的东西了解的相对较少,甚至有的对公安机关有成见,故意刁难公安民警。但是,我们要理解、包容。

(三)着眼履行第一职责,唱响主旋律。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是公安机关的主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第一职责、第一要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一是集中精力侦破大案,震慑犯罪,还人民群众一个清平世界。近年来,公安机关办案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技术装备有了明显改善,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全部侦破,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明显提升。二是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急切的事做起,致力平安建设,给群众以安全感。安居才能乐业。有一段时间,在农村盗窃大牲畜案件、在城区偷盗电瓶车案

件十分猖獗。我们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一个月内接连进行了三次大的集中行动,一举打掉了四个流窜作案犯罪团伙,深得老百姓称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关注民生、热爱人民不是一句空话,要的就是用事实说话,用战果说话。三是要做好防的工作,努力追求公安工作的最高境界。案发能破案当然是本事,但公安工作的最高境界不是什么案都能破,而是不发案、少发案。因此,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标准也不全在为群众挽回损失上,而是尽可能地不让群众财产受损失、利益受损害。这就要求我们要在“防”上做文章。四是引导群众参与,把群防群治作为警民沟通、警民互动的最佳平台,在实战中密切警民关系。多数情况下,群众对公安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对公安民警没感情,不是因为有成见,而是因为不了解公安工作的辛苦、艰难,不了解公安民警披星戴月、风餮露宿的不易,只看到了管人、抓人的风光。群众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警民之间的距离自然就拉近了。

(四)从一点一滴做起,关注并做好小事、锁事、家常事。孟部长指出:“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有些事对公安机关来说可能是小事,但对群众就是绝对的大事。把小事做成大文章,是我们公安机关面临的一大新课题。一是维护稳定不忽视“小矛盾”。社会稳定是大

局、大潮流,理应受到重视和关注。但小矛盾产生大隔阂,小对立酿成大对抗的事也是司空见惯的。事关群众安居的个案,在大局之下不注意“小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案件、恶性案件也是屡见不鲜。二是严打整治不忽视“小案件”。打击犯罪是主业,这谁都不能否认。大案、要案、命案能出成绩、出大成绩、快出成绩也不假,但公安机关不能眼睛只盯着大案、要案、命案而忽视了给人民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衔面双抢、盗窃自行车以及小偷小摸等小案件。这些小案件不仅是因为物品的丢失给群众带来不便,更为重要的是它能给群众一个社会不稳定、没安全感、地方很乱的印象。三是执法办案不忽视“小漏洞”。“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有一起上方案件,就是因为一村民修墙头时出了点界,影响别人的出行,受影响的几户村民联系起来把墙头给推倒了。后来派出所处理不妥当而引发了上访案,这就是由“小漏洞”酿成的“大苦头”。四是治安管理不忽视“小隐患”。这样的案例太多了,真是不胜枚举。我们要增强和提高这样一种意识:隐患关系生命、隐患本身就是案件的意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服务群众不忽视“小事情”。常识告诉我们,大事小事关键是从什么角度看。有些从公安机关的职能看是小事,但从群众家庭和个人看却是大事。因此,不能忽视群众的“小事情”,我们应力求做到、做好。六是队伍管理不忽视“小问题”。从

队伍自身建设讲,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大家都很清楚。小问题不及时解决,就会一而再、再而三,最后发展成大问题,影响队伍建设、害了民警自己。从队伍和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讲,小问题也可能造成大影响、小失误也可能造成大损失。

(五)理顺内部关系,培养公安民警良好的精神世界。建设亲民公安,密切警民关系,首先要优化内部关系,建立顺畅、和谐、融洽、密切的内部关系,使公安民警心情愉快、身心健康,才能在警民关系建设中有所作为。这不仅是一条经验,更应成为一条原则。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每个单位、每个民警都总结几条成熟的经验。我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重点努力做好:一是内外上下左右之间的关系要协调。就是内部团结紧密,但不拉山头、不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外部关系亲近但纯洁不为利诱、互助不失原则。对上恭敬尊重而不阿谀奉承;对下严格要求而不故意刁难;同级之间公平竞争、相互鼓劲。遇事多为别人着想,切忌自私自利、相互倾辄。二是工作生活的环境要优化。古人讲:入庖鱼之厮,久而不闻其腥;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近年来,我们狠抓“三室一廊一院”建设,同时建起了民警心理健康调节室,温馨角等,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警营文化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迎来了充满新活力、新气象的新环境。三是从优待警要落实。公安机关对待自己的民警,尤其注意不能只说不练,耍嘴皮子功夫,

而要努力为公安民警做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公安民警全身心、无忧无虑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去。四是实际能力要提高。要充分利用公安集中培训时间、例会时间等各种机会进行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公安民警的心理承受能力、应变能力、自我调节能力、与同志或群众的沟通能力、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使公安民警难事烦事揪心事能承受,遇有急事能应变,工作压力能自我缓解,心理压力能消除,成为基层工作的万能手,亲民公安建设的排头兵。

(六)关注网络,注重宣传,抢占舆论引导前沿阵地。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机制。在群众急于讨说法、舆论沸腾急于平息、事实真相急于澄清的紧迫情况下,党委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真实消息和群众最关切的消息,不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以公开和诚信取信于民;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并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新闻稿、进行现场采访等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将新闻发言人的信息广泛发布,充分覆盖各新闻版块,使党委政府信息成为主流信息而被群众听信。二是建立网络评论员机制。“话不说不清,理不辨不明”。从有关部门抽调部分政治上可靠、素质上过硬、作风上顽强、知识上全面的同志做为网络评论员,一方面要有理有力的开展网上阵地争夺战,使网络这一重要阵地始终掌握在党委政府手中。另一方面,要大张旗鼓的开展网上批驳斗争,用正确的、真实的、可信的信息批驳、压

制虚伪的、臆造的、兴风作浪式的恶信息,使多数不被蒙蔽,群众激情不被恶人利用,使网络成为澄清事实真相、涤荡虚假信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武器。三是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联动机制。一方面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勇于承担责任,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超前的工作。另一方面,信访、宣传等各部门也要迅速跟进,把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宣传事实真相与揭露不良行为结合起来,将把握舆论导向与控制事态扩展结合起来,使局势在党委政府掌控之中,使舆论始终向着有利于党委政府处臵应急事件的方向发展。四是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员队伍,培养和建立能深入危险群体内部、接触要害人物、掌握内情的特情,随时掌握危险群体的内部信息,做到未动先知、虽动能控。五是建立网上跟贴机制。动员引导公安民警以及民警亲朋积极参与,做到一地事发,全警动员,万人跟贴,打一场以正贴压邪贴的人民战争,使恶炒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李渊博 内容摘要:警民关系问题目前不仅受到公安机关的重视,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研究警民关系现状、影响因素及寻求评估警民关系状况的科学方法,探究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社区警民关系、现状、对策、原因 引言: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频发,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化,而各类涉警案件也时有发生,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甚至出现严重的失调和冲突。作为公安机关要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如果没有良好的警民关系,没有群众的支持,紧紧依靠警察自身的力量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是很难实现的。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推动警务工作的内在动力。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缺乏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公安工作就会脱离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从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便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完全发挥出来,将各种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共同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社区警民关系的概念 (一)警民关系是指人民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与社会公众自然而然的形成包含权利义务的人际关系。而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要充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从而形成良好的警民关系和构建社会治安环境的新局面。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部针对新时期任务,是公安机关今后较长时期的核心工作。 二、社区警民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通过不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公安民警大走访等一系列活动,公安机关逐步拉近了与广大群众的距离,警民关系正朝着良性的轨道发展,较之以前,警民关系得到进一步缓和和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通过开展正规化建设,队伍的整体形象明显得到改观,人民群众的认可度逐步攀升。一段时期以来,公安机关在自身建设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这些活动的开展,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对于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使曾经一度被业内人士认为“人心向背”的警民关系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融解,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逐步回升,人民群众对我们党领导下的这支半军事化机构是有信心的。 (二) 通过发挥严打防范职能,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明显得到提高。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各种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通过走访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占85%以上;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度占90%以上。道路通行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人民生民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有力保障。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迎接新时期挑战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一把标尺,也是公安机关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群众的满意率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也是公安机关发挥职能,衡量工作成败的标准,更关系着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我们就必须去分析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深挖原因,进而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原因 (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部分民警陈旧的执法观念之间存在矛盾。在过去长期执法过程中,在惩罚与教育的问题上偏重于惩罚,在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偏重管理。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群众在遇到公安部门管理时,不再唯命是从,唯唯诺诺,而是用法律法规来衡量执法者的行为是非对错,部分民

警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不但没有减少 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反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矛盾。 (二)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在我国贫富差距日渐拉大,部分群众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很容易因为治安、环保、福利待遇等敏感性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从而产生对社会、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希望找一个倾诉对象,解决问题,希望民警能到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多走访,了解情况,与他们沟通。但对于群众的这些要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因警力和经费保障不足以及其他实际困难等而达不到群众的要求,有的民警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客观上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对有些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公安民警不可能面面俱到、及时解决,也不同程度地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三)少数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了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少数民警损害群众利益追求个人己利,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少数民警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复杂情况下思想滑坡,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思想严重,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片面追求金钱和享乐;更有少数民警对

两岸关系新变化

成绩论文题目:谈两岸关系新变化 课程名称:形势与政策 授课教师:周丽君 院系:应用英语学院 年级:09级 姓名:许晓杰 学号:090440633

谈两岸关系新发展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在新中国建国后的几十年的时间里,两岸一直没能实现统一,是因为众多不同势力干涉的结果。台湾问题涉及中国根本利益,是关系中华族复兴、关系国家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它所涉及的不仅是国家的一般利益、局部利益、暂时利益,而是关系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全局利益、核心利益和长远利益。近几年,在胡锦涛提出的和平发展的主题下,以及台湾岛内的局势出现变化的情况下,两岸关系发展进入了新发展阶段。两岸的经济和文化交往更加密切,并且上了新台阶,两岸三通等关系两岸人民利益的事情最终得以实现。两岸的政治交往也出现稳步向前发展的可喜景象。 众所周知,由于岛内“台独”分子的破坏和一些外国势力的干扰,两岸关系一度恶化,威胁两岸人民对于和平的向往和祖国的统一。 为了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国政府做了不懈的努力。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宣布采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建议海峡两岸首先实现通航、通邮、通商(即“三通”)。1983年,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1995年,江泽民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2005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小组会上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随 随着2008年5月20日马英九就任台湾领导人,国民党再度成为台湾的“执政党”,两岸关系随之出现新的契机。 “中华民族”是马英九520就职演说处理两岸议题的基调,他强调“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本应各尽所能,齐头并进,共同贡献国际社会,而非恶性竞争、虚耗资源。我深信,以世界之大、中华民族智慧之高,台湾与大陆一定可以找到和平共荣之道。” 谈到四川震灾时,马英九也再度强调“两岸都属于中华民族,应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展现同胞爱,台湾将会全力以赴。” 在提到四川震灾时,他表示,我们从这次灾难中,体会到发自内心、发自自然的那种血肉相连的感情。只要两岸彼此互相关怀,发挥善意互动,相信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是可以预期的。两岸之间,谁都不能保证不会再有天然灾害,但我们可以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保证两岸之间永远不会有战争,而是往好的、互助的、双赢的道路上向前迈进。还有需要解决的就是当前两岸同胞最关心的两岸周末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问题;两党在新形势下将继续依循并切实落实“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两党将继续交流对话,发挥交流平台的作用…… 两岸关系在民进党“执政”冰封之后,双方就一系列问题达成广泛共识,两岸的经贸交流和金融发展逐步扩大,期待已久的三通和两岸共同市场理念都可能近期实现。其他的互动和人员交往,包括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方面等等也将相应增加。如此的紧密往来有助于两岸人民的接触与磨合,消除双方意识型态的隔阂,有助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需要积极探索加强两岸交流合作的新思路、新方式。通过两岸同胞多年努力,两岸交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人员往来之频

新时期基层治安管理工作中警民关系不信任问题初探

新时期基层治安管理工作中警民关系不信任问题初探 2014年宁波市新任警察训练大队六区队四班 摘要:相互信任的警民关系是群众工作的核心,是做好基层治安工作的重要保证。社会治安秩序差、执法不公正、警察形象差等问题是警民关系不信任的主要因素,只有认真解决群众对良好治安秩序的关切,用赤诚之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重建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同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上要维护警察的权威,保障警察的安全权益,使警察切实成为人民群众安全的保护神。 关键词:治安管理基层工作警民关系信任关系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是人民警察的一项基本职能。长期以来,人民警察在警力少、待遇低、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敢于直接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在执法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怕苦累、甘于奉献,为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在基层治安管理工作中,群众对民警的整体评价不高,部分群众甚至敌视、仇视公安民警;基层民警也普遍存在缺乏职业自豪感、荣誉感,感觉不受群众尊重,不被群众理解。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就是警民关系不信任,这对基层治安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产生了阻力,应该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警民关系不信任的突出表现 警民关系应该是保护与被保护的鱼水关系,但新时期警民关系普遍的不信任,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不和谐,突出表现在: 从公安民警层面来讲: 一是职业荣誉感、自豪感降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前,警察是一个多么光辉的职业,他的出现代表的是正义与威严,让处于危难的人们就像见到救星,见到了光明和希望,多的是几分信服和感恩,让处于违法的人就象见到克星,战战兢兢,忙的是躲避,检讨自己,悔恨不已。”当前阶段,非因工作需要,基层治安民警大多不愿着警服外出,怕惹麻烦是一方面,另外也确实是不受群众待见。基层治安民警工作非常辛苦、付出非常大,但得不到群众认可,内心感到很苦闷,这种累更突出地表现为一种心累。 二是职业吸引力下降。从招警条件变化来看,学历要求有的从本科降到大专,年龄要求从25周岁放宽到30周岁。从军转干部就业选择来看,以前“脱下军装,穿上警服”,成为大多数优秀军转干部的不二选择,现在军转干部首选其他职业,选择警察职业更多的是为了有一个公务员身份的无奈。 三是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警察在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团伙作案的不法分子时,会受到人身威胁、家庭威胁,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敢管的问题。另外警察执法时,法律依据不清晰、不明确,很多时候靠警察自己去把握和领悟,周围遍布地雷,多干事多犯错,不干事不犯错,基层民警不愿主动作为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不愿管、不敢管,加上现有体制问题,警察激励机制缺乏,干好干坏一个样,警察不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不会管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从群众角度来看: 一是治安民警素质差、形象差。一些基层治安民警大腹便便,平时不看书,精神萎靡不振,按群众的话说就是“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过,说又说不过”。另外不善于与群众沟通,走访群众更多的是为了完成任务,没有用心去体察群众的疾苦、关切和诉求,在心理上没有与群众交融到一起,没有真正走进群众心坎里去。个别治安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差、执法粗暴,对犯罪分子奈何不了,害怕犯罪分子打击报复,却对弱势老百姓耀武扬威。 二是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治安民警不能有效作为。当前社会治安情况整体不好,基层派出所

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的新局势

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的新局势 有家喻户晓的这样一首诗:“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自古以来,台湾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目前,台湾问题仍然是一个“重头”问题,当前形势下的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着哪些新局势呢? 首先,为何如此难以解决台湾问题?或者说,目前阻碍两岸发展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近年来,台湾岛内“台独”活动日形嚣张,给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国家和平统一投下了阴影。“台独”的产生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和国际背景,而台湾当局拒绝和谈、限制交往、在国际上推行“双重承认”和“两个中国”的政策,又实际上为“台独”活动提供了条件。应当说,台湾同胞要求当家作主管理台湾的愿望是合情合理的、正当的,这不同于“台湾独立”,更与极少数坚持要走“台独”道路的人有着根本的区别。极少数“台独”分子鼓吹“独立”,甚至投靠外国,妄图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这是违背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另外一点,就是某些国际势力不希望中国统一,仍千方百计插手中国内政,支持台湾当局的“反共拒和”政策和岛内的分裂势力,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制造障碍,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但是,中国政府坚信,广大台湾同胞是要求国家统一的,台湾朝野政治力量的大多数也是主张国家统一的。所以在两岸人民共同努力下,上述障碍和阻力一定可以排除,两岸关系一定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 其次,在当前的时代潮流下,两岸关系的发展也是不同的,我们面临着新局势,此之所以谓两岸关系新发展局势。而两岸关系新发展的“新”表现在何处呢? 两岸关系出现新转机。目前的民进党由于大选失利和“入联公投”没有过关,导致自身元气大伤,可以说,台湾民众的选择,民进党执政的终结,这等于是给两岸一个和平的机会,也是给两岸一个发展的机会,同时还意味着过去一段时期原本僵硬的两岸关系出现了新的转机。两岸形成新共识。海峡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这是“九二共识”的基本内涵。奥运和世博促进了大陆的发展,提升国家的形象和软实力,为早日实现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打下了基础。维护和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两岸的共同交集。基于这样的共识,两岸关系可能会发展的更顺畅一些,这是可以预期的情况。两岸民间交流掀起新热潮。除了官方对此的发展外,民间力量也在积极推动两岸交流,并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大陆热、宝岛热。当然不仅是在经济方面,而且在教育、文化、旅游等其他方面两岸民众都持明朗乐观的态度。其实,两岸同种同色同文化,彼此心连心,根连根,这是什么力量也无法阻挡和割裂的。正是基于这样的亲情认识,正是基于对中华文化的一脉相承,所以这热潮目前也就变得汹涌澎湃,气势浩大了。 最后,针对目前两岸关系的新形势,应该如何应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坚持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不断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在新的一年里,要密切两岸经贸金融交往,深化产业合作,支持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发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通过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促进互利共赢,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加强两岸民众和社会各界交流,共同分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进一步凝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识。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增强两岸政治互信。除此之外,由于中国文化具有极大发展潜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大有可为,在两岸经贸关系已取得较多进展的形势下,两岸有必要大力推动文化交流合作。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是台湾文化的源头和核心。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有深厚的中华文化作支撑,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经由两岸民众共同参与的中华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必将有助于消除“台独”分子将台湾文化与中华文化相对立的歪曲宣传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十分广泛而又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人民内部不同社会成员在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张的矛盾。这些问题与矛盾反映到公安工作中,必然会给警民关系带来影响。从另一方面看,警察队伍中的危机事件,如广州孙志刚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公安队伍形象受到损害,也极易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打击犯罪、社会管理、交通消防、安全防范等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机遇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公安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与考验。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越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时期,越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之路。忽视群众的力量,单纯依靠高科技手段和高密度巡逻维护社会治安,不仅在客观上不可为,也偏离了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规范有序的社会。警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风气有着较大的影响。当前,确有少数人民警察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利用手中的执法审批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乱扣乱罚,以罚代刑,索贿受贿,有的通风报信,护私傍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愤慨,破坏了警民关系。只有切实加强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范权力运作,才能理顺群众情绪,树立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公安队伍形象,才能取信于民,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三、创新务实,开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新局面 1.在执法服务的价值取向上,要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人治社会走向法治社会,我们正经历着巨大的社会转型过程。过去我们虽然一直强调为人民服务,但在执法观念上,总认为公安机关与治安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计划经济时代的警民关系,官民色彩浓厚,体现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我讲你听”,“我管你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为强调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公安机关既要打击犯罪更要保障人权,既要依法管理更要高效服务,否则就不符合建设现代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因此,公安机关必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执法服务的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公安机关来说,首先要充分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第一需要,没有一个安定有序的环境,改革、发展就失去了保障,人民群众就不能安居乐业。其次,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民警察只有从思想上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变为亲民为民的服务者,依法行政而不是依权力管理,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示范文本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示范文本 After completing the work or task, record the overall process and results, including the overall situation, progress and achievements, and summariz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utur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 告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报告资料应用在完成工作或任务后,对整体过程以及结果进行记录,内容包含整体情况,进度和所取得的的成果,并总结存在的问题,未来的对应策略与解决方案。,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 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 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 局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 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 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 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 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

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XX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

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影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织,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陌生人” 社区已经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 警务

新形势下如何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新形势下如何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解决台湾问题, 发展两岸关系,把握历史机遇,共创两岸和平发展,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重大目标。维护祖国统一、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原则和基础以及最佳方式是: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两种制度。 如何把握与建构,并继续努力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呢? 第一,需要我们认真地总结历史经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回顾两岸关系的风雨历程,其间取得的积极成果和宝贵经验值得我们珍惜,其间经历的种种曲折和冲突值得我们深思。冷静梳理两岸关系的历史脉络,准确把握两岸关系的本质属性,深刻认识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地探索两岸关系的内在规律,更加坚定地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 第二,需要两岸双方发挥政治智慧、积极面向未来。两岸关系在面临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存在着历史遗留问题和今后难免遇到的新问题。两岸应做到积极抓住和切实用好机遇,冷静务实地对待和化解分歧,保持和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今天,对于两岸双方来说,谋全局,就是要以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为重,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局为重。只要真正秉持和认真贯彻“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理念,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第三,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需要积极探索加强两岸交流合作的新思路、新方式。通过两岸同胞多年努力,两岸交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人员往来之频繁、经济联系之密切、文化交流之活跃、合作领域之广泛、共同利益之扩大,都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今天,两岸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又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呈现出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可以说,两岸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携手合作、共同发展。这就需要我们从如何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为全体中华儿女谋利益出发,积极探索交流合作的新思路,不断拓宽交流合作的新领域,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并依靠两岸同胞共同付诸实践。 第四,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更为努力地推动两岸直接“三通”进程,更为努力地 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合作,更为努力地推进两岸同胞和社会各界的交往.扩大两岸 同胞的共同利益,厚植两岸同胞的共同文化根基增进两岸同胞的手足亲情,让中华民族精神 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焕发新的光彩,世代永续传承。我们理解、信赖、关心台湾同 胞,尊重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情感、当家作主的愿望,将继续实施和充实惠及广大台湾同胞 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对于一些由于对大陆缺乏了解而对发展两岸关 系存在误解、疑虑的台湾同胞,我们都将以诚相待,欢迎他们来大陆访问、交流,增进相互 理解,努力实现两岸同胞大团结,促进两岸关系大发展。 第五,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台湾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交流,共 同致力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 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我们热忱欢迎他们回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上来。

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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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迎接新时期挑战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一把标尺,也是公安机关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群众的满意率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也是公安机关发挥职能,衡量工作成败的标准,更关系着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我们就必须去分析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深挖原因,进而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原因 (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部分民警陈旧的执法观念之间存在矛盾。在过去长期执法过程中,在惩罚与教育的问题上偏重于惩罚,在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偏重管理。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群众在遇到公安部门管理时,不再唯命是从,唯唯诺诺,而是用法律法规来衡量执法者的行为是非对错,部分民

警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不但没有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反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矛盾。 (二)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在我国贫富差距日渐拉大,部分群众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很容易因为治安、环保、福利待遇等敏感性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从而产生对社会、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希望找一个倾诉对象,解决问题,希望民警能到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多走访,了解情况,与他们沟通。但对于群众的这些要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因警力和经费保障不足以及其他实际困难等而达不到群众的要求,有的民警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客观上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对有些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公安民警不可能面面俱到、及时解决,也不同程度地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三)少数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了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少数民警损害群众利益追求个人己利,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少数民警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复杂情况下思想滑坡,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思想严重,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片面追求金钱和享乐;更有少数民警对

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冯荣,李克建 (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四川泸州646000) 【摘要】警民关系直接体现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内在联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一大主题,是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随着社 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当前警民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公安机关是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主体,必须着眼新形势,立足队伍建设,加强群众工作,推进服务优化,提升执法水平,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与稳固。 【关键词】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和谐社会【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3)01―0031―03 和谐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 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1]和谐警民关系是在参照警民关系的基础上针对不和谐警民关系提出的,是针对现阶段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不和谐警民关系现象、各种警民关系失衡甚至警民冲突而言的。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刑事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侵财犯罪和经济犯罪增长迅猛,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日益增多,黑社会性质犯罪危害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通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防控之中,充分挖掘民力资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胡锦涛主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 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 和谐社会是一个统一、协调、有序的整体,警民关系和谐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公安 机关既是社会治安的管理者,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人民群众既是被管理者,更是国家的主人。警民关系的和谐直接 决定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要让广大群众享受公安机关创造出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享受和谐社会的幸福。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促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社会治安状况已成为许多地方的“软实力”,成为许多外来投资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社会治安的好坏也成为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这些都为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工作的状况,特别是警民关系的状况,已直 接关系到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3] 为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又好又快地发展,公安机关切实履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一)公安队伍建设滞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与水平,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从根本上影响着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素质不高。从“三基”工程到“三项建设”,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但部分民警仍然存在思想素质较差、业务素质不精、实战水平较低等问题。二是打击不力。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案件的破案率较低,案犯不能及时伏法,群众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直接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三是警力不足。我国大部分地区警察总数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警力严重不足。由于警力不足,部分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产生厌战、厌事情绪,这种情绪直接反映到对待群众的态度上来。四是形象不佳。少数民警警容不整,举止粗俗,致使一些群众由对个别民警的非议,形成对整个公安队伍形象 Jan.2013No.1Ser.No.13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2013年1月第1期总第136期

对警民关系中不和谐因素的调查与思考

对警民关系中不和谐因素的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的第六部分则把“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说明了公安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而和谐的警民关系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败。所以,如何正确认识和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当前公安工作具有全局性意义的一个重大课题。那么,警民关系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当前造成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新型和谐的 警民关系?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看法。 一、警民关系的内涵 在我国公安院校的教科书中,没有对警民关系的内涵作出明确的界定。根据公安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警民关系是人民公安机关在长期的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人民群众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至少应涵盖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警民关系从法律上看是一种协作关系。我国宪法赋予公安机关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同时,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公民有作证的权利和义务,隐匿罪证和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民有义务同公安机关搞好协作,有义务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的行列中去,这种协作关系已经在长期的公安工作实践中充分运用。无论是抗日战争的锄奸运动,建国初期的肃反、镇反运动,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惩治犯罪、维护治安,都是在警民良好的协作关系中取得了公 安工作的伟大历史成就。 (二)警民关系从趋势上看是一种必然性的关系。犯罪是社会消极现象的综合反映,只要国家存在,犯罪就难以消灭。同样,只要犯罪存在,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协作关系必将客观地长期存在,而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为犯罪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控制犯罪的最终受益者是人民群众,有效维护人民社会治安秩序是人民群众的自觉要求,是人心所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群众迫切要求提供安全保障的呼声尤为强烈。因此,从根本上看,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是职责所在,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社会治安工作则是愿望所在,两者 目标一致。 (三)警民关系从内容上看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由人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所决定的,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这一职责决定了人民警察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在实践这一宗旨中树立公仆意识,在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时,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意志,在人民群众中确 立人民公仆的高大形象。 二、当前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表现 警民关系作为和谐社会中重要的人际关系,当前确实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滑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信任感下降。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被盗案件,特别是自行车或摩托车被盗等侵财型案件,群众不愿意报案,原因是公安机关破案率太低;一些地方的群众见到了违法犯罪或是自身遭受不法分子的侵袭后,不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控告、检举,而是积极向社会上的“黑老大”寻求“摆平”,或直接与不法分子“私了”;公安机关在侦察破案过程中,有的群众有情不报,见了民警就关 门,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二)群众参与治安的积极性不高。近年来,公民"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观念逐渐淡化,认为维护社会治安是警察的事,与己无关。对街头暴力,观望者、回避者增多,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减少。在警察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工作中,也是观望的多,挺身而出援助的少。 (三)群众对警察的非议责难增多。人们在街谈巷议中,对警察带有反感情绪,把“烂眼”作为警察的代名字。对少数警察的不良行为以偏盖全,无限夸大。警察在办案时围攻、谩骂、被袭的时有发生。民警在执法中一旦与群众个体发生冲突,围观者往往不分青红皂白指责民警。特别是当前刑事案件的高发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就片面地指责公安机关工作不利、方法不当,把这都归咎于警察的无能。 三、当前造成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因素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演讲稿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志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托起一片蓝天》。 此刻,我穿着一袭警服站在这思想交汇的舞台,飒爽!可能是您对这一身戎装最为深刻的印象。是啊,当初,我也是怀着对警服的向往加入了这光荣的集体,也曾不止一次立下过“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豪言壮语。 可是,刚走进警营,感觉并没有向往的那样精彩和刺激,感受最多的是公安工作的烦琐和辛苦。夜里一个电话,民警们就得匆忙出警,一去就是一整夜;工作忙的时候,在派出所一呆就是一个星期,一个月;逢年过节,合家团聚的时候,警察却要在岗位上执勤站岗…… 历史的沧桑巨变,社会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计划到市场;从单一经济唱“独角戏”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百花齐放;从没有流动人口到亿万人民踏上异乡打工的征程…… 这一切变化都使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也使公安工作的量更大、面更宽、情况更复杂。在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警察14项职能中,有11项是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然而,作为警察,我们在选择警服的同时,也就选择了

崇高和荣耀相伴,牺牲与奉献同行。多数基层民警,没有路面交警的飒爽英姿,更没有刑警的轰轰烈烈,只是凭借着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就在平凡的岗位上,赢得了同事的敬佩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平凡孕育伟大,辛勤铸就忠诚。警察,这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无论在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是社会稳定、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民警和群众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和谐共处的警民关系,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也是打牢群众基础,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新时期,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塑造公安民警的人格魅力 民警人格魅力的塑造必须依托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以高素质展现魅力,以魅力树立形象。“警察者,执行法律而良民之官也”、“非具有高尚人格者尤不足以当警察”,我国从清朝建立警察制度起,就对警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警察对群众必须“友之如手足,亲之如子侄”。未来社会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随着科技的日益更新,面对现代化的犯罪,要求公安民警掌握足够的技能和知识来应对、打击犯罪。这就迫切地要求提高民警的素质,寻找有效途径。相信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与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民警一定能够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人

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密切警民关系,是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保障。只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才能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释放群众在揭露犯罪、深挖犯罪和搜集社情民意等方面的正能量,保证各项警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良性互动,是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人在基层一线派出所、指挥中心、政工等部门工作多年,跟基层群众打过很多交道,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及相关对策谈一点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之间形成和谐友善、互助合作的社会关系。在各种警务活动中,人民警察必须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找准自身的法律定位,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只有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掘社会资源,依靠群众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才能更好地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促进公安机关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对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推动整个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通过不懈努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利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影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织,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陌生人”社区已经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警务模式遇到较大阻碍,传统的“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模式无法开展,制约了社区警务的做深、做细、做透。另一方面,群众习惯于将现代警察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警察”作比较,容易产生警民关系疏远的结论。如,在对派出所开展社区“大走访”中,辖区群众集中反映“部分派出所社区民警下段少、警民沟通联系少”,引起群众对民警工作精力投向的误解和质疑。 二是打防关系把握不准,使群众安全感下降。突出表现为打防投入失衡、打防重心失衡、打防导向失衡。部分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重大案、轻小案,重案件侦破、轻可防性案件回访,重对象查处、轻案后追赃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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