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019年6月修订修订人:田海斌王艺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艺术学院学生会实质

艺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组织。

第二条:艺术学院学生会宗旨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艺术学院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艺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学院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艺术特色的学院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

3、发扬我院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大力发挥学院的特色,培养广大同学的实践能力。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学院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老师及学校的联系,做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1、艺术学院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2、学院所举办的任何活动以校规及校训为依据。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具有辽宁科技大学学籍、并且为艺术学院学生,同时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以及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学生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院学生会具体机构

1、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本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全校性学生活动中接受校学生会统一协调。

2、院学生会可经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会议或以其它方式民主产生。

3、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1)院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

(2)各职能部门是院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学院负责。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实行竞选制,由院党委、团委任免。

(4)院学生会应积极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

4、各职能部门职责

分团委副书记:

协助团委书记,负责团委和学生会思想政治、干部作风、精神文明等工作。

(一)主持召开团委会,既是贯彻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团委工作总结,搞好

团委班子建设。

(二)协助团委书记开展团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抓好团员发展工作,评优及推优工作。

(四)抓好团干部的培养训练,加强团总支,团支部的建设,加强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指导学生会组织安排学生的日常检查,定期总结评比,组织好业余的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自学、自

治、自理的能力。

主席、副主席:

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对学生会日常事物,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代表学生会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做出的决议、指挥、监督并检查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一)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事物的管理,维护学生权利。

(二)出席学生会部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布置工作任务。讨论并指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

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四)完成院团委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枢纽中心,它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感知冷暖,是学生会的坚强后盾。它用责任和理解是学生会组织高效运行,成员融洽友爱。是学生会组织里的“大管家”。(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主持学生会的内务工作(二)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三)召集学生会主要干部会议和院内其他重要会议,对于学生会人员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以及活动考勤做好

工作,并做好内部人员安排。

(四)审批学生会计划及总结,帮助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五)负责学生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宣传部:

宣传部是校学生会的窗口,用宣传栏和海报展现着精彩的生活,它拥有艺术的眼光、创新的意识、正确的理念。用色彩绘制着梦想,用执着和激情把最新、最全、最真实的新闻,送到校园的每个角落,用形象展示着院学生会的风采。

(一)紧紧围绕院学生会工作,策划各部门活动的宣传方案。(二)组织对学生会活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

(三)加强与各班宣传委员的联系和交流,力求做到工作的协调性,统一性。

学习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学习技能。

(一)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主要负责园内学风建设。(二)规划和组织辩论大赛,诵读演讲等各种大型学术活动

(三)通过多样的形式(讲座、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作为媒介,以倡导丰富多样,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四)积极配合学校搞好评教工作,广泛收集同学意见。

女生部:

女生部是以丰富校园女生的生活,提高女生思想修养,维护女生权益,为女生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为目的开展有关活动的部门。及时了解全院女生的思想及生活状况,树立女生形象,代表女生利益的部门。

(一)根据女同学自身发展和特殊利益的需要,提出相适应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热情关心女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学校有关部门,为女同学解决生活中

的困难。

(三)根据女同学的心理特点,设计并开展适合女同学需要的活动。

(四)根据学院各个部门的活动,分配礼仪,进行引领工作。

体育部:

围绕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主题,组织开展院内体育赛事

(一)负责学院总体体育活动方针、方向。

(二)组织和竞赛策划院内体育竞赛,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体育活动

(三)协助院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

文艺部:

文艺部是一个可以充分展示才华和魅力的大舞台。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让你我的大学生活变的更加绚丽。

(一)与兄弟院系及院校开展文艺联谊活动。

(二)计划、组织、协调各班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三)积极配合学校文艺工作,同时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有效的促进院内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

质的提高,同时大力发挥学院的特色,向学校及社会

推荐更多的文艺人才。

外联部:

外联部是最能体现其实践能力的团队,同时也要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是学生与外界联系的一个代表性的平台机构(一)协调外联部相关活动的策划与安排。

(二)与外界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与个人或单位合作,促进全院学生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文娱等方面

交流。

(三)建立学院和企业联系的渠道,建设和维持同优秀企业间长期合作关系。

(四)组织部门与外界联系、沟通、为学生会顺利组织各种活动筹集资金和物品,加强学生会与社会经济实体间

的合作。

生活部:

学生会生活部是一个立足于为同学服务,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的职能部门。

(一)督促和知道同学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及时向有关部门通过正常渠道反馈同学们生活当中存在的问题和正当需求。

(三)抓好学生宿舍、教室的检查和保持工作。

(四)定时召开座谈会,准确把握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征求同学们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对学校

管理服务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权益部:

学生权益是学生应该获得的利益,权益部的工作立场是服务同学,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一)维护学生的权益,保护学生的合法利益。监督各学生组织,社团的工作。

(二)不定期开展意见调查,搜集学生对学校管理制度,日常工作的建议。

(三)宣传维权知识。

新闻部:

新闻部是一个新闻窗口,其职责主要是宣传和报道院团委和学生会及基层学生会的工作,以学生会的工作为中心。(一)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及社团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二)具备媒体的功能,对学院的活动和动态做相关报道。(三)建立学院网络平台,及时反映学院的情况与消息。(四)负责学院活动的摄影及摄像工作,并放映在网络平台之上

第十条:班委会

各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一般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接受艺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协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艺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文艺部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文艺部规章制度 总则: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举办文艺文化活动,引导和营造高雅艺术在校园内的氛围,适时为同学们提供才艺展示的良好舞台。 宗旨:尽心为同学服务,办好每一台晚会 原则:开拓、务实、严谨、求真 精神:用我们对文艺的热忱,让你的生活多一抹炫彩 文艺部工作职能: 一、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文娱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 二、认真完成校团委,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其他各部,各校级社团的工作及活动。 三、了解和发现学校的文艺人才。 四、及时了解掌握同学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文艺部各成员工作职能: 一、部长: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审订、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3、根据学校对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和本校的特点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健康 的文化娱乐活动。 4、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我校的文艺活动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 作用,注意保护文艺骨干的积极性。 5、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配合团委、社联宣传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 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文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副部长: 1、协助部长完成上述职能,做好所分担的工作. 2、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权。 3、负责负责具体的工作分配、督促,并且能互相带动工作,负责好干事的管理工作,以身作则, 从而培养其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干事: 1充分了解本部工作职能,明确本部工作计划,找准自己的位置 2在工作中积极参与,认真并及时完成部长交给的各项工作,有自己的创新想法,踏实本分的协助部长副部长完成本部工作。 3多排有意义,高雅的文艺节目,发挥特长,进行创新,对活动的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奖惩评优: 一、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守纪律,加强自身建设 三、积极参加部内活动,参加活动的次数及质量将决定年终评优情况 四、例会要按时参加,有事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例会者按自动退出文 艺部处理。两次者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文艺部未来展望与承诺: 加强整体协调配合,发扬团总支、社联的团队精神,做好、做强我们的团队。积极与社联各部门合作,保证工作充分到位,活动顺利进行 我们承诺以热忱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各项艺术活动展演的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让社联文艺部真正成为建设健康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艺术氛围的艺术平台,让民族精神和艺术文化成为同学们真正追求的“时尚”。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文艺部考核制度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我院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们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奖罚分为4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1

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意的活动。 第二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布置其工作任务,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学生日常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我院学生,有特长,热爱学生会工作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期为1个月。由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开除。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果受过学校的处罚,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生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决策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3.协调能力 4.宣传能力 5.交际能力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原则: 1.疏导原则 2.服务原则 3.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本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处、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习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重点是纪检部和男生部。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的完成本部的日常工作,同时不定时的了解其他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给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个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干事要协助部长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需与部长商量,不能越级。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青岛黄海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二条主席团工作职权 主席(一名)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 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学院的指导和帮助。 5.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 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及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艺术团章程

艺术团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艺术团简称“艺术团”,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代表全院学生利益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艺术团的宗旨是:坚持实事求是精神,以发扬民族文化、现代文化为目标以培养知识厚、能力强、素养高的大学生为根本指导思想,团结广大同学,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沟通院领导以及院各部门与同学的联系;开展各种有意义、有价值的活动,促进同学们积极健康成长成才。 第三条艺术团任务: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学院和团委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受院团委委派代表我院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四条艺术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工作理念是:求真务实、高效优质、服务贡献。 二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万方科技学院学生,承认艺术团的章程,均有资格成为艺术团成员。 第六条成员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成员在团内有讨论、建议、咨询、批评、监督、表决、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成员有遵守艺术团章程、执行艺术团决议、维护艺术团声誉和利益的义务;成员在行使权利时

不得损害集体与他人的利益。 三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七条艺术团常设机构为艺术团主席团、办公室、主持人队、街舞队、民族舞现代舞队、曲艺队、模特队、合唱队器乐队、舞台督导部、影音制作部、公关外联部等13个部室。艺术团下属各部门是艺术团的执行机构,各部可设正部长1名,不设副部长,干事依具体人数而定。 第八条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由上一任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由团委审核决定。艺术团各部部长采取竞选的方式,经主席团表决产生,报团委审批。 第九条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每学年召开二次。第一次为学年初。主要内容有:听取和审议上届艺术团的工作报告,对艺术团成员工作进行评议与表彰,听取和审议新一届艺术团工作计划。第二次为学年中。由艺术团团长作中期总结,团总支书记上思想政治课。艺术团团长、副团长、各部部长面向全体成员作工作报告。 第十条由院艺术团团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每学期召集两次以上全体会议。 第十一条艺术团干部的任免、增补由院团总支提议,艺术团代表委员会代表五分之四以上多数通过。弹劾艺术团团长、副团长、部长等干部由艺术团成员10人以上或常委会3人以上或团总支委员提议,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同意。 第十二条艺术团常委会及代表委员会的职责是: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团委 学生会章程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4年3月

目录 总则 (4)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 权利、执行机构 (5) 基层组织 (6) 选拔和增补制度 考核制度 会议制度 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团费缴纳制度 团员注册制度 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附则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 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 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 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权力、执行机构

学生会文艺部部门章程

学生会文艺部部门章程 一部门简介 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 1、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3、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5、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6、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 7、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部门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周召开院文艺部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总分为10分,1-3分为不合格,4-6分合格,7-10分优秀。) 2.每次部门例会须有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求记载会议起止时间、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号标明缺勤理由)、记录人、会议地点、

会议讨论主要内容、会上各成员的发言内容(只记载第一个提出一种观点的发言,不记载重复发言)及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任务分配(包括任务、任务反馈者及反馈时间)。 3.每次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于例会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得到批准,会前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迟到十分钟以上均视为缺勤。(缺勤2分) 4.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 ①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2分) ②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2分); ③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1分) ④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2分) ⑤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 ⑥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 ⑧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由会议记录者监督)。(1分) 5.例会会议记录(包括部门会议记录及个人会议记录)作为部门成员月考核有效凭证。 (二)考核及奖惩制度 1、凡部内成员,至加入本部门次月起,参加参加学生会相应职级的月考核、学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 本着坚持自我教 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 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 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 到同学中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以”自主创新, 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 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 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 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 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 承认本学生会章程, 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 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 执行本会决议, 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 经本会经过, 则退出本会。 2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 建议, 观点, 看法, 并保留意见的权利。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 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 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 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 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 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 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3

文艺部工作职责和制度

文艺部工作职责和制度 为加强我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推进部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优秀化,特制定文艺部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文艺部工作职责 为同学服务,给同学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丰富他们的精彩世界。 1、分解落实团总支的关于组织开展学院文娱活动的具体工作,执行团总支的工作计划。 2、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3、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其活动组织、过程管理、人际协调和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质量水平。 4、充分发挥文娱“寓教于乐”的载体作用,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精心策划和组织学院“迎新生晚会”、“新生文艺汇演”等常规活动,创造性地组织和开展富有学院特色地个性化文娱活动。 6、加强对班级文娱活动的指导,努力开展学院间和校际间的文娱活动交流。 7、完成学院系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管理制度 1.干部指责要求 (1)学生干部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有热情,对文艺部下达的工作,部内成员不得无理由推托。 (2)团结同学,深入了解他们对于文艺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及时上报。 (3)与其他部门精诚合作,互帮互助。 2.工作原则 (1)纪律第一,严守规章制度。 (2)形式灵活多样,主张民主。 三.工作目标

组织好各项活动,丰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与其他部门一起推动我系精神文明的发展。四.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本着尽职尽责,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部内各成员对工作提出意见,指出错误,批评监督,遵守规章,严于律己,服从安排,相互协作,共同努力。 1.文艺部设有部长,干事。各成员必须遵守章程,并做到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文艺部部长全面主持内部工作,各干事起到良好的监督和辅助作用,使文艺部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3.文艺部内部实行工作责任制,部长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每个成员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4.文艺部每个成员有代表本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相关权限的权利,参加会议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且积极发言。 5.文艺部各成员要积极选拔和培养文艺骨干,组织本院学生参加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6.积极配合院学生会的工作。 7.做好重大节日的文艺演出工作,负责组织参加举办的各种文艺活动及比赛。 8.大型文艺活动由文艺部各成员开会讨论通过,并写出具体活动方案。 9.在活动方案中,各项任务要有负责人,文艺部各成员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任务。 10.在活动中,文艺部各成员要按照通知准时到达活动现场,并做好组织工作。 11.各项活动结束后,参加人员名单要报到部长处,对表现特出者,可公布表扬。 12.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写好总结,做好上交和存档工作。 13.每月要及时上交本月的策划和总结。 文艺部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会 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省学联的主席团单位。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 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校同学走 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 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民主事 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 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可以要求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5、可以提出退会。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 建设工作。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3、修改和制定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4、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各基层组织按有关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章学生委员会 第十二条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其授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 第十三条学生委员会受学生代表大会的委托,行使以下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2、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3、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4、选举聘任或解聘学生会干事。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关于文艺部的规章制度,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 文艺部是院学生会的一个下属部门,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鉴于文艺部工作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制度: l本部门每周星期三中午12点半在电教楼开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l部门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如有事假、病假,请在会议前几天告知部长或本部门干事,若无故缺席三次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l凡本部门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完成之后,可帮助自己部门内别的干事一起工作。 l在每一次的活动开展后,干事应向部长汇报工作,并写一分自己的工作小节,每学期各位干事都要写一分述职报告。 l干事应积极要求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以更好的姿态融入其中,在工作中应与其他干事和睦相处。 l每个月24号前向校文艺部提交计划与总结。 ·

l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干事,尽量让每一位干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会文艺部注入新的活力。 l部员有参与部内评优、奖励、提拔、退出的权利、有参加文艺部组织和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维护本部利益和名誉,为本部服务的义务、有配合部长、副部和其他部员参加部内工作的义务。 部门财物管理: l对文艺部现有的财物(包括各类演出的服装、道具,以及舞台布置的材料)进行管理。 l将每次活动所购买的物品登记好,也纳入文艺部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l非文艺部售货员借用服装、道具,舞台布置材料等,须进行登记,并按照规格收取一定的租金,如果损坏须进去赔偿。 l文艺部的物品租借所得的租金定期交于学校财务室。 l借用学生活动中心需找文艺部部长申请,经批准方能使用。 l开展活动若须购买物品,必须由部长或副部长与部门中的干事(至少一名)同去,所买物品必须开发票,经购买人签名可向中学校报销。 文艺部成员守则及要求: l系文艺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 ·

学生会规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 下的学生群众组织。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校纪校规及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 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 面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创造 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做学院联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 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 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积极反映 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 4、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和社会服务,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 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协助学院和部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

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 之路; 5、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和 部的管理工作; 6、积极配合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院领导和院团委的各 项指示和安排。发展与兄弟院部的友好关,加强与其他学生组 织、学生社团的联,使同学扩大视野; 第三条各部门基本任务; 一、秘书部: (1).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的名义发 布通知和公告。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的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考勤工作。及时汇总会议考勤情况,并备案; (2).拟定学生会的计划总结,收发各种文书并负责学生会各类档 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 (3).定期收集并汇总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处理好内部日常行政事 务及协调好其他相关工作,向主席团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向各部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议精神; (4).做好上传下达、内通外联等各项事务,安排好学生会各项值 班事宜; (5).做好学生会公有财物的记录、保管工作;

山东英才学院学生会章程

XX英才学院学生会章程 (2004年12月19日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XX英才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院团委管理并具体指导的,依照国家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宗旨 学生会应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工作计划,促进全体同学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持学院稳定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引导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适应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人才;积极组织广XX学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联系学院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使之健康地成长进步。 (二)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青年身心特点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锻炼和提高自己创造、创新和创业的能力,努力为英才学子成长成材服务。 (三)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代表同学们的正当利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大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积极协助学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既要维护学院发展的整体利益,也要保护同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落实和维护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改善和优化生活环境;发展同其它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五)完成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交付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组织原则 学生会实行的是XX集中制原则。讨论问题应充分发扬XX,切实保障全体成员的XX权利;决定问题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条件 学生会(含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实行的是会员制: (一)凡具有XX英才学院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五年制高职部因其情况特殊,其学生分会应参照本会章

(完整版)学生会章程(新修订)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职能 (3)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7) 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8) 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0) 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 (11) 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 (16) 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17) 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17) 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19) 第十二章附则 (21)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性质: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政 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学 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 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政 教处的指导。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 1.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 2.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 3.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第三章职能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 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 责,具体如下: 1.提议任免各部部长; 2.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 3.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 4.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 5.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6.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 7.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 1.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 2.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 1.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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