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安全控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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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际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1、福尔马林浸泡虾事件

时间:2011年4月12日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

人物:青岛商贩

具体事件:

记者赶到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区采访。记者在市场上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的立虾除了看上去很新鲜,通体"红润"光亮,只有几份立虾的头已发黑。

记者以新开了家饭店、前来考察市场为由,趁机向他们取经:立虾买回饭店

后,虾头会不会变黑变质?男摊贩表示,他们的立虾都已进行了处理,放上几天绝对没有问题。记者了解到立虾的处理方法,市场上的立虾大多是从连云港等地贩运来的。正常情况下,立虾捕捞上来几个小时,虾头就会变黑。于是,渔民或商贩会用保鲜粉等化工产品,及时对立虾进行浸泡保鲜,以保证立虾运到目的地,并在销售过程中都不变色。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市场上的乌贼类软体海鲜,为啥看上去都十分饱满、光鲜。而自己买回家的此类海鲜,放上几个小时,颜色就会变得暗淡,表层的黏膜还会破碎甚至腐烂。市场上凡是颜色鲜艳、肚子鼓鼓的乌贼类海鲜,都是用福尔马林浸泡而成的。

可能造成的危害:

据很多医学报告指出,若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福尔马林时,可能会引发过敏反应、皮肤炎或是湿疹,尤其工作上需长期接触福尔马林的人,经常会有此类现象出现,因此需避免皮肤直接碰触,不慎碰触应速用清水冲洗。甲醛挥发性很强,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具有伤害力,若不慎福尔马林液接触眼部时,请速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并尽速就医。而若不慎吸入时,会刺激口、鼻与呼吸道黏膜组织,轻则疼痛咳嗽,重则呼吸道发炎,甚至肺水肿,也请就医检查为宜。若不慎误饮,量多则有致命之可能。超过安全数值的甲醛及其氧化产物甲酸,均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事件结果:

4月19日下午4时30分,记者联系上该市场督查室宫主任,他表示,市场管理方对海鲜的质量抓得很严,前不久几名商贩用清水浸泡海鲜被发现后都被取缔了,用化工产品浸泡海鲜更是绝对不允许的,他们将对此事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2、意大利橄榄油被曝掺兑劣质油

时间:2011年12月

地点:国际市场

人物:意大利橄榄油制造商

具体事件:

意大利橄榄油被曝掺兑劣质油,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对此发布预警,要求意方尽快核实情况,向中国提供涉嫌掺兑企业信息。去年12月底,意大利警方调查

称,意大利生产商把来自希腊、西班牙等国的廉价橄榄油掺加进去,冒充高端初榨橄榄油出售,其中不乏一些著名品牌。

事件结果:

对此,质检总局昨天表示已紧急照会意大利驻华大使馆,要求意方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向中方提供涉嫌掺兑企业信息,并敦促意方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输华橄榄油质量安全。同时,质检总局发布预警,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意大利输华橄榄油的检验监管,确保进口橄榄油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昨天,华堂商场超市里销售的进口橄榄油标示的产地主要是来自于希腊和西班牙,没有看到有卖意大利橄榄油的。

3、染色馒头事件

时间:2011年4月

地点: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它们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据销售人员介绍,这些馒头卖得不错。

事件详情:

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再加上着色剂而做出来的。《消费主张》节目指出,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这些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被曝系染色制成,加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回收后重新销售。每天有3万问题馒头销往联华、华联、迪亚天天等30多家超市。事件结果:

2011年4月29日,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邢晓金等监管人员分别受到记过、撤职等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染色”馒头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涉及销售

“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当天,上海还公布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其中,明确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质控部门,做好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完善准入制度;把好变质和过期食品的“销毁关”以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

联合调查组要求,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岗等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对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

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上海将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检测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

中消协律师团认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添加剂有规定,不能随意添加或违规超量添加。就“染色馒头”来说,“染色”是不允许的,用色素冒充玉米面,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律师说,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超市如果明知有问题而销售,也要承担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如果销售不合格食品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还可以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要求购买食品价款的10倍赔偿。律师同时表示,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生产伪劣食品的行为太恶劣。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造成危害,我国刑法第143条有相关规定。律师认为,上海“染色馒头”行为已涉嫌犯罪。

造成危害:添加剂的使用造成人体健康威胁

4、瘦肉精事件

时间:2011年3月15日

地点:河南省

人物:河南省各养殖场以及河南省双汇集团

具体事件:

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

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事件经相关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2011年3月25日,相关记者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发现3个“瘦肉精”制造窝点。

自2011年3月15日“瘦肉精”事件曝光至23日18时,河南全省共排查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近6万个,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126头,涉及60多个养殖场;排查50头以下散养户7万多个,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生猪8头;同时还查获含“瘦肉精”饲料若干批次。

2011年3月25日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已发现3个“瘦肉精”制造窝点。

目前,河南全省的“瘦肉精”抽检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未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就“瘦肉精”问题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打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事件结果:

截至2011年3月24日,“瘦肉精”事件中被河南省有关部门控制、刑拘、立案侦查的人员已达68人,其中“瘦肉精”销售人员26人,使用养殖户33人,生猪经纪人7人,企业采购人员2人,并对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目前,河南全省的“瘦肉精”抽检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未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就“瘦肉精”问题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打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造成危害:

“瘦肉精”是动物用药,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等,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可以显著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常见的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可能导致染色体基变,诱发恶性肿瘤,至于究竟摄入多大量,如何导致恶性肿瘤,有关病例研究国内外尚无定论,但是近几年各地瘦肉精致人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

5、甘肃平凉牛奶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时间:2011年4月7日

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

具体事件:

4月7日平凉市崆峒区发生牛奶中毒事件,39名中毒患者被送往当地两家医院救治,患者以14岁以下儿童居多。其中,3名婴幼儿死亡,均不到2岁,最小的不到两个月。最终该事件确认为亚硝酸盐特大投毒案件。

造成危害:

作为防腐剂而应用在肉质食品里的亚硝酸盐一直被认为是致癌物,一般腌制品、发酵的食物、咸鱼、腊肉、熏肉、酸菜等中会存在亚硝酸盐,牛奶中添加亚硝酸盐是头一次,误食亚硝酸盐后可造成心脏呼吸衰竭,心肌受到创伤,形成心肌炎;亚硝酸盐还可引起食管癌、胃癌、肝癌和大肠癌等。

6、毒燕窝事件

时间:2011年8月15日

地点:浙江省

具体事件:

距离中秋节还有一个月,厦门燕窝行业生意已经开始红火,8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浙江省工商部门检查血燕经销商491家,抽检血燕537批次。截至目前,已经出具检测报告303批次,据初步统计,此次抽检涉及问题血燕达20万克,约3万多盏,平均亚硝酸盐含量达4400毫克/千克。在被抽检的血燕产品中,亚硝酸盐最高竟超过10000毫克/千克,超标330倍,血燕产品不合格率高达100%。其中,标称“鹰皇”、“燕之屋”、“正基”、“庆和堂”等品牌的血燕无一合格。

但红火的背后隐藏着鲜为人知的内幕。一位经营燕窝多年的老板向记者曝出燕窝行业内部潜规则:很多燕盏是通过化学去毛后加胶加水的“加料燕窝”。假血燕是熏红的毒血燕:过期燕窝加鸟粪熏制,燕窝市场混乱,有业者爆料,市场

的一些血燕是过期的燕窝回收后熏制而成,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毒血燕”。加胶加水后的燕窝都有保质期,过期后会发黑发黄,过期燕窝放在地窖内,再利用鸟粪等物质熏制成红色,就成了“毒血燕”。

造成危害:即亚硝酸盐的危害

7、牛肉膏事件

时间:2011年5月

地点:安徽、江西、福建等多地

人物:各大市场商贩

具体事件:

近日,安徽、江西、福建等多地被媒体曝光发现一种叫“牛肉膏”的添加剂,可让猪肉变“牛肉”。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已明确表态,如果查证属实,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查处“假牛肉”。

记者走访各大批发市场发现,广州也有这种添加剂在销售。广州质监部门表示,会关注事件,尽快摸查“牛肉膏”是否对人体有害,有了结果会对公众公开。近日,记者来到广州一德路、天平架等多个食品日杂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没想到竟然每到一处均能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寻得相传能让猪肉变牛肉的“牛肉膏”。与此同时,记者发现,不仅牛肉,连羊肉、鸡肉、鸭肉、鹅肉、鱼肉甚至墨鱼肉,都能找到相应的变身添加剂。

“你要哪种肉,只要相应的膏,都可以搞定啦。鸡鸭鹅鱼虾蟹肉,随你啦。想要更逼真,就放点色素嘛。”记者首先来到位于天平架副食品批发市场内,刚进入批发市场,就闻到阵阵香味扑鼻而来,随即映入眼帘的是种类繁多的食品添加剂,从大家熟知的辣椒精,到调制汤头的各类香料,一应俱全。记者发现空货架上琳琅满目,放满了各种牌子和各种肉类味道的腌制香精调料。

造成危害:

记者将牛肉膏等香精粉拿给当地质监局鉴定。工作人员表示,这其实就是复合添加剂,是食用香精的一种,主要成分是新鲜肉类、各种氨基酸、味精、水解

蛋白等,但产品包装上没有注明用量限制。而食品添加剂只能在一定安全剂量内食用,若违规超量和长期食用,则对人体有危害。宜春市人民医院消化科主任范慧珍也证实,添加剂会降低人体血红蛋白的携氧能力,长期使用可引起慢性中毒,畸形甚至可能致癌。

8、毒血旺事件:

时间:2011年3月

地点:中国各黑作坊

人物:商贩

具体事件:2011年3月17日凌晨4时许,记者一行跟随工商执法人员来到九龙坡区白市驿一家血旺加工厂。这家厂,是市工商局摸查了两三天后圈定的。还未走进该厂,记者就闻到一股腥臭的刺鼻味,令人作呕。记者看到,这家厂是在普通农房院坝搭建雨棚改造而成的,面积200多平方米,四周墙壁污浊不堪,地上污水横流,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几十个血迹斑斑的塑料桶,杂乱堆放在一个角落。厂内最引人注意的,是装满血水的36个方形铁盒。这些血水,其实就是半凝固状态的血旺。3个水泥池子冒着热气,工人正在对血旺进行最后加工。水泥池子附近,10余个装满血旺的塑料桶正等待运输。

执法人员要求加工厂的工人现场演示了制作血旺的过程。该工人称,他们每天从沙坪坝等地屠宰场收购猪血,主要采取添加盐、自来水等对猪血进行半凝固,再把半凝固的血旺放入水泥池子保鲜。

执法人员用色阶卡对浸泡血旺的保鲜水进行快速检测,原本需要7分钟左右出结果,只花了1分钟色阶卡的颜色就变了。“部分检测结果显示,每公斤血旺含甲醛量超过允许最大检测值100毫克。”执法人员称,正在浸泡血旺的池水中,甲醛含量严重超标,也就是说,池中液体涉嫌有福尔马林

事件结果:

2011年3月17日中午,市工商局食品处相关负责人称,专业机构检测结果

跟现场快速检测结果一致:浸泡血旺的保鲜水,就是甲醛按比例配制的福尔马林。福尔马林液体浸泡过的血旺,成为了毒血旺。这些毒血旺共有5000余斤(2.5吨)。据悉,该加工厂2010年9月从沙坪坝区搬迁至此,每天生产、销售毒血旺2.5吨左右。毒血旺主要销往江北区盘溪、沙区烈士墓和小龙坎等地的农贸市场。造成危害:

毒血旺是用福尔马林浸泡,福尔马林是37%的甲醛。甲醛以往的可能危害,集中于居室装修或服装加工等过程的残留,低浓度而持续的呼吸道或皮肤接触,临床上带来的是一过性眼部粘膜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或者是皮肤接触性皮炎。而以福尔马林浸泡的猪“血旺”,将甲醛直接带入人体消化道,可能带来不同于呼吸道或皮肤接触的损害。

医学研究证实,甲醛容易经过人的消化道吸收进入体内。大鼠长期吸入甲醛,可能导致鼻腔肿瘤。虽然甲醛针对人体致癌性的研究尚缺乏最终的结论,但是无法排除该领域的潜在危害。临床观察证实,一定浓度、一定剂量的甲醛摄入,可能对人上消化道造成化学性灼伤。甲醛作为化学性、生物性极为活跃的物质,在浸泡猪“血旺”的过程中将会和猪血中的蛋白质结合,加上食用前的清洗、加温等过程,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其直接腐蚀作用。但是食客是一个广泛的群体,带有甲醛的毛血旺,加之浓厚的麻辣调料,对人体胃肠粘膜绝不是一个福音;尤其是患有胃肠疾病的患者,“毒血旺”的摄入一定是雪上加霜。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

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这也就监管的“不作为”或者说“无作为”。。

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李涛. 把好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道关口[N]. 中国食品质量

报,2011-02-27(001).

[2].毛磊.万条公众建议聚焦食品安全[N].人民日报,2011-06-04(015).

餐桌污染食品安全备受关注[N].中国食品质量报,2011-04-18(005).

[2]黄芳.国外奶粉监管严格[J] .生命时报,2011.(9):93—96.曾小菱

[3]本报记者王启明.食品安全警钟长鸣[N].中国食品质量

报,2011/11/09(005).

[4]百度百科名片.

[5]本报记者朱昕勤实习生肖艳华. 重庆公布6起食药品安全案件,曾查上万斤毒

血旺重庆晚报,2011年4月27日

[6]作者:蔡慎坤瘦肉精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凤凰博报,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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