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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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全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炭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能源。为贯彻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加强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管理,进行合理开采,减少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搞好储量管理,提高资源回收,是与地质、设计、征税技术和生产管理等都有直接关系的一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并由主管生产的局、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地质测量部门要负责了解、掌握矿井储量的数量、质量、面布、损失等及其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

第3条储量数字是矿井设计、改扩建、开拓延深和安排生产接续的主要依据, 任何人必须严肃对待。矿务局、矿掌握或上报的府量,必须以地测部门提出的经过审核的数字为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动。

第4条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是:

一、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并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二、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三、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为矿井政党持续生产、扩大生产能力和延长和矿井服务年限提供物质基础。

四、进行储量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

五、参与制定和检查、分析各种回采率设计指标及其执行情况,为合理开采和

利用地下资源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二章储量计算

第一节储量的分类和分级

第5条根据我国的能源政策和煤炭资源能利用程度,煤炭总储量分为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内储量)和暂不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外储量)。能利用储量中又分阶段为工业储量和远景储量。工业储量包含呆采储量和设计损失。它们的关系可用下表形式表述:煤炭总储量含:能利用储量、暂不能利用储量;

能利用储量含:工业储量、远景储量;

工业储量含:可采储量、设计损失。

第6条各类储量的含义:

一、总储量:指生产矿井井田技术边界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物探、钻探、巷道、地质调查等)查明,符合煤炭储量计算标准要求的全部煤炭储量。

二、能利用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储量。

1、工业储量:在能利用储量中,可以佬为设计和高效依据的那部分储量。

可采储量是指在工业储量中,可以采了来的那部分储量。工业储量减去设计损失量,即为可采储量。

2、远景储量:指在能利用储量中,研究程度不足,只能做为地质勘探设计和矿区发展远景规划依据的那部分储量。

三、暂不能利用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不能满足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要求,或因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等原因,目前开采很困难,暂时不能利用的储量。

第7条储量级别的革分:根据对煤层勘探和研究程度不同,并考虑设计、生

产的需要,煤炭储量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D级。A级和B级称为高级第8条确定各级储量的条件:

一、A级储量。是经过详细勘探,用钻孔或巷道在A级储量所要求的线距内圈定的储量。列为A级储量的条件是:

1、煤层层位、厚度、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已经查明,煤层对比可靠;

2、煤层产状已经查明,底板等高线已控制,较大的褶曲和落差大于(或等于)

30米的断层已经查明;

3、煤层的水文地质条件、矿井导水条件和补给关系等,已基本查明;

4、岩浆岩、冲刷带、烧变区等的范围、性质及对煤层、煤质的影响已经查明;

5、煤层顶、底板牲及开采技术条件己了解清楚;

6、煤质及其变化情况已经查明,煤种已经清楚。

二、B级储量。指经过勘探,用钻孔或巷道在B级储量所要求的线距内圈子定或者A 级外推的储量。它是煤矿建设时设计和投资的依据。列为B级储量的条件是:

1、煤层层位、厚度、结构及变化情况已基本查明,煤层对比可靠;

2、煤层产状已经查明,煤层底板等高线已基本控制,落差大于(或等于)50 米的为层已尼查明;

3、煤层的水文地质条件、矿井导水条件和补给关系等已初步查明。

4、岩浆岩、冲刷带、烧变区等的范围、性质及对煤层、煤质的影响已初步查明。

5、煤层顶、底板特性及开采技术条件已初步了解;

6、煤质及其变化情况已基本查明。煤种已经查明。

三、C级储量。是对煤层用足够的钻孔在C级储量所要求的线距内圈子定或者B 级外推的储量。列为C级储量的条件是:

1、煤层层位、厚度及变化情况已初步查明,煤层对比基本;

2、构造及煤层产状已初步查明;

3、水文地质条件已做初步研究;

4、煤质和煤种已初步查明。

四、D级储量。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成果及有关地质资料推定,江有省量勘探工程揭

露证实的储量。D级储量的条件,应达到对煤层层位、厚度、煤质、煤层产状、构造等均有初步了解。它一般可作为地质勘探设计的依据,有时也可配合C 级储量作为小型煤矿建设或一般矿井建设总体规划的根据。

第9条储量类别和级别的关系:

能利用储量包括A级、B级、C级、D级各级储量,即是A、B、C、D各有储量之和。暂不能利用储量无论对其研究程度如何,一律不再分级。

工业储量是指ABC各级储量之和。

即:工业储量二A+B+C

只有工业储量中才饮食可采储量。可采储量不再分级。

远景储量即指D级储量。

第二节各级储量的圈定

第10条圈定和级储量,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圈定各级储量的钻孔见煤点综合质量,必须符合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丙级孔以上的规定;圈定A级储量的钻孔见煤点综合质量,一般应符合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甲、乙级孔的规定。工程质量低劣,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钻探工程吵能做为

圈定各级储量的依据。

二、在煤层稳定和较稳定的地区,允许在A级块段的外围,以不超过A级基本线距二分一的距离外推B级储量;在B级块段外围,亦可以不超过B级基本线距二分一的距离外推

C级储量。A级和B级块段,欧美不得边疆外推。不稳定煤层一般不能外推。

三、在构造简单和中等的地区,一般可以跨越已经查明的落差不大于50米的单

个断层圈定高级储量,若断层密集,不能跨越断层革分高级储量。第11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艾不得圈定高级储量:

一、小构造发育的地段;

二、在设计和生产中实际意义不大的小而孤立的块段;

三、与老窑采空区或与风化带边界相邻的块段;

四、临近不可采边界的块段;

五、在大断层两侧各30 —50米的地段。

第12条圈定各级储量的基本线距

一、构造类别钻探工程基本线距如下表:

、煤层型别钻探工程基本线距如下表:

第三节储量计算标准

第13条各类储量计算标准如下表:

般地区储量计算标准

注:根据1958年中国煤分类方案,将我国煤分为十大类。其中气、肥、焦、瘦煤为炼焦用煤;长焰、不粘结、弱粘结、贫、无烟煤为非练焦用煤。

缺煤地区含量计算标准

注: 1.非炼焦用煤和褐煤,在灰分和发热量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符合标准即可

2.可选性差的高灰、高硫的炼焦用煤,不能做炼焦用煤时,应按非炼焦用煤的指标计算储量。

第14条对于达不到能利用储量标准的劣质煤或石煤、泥煤以及油页岩等,若当地有关工业部门认为可以开采利用,经省(市、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算为能利用储量,但需在矿井储量表中单独列出。

第15条凡下列情况之一者,虽符合暂时不能利用储量计算标准,亦不计算

-H- T

其储量。

一、能利用储量外围,用插入法圈出暂不能利用储量;

二、孤立或狭长构造地段中的暂时不能利用储量;

三、煤层群中承受开采已经破坏的暂时不能利用储量。

第四节含量计算的一般原则

第16条储量计算要根据煤层的赋存条件分别采取没的方法。含量计算必须在

专门的图纸上进行。计算时,一般应以等高线、断层面、剖面线或各类技术边界等为界,将井田和煤层分成若干块段分别计算。当煤层倾角不大于60度时,可在平面

投影图上计算储量,煤层倾角大于60度时,则应在立面投影图或立面展开图上计算,当煤层倾角不大于15度时,煤层的厚度及面积均不必进行换算。

第17条计算块段范围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矿井储量计算范围应与批准的设计井田边界相一致。在现阶段,矿井储量

计算。在现阶段,矿井储量计算的最大尝试,一般不超过1000米,小型矿井不超过

600米,老矿井学问不超过1200米。

二、划分储量块段时,应考虑矿井的地质构造、煤层百度、产状等自然因素,尽量利用勘探线、煤柱边界线、井田和采区边界线、巷道、水平标高线、底板等高线等,使储量块段形状简单、计算方便。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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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炭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能源。为贯彻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加强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管理,进行合理开采,减少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搞好储量管理,提高资源回收,是与地质、设计、征税技术和生产管理等都有直接关系的一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并由主管生产的局、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地质测量部门要负责了解、掌握矿井储量的数量、质量、面布、损失等及其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 第3条储量数字是矿井设计、改扩建、开拓延深和安排生产接续的主要依据,任何人必须严肃对待。矿务局、矿掌握或上报的府量,必须以地测部门提出的经过审核的数字为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动。 第4条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是: 一、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并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二、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三、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为矿井政党持续生产、扩大生产能力和延长和矿井服务年限提供物质基础。 四、进行储量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 五、参与制定和检查、分析各种回采率设计指标及其执行情况,为合理开采和利用地下资源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二章储量计算 第一节储量的分类和分级 第5条根据我国的能源政策和煤炭资源能利用程度,煤炭总储量分为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内储量)和暂不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外储量)。能利用储量中又分阶段为工业储量和远景储量。工业储量包含呆采储量和设计损失。它们的关系可用下表形式表述: 煤炭总储量含:能利用储量、暂不能利用储量; 能利用储量含:工业储量、远景储量; 工业储量含:可采储量、设计损失。 第6条各类储量的含义: 一、总储量:指生产矿井井田技术边界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物探、钻探、巷道、地质调查等)查明,符合煤炭储量计算标准要求的全部煤炭储量。 二、能利用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储量。 1、工业储量:在能利用储量中,可以作为设计和高效依据的那部分储量。

煤矿测量规程(最新版)

煤矿测量规程(2013最新版)

目录 第一篇总则 (1) 第二篇矿区地面控制测量 (4) 第一章矿区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4) 第一节基本要求 (4) 第二节水平角观测 (6) 第三节光电测距 (8) 第四节钢尺量距 (11) 第五节内业计算 (12) 第二章矿区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13) 第一节基本要求 (13) 第二节水准测量 (14) 第三节三角高程测量 (15) 第三篇矿井测量 (17) 第一章联系测量 (17) 第一节基本要求 (17) 第二节近井点和高程基点的测量 (18) 第三节定向投点 (19) 第四节陀螺经纬仪定向 (20) 第五节几何定向 (23) 第六节导入高程测量 (24)

第二章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25) 第一节基本要求 (25) 第二节导线点设置 (26) 第三节水平角观测 (27) 第四节边长测量 (28) 第五节导线的延长 (30) 第六节内业计算 (30) 第三章井下高程控制测量 (32) 第一节基本要求 (32) 第二节水准测量 (32) 第三节三角高程测量 (33) 第四章采区测量 (33) 第四篇露天矿测量 (36) 第一章露天矿平面控制测量 (36) 第一节基本要求 (36) 第二节水平角观测 (38) 第三节边长测量 (39) 第四节内业计算 (39) 第二章露天矿高程控制测量 (40) 第一节基本要求 (40) 第二节水准测量 (40) 第三节三角高程测量 (41)

第三章采剥场验收测量 (42) 第一节基本要求 (42) 第二节经纬仪视距测量和平板仪测量 (42) 第三节验收量计算 (44) 第四章排土场测图 (45) 第五章开掘沟道、技术境界及爆破工作测量 (45) 第五篇施工测量 (46) 第一章基本要求 (46) 第二章井口标定和地面建(构)筑物施工测量 (46) 第一节井口标定 (46) 第二节地面建(构)筑物施工测量 (47) 第三章井巷施工和提升设备安装测量 (48) 第一节立井普通法施工测量 (48) 第二节立井特殊法施工测量 (50) 第三节矿井提井设备安装测量 (52) 第四节巷道中腰线的标定与检查 (55) 第四章贯通测量 (55) 第五章露天矿铁路、绞车道及栈桥施工测量 (56) 第一节铁路测量 (56) 第二节绞车道、栈桥的测量工作 (57) 第六篇测绘资料 (59)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部 二零一七年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规定,结合 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储量保密制度,地质储量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回采率分析检查 制度和储量核减审批制度。 2.参加审查水平延伸设计、开拓、采区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等相关会议,其掌握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3.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加 强边角煤的回收,将边角煤的回采列入正式计划。 4.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是缓和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寿命,搞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宣传提高回采率的重大意义,教育职工珍惜国家煤 炭资源,努力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5.回采率是煤矿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计划、设计、回采过程中,要按国家规定的回采率标准编制回采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经常进 行督促、检查。 6.在制定计划和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有采厚丢薄、采易丢难、吃肥丢瘦等浪费 煤炭资源的行为发生。 7.国家煤炭资源回收率标准:

(1)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 75%。 (2)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 于93%。 8.煤层最低可采厚度0.8米,最高灰分40%,凡超过该指标时,由地质组向总 工程师汇报后,向上级办理储量注销或报损手续。 9.各种煤柱: (1)工业广场煤柱要按设计标准严加控制,不得任意扩大,一般应在无煤带建立居民区和其它建筑,塌陷区村庄需搬迁时,应迁建在无煤带或标定的已采区,避免二次搬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留设煤柱时,必须经上级批准。 (2)对过去由多种原因丢弃的残煤或煤柱,在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应积极进行复采,以延长矿井寿命,减少资源损失。 10.积极试验和推广沿空送巷、沿空留巷、对拉工作面等无煤柱开采方法,从而 取消或减少溜子巷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和大巷煤柱。 11.回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并按测量组根据设计圈定范围正规开采。在回采过程中,不得随意缩短溜子。如确因条件变化需改变原来的采煤方案时,应由采煤队技术员提出理由,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确定,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采煤方案,否则应追究责任,限期恢复原来采 法。 12.煤层必须一次采全高,不准丢底或留顶煤,在回采工作面内禁止留设小煤柱。如确因条件变化需留设时,应由采掘区队技术员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决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13.地质组每年应根据补勘及生产中所获资料,对储量进行一次核实,并据此编制《矿井储量平衡表》、《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生产矿井储量损失量表》报上级部门审批。还应及时做好储量的报损、注销、或列入地质损失等上报审批工作。在日常生产中还应建立、健全有关储量管理的图、表、帐、卡等填报统计工作。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全ABC储量的定义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炭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能源。为贯彻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加强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管理,进行合理开采,减少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搞好储量管理,提高资源回收,是与地质、设计、征税技术和生产管理等都有直接关系的一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并由主管生产的局、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地质测量部门要负责了解、掌握矿井储量的数量、质量、面布、损失等及其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 第3条储量数字是矿井设计、改扩建、开拓延深和安排生产接续的主要依据,任何人必须严肃对待。矿务局、矿掌握或上报的府量,必须以地测部门提出的经过审核的数字为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动。 第4条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是: 一、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并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二、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三、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为矿井政党持续生产、扩大生产能力和延长和矿井服务年限提供物质基础。 四、进行储量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 五、参与制定和检查、分析各种回采率设计指标及其执行情况,为合理开采和利用地下资源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二章储量计算 第一节储量的分类和分级 第5条根据我国的能源政策和煤炭资源能利用程度,煤炭总储量分为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内储量)和暂不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外储量)。能利用储量中又分阶段为工业储量和远景储量。工业储量包含开采储量和设计损失。它们的关系可用下表形式表述:煤炭总储量含:能利用储量、暂不能利用储量; 能利用储量含:工业储量、远景储量; 工业储量含:可采储量、设计损失。 第6条各类储量的含义: 一、总储量:指生产矿井井田技术边界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物探、钻探、巷道、地质调查等)查明,符合煤炭储量计算标准要求的全部煤炭储量。 二、能利用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储量。

生产矿井回采率暂行管理规定

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二十九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的各类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有关开采的规定,遵循合理开采程序,加强煤炭资源管理,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第四条煤矿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资源回采率负直接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 地质测量机构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勘探程度,提交各类合格地质报告,并负责本企业的储量监督管理工作。设计部门负责从设计参数上保证资源回采率达到技术政策的规定。生产技术机构负责完成提高资源回采率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矿企业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管理工作。 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所辖煤矿企业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煤炭资源回采率标准 第六条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确定必须坚持安全效益、分类指导的原则,煤矿企业必须合理开采煤炭资源。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开采矿井井田范围内的可采煤层。可采煤层的标准如下表: 可采煤层标准

开采主焦煤、肥煤以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时,要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开采,以保证优煤优用。 对于灰分高、含硫高、发热量低、没有销路、不能进行配采的劣质煤,以及开采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危险程度大、开采时将造成严重亏损的煤层块段,经相应的技术咨询部门进行评估审议后,重新界定,并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采、暂时不采或有条件地开采。 第八条 煤炭资源回采率主要考核采区回采率。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采区回采率=) () (t t 采区动用储量采区采出煤量╳100% 采区采出煤量是指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 采区动用储量指采区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 第九条 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上煤矿矿井的采区回采率,执行以下标准: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水力采煤不低于70%。 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下3万吨/年以上煤矿矿井的采区回采率,不低于65%;设计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煤矿矿井,采区回采率不低于50%。 对地质构造复杂,开采经济效益差,煤层不稳定及采用特殊采煤方法的煤矿矿井,采区回采率可根据开采难易程度进行修正,分类处理。采区回采率修正系数由矿务局(矿)聘请技术咨询部门进行评估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确定,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残采、复采、报废矿井及开采不符合可采煤层标准煤炭资源的,均不计算煤炭资源回采率。 第三章 考核监督 第十一条 对采区回采率实行逐级检查和考核制度。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采区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对全国各类煤矿实行重点抽查,并根据需要委派储量督察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煤炭企业采区回采率的监督管理,

矿井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煤炭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强化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开采管理,确保矿井采区资源回收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1.资源储量管理必备图纸有: (1)工作面进度或收尺图。 (2)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 (3)全矿井分煤层储量估算图。 (4)全矿井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 (5)全矿井“三下”压煤量图。 (6)全矿井“三量”计算图。2.资源储量管理必备台帐有: (1)矿井储量计算基础台账。 (2)矿井储量增减、注销台账。 (3)分工作面、分月的各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账。 (4)全矿井分水平、分煤层的各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账。 (5)开采期末的工作面、采区、全矿井损失率台账及开采结束后重新核算的损失率台账。 (6)各种永久煤柱储量及摊销损失量台账。 (7)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量台账。 (8)报损煤量台账。3.资源储量估算的原则与方法 (1)估算原则生产矿井资源储量估算范围须在井田采矿登记范围之内。各可采煤层的资源储量必须在1:2000 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上采用地质块段法进行。 1)资源块段储量估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Q = S*M*D/COSx 式中Q ----块段储量(t) S ----平面积(m2) a---煤层倾角(0) M —煤层真厚(m ) D ----煤层容重(t/m3) 注:《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16 条规定,当煤层倾角不大于15°时,煤

层的厚度及面积均不必进行换算。 2)资源块段可采储量估算公式块段可采储量计算首先判别该块段属于何种类型,不属于可采储量类型的均不计算可采量即其可采量为零。 计算公式:Q采=Q块段储量* K * (1- n) K - 设计采区回采率,其取值按照国家煤炭工业技术政策规定。 n - 地质损失系数,根据《大屯矿区煤炭资源可持续服务年限的研究》资料 分别取值。 ( 2)资源块段平面积、平均厚度与倾角的确定 ①块段内平面积:在1:2000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上由计算机依据划定好的块段范围自动计算。 ②平均厚度:利用块段内及邻近见煤点采用厚度的算术平均值。 ③倾角:以块段内等高线的平均宽度求取。 ( 3)见煤点采用厚度的确定 见煤点采用厚度的原则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第二章第四节第18 条规定执行。 (4)煤层容重的确定 依据GB6949-86《煤炭视比重测定方法》,以全井田煤样测试的容重值及煤层平均灰分等参数来确定容重,计算公式为: D=DB+0.007 ( AC - ARC) 式中:D-----煤层容重(t/ m3) DB-----已知煤层各容重测试点的容重值的算术平均值(t/ m3) AC --- 煤层灰分平均值 ARC ---- 煤层已知容重点的灰分算术平均值 0.007 -- 经验系数 4.资源储量损失率估算原则与方法 ( 1 )估算原则 ①工作面动用、损失、采区探销等范围应绘制在1:1000的工作面损失量估算图上。 ②工作面5000t 以上损失量须经煤矿审批。 (2)估算方法 ①资源储量损失率的计算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二节35?

矿井储量管理制度

矿井储量管理制度 1、遵照资源法、煤炭法、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和储量管理规程,合理开采,减少损失,提高资源回收率。 2、储量必须按分类、分级别,分水平进行计算统计。 3、加强生产补钻,保证矿井生产储量的可靠程度达到煤炭工作技术政策规定的要求。 4、矿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开采、保证矿井各类损失率达到计划要求负直接责任。设计、生产技术部门对设计的先进性、保证合理开采负技术责任。 5、储量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储量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和地质、水温地质损失等有关规定。 6、储量管理人员必须深入实际,熟知设计、生产开采动态和储量损失情况。对不合理设计,不合理生产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业务监督。 7、储量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储量规定图纸、计算台账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8、按期编制上报储量、损失量、储量动态、三量及回收率报表。 9、采掘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允许私自改动。尽量做到不留顶煤、底煤、不丢浮煤。 10、采煤队要严格控制采高,发现偏差及时调整。 11、调度室每旬对各回采工作面的采高和浮煤丢失厚度进行1-2次实测,发现不符合规定,及时通知该单位进行调整,否则,在月末结算产量时,除将损失和超采数量从当月中扣除外还要追究责任。 12、储量管理员必须以台账形式对储量进行管理。 13、必须建立好两种图纸、两种台账、即“储量计算图”“损失

量计算图”、以及“储量计算台账”“损失量计算台账”。 14、必须按要求格式把各类数据反映进储量台账表中。 15、随时掌握储量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准有意隐瞒不报。 16、严格按照储量计算指标进行分块段分水平计算储量和各种损失。 17、台账的数字必须反映清楚,不准涂改勾划,应做到数字清晰。台账和图纸要吻合,随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必须做到定期汇总,定期上报。

矿井储量管理计算方法

第九章矿井储量管理 第一节矿井储量的分类和特点 一、矿井储量的分类 可采储量:指工业储量中预计可采出的储量 设计损失量:为了保证采掘生产的安全进行,在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中,根据国家技术规定,允许丢失在地下的能利用储量。 可采储量、设计损失量与工业储量三者间的关系为: T= (I-P) K 式中T——可采储量,万t I——工业储量,万t P——设计损失量,包括保安煤柱、隔离煤柱以及因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不能开采的煤。 K——设计采区采出率 第二节矿井三量管理 一、三量管理的意义 搞好三量管理是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接续、稳产高产的重要环节。 二、三量的划分和计算 (一)开拓煤量 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 Q开=(LhMD-Q地损-Q呆滞)K 式中:Q开——开拓煤量,t; 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 h——采区平均倾斜长,m; 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 D——煤的视密度,t/m3 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 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 K——采区采出率。 (二)准备煤量 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 Q准=(LhMD-Q地损-Q呆滞)K 式中Q准——准备煤量,t; L——采区走向长度,m; h——采区倾斜长度,m; 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在一个采区内,必须掘进的准备巷道尚未掘成之前,该采区的储量不应算作准备煤量。 (三)回采煤量 在准备煤量范围内,按设计完成了采区中间巷道(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巷道掘进工程后所构成的煤储量,即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的煤量。 计算公式为: Q回=LhMDK 式中:Q回——回采煤量,t;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暂行)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严格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实施细则,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源储量的计算、监督和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生产条件,特制订本规定和实施办法 第二条严格按生产矿井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填绘各种资源储量图,填写各种台账,统计各种回采率(包括年度、季度、月度)。 第三条严格资源储量增减制度,资源储量变动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提出申报,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随意自行变动。符合资源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和报损条件的矿井,地测部门或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没接到批复前不得随意进行破坏性开采,凡未经批准就弃而不采者,按不合理丢煤处理,参加损失率计算,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第四条回采工作面收尺和地质调查一般要求每旬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时或构造复杂时应增加观测次数。收尺和地质调查必须深入现场,准确测量,测量的内容包括煤层倾角、厚度、结构、采高、浮煤、丢顶(底)煤厚度、地质构造变化、水文等情况。观测点间距一般10-15米。 第五条中厚和厚煤层的掘进工作面要进行探煤厚工作,探清掘进工作面内顶(底)煤层厚度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做地质素描、建立台账,将探煤厚资料上图,根据探煤厚情况提出一次采全高或合理分层、控制采高等建议。 第六条加强矿井资源储量业务监督工作,各矿资源储量管理人员要参加水平延伸、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对设计中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不符合规定、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生产,有

丢煤可能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发放“丢煤通知书”。已经造成不合理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准出现挂账煤。 第七条按时填绘工作面和采区交换图,矿地测负责人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准确齐全,无错漏现象。每月5日前将交换图和储量报表上报公司地测防治水部。 第八条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资源储量动态、损失量及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找出问题,不断改进。 第九条公司将组织对各矿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资源开采利用情况、采掘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半年通报一次,检查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矿井资源储量原则上是按年度储量核查报告核定结果计算,采面结束要采后回采率分析总结报告,每年年末检查核减一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列表上报地煤集团公司,作为矿井生产安排的依据。 第十一条由于设计,施工,管理不合理,造成采厚丢薄、采肥丢瘦或分层不合理,任意扩大煤柱等造成的煤炭不合理丢失,储量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发出制止“丢煤通知书”,并报公司地测防治水部备案,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在接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煤炭资源损失按储量管理责任制度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在进行资源储量计算时,由于公司所属大部分矿井为复采煤层,必须实事求是的进行分别计算。 第十三条计算资源储量要求: (一)在计算区域内复采煤层主要根据巷道见煤点煤层厚度平均进行计算,巷道见煤点一般20米左右布置一个探煤层厚度测点参与计算煤厚,但选点分布要均匀。 (二)在计算区域内个别极薄、极厚点应分析原因,确定取舍。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现行)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储量计算 (2) 第一节储量的分类和分级 (2) 第二节各级储量的圈定 (5) 第三节储量计算标准 (6) 第四节含量计算的一般原则 (8) 第五节可采储量计算 (11) 第三章储量动态与损失 (12) 第一节储量增减 (12) 第二节储量的开采与损失 (13) 第三节损失率 (19) 第四节储量变动及损失的管理 (24) 第四章保护资源,减少损失 (27) 第一节一般要求 (28) 第二节责任制度 (28) 第三节业务监督 (29) 第五章附则 (31) 附一 (31) 附录二 (33) 附录三 (34) 附录四 (38) 一、一般要求 (38) 二、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填报要求 (39) 三、“生产矿井含量损失量表”填报要求 (39) 编表文字说明 (40)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炭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能源。为贯彻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加强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管理,进行合理开采,减少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搞好储量管理,提高资源回收,是与地质、设计、征税技术和生产管理等都有直接关系的一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并由主管生产的局、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地质测量部门要负责了解、掌握矿井储量的数量、质量、面布、损失等及其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 第3条储量数字是矿井设计、改扩建、开拓延深和安排生产接续的主要依据,任何人必须严肃对待。矿务局、矿掌握或上报的府量,必须以地测部门提出的经过审核的数字为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动。 第4条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是: 一、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并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二、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三、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为矿井政党持续

煤矿储量管理细则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资源储量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加强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现根据“规程”规定要求,结合矿井资源赋存条件、开拓布置方式和技术管理状况等,编制本细则。 第2条本细则的内容是根据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结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BG-1999)对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补充规定。凡本次未作规定的仍按“规程”执行。 第3条矿井必须建立独立的地测机构,并配备1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储量管理工作。 第4条矿井必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回采率考核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第二章资源储量估算 第5条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规定 1.矿井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应与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相一致。在现阶段,矿井资源储量估算的最大深度,基础储量一般不超过1300m,资源量一般不超过1600m。 2.凡分水平开采的矿井,应分生产水平、延深水平、深部水平分别估算资源储量。 3.生产采区或己有批准的采区设计,均应按采区估算资源储量;无采区设计的延深水平和深部水平,一般延用勘探地质报告的块段,分块段估算后按划分的水平进行汇总。 4.当煤层倾角不大于60°时,可在平面投影图上估算资源储量,煤层倾角大于60°时,则应在立面投影图或立面展开图上估算,煤层的厚度及面积必须进行换算;当煤层倾角不大于15°时,煤层的厚度及面积不必进行换算。 第6条煤层最低可采厚度,不分煤种和煤层倾角,厚度0.55m以上均可估算资源储量。 第7条资源储量估算公式 资源储量估算块段是储量估算的最小单位。估算公式是: Q=S×M×d 式中:Q—估算块段的资源储量(t); S—估算块段的真面积(m2); M—估算块段的煤层平均真厚度(m);

露天煤矿储量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露天矿煤炭资源的管理,依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新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矿井地质条件,充分利用煤炭资源。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吃肥丢瘦。 二、储量管理原则 储量核查以月末核算的开采量、损失量为基础,当年销售量、年初和年末库存量作为年度动用储量修正确认依据。 三、测量验收 1、开工前要建立地面基本控制网;测绘1:500~1:5000的地形图,经矿、施工方确认签字认后做为底图。测量前,要核对图上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坐标,对标定工作所需用的测量控制点及其成果也应进行检查。 1

2、作业要求:测绘矿山宕面(含开采或安全、运输平台)上下坡线、台阶及采场底等的面高程和平面坐标,其精度要求最终成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选择代表性地段测制地质剖面,剖面测制精度不少于1∶2000。成图及成果资料必须真实反映矿区基本特征和生产情况。 3、每月末,进行现场测量验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地测部门负责测量,并通知施工队参加;测量成果要由矿方、施工方签字存档,并作为编制储量计算图和储量报表的依据。 4、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核性总算,以检查每月测量的精度。测量成果由矿方、施工方签字存档;半途退场按双方协议处理。成果中要说明基准点、主要控制点坐标及高程精度,并需说明引用的基准点可靠程度。 5、验收量计算,一般采用垂直断面法。按区域、阶段平盘、工程项目等计算实际采剥工程量;在验收测量的阶段采剥工程平面图和采剥工程断面图纸上量取实际工程技术指标。 四、储量计算 1、计算储量应在专门的图纸上进行。储量计算时,范围的圈定、计算参数的选择、块段的划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储量计算结果必须经过检查。采用相同计算方法检查储量计算结果时,两次计算之差不得超过1.5%。 五、各矿必须及时掌握矿井、采区储量、损失量、采出量等情况;对损失量、损失率、各项损失所占的比重及造成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储量损失计算,应按开采台阶、分工作面进行估算和汇总。 2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一章资源储量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实施细则,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的估算、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严格按生产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及时填绘各种资源储量图,填写各种台帐,统计各种回采率(包括年度、季度、月度)。 第三条严格资源储量增减制度,资源储量变动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提出申报,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随意自行变动。符合资源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和报损条件的,地测部门或生产技术部门提出请示,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没接到批复前不得随意进行破坏性开采,凡未经批准就弃而不采者,按不合理丢煤处理,参加损失率计算,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第四条回采工作面收尺和地质调查一般要求每旬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时或构造复杂时应增加观测次数。收尺和地质调查必须深入现场,准确测量,测量的内容包括煤层倾角、厚度、结构、采高、浮煤、丢顶煤厚度、地质构造变化、水文等情况。观测点间距一般10~15米。 第五条中厚和厚煤层的工作面要求进行探煤厚工作,探清工作面内丢顶底煤厚度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并做地质素描、建立台帐,将探煤厚资料上图,根据探煤情况提出一次采全高或合理分层、控制采高等建议。 第六条加强矿井资源储量业务监督工作,各矿资源管理人员要参加水平延深、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对设计中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不符合规定、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生产,有丢煤可能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发放“丢煤通知书”。已经造成不合理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准出现挂帐煤。 第七条按时填绘工作面和采区交换图,矿地质负责人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准确齐全,无错漏现象。每月5日前将交换图和储量报表上报公司。 第八条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资源储量动态、损失量及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找出问题,不断改进。公司按照《恒源煤电公司煤炭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对各矿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资源开采利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半年通报一次,检查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九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源法》、《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结合我公司生产实践。特制定本规定和细则。 第十条矿井资源储量原则上是每年年末核减一次。经恒源公司审定后列表上报。作为矿井生产安排的依据。 第十一条由于设计,施工,管理不合理,造成采厚丢薄、采肥丢瘦或分层不合理,任意扩大煤柱等造成的煤炭破坏和丢失,地测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发出制止“丢煤通知书”,并报恒源公司备案,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在接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煤炭资源损失按储量管理责任制度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在进行资源储量估算时,煤和天然焦分别估算,列表统计。

矿井地质和资源储量规程实施细则

郑煤集团公司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矿井地质及煤炭资源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矿井地质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矿井地质工作计划 一、集团公司及矿地测部门必须认真制定矿井地质年度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实施。 二、各矿地测部门每年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的同时,上报下年度工作计划。无年度工作计划的,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按检查标准降一级。 三、集团公司地测处要定期经常检查各矿地测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效果,负责重点工作的协调平衡,确保重点工作的实现。 第二章生产矿井地质工作联系及预报制度 第三条、地测部门与设计、开拓掘进、回采、安监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进行。

第四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一、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资料,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半年内交付。 二、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三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或需要进行补充勘探者,可同有关部门具体商量提供资料时间。 三、采区地质说明书、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作为采区设计、综采工作面回采的地质依据。 四、开拓、掘进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提出。 五、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贯通后5天内提出。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零星或局部地质资料,提交期限按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执行。 第五条、地质部门应加强与掘进单位的业务联系 一、地质部门提交采区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以后,应紧密配合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编录,及时掌握地质变化,不断进行修改与补充,作出地质预报,与施工部门保持紧密联系。 二、巷道掘进前方遇有老巷、大断层、老空区时,或接近积水、高瓦斯煤层以及进入其他危险区前,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其中岩巷揭煤安全距离如下:一般距煤层10米(垂距)前,发

矿井储量管理细则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一章资源储量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煤、泥炭地质 勘查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实施细则,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的估算、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严格按生产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 日常技术管理,及时填绘各种资源储量图,填写各种台帐,统计各种回采率(包括年度、季度、月度)。 第三条严格资源储量增减制度,资源储量变动要按规定的审 批权限提出申报,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随意自行变动。符合资源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和报损条件的,地测部门或生产技术部门提出请示,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没接到批复前不得随意进行破坏性开采,凡未经批准就弃而不采者,按不合理丢煤处理,参加损失率计算,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第四条回采工作面收尺和地质调查一般要求每旬一次,当工 作面推进较快时或构造复杂时应增加观测次数。收尺和地质调查必须深入现场,准确测量,测量的内容包括煤层倾角、厚度、结构、采高、浮煤、丢顶煤厚度、地质构造变化、水文等情况。观测点间距一般10?15米。 第五条中厚和厚煤层的工作面要求进行探煤厚工作,探清工 作面内丢顶底煤厚度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并做地质素描、建立台帐, 将探煤厚资料上图,根据探煤情况提出一次采全高或合理分层、控制米咼等建议。 第六条加强矿井资源储量业务监督工作,各矿资源管理人员 要参加水平延深、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对设计中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不符合规定、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生产,有丢煤可能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发放“丢煤通知书”。已经造成不合理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准出现挂帐煤。

关于生产矿井储量及损失量计算办法的规定

关于生产矿井储量及损失量计算办法的规定 (原煤炭部1982年2月以(82)煤生字第031号文颁发) 目录 第一章前言 第二章储量 第三章储量损失 第四章损失率 第五章储量及损失量的填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前言 生产矿井储量的数量、形态、分布、损失及其变化情况等资料,是进行矿井设计、制订生产计划和远景规划、安排生产接替的主要技术依据。正确地测量、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映矿井储量及损失量的情况,有很重要的意义,各生产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储量管理人员,按本规定的统一要求进行。 第二章储量 第1条储量分类 1、根据煤炭资源能利用的程度和开采技术条件,储量的分类可用下表形式表述: 可采储量 工业储量— 能利用储量度—(设计损失)地质储量—远景储量 暂不能利用储量 2、地质储量:指生产矿井井田技术边界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物探、钻探、巷探、地质调查等)查明,符合煤炭储量计算标准要求的全部储量。 根据我国的能源政策和煤炭资源情况,按目前煤矿开采技术水平,地质储量分为能利用储量和暂不能利用储量。 ⑴能利用(表内)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储量。根据对煤层的勘探和研究程度,又分为工业储量和远景储量。 ①工业储量,是在能利用储量中,可以作为设计和投资根据的那部分储量。工业储量包括可采储量和设计损失。 可采储量,是指在工业储量中,预计可以采出来的那部分储量。工业储量减去设计损失,即为可采储量。 ②远景储量,指在能利用储量中,研究程度不足,只能作为地质勘探设计和矿区发展远景规划依据的那部分储量。 ⑵暂不能利用(表外)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不能满足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要求,或因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等原因,目前开采很困难,暂时不能利用的储量。

储量管理制度

华亭煤业集团新柏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地质报告审批及储量管理制度 (暂行) 二○一一年元月三日

目录 一、矿井地质报告审批及储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1) 成立储量管理机构 (2) 技术规定 (3) 储量管理 (7) 责任制度 (8) 考核奖罚 (8) 附则 (8)

矿井地质报告审批及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矿山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柏公司矿井储量管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建立资源消耗回收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有的效延长矿井服务年限,同时建立完善的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矿井储量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是企业缓和采掘接续、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因此我公司的储量管理工作必须从建立储量管理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开采行为入手,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三条明确矿井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 (一)制定矿井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储量管理台帐,认真检查、分析各种工作面回采率设计指标及其执行情况,为合理开采和利用资源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查清本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并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三)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

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四)地测技术人员及时对采掘工作面的煤厚进行探测,并提供准确的储量、回采率数据,为合理开采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五)每个工作面,采区开采结束后,都要重新全面核实储量、采出量、损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采区回采率。 第二章成立储量管理机构 第四条为了加强新柏公司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回采率,成立了新柏公司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副经理;成员:生产科科长、主管地测副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经营管理科长、综采队队长、掘进队队长、地测技术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储量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一)经理是负责全矿井储量及回采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资源储量合理回收利用和回采率管理工作。 (二)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提高回采率先进技术工艺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三)主管生产经理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有关强化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五)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矿井储量回采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提高回采率的各项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回采率的计算、考核工作。 (六)采、掘队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生产技术科制定的有关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的技术措施。

三量管理办法

1、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对于大中型井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年、1年、4个月;而针对于小型煤矿,则为不少于2年、8个月、3个月。 2、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绘制三量的分布范围、煤炭损失的分布范围。分煤层绘制损失量图。 也可以以台账绘制成表格形式,把煤损进行反映。

3、损失量台账按照永久煤柱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煤柱台账、护巷煤柱台账、三下压煤量台账分类。 4、煤炭损失分类。按照损失形态分类分为落煤、面积、厚度损失。按照引起煤炭损失的原因分为开采损失、非开采损失。按照计算范围分为全矿损失、采区损失、工作面损失。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加强矿井储量管理是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之一,正确地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映生产矿井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情况,是煤炭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根据原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1275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新颁《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2条有关业务部门职责范围 一、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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