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信管0902班第二小组组长:成员: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可行性分析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健康越来越关注,医院的业务不断增长,处理越来越复杂,简单的人工经营管理,已无法满足医院的需要, 成为医院发展的瓶颈,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病人帐目繁杂,病人查帐困难, 职工的医疗保健系统和报销的问题出现错误严重现象严重且无法追踪, ,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成为迫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恰好满足了这些需求。

本系统是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在本系统中要实现的系统模块是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系统维护子系统。

本文在对系统进行了详细的需求分析后,确定了本系统的业务流程,介绍了开发本系统所用的关键技术。

第1章背景和意义

1.1背景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MIIS)是信息系统在管理领域的具体应用,具有信息系统的一般属性。从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功能等方面来分析,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定义为:管理信息系统是用系统思想建立起来的,以电子计算机为基本信息处理手段,以现代通讯设备为基本传输工具,且能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的人机系统。即,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由人和计算机等组成的,能进行管理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具体作用如下5点内容:

(1)用统一标准处理和提供信息,排除使用前后矛盾的不完整的数据。

(2)完整、及时提供在管理及决策中需要的数据。

(3)利用指定的数据关系分析数据,客观预测未来。

(4)向各级管理机构提供不同详细程度的报告,缩短分析和解释的时间。

(5)用最低的费用最短的时间提供尽可能精确、可靠的信息,以便使决策者选择最佳的实施方案,以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1.2意义

MIIS的目的就是支持医院的行政管理与事务处理业务,使医院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日常管理规范化。采集、分析处理、存储各种基础数据并使之标准化,通过网络在院内各科室之间传递,简化信息流程,为医院查询、分类汇总、统计、决策分析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杜绝以前手工操作带来的差错,减少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了实现以上功能,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基础数据标准化,重视系统的实用性、经济性、安全性,顺应管理扁平化的管理趋势。

第2章可行性分析

2.1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是系统分析阶段的重要活动,是对系统进行全面、概要的分析。它的任务是确定项目开发始否必要和可行。它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明确系统的目标、规模和功能,对系统开发背景、必要性和意义进行调查分析,并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拟开发系统的初步方案和计划,明确问题,对所提供系统大致规模和目标的几个有关约束条件进行论证,并且提出系统的逻辑模型和各种可能的方案,从而为系统开发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1.1技术可行性

对现有技术进行评价,以明确能否利用现有技术进行系统开发及系统实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硬件性价比的不断提升,使计算机全面应用于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成为可能。B/S开发模式、COM、DCOM技术在国内各行各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中已经被广泛采用,实践证明这些技术都非常适合医疗保险信息系统(MIIS)的开发。

2.1.2经济可行性

经济可行性:对组织的经济状况和投资能力进行分析,对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进行评估,对系统建成后可能取得的社会及经济效益进行估计。目前国内应用MIIS的医院在信息化上的软硬件投资只占其年收入的1%-3%,而应用MIIS后,阻塞了管理漏洞,杜绝了药品的丢失,节省了人力,提高了医院的财、物管理水平,改善了患者的就医环境,方便了患者就医和查询,提高了医院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因此带来的经济回报将远远超过信息化过程中的投入。

2.1.3营运可行性

营运可行性:指系统对组织机构的影响,对现有人员和机构、设施、环境等的适应性以及进行人员培训补充计划的可行性。国内自上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应用MIIS,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大部分医院都有主管MIIS的信息科,绝大部分医院都使用过单机版计算机软件来完成日常的收费划价以及药库管理工作。经调查发现华东地区近95%的医院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应用MIIS。所以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人才、计算机硬件设备、操作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都为系统的运行过程提供了可靠保证。

2.2系统功能需求

2.2.1基本功能需求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The medical insurance information systems(MIIS))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的行政管理与事物处理业务,减轻事物处理人员的劳动强度,辅助医院管理,辅助高层领导决策,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医院能够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像财务系统,人事系统,住院病人管理系统,药品库存管理等都属于MIIS 的范围。

2.2.2子系统功能需求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功能需求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主要任务有:

(1)医保中心管理子系统

供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使用,主要实现投保单位和投保职工管理、基金管理(统筹基金和

个人账户资金)、结算、黑名单管理、查询、统计、报表输出、审核、系统维护等功能。

(2)医保卡管理子系统

供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发卡使用,主要实现医疗卡注册、年度初始化等功能。

(3)定点医院管理子系统

供定点医院使用,主要实现处方审核与录入、就诊费用结算、系统查询与维护等功能。

第3章系统总体设计

系统总体设计是信息开发过程中的另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将根据前一阶段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按照逻辑模型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新系统的设计。系统总体设计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总体结构设计,其次是具体物理模型的设计。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将反映用户信息需求的系统逻辑方案转换成可以事实的基于计算机的物理方案,并为下一阶段的系统事实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系统总体设计的的依据如下:

(1)系统分析阶段的成果

(2)现行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数据库技术等

(3)现行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的标准、规范等有关法律制度

(4)用户要求

(5)系统运行环境条件

我们采用结构化设计的方法来实现系统总体功能,提高系统的各项指标,即将整个系统合理的划分成各个功能模块,正确地处理模块之间和模块内部的联系以及它们之间的调用关系和数据联系,定义各模块的内部结构,通过对模块的设计和模块之间关系的系统来实现整个系统的功能

3.1总体设计概述

进存销管理子系统分五部分进行。

(1)医保中心管理子系统

供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使用,主要实现投保单位和投保职工管理、基金管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结算、黑名单管理、查询、统计、报表输出、审核、系统维护等功能。

(2)医保卡管理子系统

供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发卡使用,主要实现医疗卡注册、年度初始化等功能。

(3)定点医院管理子系统

供定点医院使用,主要实现处方审核与录入、就诊费用结算、系统查询与维护等功能。

设计流程图如图2-1所示

图3-1系统流程图

3.2数据库设计

系统总体结构功能模块设计后,就要对数据库进行设计了。支持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系统由模式、子模式、应用程序、数据库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几部分组成,其中除数据库管理系统可以从现有产品中选购外,外模式、子模式、应用程序、数据库等则必须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和设计,这项工作称为数据库设计,它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建立一个数据模式,使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用户的要求,即能正确地反映用户的工作环境,该环境包括用户需处理的所有数据”,并支持用户需进行的所有“加工”。与所选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所支持的数据模式相匹配。

(2)数据组织合理,应易于操作,易于维护,易于理解。 为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一个数据库系统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用户需求分析;

基本数据库结构的设计;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

医保中心管理

医保卡管理

定点医院管理

系统管理

医疗卡注册 基金管理

结算

用户资料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 用户登陆管理

投保单位和投保职工管理

年度初始化

处方审核与录入

就诊费用结算

系统查询与维护

中间数据库结构的设计;

与应用程序的接口。

3.2.1实体描述

在数据库设计中,对数据字典中的数据结构、数据流和数据存储进行分析,参照数据流程图抽取数据,确定实体、实体的属性及试题之间的关系,得出系统的关系模式。采用实体-联系图,既E-R图的方法进行数据结构分析,E-R图由实体、属性、联系三部分组成。

(1)本系统实体根据分析得到E-R图,各实体的属性分别描述如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涉及到的实体有:药品、客户、供货商、仓库、业务员、制单员、系统用户。

(2)实体属性分别描述如下,有下划线的属性为主码:

病人:身份证ID、医疗卡ID、病案号、病人姓名、性别、病房号、床位号、入院诊断、预交款、转科情况、入院日期

3.2.2联系描述

(1)一个病人可以在多家医院就诊,而一家医院可以给多个病人治病,所以它们是多对多的关系。

(2)一个医疗卡可以对应一个病人,而一种药品可以由多个供货商供给。所以它们之间也是多对多的关系。

(3)一个仓库可以存放多种药品,而药品都存在同一个仓库中,所以它们是一对多的关系。

(4)业务员都属于系统用户,所以它们是一对多的关系。

(5)制单员也都属于系统用户,所以它们是一对多的关系。

第4章、数据库的实现

通过对转换后所得到关系模式的分析,结合本系统的功能及所选开发工具和数据库系统的特点,对系统数据库进行设计,建立一个具有良好的数据组织结构的数据库,应遵循的原则有:

可能减少数据冗余和重复 结构设计和操作设计相结合 数据结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由于数据库中所保存的数据是系统中非常重要的资源,所以在数据库设计时一定要注意数据结构的安全性、完整性,并发控制与恢复,而一般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都提供了一定的数据保护功能。

4.1安全性方案与措施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是指,为了防范意外或人为地破坏信息系统的运行,或非法使用信息

仓库

系统用户

储存

管理

药品单据

供货

购买

供货

客户

联系 联系

业务员

n

n

n

n n

n

n

n n

n 1

n

资源,而对信息系统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可分为技术性和非技术性两类。技术安全措施是指通过与系统直接相关的技术手段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非技术性安全措施主要指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保证和其他物理措施等,它不受信息系统的控制,是施加于信息系统之上的。

信息系统的技术安全措施主要有:

用户合法身份的确认与检验

存取控制

数据加密

4.2可靠性方案与措施

信息系统的可靠性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应用环境中系统能够正常工作的能力。在错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提高系统可靠性的主要途径是使系统具有容错能力,即在信息系统产生错误、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仍然具有继续运行的能力。要具有这种能力,系统应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故障约束功能;二是故障检测功能;三是故障恢复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实用的可靠性技术主要有:设备冗余技术;负荷分布技术;系统重新组合技术;数据冗余校验技术;系统数据保护与恢复技术;系统动态检测、诊断和自动校正软件

第5章系统测试与运行

5.1系统测试概况

系统测试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周期中一个十分重要而漫长的阶段。其重要性体现在它是保证系统质量与可靠性的最后关口,是对整个系统开发过程包括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实现的最终审查。系统测试的对象是软件,其目的是找出软件中的错误。

5.2系统测试的方法

对软件进行测试的主要方法有人工测试与机器测试。一般源程序通过编译后,要先经过人工测试,然后再进行机器测试。人工测试是采用人工方式进行,目的在于检查程序的静态结构,找出编译不能发现的错误。机器测试是运用事先设计好的测试用例,执行被测程序,对比运行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差别以发现错误。

人工测试又分为个人复查、走查与会审

个人复查:指源程序编写完后,直接由程序员自己进行检查。

走查:一般由3—5人组成测试小组,测试小组成员应是从未介入过该软件的设计工作的有经验的程序设计人员。测试人员扮演计算机的角色,用人工方法将测试数据输入被测程序,并在纸上跟踪监视程序的执行情况,让人代替机器沿着程序的逻辑走一遍,以发现程序中的错误。

会审:测试小组的成员与走查相似,要求测试成员在会审前仔细阅读软件有关资料,根据错误类型清单,填写测试表,列出根据错误类型要提问的问题。会审时,由程序作者逐个阅读和讲解程序,测试人员逐个审查、体温,讨论可能产生的错误。

机器测试又可分为黑盒测试与白盒测试:

黑盒测试也称功能测试,将软件看作黑盒子,在完全不考虑程序的内部结构和特性的情况下,测试软件的外部特性。根据软件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测试用例,从程序的输入和输出特性上测试是否满足设定的功能。

白盒测试:也称结构测试,将软件看作一个透明的白盒子,按照程序的内部结构和处理逻辑来选定测试用例,对软件的逻辑路径及过程进行测试,检查它与设计是否相符。

第6章结论

用户信息管理用来记录用户的登陆注册信息,用户权限管理用来对不同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以完成不同的操作。经过实际操作和反复的测试运行,输入相应的信息,可以正确的显示这些信息,并且上述的功能都能顺利的实现

在系统页面的设计中我力求做到简洁明了。在信息显示列表中同时集成了修改,删除等功能,这样不仅可以节省空间,也方便用户的使用。

本系统完成了任务书要求的所有内容,实现了所有的功能。经过反复的测试,证明本系统安全可靠,功能全面,圆满完成了设计要求。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医疗保险系统安全管理,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指挥协调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最大限度的减小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每一位参保职工医保信息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经办机构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 (二)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实行医保经办机构“一把手”责任制,分管主任和各科室共同努力,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主动积极、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出现事故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二、组织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医疗保障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医疗保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组员。明确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要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到现场指挥处理,控制事态,掌握情况,现场处置,做好对服务对象的解释工作,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遇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医保局报告。 (三)落实全员责任。市医疗保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及时将突发事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主动积极的参与处理突发事件,服从统一指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一)重大灾害安全事故。火灾、重大自然灾害等事故。 (二)信息网络系统故障。因电力、电信故障或其他外力原因,以及计算机软、硬件损坏、网络信息系统故障、网站检测与自动恢复系统、黑客入侵、大规模病毒(含恶意软件)攻击等原因造成的社会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四、应急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设计说明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信息管理学院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课程设计 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企业版)设计报告 专业名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班级:信管1003 组别:________________

目录 1 概述 (1) 1.1 编写目的 (1) 2 需求概述 (1) 3 流程图 (1) 3.1 流程说明 (1) 3.2 工作流程图 (1) 4 类图 (3) 4.1 类图说明 (3) 一、医保中心子系统 (3) 二、企业管理子系统 (3) 三、定点医院管理系统 (4) 5 系统界面设计 (4) 5.1 医保中心管理系统 (4) 5.2 医院管理子系统 (7) 5.3 企业管理子系统 (10) 6 医保申请用例设计 (12) 6.1 顺序图 (12) 6.2 实体类 (12) 6.3 具体实现 (13) 7 课设总结 (14) 8 参考资料 (14)

1 概述 1.1 编写目的 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后简称医保系统)主要为简化医保工作流程,方便企业与医保中心,医院在医保方面的运作管理而编写。医保系统采用三层架构来实现,主要由医保中心管理系统及医院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组成。 2 需求概述 当下医保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人民的福利问题永远都是国家和政府的重点管理对象。面对医保里面的巨大水分,人们对自己交的医保费越来越不安,他们怀疑自已的钱不明不白交了,自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福利。而我们做的医保系统,就是为了方便各方的管理工作,让企业职工放心而进行设计的。 3 流程图 3.1 流程说明 职工向医保中心提出参加医保的申请,医保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为其企业建立档案,再为职工建立档案,制作医保卡,发给参保职工。职工成功参保后,需要按期交纳医保费,否则医保卡将被冻结,医保中心会发出催缴通知。职工生病后,可持未冻结的医保卡去指定医院就医,并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3.2 工作流程图 以下是整个系统的活动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模拟题

[模拟]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具体比例是( )。 A.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5%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5% B.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C.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5% D.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8%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参考答案:B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第2题: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来源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B.个人账户本金利息归个人所有,但不可以继承 C.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D.个人账户的管理由医院负责 参考答案:D A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B项,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C项,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第3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中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是( )。 A.国有企业职工 B.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C.私人企业雇员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用例图描述

用例描述?对“身份验证”用例的完整描述 主参与者:参保人 目标:参保人登陆查询系统 范围: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前置条件: 触发事件:参保人想进入查询系统进行操作 主成功场景: 1)参保人输入卡号,系统验证其有效性 2)参保人输入密码,系统验证其有效性和正确性 扩展: 1a:系统不存在该卡号 2a:输入密码有误,无法通过验证 发生频率:一天100次 ?对“信息统计处理”用例的完整描述 主参与者:参保人 目标:参保人察看统计信息 范围: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前置条件:参保人已登陆查询系统 触发事件:参保人鼠标点击查询或键盘输入请求 主成功场景: 1)参保人鼠标点击查询或键盘输入请求 2)系统内部进行查询 3)系统显示查询结果给参保人 扩展: 1a:参保人输入请求有误 2a:系统内部忙 发生频率:一天100次 ?对“反馈信息”用例的完整描述 主参与者: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目标:显示结果给参保人 范围: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前置条件:参保人发出查询请求,并经过系统处理触发事件:系统处理结束 主成功场景: 1)参保人发出查询请求,并经过系统处理 2)可视化显示给参保人

扩展: 2a:系统发生错误 发生频率:一天100次 ?对“录入报销记录”用例的完整描述主参与者:工作人员 目标:向系统输入报销记录 范围: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前置条件:参保人来到服务窗口 触发事件:参保人要求报销回退 主成功场景: 1)参保人来到服务窗口要求报销回退 2)参保人提供卡号及密码 3)工作人员验证报销记录并确认 4)工作人员录入报销记录 扩展: 2a:参保人忘记了自己的卡号密码 3a:报销凭证有误无法通过验证 4b:录入时系统发生错误 发生频率:一天100次 ?对“返回处理结果”用例的完整描述主参与者:工作人员,参保人 目标:显示结果给参保人 范围: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前置条件:工作人员录入记录 触发事件:工作人员录入记录并保存 主成功场景: 1)工作人员录入记录并保存 2)系统显示处理成功界面 扩展: 1a:工作人员未能正常录入 1b:系统未能正常保存 2a:系统显示出错 发生频率:一天100次 ?对“输入处方”用例的完整描述 主参与者:工作人员 目标:向系统输入处方 范围: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前置条件:参保人来到服务窗口请求报销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之网上医保标准化系统的实现(同名17938)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之网上医保标准化系统的实现(同名17938)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之网上医保标准化系统的实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梁炳球 一、引言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层次。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模式,其管理的核心是费用结算,由于医疗保险管理有人群大、约定医疗机构多、网点分布地域广、费用记账频度高、实时响应要求快、服务时间24小时不间断等特点,对其信息化管理要求高,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集政府管理职能、社会化服务功能、金融管理模式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让深圳市的职工更加方便地享受医疗保险,需要与数百的社康服务中心、数十家企业门诊部、数百家约定药实现医疗保险联网。网上医疗保险系统采用电子商务模式(B2B2C)实现了医疗保险记帐管理。各约定医疗网点可以可以自行上因特网,医疗保险服务网点数量可以迅速增加,以满足职工医疗保险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另外,网上医疗保险系统可以突破地域的界限,约定外地的医院进行转诊的医疗保险记帐操作。例如,可以约定广州、东莞、惠州等地的医院为本市职工进行转诊治疗,并进行医疗保险记帐。 二、系统网络结构和软件平台

1.

2.统计查询 最新通知,个账消费查询,药品查询,新药品查询,诊疗查询,病种查询,门诊查询, 门诊包干查询,住院查询,病案上传查询,医疗费用月报表,住院指标管理,住院费用超标三倍查询,大病专属药品与诊疗查询,门诊大病就诊记录,个人社康绑定查询, 个人社康绑定历史查询,单位社康绑定历史查询,社康门诊人次查询,财务偿付数据查询,上级医院下属医院月费用一览表,住院月费用明细表,少儿社康绑定明细查询。 3.基本管理 医疗机构管理,大型设备管理,挂钩单位管理,收支服务管理,科室管理,人员管理, 药品管理,诊疗管理,病种管理,套餐管理,个人比例自付管理,个人绑定(农民工、住院、少儿),单位绑定,社康批量绑定,社康批量绑定查询。 6、农民工医疗管理 药品目录查询,报销月报表,转诊(转出)信息登记,急诊(转入)信息登记, 少儿转诊(转出)登记,少儿转诊(转入)登记,转诊信息查询,转入转诊消费查询,费用报销,报销查询与冲账,报销财务确认,单位绑定社康管理,社康绑定住院参保人数统计,急诊住院登记管理,农民工转诊查询。 7、市外转诊 市外转诊登记,转诊转出查询。 三、网上医保记账的特点 网上医保记账可以迅速推广,医疗机构使用成本较低,业务量不大的医疗机构适用。不利情形是医院端不能同时保留医保记账数据,如果需要在医院端保留医保记账数据则工作量加倍。这 是除在医院接口记账方式外提供医疗保险记账的一种补充方式。

关于医保信息系统切换的通告(2020)

关于医保信息系统切换的通告(2020)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 为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和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自治区医保局决定近期对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进行切换,期间我市将暂停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系统完成切换上线后,我市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分离,相应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发生变化,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社会保险征缴业务 1. 2020年5月8日18:00--14日8:00,系统切换升级期间,全市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2020年5月8日18:00-11日8:00,暂停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包括服务大厅现场受理、网上申报)。 2.从2020年5月1日8:00--5月14日8:00,暂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包括服务大厅现场受理、网上申报、“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缴费、银行现场缴费)。 3. 我市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分离,需提前对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数据进行转换处理,从4月30日18:00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略)暂停办理业务。 从2020年5月11日8:00起,社保业务前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恢复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 4.系统完成切换上线后,我市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分离,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略)不再受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略)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关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医疗(生育)保险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 二、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渠道的缴费服务 从4月30日18:00起至切换工作结束,税务部门暂停“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移动智能终端(POS机)、虚拟户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渠道的缴费服务。 三、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时刷卡 2020年5月8日18:00--11日8:00系统支付端切换期间,暂停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和村医通的联网结算功能(即停止定点医院、药店实时刷卡)。 1.住院结算。系统切换升级期间,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的,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最新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的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设立的医疗保险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 第三条个人账户金的支付范围: (一)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本人或其委托人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消费符合规定的费用: 1、药准字类药品; 2、中药饮片(需提供医师开具的处方单); 3、计划生育用品(包括药品和避孕工具);

4、消毒用品(卫消字类); 5、一次性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6、国食健字类保健食品; 7、其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纳入的与医疗健康有关的产品。 (三)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四条个人账户记入标准按《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月底前将个人账户金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第五条个人账户金归参保人个人所有,滚存积累,超支不补,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账户金按以下标准计息:当年记入部分,按结息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个人账户金本息(当年个人账户日均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该账户上年结转的账户

余额本息),按结息日银行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结息日为每年12月31日。 第七条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个人账户暂停记入,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予以补记个人账户本金。 第八条参保人员因重复缴费等原因须办理社会保险费退收的,退收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应予以冲减。因终止保险关系等原因无法冲减的,参保人员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应冲减金额。 第九条参保人员调离青岛市行政区域时,个人账户金余额随同社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将个人账户金余额转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无法转入的,可划入本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以及出国(境)定居存续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个人账户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其个人账户金划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划入本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员工和企业双方负担、共同缴纳的原则,其中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再加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按全部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加医保后如何看病就医 1、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 需同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和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结算时,员工只需支付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结算。 本人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刷卡结算的,需要本人先垫付

所有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在已开通持卡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可选择医院范围包括: ①医保手册记载的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②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 ③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 ④北京市A类医院(19家)。 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的有关信息,员工可以登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fc15727319.html,/LDJAPP/search/ddyy/index.jsp)进行查询。 北京市A类医院名单

3、在异地医院看病就医时 员工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看病就医(含门诊、住院)时,应注意: ①只能到本人医保手册记载的“异地医院一”、“异地医院二”两家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个人全额负担; ②不需携带医保手册,但应向医院说明本人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医院尽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详见办公网人力资源部部门专区)进行诊治,减少个人负担; ③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4、急诊就医时 出现急诊情况时,员工可到当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稳定后应转入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注意:急诊时,诊断证明书应开具为“急诊诊断证明”,票据、明细、处方等单据应加盖医疗机构的“急诊专用章”。 三、手工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1、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的起付线是1800元,即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

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企业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缴纳的。而单位所缴纳的费用是划入到统筹基金医保账户中,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一般是划入到个人账户中。那么,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呢?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保险同城网小编带来的简单介绍。 一般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由个人和单位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不同的比例分别划入到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中。其中,根据参保人员在不同年龄阶段确定划入的比例会有所不同。 其中,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2.5%;36周岁-45周岁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2.8%;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至退休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3.7%;69周岁(含)以下的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70周岁(含)以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6%。 另外,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以本人实际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的。一般根据所处年龄阶段不同,其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也会不同。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4.6%;51周岁—6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2%;61周岁—7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8%;71周岁以上为6.4%。 最后,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单位职工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单位职工的个人账户一般会在单位缴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划入到个人账户中;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前提下,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会在每月月末划入到个人账户中。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根据参保人员所处的年龄阶段不同,所确定划入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基本医疗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指导工作,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本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三条,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与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规定如实提供与建立个人账户相关联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自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70周岁的当年一月份起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按《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 第五条,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在本市、县转移、续保的,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资金不进行划转。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跨区、县转移、续保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职工重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转往外府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应转移的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入接受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账户。 第六条,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的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有其主管部门或其他用人单位接收安置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第七条,职工在参保期间被征为义务兵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资金的继续计息。退伍回津安置后,其个人账户启封;退伍异地安置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八条,从地方考入军队院校及直接招收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军队后勤财政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概述 易联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包括宏观决策和业务管理两部分,服务对象包括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同时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各级政府机构决策提供支持,为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中国系统集成在线论坛 系统功能 易联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公务员补助医疗三个分险种,支持个人、单位、财政三个缴费来源。系统提供医疗保险的完整解决方案,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灵活配置,并考虑到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方便实现“五保合一”、“金保工程”。 系统通过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处理计算机化;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网络联结,改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监控手段,为合理控制基本医疗费用增长,减少医疗资源浪费提供支持;在地级以上城市建立资源数据库,通过资源数据库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加快决策科学化进程,支持医疗保险基金长期安全运行。 系统特点 1.基于金保工程建设原则、遵循核心平台规范标准;完整的医疗保险解决方案、量身定做最佳解决方案; 2.基于互联网网络平台,宽带联网、防火墙保护,操作实时、安全有效; 3.强大的数据分析、统计报表能力;系统三层结构化,业务数据完全在基保中心管理,安全简捷; 4.按需权限管理,完善的安全机制; 5.模块化设计,系统功能任意组装;参数设置灵活,可异地政策调整; 6.终端、网上综合查询; 7.WINDOWS客户端界面; 8.查询方式灵活多样;系统功能扩展方便; 9.数据通信快速准确、安全可靠; 10.完备的日志管理,可再现历史动作; 11.系统稳定,出错率低,可及时在线维护; 12.特有病历审计,可有效防止医保帐户套现; 13.操作界面人性化、友好直观。

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篇一:医疗保险制度有哪几类(一) 医疗保险制度有哪几类(一) 医疗保险是在日常生活中跟大家打交道最多的一项保 险了,那么医疗保险制度有几类呢?本文,51社保网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三项: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项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城镇就业职工或灵活就业、自由职业人员;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无业农村居民; 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无业城镇居民。 第一项是针对城镇职工的,所以缴费高而享受待遇也高;后两项是针对无业群体的,缴费低而享受待遇也相对要低一些,国家对后两者投入了大量的支持。通过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国建立起覆盖全体居民的全民社保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超过95% 20xx年6月,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指出,截至20xx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20xx年3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对上述三大医保制度的整合,现存城乡三大医保制度整合已箭在弦上。 以上是51社保网为大家介绍的医疗保险制度,希望能够让大家更进一步地了解,方便使用。 篇二:浅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浅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自20世纪50年代中国逐步建立起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以后,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减轻职工家庭负担,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社会更加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社会医疗保障的的作用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基本医疗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指导工作,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本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三条,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与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规定如实提供与建立个人账户相关联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自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70周岁的当年一月份起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按《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 第五条,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在本市、县转移、续保的,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资金不进行划转。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跨区、县转移、续保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职工重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转往外府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应转移的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入接受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账户。 第六条,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的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有其主管部门或其他用人单位接收安置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第七条,职工在参保期间被征为义务兵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资金的继续计息。退伍回津安置后,其个人账户启封;退伍异地安置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八条,从地方考入军队院校及直接招收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军队后勤财政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九条,本市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安置从外阜应征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在原应征入伍地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供原应征入伍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账证明和有关个人账户资金的基本情况,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向起源应征入伍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应转入的个人账户资金。 第十条,义务兵、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由用人单位接收安置,恢复或新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军队后勤财务部门通过银行汇至或划入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账户上的医疗保险金,与军队后勤财务部门开具的《义务兵退休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或《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核实后,为职工启封或建立个人账户,补记个人账户结转金额。 第十一条,职工在参保期间考入中等以上院校并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资金的继续计息。毕业后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其个人账户启封;毕业后在外阜就业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接受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社会医保个人账户有哪些用途

社会医保个人账户有哪些用途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较好的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帐结合模式,且严格划分了各自支付的范围但由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在国家层面实行统一,各地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使用上“千姿百态”个人账户基金是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规范基金的使用管理是摆在人社部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现行的个人账户大多实行专用银行卡管理,由参保持卡人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平台来完成消费行为因此“两定机构”是个人账户规范使用的“总开关”但实际上,定点医疗机构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使用上由于行业特殊性和医疗服务的专业性,都能规范个人账户使用 随着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管理呢?详细回答请看正文 一、个人帐户建立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定向用于医疗消

费,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不得提取现金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予以注销,余额按规定继承 二、个人帐户卡的发放 用人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职工申办个人医疗帐户结算卡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参保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用人单位为职工建户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资料,15日内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个人帐户结算卡及时将资金注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并按有关规定计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暂不发卡参保人员可持个人医疗帐户卡在本统筹地区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时,用现金支付 三、个人帐户的转移、继承 参保人员调离本地,个人医疗帐户资金随同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将个人帐户结存额退还本人,同时注销个人帐户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四、个人帐户卡的挂失、补发 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存个人帐户卡,发生损坏,需更换新卡的,成本费由个人承担个人帐户卡丢失的,应及时持有关证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单位挂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封存该帐户30日内查找不到的,应自费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

数据库设计医疗保险系统-杨荣

数据库课程设计 --------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院系数学计算机学院 专业班级软件工程七班 学号12009242527 姓名杨荣 指导老师毕利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 需求分析 (5) 一、需求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调查用户需求 (5) 第二部分系统功能的设计和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数据流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数据字典.............................................................................. 错误!未定义书签。概念结构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门诊子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分数据流图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对应于各个分数据流图的E—R图设计为:................... 错误!未定义书签。 ●门诊子系统总E-R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实体及相应的属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联系说明及其相应属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住院子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药品出入库管理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分E-R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实体及属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逻辑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具体关系表的设计及优化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251号)精神,从2013年3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按本人自愿原则,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即医保卡中的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其中,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年度最多可使用2000元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5000元以上8000元(含8000元)以下的,年度最多可使用3000元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8000元以上的,年度最多可使用4000元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二、办理流程 各参保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保,职工本人也可以个人名义参保。医保卡持有人可以为本人购买也可为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具体办理时用人单位可直接到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充工伤窗口领取《投保单》和《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账授权书》,办理相关参保缴费事宜,也可拨打当地业务咨询电话进行预约,由保险公司上门服务。 三、投保资料 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或银行卡、折)复印件。 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四周岁以下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和疫苗接种复印件。 四、业务咨询电话 五、其它 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https://www.360docs.net/doc/fc15727319.html,)可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附: 1.《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251号) 2.《产品介绍》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劳社保发[2001]2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1.02.28 【实施日期】2001.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京劳社保发(2001)26号2001年2月28日) 第一条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指导工作,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社

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经办本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四条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与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规定如实提供与建立个人账户相关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将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自参保人员年满35周岁、45周岁、70周岁的次月起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按《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标准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 第六条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在本区、县转移、续保的,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存储额不进行划转。 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跨区、县转移、续保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存储额转入职工重新参保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 职工转往外埠的,由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应转移的个人账户存储额通过银行转入接收地的基本基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账户。 第七条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的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其他用人单位接收安置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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