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湘检发纪字〔2016〕7号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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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

湘检发纪字〔2016〕7号

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现印发给你们。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全体检察人员自觉遵守执行。各级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效。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21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一、严禁在全省检察系统公务接待中饮酒。

二、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饮酒。

三、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着制服和佩带检徽或警徽标志在公共场所饮酒。

四、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与所办案件的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饮酒。

五、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携带枪支、弹药、械具、档案、案卷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时饮酒。

六、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等不文明行为。

七、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饮酒。

对违反上述禁酒令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禁酒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生物识 别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文章属性 •【案由】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 裁判规则 针对信息化建设对指纹和人脸识别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过度收集、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问题,检察机关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的内涵与外延,厘清各职能部门法定职责,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协调联动,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正文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政公益 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公开听证【基本案情】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为推进数字化门诊建设,自2019年7月12日起,要求长沙市望城区辖区内17家医疗卫生机构陆续使用电子签核系统推送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疫苗受种者或监护人点击“同意”时系统自动采集指纹和人脸识别信息,收集电子数据的存储及主机均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截至2022年3月11日,上述机构共收集83万余条涉及指纹、人脸识

别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2月11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望城区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自己和孩子的指纹和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被医疗卫生机构过度收集,存在泄露风险。望城区院经初步调查确认属实,遂于2022年3月19日、5月16日分别对望城区卫健局、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 望城区院通过现场勘验、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电子签核系统进行安全检测、调取相关书证与电子数据、询问相关人员、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望城区17家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过度收集服务对象指纹和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未按要求解决电子签核系统的弱口令、数据未加密等安全漏洞,未能防患未经授权的访问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高风险,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对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管理不到位。望城区卫健局和区公安分局对上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活动未尽到监管职责。 2022年5月11日、16日,望城区院分别向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区卫健局改进征求知情同意的方式,避免过度收集指纹或人脸识别信息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完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建议区公安分局对17家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将上述检察建议抄送望城区网信部门。 望城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专项行动。望城区卫健局认真进行调研,研究解决方案,并向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专题汇报,长沙市卫健委以望城整改方案为蓝本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湘检发纪字〔2016〕7号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 正文: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 湘检发纪字〔2016〕7号 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现印发给你们。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全体检察人员自觉遵守执行。各级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效。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21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一、严禁在全省检察系统公务接待中饮酒。 二、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饮酒。 三、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着制服和佩带检徽或警徽标志在公共场所饮酒。 四、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与所办案件的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饮酒。

五、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携带枪支、弹药、械具、档案、案卷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时饮酒。 六、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等不文明行为。 七、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饮酒。 对违反上述禁酒令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禁酒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 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22.11.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检察机关 正文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 记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湘 高法发〔2018〕9号)等规定,湖南省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 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69名,其中省人民检察院机关34名、铁路运输检察院10名、市州人民检察院119名、基层人民检察院406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岗位技能,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服从分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类招聘招考录用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七)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案件的记录工作; (二)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

2022年10月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聘用制人员 强化练习卷(二)

2022 年 10 月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聘用制人员强化练习卷(二) 1、多选题 20 世纪 50 年代开展的“三反运动”是指_____。 A : 反宗派主义 B : 反贪污 C : 反浪费 D : 反官僚主义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 1951 年底开始,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团体、军队、党派内部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即“三反运动” 。故本题应选 BCD。 第 1 题所属考点-《毛概》 2、单选题公文中的命令(令)是_____公文。 A : 呈报性 B : 批准性 C : 商洽性 D : 领导指导性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解析】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它是一种领导指导性公文。故本题答案选 D。 第 2 题所属考点-《公文写作与处理》 3、单选题列宁在谈到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时指出:“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 ,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 ,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这句话说明_____。 A : 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B : 实践标准并不可靠 C : 实践标准是不确定的 D : 实践标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标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没有别的标准;一切认识都必然接受实践或最终接受实践检验。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是指:实践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是过程,有其历史局限性;每一特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往往不能充分证实或驳倒一切认识。在这一点上,它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故选 D。 第 3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湖南省人社系统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题库03判断-57

湖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练兵比武题库 (判断题) 就业创业部分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也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答案:错误 解析:《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5.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用未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须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用未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须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增强廉洁从检意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检意识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检意识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以邓小平理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方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四个建设强化的检察中心工作,着力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力度,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原检察院以建设一支廉洁勤政的检察队伍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反应快,能经得起考验的检察队伍。院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为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扎实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依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研究制定了《五原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将重点任务合理分解,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知其任,明其理,出其力,尽其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年初院领导和各部门签订了《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个领导干部身上,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形成级级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的责任体系。二、结合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年来,我院结合各项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继续加大治本力度,注意在打牢思想基础上狠下功夫。 一是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将忠诚为民,公正说法扎根于每个干警心中。 为进一步转变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纠正和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思想、执法方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少数检察人员存在的工作责任心缺乏,工作作风漂浮,严格执法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涣散,“庸官懒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进一步加强检察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读本》、《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狠抓高检“十个严禁”、“禁酒令”,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使反腐倡廉意识入心入脑,以教育促思想,以思想强意识,以意识固作风,增强了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章守纪,廉洁从检的自觉性。 三是注重运用正反典型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方面通过积极开展全国模范检察官白云、张章宝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弘扬正气,树立

2015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聘公告

2015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聘公告 2015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第7号令)、《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4〕67号)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4〕64号)和《湖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7234名,其中省直机关(含省垂直管理单位)868名、市县乡党政群机关4847名、法院系统620名、检察院系统389名、选调生510名。各招录机关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人事考试网。 省公务员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为本次招录开设“2015年公务员招录服务专题”网页。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5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落实高检院《禁酒令》严禁检察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落实高检院《禁酒令》严禁检察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09.08.31 •【字号】鲁检发办字[2009]第48号 •【施行日期】2009.08.31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检察机关 正文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落实高检院《禁酒令》严禁检察 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通知 (鲁检发办字[2009]第48号) 各市级院、省院机关各部门: 8月14日,公安部召开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严格落实高检院《禁酒令》,坚决防止和杜绝检察人员酒后驾驶和酒后肇事行为的发生,维护检察队伍良好形象,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驶,是对检察人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对大家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结合当前交警部门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重点加深对高检院《禁酒令》、《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理解,充分认识酒后驾驶问题的严重性和严禁酒后驾驶的重要性,破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像防范办案安全事故那样采取有效措施来强化交通安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各级院和省院机关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针对酒后驾驶问题的内部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监管预防机制。特别对有饮酒嗜好的驾驶人员,要明确责任领导专门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提醒注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省院将开展对酒后驾驶问题的专项督察,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个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要严肃纪律追究。检察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一经发现,除积极支持交管部门依法处理之外,还要按照高检院《禁酒令》、《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作出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层报省院。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有意瞒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附:1、《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略)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17.09.04 •【字号】湘财政法〔2017〕12号 •【施行日期】2017.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监督员 履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政法〔2017〕12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司法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 2017年9月4日附件

湖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管理,保障和促进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高检发〔2016〕7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司发〔2016〕23号),参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结合我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培训、考核、奖励等相关费用由司法行政机关在同级财政核定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监督评议各项费用的报销、发放、管理工作。 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费用凭履职凭证和报销凭证统一发放。 第四条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发放标准为: (一)差旅费。人民监督员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按相应的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人民监督员非公职人员身份的,按其所属选任机关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中“其他人员”类相应标准执行。 (二)案件监督评议履职补贴。湖南省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履职补贴,按每人每案(不计天数)300-500元标准计发。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四军罗峪整编旧 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文章属性 •【案由】××(行政行为)公益诉讼 正文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行政公益诉讼 案 【关键词】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整体修复【基本案情】 贺氏住宅位于湖南省桑植县桥自弯镇学堂堡村,由三栋独立的土家一字形建筑组成,系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简称“罗峪整编旧址”)。1928年,贺龙在此发动群众宣传革命、整训队伍积蓄力量,后整编成立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是桑植起义从失利逐步走向胜利的转折点,史称“罗峪整编”。2019年2月,罗峪整编旧址被公布为湖南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年久失修,罗峪整编旧址周边杂草丛生,房屋自然损毁严重,不仅破坏了庄严肃穆的环境,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4月,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经初步调查,于同年5月6日对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立案调查并进行诉前磋商。桑植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勘验、调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

员等调查活动,查明:罗峪整编旧址已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年以上,仍悬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识,旧址前后院杂草丛生,东头房屋年久失修毁损严重,东西两房连接处房柱裸露,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桑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本地区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022年5月18日,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积极争取资金及时修缮罗峪整编旧址,并建立常态化管护制度,方便公众参观、瞻仰。 桑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积极推进整改,多渠道筹集修缮资金300余万元,全面修缮罗峪整编旧址。2022年11月,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罗峪整编旧址修缮整改情况跟进监督,确认旧址已更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房屋多处毁损均已修缮到位,三栋木质房屋连成“一字”整体,屋内文物陈列整齐,保护范围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被列为张家界市、桑植县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内各地党员干部、中小学生、人民群众纷纷前来参观接受革命教育。2022年9月以来,桑植县已有罗峪整编旧址、桑植起义旧址等革命文物被列为党史教育基地5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处,2023年接待112万余人次开展红色教育,同比上涨162%。

湖南省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规定

湖南省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规定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若干规 定》的通知 (湘司发〔2007〕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进一步保障我省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促进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南省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湖南省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职责,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四条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要求。侦查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恐怖活动组织罪、走私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要求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本条“48小时内安排会见”是指律师提出会见要求之时起安排其在48小时内会见犯罪嫌疑人,“5日内安排会见”是指律师提出会见要求之时起安排其在5日内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五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后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开具《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并安排其会见。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开具《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侦查机关不得以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要保守秘密为由,将一般案件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应当保守在刑事诉讼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由二名律师进行,也可由一名律师带一名律师辅助人员参加,实习律师可以与执业律师一同参与会见。

当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关系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和执法公信。由于监 督观念,特别是监督原则的法律化、制度化还有待于加强,当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注重内部监督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通过检察实践、工作创新,通过制度体系法治化,以技术手段支撑创新监督模式,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检、以制度规范的监督效能。加强岗位责任,规范检察管理,建立检察廉政执法档案,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结果,为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建设提供政治、纪律、法治保障,推进检察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关键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改革创新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是检察机关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整合内部资源力量,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对象,以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目的,具有自身纠偏补漏救济功能的特定监督。简单来说,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是检察机关内部不同机构之间在行使检察权时进行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同时,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对于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一、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基本问题解读 (一)组织机构。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为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加强纪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暂行条例》,检察机关正式建立专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的机构。1998年,中央纪委和监察部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方式协助检察机关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2002年至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颁布《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暂行规定》,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陆续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2007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等文件,各级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检务督察室、监察室等专门监督机构建设随之步入正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组织架构基本形成。 (二)制度体系。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体系主要有三种形态。1.党纪。即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现行的领导体制决定了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必须坚定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法律。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还是对机关自身进行监督管理,国家法律的强制力是重要的保证条件。3.规章制度。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性、阐述性的说明和规定;为实施法律、法令和条例并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做出的具体规定;各级检察机关对某项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制订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准则等。具体包括:一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的工作条例规定或意见。如《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0319492396.html,)〔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主要是针对党委政府机关部门针对单位廉洁,廉政,腐败问题,以及自身建设出现的问题和以后的实施计划进行总结汇报。以下是由31doc整理的派驻纪检组的总结报告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20XX年,XXX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在区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构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为主线,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现将一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20XX年的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全院干警廉洁自律。一是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加强学习贯彻活动组织领导。今年2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上级的要求,纪检组把学习贯彻《准则》作为纪检监察

工作切入点,认真策划,制订了学习方案,采取了有力措施,把学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地学习了《准则》的具体内容。会上,检察长、纪检组长先后作了中心发言。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同时为使学习贯彻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区检察院还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准则》学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具体负责落实。二是对照《准则》规定,督促干警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全体干警学好《准则》,纪检组先抓宣传发动,再抓党员干部全员学,具体组织全院干警以支部、科室学习会等形式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纪检组还要求每位干警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准则》查找本部门、本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对照整改,把廉洁从检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具体工作中去。 (二)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执行力。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职业道德素质。根据高检院部署,纪检组协同政工部门组织开展了旨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正确履行法

2023年检察院书记员考试试题法院书记员考试试题

20RR年湖南省考试录使用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笔试试卷(书记员法律知识) (总分100分限时90分钟) 注意:本卷为题本,所有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否则不予计分。 一、是非判断题(20小题,每题1分,共2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对旳旳在答题卡涂“T”,错误旳涂“F”。) 1.按照现行宪法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和变化国务院不合适旳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2.国家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旳逻辑起点。()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旳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且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旳任免。()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旳裁定不服旳,均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旳执行。() 5.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调解书即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旳法律效力。() 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旳规定,被害人旳法定代理人无权提出回避申请() 7.当事人到达旳调解协议内容超过诉讼祈求旳,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8.人民法院根据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认为该案件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旳,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9.确认发明专利旳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0.行政案件通过复议,复议机关变化原详细行政行为旳,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对限制人身自由旳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旳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在行政诉讼旳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 13.行政惩罚显失公正旳,可以判决变更。() 1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均有权行使侦查权。() 15.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被告真实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16.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旳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旳事实,在法庭审理中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17.对审判人员旳回避申请应合用裁定。() 18.无业游民刘某在军营盗窃构成犯罪旳,由军事法院管辖。() 19.对于检察官有违反法律职业道德行为而受到罢职处分旳,同步应当予以降低等级和工资。() 20.法官职业道德合用旳对象不包括退休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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