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学分填写指南

素质教育学分填写指南
素质教育学分填写指南

素质教育学分填写指南

1、登陆新版素质化校园

2、打开学生管理与服务下的素质教育学分

3、认真阅读首页内容,特别是学分构成与要求

4、点开右上角我的学分情况

5、注意左边几个分项,每个分项都有内容,都可以点开看一下

6、只要你有拿得出依据的关于素质学分加分的项目都可以提交,提交完成,经过相关部门审核信息准确后方能得到相应素质学分。

下面以学术讲座为例,指导如何填写。

(1)点开创新创业---> 学术讲座---> 点击提交

(2)在弹出的对话框里边填写参加学术讲座的标题以及适当描述讲座内容就行,然后点击确定就ok!

注意:每个版块都涉及很多内容,请仔细填写,这也关系到自己素质学分,请引起重视!另外请大家务必在星期五之前填写完成,过了规

定时间,系统将关闭。如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各班班长!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素质学分通知

关于两江校区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填写和审核的通知一、素质教育学分的具体内容: 参见《学生手册》(2014年9月版)第89页,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二、本次素质教育学分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 5月31日学生如实在系统填写,并上报相关证明纸质复印件(辅导员保管); 6月1日至6月6 日,进行学院审核; 6月8日至6月12日,进行学校审核。 三、本次素质教育活动填写的活动和项目: 国防教育合格和校规校纪考试合格 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展演、参加迎新生的志愿活动 校区学生会、学生社团、事务中心助理团、学部学生会,以及班级学生干部2014年9月至今参加学生活动获奖学生(纸质复印件)。 四、素质教育学分班导师审核工作流程(班导师版) (1)登陆“数字化校园”-----点击左侧“教务”下面的“素质教育学分” (2)进入界面之后,点击左侧“班级负责人”下拉菜单下面的“班级记录审查”,

就会出现全班学生的提交记录,班导师需要逐一审核提交完毕。(此步骤完成之后班导师工作基本就结束了) 注意:班导师“班级记录提交”主要针对班团会缺席和违纪违规的学生,提交一次就要扣除相应的分值,这和前面的“班级记录审查”(此环节提交一次加分)环节不一样。换句话说,如果学生都按要求参加了班团会的那就不用提交,系统会默认为给分,如果该生确实受到学校处分和违纪违规,那就按要求提交进行扣分。 五、素质教育学分学生录入流程(学生版) (1)登陆“数字化校园”-----点击左侧学生管理与服务板块下面的“素质教育学分”

(2)点击进入界面后就会有关于素质教育学分的介绍,同学们可以先阅读一下,然后点击右上方“我的学分计划”了解一下自己大学四年里所需要完成的素质学分整体构成情况,了解之后,便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填写录入工作; (3)点击右上方“我的学分情况”,就会看到左侧有很多菜单内容,其中必修部分“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模块内容由学院和班导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提交,其余必修部分由学生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1

(三)专项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年内至少修够8学分,且部分学分为必修学分,不能由其它学分代替。 1、读书,读书以读书笔记的形式取得学分。 (1)学生读完推荐书目中的6本书,且每本均有1500字左右的笔记算l学分。 (2)学生所读书目必须是学校推荐书目。 2、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 (1)学生所做的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须经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委托的学年论文所属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评定合格后,可获得1学分。 (2)学年论文的字数由各系视具体情况自定,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3)凡属系正常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计暂不记入专项学分。 (4)文科学生至少修一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听讲座 (1)学生参加6次讲座活动,每次记有较为详细的笔记,可获l学分。 (2)学生所听非专业性讲座不得少于3次。笔记要求有听讲座的时间、地点及讲座题目、内容等。 (3)笔记必须提交原件,复印、补写均不算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 (1)每参加2次社会实践活动并有2篇主题报告可记为1学分。个人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且有主题报告者,分别获得1学分、2学分。集体被团省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且有主题报告者可每人记1学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5、发表文章 (1)在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2学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l学分,文学类文章每5篇1学分。 (2)发表文章的所获得的学分必须要以原件为依据。 6、普通话 (1)从入学开始,学生即可申请参加普通话达标测试,普通话达到省级普通话测试合格标准,记l学分。 (2)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此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校语委所下通知或省语委下发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为依据。 7、计算机 (1)通过国家一、二级考试或河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可记1-2学分。 (2)文科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至少1学分,理科学生毕业前必须修完2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继续教育考核学分登记表

附件: 桐梓县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 分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使我市以“一德三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取得实效,将各项培训内容量化折算成学分进行管理,特制订以下学分管理细则。 一、学分设置 学分设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类: (一)基本学分:为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应取得的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必修课。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考核:(1)理论环节:修满240个学时,考试考核成绩及格。(2)研究环节:能运用所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完成本轮“继教工程”规定的校本研究任务,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3)实践环节:能将所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以上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即可取得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 (二)奖励学分:将中小学教师参加选培、自修、教研、教学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折成学分登记,是对教师扩大知识容量,深化知识内容,提高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加分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后,才能登记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按本管理办法登记,包括选培、自修、教研教学三项内容。

(1)选派培训:包括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班主任、学科骨干等培训。 (2)自修:包括具备合格任职条件后的学历层次提升、获得本科第二学历、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级提升。 (3)教学教研:包括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教科研活动或成果获奖、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等。 二、学分计算与认定 (一)基本学分计算与认定:对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理论环节、研究环节、实践环节)进行考试考核,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分为合格。凭考试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教师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二)奖励学分计算与认定:奖励学分按等级分配学分。必须是本轮继续教育期间参加的活动或取得的成绩才能登记奖励学

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类别项目认定内容学 分 认证材料备注 学科竞赛类国家级、省(部)级 各类大学生专项学科 竞赛(如电子设计竞 赛、数学建模竞赛、 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外语竞赛等)及“挑 战杯” 国家级一等奖 4 1.获奖文件 2.获奖证书 3.其它材料 学校有关学科竞赛 奖励文件; 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 复时采用两项认定的最 高学分;国际级一、二等 奖记4学分、国际级三等 奖记3.5学分、国际级优 秀奖记3学分;国家级优 秀奖记2.5学分;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科技活动类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3 证书或文件 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 书或文件 市(厅)级参加 2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成果鉴定书 学校(含)以上部门或组 织的鉴定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参加 1 专利 发明专利 3 专利授权证书 学校出具的证明 (科技处或社科处)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科研课题(横向课题) 立项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立项任务书 学校SRTP立项文件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SRTP)参加 1 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参加6次 1 主办单位证明上限2学分 论文作品类 核心期刊(含)以上 第一作者 2.5 出版刊物 核心期刊认定以最新版 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CN级刊物 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 1 第三及以后作者0.5 省级(含)以上报刊第一作者 1.5 出版报纸、杂志 地市级报刊第一作者 1 作品 第一作者 2 正式出版 第二作者 1.5 第三及以后作者0.5 会议收录论文 第一作者 2.5 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 论文集及收录证明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南阳师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南阳师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素质教育学分制细则通知

南阳师范学院 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配合我院学分制的实施,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以保障我校新教学计划的落实。 一、素质教育学分的管理与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科研处、实验中心、图书馆等单位人员组成。 2、各系应成立相应的素质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主任、主抓学生工作的书记、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等组成,负责素质教育学分的具体认定与核算。 二、素质教育学分分配 素质教育学分包括文理交叉课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和专项学分。其中文理交叉课和艺术类课程规定为8—12学分,专项学分为8学分。凡修不够16学分者,毕业生资格审查中视为不合格。 三、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一)文理交叉课程与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1、学生所修文理交叉课和公共艺术类课程可由院系确定,亦可由学生自己选择。各系拟修的文理交叉课和公共艺术类课程必须向教务处报送开课计划。教务处确认后进行安排并组织实施。 2、文理交叉课与公共艺术类课程的成绩以考试方式予以评定。主考单位将学生成绩一式两份,分别送至教务处与学生所在系。学生所在系根据学生成绩登录学分。 (二)专项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1、需申请专项学分的学生应于每学期期终考试前一周内填写《专

黑龙江省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编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单位: 主管部门: 附件3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中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以及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护士执业注册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学分审验范围:对黑龙江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取的学分实施学分审验制度。 二、学分审验依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学分管理有关条款。 三、学分审验要求: 卫生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三级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学分审验机构: 各地市卫生局、行业卫生主管部门、高等医学院校负责辖区内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厅直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周期学分审验。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学分审验方法 (一)年度学分审验: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年度学分审验,并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即按照《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年度所获得的各类学分进行核实认定,I类、Ⅱ类学分分别达到要求且总学分数达到25分者为合格,在其《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上加盖年度学分审验合格章,作为年度考核以及申报周期学分审验的依据。 (二)周期学分审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经过年度学分审验后,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将《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报省卫生厅进行周期学分审验。在申请周期内每年度的学分审验均通过者为合格,经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盖章,作为申报技术职务晋升必备材料之一。 六、学分审验时限:每年度的学分审验时限为从上年8月1日至当年7月31日期间所获取的学分。各地市卫生局、行业卫生主管部门、高等医学院校及厅直单位于每年8月5日前将本年度的年度学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8月5日-20日进行周期学分审验。 七、奖励和惩罚: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对管理规范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单位管理不善者,提出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当事人所获年度学分作废,取消当年申报技术职务晋升或执业注册资格,并追究经办人责任;项目主办单位滥发证书、乱授学分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其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等处罚。 八、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2)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3)省级刊物5-3学分(4)地(市)级刊物4-2学分(5)内部刊物2-1学分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2

个人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及自查要点

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及自查要点 一、审核学分是否达标 中级、副高、正高I类学分>5,II类学分>20,总分>25 初级II类学分>20 二、审核学分登记表填写内容是否规范 学分登记表正面: 1、标注个人姓名、现任职称(晋升职称或职称变更的要确定有证书或聘书) 2、年度要填写;人员编号、内部编号、填写日期可不填 3、I类学分 (1)审核学分证明与学分登记表中人员姓名、性别、年份、继教项目名称,项目完整编号,获得学分数是否一致。 (2)审核学分证明的真伪。 A、必须有两个公章,一个是主办单位公章、一个是主管单位公章。主管单位公章必须是级继教委员会,能在网上查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举办年份是否存在,主办单位、主管单位是否与学分证明一致。 B、学分证明填写内容的部分不得有涂改痕迹,以免有造假嫌疑。 (3)I类学分小计必须填写正确。 学分登记表反面: 继教项目名称要填写,II类学分小计必须填写正确 1、市级项目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按市级项目学分证明填写名称和学分 学分证明要有姓名,学分证明审核要点参见I类项目,不要求两个公章。 2、自学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完成自学计划,写出**字综述并在科室交流”A、由科主任审核签字B、提交综述材料(2000字1学分) 3、论文、综述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发表论文**篇,分别为**刊物,第**作者” 查看论文、综述原件,提交目录复印件,按照论文等级给学分 4、科研项目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承担**级课题**项,分别列为课题组第**成员” 查看项目批文原件,提交复印件,查验是否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等级给学分 5、医学著作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编写出版医学著作**部,编写字数**” 查看原件,提交封面封底复印件,按照字数给分(1000字1学分) 6、出国考察、国内专题调研报告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参加国内外考察并撰写调研报告**字” A、院办负责人签字 B、提交报告材料,按照字数给分(3000字1学分) 7、院内病理讨论会、多科案例讨论会、大查房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参加院内病例讨论/ 多科案例讨论及大查房/ 科内学术讲座**次,其中主讲**次” 由科主任审核签字 8、单位批准的学历学位教育 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累计参加**月的在职学位教育并考试合格或赴**进修**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营造重视实践创新的氛围,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要求,为做好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课外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指导和协调全校课外素质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负责日常工作。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类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审核、认定和成绩录入工作。 二、认定时间 完全学分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有两次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申报、认定的机会。第一次申报、认定的时间为在校期间第七学期的**月份,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经认定达到4个学分,则录入成绩。经审核,未达到者,可以在在校期间第八学期的**月份进行第二次申报、认定。经第二次申报、认定,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仍未达到4个学分的学生,由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负责管理。每次认定由教务处负责下发通知。 三、认定流程 1.申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

育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认定材料。 2.审核。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对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2),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给予审核、认定。认定依据包括文件、证书、证明等。 3.公示。经学院认定后,学院需向学生进行公示一周。 4.记载。经认定、公示后,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安排专人为成绩合格学生录入成绩,同时提交一份本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3)到教务处素质教育科备案。 四、注意事项 1.认定过程,认定依据为文件、证书、成绩单等材料的以原件为准,认定依据为证明的以校团委网页中公示的证明为准。 2.校内各单位开展的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在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内,但不印发文件或不能为学生提供证书文件的,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需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证明》(附件4),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报校团委科技创新部。校团委科技创新部依据文件规定的认定范围和标准对所应给予的学分进行确定,并发布证明公示。未能及时报送证明的活动将不予认定,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活动主办单位承担。 3.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广大学生学习《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 第一条素质学分认定机构及职责 (一)药学系设立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由系主任、系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专业教师(每个专业一名)组成,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的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工作,包括素质教育活动的计划与组织、违规处理及复核上报等工作。 (二)各班成立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学委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学生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四),收集符合素质教育学分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习体会等)并上交药学系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 第二条素质学分认定范围 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技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人文艺术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每个方面均列有若干个学分认定项目,具体认定项目详见第三章《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细则》。 第三条素质学分认定时间 学院每学期前4周对学生进行上学期素质学分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素质学分用途 1、素质教育学分必须满8学分方可毕业。 2、超出学分可作为任意性公共选修课互换学分。 第五条素质学分设置及达标要求 1、素质学分共8学分,主要包括科技人文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身心素质、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等三类项目方面,每类项目最高

得分为4学分。 2、素质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两学年内完成总分的达标要求(晨操除外)。 3、学生在前两学年未完成总分达标要求的,需在第三学年提出补修申请,经系认定站审核,报学院认定中心同意后,在第三学年补修完成学分。 第六条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程序 (一)学生申报。每学期1-4周,学生对照实施办法所包含的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学院认定中心发布的其他认定项目,在班级认定小组的指导下,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四),并将符合素质教育学分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习体会等)一并提交班级认定小组,申请认定素质学分。 (四)按班级汇总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登记表》(附件五),在班级公示三天后与公示结果(附件六)一并上交药学系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对于审核不合格的班级,将要求其在三个工作日内重新认定并上报结果。 第二章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细则第七条“科技人文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细则 1、认定项目及分值(附件一) 2、认定细则 (1)认定项目中的第1、2、3、4项,凭相关证书或学院职能部门证明材料认定学分。其中,“一般参加”是指在各级科技、技能竞赛活动项目中积极参赛,但没有获得奖项,以及在各级文艺活动中参与表演的个人。“一般参加”的个人,凭举办文艺活动的职能部门出

综合素质教育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综合素质教育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课外培养计划(第二课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培养学生的职业关键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是高职学生综合素质协调发展和提高的基本途径。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适应社会发展对高技能型技术应用人才的需求,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体现显性课程(课堂教学)与隐性课程(课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思想,通过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训练,使学生的健康个性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学院自2008级起,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综合素质教育学分,将学生参与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校园文化建设活动、读书工程、公益服务、拓展性职业技能培训与技术创新活动等统一纳入课外培养计划,学生在以上第二课堂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成果,以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记载。根据《广州大学二级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际,特制定综合素质教育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一、学分记载申请与审核: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以下活动取得各类证书、嘉奖后,凭有效证明通过系教学办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表(附表1),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经系教学办审查、教务处核准,教务员根据本办法记载学分。超出教学计划规定应取得的“综合素质教育”必修学分的,超出部分按选修学分记载。综合素质学分不计入学生多选学分。 1、校园文化活动(含校运会、文艺汇演、职业技能竞赛及书画展、摄影展以及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与竞赛等):由主办单位统一申请、组织填表、提供证明。 2、读书工程、社团活动:学生以团队或小组为单位集体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和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读书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协助审核并提供证明。 3、社会实践(含公益服务、社会调查),由辅导员根据本办法和《学生职业技能创新活动管理规定》负责审核,各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学分。 4、拓展性职业技能培训与技术创新活动:由院内组织单位统一申请、组织填表、提供证明。在校外培训并完成鉴定的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供证明,系教务办审核。 5、社会工作: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工作与管理实践,由辅导员、实践教学带队教师或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综合测评与申报,系学工办负责审核。 学分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第18周。需累计学时数的项目(如公益服务、社会调研、学术讲座等)在毕业学期的第10周申报。 二、学分记载办法:

继续教育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一: 一、通过学习,我首先是更新了观念:对教师来说,研究是学习、反思、成长、发展的同义词,与专业人员的研究具有质的区别。它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诊断性研究及实践者对自身实践情境和经验所做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省。通过学习,从过去的我与现在的我的对话交流,是努力摆脱已成的我,为不断获得新生的过程。努力研究自己,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更新自己。 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守护人。他将教师角色定位于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教师首先是学习者,不仅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向理论学习,而且要向学生学习。教师是研究者,带领学生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教师是实践者,实践的内涵是变革。 二、教育无小事。一个细节可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一个教师最可贵的品质在于他能从日复一日的教学生涯中领悟和体会到教育的真谛,开掘出散发着新鲜芳香、体现着高尚情操的教育细节。学生是具有极大可塑性的个体,是具有自立发展能力充满创造力的生命体。概括地说,教育的真谛在于启发自觉,在于给心灵以向真、善、美方向发展的引力和空间。 三、就人格而言,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域、任何学段,师生之间都应该是天然平等的。教师和学生不但在人格上、感情上是平等的朋友,而且也是在求知识的道路上共同探索前进的平等的志同道合者。 在教育中,教师要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学生,要用自己的言语去打动学生,把自己对人或事的真情实感流露出来,以此使师生间产生心灵的共鸣。学生只有感受到教师的善良和真诚爱心,才乐于听从老师的教诲。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教师要抓住机会,适时地把自己的喜、怒、哀、乐表现给学生,与学生通过交流达到心与心的沟通。教师的语言要有魅力,要富有人情味、趣味,同时又要富有理性。这样的语言才能让学生愿意接受,达到教育的目的。暖人话语,滋润心田。温暖的的话语,可以使学生深深感到教师真诚的关爱,从而拉近师生的距离。教师对学生还要有一种充满责任感和理智感的爱,这种爱就是严格要求,严而有度,更要严而有理。 除了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之外,我们还需要结合个人情况及教学环境和特色来很好的贯彻和应用它们。这个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发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除了需要不断客观的看待过去的我,我们更需要一份持久的热情,一份对教育、对学生、对社会的神圣信仰与追求! 有人说,教师是春蚕,是蜡烛,是航标灯,是导航员。而我要说,教师就象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需要吸收多方面的营养:有科学的教育思想,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言论,有广博的学识,有令人佩服的教学艺术,有较强的人格魅力,有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始终在做着一个好学生。多年来,在教学工作的同时,我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新课程改革这股春风吹来之后,我更感觉到如鱼得水,反复翻阅新课标,领会其中的真谛,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我都积极参加。教师应有一种苦读,苦学的精神。苦读、苦学应该是教师的天性。学习研究新课标新课程,让我有了方向从学习中我懂的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我在不断的学习,也在不断的研究、不断的探索,从教材、教参、课程标准中去触摸新课改的灵魂,准确把握教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实现学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是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应具备的道德要求、行为规范及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实际表现逐项进行量化考核,给每个学生以定量的评价。 第三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由本实施办法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每学期根据本实施办法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应在积极做好学生学期总结及评优评奖工作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学生素质学分评价工作。 第五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依据,同时作为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就业岗位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工作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负责领导本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的评价工作。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的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同学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章评价依据及要求 第九条本办法是学校实施学分制试点的进一步深化,是对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本办法所涉及的素质教育学分,主要是指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中除专业课程学分之外的内容,涵盖军事国防教育与入校教育、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体育运动、技能培训及专业拓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个人风纪操行量化考核等八个方面。具体评价标准见《评价表》。 第十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八个方面的内容按照《评价表》所确定的标准累加计分,以学生三年素质教育总学分为最终评价依据。有关学生班级风纪操行量化评分办法由各二级学院确定。 第十一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各个单项(公共任选课、社会实践等)的折算标准,可累计学时数的,以修满16学时按1学分计;不可累计学时数的见《评价表》。 第十二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实行累计计分,修满38学分为合格,50学分以上为优秀。 第十三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纳入学校“三证四合格”毕业生质量认证,即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合格视同“三证四合格”中的“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合格”。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工作,以学生本人总结、自评、基层班级评分,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配合,各二级学院审查,学校教务处、学工处审批为基本的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以书面形式认真总结上一学期中在德、智、体、美等几各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照《评价表》中进行自评自评。

继续教育学分本(版)学习资料

研究生继续教育学分 登记表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层次: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制 使用说明 一、学分登记表是研究生在第一临床学院学习期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凭证,是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二、答辩前总学分应达22.6学分,其中各学期应获得的学分数如下: 1.非毕业学期(第2-5学期):4个学期须获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20分,每学期5分。每学期中,“医学学术讲座”要求4学分(0.5分/次、至少8次),“优秀课程展播”1学分(0.2分/次、至少5次)。 2.毕业学期(第6学期):截止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须获2.6个继续教育学分,其中医院学术讲座2学分(0.5分/次、至少4次),“优秀课程展播”0.6学分(0.2分/次、至少3次)。 医院学术讲座包括:教学办公室举办的“两湖论坛”、科研处举办的学术活动以及各学科举办的学术交流会,分为必修与选修两类,必修为研究生办公室规定的在相应学期研究生必须参加的讲座,选修为研究生在全院范围内自由选择的学术讲座。 必修内容包括:入院教育讲座、医疗管理相关讲座、如何设计和撰写开题报告、SCI 论文的设计写作与投稿、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研究生与学术道德、就业形势报告、就业分析与指导、有关学位论文答辩的讲座、有关学位授予仪式的讲座。 三、研究生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前,在登记表中填写讲座题目、主讲人;讲座当日提前15分钟盖入场章,讲座结束后有序地盖出场章;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须在联合培养单位参加学术活动,获得与本人所申请学位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五、外出学习的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学术活动,获得学分。 六、学分本请妥善保管,如若因特殊原因不慎遗失,请立即到研究生办公室(行政楼403)补办,并在本学期内尽量将遗失的学分本上以前的学分补齐。

学生奖励登记表

( 学生奖励登记表

` 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授予对象为校、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三自”委员会干部、阳光总会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心理委员、青年志愿者总队、分队负责人以及寝室长等。 2.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工作踏实主动,责任心强,带领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和赞誉,在本职工作内成绩显著。 4.当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德育考评等级优良;当学年各科成绩无重修现象;体育成绩60分(含60)以上或者保健体育课成绩合格或者体育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含)以上。 5.遵守校纪校规,当学年无违纪处分现象。 { 在主要事迹中必须对本人在各项条件中的表现作出明确说明。(如担任什么职务,平时在热心服务同学、

以身作则上的具体表现,综合测评在班级的前百分之几,体育成绩、是否违纪等) 二、优秀学生奖 1.一等奖:当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10%,德育测评优秀,智育测评在班级前10%名或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体育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或者体育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含)以上,无补考现象。 2.二等奖:当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20%名,德育测评良好以上,智育测评在班级前15%名或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体育成绩75分(含75)以上或者体育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含)以上,无补考现象。 3.三等奖:当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30%,德育测评合格以上,智育测评在班级前30%名或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体育成绩65分(含65)以上或者体育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含)以上或者保健体育课成绩合格,无补考现象。 ) 在主要事迹中必须对本人在各项条件中的表现作出明确说明。(如综合测评排在班级的前百分之几、德育测评等级、智育测评在班级的前百

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表

附件3: 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表 单位 照片姓名性别族别 出生年月联系 电话 邮编 校长姓名办公 电话 住宅 电话 政治 面貌 学历教龄职称 教学语种学段 学科 身份证号码 继续教育证书编号 汉语、外语水平考试 成绩 计算机水平考试成 绩 个人简历 :

培训课程课程名称学时成绩备注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理论与实践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学校安全教育讲座 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讲座 现代教育技术 新课程与新知识拓展 课堂教学与设计 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教学检验交流 获奖 或受 处罚 情况 个 人 鉴 定 个人签字: 年月日 培训 学校 鉴定 培训学校盖章 年月日注:汉语、外语水平,指过级情况和汉语、外语教学熟练程度。 计算机水平指过级情况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情况。

附件4: 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族 别 现任职务 何时任教 毕业学校 任教学科 任教学校 证书编号 项目内容 学时 成绩 培训单位 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理论与实践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学校安全教育讲座 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讲座 现代教育技术 新课程与新知识拓展 课堂教学与设计 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教学检验交流 任职学校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部门审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任职学校,一份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附件5: 和静县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2014—2018年)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备案表 序号证书编 号 姓名 性 别 族 别 出生 年月 最 高 学 历 现 任 职 称 任 教 学 科 学 段 所在 单位 集中 培训 160 学时 其他培训80 学时 新 任 教 师 培 训 双语 教师 培训 骨干 教师 培训 学历 提高 培训 新课 程校 本培 训 完成 继续 教育 获证 时间 校本 研训 60 学时 远程 培训 20学 时 1 2 3 4 5 填表说明:1、以学校为单位,按语种类别,按小学、幼儿教师类型填写。2、出生年月请简写,如某教师出生于1976年6月,简写为“76.06”。3、现任职称分别按小高、小一、小二、中二、中三等填写。4、任教学科填简称,如中学的思想品德简称“思品”,小学的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简称“品德”,信息技术简称“技术”,体育与健康简称“体育”。5、按照学校填报全部在职教师。6、按周期备案。7、学历提高分别填报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8、集中培训、校本培训、远程培训、新任教师培训、双语培训等6项培训,完成一项或几项的分别在栏目内填“完成”,未完成培训的留空白。9、骨干教师培训注明培训级别: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县级,以最高级别填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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