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

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拳整治“四风”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坚持战略思维,科学定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落脚点

坚持战略思维就是用全局视角、长远眼光,从思想认识出发,从解决问题入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纠正“四风”。

(一)从思想认识出发。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纠正“四风”的前提和先导。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抓解放思想。通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四风”问题的巨大危害;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抓全面从严治党、抓纠正“四风”就是抓战斗力、抓生产力、抓凝聚力,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抓全面从严治党、抓纠正“四风”是最大的责任,也是最重的政绩。二抓统一思想。没有思想上的统一,就没有行动上的一致。坚持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切实把全县上下的思想

认识,高度统一到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章党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来。通过思想的统一,为全面从严治党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提供坚实思想保障。

(二)从解决问题入手。基层工作实践证明,工作问题的背后往往是作风问题,作风问题的背后往往是纪律问题。“四风”问题总是随着工作问题而产生、随着工作问题的解决而隐藏。解决“四风”问题不能就“四风”抓“四风”,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一项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中查找“四风”,不管如何“变异”、“隐藏”,只要坚持问题导向,“四风”问题就能查出来、解决掉。今年,我们从县级层面对3个单位进行了案例通报,表面上通报的是工作问题,实际上通报的都是作风问题,很好地发挥了警醒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推进点

县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上,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一)健全体制机制。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设立了主体办,与县委督查室合署办公,形成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牵头”的主体责任工作体制,宣传政策,督导检查,完善机制。健全了议事决策机制,坚持每周召开县委常委会,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集体讨论研究。每次研究工作都要把廉政工作考虑进来,与“四风”问题联系起来,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

一体推进。建立完善了“一书三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长效责任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发生。建立完善了同级述廉机制,党政班子成员每年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2015年以来,已开展巡察4轮,发现问题94项。

(二)抓好两个载体。一方面,积极开展“整风肃纪,抓早抓小”活动。突出解决思想僵化、状态不佳、业务不精、落实不力、风气不正“五大”问题,全面严肃“六大”纪律,强调在践行“四种形态”中见事见人。对长期请假、“三公”经费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单位学业务”活动。习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过去无知者无畏,新形势下则是无知者无为,业务不精就会滋生不敢为的思想、慢作为的态度、不作为的行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我们大力开展“业务单位学业务”活动,引导全县上下学政策、学法规、学业务,重点解决业务单位不懂业务、领导干部不学业务和业务人员一知半解的问题,确保各级干部懂业务、会业务、精业务。

(三)全面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扎紧制度笼子,才能规范权力运行。在县委层面,围绕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

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政府层面,坚持政府不能违法、程序不能偷懒,效率不能降低,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产业项目推进体制等系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纪、规范推进、质效双优。在全县层面,围绕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匹配性、实用性原则,全面细化完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制定出台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按照“公开、效率、节约”的原则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制定了专家咨询讲课费用标准、差旅费管理办法、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等制度措施。

三、践行“四种形态”,牢牢把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着力点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纠正“四风”的重要方式。工作中,坚持“两个两头抓”,抓住要害、点对穴位,抓两头,促中间,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个“两头抓”,就是重点抓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和第四种形态。只有运用好第一、第四这两种形态,才能震慑大多数、惩戒极少数,才能做到既不放过“大错”又不纵容“小过”,既抓小又不放大,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一是抓好用好第一种形态,运用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函询、案例通报、监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今年以来,全县143个党组织开展各类谈话3000余人次,通报曝光各类问题15起,切实起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作用。切实起到了处理一个单位、教育全县干部的警示效果。二是抓好用

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纪律和法律双重手段严惩极极少数。今年以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受贿、贪污等涉嫌违法案件5起,切实起到了震慑效果。

第二个“两头抓”,就是重点抓好县级领导层面和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抓好县级领导层面的作风问题。树牢看齐意识,喊响“向我看齐”,研究制定了《县委关于坚持以身作则、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换届纪律的约法三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不出问题。同时,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大批评力度,全县通报的3起案例,表面看是通报部门,实质是对分管领导同志的批评和提醒,切实起到了脸红心跳的效果。二是抓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四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离我们越近。为此,针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推诿懈怠等问题,着力开展集中整治,盯紧村居“两委”成员和“窗口”单位人员,严肃查处基层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65起66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无止境。我们将把指示变成指令,把关爱凝成压力,把建议转化为动力,不断推进我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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