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与漏税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方面

偷税与漏税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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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与漏税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方面

偷税罪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漏税是纳税人因过失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偷税与漏税的主要区别有三个方面:

1、主观方面不同。

偷税是出于故意,而漏税是过失行为。偷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而积极希望或追求这一危害结果。

漏税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应当预见却设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偷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税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这一目的。

2、客观方面不同。

偷税是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欺骗、隐瞒手段来不缴或少缴税款,而漏税不存在任何故意的作为或不作为。在客观上区分二者,应注意:凡是没有采取法定手段偷逃应纳税款的,一律不能认定为偷税;即使采取了法定手段未缴或少缴税款,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偷税,还要注意从主观上进行甄别。因为主观上的区别才是偷税与漏税的本质区别。

实践中,还有一种“明漏暗偷”的情况,即纳税人采取法定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但一旦被税务人员查出,则以业务不熟、工作过失或对税法及财务制度不精通为由加以搪塞。对这种情

举报偷税漏税的后果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举报偷税漏税的后果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税收着为我国一项基本的收入,主要投入在了国防、医疗、教育等民生类的投入中。我国对这类税收有着严格的规定,对偷税漏税的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举报偷税漏税的后果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

▲一、偷税的行为有哪些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二、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以,公司不设账簿、不开发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为你推荐】茶陵县律师新田县律师海拉尔区律师喀什市律师武功县律师南山区律师化州市律师宜宾县律师偷税漏税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为了一时的利益,而铤而走险。那么,▲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进行处罚吗?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进行处罚吗? 可以对责任人进行依法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

次以上,又偷税的。 根据本条及刑法第211条规定,对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大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第一层次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订) 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自然人 自然人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对单位

偷税漏税检举信范文共篇

篇一:举报信范文 检举信范文 检举信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但因为您忙,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声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今天我给您写信,一是向您致谢,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问题 和请求: 一、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应当查处;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们xx市相关部门反映并解决问题。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矿井被 填埋,生产设施被毁掉;我晚上受到 一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差点丢了性命。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 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反而偏向违法者,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使问题复杂化。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见文后附件 1 、 6 )资源性质及归属,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 , 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声称, 根据xx市政府林政[ 2006 ]1号文件精神,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可证。而且捣毁了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1.、林政[ 2006 ] 1 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 13 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我xx市龙 池沟铁矿。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又造出一个林政 [2006]1 号文件,硬把 xx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这第二个林政 [2006]1 号文件,来历不明。不然一个堂 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 1 号文件。 2.、退一步说,假设你的第二个 1 号文件不是伪造的,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 在 2005 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因此, xx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列。政府的第一个 1 号文 件没有把xx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也就对了。 3.、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 去申请安全许可证。这一情况,我告诉过他们。 4.、我的xx市龙池沟铁矿,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xx市国土局等 单位,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罚款是多少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罚款是多少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罚款是多少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罪的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 题要 公司偷税漏税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 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 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过去,。 3,还有一种就是打电话匿名举报,把,知道的怎样偷税漏税的真实情况说给他们听,税务稽查马上会行动起来。 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

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目前偷税罪规定的负作用大。按照目前的偷税罪规定,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怎么办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怎么办 题要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怎么办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是可耻的,也是犯法的行为。会计偷税漏税是

2020新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0613

2020新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的强力支撑。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当下,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能力的增长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促进。但在纳税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对社会发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那法律上对偷税漏税怎么处罚,偷税漏税怎么认定,明星偷税漏税要坐牢吗? 偷税漏税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2020年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2020年偷税漏税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刘晓庆逃税案

一、晓庆公司税案回顾 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公司和北京晓庆经典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已调查证实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一九九六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巨额税款﹐已涉嫌偷税犯罪。 2002年4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于4月5日立案侦查。4月24日﹐根据获取的证据﹐依法对涉案责任人该公司总经理靖军(刘晓庆的妹夫)和前任会计方利刑事拘留﹐5月12日北京公安机关正式逮捕了晓庆公司总经理、刘晓庆的妹夫靖军,并将晓庆公司涉嫌偷税漏税一案移交检察院。5月10日刘晓庆妹妹遣散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6月18日对该案责任人冉一红(又名刘晓红﹐刘晓庆的妹妹)刑事拘留。 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因所办公司涉嫌偷税,在她的玫瑰园别墅中被公安机依法刑事拘留。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2003年1月2日刘晓庆、靖军等五人涉嫌偷税罪一案,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日正式受理此案。 2003年2月17日1月5日上午9时30分,受执法机关委托,北京市拍卖行将在北京京瑞大厦,对刘晓庆及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19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北京、上海和深圳市等地税务机关年前已调查终结,认定刘晓庆及其公司偷逃税1458.3万元,除追缴税款外,同时加收滞纳金573万元。 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被正式逮捕后,刘晓庆家人就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取保候审,直到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终于被取保候审。 2003年9月高调复出:刘晓庆被取保候审后立即高调复出,接拍多部剧集,以还清税款。到2004年1月,晓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已补缴税款和滞纳金1646万元,税款已经全部缴清,目前还有300多万元的滞纳金仍在追缴当中。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金标准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金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

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偷税漏税的处置需要自己多加了解具体的情况,虽说有关的法律操作会有不少的争议,但是只要自己没有进行违法行为,那么有关的规定就不会出现,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会有不小的难度,毕竟此类行为已经违法了,有关部门的处罚是自己无法摆脱的。

会计必懂的22种偷税漏税行为及2018年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会计必懂的22种偷税漏税行为及2018年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销售收入方面的17种偷税漏税行为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税务自查报告模板

纳税自查意见书 暗暗省gs: 我公司于2010年月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200年度、2010年度进行纳税自查,现已自查完毕,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四川省(以下简称),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年10月1日批准成立的制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 (二)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 根据院章程规定,实行 (2)人员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1日,年末, ()主要业务的类型及经营流程 涉及的经营活动有。 。 ()核算方式及核算流程 ()经营规模利润情况 2010年收入10,,.元,其实现利润10,00,.元。 2011年收入1,,.1元,实现利润,00,2.元。 2011年经营利润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观因素之一。 ()重大资本交易事项 无 ()税收管理机关和各个税种的管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是四分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在分局缴纳。 各税种实行查账征收。承接的设计业务有分包部分营业税按差额征收(差额征收方式在前面核算方式及流程已描述)。 二、2010年自查情况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自查情况 1、自行完成的设计项目 自查前自行完成的设计项目开具发票金额0,1,11.2元,确认收入0,1,11.2元。 自查后自行完成的设计项目开具发票金额0,1,11.2元,确认收入0,1,11.2元。 本次自查调整0元。 (二)2010年税费自查情况 1、2010年度各税费自查情况 (1)营业税及附加 ①营业税

自查前应交营业税,10,0.元,已交营业税,10,0.元。 自查后应交营业税,,22.元,已交营业税,10,0.元,自查补交营业税2,22.0元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查前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元,已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元。 自查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元,已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元,自查补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元 ③教育费附加 自查前应交教育费附加1,21.元,已交教育费附加1,21.元。 自查后应交教育费附加11,2.元,已交教育费附加1,21.元,自查补交教育费附加,.元 ④地方教育费附加 自查前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0,0.元,已交地方教育费附加0,0.元。 自查后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2.元,已交地方教育费附加0,0.元,自查补交地方教育费附加2,2.2元 ⑤价格调控基金 自查前应交价格调控基金,.元,已交价格调控基金,.元。 自查后应交价格调控基金0,0.1元,已交价格调控基金,.元,自查补交价格调控基金,.元 (2)印花税自查情况 ①自查前应交印花税2,.1元,已交印花税2,.1元 ②自查后应交印花税合计,0.2元,已交印花税2,.1元,自查补交印花税1,.元。 其中,自查应交印花税项目合计应交,0.2元: 技术合同2,1,00.00元,应交印花税,1.2元 设计合同(含分包)11,,.0元,应交印花税,.元 财产租赁合同(房租) ,.0元,应交印花税.元 账本本,应交印花税20.00元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自查情况 ①自查前应交房产税1,12.2元,已交房产税1,12.2元 ②自查后应交房产税合计1,12.2元,已交房产税1,12.2元,自查补交房产税0元。 ③自查前应交土地使用税,0.00元,已交土地使用税,0.00元 ④自查后应交土地使用税合计,0.00元,已交土地使用税,0.00元,自查补交土地使用税0元。 ()个人所得税自查情况 ①自查前应交个人所得税2,00.元,已交个人所得税2,01.元 ②自查后应交个人所得税合计2,00.2元,已交个人所得税2,01.元,自查补交个人所得税,0.元。 ()企业所得税自查情况 自查前2010年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为10,0,01.元,纳税调增金额,.元,纳税调减0元,应纳税所得额10,,10.2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应交企业所得税额1,2,.2元,已纳税额1,2,.2元(本年度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为1,211,00.元,汇算清缴补税1,.元)。 自查后2010年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为10,00,.元(因补缴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调减利润22,2.元,汇总增加利润2,.21元),纳税调增金额1,22,0.元,纳税调减0元,应纳税所得额11,2,0.元,应交企业所得税额1,,.元,,已纳税额1,1,0.2元本年度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为1,211,00.元,汇算清缴补税1,.元,预缴及汇算清缴金额,21.元),应补企业所得税,0.元(应补企业所得税,0.元,应补0元)。

防止偷税漏税的方法有哪些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710905676.html, 防止偷税漏税的方法有哪些 我们国家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我们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必须交税,一旦偷税漏税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对于偷税漏税,我们该怎么做呢?那么接下来,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防止偷税漏税的方法有哪些 一、防止偷税漏税的方法有哪些 对付偷税,除税法上规定增加偷税成本以外(偷税税款的50%至5倍处罚),主要还是加强税法宣传,加强政策辅导,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避免纳税人因政策不知而误入偷税行列。对恶意偷税的,加大稽查力度,扩大社会曝光面,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形成社会监督网络。 二、偷税漏税的行为有: 1.成本费用互化 操作方法:将属于成本项目的支出帐务处理变为费用以达到当期税前扣除的目的,或将属于费用项目的支出成本化以达到控制税前扣除比

例及夸大当期利润的目的。原因:因为成本由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组成,而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容易混饶,所以是该操作的漏洞。另直接材料中包含的运费及人工搬运等费用也与管理费用较容易整合。 2.费用资本(产)互化 操作方法:将属于费用项目的帐务处理变为资产,从折旧中递延税前扣除。或将属于资产类科目的支出直接确认费用,当期税前扣除。 原因:部分资产价值本身就包含费用,故可将其他费用整合进入资产价值,反之亦然。另资产修理,借款费用等本身确认边界比较容易人工虚拟。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确认的依据较容易虚拟。 3.费用名目转化 操作方法:将部分税前扣除有比率限制的费用超额部分转变为其他限制较宽松的或没限制的费用名目入帐,以达到全额税前扣除的目的或减少相关税费等目的。原因:费用确认以发票为依据,发票容易虚拟。 4.费用预提/递延/选择性分摊

建筑行业偷税漏税的处罚有哪些

建筑行业偷税漏税的处罚有哪些 建筑行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果是初次,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以及罚款,则不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如果五年内两次以上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行政处罚,则本次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光补税罚款是不行的,还会受到刑法的处罚。 建筑行业偷税漏税的规定有哪些 如果是初次,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以及罚款,则不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如果五年内两次以上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行政处罚,则本次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光补税罚款是不行的,税务机关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 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从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偷税”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 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

大额的偷税漏税之多少标准

大额的偷税漏税之多少标准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一、大额的偷税漏税之多少标准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对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大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第一层次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订)

逃税罪认定、立案标准及处罚

逃税罪认定、立案标准及处罚 图片来源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概念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逃税罪的前身是偷税罪,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进行修改。200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刑法》第201条的罪名由“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自2009年10月16日起施行)。 二、法律条文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后第201条内容 刑法201条原内容 逃税罪(修改后罪名) 偷税罪(原罪名)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

(刑法)偷税漏税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第二编\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偷税漏税未达到犯罪的,行政处罚上只对单位进行所偷税款0.5-5倍罚款。如涉及犯罪,则会被叛坐牢和罚金。 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偷税的金额决定了是否入刑. 偷税漏税罪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对偷税的处罚:依据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30%以上且超过10万元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偷税罪处罚。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纳税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 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

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漏税检举信

偷税漏税检举信 偷税漏税检举信 偷税漏税检举信范文就在下面,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偷税漏税检举信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但因为您忙,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声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今天我给您写信,一是向您致谢,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问题和请求: 一、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应当查处;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们xx市相关部门反映并解决问题。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矿井被填埋,生产设施被毁掉;我晚上受到 一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差点丢了性命。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反而偏向违法者,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使问题复杂化。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见文后附件1 、 6 )资源性质及归属,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 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声称,根据xx市政府林政[ 2006 ]1号文件精神,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

可证。而且捣毁了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这一行为是违法的。1 、林政[ 2006 ] 1 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13 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我xx市龙池沟铁矿。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又造出一个林政1 号文件,硬把xx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这第二个林政 1 号文件,来历不明。不然一个堂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1 号文件。 2 、退一步说,假设你的第二个1 号文件不是伪造的,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在2005 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因此,xx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列。政府的第一个1 号文件没有把xx 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也就对了。 3 、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去申请安全许可证。这一情况,我告诉过他们。 4 、我的xx市龙池沟铁矿,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xx市国土局等单位,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而且口头告诉他们,不能随意关闭一个合法企业。他们为了对付我,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遭受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其二,路家脑村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时,连带卖掉了我堆放的矿石,也应由当事人赔偿。 四、我被一群蒙面人打伤,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 五、市纪委撤了路楼才的党支部书记职务,但河顺镇扣压文件22 天,等到支委改选、把路楼才选进新的支委会后,才去宣布,而且说路楼才还可以当支部委员。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路楼才在选举前受到党内处分,这次选举前没有告知全体党员。这次选举应当无效。现有一半党员上访提出质疑,应当受到重视。路楼才卖资源,卖耕地供人挖矿又贪污,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了,但他受到

个人偷税漏税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对于个人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一般会判处两千到一万元的行政罚款,一般来说对于偷漏税的行为是不会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因为偷漏税受到两次以上的处罚的,那么属于不知悔改,触犯刑法。 一、个人偷税漏税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

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漏税罪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 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举报信范文两篇-精选模板

举报信两篇 举报信两篇 篇一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XXXX县民政局局长**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 县民政局局长 一、**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 二、**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在十八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篇二 xxx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李_______,男,______岁,系________市_______厂厂长,住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担任_______厂厂长职务。在任厂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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