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实施方案-水资源管理

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财务〔201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水利部、财政部组织编制了《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和工作主体责任,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落实地方建设资金,明确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分解下达中央补助资金,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突出加大对《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完成《实施方案》确定任务的基础上,已纳入《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优化招投标等环节,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

标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等措施。

四、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要求执行,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涉及贫困县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确定实施的项目和中央补助资金分配额度,正式行文报水利部。

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

实施方案

二〇一八年五月

一、背景情况

2015年以来,在财政部的支持下,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河湖淤积萎缩、水污染加剧、生态功能退化、河湖连通不畅等问题,组织各地以县市为单元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

目前,已实施中央财政补助连通项目共159个,总投资319.45亿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在深入开展前期论证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水系连通建设思路不断转变,项目实施范围逐渐由城区转向城乡结合区域,治理模式逐渐由单一治理转向系统治理。通过实施清淤疏浚、打通隔断、新建必要的人工通道,改善了500余条(个)河流(湖泊/水库)的连通性,有效促进了水体流动性,提高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力,显著改善了人居环境。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县域层面河湖水系连通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地方建设需求巨大,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任重道远,亟需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补齐城乡水系综合治理的短

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重点,以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人工水系为依托,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新建或恢复江河湖库水系之间的水力联系,逐步构建“格局合理、生态健康、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县域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支撑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尊重规律,合理布局。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紧密结合流域和区域功能定位和河湖水系特点,以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水系连通格局与连通方式,科学布局连通工程。

2. 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统筹自然与人工、城镇与乡村、水系上下游、河流左右岸之间的关系,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等方面的关系,实施综合治理。

3. 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根据项目实施条件,分阶段、分步骤落实,优先选取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河湖割裂阻塞严重的河湖水系开展连通工程建设。

4. 生态友好、彰显人文。采用生态友好型和绿色低碳型的工程技术手段和施工措施,尽量减少对工程建设区域水生态系统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结合人文景观建设,促进人水和谐。

5. 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各级水利、财政、环境保护、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积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统领、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

(三)目标任务

以存在淤塞阻隔的河湖水系为重点,通过清淤疏浚、打

通断头河、新建连通通道等方式,逐步恢复河湖水系完整性,改善或恢复江河湖库水系之间的水力联系,改善城乡河湖水生态环境,提高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和防洪除涝减灾能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资源性或工程性缺水的生态退化地区,以恢复河湖水系生态流量为主要目标,为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创造必要条件,提高区域供水保障能力;丰水地区以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为主要目标,着力恢复、重建或调整流域区域河湖水系网络,保障河湖水系连通性,改善水生态环境,打通河湖水系洪涝水通道,提高洪涝水宣泄能力。

(四)实施范围

统筹考虑全国各地需求,重点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区域实施水系连通项目,重点解决城乡水系连通不畅等问题,加大对乡村水系连通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建设规模

(一)项目要求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财务〔2018〕25号)要求,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选择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内容、前期工作、实施效果等因素,基本要求如下:

1. 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流域、区域规划要求,符合《水利部关于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3〕39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2. 体现“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思路,项目实施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重点针对河道淤堵、连通不畅、水生态问题突出的地区,集中连片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

3. 项目实施有助于促进“水系完整性、水体流动性、水质良好性、生物多样性、文化传承性”,重点支持通过河湖生态清淤、新建连通通道、生态护坡、滨岸带治理、引排水闸(泵站)建设以及废弃闸坝拆除等措施,促进水体流动,改善水生态环境。

4. 不支持单一的河道防洪治理、水源地建设、水源工程建设等类型项目;不支持通过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的项目;不支持通过修建拦河闸、橡胶坝形成水景观,破坏河道连续性、造成下游断流的项目。

5. 技术可行,不突破用水红线,不造成污染转移、洪水灾害转移,引调水或生态补水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项目投资构成合理,地方投资可以落实,具备实施条件。

6. 未获得其他中央资金渠道支持。

7. 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二)实施项目

根据项目要求,在地方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区域布局与各省建设需求,将地方上报的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2018年实施范围。

1. 总体情况

列入本实施方案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共73个,总投资151.50亿元。其中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试

验区等重点区域水系连通项目35个,总投资86.45亿元。2018年度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数量与投资情况详见表1。

表1 2018年度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数量与投资情况

2. 重点项目

考虑区域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区域推荐12个项目作为重点示范项目,总投资38.70亿元。重点项目清单详见表2。

表2 重点项目清单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各省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所列项目清单(详见附表),优先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突出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完成本年度水系连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统筹资金继续实施《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7年度实施方案》未完工项目,保障2017年、2018年方案中所列项目顺利实施。

(一)资金筹措与管理

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应在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规范中央资金分解与使用。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省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沟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分解至项目市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补助资金待下达2019年预算时统筹考虑。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要求管理项目建设资金。

积极拓展社会融资途径。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投资需求大,在充分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社会融资途径,充分利用过桥贷款、抵押补充贷款(PSL)等优惠金融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

探索实施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各地可根据实际,在完成中央下达任务清单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地方资金先期开展水系连通建设。

(二)项目建设管理

河湖水系连通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和经费,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五、预期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水系连通项目,可改善河湖水动力条件,提升河湖水环境容量,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城乡环境宜居性,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区域防洪除涝能力,综合效益显著。

保障生态用水。项目全部实施后,可新增河湖生态补水量13.48亿m3,新增生态护岸长度约1302km,增加水面面积接近2445km2,新增或改善湿地面积约568km2,河湖水体水质

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效益显著,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重要贡献。

完善水网格局。项目全部实施后,可改善390条(个)河流(湖泊/水库)的连通性,将城乡原割裂或阻隔的河湖水系打通,部分地区构建小区域的河湖水循环体系,促进水体的流动性。

提高水安全保障。项目全部实施后,可新增供水量约5亿m3,防洪除涝受益面积1174万亩,显著提升城乡供水、防洪安全保障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改善人居环境。项目的实施,可促进河湖自然面貌的恢复,结合水景观水文化建设,营造出更好的沿河、沿湖人文环境和健康宜居环境。

促进地方经济。项目的实施,将直接拉动和扩大区域内需,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质资源,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区域综合实力与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河湖水系连通项目的组

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与合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发挥。

附表

2018年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清单

注:项目名称前加“●”的为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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