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自由的界限标准及法律保障

科学研究自由的界限标准及法律保障
科学研究自由的界限标准及法律保障

科学研究自由的界限标准及法律保障

曾祥文1 曹冬冬2

【摘要】科学研究自由的存在不仅仅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要保证,更是人类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自由在科学研究中的意义在于解放科学研究者研究行为的束缚力。束缚力的解放给予研究者更大的空间,可以说自由是科研工作者进行科研活动的基础。也应该注意到绝对的科学研究自由必然导致对社会的危害,因此,对科学研究自由必须有一个界限标准,并且以法律手段保障界限标准。【期刊名称】科技创业月刊

【年(卷),期】2015(028)008

【总页数】3

【关键词】科学研究自由;界限;法律保障

21世纪以来,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越来越深入整个社会各方面,引领着知识社会的构建,标志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不再是几个世纪前贵族群体的爱好研究,它的发展越来越依赖整个社会群体的共同支持。科学带着明显的社会化属性向人们走来。与此同时,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在依赖着科学的进步,整个社会正在经历科学化的洗礼。这一切,使得科学研究自由显得无比重要。但是,人类群体的存在是以一定的法则为基础的。这些法则是人类群体价值取向的综合体现。当科学研究冲破这一法则的束缚时,科学研究所能给予人们的不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文明的崩塌。当今,科学社会化已经是不可否认的存在,科学成果应用于人类基本生活之中,对人类群体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促使人们反思科学研究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又该怎么将科学研究自由限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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