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

试论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
试论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

试论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

——以联合国为视角

经济管理系经济学0941 王蓓盈

摘要: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一体化的逐步完善,国际组织发展崛起的相当迅速,日益成为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其中尤其以联合国为例,其在国际法的制定活动中占有相当大的地位,对国际之间的秩序维护和交流沟通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主要从初学者角度分析国际组织造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简单预测国际组织造法的未来走向。

关键词:国际组织;联合国;造法;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国际组织的定义。国际组织是一种跨越国界的以促进国际合作与理解为目标的多国机构。详细来说,就是两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一种国家联盟或国家联合体,该联盟由其成员国政府通过符合国际法的协议而成立,并且具有常设体系或一套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国的合作来谋求符合共同利益的目标。随着全球一体化意识的日益加强以及人们对相互合作的国际关系的依赖程度的加深,国际组织自二战以后的得到了惊人的发展,其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加强以及在国际规则制定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无不体现出国际组织对国际关系越来越明显的规范功能。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鉴于国际组织的数量繁多,笔者选择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为角度,展开对国际组织造法功能的论述。

一、国际组织造法的必要性

(一)国际组织的无政府状态

虽然国际社会上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各类国际组织,但毫无疑问的是目前的国际体系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下。如同一个国家,在国内政府宏观调控的统治管理下,社会体系合理而有序的运行着,而国际社会恰恰缺少这样一个统一的政府,没有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以实现对全社会的统治和管理的机关。而其关键原因就在于国际政治社会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平等关系,换而言之,国与国之间是平等关系,谁也无权指挥,谁也不用服从谁。所以,国际社会的的最大特点就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的。而作为战后国际社会中出现的最为重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也不能免俗。虽然其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最为健全,但在具体执行时还是根据相互需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为主要行事依据的。所以才会发生美国小布什政府无视联合国不准向伊拉克发兵的决定,一意孤行向伊拉克发兵。

(二)国际社会对秩序的需求

既然无政府,那国际社会就必然无秩序。这个论点看上去无懈可击,但事实上国际社会优势相当有秩序的,这是为什么呢?打个比方,如果各个国家都为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必将使每个国家都难以实现自己的目的。由于缺少中心权威,国际社会成员为了自保必须努力协调彼此问的关系。而这种协调最初通过均势实现,后来就开始建立各种国际组织。联合国作为这样一种国际组织,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事实上所谓秩序,它表明各国对在它们相互关系中有限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抱有共同的强烈要求,这种要求是通过联合国而形成的。这样,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就呈现出有秩序的特点。

(三)相互依存的国际社会

由于科学的发展及世界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日渐增多,各国的利益也相互渗透,使得整个国际社会处于一个相互依存的状态之下。所以,在无政府状态体系之中,当越来越多的问题变成了国际性问题,且单个的国家内无法解决,但为了实际的需要,某些国家自愿形成相互间的交流关系,而这种交流行为又形成了在体系内建立秩序的紧迫需求方面的普遍共识。联合国就是在上述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联合国在建立后又会反过来约束各国的行为,从而确立一种秩序,以便使国家间的冲突尽可能少以及对价值观的摧毁尽可能小。那将秩序合法化、合理化就变成了当务之急,因此,联合国的造法就成为了必要。

二、国际组织造法的可行性

每个国家是理性、利己的主体,在国际关系中总是追求个体效用的最大化。那假设联合国制订的共同规则不会带来潜在的好处,也就是说,假如不存在国家从规则中相互获益的可能,便不会又建立联合国的需求。事实上联合国制定的规则在国际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且各国都从中获得很多益处,所以联合国造法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如果有其它途径可以更容易地达成共同规则,就是说,如果付出更低成本便能够获得好处,那么也不需要通过联合国来造法。那为什么国家愿意通过联合国建立共同规则以制衡和协调彼此间的关系呢?

(一)国际规则的重要性

从经济学的家度来看,国际制度能够降低信息成本、界定权利边界和监督制裁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国家间的交易费用。对于任何涉及国际制度所管理的问题领域的国家而言,国际制度都会降低其参与该领域国家间交易的成本。国际制度带来的利益是交易各方共同享有的,所以说,国际制度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增加一个国家对于某个国际制度的分享,一般不会导致制度成本的明显增加,或者说,增加一国对其分享的边际成本是比较低的。因此,国际制度也具备非竞争性的特点。

而联合国恰恰就可以成为国际制度的制定者即造法者。联合国不仅可以为交流提供场所,而且其既有的制度可以塑造结果预期保持各行为体之间关系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可以促成资源、信息的汇集,提高谈判的透明度减少欺诈;可以使国家在不同事务领域促成相互依赖等等。简言之,联合国本身就是一种国际制度,其所具有的论坛功能、协调功能、沟通功能、规范与管理功能、资源配置功能等。可以克服在制订共同规则过程中的集体行动困境,因此是国际规则供给的可行方式。

三、国际组织造法的趋势

全球化正在改变我们的世界,从金融到环境治理、从非法毒品交易到有组织犯罪,以国家为中心的主权治理体系已难以有效应对由于全球化深入发展而产生的大量问题。实际上,每一时代都对应着该时代独特的机构设置和制度框架,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转变,处理国家之间、人民之间的管理模式必然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革。联合国作为当今全球治理模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目标预期、要求和活动背景的变异,必须适应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在变化的世界上重新定位。新要求、新规则的出现反映了冷战后国际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尤其是非政府组织、跨国社会运动以及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影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它们的崛起凸显了以国家为中心治理模式的缺陷和不足。理论上,随着全球相互依赖关系的扩大和加强,设若缺少一个强有力和全面的治理体系,全球冲突和全球问题的管理、控制和解决便无从谈起。但是在国家依然充满活力的国际体系内,联合国的活动仍然离不开国家力量的支持。在由全球参与者构建的“世界经济”和社会结构中,联合国对全球化过程中出现大量问题的介入和管理,只有通过充当联结国家与全球公民社会的纽带,推动全球的合作与协调,重视并充分运用软权力、软规则和软立法,才能更好地满足全球范围内不断产生的超国家治理需求。

试论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

试论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 ——以联合国为视角 经济管理系经济学0941 王蓓盈 摘要: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一体化的逐步完善,国际组织发展崛起的相当迅速,日益成为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其中尤其以联合国为例,其在国际法的制定活动中占有相当大的地位,对国际之间的秩序维护和交流沟通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主要从初学者角度分析国际组织造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简单预测国际组织造法的未来走向。 关键词:国际组织;联合国;造法;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国际组织的定义。国际组织是一种跨越国界的以促进国际合作与理解为目标的多国机构。详细来说,就是两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一种国家联盟或国家联合体,该联盟由其成员国政府通过符合国际法的协议而成立,并且具有常设体系或一套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国的合作来谋求符合共同利益的目标。随着全球一体化意识的日益加强以及人们对相互合作的国际关系的依赖程度的加深,国际组织自二战以后的得到了惊人的发展,其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加强以及在国际规则制定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无不体现出国际组织对国际关系越来越明显的规范功能。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际组织的造法功能。鉴于国际组织的数量繁多,笔者选择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为角度,展开对国际组织造法功能的论述。 一、国际组织造法的必要性 (一)国际组织的无政府状态 虽然国际社会上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各类国际组织,但毫无疑问的是目前的国际体系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下。如同一个国家,在国内政府宏观调控的统治管理下,社会体系合理而有序的运行着,而国际社会恰恰缺少这样一个统一的政府,没有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以实现对全社会的统治和管理的机关。而其关键原因就在于国际政治社会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平等关系,换而言之,国与国之间是平等关系,谁也无权指挥,谁也不用服从谁。所以,国际社会的的最大特点就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的。而作为战后国际社会中出现的最为重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也不能免俗。虽然其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最为健全,但在具体执行时还是根据相互需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为主要行事依据的。所以才会发生美国小布什政府无视联合国不准向伊拉克发兵的决定,一意孤行向伊拉克发兵。

国际公法分章辅导[第十章]

国际公法各章辅导 第十章国际组织法 [一]内容讲解 一、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我们讲的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是指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制度,包括国际组织的成员制度、机关的设立、决策方式和决议的性质等。 (一)成员制度 国际组织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可以有几类成员: ①完全的成员,也是正式成员,参加组织的全部活动,享有完全的权利和承担全部义务,是组织存在的基础。 ②部分成员,在组织规章允许情况下,只是该组织的某个或某些机构的成员。它们只参加这些机构的活动,承受该机构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联系成员,是指不符合正式成员资格或对国际组织活动不十分感兴趣的国家可以成为某个国际组织的非正式成员。虽无表决权,但可参加该组织的一定活动承担某些义务。 ④观察员是指能够并愿意致力于某一国际组织的活动而被邀请参加该组织的一些活动的成员。它也不是正式成员。一般都无发言权和表决权。 国际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按各国际组织的章程决定。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都有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担合作、财政及组织章程规定其他义务。 (二)机构的设立 一般都有决策、执行和行政机构,通过这些机构行使它们的职责而保证国际组织的运作。 (三)决策方式 决策方式实际上就是国际组织决定问题的表决程序,每个组织可根据其自身的情况,采取一致表决的方式,或多数表决方式,或协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决议。 (四)国际组织决议的性质 国际组织决议的性质有三种: ①有拘束力的协议,这是指涉及该组织自身活动的决议和针对成员作出的决议。如决定会员国问题、机构的设立、表决程序、修改章程、财政事项。 ②限制性有拘束力的决议,例如可以在一定条件限制下,对组织的成员作出有拘束力的决议。 ③无拘束力的决议,除前两种性质的决议外,国际组织的决议一般无法律拘束力。 二、联合国

国际组织考试重点

国际组织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是世界主要石油生产国为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和维护石油收入而成立的一个国际组织。成立于1960年,目前有12个成员国。OPEC旨在通过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价格波动,确保国际石油市场上石油价格的稳定,保证各成员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 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与世界银行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 3.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 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是亚洲及太平洋区域最有影响的经济论坛和全球最具活力的经济合作组织之一。1989年APEC正式成立。其核心目的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繁荣,加强亚太地区联系与合作”。 4.世界银行(World Bank) 是世界银行集团(World Bank Group)的简称,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其一开始的使命是帮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破坏的国家的重建。今天它的任务是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5.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于1949年4月4日在华盛顿缔结的军事政治同盟条约。作为军事政治集团,北约的宗旨是:成员国在集体防务和维持和平与安全方面共同努力,通过政治和军事手段,促进欧洲——大西洋地区的民主、法治和福利,保卫成员国的自由与安全。“集体防御”的原则是北约的基石。 6.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 -- EU) 简称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3

第十章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第十章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一、合资经营企业(joint venture) (一)合资经营企业概念 1、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经营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 2、国际合营企业是现代国际投资的一种最常见的企业形式,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即属于此类。 (二)合营企业的特征 1、由内外合营者共同举办 2、由合营双方共同投资 (1)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不超过20%、场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费、场地开发费) (2)投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3、由合营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管理机构 4、由合营双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三)合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1、股份式合营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 2、契约式合营企业(contractual ioint venture) (四)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1、公司 2、合伙 (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与组织形式 1、法律性质:股份式合营企业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A、股东人数有上限和下限:2—50人(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 司); B、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可 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C、不能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公司资本(即有限公司的设立不得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D、股东出资转让有一定限制(“人合”公司); E、法定资本额的限制 生产经营、商品批发为50万元,商业零售为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亦称股份公司,是指由数量较多的股东所组成,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知识点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知识点 专题一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1、了解国家的性质 国家的性质即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表明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因此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是看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实行的是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 注:划分国家类型的依据是国家性质。 2、理解XX与专政的关系 (1)专政:是指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国家的根本职能。 (2)XX:XX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X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XX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世界上不存在着超阶级的XX。 (3)XX与专政的关系(区别和联系) 两者相互区别、相互对立,XX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两者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性质。XX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XX的保证。 3、说明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1)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①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②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③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4、了解代议制的含义: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代议制本质上是一种间接XX,也是现代XX政体的共同特征。代议制充当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政治纽带,成为现代XX政体的共同特征。 5、了解XXXX制和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和总统制 ⑴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X围看,现代国家大致有两种基本管理形式,即XXXX制与君主立宪制。 ①XXXX制含义及表现:XXXX制,是同君主专制相对立的政体是遵循XX的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XX政体。其主要表现是,在XXXX制国家中,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 ②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但在宪法框架内,君主的权力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⑵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看,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四种形式,即议会制国家、总统制国家、半总统制国家、委员会制国家。 ①在议会制国家,政府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当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时,政府必须集体辞职,或由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根据新的议会选举结果成立新的政府。

国际组织法

第八章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一般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的目的,通过协议形式而创设的常设机构。国际组织既包括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也包括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即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为谋求合作,以实现符合共同利益的目标,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形式而创建的常设性机构。 国际组织法:是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国际组织建立、存在与活动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联合国大会:职权最广泛的审议和建议机构 安全理事会: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关。 秘书处:联合国的行政部门 联合国专门机构:根据政府间协定成立的,并与联合国发生关系的全球性专门国际组织。它们是专门性的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同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签订有关协定。 区域性国际组织(regional organizations):是指在相同地域内的国家或者虽不在相同地域内但以维护区域性利益 为目的的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与集团。区域性国际组织处依

据其宗旨和职权范围,可以分为一般性区域组织和专门性区域组织。 雅尔塔方式:即“大国否决权”(是当时社会现状的产物)。安理会通过程序性事项的决议应以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通过;通过程序性以外的一切事项的决议,应以9个理事国的表决权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通过。即任意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以否决非程序性问题的决议。但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不构成否决。再有必要决定某一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这一先决问题时,常任理事国也可以行使否决权,从而形成“双重否决权”。为了防止否决权的滥用,宪章规定:关于和平解决争端及区域性办法或区域性机关提交解决争端的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简答题 1、试述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国际组织是由两个以上的国家或政府依据国际法而创立的常设性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国间的合作来谋求符合共同利益的目标,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特征:A、是国家间的组织;B、是国家为了国际合作而建立的;C、依据国家间协议而创立;D、设有常设性机构E、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而且是有限的或者派生的国际法主体。国际法院在1949年“关于为联合国服务而受损害的

(完整版)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专题复习(试题分类汇总)

2010一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二政治(选修)专题复习 ——选修Ⅲ《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 1.材料一:英国是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按照惯例,议会大选后,即由国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并授权组阁。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之后,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渐成固定模式。 材料二:在2010年5月举行的英国议会选举中,没有一个政党在议会赢得半数以上议席。经过艰难磋商,保守党与自民党最终达成联合执政协议,保守党领袖⑵⑵梅伦随后前往白金汉宫,接受女王任命,出任英国新首相,英国出现了战后首个“联合政府”。 ⑴在英国的政体中,国王、议会和内阁分别具有怎样的地位? ①国王只是一个“虚位元首”,真正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1分) ②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1分) ③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2分) ⑵请运用国体和政体关系知识,说明“联合政府”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英国政体的根本改变。 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2分)英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2分) ②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2分)联合政府的出现反映出英国政体的运行方式发生了一定改变,但这种变化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国体和政体,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2分) 2.2010年5月6日,英国议会选举诞生“无多数议会”。经过5天艰难磋商,议会中第一大党保守党最终争取到第三大党自民党的支持,达成联合执政协议。保守党领袖卡梅伦随后接受女王任命,出任新首相,组建新内阁。战后英国首个“联合政府”诞生。 2010年10月9日至16日,应全国人大中英友好小组邀请,英国议会跨党派中国小组代表团访华。10月13日,中英议会定期交流机制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体制模式。 ⑴阅读上述材料,简要分析说明英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结构特点。 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2分)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1分)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2分)国王是“虚位元首”,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形式上有权任命首相。(1分) ⑵请比较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英国议会制度的共同点和本质区别。 共同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英国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制度。(2分)

(表格)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考点解读

(表格)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考点解读

2 专题一: 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国 家 的 本 质 (1)含义和本质: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 (2)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 (3)职能:国家的根本职能是政治统治职能,国家也有社会管理的职能,同时国家职能可分为对内和对外两种职能。 (4)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专政是指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国家的根本职能。所有国家都是一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与统治阶级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5)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区别:国体,即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它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联系:国体和政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并服务于一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政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实现政治统治、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必须要采取某种形式组织政权机关。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根本利益,总是力求采取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②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外来势力的影响,同样的国体也会采取不同的政体。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1.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1)国家的本质 国家与国家性质 基本含义:国家的阶级本质;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决定因素: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根本标志: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 类型划分: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等 专政与民主 民主和专政都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 民主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 国体与政体 ①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②政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国体相同的国家不一定采用相同的政体.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程度,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都是影响国家管理形式的因素. (2)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 代议制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所以资本主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 ①民主共和制的基本特征,即是遵循民主的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民主政体,其主要表现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

②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国家以君主(国王,皇帝)为世袭元首,但君主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不同程度的限制的政体形式.君主立宪制又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具体形式. 议会制和总统制 ①议会制(又称内阁制,议会内阁制,责任内阁制):政府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政府首脑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和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政府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②总统制: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统不仅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而且直接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3)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 民族和国家 含义:民族是人类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并非所有民族都同时具有以上四个特征) 任何国家都是由一定的民族组成 任何国家都是有一定的民族组成的,由单一民族国家,也有多民族国家 单一制和联邦制 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获自治区域.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 联邦制国家的特征是: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各自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不得任意干涉. 国家主权 维护民族团结,就要不断增强包括各民族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就要坚决反对任何外来势力的入侵或占领,坚决反对分裂国家的行为 (4)国际组织概观 国际组织及其分类 地位: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组织的迅猛增加,适应了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适应了当代世界多极化趋势的需要,体现了对全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的关注. 2,分类:(记忆各种组织的典型代表) 按照成员的性质,可以分为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按照地理范围,国际组织可以分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邵津《国际法》(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十章 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圣才出品】

第十章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 一、概念题 1.代办(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3年研) 答: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代办是一国外交部长派向另一国外交部长的使节,在使馆馆长中级别最低。代办仅可以随时要求谒见接受国的外交部长,代表本国处理相关外交事宜。如两国长期保持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则表明双方的外交关系是不完全的。一般说来,当两国关系存在某些问题时才互派代办。 2.外交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0年研) 答:外交团(diplomatic corps),是由各国派驻某一国的外交使节按照外交惯例组成的团体。广义上的外交团包括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机关的全体外交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外交团并非一个依法组成的团体,所以,不具有法定的地位和职能,各国使节之间也不存在相互的隶属关系。 3.国书(外交学院1999年研) 答:国书,即派遣国书,是派遣国国家元首致接受国国家元首用以证明大使或公使身份的正式文件。派遣国书由派遣国元首签署,外交部长副署,由大使或公使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公约规定,使馆馆长到达派遣国后,一般应立即拜会接受国外交部长,商定递交派遣国书或委任书;使馆馆长在呈递国书后,或在向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之其他部通知到达并将所奉国书正式副本送交后,即视为已在接受国内开始执行职务。

4.外交特权与豁免(外交学院1994年研) 答:外交特权与豁免,是指一国派往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及其人员根据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接受国所享有的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惠优遇的总称。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根据有治外法权说、代表性说、职务需要说三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以条约的形式肯定了植物需要说和代表性说,确认此等特权与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给予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能有效执行职务。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主要包括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和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以及其他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5.不受欢迎的人(郑州大学2005年研;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4年研) 答:“不受欢迎的人”是为了保障接受国利益,防止外交特权和豁免被滥用,维也纳公约根据大多数国家的做法规定的一国对别国派驻或将派驻的外交官表示不满和不能接受而要求派遣国收回任命或召回该外交官的程序。公约规定,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通知派遣国,宣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遇这种情形,派遣国就应斟酌情况召回该人员,或者在他是接受国国民的场合终止其在使馆中的职务。如果派遣国拒绝或者不在合理期间内履行上述义务,接受国可以拒绝承认该人员为使馆人员。 6.治外法权说 答:它以使馆和外交代表处于接受国领域之外这种拟制来说明外交特权和豁免。这种学说既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也不符合各国在外交特权和豁免方面的做法。治外法权说现已被摒弃,但有时仍可看到治外法权一词被用来作为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同义语。 7.领事裁判权

《国际经济法学》第07章在线测试

A B C D 、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以 A B C D 、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中,常见的贷款转让方式不包括 A B C D 、国际定期贷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货币提取国为 A B C D 、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以下各种方式中,参加贷款银行不能直接请求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方式是 A B C D

2、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内容?( ) A、国际借贷关系的法律制度 B、跨国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 C、国际证券投资的法律制度 D、跨国银行管制的法律制度 3、国际商业银行定期贷款涉及到的收费包括( ) A、管理费 B、代理费 C、承诺费 D、杂费 4、国际项目贷款可能涉及的风险有( ) A、建设和完工风险 B、经营风险 C、市场风险 D、政治风险 5、为了防范国际项目贷款风险而需要签订的协议有( ) A、完工担保协议 B、借贷协议 C、先期购买协议 D、提货或付款协议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本题空白。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1分) 2、(本题空白。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1分) 3、(本题空白。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1分)

恭喜,交卷操作成功完成!你本次进行的《国际经济法学》第07章在线测试的得分为19分(满分20分),本次成绩已入库。若对成绩不满意,可重新再测,取最高分。 测试结果如下: ? 1.1 [单选] [错]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是( )的三个方面主要内容之一。 ? 1.2 [单选] [对] 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以( )为中心的战后国际货币体系。 ? 1.3 [单选] [对] 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中,常见的贷款转让方式不包括( )? 1.4 [单选] [对] 国际定期贷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货币提取国为 ( ) ? 1.5 [单选] [对] 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以下各种方式中,参加贷款银行不能直接请求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方式是( ) ? 2.1 [多选] [对] 特别提款权可以用于( ) ? 2.2 [多选] [对] 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内容?( ) ? 2.3 [多选] [对] 国际商业银行定期贷款涉及到的收费包括( ) ? 2.4 [多选] [对] 国际项目贷款可能涉及的风险有( ) ? 2.5 [多选] [对] 为了防范国际项目贷款风险而需要签订的协议有( ) ? 1.1 [判断] 无题,直接得到1分 ? 1.2 [判断] 无题,直接得到1分 ? 1.3 [判断] 无题,直接得到1分 ? 1.4 [判断] 无题,直接得到1分 ? 1.5 [判断] 无题,直接得到1分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考点整理

《国家和国际组织》考点梳理 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 (2)国家的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3)国家的构成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都是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 (4)国家类型(按照国家性质划分):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5)国家的含义: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 (6)国家的根本职能:政治统治职能。 职能。 专政: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 两者关系: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 国体,即国家性质,它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2)二者的联系: 国体和政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和政体构成了国家制度。 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服务于一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②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的影响,同样的国体也会采取不同的政体。 (3)古代奴隶社会和封建国家大都实行专制政体,现代国家大都采用民主政体。 资本主义的民主政体比较完善和成熟,但其国家性质决定了不可能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存在的必然性:①一方面,只有公民广泛参与,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体。 ②另一方面,不可能全体公民都经常性地直接管理所有国家事务。 口素质、发展程度等的影响,同样的国体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 (2)国家管理形式的分类: ①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来看,现代国家大致有两种基本形

国际组织法大纲(文科)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国际组织法课程从国际法、组织机构法的角度,讲授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共同涉及到的一些原则、准则、规章、制度等法律问题,探讨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历史演进,解析国际组织的类型、组成和法律地位,国际组织的结构、职能、议事规则与表决制度,国际组织的特权与豁免,分析国际组织的法律秩序及争端的解决,国际组织的经费与预算等内容。 2.设计思路: 本课程首先介绍国际组织法的概念、渊源,国际组织的主体、基本原则、编纂、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等基本内容。 本课程以联合国为例分析国际组织的宗旨与原则、会员国、组织结构、职权、活动程序、与国际社会等问题。 本课程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为代表分析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构成及其制度。 本课程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例,介绍经济贸易领域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及其基本法律制度。 - 6 -

二、课程目标 国际组织是联系国家与国际社会的桥梁。随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大量国际组织的存在并对人类各领域的生活产生深刻影响,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国际社会日益组织化的背景下,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律秩序中日益发挥着重要影响和作用。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当对于国际组织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掌握国际主要组织的结构、内部法制等内容,并对国际治理理论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到课程结束时,学生应能: (1)了解和掌握国际组织法的研究方法和资料; (2)了解和掌握联合国的宗旨与各项原则、联合国各主要机构及其职能、联合国主要机构尤其是安全理事会的活动程序、《联合国宪章》的解释问题;并能运用本章学习到的知识,讨论和分析联合国改革等热点问题; (3)能辨证理解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区域组织与全球性组织之间的关系; (4)了解中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联系,国际社会的组织化趋势及其影响。 三、学习要求 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 (1)按时上课,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随堂练习和测试。本课程将包含随堂练习、讨论、小组作业展示等课堂活动,课堂表现和出勤率是成绩考核的组成部分。 (2)按时完成常规练习作业。这些作业要求学生按书面形式提交,只有按时提交作业,才能掌握课程所要求的内容。延期提交作业需要提前得到任课教师的许可。 - 6 -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专题三联邦制、两党制、三权分立:以美国为例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学习目标】 美国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 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利弊与实质 【知识扫描】 (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 1.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 (1)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2)决定因素: 2.三权分立原则的地位及其核心内容: (1)地位——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2)核心内容—— 3.“三权”所属机关及其运作 (1)中央政权机构及彼此关系: ①中央政权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②彼此关系——平等而又独立 (2)立法权——属于国会 ①立法权属于,国会负责制定法律;②国会、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要依据法律行事; ③议员由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也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3)行政权——属于总统 ①行政权属于;②总统由选举产生,直接对负责,不对负责,国会不得增减总统任职期间的报酬,更不能罢免总统(除非定罪);③政府的重要行政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 (4)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①司法权属于美国;②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审判机关。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不论初审案件或复审案件,都是判决。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③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 (二)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1.三权分立的表现: (1)总统、法院在国会的立法权方面相互制衡的表现: 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是总统有权;可以发布拥有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2)国会、法院在总统行政权方面相互制衡的表现: 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批准,国会还有权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

第三学期 国际经济法学 第七章

第三学期国际经济法学 第七章国际金融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特有国际储备资产是( ) A、黄金 B、外汇储备 D、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头 C、特别提款权 寸 2、国际定期贷款为( )贷款。 A、短期 B、中期 C、中短期 D、长期 3、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中,常见的贷款转让方式不包括( ) A、权利让与 B、转贷款 C、代理 D、合同更新 4、国际定期贷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货币提取国为( ) A、合同签订地国 B、贷款人所在地国 C、借款人所在地国 D、贷款货币发行国 5、在项目贷款中,购买协议是由( )订立的。 A、主办人与贷款人 B、主办人与项目公司 D、项目公司与其产品购买 C、项目公司与贷款人 人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在国际融资协议中,贷款人可以通过( )使其与借款人的其他债权人处于平等的清偿地位。 A、保持财产条款 B、平等位次条款 C、消极担保条款

D、财产约定条款 2、在间接国际银团贷款中,牵头行将参与贷款权转让给其他银行的方法通常有( ) A、合同更新 B、转贷款 C、让与 D、隐名代理 3、国际商业银行定期贷款涉及到的收费包括( ) A、管理费 B、代理费 C、承诺费 D、杂费 4、为了防范国际项目贷款风险而需要签订的协议有( ) A、完工担保协议 B、借贷协议 C、先期购买协议 D、提货或付款协议 5、按照国际融资协议的规定,通常属于“先期违约”的事件包括( ) A、连锁违约 B、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 C、借款人资产被征用 D、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失实

一、 1.C 2.C 3.C 4.B 5.A 二、 1.BC 2.ABCD 3.ABCD 4.ACD 5.ABC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知识点汇总.

非凡教育2018届高考《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精编 一、国家概况 1、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1国体决定政体。(2整体体现并服务于国体。(3适当的政体能巩固国体;不适当政体会危害国体。 2、影响国家管理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除国体对政体的决定外,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都是影响国家管理形式的因素。 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是阶级、民主、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 3、维护国家统一 (1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2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3维护国家统一,一方面要维护民族团结。不断增强包括各民族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方面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何外来势力的入侵和占领,坚决反对分裂国家的行为。 二、英国 1、英国国王:英国政体的显著特征是存在君主。国王仅具有象征性的地位,是一个“虚位元首”。国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有权批准法律。 2、英国议会: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主要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20世纪以来,英国议会的实际权力不断萎缩。主要原因有(1由下院多数党组织的内阁,要求其议会党团服从党纪,议员很难自己做出决定;

(2随着社会发展,专业性立法越来越多,议会受到专业限制,多数是根据内阁的提案做出选择。 3、英国的内阁和首相 (1内阁产生:议会大选后,由国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并授权组阁。该党领袖从本党议员中提出内阁人员名单,请国王任命。组阁人数由首相确定。首相和内阁要向议会负责。 (2首相权利:即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掌握政府人事大权;领导内阁,对重大问题作出最终裁决;控制国家财政大权,掌握预算决策权;有权建议国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是武装部队的实际最高领导人,可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 英国首相权力虽然很大,但仍要受到种种制约:如果内阁和议会党团中的多数人认为首相已经不能胜任,他就必须下台;议会有权监督内阁和首相;国王对首相有磋商权和警告权;舆论和反对党随时关注首相的一举一动,制约其“过分”行为。 4、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实质 (1从结构看,王室、议会和内阁都是资产阶级和贵族,其人员构成的实施的政策说明,这一政体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2英国国王和王室世代承袭,逐步演化为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代表,拥有巨大的资产,在英国社会中仍位居最上层。 (3议会上院主要由贵族组成,历来是英国保守势力的大本营;下院主要由共党和保守党掌控。都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效力。 (4保守党和工党轮流组阁。两党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方面没有根本区别,两党的关系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竞争关系。 三、法国

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总论)》读书笔记

国际组织法读书笔记 《国际组织法(总论)》梁西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五版。 第一章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 第一节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概念剖析 国际组织的概念:一般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间的合作来谋求共同利益。 所谓国际组织法,是指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国际组织建立、存在与活动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际组织的五个基本特征: 1、国际组织的主要参加者是国家。 2、国际组织是有别于其成员国而具有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一种国家间机构。 3、国家为了使国际组织实现其宗旨,需在一定范围内约束国家本身的行动而赋予国家组织若干职权。 4、国际组织具有高度的国际合作功能。 5、国际组织是以国家间的正式协议为基础而建立的。 第二节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性原则”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就是它依法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 国际组织,即使是最有权威的国际组织,业只是一种介于国家之间的法律组织形式,而非国家实体,并不具备国家的属性。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法律人格的行为能力有如下几个方面: 1、缔结多边或双边协定 2、召集和参加国际会议 3、派遣与接受外交使节 4、调节国际争端 5、承担国际责任和请求国际赔偿 6、参加另一个国际组织的活动甚至加入另一组织 7、作出国际承认与作为国际承认的对象 8、构成国际继承的主体和客体 9、其他行为能力 国际组织法律人格和行为能力有如下特点: 1、国际组织具有广泛地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 2、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一种有别于其成员国法律人格的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主权国家是积极的能动的基本的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则是主权国家通过协议创立的国际法主体。 3、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及其行为能力的范围问题,国际法并无一般性的规则可循。 4、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的法学理论基础是“职能性原则”。 第三节国际组织法的渊源与体系 “形式渊源”是指国家法规范由以形成的各种外部方式。严格意义上讲,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实质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过程中对其内容产生直接或间接实际影响的各种因素。他们广泛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观念、伦理、哲学等各个方面,是法律规范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或深层原因。 对于国际法的体系有四种理论分析: 1、以法律效力层次为标准,分组织性条约与行政行法规。一般说来,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的效力,后者效力是以前者效力为根据的。 2、以调整对象为标准,分对外关系法与内部关系法。外部法指调整国际组织同成员国、非成员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关系的准则。内部法指调整组织内部关系的准则,如各机构间的关系准则、程序准则、财务认识准则等。 3、以组织的各种重要事项及问题为标准,分若干部门。 4、以职能和地域范围为标准,分综合性组织法律制度与专门性组织法律制度,或者分为全球性组织法律制度与区域性组织法律制度。 第四节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交互影响 国际法制约、调整国际组织的创立与运作,国际组织的实践则有力地推动着国际法的丰富和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交互影响,形成十分密切的关系。 1、国际法制约和影响国际组织,如主权平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所有国际组织都应当遵

选修《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综合卷

高二思想政治教学质量监控讲义选修3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综合卷 试卷Ⅰ选择题(共50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1、国家具有多种属性,其本质属性是(C) A、主权属性 B、全民性 C、阶级性 D、社会属性 2.“国体同则政体同,国体异则政体异。”这一说法(D) A.否认了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 B.看到了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C.没有看到国体不同的国家其政体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D.否认了国体不同的国家其政体在形式上可能有类似之处 3.下列对“民主”的理解,不正确的是(C) A.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B.民主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行使国家职能 C.在民主制的国家里不存在专政 D.民主和专政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 4、任何国家都是由一定的民族组成,以下属于民族基本特征的是(D) ①共同语言②共同地域③共同肤色④共同心理素质⑤共同经济生活⑥共同发色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②③⑤⑥ D、①②④⑤5.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的区别是(A) ①政府首脑产生的方式不同②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

不同 ③前者采用两院制,后者采用一院制④前者实行间接选举,后者实行直接选举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6.法国的总理是政府首脑,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产生方式是(C)A.选民选举产生 B.议会选举产生 C.总统根据议会选举结果直接任命 D.国民议会、州议会、市议会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2005年11月8日,应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邀请,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英国进行了国事访问,并与英国布莱尔首相就中英两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问题进行了会谈。据此回答7—8题 7.英国政体的特征是:(A) ①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②君主与首相的权力相互制约 ③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力④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相互独立A.①②③ B.①②③④ C.①② D.①③ 8.下列关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理解正确的是(C) ①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或对君主制进行改良的产物 ②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国家政权的运行与民主共和制国家有着本质区别 ③君主立宪制存在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英国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