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指上级组织部门或领导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下级组织部门或个人所进行的问责谈话制度。其目的是帮助和提高约谈对象的责任意识。

约谈制度涉及各个方面,如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行政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纪律、车辆管理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政机构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政干部的管理意识,增进党政干部之间的了解与沟通,及时掌握党政干部的思想动态与问题,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

一、约谈对象:公司党政干部及员工。

二、约谈方法:采用双向约谈的形式,既可以由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或指定相关部门领导来约谈,也可以由公司党政干部和员工向总经理、书记和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约谈。

三、约谈内容:

约谈党员和干部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了解约谈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核实群众对约谈对象反映的问题;征求约谈对象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谈心谈话:

1、部门领导在工作中或在执行公司有关决议时出现偏差的。

2、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员工工作不认真,出现失误苗头的。

3、员工之间不团结或出现不团结现象的。

4、党员在工作中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5、群众对党政干部领导、员工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

6、党政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实际困难、遭遇重大变故的。

7、员工不能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可能出现事故的。

8、遇到其它情况需要开展谈心谈话的。

向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约谈的主要内容:反映当前群众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方法;投诉公司有关干部在企业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咨询行政工作政策及相关业务;要求解决存在的困难等。

五、有关要求

约谈应抓住重点,本着关心、爱护和帮助党政干部出发,加强引导,充分体现“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要求,做到思想上勤沟通,工作上常交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约谈内容要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对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到达教育和帮助的目的。约谈对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向公司党政领导建议采纳;对于约谈对象反映的各种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各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一些不符合政策规定,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工作。

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指上级组织部门或领导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下级组织部门或个人所进行的问责谈话制度。其目的是帮助和提高约谈对象的责任意识。 约谈制度涉及各个方面,如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行政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纪律、车辆管理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政机构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政干部的管理意识,增进党政干部之间的了解与沟通,及时掌握党政干部的思想动态与问题,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 一、约谈对象:公司党政干部及员工。 二、约谈方法:采用双向约谈的形式,既可以由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或指定相关部门领导来约谈,也可以由公司党政干部和员工向总经理、书记和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约谈。 三、约谈内容: 约谈党员和干部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了解约谈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核实群众对约谈对象反映的问题;征求约谈对象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谈心谈话: 1、部门领导在工作中或在执行公司有关决议时出现偏差的。 2、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员工工作不认真,出现失误苗头的。 3、员工之间不团结或出现不团结现象的。 4、党员在工作中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5、群众对党政干部领导、员工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 6、党政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实际困难、遭遇重大变故的。 7、员工不能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可能出现事故的。 8、遇到其它情况需要开展谈心谈话的。 向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约谈的主要内容:反映当前群众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方法;投诉公司有关干部在企业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咨询行政工作政策及相关业务;要求解决存在的困难等。 五、有关要求

完整版公司约谈制度

公司约谈制度、目的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管理工作,落实生产责任,防患于未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上级组织部门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车间、部门或个人所进行的问责谈话。3、职责 3.1 公司制定本制度3.2 上级组织部门和约谈对象按照本制度执行 4、约谈程序规定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约谈(一般为责任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1)安全问题:发生重大安全隐患、重伤事故、频繁出现轻伤事故或财产损失达0.5万元以上的。(2)维修问题:因维修不当造成设备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3)质量问题:出现产品型号混淆且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4)管理问题:成本、功效连续出现2个月未完成的。(5)受贿问题:收取回扣达1000元以上的。(6)集体事件:车间或部门出现集体罢工、投诉等事件的。(7)态度问题:工作中出现明显态度不认真,浮躁、漂浮现象严重影响到工作的。(8)环保问题:设备验收后酸水排放、黄烟排放、污水排放、粉尘排放、噪音排放,每季度累计出现超标3次的。(9)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一般由生产副总和企管部部长组织人员与约谈对象约谈,必要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领导人与约谈对象约谈。对于以上情形出现1次的整改,出现2次的给予挂职或降职或不加薪处理。4.2 约谈前,公司向被约谈单位发出约谈通知。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约谈事项基本情况、经过、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4.3

约谈时,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事故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进行说明。4.4 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并提出处理建议;4.5 被约谈单位应当在约谈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写出约谈要求的落实情况报告。4.6 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4.7约谈应建立约谈记录和报告,并由企管部归档保存。 约谈通知

常用公文领导约谈记录谈话内容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0d1582584.html,)/其他范文/常用公文 领导约谈记录谈话内容 领导约谈记录谈话内容1 时间:xxxx年6月24日 地点:局会议室 谈话人员:xxxxxx 记录人员:xxxxxxxxxxxxxx 张永旺:运政股是今年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实行行政效能监督的重点股室,作为股长,你谈谈你们股室半年来在行政效能建设上所做的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 孙战平:半年来,运政股积极落实《中共双峰县纪委双峰县监察局关于在部分重点股室(所)实行效能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双纪发〔xxxx〕0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有效地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并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做了如下工作:

一、实行开门办公制度上午8:0010:00没有特殊情况,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离开自己所在岗位。其他时间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出办事的必须填写好明确的去向指示栏。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在运政服务大厅进行公开,并在窗口张贴温馨提示,在每个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摆放好统一制作的效能建设监 督岗的标志,并公布监督电话。 三、对服务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每月对服务对象进行实名登记,内容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服务项目等。并按时汇总交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报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 监察室。 四、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五个严禁和八项规定,坚持了廉洁自律,杜绝了索、拿、卡、要行为,坚持了优质服务,做到了五个一,即:微笑多一点、解释细一点、方法多一点、肚量大一点、办事快一点。 半年来,运政股在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落实中做了不少工作,但也存在个别同志对这项工作思想认识上的不足,表现在用于工作的电脑上还安装有炒股软件。 张永旺:对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你们是否进行了整改?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盐田区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指区政府对所属各部门及作为区安委会成员的市属驻盐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的安全管理职责,致使该系统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本办法接受问责谈话,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约谈: (一)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而被通报批评的。 (二)对已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未及时依法进行整改或纠正,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不履行本部门职责,不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导致工作受阻,产生一定后果和影响的。 (四)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中毒30人以上(含30人)安全事故的。 (五)在所管辖范围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累计20人以上、急性中毒累计50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六)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超过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 (七)应当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情形,以下单位或人员可提出约谈或约谈建议: (一)区五套班子领导可直接提出约谈。 (二)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安全监管部门可提出约谈。 (三)市主管部门可向区政府提出约谈建议。 (四)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提出约谈建议。

领导约谈记录谈话内容

领导约谈记录谈话内容 领导约谈记录谈话内容时间:xxxx年8月2日 地点:xx区长办公室 主持人:xx 参会人员:xx 记录人:xxx 今日,xx区长跟行政服务中心主任xx同志的廉政谈话,记录如下: 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行政服务中心是面向社会、服务百姓的开放型事业单位,涉及到行政办证、行业管理、规费征收、行政执法等多个方面,人、财、物相对集中,既是经济发展的先行军,又是易生腐败的高危行业,也是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舆论监督的焦点。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制度还在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稍有懈怠,就有可能被腐败分子钻空子,大好成绩毁于一旦,近年来行政系统揭露和查处的一批大案要案都印证了这一点。所以,在目前形势下,加强我们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越是加快行政服务发展,越是要加强行政中心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是行政中心提倡的服务创新年,你们班子成员务必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监督意识,自觉抵制腐败诱惑。要坚持四管好四无,即管好项目办证无腐败,管好财务资产无违纪,管好服务窗口无违规,管好收费无违法,把防线前移,不要去碰高压线和雷区,要做到三个经得起:经得起纪检、监察、检察、审计部门的检查;经得起党纪,政纪、法纪的检验;经得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权利观的考验。 xx区长今天谈话内容很丰富,主要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点: 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增强公正廉洁意识。 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三、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服务风气。

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廉政提醒约谈制度

XX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廉政提醒约谈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党组印发的《XX省交通运输厅廉政提醒约谈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第三条落实《约谈制度》,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第二章提醒约谈对象及内容 第四条廉政提醒约谈的对象是党员干部。 第五条提醒约谈内容包括: (一)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方面的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情况;

(四)正确运用权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程序,严 格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和落实的情况; (七)坚持党员标准,勤政廉政,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八)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九)其它贯彻落实上级及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情况。 第三章提醒约谈方式 第六条提醒约谈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一般采用个别约谈的方式,对普遍性问题,采用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提醒约谈从性质上分为廉政约谈和专项约谈。 (一)廉政约谈。公司纪委在接到群众反映或发现所属部门、单位的基层领导干部有违纪苗头,或基层班子成员不团结,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与其进行廉政约谈,使其警醒并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专项约谈。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及党员干部出差执行任务,或承担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约谈,提出纪律要求或注意事项。公司或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不力,所属人员上访3

廉政约谈制度

廉政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 (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

(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 (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 (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 (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八)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 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 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 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山西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山西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是指上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发生地的下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以及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第三条约谈对象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事故发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四)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第四条下列情形由省人民政府领导或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主持约谈: (一)三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或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约谈要听取当地(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抢险情况,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被约谈对象应当准备书面材料。 第六条约谈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等级、性质确定后一周内组织进行。 第七条约谈程序 (一)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 (三)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八条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警示约谈制度

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知书

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记录

关于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建质发【2012】030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县(市)二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市)二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二、警示约谈的对象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机械设备安装、租赁、检验检测等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在10日内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受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建设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或隐患整改

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 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的。 四、警示约谈主要内容: 1、听取被约谈单位在事故发生(或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采取的原) 重大安全隐患(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情况的汇报,帮助分析事故. 因,确定整改方案,对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2、听取被约谈单位承包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汇报,帮助当地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出具体意见。 五、由约谈单位签发约谈通知书(见附件1),被约谈单位承包工 程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送达。约谈通知书一式四联,加盖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各一联。约谈时,约谈单位要派专人做记录(见附件2),约谈负责人、被约谈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整改,并在约谈后10日内以 书面形式将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上报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七、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无效的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安庆市建筑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知书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范文 约谈记录的格式与会议记录差不多,那么,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个人工作约谈记录,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个人工作约谈记录1 被谈话人 ** 职务 ** 谈话人 ** 记录人 ** 地点 ** 时间 ** 谈话内容:对谈话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工作中做到讲党性、重品行、重表率。继续加强党纪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征地拆迁中的相关法规学习。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激励自己,克己奉公。要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遵纪守法,坚决做到廉洁从业。必须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纪办事。 四、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部门同志团结,带好队伍。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2 时间:

谈话人 记录人 被谈话人 出生年月 住址 单位及职务 约谈内容:下面,请你就以下(5)个问题作说明。 问题一:是否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行为? 问题二: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是否公款吃请,公务超标准接待,是否超标准购置车辆、公车私用,是否以私车公用为名报销,是否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或奖金,是否收受礼金、礼券、礼品,是否收受红包,是否公款旅游等行为) 问题三:是否滥用职权行贿受贿行为、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或者身边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问题四:是否在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征地拆迁中贪污冒领、私分滥发、截留挪用、套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问题五:滥用职权干预、干涉工程建设、招投标、承包等行为? 地点: 单位及职务单位及职务单位及职务性别政治面貌民族 联系电话 被约谈人陈述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3

医疗机构约谈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约谈工作制度 一、目的 通过实行医疗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加强执法机构与医疗机构决策层的沟通;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医疗机构决策层进行法制教育并听取他们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执法的长效机制,提升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对象 (一)对在一个年度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15分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约请医疗机构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面谈; (二)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卫生行政部门约请涉案医疗机构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面谈; (三)对违法情节较轻,但屡罚屡犯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约请医疗机构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面谈; (四)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需要约谈的案件,卫生行政部门约请医疗机构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面谈。

四、程序 (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被约谈的医疗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送达《卫生监督执法约谈通知书》,告知约谈的地点、时间、有关内容和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资料。 (二)约谈时,须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相关科长)及两名相关的卫生监督员参加,通过双方充分的交谈沟通后,制作《约谈记录》并由约谈双方签字。 1、向被约谈的医疗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具体指出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违法事实等; 2、帮助当事人查找和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等; 3、听取当事人的说明、意见及承诺等; 4、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 (三)约谈程序履行后,卫生监督员按整改期限和要求进行复查。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警示约谈制度

警示约谈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知书

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记录 关于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

建质发【2012】030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县(市)二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市)二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二、警示约谈的对象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机械设备安装、租赁、检验检测等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在10日内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受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建设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或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 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的。 四、警示约谈主要内容: 1、听取被约谈单位在事故发生(或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采取的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情况的汇报,帮助分析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原

警示约谈制度

精心整理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知书 被约谈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被约谈人 约谈时间约谈地址 约谈主要事由 具 体 要 求 约谈单位负责人签字(章):约谈单位(盖章) 年月日 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记录

被约谈单位名称 被约谈人 约谈时间约谈地址 约谈负责人记录人员参与约谈人员 约 谈 记 录 (可附页) 约谈负责人签字(章): 年月日被约谈人员签字(章): 年月日 关于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 建质发【2012】030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县(市)二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市)二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二、警示约谈的对象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机械设备安装、租赁、检验检测等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在10日内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受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建设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或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 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的。 四、警示约谈主要内容: 1、听取被约谈单位在事故发生(或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采取的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情况的汇报,帮助分析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原因,确定整改方案,对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2、听取被约谈单位承包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汇报,帮助当地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出具体意见。 五、由约谈单位签发约谈通知书(见附件1),被约谈单位承包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送达。约谈通知书一式四联,加盖建设主管部门印章,

约谈制度

世方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员工约谈管理制度 为动态性了解公司各部门运行状况,阶段性把握员工的工作状态、思想情绪,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人力资源部将通过进一步细化约谈制度将上下情通达的的途径更有效的实现。约谈制度具体如下: 一、谈话对象及分工 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 员工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谈话,每半年一次; 主管级别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谈话,每半年一次; 中层干部及以上由公司高层负责谈话,每季度一次; 公司员工谈话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集团领导必要时应随时找员工谈心,征求意见。员工可以主动向集团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二、谈话的内容及重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必须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一)员工、主管级别交流 1、倾听近期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及工作想法;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 工作、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倾听其对团队阶段性评价,对上下级工作情况的反映; 4、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5、传达阶段性董事会对该部门、项目的要求。 (二)中层级别交流

1、倾听工作重点及工作想法;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家 庭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作 相应反馈; 3、了解整个团队运行状况,对每个成员工作评价; 4、传达阶段性董事会对该部门、项目的要求,传达阶段性董事会对集 团公司的战略要求及目标,交流各公司、各部门相关信息。 三、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员工对团队成员和负责人在思想作风、工作方式方法、道德品质、 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员工之间、团队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 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员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 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员工调任、转任、提任、降职、重大奖励、处分等,要及时进行谈 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精选-工作约谈记录内容-范文

工作约谈记录内容 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工作约谈记录内容,内容仅供参考。 工作约谈记录内容1 主持人:xxx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教职工 学习内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记录: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2.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3.党支部应当结合本园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

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工作约谈记录内容2 xxxx年11月7日,按照《***局xxxx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的要求,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与副局长***从思想、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情况记录如下:一、思想方面:要提高思想认识,在生活、学习、工作中要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实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学习方面:要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学习,加强党务知识、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 三、工作方面:要增强创新服务意识,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班子团结,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四、廉洁自律方面:要认真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要正确对待权力、地位,时刻做到自重自省,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牢记宗旨,做到勤政廉政。 工作约谈记录内容3 单位:

企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国铝业公司有关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是指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二级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单位。 第四条约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未完成上级部署的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未完成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辖区域内事故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安排其上岗作业的、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的、“三违”现象频繁出现不采取措施的违反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现象的等。 第六条约谈分级 (一)公司分管领导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人对二级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下属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条约谈内容 (一)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

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约谈。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隐患整改排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措施等方面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改进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汇报。 (二)对发生安全生产重大未遂事故的约谈。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大未遂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应汲取的事故教训、采取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和承诺。 (三)对未认真履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所辖区域内事故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三违”现象频繁出现不采取措施等的约谈。听取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采取对策措施,制度、责任落实等情况汇报。 (四)约谈领导要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并督促落实。 第八条约谈程序 (一)约谈前,由组织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 (二)约谈时,组织单位要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书面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有关单位。 (三)约谈后,被约谈人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在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部。 第九条约谈时限 有关部门人员发现二级单位出现第七条中所列约谈内容后,提

公司廉政约谈实施办法

项目廉政约谈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本实施意见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约请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进行廉政谈话,实施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增强相关责任人员廉洁意识,是防患于未然的一种诫勉方式,是创建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的保障性措施。 二、廉政约谈的对象和时间 1.约谈对象:公司直管项目部相关责任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 2.约谈时间:工程项目部组建后,约请上述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工作要实现常态化。 三、廉政约谈的内容及处理 廉政约谈主要围绕约谈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如下廉洁从业、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进行: (一)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及与公司签订的《廉政合同》规定,认真执行公司《项目部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及有关廉政文件与会议精神。 (二)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施工图设计的每项具体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认真听取业主代表和监理人员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不准使用劣质建材或偷工减料。 (三)不断进行廉政制度、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项目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四)教育管理好本项目,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法及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在民主推荐、考核考评、选举中拉选票,不跑官要官。 (六)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不违犯规定在其他单位兼职或领取薪酬;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七)不利用职权干预或插手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利用职权或职务的影响,在业务管理范围内为配偶、子女、亲属等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八)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无法拒收的,三日内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不利用职权到单位或找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 (九)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不参于黄、赌、毒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十一)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凡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廉政约谈的程序及方式 1.廉政约谈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党总支纪检委员组织实施。约谈前,公司办公室向被约谈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下发廉政约谈通知书。 2.廉政约谈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实施。 五、廉政约谈的相关要求 1.约谈对象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参加谈话。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受约谈的,要主动向公司办公室说明原因,另择时间约谈。约谈对象不得顶替。

行政约谈通知书范文_行政公文

行政约谈通知书范文 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行政约谈通知书格式,供大家参考! 行政约谈通知书格式范文篇一编号: 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责任人约谈告知书(存根) 承建的工程项目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行为,现对你单位 (责任人)进行约谈核实,请准时参加。 约谈时间:年月日时 约谈地点:xx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建设大厦816室) 签收人:联系电话: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行政约谈通知书格式范文篇二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事项: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1 / 3

项资金投入等情况。3.隐患整改措施、时限、资金、责任、预案“五到位”落实情况。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质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配备、队伍建设等情况。 6.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计划、防治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配备等情况。 7. 镇党委、政府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内容。约谈所需材料:1、书面汇报材料。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相关材料。 3、层层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4、安全方面的制度。 5、安全隐患自查、排查治理记录,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8、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练照片。 9、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10、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台账、记录。 被约谈人应按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不得缺席。由于特殊原因,被约谈人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被约谈人可申请改日约谈,经同意后可改日约谈。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被约谈单位和被约谈人的行政责任。 年月日 行政约谈通知书格式范文篇三 (责任人单位): 你单位在施工(或监理) 工程中,存在以下第( )点问题:(1)工程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 (2)建造师(或总监)不按规定参加集中培训教育;(3)施工(或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自查自纠;(4)建造师2 / 3

公司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公司安委会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负责人要依照本制度接受约谈,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约谈对象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以及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一)年度考核期内责任死亡人数超过公司下达指标控制数的; (二)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6人以上且负同责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且负主要以上责任

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半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五)被上级部门或行管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 (六)未落实国家、上级部门、行管部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的; (七)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存在迟报、谎报或瞒报的; (八)因违章指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 (九)长期存在较多违法违规现象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的; (十)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出现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以下人员可以提出约谈或约谈建议: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可直接提出约谈; (二)安委会成员、安全管理部领导可以向公司安委会提出约谈建议。 第六条约谈一般以召开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召开。根据出现情况的严重程度成立约谈小组,由公司安委会主任或安委会主任委托的小组成员任组长,主持

卫生监督局行政执法劝诫、约谈制度(试行)

贞丰县卫生监督局行政执法 “劝诫、约谈”制度(试行) 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与管理相对人在执法活动中的相互沟通与联系,促进其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其卫生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防止因简单粗糙执法行为而引发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对象及范围: 1、管理相对人或从业人员因内部管理措施不落实,有轻微违法行为的; 2、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初次发现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单位; 3、执法人员拟作行政处罚的案件; 4、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以及主办卫生监督人员认为需要约谈的案件; 5、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案件,经查实,领导批示需要约谈的。 三、劝诫适用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处罚条件的,可当场下发劝诫通知书,令其立即改正。 四、案件查处适用约谈事项的应向当事人下发约谈通知,告知约谈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五、约谈时应由两名卫生监督员负责会谈,1名工作人员负责记录会谈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构成,会谈结束时会谈双方参加人员签字,同时下发“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复查。 六、整改期满后由主办监督人员进行复查,对已整改或消除影响者将依法予以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 七、对不按约谈通知要求进行约谈者,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依法从严查处。 八、对连续两次下发劝诫通知的单位和从业人员拒不进行整改的,由主办卫生监督员决定对其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整改的,可申请立案,对其进行全方为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情节可合并处罚。 九、劝诫、约谈制度是否适用于处罚的前置内容由主办卫生监督员和所领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十、在执法活动中不得因受劝诫约谈制度而更改行政执法程序。

党建约谈制度

党建约谈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公司党建工作水平,在论事、对人、问责等方面力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子公司)在职党员。 3.约谈方式与程序 .约谈方式:按照党组织结构分工,党员干部约谈采取支部负责谈的办法进行;党委书记负责与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及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支部书记负责与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支部党员进行约谈。 .程序 3.2.1.明确约谈对象。 3.2.1.1.党员岗位变动、职务升降或到龄退休时; 3.2.1.2.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 3.2.1.3.党员在工作中遇到较大困难和挫折,出现思想情绪波动、工作状态不佳时; 3.2.1. 4.党员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患有严重疾病时; 3.2.1.5.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违纪苗头或群众对党员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3.2.1.6.事业部班组、科室及机关职能部门内部出现不团结的苗头或产生矛盾和意见分歧影响工作时; 3.2.1.7.发现党员干部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精神上出现偏差,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较大失误时; 3.2.1.8.党员干部本人因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原因主动要求约谈时。 3.2.2.确定约谈主题。根据需要,主谈人在找约谈对象谈心前应确定好谈心的主题,并进行有关材料和内容的准备,以增强谈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2.3.选择约谈方式。一般情况下,应以“一对一”个别谈心的方式为主。对情况较为复杂的,应有两名以上同志负责谈心并做好记录。 3.2. 4.做好约谈记录。每次约谈活动,主谈人与约谈对象均应认真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谈心的时间、地点、次数、主谈对象、约谈内容等基本情况。 3.2.5.建立约谈台账。约谈结束后,应填写《约谈情况登记表》(样表附后)。 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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