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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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

七、会诊制度7

八、查对制度11

九、病历书写规与管理制度14

十、交接班制度17

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

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

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

一、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

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2.2.1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2.2 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2.2.3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2.2.4 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2.2.5 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

2.2.6 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2.2.7 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2.2.8 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2.2.9 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2.2.10 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

理。

2.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2.3.1 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3.2 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2.3.3 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2.3.4 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2.3.5 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2.3.6 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3.1 入院2周仍未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

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3.2 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办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对重大、疑难或新开展的手术,必须严格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以及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详细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求进行相应术前病例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二周。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办派人参加。死亡病例讨论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并摘要记入病历。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1) 死亡原因。

(2) 诊断是否正确。

(3) 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

(4) 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5) 今后的努力方向。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1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6.2 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6.3 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4 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6.5 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6 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办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办,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6.7 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报告医务办和科主任。

七、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7.1 科会诊

对本科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7.2 科间会诊

7.2.1 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7.2.2 病房会诊

院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会诊医师要求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

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会诊医师会诊时,会诊病人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7.2.3 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7.2.4 院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办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办。医务办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办参加,必要时主

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7.2.5 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办,经医务办同意后报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批准。经医务办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办主任或医疗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医务办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7.2.6 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办)介绍信,经我院医务办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时,同样必须提供单位(医务办)介绍信,经我院医务办同意,医务办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

将选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前往会诊,专家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地提出诊疗意见,圆满完成会诊任务并报医务办。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报告医务办并进一步选派专家协助会诊,以便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7.2.7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7.2.7.1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7.2.7.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7.2.7.3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八、查对制度

8.1 临床科室

8.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8.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8.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

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8.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8.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8.2手术室

8.2.1 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8.2.2 手术前,必须查对、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8.2.3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8.3 药房

8.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8.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8.4 输血科

8.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8.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8.5 检验科

8.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检验目的。

8.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性别、联号、标本数和质量。

8.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8.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8.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6 病理科

8.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8.6.2 制度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

8.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8.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8.7 放射科

8.7.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8.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8.7.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8 各临床及相关医技科室

8.8.1 各科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8.8.2 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8.8.3 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有无金属异常。

8.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8.9 供应室

8.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8.9.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8.9.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8.10 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等)

8.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性别、检查目的。

8.10.2 诊断时,查对、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8.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九、病历书写规与管理制度

9.1 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9.2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9.3 新入院病人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容包括、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婚否、入院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9.4 书写时力求详尽、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

9.5 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书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书写病历,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

9.6 再次入院者应按要求书写再次入院病历。

9.7 病人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

9.8 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一般病人可2—3日写一次),重危病人和病情骤然恶化的病人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9.9 科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

9.10 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9.11 凡移交病人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阶段小结由住院医师负责写入病程记录。

9.12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人,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9.13 各种检查结果回报单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应附于病历上。

9.14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应由住院医师书写,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例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死亡病历专页。

9.15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容。

十、交接班制度

10.1 各病室、急诊科观察室、急诊科留观病房均实行早班集体交接班,每晨由负责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或护士长召集全病室医护人员开晨会,由夜班护士报告晚夜班情况,医师或护士长报告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经管医生提出新病人及重点病人之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每次晨会不得超过半小时。

10.2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0.3 交班具体要求

10.3.1 护士应有书面交班本,详细记录危、重、新及手术前后病人情况和注意事项。护士交班本上还应详细记载病人流动情况。

10.3.2 交班前应全部完成本班工作,并尽可能为下班做好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须说明原因,交接班后继续完成。

10.3.3 护士交班时应共同巡视病人,进行床头交班。同时按规定项目及数字交清剧毒、麻醉药品、医疗器械及病人特殊检查、标本收集等。

10.3.4 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

床头交接班。

10.3.5 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者负责,不得推诿。

10.3.6 白班护士交班前应准备充足抢救物品及敷料、器械、被服等。

其它医、护、技部门的交接班按各部门制度细则执行。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1.1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度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1.2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11.3 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1.3.1 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11.3.2 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11.3.3 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11.4 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11.5 医院由医务办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11.6 严格规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办审核和集体评估。

11.6.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办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围的,由医务办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围外的,由医务办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办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11.6.2 申请开展探索使用、限制度使用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1.6.2.1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以及医疗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11.6.2.2 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资质证明以及技术人员情况;

11.6.2.3 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和操作规程;

11.6.2.4 拟开展探索使用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11.6.2.5 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医学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11.6.3 探索使用技术、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评沽和申报:

11.6.3.1 受理申报后由医务办进行形式审查;

11.6.3.2 首先由医务办依托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依据相关技术规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技术评估;

11.6.3.3 各科室申报材料完善后15个工作日由医务办组织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并出具技术评估报告;

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 七、会诊制度7 八、查对制度11 九、病历书写规与管理制度14 十、交接班制度17 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 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 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

一、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

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2.2.1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解读医疗核心制度?现状: 医务人员、医务管理者不熟知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 ?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的现实意义: 规诊疗行为,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医务人员自律维权的体现 医疗核心制度的要点解读 ?核心制度 (1)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 会诊制度 (5)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 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 术前讨论制度 (8)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 查对制度 (10) 病历管理制度 (11)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 分级护理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 危急值报告制度 (1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巧记18项核心制度 有个病人来了(1.首诊负责制)------ 有点重,请上级一起看(2.三级查房制度)------ 上级也觉得重,请其他科一起看(3.会诊制度)------ 大家都觉得很重,是个疑难病人(4.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 大家讨论了一下,要抢救啊(5.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要手术啊,谁做(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怎么做(7.术前讨论制度)------ 这个手术是新开展的手术,打个报告给医务科(8.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常规备血(9.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术前要用抗生素吧,用什么抗生素(10.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护士美眉来打针(11.查对制度)------- 送到手术室,麻醉师叫护士美眉查对一下做什么手术(12.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楼下护士打来了,你这个病人,几级护理啊?(13.分级护理制度)------化验室帅锅又打来了危急值啊!(14.危急值报告制度)------ 可惜这个病人呼吸、心跳停了,赶快心肺复啊!

18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18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 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就诊的病员,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2. 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病员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做好病历记录,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员继续进行处理。 3.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共同检诊病员,并做好记录后方能下班。

4. 首诊医师对急、危、重病员,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他科医师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5. 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6. 凡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以及转院相关规定,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或转送他院。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故此失彼。

(完整版)十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目录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十六、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十七、压疮的预防制度 十八、压疮预报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1-2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 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

十 八 项核 心 制 度 2017年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医患沟通制度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1.交接班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分级护理制度 14.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 15.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6、新技术准入制度

17.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18.医疗安全责任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医院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2.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拖。 3.对疑难重症应祥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遇有多处复合性创伤时,应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需住院者应和有关科室、部门联系协商,尽快收治。 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治。 5.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 6.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7.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情

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 8.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人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安排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 9.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汇报医务科、业务院长,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知情告知及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10.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它医师负责。 二、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查房制度。 一、查房时限的要求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

十四项核心制度(质控版)

十四项核心制度 2015年6月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5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 七、会诊制度7 八、查对制度10 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3 十、交接班制度15 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6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0 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2 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4

一、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管理制度]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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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核心制度 壹、首诊负责制度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 七、会诊制度7 八、查对制度11 九、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 14 度十、交接班制度17 十壹、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 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 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

壹、首诊负责制度 1.1 首诊负责是指第壹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 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且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且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且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 关联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doc

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查对制度 8、分级护理制度 9、病历书定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0、值班、交接班制度 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返回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1.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1.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1.3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 1.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 1.5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科室管理工作水平。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2.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本院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病人入院48小时内完成。

[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方案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查对制度 8、分级护理制度 9、病历书定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10、值班、交接班制度 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壹、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和处理,且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见病人且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之上人员参加会诊。 5.俩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壹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壹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且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于未明确由哪壹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且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于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见病情,决定是否能够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和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

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十四项核心制度口 腔质控版 1

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6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 七、会诊制度 7 八、查对制度 11 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4 十、交接班制度 17 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8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3 十三、医患沟通制度 25 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26 2

一、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 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 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 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 必须及时收入院,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 确需转院者, 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 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 需要会诊及转诊的, 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 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 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 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 若确属她科情况及 3

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十四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 七、会诊制度7 八、查对制度11 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4 十、交接班制度17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

一、首诊负责制度 1.1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 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 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 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 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 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 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 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 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 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 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在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全院职工在院领导的带领下,以病人为中心,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加以贯彻,使我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一、管理组织 1、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总书记李扬帆担任,各委员由业务院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以及临床科室主任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全面负责日常工作。院医疗质量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会议例行听取上一季度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情况报告;会议重点讨论当前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议定改进的办法。 2、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均成立了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共19个。小组在院医疗质量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医疗制度在本科内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评价、监督。临床科室设兼职病案质控员一名。 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如何贯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布置的工作;讨论本科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拟出整改的办法;检查上次会议整改决策的执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根据《四川省医院复查及管理评价标准》,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医疗制度及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如下: 1、修订了十六项核心医疗制度在内的二十四项制度; 2、西充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3、医疗、医技环节质控标准表; 4、病历书写规范; 5、规范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审核流程; 6、住院病历终末质量评分表; 7、诊疗技术操作常规; 8、完善了侵入性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病员自动出院或转院同意书等医疗特殊告知书。 医务科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

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帅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木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诊会诊和普通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公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

医疗质量管理十七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四、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六、术前讨论制度 七、分级护理制度(一)特级护理(二)一级护理(三)二级护理(四)三级护理 八、查对制度1、医嘱查对制度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4、配血与输血查对制度5、饮食查对制度6、医技检查查对制度7、供应室查对制度 九、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钟村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十一、医疗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会诊制度(二)邀请院外会诊制度(三)应邀外出会诊制度(四)会诊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规范(二)病历质量控制(三)病案管理制度 十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四、新技术准入制度 十五、医患沟通制度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十七、孕产妇三级转诊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查房制度 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活动实施具体方案

**医院 2018年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及市卫计委《全市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院质量安全意识,健康组织管理体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消除医疗风险、安全隐患,规范服务行为,有用保障医院质量及患者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使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顺利进展,取得实效,我院特成立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详尽负责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考核、评价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梳理、完善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汇编成册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为依据,对我院的核心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并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十八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及患者十大安全目标(2018版)汇编成册;下发至各科室,人手一本。 (二)组织开展培训学习、考核

通过院周会对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患者十大安全目标(2018版)进行全院性培训、解读,管理手册下发后,各临床科室制定培训计划,依据计划定期培训,组织全员性分类、分层考试、考核。 (三)督导检查,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 每月对医疗质量安全及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对是否遵守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能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与绩效挂钩。 (四)组织开展病历点评活动 定期组织规范化(优异)病历评选、死亡(疑难)病例集中点评和核心制度执行观摩活动等集中督查点评活动,以此为契机,以优异科室为榜样,促进大家积极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现不够、改正缺陷,推进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有用开展。 (五)进一步推进质量管理工具的培训与使用 推进品管圈的培训与使用,利用这一管理工具解决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升医院品质,为患者提供更大安全、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制度修订、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018年5月)1.根据国家卫计委2016年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全面梳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认真组织讨论,从头修订、建立完善的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召开启动会议,有用动员部署,广博宣传,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明确活动的目的、内容、意义和要求。 (二)培训学习、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6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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