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讲授大纲 - 中欧法学院旧站 -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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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课程大纲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

任课教师:张卿副教授

第一讲绪论

1、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A. 行政、行政国家和行政法的概念

B. 行政法的特征

2、中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A. 初创阶段(1949-1957年)

B. 停滞和遭受摧残阶段(1957-1978年)

C. 重建和初步发展阶段(1978-1989年)

D. 快速发展和转向新模式阶段(1990-2009年)

第二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2、行政合法性原则

A.职权法定原则(越权无效原则)

B.法律优先原则

C.法律保留原则

3、行政合理性原则

A.平等原则

B.比例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

案例:凤凰公司诉市规划局要求减少拆除面积案

某化工公司诉市工商局要求确认变更登记行为违法案

4. 正当程序原则

第三讲行政法主体

1、概述

2、行政机关和其它行政主体

A.行政机关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B.我国现有行政机关的体系

C. 其它行政主体

D. 公务员

3、行政相对人

4、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A. 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司法机关

C. 国家行政机关

D. 党委和其他监督主体

思考:有学者认为:“大部制”只是将部际矛盾“部内化”,没有实际提高行政效能的作用。对此,你有何看法?

第四讲行政行为概述

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中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的分类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又分为行政许可、给付、征收、规划、征用、奖励、处

罚、处分、裁决、强制等)

C.与行政行为相关的行为(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等)

3、英美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A.社会性规制(信息规制、事后标准、事前许可、经济手段、其它控制手

段)

B.经济性规制(国有化、价格控制、公用事业特许权出让)

C.西方法学界对行政行为作上述分类的理由和作用

思考:我国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的分类有何意义?有没有更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

第五讲抽象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2、行政立法行为

A.行政立法的权限和依据

B.行政立法程序

C.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3、制定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A.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种类和法律地位

B.对制定其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监督

4、西方关于行政立法的相关理论(如利益集团寻租理论)及其在我国的适用性

分析

案例:夏小松诉某市公安局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案

第六讲具体行政行为

1、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合法要件

2、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

A.错误类型

B.更正方法

3、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A.生效时间

B.执行力的追溯

C.效力的延迟

D.效力的中止和失效

案例:王红霞诉郾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宣布其离婚证无效案

屈大明诉四川省巴县界石镇人民政府要求撤销林地权归属行政决定案第七讲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A.概念

B.特征(同其它调控手段的比较)

2、行政许可的设定

A.为维护公共利益(如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等)而设立许可

B.为集团私利而设立许可

C.对我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设定制度的评析

3.案例分析

A. 对我国律师服务市场准入许可制度的分析

B.对我国高校博、硕士点及其导师资格审批制度的分析

C. 对我国出租车市场准入条件的分析

第八讲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A.概念

B.基本原则(处罚法定、处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基本形式

A.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境、禁止出入境、限期出境)

B.财产罚(罚款、没收)

C.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D.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思考: 如何合理的使用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设定(各级立法机关对行政处罚的设立权限)

思考:法律已规定不同层级的立法机关享有不同的行政处罚设立权限。这有哪些理由?它们有说服力吗?

4、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思考: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行政处罚的管辖机关有何区别?为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其分章分别规定?

5、行政处罚的适用

A.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违法主体条件、违法行为条件、时效条件)

B.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考虑的因素

第九讲行政程序

1、行政程序概述

A.概念

B.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参与、效率原则)

C.一些有用的关于行政程序的理论分析框架(如行政程序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错误成本和行政成本之和最小化)

2、行政回避制度

A.行政回避制度的内涵和适用范围

B.行政回避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C.对我国具体行政回避制度的分析(包括考虑是否设立避免单方接触原则

等)

3、行政听证制度

A.行政听证制度的内涵、类型和适用范围

B.行政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C.对我国具体行政听证制度的分析

思考:如何在制度上设计以避免我国一些听证程序“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效果”的问题?

4、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A.行政信息公开的范围

B.行政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C.对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案例的分析

案例:陈育华诉北京市公安局养犬费信息公开案

5、说明理由制度

A.说明理由制度的内涵

B.说明理由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C.对我国关于说明理由要求的相关规定和案例的评析

案例:东营市德胜化工公司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确认上诉案栾绍旭诉青岛市台东区工商局冻结银行存款案

胡文楼、李东、魏有文等诉电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6、其它程序制度

A.时限制度

B.审裁分离制度

C.案卷制度

第十讲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审查对象范围更广、一级复议、书面复议)

2、行政复议的范围

A.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可申请复议事项

B. 其它特别法或案例确定的可申请复议事项

C. 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

D. 尚有争议的可申请复议事项

E. 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案例: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案

杭州旺实计算机公司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附带审查《关于规范“网吧”

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案

3.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主体

A. 行政复议机关

B. 复议申请人

C. 被申请人

D. 第三人

案例:郝劲松要求鉴定华南虎照片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案

4. 行政复议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

思考: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举证分配原则?

第十一讲行政诉讼的案件受理

1.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对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范围的整体划定和正面列举

B.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

案例:盐城公交汽车营运案

乔某诉铁道部价格行政案

赖恒安诉重庆市人民政府不予行政复议案

3.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

A.原告资格的认定

B.被告资格的认定(如村委会和学校的被告资格的认定)

案例:长城公司诉某某市国土局颁证行为无效案

某建安公司诉县人民政府颁发公房所有权证案

4.起诉的时间条件

思考:为何对某些特定行政行为的诉讼要适用“复议前置”原则?

5.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

A.管辖法院确定的原则

B.级别管辖

C.地域管辖

D.移送管辖

E.管辖异议

第十二讲行政诉讼审理程序

1.行政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2.一审程序

A.审理前的准备

B.开庭审理

C.共同诉讼、撤诉、缺席判决、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3.二审程序

A.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B.二审的审理

案例:丙公司诉市知识产权局要求撤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案

4.审判监督程序

A.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B.再审程序

5.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

思考:法律已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目前最高法院鼓励使用的行政诉讼和解和协调机制与调解机制有何区别?此种做法能否有法律依据

和理论支持?

第十三讲行政诉讼的证据

1.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A.被告的举证责任和期限

B.原告的举证责任和期限

3.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A.两大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和“盖然性占优”

B. 关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不同观点和论证

案例:汤某家属诉某某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务、承担赔偿责任案

黄某诉某某交警支队行政处罚案

4.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A.提供证据的规则

B.调取证据的规则

C. 出庭作证的规则

D. 质证和认证的规则

E. 证据保全的规则

案例:宿海燕不服劳动教养决定案

思考:法律已规定了行政诉讼案件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为此,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是否也应有所不同?为什么?

第十四讲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1.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

2.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

A.适用法律

B.适用法规

C.参照规章

D.适用的其他规范

案例:福建省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不服省地矿厅行政处罚案

丰祥公司诉上海市盐务局行政强制措施案

李云妙诉上虞市人事局人事行政决定案

3.行政审判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和选择适用规则

案例:舟山市民诉市政府古城拆迁案

齐玉苓诉陈晓琪、滕州市教育委员会等侵犯受教育权案

涟源市人民医院不服涟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第十五讲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和执行

1. 行政诉讼的判决

A. 判决的种类

B. 一审判决的适用条件(包括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

撤销判决、变更判决、履行判决)

C. 二审判决的适用条件(维持原判、改判)

案例:杨宝玺诉天津服装技校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

宣懿成等18人诉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争议案

2. 行政诉讼的裁定和决定

3. 行政诉讼的执行

A.执行行政判决和行政决定

B. 执行条件(如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等)

C. 执行主体

D.执行的提起、审查、实施、阻却和补救

第十六讲行政赔偿

1.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违法原则

案例:陈宁诉庄河市公安局行政赔偿纠纷案

3.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A. 侵权行为主体

B. 职务行为违法

C. 损害事实

D. 因果关系

4.行政赔偿的范围

A.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权侵犯的赔偿

B.对行政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赔偿

C.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D.精神损害赔偿之争

案例:2001年麻旦旦“处女嫖娼案”

田宇诉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

5.行政赔偿形式和计算标准

案例:郝洁不服临汾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并要求行政赔偿案

郝鹏学等诉乌鲁木齐环保局行政赔偿案

李国玲诉福安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违法要求行政赔偿案6.行政赔偿的时效、程序和经费来源

第十七讲监督行政行为的其它机制

1.通过向人大常委会申诉而形成的监督

2.通过信访而形成的监督

3.通过向行政监察机关控告而形成的监督

4.通过向党委(纪委)检举而形成的监督

5.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上述其它监督机制的相互比较和影响分析

第十八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未来发展

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于未来的规划

2.政府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3.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

4. 结语

中国政法大学民诉简答论述整理

简答 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 (1)诉讼标的的性质不同: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 (2)诉的特征不同: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人中一人上诉,上诉的效力及于其他人) (3)法院的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普通共同诉讼可共同起诉、应诉,也可分别起诉、应诉,法院可合并或分开审理,合并审理时需分别判决;必要共同诉讼必须一起起诉、应诉,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4)内部关系不同:普通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效力不及于其他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后,对全体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简述两种第三人的区别(有可能考) (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是由于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其对原、被告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2)诉讼地位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是完全独立的第三人;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 (3)享有的权利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享有为维护其自身的民事权益而应有的权利,只有在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时才能享有上诉权;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自始至终享有原告的一切权利。 (4)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通知参诉”或“申请参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 简述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可能考) (1)协议管辖的当事人只能就第一审案件协议选择管辖的人民法院,不能协议选择第二审法院。 (2)适用案件为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的,其约定无效。 (4)协议管辖的时间既可以是在纠纷发生之前;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诉讼之前。 (5)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6)当事人只能协议变更第一审的地域管辖,而不能协议变更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法大民商考博真题汇总

2004-2011年法大考博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民法学) 说明:第1题必做,第2、3、4题任选一 1、论权利滥用与权利限制(50分) 2、论过错对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不同意义(50分) 3、对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自我设计(50分) 4、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法理基础(50分) 中国政法大学2005博士研究生民商法试题 民法 1、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意义和在民事法律关系运行中的作用。 2、论债的种类及其在民法中的意义 3、论物权的定义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论侵权行为的定义、侵权法的功能和侵权法的归责原则(3、4任选一道) 商法 1、论中小股东保护的法理依据和制度设计 2、有人说证券法是商法,有人说证券法是行政法,有人说证券法是诸法合体,请你结合证券法的内容对上述观点作出评析 3、论破产欺诈的立法对策 4、论票据欺诈的立法对策(3、4任选一道)

2006年法大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 民法 1、论民法上的物(自拟一个副标题,围绕副标题展开论证) 50分 2、试论违约与侵权二元划分的利与弊 50分 商法 公司法 30分 1、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则 2、为什么持股超过30%并继续购入股票要提出收购要约 3、要约收购对公司管理层、股东、债权人有何影响 票据法 30分 1、我国票据法规定中票据关系与基础法律关系有何牵涉 2、上述牵涉在哪些方面加强了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 3、上述牵涉对交易安全有何影响 4、汇票保证与担保法上的保证的区别 5、汇票保证人追索权的法律属性 保险法 40分 1、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为什么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有保险利益 2、人身险于财产险中保险利益原则的不同表现 3、保险利益原则的例外 4、保证保险是否体现保险利益原则,保证保险与担保法中的保证有何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硕士项目复试面试试题

Questions for entrance exam2010 Question1to10by Prof.Hinrich Julius 1.A new tort law was approved in December2009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gulating liabilities for a range of circumstances, for example traffic accidents,medical accidents,work-related injuries,pollution.Many of the substantial issues regulated in this new law are already object of regulations in other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court interpretations.For example the duty to compensate emotional damages was already acknowledged by the Supreme Court in 2002,a liability f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does already exist in Chinas“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from1987and several specific laws and the product-liability is already regulated in the Food Safety Law and the Law on Liability for Product Quality. Critics argue that the law does not introduce new substantial matters in the field of tort law.What are the major arguments for a central regulation like this,even though in some fields it only repeats already existing laws,regulations and interpretations? 2.In December2009Akhmal Shaikh,a British citizen of Pakistani origin,was the first European being executed in China in more than50years.He was arrested atürümqi International Airport in December2007carrying4kilograms of Heroin hidden in his baggage.It seems that Central Asian drug smugglers,using his delusional ambitions to become a pop star in China,convinced him to take a suitcase with heroin on board a plane into China.In the court proceedings he first declared himself mentally sane and later pleaded for an examination on mental disorder.With the argumentation that under Chinese law necessary evidence of earlier mental health problems could not be provided, a specific examination of his health did not take place.In spite of many efforts by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working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Reprieve”and the British government Shaikh was executed on December29th2009.This case was discussed widely in the international press.Which arguments could be used to criticize this court decision?What are the arguments in favor of the deciding court and the Chinese Government? 3.In2010the Greece is having difficulties to refinance its public debt.More than35 billion€need to be refinanced https://www.360docs.net/doc/1912598222.html,ernment bonds early in2010had to pay an interest rate of6,25%,a rate around3%higher than Germany would have to accept. The European Union Treaty contains a so called“no bailout clause”,meaning that the member states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debt of other members.Possible solutions to the debt crisis of Greece(and possibly other highly indebted European countries)are bilateral agreements with other member states to support future fiscal policy,an intervention of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which does not yet have the power to react) or an interven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Furthermore Greece will have to decide on budget reforms.Please discus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each of these reactions.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情况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情况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科及师资评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属于司法部重点研究学科,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深远的影响,具有极度影响力的博士生导师有何秉松教授、曲新久教授、阮齐林教授、王平教授、薛瑞麟教授、王牧教授、乐国安教授、张凌教授等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点主要包括三个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 (一)中国刑法学方向 1、中国刑法学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何秉松教授的带领下,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承担了大量全国瞩目的科研工作并且取得丰硕的成果。 2、全国知名的中国刑法学方向硕士生导师的简介: (1)何秉松教授,博士生导师,可以同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马克昌教授并驾齐驱的中国刑法理论学的著名学者,他的学术和实践地位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政法大学很多全国知名的教授都“师出松门”,何秉松教授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的精神领袖和鲜明旗帜。 (2)曲新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曲新久教授无论在司法实践领域还是学术领域都是具有深刻影响地位的,学术成就显著。 (3)阮齐林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副会长,著名司法考试辅导专家,相信没有不认识阮齐林教授的吧。 (4)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作为学术界蒸蒸日上的学者,最具有学术前途的教授。 (5)薛瑞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刑法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深邃的思维和深刻的中国刑法学理论基础。 (6)田宏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最具有学术实力的年轻学者,思维敏捷并且具有突破性,受到本科生强烈欢迎。 (7)于志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年轻实力派学者。

改革宪法还是宪政宪法-中欧法学院旧站

改革宪法还是宪政宪法? ——2011级双硕士宪法课辩论小结 谢琳整理 引言 2011年9月27日上午中欧法学院2011级全体双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明法楼306举行了一场有关宪法的辩论赛。辩论赛在郑永流教授的指导下展开,由俞飞博士主持,是宪法课教学的一个部分,但是,其意义却远远不止于学习宪法中的某个知识点而已,不仅促进了同学们之间的交流,同时也训练了同学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辩论场上,大家成了勇于坚持自己观点的辩手,慷慨激昂尽显英雄本色;但是在大家内心深处,2011级全体双硕士学位研究生永远都是在老师的教导下一起成长奋进的好朋友,相互理解共创美好未来。 第一场:中国宪法是改革宪法还是宪政宪法 简介 首先上场的是一班的同学。他们辩论的题目是中国宪法是改革宪法还是宪政宪法。在经历了几场班级内的激烈辩论后,选出了八位辩手。正方辩手为苏田田、马颖、石家慧、李时凯,反方辩手为杨晨李谦史跃、杨先德。整场辩论在班长杨国栋的主持下进行,同时也由林浩锟、李冰在担任计时员,吴钥同学则为大家 拍摄了珍贵的视频。

主要争点 正方认为:“改革宪法”、“宪政宪法”的划分标准着眼于宪法变迁史,不同时期由于宪法所承担的任务、实施的程度不同。判断中国现行宪法是“改革宪法”还是“宪政宪法”应该从宪法自身的完善性和宪法的实施两个角度考察。他们主张, 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82年宪法经过四次修改,宪法自身已经相当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理的权利体系。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人身权利、社会权利等。并且国家将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人权原则在中国宪法中得到体现. (二)合理的权力架构。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分工。充分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以及权力分工制约的原则。并使我国政治权力得以法律化,人治的空间大大减小。因此我国的国家权力体系基础成熟。 (三)法律创制的合法有效性及法律系统的自洽性。宪法、立法法等规定了详细的立法规则、法律位阶等,使得我国的法律体系得以完善。特别是201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基本形成。 (四)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发展。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使得我国人民享有广阔的民主空间。选举法等法律将各项民主制度法律化、具体化、可操作化。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上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

我国著名的民商法学者

我国著名的民商法学者 民法: 史尚宽(1898—1970) 史尚宽先生字旦生,安徽桐城人,生于1898年农历元旦,十五岁留学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而东京帝大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史尚宽先生的“民法全书”对民国的立法时间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对后世的法学的研究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梅仲协(1900-1971) 梅仲协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1933年后在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和中央政治学校担任民法讲席,曾任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系主任,抗战期间重庆东吴大学教授。著有:《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等。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王泽鉴,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出生于台湾省台北, 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 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专 攻民法。 佟柔(1921—1990) 佟柔,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 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 士生导师。被誉为“中国民法之父、中国民法先 生”。 谢怀栻(1919--20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民法 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2002年被 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谢怀栻(1919--20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2002年被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 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 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1988年-1990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 之一。名言:“只向真理低头。” 梁慧星(1944--) 四川省青神县人,现任中 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指导 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 志主编、山东大学原法学院院长、国务 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王利明(1960-- ) 湖北仙桃人。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 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 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副校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 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等。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讲授大纲 - 中欧法学院旧站 -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课程大纲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 任课教师:张卿副教授 第一讲绪论 1、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A. 行政、行政国家和行政法的概念 B. 行政法的特征 2、中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A. 初创阶段(1949-1957年) B. 停滞和遭受摧残阶段(1957-1978年) C. 重建和初步发展阶段(1978-1989年) D. 快速发展和转向新模式阶段(1990-2009年) 第二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2、行政合法性原则 A.职权法定原则(越权无效原则) B.法律优先原则 C.法律保留原则 3、行政合理性原则 A.平等原则 B.比例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 案例:凤凰公司诉市规划局要求减少拆除面积案 某化工公司诉市工商局要求确认变更登记行为违法案 4. 正当程序原则 第三讲行政法主体 1、概述 2、行政机关和其它行政主体 A.行政机关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B.我国现有行政机关的体系 C. 其它行政主体 D. 公务员 3、行政相对人 4、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A. 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司法机关 C. 国家行政机关

D. 党委和其他监督主体 思考:有学者认为:“大部制”只是将部际矛盾“部内化”,没有实际提高行政效能的作用。对此,你有何看法? 第四讲行政行为概述 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中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的分类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又分为行政许可、给付、征收、规划、征用、奖励、处 罚、处分、裁决、强制等) C.与行政行为相关的行为(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等) 3、英美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A.社会性规制(信息规制、事后标准、事前许可、经济手段、其它控制手 段) B.经济性规制(国有化、价格控制、公用事业特许权出让) C.西方法学界对行政行为作上述分类的理由和作用 思考:我国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的分类有何意义?有没有更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 第五讲抽象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2、行政立法行为 A.行政立法的权限和依据 B.行政立法程序 C.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3、制定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A.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种类和法律地位 B.对制定其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监督 4、西方关于行政立法的相关理论(如利益集团寻租理论)及其在我国的适用性 分析 案例:夏小松诉某市公安局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案 第六讲具体行政行为 1、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合法要件 2、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 A.错误类型 B.更正方法 3、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A.生效时间 B.执行力的追溯 C.效力的延迟 D.效力的中止和失效 案例:王红霞诉郾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宣布其离婚证无效案 屈大明诉四川省巴县界石镇人民政府要求撤销林地权归属行政决定案第七讲行政许可

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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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 试经验 启道考研网快讯:2018年考研复试即将开始,启道教育小编根据根据考生需要,整理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考研复试细则,仅供参考: 一、复试科目(启道考研复试辅导班)

二、复试通知(启道考研复试辅导班) 1.考试科目 考试由英语听力、法律分析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具体情形如下: (1)英语听力:30分钟 (2)专业课笔试法律分析(中文答卷):2小时,考试范围是围绕一个案例的相关法律问题;考生对案例进行分析,逐一回答问题。主要考察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①从个案中寻找法律争点;②运用法律原理解释具体法律现象;③从具体的法律现象中归纳法律原理;④论辩、质疑、答疑和构建论据的能力。 (3)专业课面试(中、英文),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生现场抽题。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课面试成绩*50%+外国语成绩*20% 注:中欧法学院考生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听力考试,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口试测试,而在专业课面试中考察学生的中英文语言表达能力。 2. 考试时间、地点

3. 要求 4.录取标准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中欧法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不予补复试。中欧法学院统一划定法学硕士(学术学位)各专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区分专业。如果某专业达到录取分数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在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报考该专业而总分排名靠后的考生可调剂到法学硕士的其他专业。 窗体顶端

法大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法大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法大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军事法学 5.法与经济学 6.民商法学 7.诉讼法学 8.经济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知识产权法学 11.刑法学 12.国际法学 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大部分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侦查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0侦查学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司法鉴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1司法鉴定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法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20法医学综合一 ④820法医学综合二 法大法学考研难度解析 本文系统介绍法大法学考研难度,法大法学就业,法大法学专业方向,法大法学考研参考书,法大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法大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法大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法大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法大初试题客观题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公平,只要自己努力加上专业的辅导,考上的几率会很大。在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梳理脉络,搭建法学知识框架。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法大法学就业怎么样? 法大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每年会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就业方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 三、法大法学考研是否公平?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初试分高的一般就能保证录取,而且被录取的考生也是来自于各类院校,本校的学生并不多。而且通过我们辅导成功考上法大法学研究生的众多考生都是通过自己努力,采取正确方法从而实现自己梦想。同时,我们团队成员身边的同学毫无意外也都是初试成绩优异,表现优异的同学。从这些情况来看,法大法学考研还是比较公平的。 四、法大法学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法大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法大法学,您直接问一句,法大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法大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法大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法大法学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法大法学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法大法学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考入率达95%。凯程有系统的《凯程法大法学讲义》《凯程法大法学题库》《凯程法大法学考研宝典》,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法大法学深入的理解,在法大法学深厚的人脉和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 五、法大法学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法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701 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国际法》周忠海主编法大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 《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法大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三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法大大学出版社 《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马怀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三版版 《行政法学》(第二版)张树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801 法学综合二 《民法学》(必读)第二版江平主编法大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历年主观题整理

1.法制与法治 2.调整性法律关系与第一性法律关系 3.归责与免责 4.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 5.应然法与实体法 6.法的效力与法的溯及力 7.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8.所有案例分析题全看 9.法的价值 10.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区别,或者说,法律规范的特点

1.宪法监督实施的意义 2.联邦制与单一制的各自特点 3.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 4.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主要内容 5.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6.司法独立在违宪审查中的必要性和作用,司法独立会不会导致司法专制,原因是什么 7.宪法的公民权利条款对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和普通公民的行为分别具有哪些效力 8.法治与人治 9.人权和公民权 10.附带性审查 11.法治原则 12.宗教信仰自由 13.法律的正当程序 14.紧急状态权的行使主体和过程 15.简述我国司法权的独立问题 16.选举权的平等问题 17.我国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是如何划分的 18.言论自由的权利和限制 19.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如何理解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2.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3.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4.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哪些 5.自诉案件的范围 6.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 7.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后,应当进行哪些准备工作 8.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涵义 9.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10.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11.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12.延期审理的情形 1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14.一审和二审的关系 15.辩护人的范围 16.提起公诉的条件 17.简易程序的特点,审理范围 18.自诉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诉讼法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启道考研复试班根据历年辅导经验,编辑整理以下关于考研复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广大复试学子有所帮助,提前预祝大家复试金榜题名! 专业介绍 诉讼法学是法学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之一。此专业以培养具有良好的法律伦理和先进的法律理念,精通诉讼法基本理论,能够自觉运用诉讼法原理和知识分析、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能够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司法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为目标。诉讼法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 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01 法学综合 ④806 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或811 刑事诉讼法学 复试时间地点 除以下说明外,其他学院(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军事法学 5.法与经济学 6.民商法学 7.诉讼法学 8.经济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知识产权法学 11.刑法学 12.国际法学 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大部分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侦查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0侦查学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司法鉴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1司法鉴定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法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20法医学综合一 ④820法医学综合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法大初试题客观题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公平,只要自己努力加上专业的辅导,考上的几率会很大。在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梳理脉络,搭建法学知识框架。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是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每年会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就业方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 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是否公平?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初试分高的一般就能保证录取,而且被录取的考生也是来自于各类院校,本校的学生并不多。而且通过我们辅导成功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众多考生都是通过自己努力,采取正确方法从而实现自己梦想。同时,我们团队成员身边的同学毫无意外也都是初试成绩优异,表现优异的同学。从这些情况来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还是比较公平的。 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您直接问一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考入率达95%。凯程有系统的《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讲义》《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题库》《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宝典》,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入的理解,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厚的人脉和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 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701 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 《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8年 《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1年第三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中欧法学院 2014-2015 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中欧法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8:30-11:30;13:00-17:00答辩准备区:国际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四楼)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国交第二会议室国交A418国交A407 序号姓名序号姓名序号姓名 1蔡元圆1陶丽雅1王晓光 2赵春蕾2刘镜2温珊珊 3王玺龙3段梦怡3张丽明 4张承儿4刘瑜霖4解瑞 5莫浩智5沈明5郝峥 6李昀锴6赵胤6张辰旭 7蒋宣7孙乐乐7郭琳 8程思行8洪骞8白灵一 9李晶9刘乐9梁裕敦 10杨帆10赵攀10王瑞川 11宋安琪11路彬11李佳蔚 12吕彦霖12徐亦骏12谢新辉 13胡双13李硕13周子俊 14林宁14刘韵14胡帅 15段宇瑛15张驰15李化 16李欣16翁怡16汤满意 17陆洋17张月池17梁晶

答辩时间:2015年5月24日(星期日),8:30-11:30;13:00-17:00 答辩准备区:国际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四楼) 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第七组 国交A418国交A407国交A406国交第二会议室 序号姓名序号姓名序号姓名序号姓名 1管雯洁1吕海霞1唐砚1何矗 2何雨婷2林婷婷2张钰2许蔡梦骁 3秦梦帆3沈杨3申晗3王磊 4杨文龙4李倓4刘欣莹4陈寒婷 5李京泽5黄琦5李恺旭5冯聪 6汪早6周琳琳6赵晓芳6王建平 7许钧杰7陈思远7钟卓宇7姜有慧 8韩静宇8孟贝妮8蒋璐明8陈嘉丽 9胡佳琦9戴月9李慧君9牛润青 10符燎巍10叶紫瑜10邓达10肖立新 11郑旭云11张悦11曹佳 12崔梦溪12韩伟哲12穆宝宁 13张艺卉13范璐晶 14赵雪岚 15安国辉 16宋志鹏 17何颖诗 备注:第五组1-6号同学参加上午答辩,7-13号同学参加下午答辩,请严格按照顺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复试过程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复试过程 考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初试的终结并不代表你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初试很重要,复试同样不可小觑。并且,复试虽然不用一头扎进书里,但是准备时间很短,尤其是不确定因素实在太多,准备复试的过程充满着焦灼与不安。今年法大2月27日空降初试成绩,3月29日国家线公布,当晚法大校线公布,4月6日出复试通知,也就是说此时距离法大正式举行复试只有短短一个星期(4月12日至16日复试),足可见准备时间之仓促,而这期间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让你牵肠挂肚,使你再也不能像初试那样心如止水地静坐在自习室里。所以,明年大家复试时务必保持一颗平常的心,千万不要花太多的时间放在刷论坛上,这一点我感觉我做的比较好,哈哈。一定记住的是,复试虽然考察广度比不上初试,但在深度上的确加大了力度,所以耐心待在自习室里好好复习专业课还有英语听力口语是最佳的选择。 好了,现在进入正题―― (一) 英语 英语又分听力和口语两大块,听力其实不太难,但是在考前我还是蛮担心自己的听力的,因为自从过了六级之后就基本没练了,所以当时用了好多材料来练习,包括星火英语的《考研复试听力口语》、六级真题还有雅思英语听力(法大听力题型据说会有托福或者雅思的,事实上最后的考卷印证了这一点)。经过一番练习之后,我对听力还是蛮有信心的,不过考场上的一些突发情况使我在考完之后备受打击。 首先是监考老师误把“正式开始”当做“试音”,导致我们在耳朵灵敏之前直接跳过第一大题(即PartA,共10分),其次是貌似法大的音响设备年久失修,音质总觉得不太清晰,而且因为是大教室,有回音,听起来总没带上p3那样顺畅,呵呵。当然这不是抱怨,怪只怪自己的听力水平没有到家。至于具体的题型,我只能以今年为例,今年共三大部分,前两部分是填空题,跟托福或者雅思题差不多(可参见上述星火英语),后一部分是选择题,类似于四六级真题。总体难度不大,而且听力只占10%,如果不是特别差,应该问题不大。口语之前也是我的一个老大难,虽然我的发音还算标准,但是与人进行口语交流的能力实在差强人意,但事实证明貌似我有点多虑了。4月13日下午考口语,每三人被随机分成一组(并非按排名)。和我同在一组的是两个女生,我感觉有救了,因为女生的口语都还不错。进考场后,原先说好的两个老师只有一个,自我介绍也不用大段表达,只需要简短几句将你个人基本情况诸如姓名、年龄、籍贯、本科所在学校或者毕业院校等等介绍清楚即可,接着便是提问环节,老师围绕某一个话题各问三人一个问题,三人分别作答,最后是话题讨论。我们的话题是“job hunting ”,貌似也是老生常谈了。 讨论前,老师发给每人一张图片,图片内容各有不同,但均围绕该话题。话题讨论很需要团队配合,要表现出你们是在相互表达观点,而不是自说自话,比如当其他人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你可以适时地说“I see your point”之类的接茬语,以体现讨论效果。总的来看,我们三人配合的还是很默契的(现在,我们从陌生人变成了朋友,顺便说一下,我们三人都录取了,又是同学了,呵呵)。总之呢,只要你会一些基本的口语表达,不是一问三不知,,口语这一环应该也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复试英语虽然比重不大,但是同样有60分的下限,如果想考完英语后不那么提心吊胆,那么在充分自信的前提下,最好还是有充分的准备。 (二) 专业课(民商)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理论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理论考博指导与分析一、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考博资讯 (一)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030101法学理论 研究方向01:法哲学。导师是郑永流。 考试的科目: 本学院各专业试行“审核录取制”,申请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分数线 1.复试方案: 复试将对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参加两个小组的面试。 实践组(复试一组):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实践案例分析。考生进场后,自我陈述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案例问题,考官提问。 科研组(复试二组):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研究选题计划、综合素质。考生进场后,陈述研究选题计划3分钟后,考官提问。 复试满分值为200分,每小组满分各为100分。每小组及格分为60分,一组或两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每小组由5位复试教师组成。考生在每个小组的复试成绩,为该组考官所给的5个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总再除以3”的方法得出。考生两个小组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其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课指定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大学的许多专业不指定参考书目,大家在平时的复习和备考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出题老师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并且要对往年的专业课真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另外还要搜集出题老师上课使用的课件、讲义、笔记等资料。 二、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题型 Part1:听力,20分钟,20分。共3篇短文,30小题。 Part2:阅读理解,50分钟,20分。共4篇短文,20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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