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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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附件2 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一、竣(交)工验收文件 1、竣工验收文件 2、交工验收文件 3、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二、单项工程验收文件 1、机电工程验收文件 2、房建工程验收文件 3、环保工程验收文件 4、档案验收文件 三、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水土保持批准文件 4、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准文件 5、文物调查、保护等文件 6、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8、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 9、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来往文件、会议纪要 10、上级单位有关指示 四、征地拆迁资料 1、征地拆迁合同协议

2、征地批文 3、征用土地数量一览表 4、占地图及土地使用证 5、拆迁数量一览表 五、工程管理文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3、合同书、协议书 4、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 5、建设单位往来文件 6、其它文件及资料 第二部分决算和审计文件 一、支付报表 二、财务决算文件 三、工程决算文件 四、项目审计文件 五、其他文件 第三部分监理资料 一、监理管理文件 二、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1.质量控制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 2.材料试验、检测资料 3.监理独立抽检资料 4.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三、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文件 四、工程合同管理文件 五、其他文件 六、其它资料 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纪要,工程照片,音像资料 监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责任划分、工作制度。 第四部分施工资料 一、竣工图表 1.变更设计一览表 2.变更图纸 3.工程竣工图 二、工程管理文件 三、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一)工程质量文件 1、工程质量往来文件 2、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4、桥梁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报告; 5、桥梁基础、梁的预制等强度、完整性检验资料; 6、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7、交工验收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评定资料。 (二)试验、检测报告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证件及有效期: 十一、法律效力: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 十四、监管措施: 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 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 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准

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报告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档案专项验收 汇 报 材 料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首先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出席今天的档案验收会议!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工程于2011年2月28日正式开工。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档案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公司位于大同煤田南东部,大同市左云县东南26km,小京庄乡李家窑村南,行政隶属左云县小京庄乡。公司由原左云县小京庄乡李家窑煤矿和南部空白区整合而成。整合后公司井田面积14.0586km2,井田批准开采17、18、19、22、25-1号煤层,井田内保有资源储量201.03Mt,设计可采储量121.26Mt,设计生产能力1.2Mt/a,设计服务年限72.2年。整合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控股占70%的股份,自然人靳卫国占30%的股份。矿井投资总额102543.52万元。矿井改扩建项目共84个单位工程,其中矿建24个单位工程、土建28个单位工程、设备安装32个单位工程。2012年11月,公司全面完成了矿井改扩建任务。 二、工程建设与参建单位 我公司120万吨/年矿井整合项目通过招标,矿井工程设计由北京圆之翰煤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井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分别由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矿山建设工程总公司和中十冶集团有

限公司承担;土建工程由山西宏图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同安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工程监理由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 三、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一)建立管理网络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煤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纳入了公司各项管理和发展规划,与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组织、同考核。实行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各负其责、同步进行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网络。 (二)健全组织机构 几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对我公司档案工作给予了大力帮助与支持,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业务指导,规范了工程资料的管理和归档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从工程立项开始就派专人收集与积累项目前期的文件资料。2011年成立了由总工程师分管的资料档案组,负责工程档案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并配备了2名专职资料人员,负责图纸、文字资料的接收和发放;负责前期文件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的形成和组卷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同时在各部门配备了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序。2012年2月,公司又成立了由总经理任

长春化工档案专项验收汇报材料

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长春化工码头改扩建工程 档案专项验收汇报材料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目录 一、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长春化工码头改扩建工程档案 专项验收自查报告----------------------------------- 3 二、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长春化工码头改扩建工程施工 单位档案工作报告-----------------------------------11 三、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长春化工码头改扩建工程监理 单位档案工作报告-----------------------------------35

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长春化工码头改扩建工程 档案专项验收自查报告 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 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码头工程位于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范围内。金泾塘作业区是常熟港区远景发展的综合性港区。本工程在原5000吨级码头的基础上扩建为10000吨级煤炭码头及20000吨级化工码头。项目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26日交工验收, 2013年7月12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投入试营运。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部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在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了自检,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一)工程概况 1.原有码头简述 长春化工现有5000DWT煤炭和5000DWT液体化工泊位各1座,码头位于江苏省常熟市金泾塘口下游约115m处。煤炭泊位和化工泊位按其设计船型的船舶净距为150m,两泊位占用水域总长度为414.5m。码头工程于2006年底建成并试运行,2007年11月通过了江苏省交通厅组织的竣工验收。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长春化工本次对码头工程进行改造,将煤炭泊位改造为10000DWT,化工泊位改造为20000DWT。 2.扩建码头详细叙述 A、中交第二航务工程设计院于2011年12月完成了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1月31

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市农村公路 一阶段竣工验收资料汇编 市村村道(水泥)路工程建设监理组 二 00八年三月

省交通厅文件 川交路[2014]19号 关于印发《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 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12个试点县交通局、机关各处室:为加强农村公路工程管理,进一步规竣(交)工验收工作,省厅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4月29日厅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对满足竣工条件的农村公路国债、通达和村村通工程等项目,应及时组织验收,切实履行政府行业监管职能。试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厅,以便今后进一步完善。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我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及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县道、乡道、村道新建和改建项目。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10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隧)项目,为重要农村公路;其它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第三条重要农村公路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交通部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结果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报备,省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其它一般农村公路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一阶段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备,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县道一般按项目进行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同时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交工与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项目档案验收报告(共6篇)

篇一:档案验收汇报材料 神木县惠宝煤业有限公司 (2.4 mt/a)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档案验收 汇报材料 神木县惠宝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神木县惠宝煤业有限公司 (2.4mt/a)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档案验收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专家莅临神木县惠宝煤业有限公司,对240万吨/年煤炭源整合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检查,更是对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指导。为此,我们向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惠宝煤业2.4mt/a煤炭源整合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项目建设概况 神木县惠宝煤业有限公司2.4mt/a煤炭源整合项目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函〔2007〕167号文件的批复进行资源整合的矿井,由原神木县中鸡镇李家畔东兴煤矿整合而来。公司现有员工426人,设有9个职能部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机电部、通风部、账务部、销售部、供应部、办公室、后勤部、外联部、保安队),4个生产区队(综采队、综掘队、运转队、机电队),1个辅助救护队。 矿井位于神木县城的西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神木县孙家岔镇。井田东西宽约2.40km,南北长约3.28km,井田面积7.872km,地质资源储量为139.97mt,设计可采储量96.74mt。设计生产能 2 力2.4mt/a,服务年限31.3a。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神木县惠宝煤业有限公司 2.4mt/a煤炭源整合项目,经神木县煤炭局以神煤局发[2011]12号批准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项目由天地科地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进行监理,由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直属监督站负责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由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治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建设。20134年5月,通过了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陕西煤监局、榆林市能源局、神木县煤炭局组成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联合试运转检查组现场检查验收,2014年8月通过了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的单项工程质量认证验收。 神木县惠宝煤业有限公司 2.4mt/a煤炭源整合项目,设计总概算投资为概算总投资66643.7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2270.78万元。按照开采设计有关内容,项目工程共划分单位工程109个,其中:设计取消17个;应完成新建单位工程92个(矿建23个、土建36个、安装33个),实际完成86个(矿建22个、土建32个、安装32个),在建4个(土建),缓建2个(矿建1个、安装1个),完成率93.4%。已完成的86个单位工程全部通过了竣工验收。 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一)保证投入、完善设施

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安徽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我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及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县道、乡道、村道新建和改建项目。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10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隧)项目,为重要农村公路;其它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第三条重要农村公路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交通部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结果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报备,省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其它一般农村公路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一阶段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备,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县道一般按项目进行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同时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

全畅通。交工与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仍按建设合同约定履行。 第二章一阶段竣工验收依据及条件 第五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采用一阶段竣工验收的依据是: (1)项目批准文件(或省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 (2)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第六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采用一阶段竣工验收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路基工程已由项目法人组织验收,并出具路基质量合格的验收报告; (2)批准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完成; (3)项目法人已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作出初步结论,且结论为合格; (4)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5)各参建单位已提交各自的工作报告; (6)工程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交通主管部门认定; (7)竣工文件已编制完成; (8)该项目已落实接管养护单位。 第七条农村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根据

(新)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房屋建筑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字[2001]10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办理备案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工档案预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条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完毕; (二)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六条工程档案预验收的主要包括: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城建档案有关规定; 3.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4.工程档案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工程档案预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档案预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报建设单位审查。 (二)建设单位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 (三)市城建档案和理部门接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进行核查,申请符合规定的,应自收《申请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

档案专项验收监理工作汇报材料

档案专项验收监理工作汇报材料 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综合科研楼统筹建设项目 档案专项验收监理汇报材料 2016年10月25日 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 况 ..................................................................... ....................... 1 第二章、工程档案监理工作合同落实情况. (1) 一、监理方的职责落 实 ..................................................................... . (1) 二、监理文件和档案收文与登 记 (2) 三、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传阅与登 记 (3) 四、监理文件发文登 记 ..................................................................... . (3) 五、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分类存 放 (4)

六、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 档 ..................................................................... .. 3 第三章、工程档案质量审核情况...................................................................... 4 第四章、结语...................................................................... . (4) 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监理工作报告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资金来源: 4、招标方式: 5、建设规模: 6、建筑内容: 7、工程概算: 8、开工时间: 第二章、工程档案监理工作合同落实情况 我公司根据##综合科研楼项目性质、工程规模、工程结构特点、合同工期要求、工程复杂程序度、工程管理及技术特点,并结合我公司自身组织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和技术业务优势,抽调多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入监理项目组,为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一、监理方的职责落实 (一)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表格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程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

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 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 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 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

珠海市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

珠海市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 目录 前言 1 基本职责 2 归档要求 2.1质量要求 2.2组卷方法 2.3案卷的编目和装订: 2.4卷内目录的编制要求: 2.5案卷封面的编写要求: 2.6卷内备考表的编写要求: 3工程档案预验收及档案移交方法 4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带*号的为短期保存,单独装订) 4.1房屋建筑工程 4.1.3 监理文件 ,见 (同地下结构11-25) 建筑屋面工程 4.2市政工程施工文件 道路工程 给水、雨水、污水、燃气工程 桥梁工程(桥面部分参照道路工程、桩基部分参照房屋建筑工程) 4.3其他工程(参照有关专业部门质量检验标准结合本指南执行) 5 本指南由珠海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6附录 6.1竣工图折叠方法

6.2档案移交流程一览表 6.3工程及档案信息数据盘使用说明 前言 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它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了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函盖了城市建设的所有内容。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承担着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科研等一切城建活动提供依据和参考的任务。城建档案的质量,直接反映了城市建设的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了城建档案的利用效果。城建档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指出:“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即: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现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下班10%以下的罚款。)为了适应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满足城建档案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以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 1 基本职责 1.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和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1.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 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4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

档案达标验收汇报材料

县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汇报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社保档案达标工作安排,县被列为第一批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县市。为此,我局制定了档案管理达标验收目标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全局干部职工三个多月的辛勤努力,并邀请县档案局专家一起对照达标验收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自评自查和整改,终于顺利通过伊犁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达到了优秀等级。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达标效率。 一是加强领导。我局专门成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达标验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邀请县档案局局长任副组长,负责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保局副局长主管,具体负责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相关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备了专职档案人员2名,兼职档案员6名,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列入议事议程。局务会把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列入了机关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档案管理规定和达标验收标准,进行了多次研究,重点查找了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

施,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和服务的办法措施,对相关工作进行认真的部署安排,促进工作的落实。制定了分管领导和业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建立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将业务档案工作列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程序和业务经办人员的岗位责任。落实了目标责任制,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与各科(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发展规划,并与小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年底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同时从经济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装具购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档案室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及规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档案管理办法,下发了《霍城县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档案验收达标实施方案》、霍城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等。同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归档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室工作职责》、《档案资料统计工作制度》《档案利用工作制度》等,汇总人社部、人社厅和伊犁州社保局印发的有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文件和本局制定的相关制度,编制了《霍城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文件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了各项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了业务档案达标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坚持业务学习,加强档案人员能力建设。

最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

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1、竣工验收程序 1、自检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角要清理干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 2、预验 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3、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工程竣工验收检验事项 1、屋面:从上而下,由内到外或由外到内

(项目管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行政许可程序,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发改局)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 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综合竣工验收。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 第六条县发改局组织验收或委托组织进行验收的项目,由县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验收。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档案验收,由县档案局、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凡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县城建局档案工作负责人员。 (三)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第三章验收申请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卢氏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相关要求,依照《卢氏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和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

道路竣工验收资料

天瑞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预)验收方案 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通知单 天瑞集团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 我公司承建的部分厂区道路和地面硬化工程,现已达到竣工(预)验收标准,符合施工图设计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满足竣工(预)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相关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竣工(预)验收准备情况和工程技术资料送呈,请审查批复。 附件:1、参建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郭建堂施工队(签章) 2014年7月25日

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 (一)(预)验收项目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工程建设各方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 2、核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 3、实地抽查工程使用功能,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 4、实地查验工程观感质量,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备注:土建工程 (1)、工程内容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 (2)、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设计要求。 (3)、水、电接通,使用正常,排水通畅。 (4)、道路、场地完成并平整,施工造成的障碍物和建筑垃圾已清除。 安装工程 (1)、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信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并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工艺、物料、动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涂装、防腐、保温等工作。管道接头衔接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3)、经过单机、联动无负荷试车和投料带负荷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 (4)、具有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二)(预)验收标准: 1.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工程质量验收系列规范和相关标准图集。 2.国家强制性标准(2002年版)。 3.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

项目档案及其验收

第三条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 位责任制。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七条 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

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四)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五)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三章 验收申请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条 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 第十一条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 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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