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措施

探析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措施
探析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措施

探析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措施

摘要:近些年,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正在不断地加快,煤矿的开采量也在逐渐递增,一些企业为了谋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对煤矿进行肆意的开发,这样

盲目的开发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从而引发了煤矿瓦斯突出、矿井突水、地面塌陷以及沉降等煤矿地质灾害,进而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为了维持生态环境的平衡,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

煤矿地质灾害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寻相应的防治对策就显得尤为

重要。

关键词:煤矿;地质灾害;特征;措施

1、煤矿地质灾害的类型

1.1矿井突水

在生产煤矿的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类煤矿地质灾害就是矿井突水。其主要

是由于在煤矿的开发或掘进过程中,巷道揭穿导水断裂、积水老窿或富水溶洞,

继而导致矿山井巷突然有大量的地下水涌入,引发矿井突水事故。通常矿井突水

来势都比较凶猛,往往会导致坑道在短时间就被淹没掉,进而对煤矿的生产以及

作业人员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如果巷道底板下存在着间接充水层的话,那么,由于受到矿山压力及地下水压力的作用,底析隔水层就会遭到破坏,继而产生人

工裂隙通道,从而致使下部高压地下水涌进井巷,引发突水事件。而在顶底板分

布着较厚高压含水层的矿山区以及富水的岩溶水充水的矿山区,在出现破碎的构

造地段,也很容易引发矿井突水事故。

1.2地面塌陷与沉降

在煤矿的开采过程中,极易出现的一类煤矿地质灾害就是地面塌陷与沉降。

在煤矿的开采过程中,因为支护不利、地层松软以及疏干采坑中的水等原因,导

致地面出现开裂、塌陷及沉降等现象,其深度可达到几十厘米到几十米,而产生

的地面塌陷的范围与矿山的使用年限、矿山的规模是正比例的关系,一个矿山塌

陷区的范围可多达几十平方千米。除此之外,地下水的长期过量开采也极易引发

较大面积的地面沉降。据粗略计算,每开采一万吨煤就会导致地面出现0.3hm2

的塌陷。煤矿的开采所导致的地面塌陷与沉降,不仅会对自然景观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且也会对农田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同时,还会对地表各种道路、建筑物

及河床等造成一定的破坏,进而严重地阻碍工业及农业的生产,并严重威胁着矿

区及其周边区域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3瓦斯突出

瓦斯可以被储存在密闭的空间中,同时以游离的形态分布于煤层的缝隙之中。如果原有的应力出现了变化,密闭的空间就会受到破坏,从而导致大量的瓦斯气

体外泄,而在特定的条件下就极易造成火灾、中毒,甚至爆炸等事故的出现。

2、引发煤矿地质灾害的因素

2.1主观因素

由于我国的矿山资源有限,所以许多小煤矿要么只能与大型国营矿山一起争

夺煤矿资源,要么只能依托大型国营矿山来谋求生存,从而导致出现大矿山上挖

小矿山的现象,进而导致出现瓦斯泄漏及透水等情况。有些矿山为了追求更多的

煤矿产量,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完全忽略了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而引起了

诸多的煤矿地质灾害,而且还出现较多的腐败情况。

2.2客观因素

地质灾害评估技术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范围 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 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 用有关的灾害。 2.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 3.1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

发 [2001]35 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3.2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 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 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3.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3.8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4.工作程序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

矿山地质灾害的分析与防治

矿山地质灾害的分析与防治 矿山地质灾害的分析与防治 摘要:矿山地质灾害是近年来频发重大地质灾害的一种,地质灾害防御刻不容缓。由于开采环境明显恶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本文简要阐述了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并建议性的提出了预防矿山地质灾害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中图分类号:TD-9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矿山资源的开采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伴随着矿山资源的持续开采,一系列因其引起的环境问题接踵而来。不可否认,我国是矿山资源开采大国,同时也是矿山地质灾祸大国。矿山地质灾害是在矿山资源的开采过程中,因破坏了原有地质环境而引诱发生的一系列灾害,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塌方、地面下沉等。近年来,我国国内基础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投入,促进了矿山资源的开采,但因技术设备相对落后、管理存在问题等原因,现存隐患重重,灾害频频发生,给国家经济带来重大的损失,造成了环境的不可挽回的严重破坏,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不可拟补的伤害。本文研究矿山地质灾害及预防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952年至2011年的60年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共发生过矿产地质灾害事件11500多起,夺去6000多个鲜活的生命,由此造成的各类损失高达300多亿元人民币。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与各地矿产开发强度呈线性正相关关系,全国各省级行政单位几乎都出现过这类灾害。由此可见矿山地质灾害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时下,分析各类矿山地质灾害成因并研究相应的防治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矿业开发与地质灾害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础建设的不断投入加快了对矿物资源的需求,这也为矿产开采企业带来了发展机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类大

探析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措施

探析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措施 摘要:近些年,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正在不断地加快,煤矿的开采量也在逐渐递增,一些企业为了谋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对煤矿进行肆意的开发,这样 盲目的开发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从而引发了煤矿瓦斯突出、矿井突水、地面塌陷以及沉降等煤矿地质灾害,进而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为了维持生态环境的平衡,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 煤矿地质灾害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寻相应的防治对策就显得尤为 重要。 关键词:煤矿;地质灾害;特征;措施 1、煤矿地质灾害的类型 1.1矿井突水 在生产煤矿的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类煤矿地质灾害就是矿井突水。其主要 是由于在煤矿的开发或掘进过程中,巷道揭穿导水断裂、积水老窿或富水溶洞, 继而导致矿山井巷突然有大量的地下水涌入,引发矿井突水事故。通常矿井突水 来势都比较凶猛,往往会导致坑道在短时间就被淹没掉,进而对煤矿的生产以及 作业人员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如果巷道底板下存在着间接充水层的话,那么,由于受到矿山压力及地下水压力的作用,底析隔水层就会遭到破坏,继而产生人 工裂隙通道,从而致使下部高压地下水涌进井巷,引发突水事件。而在顶底板分 布着较厚高压含水层的矿山区以及富水的岩溶水充水的矿山区,在出现破碎的构 造地段,也很容易引发矿井突水事故。 1.2地面塌陷与沉降 在煤矿的开采过程中,极易出现的一类煤矿地质灾害就是地面塌陷与沉降。 在煤矿的开采过程中,因为支护不利、地层松软以及疏干采坑中的水等原因,导 致地面出现开裂、塌陷及沉降等现象,其深度可达到几十厘米到几十米,而产生 的地面塌陷的范围与矿山的使用年限、矿山的规模是正比例的关系,一个矿山塌 陷区的范围可多达几十平方千米。除此之外,地下水的长期过量开采也极易引发 较大面积的地面沉降。据粗略计算,每开采一万吨煤就会导致地面出现0.3hm2 的塌陷。煤矿的开采所导致的地面塌陷与沉降,不仅会对自然景观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且也会对农田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同时,还会对地表各种道路、建筑物 及河床等造成一定的破坏,进而严重地阻碍工业及农业的生产,并严重威胁着矿 区及其周边区域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3瓦斯突出 瓦斯可以被储存在密闭的空间中,同时以游离的形态分布于煤层的缝隙之中。如果原有的应力出现了变化,密闭的空间就会受到破坏,从而导致大量的瓦斯气 体外泄,而在特定的条件下就极易造成火灾、中毒,甚至爆炸等事故的出现。 2、引发煤矿地质灾害的因素 2.1主观因素 由于我国的矿山资源有限,所以许多小煤矿要么只能与大型国营矿山一起争 夺煤矿资源,要么只能依托大型国营矿山来谋求生存,从而导致出现大矿山上挖 小矿山的现象,进而导致出现瓦斯泄漏及透水等情况。有些矿山为了追求更多的 煤矿产量,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完全忽略了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而引起了 诸多的煤矿地质灾害,而且还出现较多的腐败情况。 2.2客观因素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地质事件,经常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为大家分享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浅析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

浅析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 发表时间:2018-11-14T19:37:36.48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0期作者:陈世权唐艳邓英[导读] 摘要:现阶段,我国矿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矿山企业开始进行大范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工作。 宁远县国土资源局湖南宁远 425600 摘要:现阶段,我国矿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矿山企业开始进行大范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工作。开采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通过分析泥石流、塌方、滑坡以及冒顶这4类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类型探讨了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建立灾害信息库、加大灾害防治的研究工作力度以及完善矿山开采的法律机制来提高灾害防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完成有关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的研究。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矿山环境地质灾害诱发因素 诱发矿山环境地质灾害主要包括两种因素:(1)疏干排水。疏干排水是矿山环境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中最主要的一种因素,因为在采矿前必须要对地下水疏干,必要时候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深降强排。地下水的强制性排出会产生较多的地质灾害问题,常见的有矿井突水情况、地面坍塌情况等等。许多煤矿的上覆以及下伏底层多是石灰岩,这些石灰岩岩层中的含水量较丰富。随着开采的不断深入,会出现较大的水头差,导致煤层的压力增大,针对这一情况,一些构造破碎带以及个税薄层地段可能会出现突水事故。其实不单单只针对煤层,任何矿层都可能出现这种问题。再则,因为疏干排水这一行为,会使较多的岩溶充水矿区,最终使地面出现塌陷等情况,地面塌陷所造成的问题是极多的,可能会使地面建筑出现问题、交通运输受到影响,还会是工厂等原有的供水系统发生问题,从而影响工业生产。(2)其他因素。除却最常见的疏干排水,还有其他较多的因素,也会导致矿山出现各种地质灾害。这些因素中,部分是在矿山开采中不可能会避免的,比如说在矿山开采中随着开采活动的深入,开采的深度必然也会增加,这样地应力可能会增大,导致冒顶等问题出现,更为严重的则是会出现岩爆等情况,影响安全。而有一些活动则是可以避免的,能够使危害降至最低。比如说一些采空区没有及时充填,或者是开采中出现的废渣废水被随意排放,影响了环境等。再则,还有一些非稳定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在短期内影响较小,不过随着开采活动的增加,这些影响因素也在不断的积聚,最终导致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现。 2矿山地质灾害类型 2.1泥石流 泥石流是各类矿山地质灾害最为常见的类型。导致泥石流产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暴雨之外,实际上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矿山的过度开采。随着矿山开采力度的逐渐加大,泥石流发生的频率也相应增加,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矿山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矿山上的绿色植被会出现退化的现象,当绿色植被的覆盖面在不断缩小时,矿山上的岩石和矿山山体将会直接暴露在外面,此时,处于一种“裸露”状态下的矿山极易堆积大量的散土、松土和土堆,一旦出现强降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雨水将会冲散堆积在一起的散土、松土和土堆,冲散的泥沙会掺杂在“裸露”的矿山地表径流里,顺着山体斜坡滑动起来,从而形成泥石流。 2.2山体滑坡、崩塌 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矿区煤矿被大量开采,使得坡体的原始应力平衡被长期堆积的矸石所破坏。山体的滑坡、崩塌在矿区发生的次数较频繁,特别是在雨水较多的季节。由于大量的雨水,山体就会被暴雨和强大的水流所冲洗,矿区长期堆放的矿渣场拦堤就可能被冲垮,然后倾泻而下,对周围的居民生命财产构成巨大的威胁,给国家和地区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3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的危害具体表现在:①塌陷区内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和各类工程设施遭到变形破坏;②如地面塌陷区紧邻市区,造成矿区占地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增加了城市规划建设的难度;③地面塌陷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2.4冒顶 井下矿山地质灾害常见的类型就是冒顶,冒顶是指在开采地下矿山的过程中,原本处于平衡状态的矿山压力遭到了人为的破坏,致使矿山的上部分岩层出现自然坍塌的现象。冒顶的诱因有很多,但诱发该事故的最根本原因便是矿山压力的活动。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矿山压力不再处于平衡状态,矿山压力便会进行调整活动,矿山的顶板也会随之出现变形现象,进而出现离层现象,此时,由于顶板的受压不断增加、岩石不断变形,致使顶板出现断裂或坍塌。冒顶发生之前并不会出现明显的预兆,所以很难对该事故进行提前防范;由于冒顶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所以该事故成为矿山开采工作的主要威胁。 3矿山地质灾害勘查常用技术 3.1高密度电阻率法 高密度电阻率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利用高密度电阻率的方法,导电性对岩石的影响很小。可以充分利用岩石的传导作用,来勘查地下水,效果良好。岩土体不同,导电情况也不同。所以根据不同的导电性能够判断探测到不同的物体。这种方法对于位置不是很深的矿区有很高的效果。所以在采空区的地下水系勘查里面有广泛的应用。 3.2地球物理勘查法 目前,常用高密度电阻率法以及浅层地震法,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勘查。其中,前者的应用原理为:利用岩土的导电性,开展物理试验。在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选择矿山岩土区域,依据岩土导电性,测试岩土体之间的导电数值,利用物理比值法,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因为岩土体不同,其导电性能差异,主要通过电性变化表现出来,通过对比分析数值,分析差异,便能够定位潜在地质灾害发生的位置,进而在开采过程中,合理规避此活动。后者的应用原理为:采取模拟地震波的方法,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勘查作业。 3.3地球信息技术的应用 在实施矿山环境地质勘查工作时,应用较为广泛的科学技术为3s技术。其中,GPS技术可以使得工作人员更具体、全面的了解相应矿山的整体环境以及地质情况,同时,基于具有的覆盖范围较广的特征,在矿山开采工作中,具有较多的应用,例如,应用GPS技术对各类开采信息进行采集等。对RS技术的应用主要体现在需要对矿山环境地质进行勘查的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以利用GPS技术搜集到的资料信息为基础,对开采范围进行明晰,随后利用RS技术,对矿物资源的实际位置进行确定。通过合理使用GIS技术,可以使矿山环境的保障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利于后期开采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实施。

2017年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XX县XX乡XX煤矿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2017年4月10日

XX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能迅速有效地作出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我矿矿区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乡各级领导及矿领导下,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矿矿区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3)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及贵阳市和修文县国土局 有关文件和要求。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煤矿矿区发生小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 质灾害面临灾险情后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矿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矿长任总指挥(总负责人),生产矿长任副总指挥(具体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的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1、综合协调组 由行政经理、矿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做好气象预报预警和水文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队 由安全矿长任队长、安保队长任副队长及抢险队员组成 主要职责:在县、乡队领导下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埋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救灾疏散。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成员: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唐计生(矿长) 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oc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1.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滑坡 landslide 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危岩 dangerous rock 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崩塌 rock fall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10泥石流 debris flow 大量泥沙、石块和水的混合体流动的现象. 3.1.12 地面塌陷 ground collapse 土体或岩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现象。由岩溶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岩溶塌陷;由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开采塌陷。 3.1.13地面沉降 land subsidence 区域性的地面下沉现象。 3.1.14 地裂缝 ground crevice 区域性的地面开裂现象。 3.1.16 采矿影响范围the range of mining effecfs 采矿地表移动涉及的范围。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探讨

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8-08-13T09:34:02.31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1期作者:高桂山 [导读] 摘要: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也较为复杂、其中独特的岩溶地貌在南方地区乃至全国均较为特殊,因此矿山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广东韶关 512127 摘要: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也较为复杂、其中独特的岩溶地貌在南方地区乃至全国均较为特殊,因此矿山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开采地质资源的过程中,由于缺少专业化的指导和约束,使得采矿地区在开采过程中和开采结束后经常发生地质灾害,也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本文深入浅出的分析了矿山地质灾害特点及防治措施,为合理开发矿山资源、保护地质环境、减少地质灾害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及实践参考。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灾害特点;防治措施;方法研究 一、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概述 西南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其独特的岩溶地貌较为特殊,因此矿山地质灾害时有发生。西南地区地质灾害的特点主要有活动频繁、分布广泛、群发性强、危害严重等。边坡崩塌、滑坡、岩溶地面塌陷、危岩、矿坑突水、泥石流、区域地下水位下降等地质灾害类型都是较为常见的。此外,西南地区是我国较为重要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基地,但是由于西南地区地质情况复杂,各种矿山开采开发条件不一,各个有色金属矿产生产基地不断发生各种地质灾害,也严重制约了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近年来西南地区矿山开采的活动愈来愈频繁,矿山地质灾害中影响较为严重的是崩塌、滑坡和岩溶地面塌陷、危岩等,这几种地质灾害情况普遍在矿山中存在。 二、矿山地质灾害类型的划分 根据不同的地质灾害情况,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可以进行分类描述,描述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矿山边坡崩塌、滑坡 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有岩石性质、岩体结构、水的作用、风化作用、地震力、地形地貌及人为因素等。在实际地质调查过程中,要查明与斜坡崩塌相关的坡体结构、岩性组合、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地震、降雨情况、人类工程活动、植被发育情况等因素,确定崩塌的规模、类型、运行机制以及危害等,预测边坡崩塌的发展趋势以及对矿山的危害程度、危险性大小等。 矿山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破坏力较大,此问题要引起特别重视。要查明滑坡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预测发展趋势,评价其对矿山工程项目的危害,要描述清楚:①滑坡发育位置、地形地貌及规模;②滑坡的构成要素,准确写明滑坡后壁、滑坡周界、滑坡鼓丘、前缘、裂缝等要素,还要包括变形迹象和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③分析滑坡区的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及其组合等关系;④滑坡类型、诱发因素分析,注意结合地质条件和降雨特征分析滑坡形成机制及发展趋势;⑤滑坡地质灾害过往发生的记录,包括历次发生滑坡的时间及危害范围、危害对象及造成的损失及防治措施情况记录等。 2、岩溶地面塌陷 岩溶塌陷是西南地区主要的地质灾害之一,亦最为常见。一般来说,岩溶塌陷可以分为基岩塌陷和上覆土层塌陷这两种形式。通常认为岩溶塌陷是由于以碳酸岩为主的可溶岩中存在的岩溶洞隙而产生的,在可溶岩上有松散土层覆盖的岩溶区,塌陷主要产生在土层中,也成为“土层塌陷”。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过程中,要查明形成地面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确定地面塌陷的成因类型危害、、分布、形态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震动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地面塌陷的发展趋势。 3、泥石流: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发育于碎屑岩区,破坏力极大。要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条件、植被发育状况、汇水面积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活动特征、规模、侵蚀方式、破坏方式及程度,预测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未来趋势及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危害等。 4、危岩:危岩是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中较为特殊的的一个灾种,其形成主要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在因素以及自身的风化、剥蚀和自然因素等相关。对危岩的调查,要查明危岩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危岩应判明控制性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危岩对矿山生产及矿山建设的危害程度及影响大小。 三、矿山环境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研究 1、对边坡崩塌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由于露天开采而导致的边坡崩塌在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中较为常见。比如在大于5米的露天开采深度,由于矿坑开采边界留下的高临空面,在节理裂隙发育等不良地质作用地段,在降雨的自然因素诱发下,非常容易导致边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应这种情况首先要规范露天开采作业,按矿山开采设计要求严格进行放坡,还要根据矿坑边坡不同的发育情况进行合适的放坡。 2、对滑坡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边坡滑坡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改善边坡地下水文地质条件;②保证边坡稳定;采取支挡、锚固工程等方式来加固滑坡;③加强监测预报,有效进行灾害预报。 3、对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对工勘查明的土洞、浅层溶洞应根据埋深的不同分别采取开挖回填或灌浆处理,回填工艺应按有关规范进行;场地及临区禁止进行大降深、大流量抽排地下水;场区及邻区禁止强力爆破工程;采取地下水控水措施,通过对漏水的矿洞、河道、水库等地表水进行铺底防漏,严重漏水的洞穴用水泥灌注填实来控制地表水,还要对岩溶通道进行局部灌浆或者帷幕灌浆处理以减少地下水位升降导致的岩溶塌陷。 4、对危岩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般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一些岩体不大的危岩,在工程条件允许下可进行危岩的清除,或者进行锚索、锚杆等工程加固支护措施;对于一些危险性较大且难以治理的危岩,可采取搬迁、设立警戒范围等方法。另外,对于危岩的防治,应该早发现、早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应加强危岩变形监测,群测群防、做好监测预报工作,以便更好的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四、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矿山方面的问题频出,地质灾害为采矿带来了更大的问题,如何有效防治地质灾害也成为了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矿山地质灾害是与人类工程活动息息相关,只要切实的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才能更好的实现矿山开采、建设平稳发展,从而

xx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xx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一、(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 地测副总、安全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技术科长 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技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技术科地质副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 抢险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联系电话: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 (一)地面工作: 1、矿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经常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楼房、设施、防洪排水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2、生产技术科要经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矿区范围内的塌陷裂隙、滑坡进行监测工作;定期对矿区范围内的小煤窑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测;经常对矸石山进行观测。 3、综合办公室要对全矿职工的宿舍、办公室进行全面的调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家属的生命安全。 4、机运科要做好主要供水管道和供电线路的巡查,保证设备完好,供电、供水正常运行。 5、增建矸石山大坝,对矿山排矸做到安全牢固堆放,不产生地

质灾害,不产生环境污染。该大坝钢筋水泥结构,坝底宽14m,坝顶宽5.5m,坝长120m,坝高15m,同时暗设排洪地沟。 6、滑坡治理: 采用削坡、抗滑桩、顶部卸载、截排水沟、滑坡前沿砌毛石混泥土防滑挡墙等方式治理,实施滑坡治理3500m2。 7、采空区塌陷治理: (1)采空区塌陷夯填,矿井开采区向深部转移,新采空区塌陷对地表影响甚微,老塌陷区已处于稳定,具备治理的基本条件。(2)在采空区居住的居民已经搬迁完毕。 8、排洪涵沟治理,矿组织人员在雨季到来之前,对矿内的涵洞进行清理工作,确保畅通无阻。 9、矸石山防洪抢险措施: (1)成立矸石山防洪抢险队,分三班24小时不间断对矸石山巡查监护。 (2)根据坝堤现场变化情况,提出合理加固方案或安全防护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对大坝的加固、加高、加宽等工作;若推土机对大坝不便加固的安全隐患死角,要在保证队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队员进行人工加固。 (3)不断地对矸石大坝及其周边的矸石山的稳固情况进行检查,立即汇报调度室,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行之有效的整改。 (4)负责对矸石大坝及其周边矸石山安全警示牌的看守,防止其丢失;负责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大坝及其周边矸石山的危险地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2 第一节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 2 第二节以往工作程度 4 第三节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4 第四节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7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8 第一节气象、水文 8 第二节地形地貌 10 第三节地层岩性 11 第四节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13 第五节工程地质条件 14 第六节水文地质条件 15 第七节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6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7 第一节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17 第二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20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6 第一节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及内容 26 第二节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26 第三节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29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30 第一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评估方法 30 第二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31 第三节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31 第四节防治措施 31 结论与建议 33 一、结论 33 二、建议 34 附图: 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成果图 1:10000 前言 受甘肃林海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有色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了甘肃省夏河县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本工程评估主体为阿一山水电站引水枢纽、引水隧洞和发电厂房等建设场地,评估的目的和要求是阐明工程建设场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建议;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价。具体任务是: 1、研究评估区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工程地质、水文地 质条件,分析地质条件与地质灾害的内在联系; 2、查明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稳定程度及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等,对 各灾种分别进行危险性现状评估; 3、结合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及工程类型、规模,分析预测水电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使用后,地质环境与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分析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其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灾害的类型及危险性; 4、分析评价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5、对工程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价; 6、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建议。 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有: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及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国土资环发[2004]15号); (4)《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国地质环境 监测院); (5)甘肃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颁布的《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技术 要求》; (7)《甘肃省夏河县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甘肃省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8)《甘肃省夏河县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第二分院)。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第一节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 一、工程概况 夏河县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全县辖3镇、11乡,总人口7.78万,其中藏族占72%;200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产值为2.28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1450 元,夏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县。 阿一山水电站位于甘肃夏河县的大夏河干流桑科~土门关的达麦乡段,是大夏河梯级开发的第六座小水电工程,本水电站采用引水式方案开发,枢纽建筑物挡水高度为5.51m,正常蓄水位2778.45m,最大净水头48.7m,最小净水头44.0m,保证出力0.84 MW,电站设计引水流量13.06m3/s,设计保证率为P=85%,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万KW﹒h,装机年利用4411h。 本工程初设拟定两个方案,设计采用上坝线方案,即处于达麦乡下游1.37km河段为上坝线方案。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引水枢纽、引水隧洞和厂区三部分组成。引水枢纽采用闸坝结合的布置方式,从左至右依次为:左岸溢流坝长10.8m,泄洪冲砂闸长17.2m,右岸泄冲闸上游布置引水建筑物进水口。 引水建筑物主要由进水口、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组成。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汛期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 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五、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二节灾情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经米取的措施等。 二、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三、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节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 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 “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二、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