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年金改革的原因是由于改革前的基本年金制度已经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根据厚生省的相关数据统计,就算是再不往目前的公共年金账户中注入一分钱,目前的厚生年金的积累还可以够5年的支付,国民年金积累还可以够3年的支付。所以说,改革前的年金制度并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漏洞百出,至少是一个还可以维持的状况。但是,年金制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更是一个长期的制度,所以不能满足于现有状况,至少要保证10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良性运转。改革前的年金制度显然不能满足广大日本人民长期的生活保障,所以未雨绸缪,在矛盾充分暴露之前就把它解决掉是最明智的选择。

年金改革

要解决什么问题

日本的年金改革,要解决如下问题:

1.少子高龄化社会所带来的问题

真正意义上的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传统的年金政策中的问题逐步显现,成为了威胁国计民生安定的一个大问题。简单地来讲,就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工作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少;而另一方面,取得社会养老金的人数却越来越多,这就自然使得现行的年金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目前日本的国民年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有一些学者认为,如果用积累制的年金体制就能很好地应付少子高龄化所带来的影响。但是积累制的弊端是其不能很好的应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即如果国民年金实行了积累制,那么当工资和物价水平上涨的时候,年金的支付不能够随着物价水平升高而升高,所以就会造成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而大多数学者对于日本未来的经济发展还是持乐观态度的,所以在可以预计的将来,日本的工资和物价水平都会呈现一个增长的态势。在此情况下,目前现收现付制的国民年金制度就显示出了它能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自动调节年金给付额的优势。但其给付不足的弊病始终是年金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2.应对社会上一些对年金给付能力持怀疑态度的声音

目前,由于少子高龄化和一些社会问题的逐渐凸显,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对目前他们通过辛勤工作并缴纳保险费所建立起来的年金体系表现出了不安和怀疑的态度。他们认为,等到他们老后,应享受年金给付的时候,现有的年金体系制度是否还能为他们创造一个幸福的晚年。所以,为了解决年金制度中的问题,也为了应对社会上的不安情绪,年金改革才被推上了议事日程。

3.建立一个鼓励高龄劳动者继续劳动的年金体系

在目前日本少子高龄化不断严重的情况下,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就会越发的明显。那些高龄劳动者往往都是在其从事的行业中有着丰富经验,或者长期从事高级管理岗位工作的核心人员。所以说,如果能让这部分高龄的劳动者在其身体和精力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社会发挥余热,这也可以说是年金体系为迎接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解决劳动力紧缺的问题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4.应对社会经济中的种种新变化

例如,在女性更多选择外出就业的今天,对第三号就业者和丧偶者的年金,以目前的给付方式进行是否合理?面对劳动就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的今天,随着半劳动者的不断增加,厚生年金的适用范围是否也应当有所调整?伴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变革,这些社会中的种种问题也不断显露出来,年金制度看似是一个宏观体系,但是实际上,其所要解决的就是在每个人日常生活中身边的事情。

年金改革分几步走

从根本上来说,国民年金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通过国民所得再分配的手法,调整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不均、负担不匀的现象。利用国民所得再转移(分配)的手法,来调整在职者群体和高龄者群体的分配关系,从而使得年金制度健全化。

按照精算法则,在收益率固定的前提下(日本国民年金的投资渠道有严格的限制,可以保证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率),一定的保险费的给付,在年金账户中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一定可以得到一个固定的收益。所以说政府在基础年金保费的收取时有着两种选择,一是首先考虑使基础年金保费的收取会不会给国民目前的生活造成负担;二是年金给付的充足。显然,日本厚生省在制定政策的时候首先考虑了后者,即首先把年金的替代率确定在了目前收入阶层年收入的50%,这样就可以首先使年金给付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证。年金的给付水平要以替代率(RRt)来衡量。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较为合理的替代率水平是60%,日本在1986年年金改革之前,替代率高达80%,目前替代率已降至70%。虽然50%的替代率是经过众多专家根据宏观经济预测出来的,可以保障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年金支付额,但是毕竟50%的替代率水平相比较之前的70%~80%的替代率水平还是相差不少,所以老年人必然会有反对的声音。

为了平息社会上的一些反对声音,日本政府在厚生年金的改革上相应地做出了调整。将改革前13.85%的在职者群体费率逐步提高,直至2017年提高到18.30%。这个调整看似是对于老年人没有什么影响,实际上按照目前公共年金现收现付制的原则,在职者多缴纳的年金实际上就是为老年的年金领取者提供了更安全的年金保障。

对于在职者费率提高,工作者与企业负担不断加重这个事实,政府还有另外的配套措施。即将原来的基础年金中国家、企业、个人各自负担1/3改为国家负担1/2,其余1/2由企业和个人分担。这样不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更重要的是通过年金制度改革充实了公共年金账户,使公共年金有一个更扎实的给付基础。使得在职者可以安心工作,而不必担心现在的年金制度在他们年老后是不是可以稳定的支付。

但是政府的改革方案出台之后,一个问题便暴露了出来,那就是国民年金中政府负担的比例由改革前的1/3提高到了1/2以后,由于政府担负比重的提高,所以每年政府必须从财政中多拿出大约2.7兆亿日元(按当时的生产及物价水平计算),来补充到国民年金基金中去。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测算,如果国民年金全部转为税的方式,也就是国民年金的保险费全部由国家承担,那么,每年日本将需要10兆9000亿日元的新财源。这么沉重的负担,是政府难以承担的。所以政府为了巩固财源,将基础年金中国家负担的部分,由此增加的年金财

源由国家负担,采取50%税的方式。如果按照这一方案实施,到2020年时,在职者群体负担的保险费将增加39%,虽然在职者负担有所增加,但是相比年金改革前,直接转嫁的保费征收方式,执行现行制度的负担还是减轻了50%左右。

日本公共年金制度

给我们的启示

近几年来,在国际上关于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讨论不断升温。的确,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效率上有着公共年金难以比拟的优势。但是,实际上公共年金在整个的年金体制中还是占有绝对的优势的,是年金制度的根本。正所谓“根深才能叶茂”,要解决好整个年金制度,公共年金还是一个根本问题。只有解决好公共年金这个根本,再辅之以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这些枝叶,整个年金制度的这棵参天大树才能茁壮成长。

公共年金制度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整体系统,它看似是一个宏观的财政政策,实际上年金制度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细节。在社会变革与经济发展不断加快的当今社会,每时每刻都可能出现新的社会问题。比如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趋势、雇用劳动方式的改变、女性和老龄劳动者不断增加,这些都是年金制度要解决的问题。“天下大事必做细”,年金制度这个大事也必须着眼于社会生活每个方面的细节,未雨绸缪,建立起一个适合社会整体发展的年金体系。

年金制度的建立过程实际上也是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所以要求年金制度尽可能达到各个社会主体的帕累托最优。这也是和我国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基本指导思想相一致的。而在年金体制改革中我们保险业必然要肩负起更加重要的责任,发挥我们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的职能。

背景资料Ⅰ

日本现行公共年金制度细则

●年金缴费部分

第一,个人负担的国民年金保费将由改革前的13300日元分阶段提高,直至2017年达到16900日元。

第二,将国民年金(基础年金)中国家负担的部分,由现行的1/3提高到1/2。

第三,对现在实行的厚生年金费率进行阶段性调整,逐渐从13.85%开始提高,直至2017年提高到18.30%。企业和个人各负担一半。2017年以后,不再提高费率,将永久固定在这个水平上。

第四,在职女职工享受育儿休假的期限,由原来免除缴费的1年改为3年。

●年金给付部分

第一,确保年金(包括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在内)的给付水平保持在现在在职者群体的平均年收入的50%。目前的水平是59.3%,到2023年的时候下降到50.2%。

第二,从2007年4月开始,引进70岁以上的老人减少年金给付措施。

第三,从2007年4月开始,附随丈夫加入国民年金的妻子一方,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将丈夫所领取的厚生年金给予分割,妻子一方直接具有享受一半年金的领受资格。

第四,从2007年4月开始,对领取遗族年金家属中,年满30岁的无子女女性,由无限期领取改为只有5年领取期间。

背景资料Ⅱ

日本年金制度概览

日本是一个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的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就是覆盖面广泛的年金制度。特别是随着目前日本白发浪潮,即少子高龄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年金制度的重视程度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希望年金制度能够成为今后日本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一枚定海神针。

在日本厚生省内有一句形容年金的名言:“年金是几代人之间的相互扶助,今天你对年金欠下的债将由你的孩子来偿还。”这句话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国家的国民年金政策不是一朝一夕之举,而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

日本对于年金制度安排共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公共年金制度;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年金制度;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年金制度。其中公共年金制度居于主导地位。从更细的划分来看,第一层次的公共年金构造中又可以分为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三部分,公共年金都是由国家直接管理和运作的,因此又被称为“老龄基础年金”。国民年金的加入对象是20岁以上(包含20岁在内)的居住在日本国内的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居住在日本境内具有外国国籍的人也属于加入对象。在公共年金中除国民年金以外,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同样是由国家进行管理和经营的。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企业有加入厚生年金与共济年金的义务。厚生年金的加入对象是,在职职工或其他从业人员,他们在就业期间,跟随所在企业或团体自动加入。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是按照加入者收入的比例每月自动从报酬中扣除。退休后,按照在职时的报酬以及缴纳保险费的年数的一定比例领取,又称为“报酬比例年金”。在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中具体包括:“厚生年金基金”、“适格退职年金”、“确定集资年金”(亦被称为“日本式401K”)等。其中,“厚生年金基金”是企业为国家的“厚生年金”代为管理,进行资金运用的部分。第三层次的个人储蓄年金制度以个人自愿为基础,各大养老金公司自主经营。

日本肯定列表使用的分析方法

SPE结合 结合LC-MS/MS技术对日本肯定列表规定食品中残留的农 结合 技术对日本肯定列表规定食品中残留的农 业化学品进行多残留监测
美国瓦里安公司
摘要
2006年5月29日,日本卫生、劳动和福利部 (MHLW,相当于美国 FDA)在食品中引入 农业化学品残留物肯定列表制度,即禁止农药化学品含量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MRLs)的食品销售。这些农药化学品包括农药,饲料添加剂,兽药 。该法规适用于所 有的日本本土生产和进口的食品。肯定列表中涉及的化学品近800种 。 西太平洋/澳 大利亚与日本一样也是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因此在这些地区内对食品的检测也基本依 照此标准,其它一些国家也倾向于以此为指导进行检测。法规中规定的分析方法草案使 用SPE结合LC/MS 或者 GC/MS 技术对这些化学品进行检测。
为了应对日本肯定列表,Varian的科学家们开发了一种食品中农业化学品的多残留检测 方法。方法中包括67种中性、碱性和酸性的化合物,采用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最后结 合LC/MS/MS检测技术进行分析。 将复杂的酸性化合物混为一组, 使用高分辨Pursuit? XRs C18 柱结合串联质谱检测技 术,达到了很好的色谱和质谱分离效果。针对日本肯定列表中所涉及的食品种类给出了 极具挑战性的化学品的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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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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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肯定列表使用的分析方法
基于样品基质和分析模式的不同而选 取不同的分析方法: 取不同的分析方法: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GC/MS分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GC/MS分 GC/MS 析方法(农产品) 析方法(农产品)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LC/MS分析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LC/MS分析 LC/MS 方法Ⅰ 农产品) 方法Ⅰ(农产品)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LC/MS分析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LC/MS分析 LC/MS 方法Ⅱ 农产品) 方法Ⅱ(农产品)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GC/MS GC/MS分析方法 农业化学品多残留GC/MS分析方法 (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兽药多残留HPLC分析方法Ⅰ 兽药多残留HPLC分析方法Ⅰ(畜 HPLC分析方法 禽产品和水产品) 禽产品和水产品) 兽药多残留HPLC分析方法Ⅱ 兽药多残留HPLC分析方法Ⅱ HPLC分析方法 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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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费管理办法

垃圾收费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报告的通知》及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范围。 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农贸摊群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均按本规定核定生活垃圾产出量,向所在地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吨15元,按月计收。 三、收费办法。 凡按规定应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按以下标准收费。 1、生活垃圾产出单位应自行设置专用垃圾容器,垃圾产量按其容积每立方米折合0.5吨。 2、对不具备设置垃圾容器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区别不同情况,按定额收费(详见附表)。 3、交由环卫部门代处理的大块混凝土处理费每吨由现行1元提高到10元,无害工业垃圾处理费每吨由现行2.5元提

高到5元。 四、收费的管理 1、各区环卫部门需到所在区物价局统一办理核发收费许可证手续,接受物价部门监督。 2、环卫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亮证收费,标准公开,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收费必须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加盖环卫部门印鉴。 区环卫部门到所在财政部门统一办理票证领购手续。 4、该项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接受财政部门检查监督。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其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城市维护费支出不足,专项用于各区垃圾处理运营费支出和完善垃圾处理场建设。 5、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建设(市政公用、环卫)局、财政局、环保局,顺德市物价局、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的《广

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年金改革的原因是由于改革前的基本年金制度已经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根据厚生省的相关数据统计,就算是再不往目前的公共年金账户中注入一分钱,目前的厚生年金的积累还可以够5年的支付,国民年金积累还可以够3年的支付。所以说,改革前的年金制度并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漏洞百出,至少是一个还可以维持的状况。但是,年金制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更是一个长期的制度,所以不能满足于现有状况,至少要保证10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良性运转。改革前的年金制度显然不能满足广大日本人民长期的生活保障,所以未雨绸缪,在矛盾充分暴露之前就把它解决掉是最明智的选择。 年金改革 要解决什么问题 日本的年金改革,要解决如下问题: 1.少子高龄化社会所带来的问题 真正意义上的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传统的年金政策中的问题逐步显现,成为了威胁国计民生安定的一个大问题。简单地来讲,就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工作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少;而另一方面,取得社会养老金的人数却越来越多,这就自然使得现行的年金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目前日本的国民年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有一些学者认为,如果用积累制的年金体制就能很好地应付少子高龄化所带来的影响。但是积累制的弊端是其不能很好的应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即如果国民年金实行了积累制,那么当工资和物价水平上涨的时候,年金的支付不能够随着物价水平升高而升高,所以就会造成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而大多数学者对于日本未来的经济发展还是持乐观态度的,所以在可以预计的将来,日本的工资和物价水平都会呈现一个增长的态势。在此情况下,目前现收现付制的国民年金制度就显示出了它能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自动调节年金给付额的优势。但其给付不足的弊病始终是年金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2.应对社会上一些对年金给付能力持怀疑态度的声音 目前,由于少子高龄化和一些社会问题的逐渐凸显,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对目前他们通过辛勤工作并缴纳保险费所建立起来的年金体系表现出了不安和怀疑的态度。他们认为,等到他们老后,应享受年金给付的时候,现有的年金体系制度是否还能为他们创造一个幸福的晚年。所以,为了解决年金制度中的问题,也为了应对社会上的不安情绪,年金改革才被推上了议事日程。 3.建立一个鼓励高龄劳动者继续劳动的年金体系 在目前日本少子高龄化不断严重的情况下,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就会越发的明显。那些高龄劳动者往往都是在其从事的行业中有着丰富经验,或者长期从事高级管理岗位工作的核心人员。所以说,如果能让这部分高龄的劳动者在其身体和精力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社会发挥余热,这也可以说是年金体系为迎接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解决劳动力紧缺的问题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日本垃圾分类及处理

日本垃圾分类及处理 1.日本垃圾分类: 日本通常将垃圾分为4类:①一般垃圾,包括厨余类、纸屑类、草木类、包袋袋类、皮革制品类、容器类、玻璃类、餐具类、非资源性瓶类、橡胶类、塑料类、撩凑自色褥衫以外酶衣服毛线类。②可燃性资源垃圾,包括报纸(含传单、广告纸)、纸箱、纸盒、杂志(含书本、小册子)、旧布料(含毛毯、棉质融色衬衫、棉质霖单)、装牛奶饮料的纸盒子。③不燃性资源垃圾,包括饮料瓶(铝罐、铁罐)、茶色瓶、无色透明瓶、可以直接在利用的瓶类。④可破碎处理的大件垃圾,包括小家电类(电视机、空调机、冰箱/柜、洗衣机)、金属类、家具类、自行车、陶瓷器类、不规则形状的罐类、被褥、草席、长链状物(软管、绳索、铁丝、电线等)。 每一种垃圾都有不同的收集时间,一般垃圾每周2次,其他类垃圾每月2次。每到收集垃圾的日子,居民便将装着垃圾的透明塑料袋放到指定的地点。 2、日本垃圾的处理方法 2.1垃圾处理技术 由于日本土地资源的匮乏,焚烧处理一直受到日本政府的推崇,而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日本政府开始有计划在许多已建成的焚烧厂增设焚烧灰的熔融处理系统。焚烧灰熔融指在1 200℃以上高温下熔融焚烧灰的技术,熔融的物质经冷却变成固体后形成的物质叫作“熔渣”。制成熔渣后,焚烧灰体积减少一半左右,有助于延长处理厂的使用期。因为熔渣可用作砾石的替代材料,所以很多建筑行业将其作为配管类的回填材料与土质改良材料、沥青铺路材料、预制件等建筑材料,促进其有效利用。 如三重县龟山垃圾焚烧处理厂采用熔融工艺,炉温高达1 800℃,每天处理80 t垃圾。为了节省土地,该厂还将旁边的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挖出焚烧,焚烧后的熔渣经磁选分成金属渣和硅矿渣,硅矿渣可作为建筑材料;熔融灰制成陶粒,代替天然碎石加入混凝土制成大块砖材,用于铺筑河岸海岸。 2.2处理流程: 日本垃圾处理有一个很大的特色就是,家庭产生的垃圾,在家庭完成垃圾分类。生活垃圾从住户至最终处理厂经过收集、搬运、中转、中间处理、最终处理环节。垃圾由各区收集、搬运,可燃垃圾在清扫工厂焚烧。不可燃垃圾除了极少一部分不适合破碎的物品外,大部分与大件垃圾分别在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与大件垃圾破碎处理厂进行破碎压缩,减量化处理,并将其中有利用价值的物质回收后再进行焚烧与填埋处理。 下图是日本东京二十三区的垃圾收集处理流程图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及对中国之启示概要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及对中国之启示 “社会保障”这个概念,1935年首先出现于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案》上。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就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1]。中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缺陷决定了改革的必要性,当今市场化经济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迫切性。借鉴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得失,对中国改革、完善自身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日本社会保障制度透视 (一)构建历程 1、建立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20年代(大正年间),至今已有80 多年的历史[2]。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则是在二战后。1950年10月,日本首相咨询机构“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提出《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劝告》,文中对社会保障制度作了这样的界定:“社会保障指对疾病、负伤、分娩、残疾死亡、失业、多子女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贫困从保险办法和国家直接负担方面寻求经济保障途径,对陷入生活困境者,通过国家救助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同时,谋求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以便使全体国民都能过上真正有文化的社会成员的生活”[3]。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由此逐步建立。 2、发展 1961年,日本实行“国民皆年金与国民皆保险”体制(即全体国民都参加年金和保险),从而奠定了以全国民众为对象的综合性保障基础。1973年,由于实行厚生老龄年金的物价补贴以及扩大健康保险,推行老年公费医疗制等,该年被称为“福利元年”。此后,日本逐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以不同阶层为对象,分成三大部分:一是国家扶助(包括救济)——以贫困阶层为对象;二是社会福利——以低收入阶层为对象;三是社会保险——以一般阶层为对象[4]。可以说,到20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初具规模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形成。 3、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日本除了不断颁布新的社会保障法规外,还对现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提高医疗保险与年金的给付率:加强雇佣保险制度;扩大劳工保险范围;制定各种社会福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1.1 肯定列表系统内涵及其执行措施概要 在食品中引入农业化学品残留物肯定列表系统,即禁止含有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s)且含量超过一定水平(一律标准)的农用化学品的食品销售。该系统将在《食品卫生法》修正案发布(2003年5月30日)后三年内(2006年5月29日)生效。 为实施肯定列表系统,健康、劳动与福利部将在2006年5月之前采取如下三项措施: i、根据《食品卫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3段的规定,制订一律标准,在该标准水平下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一律标准)。 ii、根据《食品卫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3段的规定,指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物质(豁免物质)。 iii、根据《食品卫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1段的规定,制订食品中临时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MRLs)。 健康、劳动与福利部于2003年10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一次草案,在2004年8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二次草案、“统一限量标准”草案以及“豁免物质”草案。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的基础上,2005年6月21日,日本正式向各WTO成员通报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统一限量标准”以及“豁免物质”最终草案。 1.2 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程序及最终草案 1.2.1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背景 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以后,日本将禁止含有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超过一定水平的农用化学品的食品的流通。然而,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制定的农用化学品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还不能充分地覆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odex Standard)和农用化学品国内登记许可标准(WHL标准),这将妨碍肯定列表制度的顺利实施。因此,日本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于食品中还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用化学品残留物,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s),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不覆盖所有物质(如豁免物质)。 1.2.2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一般通则 i、抗生素与合成抗菌剂 抗生素与合成抗菌药的现行标准应当保持不变,食品不得含有抗生素,肉类、禽类、蛋类、鱼类和贝类不得含有合成抗菌药。 ii、不能确定ADIs值的农用化学品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西安市物价局二〇〇五年四月四日)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计价格〔2002〕87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理产业化,使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根据我市环卫体制现状,分步实施。先对生活垃圾处理环节实行企业化运作,收费应当弥补成本费用,合理盈利。其它环节,即清扫、收集、清运仍维持现状,待条件成熟时再实现企业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制定的原则:一是谁产生垃圾谁付费;二是收费要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三是简便、有效、易操作。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内容 ㈠收费项目和收费主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分为2个收费项目,即: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场(厂)收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处理等环节的费用。其收费主体为城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的市容管理部门。收费主体可委托有关单位代收。垃圾场(厂)收费是指企业、生活垃圾自运单位等向江村沟垃圾填埋场等倾倒垃圾,由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向倾倒车辆(或单位,下同)收取的费用。 ㈡收费对象,凡在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等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含城中村村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居民在家庭、工作单位和其它活动场所都会产生垃圾,其收费对象具体分3类:一是个人,二是单位,三是其它经营场所。 ㈢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场(厂)收费标准:按照居民在家庭、工作单位和其它活动场所3个区域产生生活垃圾的实际,区分以下3类情况分别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⒈由个人交纳的:城市居民(含城中村人口和暂住人口)以人为单位按月由个人交纳:2元/人·月。物业小区内发生的卫生保洁、清扫等物业管理费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西省陕价费发〔2004〕72号)的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⒉由单位交纳的(原市容环卫运输管理体制不变):国家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企业等除按下列“3款”执行的单位,均按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由单位按月交纳:1元/人·月。 ⒊由经营者交纳的(原市容环卫运输管理体制不变):⑴餐饮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区分5个收费标准实行累进计收(不足10㎡按10㎡计): 50㎡以下: 1.2元/㎡·月 51—100㎡: 1.1元/㎡·月 101—500㎡:1元/㎡·月 501—1000㎡0.9元/㎡·月 1001㎡以上0.8元/㎡·月 ⑵旅店业按床位数结合实际床位使用率,由单位按月交纳:3元/床·月。 ⑶集贸市场按摊位由摊主交纳:零售摊位为1元/摊位·天;批发摊位(含批零兼营)为2元/摊位·天。 ⑷其它商业网点按营业面积大小区分6个收费标准实行累计收(不足10㎡按10㎡计): 50㎡以下:0.8元/㎡·月 51—100㎡:0.7元/㎡·月 101—500㎡:0.6元/㎡·月 501—1000㎡:0.5元/㎡·月

日本企业年金规章制度发展的现状分析

日本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发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指导下,依照自身经营状况和进展需要而建立的,旨在使职工在退休之后的一定时期内能按年度或月度获得一定数额养老 金的退休收入保障制度。与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企业年金属于政府鼓舞的非盈利性的自愿的企业行为。国际上一般将企业年金视为职员福利打算的一部分,作为一种人力资源治理的制度安排,企业年金在各国的建立和进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而呈现不同的形式和特色,本文将对世界上较为典型的日本企业年金制度进行分析。 一、日本企业年金制度的概况与运作模式 日本的退休养老制度要紧依照1959年制定的《国民年金法》施行,从1961年4月开始,日本所有个体经营者(包括农民)以及无业人员都参加了国民年金保险,从而实现了“国民皆年金”。日本的退休养老制度要紧由三大支柱构建而成,一是公共年金制度;二是企业补充年金制度;三是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由各企业自主设立,属于企业福利的范畴,目的是供职工退休职后作为养老之用。日本退休养老制度的成功专门大程度上得益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制度的有力支持。从表1能够看出,日本企业年金的进展程度在发达国家之中处于中上水平,在日本国人口老年龄化趋势日渐严峻的情况下,企业年金制度的导入和大力进展在专门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共养老保障基础年金的财政压力。 (一)日本企业年金的要紧类不 日本的企业年金要紧有三类:(1)厚生年金基金。厚生年金基金于1966年开始实施,以500人以上的大企业为对象,是依照劳资双方协商建立,由劳资代表治理,财源由政府免除本该缴

付政府的厚生年金保险费的一部分加上劳资双方出资构成,到1991年底,厚生年金基金总数达到1593个,参加人数约1072万人,不仅适应了老人生活的多种需要,而且补充了公共年金制度;(2)适格退职年金。适格退职年金于1962年导入企业制度,多为一般的中小企业实行,其资金的运用必须托付信托银行或社会保险公司进行。(3)煤炭矿业年金基金。煤炭矿业年金基金成立于.1967年,是为了稳定煤矿业工人就业而设立的特不年金制度。该基金向55岁以上的煤矿业退休职工发放年金,或在其死亡时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其费用向会员征收,按上一年的煤炭产量由雇主缴纳,到1992年3月末,共有会员11个,被保险人数1812人。 厚生年金基金和适格退职年金是日本企业年金的要紧形式。二者的要紧区不是:厚生年金基金代管着一部分厚生年金(公共年金)的积存金,因而在税制上有较多的优惠;而适格退职年金由于没有代管的部分,故必须交纳1%的法人税和 0.173-0.207%的地点居民税,且操作比较简单,运用比较灵活。二者的相同之处是厚生年金基金和适格退职年金都享受一定的

日本的垃圾分类

日本的垃圾分类 日本的垃圾分类 初到东京生活,就已经觉得这个鬼子的国度里活的不如国内舒服,除去印象第一深刻的住房狭小之外,扔垃圾的习惯不同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在日本扔垃圾的成本很高。繁华的新宿街头竟找不到一处垃圾桶。如果这是在国内,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你让人注意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却连个垃圾桶也不预备,让我们往哪里扔?事实上,东京之所以没有垃圾桶,是因为这里执行非常严格的垃圾分类制度,万能型的垃圾桶无法在这样的制度下生存。 我在东京落脚的住处位于涉谷区。房东交付钥匙的时候会附上一张纸,告诉你每天环卫公司处理垃圾的种类是按星期划分:周一休息,周二可燃垃圾、周三不可燃垃圾,周四废纸,周五资源类(玻璃饼、金属罐等等);而且垃圾要在指定时间(早晨 8 点左右环卫沿街清理一次,过时不候)扔在指定区域(一般是一栋 建筑物专门准备了一小块空间)。 即使是这样,当我基本熟悉了在日的生活,搬到位于东京都调布市的新家之后,我开始意识到,原来涉谷区对于垃圾处理的规定是如此的“人性化”。 这里我简单的把调布市的垃圾处理规定解释一下: 分类:垃圾分为 10 类 1、生活垃圾(可燃垃圾):包括食品残渣、吸油纸、贝壳、蛋壳、破损纺织品、吸尘器的灰卷、女同胞的“生理用品”、绷带、创可帖、草木以及其他任意边长不超过 40cm 的可燃物等等。生活垃圾必须使用调布市指定的橙色垃圾袋(超市有卖)盛放。竹签、木棍需折成不长于 40cm 再装袋。盛装牛奶用的纸盒不属此 类,后文专门有叙述。 2、不可燃垃圾:包括金属、陶瓷、橡胶、小型废旧电器、传统钨丝电灯、CD、雨伞、毛绒玩具、化妆品的瓶以及其他任意边长不超过 40cm 的不可燃物。不可燃垃圾必须使用调布市指定的蓝色垃圾袋(超市有卖)盛放。干电池、天然气炉灶及气罐(作用类似国内的酒精炉,这边用的都是天然气)不属此类。有旧刀装袋时,须用报纸包好,并在袋正面写上危险字样。 3、有害物:包括干电池、荧光灯、水银体温计等。不能用塑料袋包裹,扔时直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对中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方方面面,无疑对中国尚待改革和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启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如何?将如何借鉴日本的经验教训?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人员处理暂行办法》等。中国城市中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确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是: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了一定进展,发挥了一定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化,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 一是覆盖面窄,发展不平衡。据统计,城镇的覆盖面达90%,占我国人口80%的农村仅为2.4%。二是企业保险存量过大。本来,社会保障应体现“人人自我保障,社会为人人保障”的精神。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在城镇企业单位实行的是社会福利功能与企业生产功能相混合的体制,“企业办社会”问题十分突出。三是内容单一。现行的社会保障项目,除养老、医疗保险外,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业务还未全面实施。最突出的问题是现行的失业保险与当前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很不适应,不仅失业保险的对象过于狭窄,而且筹集资金渠道过于单一。四是管理体制不顺,立法工作滞后。政出多门,项目多头管理,机构重叠,业务交叉,相互掣肘,矛盾很多,难以界定管理责任。五是基金使用不规范,缺乏合理的保值增值手段。不仅挤占挪用保障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当前基金存入银行或购买特种定向债券的管理办法,难以使资金保值,更谈不上增值。而向其他领域投资,国家政策限制较严。六是公民保障意识淡薄。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企业包下来的方法,职工自我保障意识缺乏。只强调并要求国家为其保障,不愿自己缴纳费用,且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依赖思想十分严重。 (二)思考、借鉴与启示 由上可知,当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乃当务之急。当然,我们不能简单搬用日本的模式。虽然中日社会保障不乏共同之处,如中日两国对生老病死及其他生活问题之解决,都有既通过社会又通过自身家庭寻求解决的习惯。但同时,由于两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环境的不同,社会保障发展的状况也有较大差别。不过,从日本筹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经济教训中,我们仍可得到不少有益启示。

2021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

2021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64

2021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 0引言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严重,许多城市已经被垃圾所包围,生活垃圾产出量剧增。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现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并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因此环境治理迫在眉睫。 1垃圾处理分类收费制度模型 1.1减量化效果分析 ①首先选择日本作为参照,日本在不同城市采用不同的垃圾处理收费模式,生活垃圾被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大物件垃圾。以日本滋贺县寿山市为例,居民每年能低额购买

可燃垃圾袋110袋(其中大袋20日元,小袋17日元),从111袋开始收取额外金额(每袋收费150日元);居民每年能免费领取不可燃垃圾袋56袋,从57袋开始收取额外金额(每袋收费150日元)。 ②再以台湾台北市作为参照。台北市2007年实行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征收费用制度。专用垃圾袋用于收集不可回收的垃圾,政府的垃圾收集车只收集专用垃圾袋盛装的垃圾。可回收垃圾可免费由清洁队回收。即台北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在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一般垃圾和资源类可回收垃圾的基础上。自推行分类收费制度以来,台北市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和提升了资源的回收率。 最后可以得知,选取寿山市、台北市作为参照,尽管垃圾分类的收费方式不同,但是垃圾减量率以及资源回收率都呈现明显上升状态。这说明采取垃圾处理分类收费制度,能够对垃圾总量带来良好处理效果,有很大的推广空间。 1.2模型的建立及求解 在上述分类模型的基础下,本文对垃圾收费进行假设。考虑到特殊垃圾的直接二手利用以及有毒废物垃圾的自身性质,所以不对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简称“”(Positive List System)。是指为加强食品(包括可食用)中农业(包括、和添加剂)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包括“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暂定标准”、“禁用物质”、“”和“一律标准”五大类型。其中,“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涉及农业化学品63种,农产品、食品175种,残留限量标准2470条:“暂定标准”涉及农业化学品734种、农产品食品264种,暂定限量标准51392条;“禁用物质”为15种:“豁免物质”共68种;“一律标准”是对未涵盖在上述标准中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制定一个统一限量标准:0.01ppm,即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可见,日本现行的“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严格。 一、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日本是和农产品大国,目前60%左右的农产品需要依赖进口。近年来,由于日本进口农产品频繁出现农业化学品超标事件,同时日本国内也发现了违法使用未登记农药问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与此同时,在“肯定列表制度”出台之前,日本只对目前世界上使用的700余种农业化学品中的350种农业化学品进行了登记或制定了限量标准.对于进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其余400多种农业化学品。则无明确的监管措施,监管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严重威胁日本食品安全。在上述背景下,日本出台了“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二、“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的影响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几乎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残留都做出了规定,设限数量之广、检测数目之多,限量标准之严格,可以说前所未有。因此,“肯定列表制度”必然会或大或小地影响各国(地区)对日本农产品的出口。2006年6月,由于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提高蜂王浆技术指标,中国蜂王浆企业已开始遭遇退货,使蜂王浆成为最早遭受这一制度影响的中国商品。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近年来,中国对日本的农产品出口额保持持续增长,对日出口农产品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基本保持在30%左右,主要涉及肉类及制品、食用蔬菜、水果制品、水产品及谷物等五大类产品。其中,制品、、、等45种商品,、罐头、等15种商品,、、等商品。日本分别是中国第一、二、三大出口市场。根据日方进口统计资料.中国干鲜香菇、木耳、保鲜、罐头、、保鲜、、烤鳗、等商品在日本进口中的比重均占90%以上;及、、、红小豆、、、、仁果、茶叶、冷冻、、、苹果汁、、、、冷冻等商品的进口份额均在50%以上。 由于中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规模大、品种多,并且大多数产品在日本进口市场中占有较高份额。因此,“肯定列表制度”必然对中国输日的农产品产生深刻的影响。 1.“肯定列表制度”使对日农产品出口受阻 目前,中日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差异大。中国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尚不健全,不但设限项目少而且限量要求低,与“肯定列表制度”有很大差距。“肯定列表制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论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发展演变 崔万有 (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摘要:日本的社会保障虽然在战前就已有所发展,但其真正的发展则是从战后才开始的。1947年日本实施新宪法,开始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着日本经济的起飞、高速增长、低速增长、停滞、长期低迷、复苏,社会保障制度也经历了建立、扩充、困境、改革等诸多波折。经过60余载的建设和发展,日本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复杂和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日本;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On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of Modern Japanes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CUI Wan-you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29,China) Abstract:Though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saw its development before World War II, the real development started well after the war. With the new constitution established in 1947,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was started to come into being and under construction. As the economy experienced its takeoff, high gross, low gross, standstill, long term recession and recovery,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saw its period of setup, expansion, difficulty, reformation and other problems. Over sixty years of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has grown into a complicated and complete system. Key words: Japan; social security;social welfare 一、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界定 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保障实践是千差万别的,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界定,世界各国的政策文献和有关论著中的具体定义不尽相同,各国都依据本国的特点和认识来描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即使同一国家和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各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与价值观选择不一致,也很难对社会保障制度作出明确而统一的定义[1]4。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虽然此前已经有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其具体实践,如英国早在1601年即颁布了《济贫法》;德国则于18世纪末率先建立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但缺乏一个较为公认的相对统一的名称。1935年美国颁布了《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即被有关国际组织及多数国家所接受。一般而言,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障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2]4。 作者简介:崔万有(1969-),男,辽宁丹东人,辽宁师范大学讲师,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保障制度、国际贸易与日本经济研究。

整理日本企业年金制度_

文件编号________ 日 本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20 年月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皖政办〔2004〕5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 年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省银监局、省保监局、省证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省银监局省保监局 省证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为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2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 企业年金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

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学习、宣传的力度,充分认识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为发展企业年金创造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2 -- 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需要处理好的几个重要问题 企业年金制度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必须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1.充分尊重企业职工的意愿。企业年金方案应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须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建立企业年金一般应包括企业的全部职工,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要按程序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进行审查。

日本的垃圾分类和处理

日本的垃圾分类和处理 日本的生活垃圾一共分几大类:可燃烧垃圾,比如厨余垃圾、庭院杂草、树枝和碎纸等;不可燃烧垃圾,如金属制品和玻璃陶瓷等;再生垃圾,如书本、杂志和报纸等纸制品以及旧衣物;粗大垃圾,如淘汰的冰箱、电视和家具等。旧电池和打火机必须单独装在透明塑料袋中丢弃,医疗废弃物(针头、药瓶)等则是需要特别处理的垃圾。 这些垃圾是如何处理的呢?在日本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周二、周六扔可燃烧垃圾,周五扔不可燃烧垃圾,周六扔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垃圾。粗大垃圾则不能随便丢弃,而是给市区环保局打电话派人来拉,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关于特殊垃圾(会污染环境的物品,如电池类),管理更是严格,一个月只有1-2次的回收。这些要求已经被日本公民认为是一种“国家规定,公民必须执行”责任,反之便是违法、违背道德的事情。偶尔也有偷偷丢弃粗大垃圾的现象,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罚款,甚至遭到起诉。 日本对垃圾分类规定执行得一丝不苟。他们在扔可燃烧时挑得非常仔细,一点不可燃垃圾也不能混入,就是一个小小的塑料药袋也要挑拣出来。扔瓶子就更没有那么简单了,所以在有的垃圾箱上,你会看见多出一个小筐子,里面堆满了瓶盖儿。我曾经看见一位朋友,他把一支废圆珠笔的金属笔尖拧下来,分投在不可燃烧的垃圾袋中。当时我很震惊,就问:“就那么一点点金属,你也拆下来,不怕麻烦吗?”他说:“习惯了就不觉得麻烦了,举手之劳嘛。”从日本人的认真,也可见日本垃圾分类细化到什么程度,真是让人惊叹! 如果问刚到日本的留学生或游客最不习惯的事情是什么,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扔垃圾太麻烦,分类太细。我见过有位热心的邻居老太太,她把留学生扔的垃圾袋解开,把丢错的垃圾拣出来,重新归类,还和颜悦色地给留学生讲解。日本装垃圾的塑料袋外面都印着“可燃烧”和“不可燃烧”字样。垃圾袋中超市中出售,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有的日本家庭还购买了小型厨余垃圾处理器,随时把家中的厨余垃圾处理成肥料,供自家花园、花坛用,是很好的肥料。可燃烧的垃圾就要送到处理中心燃烧掉,燃烧掉的灰再做成肥料。有的公司专门收集厨余垃圾,处理成高级有机肥料出售。不可燃烧垃圾是经过回收处理再利用的。在日本,与人交换名片时,往往会看到名片下角印着“再生纸”,有不少公厕提供的手纸,也印着“再生纸”。人们在处理旧报纸、杂志、图书及其他制品时,都是在规定日期前,自己先整理的整整齐齐,放在指定地点,方便环保工人搬运,拉到造纸厂重新造纸。 关于饭店、食堂的废油,也是有严格规定的,绝不能倒入下水道,因为油对水的污染比粪便还严重。所以有专门的公司用专用车到饭店回收废油,但是饭店要交一定的回收费用。日本人十分自觉,决不会偷偷将废油倒入下水道,甚至在刷洗炒菜的锅时都是先用餐巾纸擦拭后再刷洗。我采访过一家废油处理公司,他们将废油提炼成柴油及各种化妆品用的原料。他们的理念就是在沙化地带种油菜,再用菜籽炼成食用油或生物柴油,从而避免无限制地开采石油、使用石油。这样,既拯救了地球,又净化了环境,真是用心良苦。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和世界农产品出口影响分 析 摘要:本文通过选取2001年以来中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以及日本进口世界的农产品的贸易数据,通过计算中国出口日本农产品占世界出口日本农产品百分比的方式进行分析,得出肯定列表制度在对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贸易量会产生影响,对世界出口日本农产品贸易量也会产生影响,但是前者受到的影响大于后者的结论。我国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来改变这一现状。 关键词:肯定列表制度农产品出口措施 一.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肯定列表制度”是日本为了加强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以及农产品中的农药化学品的残留量的监控和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主要包括“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一律标准”。其中“一律标准”是最核心的制度,没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产品,全部遵循0.01毫克/公斤的“一律标准”。 二.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背景 日本是一个资源小国,国土面积的限制导致其大部分农产品需要进口。其中60%的食品以及农产品都需要进口。所以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目前,世界上的农业化学品大约有700多种,日本制定的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还不到400种,其余的化学品给日本的食品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另一方面,中国是农产品出口大国,其农产品的出口对象主要是日本,中日两国是近邻,也给两国之间的农产品交易带来了便利。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因为低廉的价格,在日本国内的销售量持续上升,给日本本土农产品市场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但是中国的农产品在卫生安全上也存在不小的隐患,由于我国国内经常出现农产品不合格事件,这些新闻,经过渲染,传入日本国内,也让日本国民产生了恐慌。民众要求政府加强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基于此,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3年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以该法案为依据,在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中引入了“肯定列表制度”,并于2006年5月正式实行。 三.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

一、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战后,日本构筑了庞大、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劳灾保险、雇佣保险、护理保险组成。这一体系的建立对保障日本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日本进入少子老龄化社会,政府也在不断对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一)年金保险体系 日本年金保险体系由三层结构组成,第一层为全民皆加入的“国民年金”,第二层为按收入比率交纳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第三层为“企业年金”。其中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为国家直接运营的公立年金。据统计,截至2007年4月,全日本加入公立年金总人数达到7,044万人。 日本公立年金制度按投保人的不同具体分为:第一类被保险者指20岁至60岁之间的自营业者、农民、学生、自由职业者、无职业者;第二类被保险者指企业员工、公务员;第三类被保险者指被第二类被保险者所抚养的配偶。 1、国民年金 根据日本宪法第25条,即国家有义务为国民的社会福祉、保障、公共卫生条件改善而努力之精神,面向全体国民以备养老、伤残、死亡而设立的公立年金制度,也称为基础年金,中央主管部门为厚生劳动省直属的“社会保险厅”。 种类:国民年金按赔付种类可分为老龄基础年金(养老),障碍基础年金(伤残赔付),遗族基础年金(死亡赔付)。 对象:国民年金法规定所有生活在日本的年龄在20-60岁期间的人员必须加入国民年金,故第一、二、三类被保险人以及常驻日本的外国人均为加入对象。但制度规定,加入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第二类被保险人不需缴纳保费。 保费:2007年开始,个人缴纳部分上调到14,100日元/月,此后每年4月上调280日元/月,至2017年达到16,900日元/月为止。国家财政也支出相当于个人缴纳的金额。 2、厚生年金 专为企业员工设置的公立保险制度。厚生年金保险法规定,缴纳25年即可享受厚生年金,同时要求从业人员达到5人以上的企业和自营业者必须加入厚生年金保险。

最新整理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最新整理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 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收集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物业公司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上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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