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纪律精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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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纪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开标会纪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位评委:

上(下)午好!我是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的招投标监管人员XXX,负责本次开标会的监管工作,现在宣读开标纪律。

一、场内严禁吸烟;

二、凡与本次开标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关闭所携通讯设备,暂停与外界联系。

四、参加开标会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开标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五、投标单位代表应该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请投标单位在会后填写公正度评价表,并将公正度评价表寄往上海市监察委驻市建设交通委监察室驻中心监察办,或投入公正度评价表信箱内。

下面请招标人XXX主持开标会。

投标人须知

(在开标大会上宣布)

一、招标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四、投标人应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参会人员如要提问,须事前书面提交主持人,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干扰会议者,将会导致取消参会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的询问工作应在公开场合进行。

五、投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定标等信息属于保密范围,投标人不得非法打听。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或采取非法手段干扰评标,违者将会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现场对投标人保密。

七、整个开标、评标过程在市、区(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本次招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权就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投诉和举报应采取书面材料的形式。

开标会纪律一般包括: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附件2评委守则(在评标工作开始时宣布)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正廉洁、不循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项目代理业主招标除外);(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四)曾因在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工作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标过程、结果等信息泄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五、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保管,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工作电话对外联系。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规定评分。对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研究作出书面决定,报监督小组备案。个别评委评分与大多数评委评分差异过大,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监督小组有权请该评委进行复核或作出解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多数评委认为该评委的评分与大多数评委的评分差异过大影响了评标公正性的,可报请监督小组同意后以评标委员会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取代该评委的评分。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评标纪律,徇私舞弊,操纵评标结果的,视其情节轻重,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权就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附件3监督人员守则(在开标前宣布)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dalian市对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二、监督工作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禁止监督人员带有个人私利参与监督。三、进入评标现场的监督人员应当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指定的人员集中保管,对外联系使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电话。四、监督人员在监督活动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监督职责。监督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宣传和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招投标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公布的评分办法评分等,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五、监督人

员在评标活动中没有评比权和表决权,不能对具体的投标文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和发表有趋向性的言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和影响评标的结果。六、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必须指出的问题或必须纠正的错误,原则上监督人员须经集体讨论商议后,由指定人员向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责任人员指出。七、监督人员应及时处理收到的举报,可采取查阅评标资料、与相关人员、举报人谈话等手段进行调查。涉及纪检监察对象的,可将举报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八、监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放弃监督职责,泄露应当属于保密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或评标过程等信息,向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通风报信,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越权监督等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笫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开标评标纪律的相关资料

开标评标纪律 1、开标过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投标人必须服从开标会议的统一安排。 2、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会议,并按要求签到。凡与开标无关 人员不得入场。 3、任何人不得与任何形式干预开标、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4、开标会议期间,任何人都要在指定位置就坐,并关闭手机铃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 会场内随意走动。 5、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由专人保管,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文件和会议资料带出会 场。 6、投标文件必须有监督人员和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查验后当众开封。 7、任何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违纪行为,都可能导致该投标人被取消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 严重违规者将会取消该投标人今后在中原石化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投标资格。 8、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开标纪律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违反纪律者可停止违纪人员的开 标工作。 9、如发现开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应按照相应程序提出质疑 和投诉,但不得扰乱开标会议程序。 10、投标文件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会议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公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投标人名称。宣布本次招标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标书送达时间,查验标书密封情况:请公证员(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投标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标书,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转入评审阶段:宣布进入评标阶段,请投标人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评标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8、宣读《评标专家须知》并介绍评委会成员:主持人宣读《评标专家须知》,介绍出席评标会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征询评委会成员回避主张。 9、推选评委会组长:请评委会成员推选评委会组长。 10、讨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指未进行事前论证的项目):由采购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介绍。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及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评标准则 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招标人的代表二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人。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开标会议程序: 2.1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招标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 2.3由投标人代表及招投标管理部门查验投标资料的密封情况。2.4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 2.5按唱标顺序,由投标人进行方案介绍,介绍完毕,在场专家可以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提问。 2.6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8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3.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数量不足者;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资料的;(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参数、供货合同等有不实的;(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5(. 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也是一种最具有竞争、公开透明程度最高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活动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但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实践经验,完整的招标投标活动还应包括在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把招标投标活动分成两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各个阶段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要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作出具体安排,包括对招标项目进行论证分析、确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机构、邀请相关人员等。主要程序是: (一)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即对招标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包括确定招标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具体的时间安排、招标费用测算、采购风险预测以及相应措施等。 (二)项目综合分析 对要招标采购的项目,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及其清单提供依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项目的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确定招标采购方案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确定招标采购方案。也就是对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出最佳的采购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以及项目的采购清单等,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方案和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四)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五个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主要是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2、招标项目要求。主要是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包括项目的具体方案及要求、技术标准和规格、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竣工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事项。 3、投标人须知。主要是说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和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提交方式、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以及截止日期、开标和评标及定标的日程安排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4、合同格式。主要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工程进度、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包含的内容及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法、生

开标评标与中标注意事项资料

开标、评标与中标细则与注意事项 xxxx评标委员会编制 一、开标: 开标时间和参与人员: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应在投标的有效期内开标、评标和授予内容。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则应提前三天通知投标企业和有关单位。 开标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公证机关代表和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程序: 1)一般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委托公证机关的,可由公正机关检查并公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日期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经确认无误后,按标书送达时间或以抽签方式排列投标企业唱标顺序。 3)开标记录

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1.一般情况下的废标规定: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印鉴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为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料预审时不一致。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函(金)有瑕疵。 6)组成投标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另外,对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书,视为废标,原封退回。但对于投标者的过失(邮路、战争、罢工等原因),而在开标之前未送达的,投标单位可考虑接受该迟到的投标书。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完整版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及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评标准则 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招标人的代表二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五人。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 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 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投 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 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 2、开标会议程序:

2.1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招标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代理人身份。 2.3由投标人代表及招投标管理部门查验投标资料的密封情况。 2.4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 行唱标。 2.5按唱标顺序,由投标人进行方案介绍,介绍完毕,在场专家可以 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提问。 2.6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8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3.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数量不足者;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资料的;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参数、供货合同等有不实的;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 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评标委员会职责及义务 一、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重大问题的表决权。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配合招标办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评标注意事项及纪律 一、评委如发现投标单位中有同自己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二、评委的评标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人,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依法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评标的依据只能是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对招投标文件或评标办法有理解不清的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须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不得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影响其他评委,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影响。 八、评委应在评标意见书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书面说明。不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意见。 九、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相关的人员透露所有评标和定标等有关情况,也必须对供应商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十、评标所用资料及工作底稿不得带离评标会场。 十一、评标期间,评委的移动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

招标开标监督实施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督审委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推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公司大于500万、集团公司大于50万的基建工程、技改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等招标及集团公司小于50万的商务谈判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督审委按照监督原则,行使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负责招标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并参加招标监督工作。 第四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坚持“管办分离、职责明确、依法监管”的原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对违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须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章监督职责 第五条招标监督职责是: ⑴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 ⑵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招标方案的制定、对投标人资格方案的审定、邀请招标时被邀请投标人的确定及各类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的入围推荐和不良业绩考核、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与方法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主要环节的监督。 ⑶监督有关部门在招标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 ⑷协调解决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⑸监督检查招标活动中的执法、执纪情况。 ⑹组织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开标前监督 ⑴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是否符合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规定;有无将法定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有无化整为零或违背公司招标管理要求及规避招标的行为。 ⑵评标委员小组的产生时间、人数、结构比例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技术专家是否在专家库中按规定抽选,直接确定专家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委员小组是否为5人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委是否执行了回避原则。 ⑶邀请招标,被邀请投标商的名单是否经招标小组研究提出,是否有规范的会议记录;所邀请的潜在投标商是否符合招标办法规定的家数;邀请招标情况下是否执行“推荐、评标、定标人员三分离”原则。 ⑷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⑸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限制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的行为。 第七条开标监督 ⑴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招投标工作纪律,并向投标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⑵对招标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及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等开标程序进行监督。 ⑶对投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评标监督 ⑴监督人员应在评标之前,向评委会成员当众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⑵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做好内外通讯工具的管制。 ⑶评标开始前是否由评标委员小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的主要内容向评委做详细介绍,评委分工是否合理,职责是否明确;评委是否独立进行评审,是否存在不遵守评标程序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及中标条件作实质性改变等违规评审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评标纪律

招标开标评标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开标、评标程序 一、开标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及有关人员; 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开标会结束。 二、评标 (一)评标准备 1.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3.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二)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依照89号令第35条)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

偏差,属于重大偏差的,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依照12号令第25条);属于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果有);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偏低,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上述评审,评标委员会列出被否决的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的,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填写《初步评审结论一览表》。 (三)详细评审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评审出最终投标价,同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可行性进行评审; (2)拟定《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2.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评审出最终投标价;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逐项评分; (3)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评分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分; (4)拟定《综合计分评分比较一览表》。 (四)提交评标报告

开标评标定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流程 一、开标程序 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名单及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 2. 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被非法启封,经确认无误后,统一在《投标文件验封确认表》上签字; 3. 宣读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4. 由招标代理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开标过程完整的进行记录 5. 与会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唱标内容; 6. 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投标单位等候安排,进入评标阶段。 二、评标流程 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代表和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有经验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由招标人从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委均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工作,不代表所在的工作单位; 2.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3. 评标活动 评委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各项评价比较,综合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和对招标文件满足的程度、以往的工作业绩和信誉等情况,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分,评委会根据评委打分的统计结果,对投标文件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签字,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说明及招标情况 2)开标情况,包括开标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及唱标情况3)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评标工作的依据及评标内容等 4)对投标文件的意见汇总和打分情况 5)依据评标办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6)问题澄清及其他相关附件 三、定标 1. 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指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经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张刚报和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两个以上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组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设计合同。

评标专家注意事项

评标专家注意事项 一、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每次评标委员会到齐后,会要求所有评委签署一份承诺书,保证评标工作公平公正。 所有的评标工作人员都必须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评标活动中,所有的评标工作人员必须要全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进出评审工作场所,不得私自接触任何投标人,不得把自己的“意愿”和“想法”等强加给其他评审人员,不得干扰和影响其他评审人员的独立工作,不得相互串通一气或通谋作弊等等,必须要客观、独立、公正地行使各自的评审权力,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共同推选出合乎条件的中标候选人。 二、严格按招标文件标准和评标程序进行评标工作: 评委应当严格按照评标程序进行评审,不得随意减少中间环节,尤其是评标现场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学习、重大事项讨论、废标界定等环节,一定要规范评标程序。 第一,招标人应科学地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对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模块化、细化,方便评标成员能迅速依据标准进行评审。一个招标项目是否成功,能否顺利,招标文件的因素占了80%。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详细评审前,应该审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第二,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一般是边看招标文件,边看投标文件,导

致评标成员“手忙脚乱”。因此在开标、评标现场,不应首先让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投标文件,而应当首先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一定时间,要求评委员研读招标文件,待评标掌握招标文件要点后,再行评审投标文件; 三、加强学习、评标过程中认真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除本身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掌握有关法律知识。从评标本质角度分析,招标投标活动的实质是采购方式,但同时其中也涉及到法律问题。对于评标成员而言,往往可能在某一专业领域(如工程、产品制造)具有很高的专业造诣,但缺乏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知识或不能理解有些法律规定,造成评标结果有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招标文件的规定。

开标评标纪律精选版

开标评标纪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开标会纪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位评委: 上(下)午好!我是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的招投标监管人员XXX,负责本次开标会的监管工作,现在宣读开标纪律。 一、场内严禁吸烟; 二、凡与本次开标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关闭所携通讯设备,暂停与外界联系。 四、参加开标会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开标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五、投标单位代表应该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请投标单位在会后填写公正度评价表,并将公正度评价表寄往上海市监察委驻市建设交通委监察室驻中心监察办,或投入公正度评价表信箱内。 下面请招标人XXX主持开标会。 投标人须知 (在开标大会上宣布) 一、招标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四、投标人应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参会人员如要提问,须事前书面提交主持人,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干扰会议者,将会导致取消参会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的询问工作应在公开场合进行。

五、投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定标等信息属于保密范围,投标人不得非法打听。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或采取非法手段干扰评标,违者将会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现场对投标人保密。 七、整个开标、评标过程在市、区(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本次招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权就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投诉和举报应采取书面材料的形式。 开标会纪律一般包括: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评标、定标程序与要求

评标、定标程序与要求 1. 建设工程评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评标程序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了解程度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正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主要了解以下内容: ① 招标的目的; ② 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③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④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⑤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重点了解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3. 初步评审的目的和内容 初步评审是从所有的投标书中筛选出符合最低要求的合格投标书,剔除所有无效投标书和严重违反规定的投标书,以减少详细评审的工作量,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初步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4. 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的工作环节和内容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和保留。 符合性评审主要有以下工作内容: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①投标人以及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是否已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 ②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交了承包方的法人资格证书及投标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是联合体,是否提交了合格的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投标负责人的授权委托证书。 ③投标保证的格式、内容、金额、有效期,开具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④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有效地签署。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投标文件中是否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如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等,以及应该提供的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资料。 (3)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①凡是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填写的空白栏目是否全部填写,做出明确地回答,如投标书及其附录是否完全按要求填写。 ②对于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数据或说明是否有任何修改、保留和附加条件。 通常符合性鉴定是初步评审的第一步,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列入废标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

评标文件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公开招标 评标文件 (综合评分评标法)

一、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投标的原则和要求组成。评委会成员由专家、业主代表、主管部门代表组成。 2、招投标文件是评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位投标商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 3、评委会一定要按照评标文件做好评标工作,对招标文件与投标资料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尤其对投标资料应进行全面分析比较,按照综合评法,对投标人的标价、施工方案、质量、工期、信誉和业绩等进行评价,以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对投标资料中商务上、技术上、价格上存在的不明确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向投标商发出书面咨询,待澄清后再选评。但咨询与答复只限于澄清,而不能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包括价格)。 5、任何技术修正和价格修正都应以招标文件为根据,并具体说明理由和方法。评标人不能以任何经验、印象和推断等作为对某一问题“满意认可”的理由。 6、不要轻易废标,尽可能把废标压缩到最低限度,对必须废标的一定要充分说明理由。 7、评标工作时间紧张,但一定要保证质量,工作要认真负责,细致踏实,各项数据都要进行复核,保证做到准确无误。特别要注意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任何地方(往往是在不明显的地方)的声明、解释、要求和异议,千万不可大意。

8、评委会成员不能与任何一位投标商有特殊或密切关系,否则必须主动回避,各投标商可以对此监督举报。 9、评标委员会设立联络员制度。评标委员会如有事咨询投标商,必须通过评委会授权指定的联络员联系。反之,投标商有事必须找评委会,也必须通过联络员。评标期间,任何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商私自接触,外出应请假,评标资料不得带出评标场所、不得复制,严禁带走;评标情况、评标结果在授标前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更不得向投标商泄露,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通报当事人单位。 10、互相尊重、平等协调、加强团结、顾全大局。 11、评标结束后须认真办好交接手续,经评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

招标开标流程

招标流程 一、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在开标当日且在开标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签收应当填写投标文件报送签收一览表,招标人专人负责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办理签收手续,由招标人携带至开标现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接收,由招标人原封退还给有关投标人。 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无效,开标会即告结束,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签到 投标人授权出席开标会的代表本人填写开标会签到表,招标人专人负责核对签到人身份,应与签到的内容一致。 三、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员主持人一般为招标人代表,也可以是招标人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开标人一般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唱标人可以是投标人的代表或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记录人由招标人指派,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同时记录唱标内容,招标办监管人员或招标办授权的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记录人按开标会记录的要求开始记录。 四、开标会主持人介绍主要与会人员 主要与会人员包括到会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各投标人代表、公证机构公证人员、见证人员及监督人员等。

五、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程序、开标会纪律和当场废标的条件开标会纪律一般包括: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出席开标会人数 招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招标人代表当众核查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授权代表的有效性,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主持人还应当核查各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代表的人数,无关人员应当退场。 七、招标人领导讲话 有此项安排的招标人领导讲话,一般可以不讲话。 八、主持人介绍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发放情况,投标人确认。 主要介绍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发标时间、答疑时间、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组成,发放和签收情况。可以同时强调主要条款和招标文件中

开标评标定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流程 一、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名单及工 程项目的有关情况; 2.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完 好无损,是否被非法启封,经确认无误后,统一在《投标文 件验封确认表》上签字; 3.宣读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4.由招标代理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 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开标过程完整的进行记录 5.与会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记录表上签字,确 认唱标内容; 6.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投标单位等候安排,进入评标阶段。 二、评标流程 1.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代表 和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有经验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 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2/3,专家由招标人从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 名单中确定,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

员会,评委均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工作,不代表所在的工作单 位; 2.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3.评标活动 评委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各项评价比较, 综合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和对招标文件满足的程度、以往的 工作业绩和信誉等情况,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给出评分,评委会根据评委打分的统计结果,对投标文件排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并由全体评委签字,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说明及招标情况 2)开标情况,包括开标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及唱标情况 3)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评标工作的依据及评标内容等 4)对投标文件的意见汇总和打分情况 5)依据评标办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6)问题澄清及其他相关附件 三、定标

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一)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选优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7家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意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 (1)设计方案 (2)企业实力。 (3)设计项目组配备。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 3、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并标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4、定标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特殊情况的考虑。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按照评标办法有关要求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 7 人。 (二)初步评审 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项目,所有投标人均纳入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 1、形式性评审。 2、资格审查或资格复核。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1、评标会议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相同的程序和原则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信用、商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分析评价,择优决定中标人。 2、招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委、监管代表和工作人员组成。 3、认真开展评标活动,除评委外,参与评标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对评标工作发表任何意见和观点,影响和干涉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标工作。 4、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独立地进行客观公正评审,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评委应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互相串通,不得大声喧哗和讨论与当次评标无关的内容,不得将个人意见强加于人;不得要求任何评委集体协商评标。评委在评标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递交招标单位。 6、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擅自中途离开评标

现场。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一律关掉通讯工具,并不得接打电话,确需与外界电话联系的,应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随意同与招标有利害关系的投标单位接触和联系,确有必要联系或接触的,应通过会议组织程序由工作人员进行安排。 7、评标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形成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标明排列顺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并由评委一一在《评标定标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 8、本次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任何评标资料不得带离评标室。

开标、评标、定标、采购方式、招投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采购方式、招投标流程 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的; (2)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的。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方式及招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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