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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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提升业务能力的思考摘要: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以一句“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道出了青年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同样,在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青年律师也同样承载着整个行业的殷切希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培养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青年律师队伍,关系到我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作为法治社会未来的新兴力量,律师专业化使得青年律师不得不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及相关要求逐次递进,专业契合与业务实践对青年律师的发展显得亟待跟进,如何让青年律师快速提升自己业务能力是未来律师职业专业化的必经之路。然而青年律师存在的相关问题也是当前必须重视的现象,比如经济收入低、执业心理迷茫等多种原因限制了青年律师的发展,案源匮乏、经验不足也造成青年律师业务创新陷入泥沼。如何改变青年律师执业现状、拓宽业务水平,才能真正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水平。

关键词:业务能力青年律师创新专业化

如今社会案件普遍增多,当事人对律师要求越来越精细和专业化,这使得律师不得不加强自身的专业学习能力,来满足日益增长的当事人需求。但现实情况往往出现青年律师

实践与理论脱节的问题:对于青年律师,当事人对此并不信任,对于当事人,青年律师自身水平并不能满足当事人的咨询需求。我们知道,青年律师往往从大学里刚出来,本科法学或者通过了史上最难的国家司法考试,其理论水平有一定功底,但是实践上往往不尽人意,往往受到当事人的诘难。如何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水平,是解决律师服务水平与当事人之间需求矛盾的当务之急。对于此,我们应当对青年律师的发展作出相应解决之道。

一、青年律师执业水平能力面临的困境

1、缺乏实践

青年律师从大学毕业后,寒窗十几载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满以为可以以此为傲,现实给这些青年实习律师泼了一脸冷水,当前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仍然以理论学习为主,专业实践为辅,法学教育与执业教育之间脱节现象严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受大陆法系演绎推理模式的影响,往往是从一般基本原则推导出具体法律适用。而与此相反,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面对相似案情,通常是根据以往经验探寻规律,归纳方法,这其实是典型的英美法逻辑,是每个刚从高校毕业的学生所不熟悉的思维模式以及实务训练方式。此外,高校现行考核机制,更导致学生为了学习而学习,为了考试而考试的机械地学习局面,通常忽视对撰写文书等实务方面的历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发展。因此实习律师的学习之路还是很

漫长的。

2、执业心理迷茫,缺乏创新

青年律师往往缺乏正确价值观的指导, 入行草率, 目标不明确。根据某大学法学院调查表明,刚入校时,有75%的学生愿意成为律师,而到毕业时,真正愿去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学生只有一成。大多数学生或报考公务员或转投其他职业,只有极少数学生还处于实习状态。从上述现象不难看出,青年学生对律师行业的热忱程度本就不高,即便少数人员加入律师行业,也往往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一旦考入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公司法律事务岗位,那么就会放弃执业申请。心理迷茫造成的青年律师提高自身修养的意识大打折扣,办案水平马马虎虎,当事人对其声誉评价较低,创新意识更为薄弱,长此以往陷入恶性循环。

3、收入微薄

青年律师在踏入律师行业的大门之后,满怀憧憬准备为律师这个崇高事业而全力以赴的时候,却发现原来自己除了律师光环以外,其收入微薄根本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二八定律”在律师行业中的表现尤为明显,20%的律师占据行业收入的80%,而80%的律师却要在20%的收入中维持基本生存,青年律师就处于这80%之列。况且,律师执业收入多以家事、侵权、劳动纠纷等传统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讼业务为主,非诉业务中的金融、税收、建筑工程等知识技术要求较

高的法律服务业务十分稀少,即使存在,也掌控在执业时间长、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手中,青年律师在执业之初根本无法驾驭此类案件,更无法通过开展新业务来获取案源和收入。

二、提升青年律师执业水平

1、深入学习

古语有云“学海无涯”,作为一名青年律师不仅应当通晓法律,而且还必须博览群书,具有广泛的文化知识。他应当认真学习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的有关知识,努力跟上现时社会的发展。没有用上述知识武装起来的律师不过是律师行业中的泥瓦匠,只有具有上述领域的知识,才能成为律师行业中的建筑师。

2、加入团队,与团队共同成长

若想走得快,请选择独行;若想走得远,请选择同行!一个人单打独斗,精力所限,终归是一个事无巨细、事必亲躬的办案律师。而团队模式可以通过发挥各自在知识、资源、能力、时间等方面的优势和资源互补,并形成规模效应,保证了对客户服务的及时性。尽管律师行业是公认最难团队的行业,但如果想有所作为,团队仍然是不二选择。、

3、培养法律思维

从技术层面上讲,独特缜密的思维方式是律师素养的最高境界。律师区别于其他专业人士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律师独有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核心是运用法律概念进行思考并以法律许可的方式解决问题。律师不关心事实上发生了什么,只关心证据能证明什么。而如何将客观事实通过证明上升为法律事实,如何将繁琐的社会关系通过分析定位为法律关系,均需要律师缜密的法律思维。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律师被称为“社会工作者”,其工作性质决定需要与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客户中企业家、知识分子、普通百姓,行政机关的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时无刻不与律师有着最密切的联系。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为年轻律师在工作中提供有利帮助,如何取得客户的信任、怎样让法官接受律师的观点,都需要有效的沟通与协调。

5、稳定的心理素质

律师的心态与技能同等重要。具有了律师的心态与技能就是掌握了人生的心态与技能,便可在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律师应该胸怀宽广,处变不惊,充满自信,意志坚定。年轻律师必须具备强大的精神意志力。在执业初期,面临残酷的现实及生存问题,坚忍不拔的意志是坚持奋斗的强大动

力。当律师面临的诱惑,意志力是屏蔽诱惑的防火墙。法律维护正义,但正义并非都能得到法律的维护。因此,有时法律会显得苍白无力。每个律师都有可能遇到这种令人痛心疾首可又无可奈何的事情。法律一时无法绝对保证正义实现的情况下,不要因失望而牢骚满腹。要时刻鉴坚定自己的意志。

关于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依法保障了律师职业权力,充分发挥了律师职能作用,维护了司法公正。 (一)自治州律师队伍的基本情况。 我州律师机构是随着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在八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年《律师法》的颁布确立了国资所、合作所和合伙制所三种组织形式以来,我州律师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目前,全州共有==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所==家,国资所=家,正在进行改制的=家,自收自支国资所=家;全州律师工作者===人,其中执业律师===人。 男律师==名,女==名,少数民族律师=名,行政辅助人员==名,执业律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人,法学本科学历的==人,其它专业本科学历史潮流==人,大专学历==人,中专=人,党员律师==名,占律师总数的确==.=%。 此外,我州同创律师事务所在乌市设立分所,这也是我区唯一一家在乌市设立分所的外地州律师事务所。 至此我州已初步形成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涌现出一批受到自治区和自治州表彰的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 新蓝天和同创两家律师事务所被自治区司法厅和某省律师协会授予十佳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有三名律师被授予自治区优秀律师称号,有一名律师被自治州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这一切均体

现了律师工作在自治州的改革发展稳定,在推进自治州的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加大刑事辨护和代理工作力度。 我州广大律师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紧紧围绕自治州稳定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冶理,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 (三)积极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大律师在做好刑事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从办理刑事、民事业务逐渐拓展到与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等经济、科技领域。 参与了多项重大工程的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约束===万元。 (四)依法开展非诉讼业务,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广大律师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广泛参与我州贸易、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活动,促进了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政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目前,全州律师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常年法律顾问===家、担任公民个人法律顾问==家。 在办理各种非诉讼业务中,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律师通过法律服务专线,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二(随机)-0008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二(随机)-0008 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如果他对一审判决不满 A:可以单独提起上诉,无需被告人同意 B:可以提起上诉,但要征得被告人口头同意 C:可以提起上诉,但应当得到被告人的特别授权 D:在任何情况下都无上诉权 答案:C 律师执业必须取得 A:法律硕士毕业证书 B: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C:律师执业证书 D:律师资格证书 答案:C 民事案件当事人王某于2004年1月5日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10天后,王某持该调解书及该调解书违反其意愿的证据向张律师咨询应当如何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张律师应当告诉陈某 A:提起上诉 B:另行起诉 C:申请再审 D:请求重新调解 答案:C 李律师在办案中知悉了A公司的管理经验和销售网络,根据有关规定,他A: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B:可以在课堂上引用

C:可以在律师事务所研讨时介绍 D:可以在A公司内部宣讲 答案:A 下列关于律师与律师协会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律师可以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 B:既可以加入地方律师协会,也可以根据其意愿加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C:凡是执业律师,就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也是当地律师协会的会员D: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才能申请加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答案:C 在诉讼活动中,如果律师代理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案, A:无须委托人特别授权 B:只须委托人口头授权即可 C:只有与委托人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法庭调解 D:须取得人民法院的同意 答案:C 关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就可以以执业律师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B:郑某若没有完成一定的业务量,是不能够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 C:郑某两年前被开除公职后,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所以他不能够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D:在郑某考取律师资格证书前,曾经有过过失犯罪,所以他最终不能领取资格证书。 答案:C

实习律师结课论文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将档案备案于北京市律师协会,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名侠客,因为侠客可以周游世界,可以美女作陪,可以潇洒自由,可以隐居山林,若可以也许会出将入相,权倾朝野。而后觉得这种理想似乎难以实现,心中便没有了理想,只是在不断的学习,在实践中锤炼自己,直到真正面临毕业的时候,才被迫有了抉择。那就是做一名律师。这是我现在的初心,我将无畏向前。 为什么要做一名律师?面试的时候师傅们总是会问到。现在回想,可能就是那份自由,就是那种能够助人解决实际问题,就是那种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过上体面的生活,可以藉此行走天下,结交友人。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与小时候当侠客的想法有相似之处,律师可能就是当代的侠客,而我却也真实的实现了儿时的梦想。 怎么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呢?曾经看到过一个有关NBA球星的视频,播放过程配有一段文字,大致讲:当你对成功的渴望能够像渴望得到呼吸的时候,那么你即将获得成功。在这个过程中,睡觉是一个重大的障碍。视频中显示球星在天还未亮时便起床开始准备,跑步、力量训练、投篮练习等。作为一名职业球员,他们坚持训练,克制自己的饮食,对抗自己的疲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作为一名律师,一名篮球爱好者,我应该向我的这些偶像学习。 2016年我对自己制定了计划。但并没有对量或者目标进行限定,可能我一直是一个不刻意追求的人。读一读诗经、西方原著,听一听古典音乐,学一学英语,考一考基金管理人资格,减一减肥,当然最重的还是找一个好女生。至今,各项进展都很缓慢,有时会将这些计划抛到脑后,有时体重会有反复,我需要更强的自制力。 在实习培训期间,听过或好或坏的课程,见过形形色色的律师,遇到过参差不齐的学员,总结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以此作为对过去的评判和对未来的展望。 历史不是镜子,历史是精子,牺牲亿万,才有一个活到今天;人生不是故事,人生是事故,摸爬滚打,才不辜负功名尘土;世界不是苟且,世界是远方,行万里路才能回到内心深处;未来不是岁数,未来是礼物,读万卷书,才能看清皓月繁星。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这是高晓松开设晓松奇谈这

我的律师之路

此文仅献给演讲失败的我 (2012年4月20日) 我的律师之路 早就过了爱做梦的年纪,但命运让我走上了律师这条路。还依稀记得通过司法考试时候的那份喜悦,初踏法庭时那份忐忑。喜悦、忐忑、都随着切实的生活,变得的更加具体。一直困惑我的是怎么才能成为一名成的律师呢?我的律师 之路该怎么走呢? 有前辈同仁说:成功律师应当先会做人,人做的成功了律师之路也就走的顺了。也有前辈同仁说:律师要走知识分子明星化的路,会营销自己。营销成功了,律师之路也就成功了。在前辈同仁的言传身教下,我深知从一名小律师到一名成功律师的过程是一个艰苦的羽化的过程。没有前期的艰苦积累,就没有破茧成蝶时的那份喜悦。虽然每个律师走的成功之路不同。但成功律师之路是可以复制的,可以学习的。 我的成功律师之路应当这样走,内心常怀做成功律师的理想。做好律师职业规划,不断的学习、注重细节、严格要求自己从,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 哲人说,理想是天边一颗明亮的启明星,引导人们走上属于自己成功之路;因此:做一名成功律师的理想就是我律师之路上的启明星,他能让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做一名成功

律师的理想能让我奋发图强,只要努力,我的律师之路走的必然顺畅。诚然,要想到达成功的彼岸,前进的路上少不了坎坷与艰辛。守时待命的等待是寂寞与无助的。在,艰辛、坎坷、寂寞与无助面前我不能放弃、一切的逆境与不顺,都不能动摇我做成功律师的理想。理想之火,已在我心中雄雄燃烧;理想之花,已在心中熠熠绽放。我的律师之路虽然、布满荆棘的,但的我仍将追求不止、奋斗不息。 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律师职业规划对于我这初踏律政之路的小律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按照职业规划,谦卑谨慎的有步骤的锲而不舍的完成规划。才有希望成为成功的律师。 律师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职业。不仅要专业功底过硬。还要广泛的涉猎历史、人文、哲学等知识。“腹有诗书气自华”知识深广了人的精神气质也就变得儒雅有内涵了。在待人接物的过程中方能流露出成功律师的自信与儒雅。知识广博,在庭审的时候才能真正做到“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 古之先圣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到位,执业能力的提高也就不成问题。因此,我应把全心全意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做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案子都要认真对待、注重细节。做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及虚假;以较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律师,则对工作缺

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 决定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司发[1996]006号 【失效依据】司法部公告第143号——关于公布《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和《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二)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1996.09.26 【实施日期】1996.09.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 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1996年9月26日司发[1996]006号) 《律师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典,它的颁布是我国律师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既是《律师法》的要求,又是贯彻实施《律师法》的重要保证。根据当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律师队伍的实际,为了更好地贯彻《律师法》,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一、切实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经曲折,前后不过二十几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重建,律师队伍从重建初期的八千余人发展到现在的九万余人,不仅数量上升,素质也有提高,充实了一批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律师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律师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律师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这支队伍的发展壮大,充分体现了党、政府和人民对律师事业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结果。广大律师没有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十六年来,广大律师不仅在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通过法律顾问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广大律师大力开拓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关的业务领域,积极承办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的法律事务,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此外,广大律师在促进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经济贸易的发展中,依法维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支队伍中的绝大多数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入进来的,是一支年轻、富有朝气、充满希望的队伍。 在看到律师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支队伍存在的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执法的惯性,加上这支队伍正处于成长期,缺乏从业经验,执法观念还不适应,面对社会上存在的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抵抗能力差,出现一些道德失范,不恪守执业纪律等现象。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的律师心有余悸,不敢办、不善办刑事案件,未能自觉抵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的亲属和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引诱、腐蚀,同时也有少数律师以各种方式拉拢司法机关的办

律师实务论文

我对律师职业的看法 10法学2班黄郁 2010214143122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而我国的法律这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律师是一个以运用法律为基础,帮助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我认为,律师这个职业对于从事的人有极高的要求,需要有十分强的综合能力才可以很好的胜任这个职业。以下就是我认为的律师需要的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律师是一门需要有极强专业知识的职业。法律是体现一个国家的意志和精神的产物,而要了解法律,读懂法律,需要涉猎广泛的知识,阅读大量的书籍,研究精深的法律知识等。律师每天每对不同的案件,需要了解不同的法律法规,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因此,律师需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还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了解新事物,不断提高自己。 二、律师需要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和社交能力。律师作为一个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业,少不了要跟别人打交道,因此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社交能力。只有充分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明白当事人的所需所想,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当事人。另外,律师的职业表明他必须和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所接触,只有拥有良好的社交能力,才能在律师的工作中更好的完成当事人的任务,同时也能构建属于自己的良好的人脉关系,为自己将来的工作提供方便之门。 三、律师需要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出众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从古至今,律师给人的印象就是口才了得,反应敏捷。不管在平时的交流或是在法庭的辩论中,律师都需要快速的对事物作出反应并且流利舒畅的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以口才和反应能力对律师来说不可缺少。 四、律师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规范。我认为正直、诚实不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我国律师业经过三十年的恢复重建,目前形成了不小的规模。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的媒介,它的成长与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以及日益走向健康的法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回顾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我国现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十分不平衡,综合实力相差悬殊。有些律师事务所快速成长,规模不断壮大;有些律师事务所举步维艰,停滞不前;律师事务所分分合合的现象比较普遍,律师转所现象也比较频繁。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每个合伙人都要思考的问题。由此我认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是个有效的途径。下面我就此谈一下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律师事务所之间业务合作的意义 1、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南北差异、地域限制对案件处理以及诉讼成本都有一定的影响。律师事务所处理本地案件相对于处理异地案件具有很多优势,比如在时间、地域方面更加高效、便捷,对当地司法环境更加熟悉,调查取证相对容易等。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他们会认识到影响自身利益的这些因素;作为承办这类异地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在实际代理过程中也会意识到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意义。在争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当地律师事务所,实为一种有效的优化配置的方式。一方面利用了诉讼发生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前述优势,另一方面原受托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沟通方便,利于清楚掌握当事人的核心目的及相关背景情况。此外,异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方式也为委托人省去了律师跨地方办案的差旅费,减少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实现。 2、通过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各自长远发展 中国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必然促使客户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每个律师事务所都会有自己的业务优势和盲点,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民商法的案子很精通,但可能对海商法的纠纷不甚了解;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破产清算业务很熟悉,但可能对股票上市业务很陌生。如果对于陌生领域的业务硬着头皮自己做,可能导致自己受累还无法有效维护客户利益;如果因担心不能胜任而推掉找上门的案源,则是很不理想的做法。因此,在遇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修改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01) 【发布部门】201 【发布日期】1996.05.15 【实施日期】1997.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五章律师协会 第六章法律援助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五条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 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第八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十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20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20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全文最新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执业实行行业自律。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第七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八条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章律师执业许可程序 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律师论文

青年律师提升业务能力的思考摘要: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以一句“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道出了青年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同样,在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青年律师也同样承载着整个行业的殷切希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培养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青年律师队伍,关系到我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作为法治社会未来的新兴力量,律师专业化使得青年律师不得不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及相关要求逐次递进,专业契合与业务实践对青年律师的发展显得亟待跟进,如何让青年律师快速提升自己业务能力是未来律师职业专业化的必经之路。然而青年律师存在的相关问题也是当前必须重视的现象,比如经济收入低、执业心理迷茫等多种原因限制了青年律师的发展,案源匮乏、经验不足也造成青年律师业务创新陷入泥沼。如何改变青年律师执业现状、拓宽业务水平,才能真正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水平。 关键词:业务能力青年律师创新专业化 如今社会案件普遍增多,当事人对律师要求越来越精细和专业化,这使得律师不得不加强自身的专业学习能力,来满足日益增长的当事人需求。但现实情况往往出现青年律师

实践与理论脱节的问题:对于青年律师,当事人对此并不信任,对于当事人,青年律师自身水平并不能满足当事人的咨询需求。我们知道,青年律师往往从大学里刚出来,本科法学或者通过了史上最难的国家司法考试,其理论水平有一定功底,但是实践上往往不尽人意,往往受到当事人的诘难。如何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水平,是解决律师服务水平与当事人之间需求矛盾的当务之急。对于此,我们应当对青年律师的发展作出相应解决之道。 一、青年律师执业水平能力面临的困境 1、缺乏实践 青年律师从大学毕业后,寒窗十几载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满以为可以以此为傲,现实给这些青年实习律师泼了一脸冷水,当前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仍然以理论学习为主,专业实践为辅,法学教育与执业教育之间脱节现象严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受大陆法系演绎推理模式的影响,往往是从一般基本原则推导出具体法律适用。而与此相反,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面对相似案情,通常是根据以往经验探寻规律,归纳方法,这其实是典型的英美法逻辑,是每个刚从高校毕业的学生所不熟悉的思维模式以及实务训练方式。此外,高校现行考核机制,更导致学生为了学习而学习,为了考试而考试的机械地学习局面,通常忽视对撰写文书等实务方面的历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发展。因此实习律师的学习之路还是很

(公众演讲)律师梦,我之行演讲稿

律师梦,我之行演讲稿 ____(省、市、区、县)____年演讲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杨泽军 大家好,很高兴能站在这里,分享我的法律职业梦想。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律师梦,我之行。做一名律师是我的法律职业梦想,不难理解,那么我从我之行谈起。 为什么要说行?《说文》中言:行,人之步趋也。前进,追随,人才能步步到达,步步趋近自己的前程,达到目的地。今天的我,是一个大二的学生,在经历了一年的法学之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梦想,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行程,更加坚定自己做出的选择,做一名的律师。 这里我要谈及一下为什么我追随律师这个职业,因为这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职业,是一个大浪淘沙百舸争流的职业,更是一个充满希望实现梦想的职业。正如胡乔木同志在____年为第一届全国律师大会题词《律师颂》中道:"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而且在我看来,律师是最能发挥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挖掘一个人的潜能的行业。律师能给你充足的自由度、宽裕的发展空间,让你尽显个人的魅力。律师又是一个永远需要勇气的职业,一个需要对自己的梦想充满坚定信念的职业,一个需要甘于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为之奋斗的职业,一个需要面对各种压力而毅然为弱者权利斗争的职业。

梦想固然可贵,但光有梦想是远远不够的,我还要充分学习,做到术业有专攻。现在大学期间,我应当做的就是学好专业课,领悟老师讲的每一个案例,掌握每一部法律,并重点掌握一门核心法律,并积极参与法学技能训练,提高演讲,辩论,写作等技能,以便将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同时向案件学习,总结其它案件的经验和教训,再推及到以后所办的案件中,做到温故而知新;向律师们学习,学习他们的办案技巧,为人之道都可以作为我们的知识库,成为我们的行动指南,因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向社会学习,复杂的社会形态造成了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我会多去参与学校组织的普法活动,关注社会民生。学习,不断的学习,唯有学习,才能让绚丽的梦想之花结出丰硕的现实之果。 这里我想到了的张明楷老师在对法学的新生的开学典礼里说过一段很有意 义的话,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你们必须经受各种痛苦的经历,无法承受的人趁早出局。入学第一天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专业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更重要的是,必须在精神上脱胎换骨。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如果不快点毁掉你们的童年,你们怎么真正成熟!法学是统治者的事业,如果不毁掉你们的平民心态,怎么能进入领导者的行列!法学是研究人性恶的科学,如果不深刻的直面邪恶,你们又怎么能彻底的明白正义!这段话让我备受启发,同时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律师之路很漫长很艰难,但是这个职业深深吸引我,照亮我的前程,让我坚信未来,不畏困难。道阻且长,我不会迷茫,路途浩浩,我不会烦躁。我将耐心等待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那一天。 我是一个一个年轻的法科生,年轻没有失败,年轻经得起失败。在追求律师职业的道路上,虽然是鲜花与荆棘同在,可梦想已不再是梦,她已经悄然来到我

合肥律师关于新《律师法》的考核试题及答案

合肥律师关于新《律师法》的考核试 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30分)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3、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4、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5、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6、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张某和犯罪嫌疑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两名律师分别担任被害人张某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该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7、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设立分所。 8、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9、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负有监督的责任,对律师违规行为负有干预和补救的责任的责任。 10、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自律性组织。 11、申请设立新合伙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执业年限应当在5年以上。 12、张律师代理的某案件由李法官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一天,张律师 合肥工伤赔偿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e17094899.html,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e17094899.html,

以吃饭为名,约李法官出来商谈该案有关事宜。张律师的行为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违规会见违法行为。 13、律师协会对会员违规行为作出行业处分的种类有:(一)训诫;(二)通报批评;(三)停止执业;(四)取消会员资格。 14、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15、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资格是申请律师执业的唯一条件。(错) 2、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承诺。但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的预先分析意见没有实现的,不能认为律师的意见是虚假承诺。(对) 3、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承办律师业务。(错) 4、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对) 5、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引导委托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手段主张权利、解决争议,不得煽动、教唆委托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对) 6、律师事务所应当与聘用的律师、行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法为他们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对) 7、律师事务所可以从事除法律服务以外的其它经营活动。(错)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一(随机)-0018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一(随机)-0018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为 A: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B:自法院审理案件之日起 C:自被侦查机关讯问或第一次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随时 答案:D 张某当选为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3年,在此期间,张律师依法A:不得从事律师业务 B:可以从事律师业务 C:只能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D:可以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但不得以律师身份 答案:B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代理律师依法享有 A:起诉权 B:反诉权 C:请求调解权 D:举证质证权 答案:D 某公司总经理陈董找到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请王律师代其打官司。这种情况下,王律师应如何处理? A:可以不通过律师事务所直接受理 B:应先由律师事务所收案再指派王律师代理诉讼 C:王律师事先收案再补办手续

D:王律师经法院批准可以直接代理案件 答案:B 李律师作为被告人张某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张某隐瞒了本案的重要事实。依照《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李律师应该怎么办?A:拒绝辩护 B:继续按张某的要求进行辩护 C:要求张某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D:请求法庭对张某训诫 答案:A 下列关于律师执业的限制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B:律师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地区申请执业 C: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D: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答案:B 我国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及市区的市的律师协会的方式是 A:法律规定必须参加 B:批准加入 C:选举加入 D:自愿加入 答案:A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性质的界定是 A:自由职业者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

学号 201093110224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论律师恪守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系别名称:法律系 专业名称:法学专业 学生名称:万玉虎 指导教师:薛小花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论律师恪守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摘要: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换言之,律师就是向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作为服务产品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职业人员。律师一方面可以说是当事人和国家机关之间的桥梁,另一方面又可以说是治疗社会顽疾的医师,推动着社会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本文作者试着从律师的性质和行业特点、律师对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所起的作用以及司法职业道德的内容等角度,阐述了作为律师恪守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对如何更好地恪守司法职业道德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律师司法职业道德法治 引言 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所以我们可以说律师一方面代表了法律,另一方面代表了每一个急需法律为之维权的当事人。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和其他任何一种职业一样,有着其必须遵守的职业规章和条例,但是律师与其他职业所不同的也可以说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业自律性。下面两部分,作者分析了律师的性质和行业的特点以及律师存在的价值和使命,从而为下文的司法职业道德的阐述做好了铺垫。 一、律师的性质及其行业的特点 根据我国的《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律师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称作律师。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就还不能被称为律师。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第五、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

《我的律师生涯》之二.

《我的律师生涯》之二 郭国汀 【学科分类】律师【出处】《我的律师生涯》法律出版社【关键词】坎坷律师路、律师之路依然坎坷、坦荡律师路【写作年份】2002 年 【正文】 二、灭顶之灾 “幸运所需的是美德是节制,厄运所需的美德是坚忍”。逆境时常成为弱者心安理得地向命运屈服的借口,厄运往往成为强者与命运抗争、奋力拼搏的契机。多数人一生一帆风顺,平淡无奇;不少人曲折坎坷,九死一生;许多人历经磨难,磨砰了棱角、磨掉了斗志,最终听任命运摆布,随波逐流;唯有那些面对任何艰难困苦不屈不挠,奋斗不已的人,才有可能驾驭命运之舟,越过急流险滩,到达理想的彼岸。 事业和爱情是人生的两大支柱。功成名就而爱情失意者有之,得到爱却碌碌无为者有之,唯既有辉煌的事业又有甜蜜的爱情两全者甚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古今中外无数英雄豪杰为了爱情,不惜赴汤蹈火,许多动人心弦的爱情诗篇,记载了人们的美好追求。然而因为寻觅真情、挚爱反遭恋人无情抛弃,落井下石,必欲置之于死地者虽较为鲜见,我竟不幸成了其中的一个。 从性格上说,我是个诚实、自信、刚毅、坚强的人,同时又很轻信,还有些虚荣。母亲的“听毛主席的话,做个勤劳、诚实的好孩子”的教诲,儿时读的:“狼来了”、“铁杵磨成针”、“孔融让梨”等课文,以及数十年的长跑训练,对我性格的形成影响极大。从骨子里看,我是个热情奔放,外刚内柔,情感丰富的男子汉,一方面,多情善感,对他人的点滴关心、帮助、鼓励、支持铭记在心;另一方面,无论环境如何艰难困基础,从不低下高傲的头。就本质而言,我则是个理想主义者,追求真、善、美,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爱,从不记仇,水不思报复。对爱情的憧憬也是理想化的,这也许注定了我在爱情生活中要扮演悲剧角色。 对事业的追求我确有一股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因而几乎总是能够过关斩将,攻克堡垒;对爱情的追求则缺乏耐心、执着、过份的自尊和虚荣,自然屡战均败。1984 年的“精神病风波”,彻底摧毁了我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在昔日女友眼中则成了“四等残废”。然而我始终坚信自己的清白无辜,不仅能在事业上进取,也能找到那颗能信任和理解我的心。 1985 年7月初,我以一封英文信应一则特殊的征婚广告,认识了北国一位经历与我相似的L 姑娘,她容貌出众,而且热情如火。起初10天半月一封的情书,不久就变成两天一封,言辞越来越热,感情也与日俱增,很快我们便双双堕入情网,在不到4 个月时间里相互写了近百封情真意切、热情洋溢的信。阅读这些来信成为我最大的享受。两次北国相聚,双方均有相见恨晚之慨,海誓山盟,非尔莫嫁,非汝不娶之类的话语不绝于耳。当然在我们之间也发生了不少青年男女在热恋中自然发生的事。结婚已摆上议事日程。我奉行的绝对诚实准则,令我必须于婚前把自己的一切无保留地告诉她。1986年1月10日晚,我花了数小时,详细地把我如何思考哲学、法理,如何将自然科学原理与社会科学原理联系起来比较分析,以及一一论证得出的结论,向她讲述,她听得津津有味,不时点头称是。最后我坦诚地告诉她因此我被误当作精神病患者强制关入医院。她则表示理解我的想法。当时还真把我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以为自己真的觅到了真情挚爱。可是事隔两月,事情便急转直下,初

律师培训结业论文

从个案浅谈律师承办刑事案件的技能 对于很多律师来说,刑事案件往往是最不愿意触碰的案件类型,其就如暗礁一般,非但不好把握,而且极易“翻船”。而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刑事案件层出不穷,占社会总案件的相当比重,这就意味着必须有律师涉足这个领域,并且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处理好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地位及关系,起到其作为律师应有的作用,完成律师应有的使命,保障刑事实体法、程序法以及社会法律体系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如前所述,刑事案件的承办需要与国家公权力机关来往,往往出力不讨好,这就更加需要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讲求方法和技巧,下面就从一个个案来浅谈一下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某男与某女网恋,交往一年多,期间双方见面走入现实并时有同居,后男方向女方求婚,女方闪烁其辞并婉拒,某男产生怀疑遂跟踪某女,发现其不但隐瞒已婚事实,还与他人育有一女,在又一次逼婚未果的情况下,某男在一个清晨向某女泼洒汽油并引燃,致某女五级伤残。后某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万念俱灰但求一死。 本案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下面就从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结合上述案例简述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具备的技能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中最需要完成的工作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

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应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主要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了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的犯罪及有关情况。三是了解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已被羁押的期限。四是了解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有无刑讯逼供、骗供、诱供和变相拘禁等违法行为。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几乎是律师在这一阶段唯一能给其提供帮助的机会。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4)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在这一阶段,最重要的是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相对于侦查机关而言,其信息来源是不对称的,律师会见是其唯一能够得到帮助的机会,也是律师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服务的最直接的体现。律师的会见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清晰、全面地认识到涉案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利于增强自我权利保护意识。会见中律师的答疑解惑让嫌疑人充分了解自己行为在法律上的评价,有利于其正确面对被羁押的状态。对犯罪嫌疑人确已构成犯罪但自己没有认识到的,律师的会见可以使其纠正错误认识、端正思想态度、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工作、争取坦白立功机会起到积极作用;对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构成犯罪而自己不能正确对待的,律师的会见可以使其安定心理,采取妥善合法的方式处理问题、避免与侦查机关产生不必要的冲突、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结合案例来说,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时表现出的心灰意冷、但求一死、不肯配合律师的会见,承办律师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这一心理特点后,从何处作为切入点令犯罪嫌疑人配合律师的工作是最为重要的,本案的承办律师从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感情入手,很好的开启了犯罪嫌疑人求生的欲望,从而使本案从一开始得到犯罪嫌疑人最大的配合,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最为重要的基础。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应开展的工作 (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年薪30万的非诉律师之路

年薪30万的非诉律师之路 一、说说历程1、我的律师执业之路2013年7月,大 学毕业,进入广州的一家事务所2013年10月,领取当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证2013年11月,从律协领取了实习证2014年12月,实习期满,向律协申请考核2015年2月,参加考核并通过2015年4月,向司法局申办律师证2015年5月,获得律师执业证。2、其他2014年8月,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二、说说执业的事务所从实习到执业,我一直在这家事务所,这家事务所是一家分所(实际上和总所和其他分所没有任何关系,完全独立经营),事务所规模也很小,总共 只有10几个人(其中5名律师,其余都是后勤人员)。同时,由于这家事务所实际上具有一些外资背景(因为外国的事务所无法直接在中国开展业务,因此外国的总所就在当地设立一个咨询公司,同时让具有中国身份的律师设立一家内资所,主要由咨询公司承接业务,内资所具体承办,我的老板同时是两边的老板),因此事务所只做与外资相关的法律事务, 做的事情比较多,也涉及到很多方面,不仅涉及传统的法律问题,还经常涉及会计法规、税务法规、海关法规、外汇法规等问题,归纳起来,主要与三个方面有关:1、外商来中 国的投资业务2、外资企业清算、重组业务3、外资企业的 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一切法律事务这家事务所不仅只做

外资业务,同时只做非诉讼业务。我入所3年了,整个事务所,从未承办过一件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因此,对于争议解决这一块,我基本没什么经验。题外话:为什么不接诉讼或仲裁案件,我觉得原因主要有两方面:(1)诉讼和仲裁都属于事后风险防御的一种方式,而外资客户事前风险防御意识较高,很多法律风险都是在可能出现问题前就被扼杀了,即使出现了一些纠纷,外资客户也更愿意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解决;(2)事务所老板不太支持承接诉讼或仲裁案件,曾出现有人上门表达委托意愿,我们都婉言谢绝了,甚至有同事朋友已经付费委托同事代理案件,最终也是退费婉言谢绝。 三、说说我的同事我的老板年近50,80年代末期前往海外读硕读博,后在海外工作了10余年,后来一个机缘巧合,回国做了总所在珠三角地区的负责人。老板脾气很好,对我也挺照顾的,隔三差五会请我吃饭,我刚来时候,人生地不熟,他还主动为我租了房子,总之这个老板,我很感激也很敬佩。我的其他同事,包括律师同事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全部都已经结婚生子,至少年长我10岁以上,因此,平时除了工作,我和同事可以交流的话题不多。四、说说薪资事务所是公司制运营的事务所,从实习开始就完全是拿固定薪水,年底时会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具体如下:1、2013年7月刚入所的时候,定了7000一个月,2014年1月,另发了5个月薪水(3万5)作为年终奖。2、2014年3月,薪水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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