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

安阳钢铁: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
安阳钢铁: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13号批准,安阳钢铁公司(后变更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0007191734203。

第四条公司于2001年7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25,000万股,国有股存量发行2,500万

股)。于200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YangIron&SteelInc.

第六条公司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邮政编码:455004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2,421,386元

第八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紧紧依靠全体员工,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加快技术改造,推进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充分发挥高效率、高质量、多品种、低成本的生产优势,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努力追求资本运营效益最大化,使

全体股东获得最大投资收益。

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为:生产和经营冶金产品、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冶金产品的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冶金技术开发、协作、咨询,实业投资(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氧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苯、萘、蒽油乳剂、煤焦酚、煤焦沥青、煤焦油、硫磺、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硫酸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冶金成套设备的制作,各类机电设备零部件,轧辊、金属结构件的加工、安装、修理和铸件、锻件、钢木模具的制作及零部件表面修复;大型设备、构件吊装运输。(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九条 1993年11月公司成立时总股本为109,549万股,其中,向发起人安阳钢铁公司(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9,549万股,占公司设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1.74%。发起人原安阳钢铁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且足额缴纳了出资。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872,421,38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72,421,386股,未发行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节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八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依据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

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

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

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

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九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

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六)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

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由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律师进行身份认证。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出席股东大会的,按网络投票系统服务机构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

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四十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

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二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三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股东大会召开前修改提案,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公告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修改后的提案内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

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

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五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上述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同时,股东大会通知应遵守以下规则:

1、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

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2、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通信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通信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七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五十八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

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十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六十一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第六十二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六十三条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六十四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

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

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六十五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六十六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

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六十九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十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

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说明理由:(一)质询与议题无关;(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三)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四)回答质询将显著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其他重要事由。

第七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七十三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四条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

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七十五条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事项。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条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合并、分立以及需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上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含5%)时,该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

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关联股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关联股东不主动申请回避时,其他知情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

关联股东回避时,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作出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在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无法形成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

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只有该关联股东;2、关联股东要求参与投票表决的提案被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以特别决议程

序表决通过;3、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二条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

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由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3%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名。

召集人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提出新的董事、监事候选

人,由召集人按照本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亦可以分散投于多人。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差额选举(即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第八十四条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八十五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

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八十六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

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八十九条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

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十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

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九十一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九十二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第九十三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

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九十四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该

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九十五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五章党组织

第九十六条公司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公司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九十七条公司党委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在公司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在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三)对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等重大问题,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第六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九十八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九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

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

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

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

(七)认真阅读公司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有关问

题和情况为由推卸责任;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零二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零三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为离职后2 年,其对公

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一百零五条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

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以决定下列事项:

(一)决定投资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10%的投资方案;

(二)决定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10%的资产处置方案,包括出售、

收购、合资、置换、分拆、资产抵押及其担保事项和其他资产处置方案;

(三)对外担保:董事会有权审批、决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对外

担保,但同时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做出决议。

安阳钢铁2020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安阳钢铁2020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20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负44,294.98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33,762.45万元相比,2020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44,294.98万元。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2020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负43,282.59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 32,867.16万元相比,2020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43,282.59万元。在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迅速恶化,应尽快调整经营战略。 二、成本费用分析 安阳钢铁2020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1,391,123.95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288,258.6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2.61%;销售费用为17,176.3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23%;管理费用为40,828.6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93%;财务费用为33,395.7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1,464.5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2%。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17,176.36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13,491.9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7.31%。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0年上半年尽管销售费用大幅度增长,但营业收入却呈下降趋势,表明企业市场销售形势不太理想,应当采取措施,调整产品结构、销售战略或销售队伍。2020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40,828.62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44,418.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08%。2020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6%,与2019年上半年的2.98%相比变化不大。但企业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应当关注其他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三、资产结构分析 安阳钢铁2020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3,949,20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114,316.91万元,主要以存货、货币资金、预付款项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1.23%、39.71%和2.31%。非流动资产为1,834,892.05万元,

安钢集团子分公司内控建设年活动方案

安钢集团子分公司 内控建设年活动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改善子分公司内部管理环境、强化管理基础,提升子分公司驾驭市场的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子分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子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子分公司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是以抓内控、防风险、促发展为目的,促进和引领子分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夯实管理基础,约束和规范管理行为,增强子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二、活动内容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此次“内控建设年”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子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个层面。 三、工作目标 通过“内控建设年”活动的有效开展,引导子分公司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力求规范一套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控体系,促进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内控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子分公司的规则意识、风险意识、算账意识,确

保所有经营管理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有效防范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子分公司“内控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集团公司成立“内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和指挥子分公司内控建设工作。 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李利剑 副组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楠 成员:靳雨顺马忠民杨平傅培众李德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段金亮副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非钢产业管理部,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组织、进度推进、资源协调,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成果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工、协作推进“内控建设年”活动开展。 1、内控建设学习培训工作小组 组长:魏晓鹏 组员:洪烨王志勇王秀生 学习培训工作小组组长单位是人力资源部,具体工作职责:制定内控建设学习培训方案;审核培训内容;安排培训讲师及时间;确定培训人员;组织实施培训;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培训工作进度等。 2、内控建设流程梳理工作小组 组长:段金亮

安阳钢铁: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13号批准,安阳钢铁公司(后变更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0007191734203。 第四条公司于2001年7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25,000万股,国有股存量发行2,500万 股)。于200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YangIron&SteelInc. 第六条公司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邮政编码:455004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2,421,386元 第八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安钢实习报告

安钢实习报告 篇一:鞍钢实习报告 —基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实习报告 学校:东北大学 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专业 姓名:严梅 班级:自动化0903 学号:XX4113 摘要 生产实习是我们自动化专业学习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很好的机会,对强化我们所学到的知识和检测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有很好的帮助。为期5天的生产实习,我们先后去了鞍钢集团下的炼钢厂,大型厂,冷轧厂,炼铁厂。在实习当中,我们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真的是受益匪浅通过生产实习,使我们学习和了解钢铁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以及生产组织管理等知识,培养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以及生产现场中将科学的理论知识加以验证、深化、巩固和充实。并培养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后继专业课的学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生产实习,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加感性认识,把所学

知识条理化系统化,学到从书本学不到的专业知识,并获得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的最新信息,激发向实践学习和探索的积极性,为今后的学习和将从事的技术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生产实习是与课堂教学完全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计划中, 生产实习是课堂教学的补充,生产实习区别于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教师讲授,学生领会,而生产实习则是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己向生产向实际学习。通过现场的讲授、参观、座谈、讨论、分析、作业、考核等多种形式,一方面来巩固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可获得在书本上不易了解和不易学到的生产现场的实际知识,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和锻炼。 在生产实习过程中学习到了管理人员及工人在工作岗位工作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等优秀品质精神。首先是喜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只有非常喜爱工作了才会无怨无悔的去为工作努力付出。然后在工作过程中坚守住自己的岗位,努力的发挥着各自的价值,为公司创造应有的价值,在此过程中提升自己的价值。 目录 一、实习安排 ................................................

安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阳钢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清单 AG/GL/ZD131—01 安钢安全生产责任制 AG/GL/ZD131—02 安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AG/GL/ZD131—03 安钢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AG/GL/ZD131—04 安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操作证管理制度AG/GL/ZD131—05 安钢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AG/GL/ZD131—06 安钢专业安全防范保障管理制度 AG/GL/ZD131—07 安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AG/GL/ZD131—08 安钢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AG/GL/ZD131—09 安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G/GL/ZD131—10 安钢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制度 AG/GL/ZD131—11 安钢建设项目及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AG/GL/ZD131—12 安钢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AG/GL/ZD131—13 安钢基层管理人员安全述职考评管理制度 AG/GL/ZD131—14 安钢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AG/GL/ZD131—15 安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AG/GL/ZD131—16 安钢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钢司发〔2013〕32号《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AG/GL/ZD131—18 安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AG/GL/ZD131—19 安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AG/GL/ZD131—20 安钢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AG/GL/ZD131—21 安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制度 AG/GL/ZD131—22 安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AG/GL/ZD131—23 安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AG/GL/ZD131—24 安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AG/GL/ZD131—25 安钢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AG/GL/ZD131—26 安钢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AG/GL/ZD131—27 安钢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AG/GL/ZD131—28 安钢压力容器年度检查规范 AG/GL/ZD131—29 安钢压力管道安全使用及检查规范 AG/GL/ZD131—30 安钢桥(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及检查规范 AG/GL/ZD131—31 安钢职业健康安全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AG/GL/ZD131—32 安钢重大风险及控制计划清单 AG/GL/ZD131—33 安钢危险化学品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AG/GL/ZD131—34 安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AG/GL/ZD131—35 安钢安全防护检测仪器管理制度 钢司发〔2013〕18号《安钢发包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安阳钢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编号: 2020—036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16亿元整。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投资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公司”)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整,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0%;周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30%;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沈丘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为满足周口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周口公司业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加快公司周口钢铁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周口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整,经协商,周口公司其余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

本次增资完成后,周口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亿元整增至26亿元整,公司出资额增至人民币20亿元整,持股比例为76.92%,周口公司其余股东出资额仍为人民币6亿元,持股比例为23.08%,周口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三)法定代表人:周亚辉 (四)成立日期:2018年7月26日 (五)营业期限:长期 (六)公司住所: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A座15楼 (七)经营范围:生产和经营冶金产品、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冶金产品的原材料、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化品除外);冶金技术开发、协作、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冶金成套设备的制作,各类机电设备零部件,轧辊结构件的加工、安装、修理和铸件、锻件、钢木模具的制作及零配件表面修复;大型设备、构件吊装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AG/GL/ZD131-34 安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版号: A 生效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 编制:安全管理部(处)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 审核:陈华知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 批准:张怀宾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 受控状态:分发号:

作业文件更改页

安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管理,加强作业现场风险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安钢各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作业管理。 3引用文件和定义 3.1 引用文件 AG/GL/ZD131-10《安钢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制度》 AG/GL/ZD131-16《安钢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2 定义 领导:指分(子)公司、厂、部(室)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管理人员:指在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值班:指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进行的值守和管理。 带班:指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对带班时段内本单位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各分(子)公司、生产厂是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情况全面负责。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工作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2)涉及公司的系统检修; (3)本单位主体设备检修; (4)设备停产及复产期间; (5)中夜班、双休日主体设备12小时以上的检修、抢修; (6)中夜班、双休日危险作业; (7)国家法定节假日; (8)公司明确要求领导带班的其他特殊时期。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带班工作 (1)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系统定修、年度检修;

安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标题] 安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版号: A 生效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编制:安全管理部(处)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审核:陈华知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批准:张怀宾日期:2011年 7 月10 日受控状态:分发号:

作业文件更改页

安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管理,加强作业现场风险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安钢各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作业管理。 3引用文件和定义 3.1 引用文件 AG/GL/ZD131-10《安钢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制度》 AG/GL/ZD131-16《安钢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2 定义 领导:指分(子)公司、厂、部(室)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管理人员:指在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值班:指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进行的值守和管理。 带班:指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对带班时段内本单位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各分(子)公司、生产厂是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情况全面负责。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工作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2)涉及公司的系统检修; (3)本单位主体设备检修; (4)设备停产及复产期间; (5)中夜班、双休日主体设备12小时以上的检修、抢修; (6)中夜班、双休日危险作业; (7)国家法定节假日; (8)公司明确要求领导带班的其他特殊时期。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带班工作 (1)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系统定修、年度检修;

安阳钢铁2018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智泽华

安阳钢铁2018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 第 1 页 共 3 页 安阳钢铁2018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18年实现利润为189,160.45万元,与2017年的161,567.6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7.08%。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在市场份额迅速扩大的同时,营业利润也迅猛增加,经营业务开展得很好。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18年营业成本为2,898,283.5万元,与2017年的2,316,614.8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5.11%。2018年销售费用为28,450.07万元,与2017年的25,714.29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0.64%。2018年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市场效果,销售费用支出合理。2018年管理费用为83,003.4万元,与2017年的73,133.09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3.5%。2018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与2017年的2.71%相比变化不大。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同步增长,销售利润有较大幅度上升,管理费用支出合理。2018年财务费用为86,575.44万元,与2017年的98,94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5%。 三、资产结构分析 2018年企业存货所占比例较大,经营活动资金缺乏,资产结构并不合理。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慢于营业收入增长,并且资产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因此与2017年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安阳钢铁2018年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短期债务融资活动的支持。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 安阳钢铁2018年的营业利润率为5.86%,总资产报酬率为8.18%,净资产收益率为24.00%,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05%。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企业研究报告

目录 一、公司简介 (2) (一)公司基本资料 (2) (二)母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介绍 (3) (三)公司概况 (4) 二、2013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 (6) (一)2013年一季度宏观经济走势 (6) (二)宏观经济展望 (7) 三、钢铁行业环境分析 (8) (一)经济数据不及预期,国内经济复苏势头仍然较弱 (8) (二)钢材需求相对低迷,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 (8) (三)原材料价格后期或将窄幅震荡 (9) (四)钢铁生产水平偏高,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 (9) (五)钢材社会库存缓慢减少 (10) (六)厂涨价周期或将结束 (11) 四、安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析 (12) (一)业务运营分析 (12) (二)公司财务分析 (15)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报告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资料 (1)注册资本:1,345,490,259元 (2)法定代表人:史济春 (3)成立日期:1993年11月15日 (4)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铁西区梅元庄 (5)经营范围:生产和经营冶金产品、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冶金产品的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冶金技术开发、协作、咨询,实业投资(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医用氧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煤气、苯、煤焦油、萘、蒽油乳剂、洗油、粗酚、硫磺、煤焦沥青、氧(压缩的)、液氧、氮(压缩的)、液氮、氩(压缩的)、液氩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冶金成套设备的制作,各类机电设备零部件,轧辊,金属结构件的加工、安装、修理和铸件、锻件、钢木模具的制作及零部件表面修复;大型设备、构件吊装运输。(以上经营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6)主营业务:钢铁及钢铁延伸产品。

安阳钢铁财务分析 hbut辅修

安阳钢铁财务报表指标分析 姓名:段展鹏 学号:1310652218 班级:13金融辅修1班 任课老师:代文

安阳钢铁财务报表指标分析 河南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569)(以下称安钢)是河南省国资委控股管理的一家大型国有上市企业,目前是河南省最大的钢铁生产企业。该公司是集炼焦、烧结、冶炼、轧材及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可生产的钢材品种有中厚板、热轧卷板、高速线材、建材、型材等。,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稳增长措施,但经济内生动力明显不足,下行压力不断加大。钢铁行业受经济放缓影响,下游用钢需求严重不足,钢材价格屡创新低,行业陷入大面积亏损状态,严重影响了包括安钢在内钢铁行业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将对安钢财务报表中的三大主表分析,全面阐述当前安钢的具体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规模 我们可以从其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出,其流动资产为41.38%,非流动资产为58.62%,其中其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了51.11%,说明安钢集团实力雄厚,底子不浅,短期破产可能性不大。但是其非流动资产比例过高,企业的灵活性较差,周转能力比较低,变现能力差,在经营上具有一定的风险。

2、资产结构 在资产规模中,我们说到了其非流动资产过高,在长期经营有一定的风险。在负债方面,其流动负债比重为68.68%,说明其对短期的资金的依赖性较大,企业近期偿债能力较大。其非流动负债的比重也相对较高,对长期资金依赖性也较高,长期的偿债压力也很大。 (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主要指标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安钢2015年年初和年末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比较 1、流动比率分析 对于债权人来说,其越高则短期偿债能力高,但是对于所有者来说其越高,则资金的积压情况严重,资金的效率影响也大,但过小则企业的筹资能力会大受影响,一般来说在2的情况小比较好,低于1的时候比较危险,安钢仅有0.6024,,而且其流动比率有下降趋势,说明其短期偿债能力非常困难,短期偿债能力有待提升。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主要是体现其变现的能力,通常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0,但是安钢为0.3579,目前面临着很大的偿债风险。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存货比重过大引起的,这主要是由于当前经济局势低迷,产能过剩引起的。虽然我们可以看见其货币资金相对上升3.18%,但是个

安钢厂

安阳钢铁集团公司 供暖系统节能改造方案(测试) 安阳钢铁集团: 各单位冬季供暖工作正在进行,然而巨额的供暖费用又给单位带来沉重的包袱,让单位领导伤脑,可是又有谁知道这巨额的供暖费中有30-40%又被白白浪费掉的,真让人心疼,要解决这个问题又让人头疼。在当今国家高效节能强压的态势下,各单位为降低能耗,挖空心思地寻找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 根据我公司这段时间对贵单位供暖情况的了解,同时和贵单位供暖工作人员接触,略知贵校单位供暖情况和目前供暖管网的运行情况,认为贵单位在供暖方面有很大的节能空间,如果贵单位使用我公司研发生产的“供暖节能控制系统”系列产品,对供暖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将会给贵单位节约可观的供暖费用,同时也会给贵单位在节能减排方面做出很大的贡献,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 下面就我公司拟对贵单位测试期供暖系统进行节能改造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贵单位供暖系统的基本情况 1、安阳钢铁集团公司共有办公楼、生产车间等供暖区域; 2、每个供暖区域相对独立; 3、每个供暖区域的采暖点比较集中; 4、采暖人群的活动比较规律,供暖时段性比较明显; 5、每天的供暖时间比较长,通常情况下整个管网每天供暖时间为全天24小时; 6、各区域的采暖方式为气暖和中央空调; 二、目前供暖系统存在的问题 1、无效供暖时间太长,造成浪费太大,贵单位测试楼上班时间固定为8小时工作制,例如:办公人员离开办公室,办公室无人,暖气仍开着等等,由此造成极大的浪费。 2、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原始做法是采取人工控制,按人员活动规律,进行定时开关系统阀门。这种做法有以下几个弊端: ①负责这项工作的工人必须高度负责,每天必须按时开关供暖阀门; ②如果夜间阀门关死,遇到寒冷天气,很容易冻坏管网或供暖设备; ③阀门经常开关,容易损坏阀门; ④气暖管道温度高,存在安全隐患等等。 3、采用气暖的区域出现开窗散热的情况。

安钢角钢材质书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证明书ANYANGIRONANDSTEELCO.,LTD INSPECTIONCERTIFICATE 发货单号(LISTNO.):证明书编号(CERTIFICATENO.): 收货单位(PURCHASER):武汉车号(TRAINNO.): 产品名称(COMMODITY):普通圆钢/Q235B生产许可证(LICENSENO.): 标准编号(STANDARD):GB/T700-2006GB/T706-2008 下屈服抗拉强伸长冲击冲击冲击冷弯 生产日期炉批号规格(MM)重量(T)碳1(%)硅1(%)锰1(%)硫(%)磷(%)铬(%)镍(%)铜(%)强度1度1率1功1功2功3d=2a (%)(MPA)(MPA)(%)(J)(J)(J)1 2015-05-103806026D2A100mm25.360.140.110.350.0360.0280.010.010.0129144530.550.048.053.0合格 合计:25.36 备注(NOTES): (1)无质量证明专用章无效:THECERTIFICATESHALLBEVALIDONLYAFTERBEINGSTAMPEDWITHQUALITYSPECIALSEAL; (2)牌号以质量证明书为准:THEGRADEINQUALITYCERTIFCATESHALLPREVAILTOBEOFFICIAL; (3)交货状态:热轧CONDITIONOFDELIVERY:HOT-ROLLED. 质量证明书专用章CERTIFICATESEAL 第1页/共1页签证:朱莉萍打印时间:2015-05-109:45:29

安阳钢铁集团都有什么钢材

安阳钢铁集团都有什么钢材? 悬赏分:0 |提问时间:2011-1-17 16:48 |提问者:匿名 其他回答共3条 安钢呗一般就是螺纹和盘元,是不是每个规格都有生产就不清楚了,一般盘元分:6.5、8、10的,螺纹型号分:12、14、16、18、20、22、25、28、32、三级钢和冷轧拉丝的。 回答者:liusixunn|二级| 2011-1-17 17:53 HRB335用“3”表示YT "重庆亚通钢铁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GB1499.2-2007),原标准(GB1499-1998)同时废止。这在钢材流通领域引起一定的反响,尤其是经营建筑钢材的贸易商对此十重视和关注。上海一些钢贸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学习,并将新旧标准进行对比,感到有几个变化:一是新的国家标准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且不设过度期,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除旧标准,而在以往一般有两年的过度期,这次没有了。二是新标准在内容方面变化较大,在适用范围、牌号、尺寸要求、力学性能、表面质量、标志、检测及判定方法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的要求。如新标准在分类、牌号上增加了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500;在订货合同上增加了“标准编号、产品名称、钢筋牌号、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特殊要求。”在螺纹钢长度规定上,也有新的变化。旧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而新标准则规定“正常交货时偏差为 ±50mm,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这就意味着,现在9米定尺的螺纹钢,可以短25mm,也可以长出25mm,都是符合标准的。这样一来,钢厂就以节省一些材料。三是新标准在钢筋的标志识别上作了改变,钢贸商必须掌握。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对贸易商来说,最重要的要数螺纹钢的标志了。”标志就是刻在钢筋上的标记,旧标准HRB335用“2” 表示;HRB400用“3”表示;HRB500用“4”表示。而新标准的标志作了变动:HRB335用“3”表示;HRB400用“4”表示;HRB500用“5”表示;HRBF335用“C3”表示;HRBF400用“C4”表示;HRBF500用“C5”表示。牌号带F的抗震钢筋在标牌和“质保书”上要明示。今后看到钢筋表面刻着“4”,就是HRB400,也就是现在说的Ⅲ级螺纹钢,不过今后Ⅲ级螺纹钢不称了,要是叫HRB400钢筋。四是新标准对钢筋性能的一些指标进行调整。比如新标准对钢筋的抗拉强度降低了,旧标准(HRB335、HRBF335)为490Mpa,新标准改为≥455Mpa;旧标准(HRB400、HRBF400)为570Mpa,新标准则下降到 ≥540Mpa。新标准对表面质量的规定:“只要经营钢丝刷子刷过的试样的重量、尺寸、横截面积和拉伸性能不低于本标准的要求,锈皮、表面不平整或氧化铁皮不作为拒收的理由。”这就是说,按照新标准,生锈的螺纹钢不能算作质量问题,不是算有害的表面缺陷,客户不能要求退货。这些对经营螺纹钢的贸易商来说确实相当重要,要运用新的标准保护用户和自己的合法利益。五是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有利于钢筋的出口。这次新颁布的《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 (GB1499.2-2007),是对应国际标准ISO 6935—2:1991,同时参照国际标准

安阳钢铁2019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安阳钢铁2019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安阳钢铁2019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19年实现利润为35,737.64万元,与2018年的189,160.4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1.11%。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同时经营利润也大幅度下降,企业经营业务开展得很不理想。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19年营业成本为2,689,855.39万元,与2018年的2,898,283.5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7.19%。2019年销售费用为29,700.83万元,与2018年的28,450.07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4.4%。2019年尽管企业销售费用有所增长,但营业收入却仍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活动开展得不太理想。2019年管理费用为93,662.13万元,与2018年的 83,003.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2.84%。2019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4%,与2018年的2.5%相比有所提高,提高0.64个百分点。这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常常出现,但要采取措施遏止盈利水平的大幅度下降趋势。2019年财务费用为70,214.48万元,与2018年的 86,575.4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8.9%。 三、资产结构分析 2019年企业存货所占比例较大,经营活动资金缺乏,资产结构并不合理。与2018年相比,2019年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出现不合理增长。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的同时收入却在下降,资产的盈利能力明显下降,与2018年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恶化。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安阳钢铁2019年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短期债务融资活动的支持。从企业当期资本结构、借款利率和盈利水平三者的关系来看,企业增加负债不会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l2018最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23500Nm3/h空分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23500Nm3/h空分工程总承 包合同附件 v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23500Nm3/h空分工程 总承包合同附件

业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中国空分设备公司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目录 附件一总承包范围及基础条件 附件二2×23500Nm3/h空分装置工艺及设备附件三电力设施 附件四过程检测及控制 附件五总图运输

附件六电讯设施 附件七给排水设施 附件八暖通设施 附件九建筑与结构 附件十环境保护、安全与工业卫生 附件十一消防设施 附件十二业主方人员的培训 附件十三空分装置工程计划 附件十四技术资料及设计联络 附件十五性能保证值 附件十六水、电、汽消耗一览表(以最终设计为准)

附件十七项目组织管理 附 安钢2×23500Nm3/h空分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一 总承包范围及基础条件 11>.1总承包的范围及相关服务内容 根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23500Nm3/h空分的制氧工程的要求,中国空分设备公司以交钥匙的方式承包该项目,即按照业主的要求,负责该空分装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调试、交付,包括土木、机械、电气、仪控、给排水、暖通、消防、通讯等内容。总承包的范围及相关服务如下: 1) 2×23500Nm3/h制氧站站内的所有设施的设计、设备供货、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培训直至投产验收、达产达标、移交,即交钥匙工程。 2) 本项目新建的2×23500Nm3/h空分装置配备相应的供配电、仪控、给排水设施及球罐等,其中供电系统为10kV、0.4kV配电站。主体空分设备采用国产外压缩流程的第六代分馏塔设备,主要包括空气预冷系统、分子筛纯化系统、增压膨胀机系统、分馏塔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仪电控系统等设施。 3) 2×23500Nm3/h空分装置站内为满足运输、检修和消防的需要,站区内浇筑混凝土路面,主道路宽度为6米,适宜场地绿化覆盖。 4) 本工程的主要构筑物包含主厂房、辅厂房(冷冻机膨胀机房)、主控楼、配电楼、循环水泵房、相关设备的基础、管架、管廊及辅助设施。 1.2总承包的界区划分 1) 总承包区域范围见2×23500Nm3/h空分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2) 业主在总平面布置图范围内完成三通一平和文物勘探,并明确标识出界区内不能拆除、移动的设备、管线、管廊以及电缆等。 3) 业主提供四路10kV高压电源电缆送入空分界区内10kV高压室受电柜上止,站区内电缆沟由承包方负责。 4) 中压氧气(2.94MPa)、中压氮气(2.5MPa)、低压氮气(1.0MPa)和氩气(3.0MPa)至调压站和球罐区的管道、管廊及附属设施由承包方负责,并预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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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钢贴吧安阳好吃的去处 安阳好吃的去处烧烤: 殷二路的烧烤鼓楼广场的烧烤永安西街的张记单锅旁边的烧烤开发区文昌大道与东环城延伸的那条路可能叫相一路交叉口西北角的新疆快餐烤的羊肉串很正宗但只是羊肉串安漳路和红旗路交叉口的金三角烤鱼和附近的烤羊排保民羊肉串是在铁西铁四路和清风街幸福路交叉口的就在鑫鑫小区对面.安漳大道上的阿凡提羊肉串新疆人开的串大红旗小学安阳宾馆后门有家回的卖羊肉串是我在安阳吃的最好吃的串大不是普通的自行车条串了是用带把了自行车条串了不过不卖羊宝。铁西路和文源路大学路交叉口一段是个小吃街烧烤类最多夏天去那里可以疯狂的腐败一下当然有大排档也有室内的。那边有个杨记羊肉串和乔刚羊肉串还是经常吃的。面食: 永安西街的张记单锅东工路的枫叶刀削面东风路和灯塔路交叉口往北挨着大山外语有一家刀削面也很不错的火车站胜军烩面和32中旁边朱三面味道都不错环境也是卖绘面里面较优越的有时候点正能吃到三个鹌鹑蛋。文峰南路的香水鱼西侧有一家拉面也不错永安街西口上的烩面馆.大西门的手工面老板可能排行老五也可能小名老五反正大家都叫老五手工面面条劲到可素荤双呛晚上7点出摊逢城管检查例外北大街亨达利眼镜店旁边老四老五刀削面地区医院西侧的生煎包铁西铝箔大酒店的荤素包子味道一绝吃过绝不后悔. 凉皮: 永安街的凉皮红旗路小学西的凉皮灯塔路和东风路交叉口的凉皮灯塔路和县中街交叉口的凉皮中原宾馆西侧的凉皮. 扁粉菜: 老西的扁粉菜十中西侧的扁粉菜自由路那个消防队就紧挨的他那东边的扁粉菜和呼啦汤也不赖. 安钢跃进门的姜记扁粉菜滑校门口李三扁粉菜纱厂那里边类扁粉菜也好吃的类.永安街和小清流交叉口的扁粉菜. 羊汤: 新汽车站东出口南侧也就是布匹市场对面的马丽真牛肉电厂的郭记羊汤解放大道和新兴街交叉口路西的马丽羊汤馆. 麻辣: 二果园路西的米线和麻辣粉挨着的两家都不错红庙街小学东侧的麻辣串老市政广场那那个药店对面的一个家属院里面有卖武汉臭豆腐的. 如果想一次把各种小吃吃的差不多去贞元广场的大排档广场东边电视台西边的街道上呵呵什么都有面: 人民大道和东风路交叉口的张记单锅面人民大道和医东路的拐角处德克士对面的羊肉烩面小东门里面路北的担担面摊位味道很正点麻辣泡馍: 西安泡馍馆:下立交桥东面就是。还有消防队东边有一个叫买泡馍的也不赖就是油大点不喜欢油大类就不给你推荐了. 鼓楼广场的王记豆腐脑听说可是卖了好几辈子的了不知道味道到底如何有空去尝一下二十中西侧的上一当我觉得味道还是蛮不错的就是环境差了点。凤记的雪花酪可是很有名气的了人家从一个小摊子做到现在可想生意有多好哦。三角湖西侧有一家名为金家园的蛋糕房虽然店面不大但是我觉得里面的东西确实好吃不贵有的甚至比好利来的都好。安阳宾馆后面灯塔路上盖世轩面包房的蛋糕永安街快到小清流路南的文红米线火车站商业大厦下面门口朝北一个小门市米线做的不错3块一大碗。151医院后门那片儿有家卖米线了。味道鲜美有鸡肉丸子料全可根据个人口味自行加入老板还外卖可乐吃完热的喝口谅的绝对爽到极点注意量大者要自带饶饼旺达东北菜馆文峰北路的彰德小酒家文峰立交桥东侧西安泡馍东侧刚开了一家沙锅昨天刚去吃了味道不错而且价格也很低东西给的很够分量哦钟楼东边大概50米路南一小店对面是卖牛肉的大东门那里的彭黑蛋的炸面筋鼓楼的江南的包子鼓楼三鲜包子馆是老字号了厨房在楼上师傅是用绳将包子送下可有特色。紫菜汤味道也不错三中对面的天外天的素包子红光剧院鞋城对面小香口的蒸饺鼓楼三鲜包子对面有家卖蒸饺的味道也不错还有鼓楼的煎血我认为味道最棒。626小区朝南斜对面的小雅餐厅健康路上连着三家上品小吃:马记羊汤白记羊汤郭三豆腐脑还挨着个香口椒凉皮也属于中上品对面的马良包子人气也有上升的趋势。新新街有家号称天下第一汤不让代酒水说是尊重少数民族南胡新村后门白记羊汤铁西殷二路于记建议吃养杂健康路口有家呼啦汤牛肉丁可多可实惠安钢东门岗往南第一个十字路口的呼啦汤不错虽然吃不到牛肉但还是有牛肉味不过傍边的牛肉汤太棒了安阳宾馆往南黑市场那一对老夫妻卖的煎血人少的时候煎的最好人多了还没熟就端上来了三交湖南口有家卖豆腐脑和老豆腐开店时间不长但生意兴隆高营养低消费早

安阳钢铁资产负债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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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1. 从资产角度 本公司总资产本期减少38701万元,减少幅度为1.2%,说明公司本年资产规模有一定的减少。进一步分析可发现: (1)流动资产本期减少58645万元,减少幅度为4.2%,使总资产规模减少了1.03%。非流动资产本期减少19946万元,减少幅度为1.02%,使总资产规模减少了4.00%。 (2)本期总资产的减少主要由流动资产的减少引起。相关变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A.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本期减少了147535万元,减幅为4.36%,使总资产规模减少了2.80%,是流动资产中对总资产变动影响较大的项目。体现了本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B. 应收票据。长期投资本期增加205058万元,减幅为76.9%,使总资产规模减少了2.1%,其本身的减幅较大。在可能获得跟好收益的同时也具有一定风险性,要引起谨慎,定时进行风险评定。 C.非流动资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本期减少373226万元,减幅为57.4%,对总资产的影响为0.31%,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积极作用。 (3)流动资产减少,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有所减弱。流动资产的变动主要体现在: A.货币资金本期减少了147535万元,减少的幅度为4.36%,对

总资产的影响为2.80%。货币资金的减少对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满足资金流动性需要是不利的,同时因从资金利用的效果等深入分析。 B.应收账款的增加。应收账款本期增加6851万元,增幅为 68.5.%,对总资产的影响为0.97%。该项目会对流动资金有一定影响,因对公司年度销售规模、信用政策和收账政策综合深入评价,做好应收账款的控制工作。 C.存货及短期借款有一定幅度的减少,但对总资产的影响不大。 2.从权益角度 (1)负债本期减少44895万元,减少的幅度为1.8%,使权益总额减少2.4%;股东权益本期增长了7397万元,增幅为1.04%,使权益总额增长了2.60%,两者结合使权益总额本期增长了6192万元,增幅为0.84%。 (2)本期权益总额增长主要体现在负债的增长上,流动负债增长是其主要原因。流动负债本期增长20243万元,增幅为32.09%,对权益总额的影响为2.06%,这种变动可能导致公司偿债压力的加大及财务风险的增加。流动负债增长主要由短期借款的增加引起,本期增加了17400万元,增幅为46.28%,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风险增加。 (3)股东权益本期增加了7397万元,增幅为1.04%,对权益总额的影响为2.60%。其主要受未分配利润的增长的影响,本期增长了5205万元,增幅达2.5%,说明本期经营较好。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SSL VPN安全升级指南 Version:V1 编制:宝钢统一认证及网络文件保护系统项目组审核单位:宝钢集团运营改善部 发布日期:2013年9月5日

第一章宝钢SSL VPN安全升级指南 一、升级前请先确认以下事项(重要) 1、请确保在需要使用VPN的电脑上进行升级; 2、如需使用多个VPN账号,升级时绑定常用账号。非常用账号请向宝钢股份设备部备案(gulq@https://www.360docs.net/doc/1f11608842.html,)。 3、部门VPN账号在安全升级后须转为个人VPN账号,如多位员工使用同一部门账号,请其余员工重新申请。 二、宝钢SSL VPN安全升级流程 1、激活宝钢通行证(已激活用户忽略) ①宝钢内网:使用原协同办公帐号、密码,登陆宝钢统一认证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1f11608842.html,,完善您的信息,注册激活宝钢通行证(需要使用手机接收短信密码)。 ②宝钢外网:先使用原VPN帐号登陆VPN,然后以“NETWORK”方式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1f11608842.html,激活宝钢通行证。 2、安全升级流程(详见第二章操作说明) 登陆统一认证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1f11608842.html, 升级。点击首页→快速导航→”VPN安全升级”。按步骤:○1下载安装证书驱动;○2验证原VPN帐号及密码○3下载宝钢CA 证书○4完成VPN升级。升级后请按提示验证新VPN帐号及密码。

第二章、VPN安全升级操作说明 1、登陆统一认证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1f11608842.html, )升级 使用宝钢通行证登陆;没有宝钢通行证的用户,使用协办公系统帐号及密码登陆,按照提示完成用户升级、激活宝钢通行证。 2、首页选择“快速导航”—“VPN安全升级”图标进入升级流程 3、按照页面提示,点击“证书控件下载”,下载并安装。 如下图所示,点击运行按钮。(如果已经安装控件请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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