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085-2006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程(完整版)
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程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兴城)、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继云、丛佩华、刘凤之、李静、张红军、董雅凤、李明强、张桂芬。
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圃地选择、实生砧苹果苗培育、矮化中间砧苹果苗培育、矮化自根砧苹果苗培育、苗木出圃等苹果苗木繁育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苹果苗木的繁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9847 苹果苗木
GB 8370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 9847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圃地选择
要求圃地无检疫性病虫害和环境污染;交通便利;背风向阳,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地下水位在1.5m以下;有灌溉条件;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土质以沙壤土、壤土、和轻黏壤土为宜;土壤酸碱度以pH5.0~7.8为宜;苗木繁育前3年内,未繁育果树苗木。
5 实生砧苹果苗培育
5.1 砧木的选择
要求砧木生长健壮,根系发达,嫁接亲和力强,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抗病虫能力强。常用砧木种类参见附录A。
5.2 砧木种子贮存与质量要求
砧木种子宜在0℃~5℃、相对湿度50%~70%条件下贮存。要求充分成熟,无杂质、破粒、瘪粒和小粒种子,纯度和净度均在90%以上,发芽率在95%以上。
5.3 砧木种子的层积处理
一般砧木种子和湿沙的比例为1:3~1:5,沙的湿度40%~50%,层积温度以2℃~7℃为宜。常用砧木种子适宜层积时间参见表1.
表1主要苹果砧木种子适宜层积时间及播种量
5.4 砧木种子的播种期及播种量
分为秋播和春播,冬季寒冷的地区,不宜进行秋播。秋播在土壤结冻前进行,上冻前浇防冻水。春播在春天土壤解冻后尽早进行。直播育苗的播种量可参见表1,对于非直播育苗,其播种量可在此基础
上作适当调整。
5.5 砧木苗培育
5.5.1 直播法
播种方式可选用宽行行距50cm~60cm、窄行行距20cm~25cm的宽窄行双行条播或行距40cm~50cm的单行条播。播种前,苗圃地深翻40cm~50cm,施足底肥,整平作畦,畦内开沟并适量灌水。待水下渗后播种,均匀撒种,耙平,覆盖地膜增温保湿。当气温达到20℃后,要注意揭膜透风;当气温达到25℃后,将薄膜全部撤除。幼苗长出2片~3片真叶时,按株距12cm左右间苗。当年秋根系旺盛生长前或第二年春天断根。
5.5.2 育苗移栽法
播种方法同直播法(5.5.1)。幼苗长到2片~3片真叶时,按株距3cm左右间苗。幼苗长到5片~7片真叶时移栽。移栽前2d~3d,苗床灌足水,带土移栽,按株距12cm~15cm、行距50cm~60cm移栽于苗圃中。
5.5.3 苗期管理
5.5.3.1 土肥水管理
芽接前追肥2次~3次,每次每亩施硫酸铵8Kg左右,施肥后及时灌水。苗木生长旺盛期,根据土壤水分状况,及时灌水和中耕除草。
5.5.3.2 病虫害防治
根颈部喷施或根部浇灌多菌灵或0.2%~0.3%硫酸亚铁溶液,防止立枯病。选用啶虫脒、丙硫克百威、丁硫克百威、硫丹等农药防治蚜
虫。后期,结合根外追肥,每隔15d喷施1次多菌灵溶液,防治早期落叶病。
5.6 嫁接
5.6.1 采穗
从品种采穗圃或生产园中健壮、结果正常、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母株上,采集树冠中部、外围、生长正常、芽体饱满的新梢。生长季节,去除叶片,仅留一小段叶柄,然后置阴凉处保湿贮藏休眠季节,在树液流动前采穗,采后置阴凉处覆盖湿沙贮存。
5.6.2 嫁接方法
秋季嫁接采用芽接法或带木质芽接法,春季嫁接采用硬枝接法或带木质芽接法。
5.7 嫁接后管理
嫁接后7d~10d,检查成活情况。对未成活的及时补接。枝接发梢后,长至20cm~30cm长时,逐渐松绑,多风地区应绑缚支棍,以防风劈。及时抹除砧木上的萌芽和萌梢。秋接苗于翌年春萌芽前在接芽上方0.5cm处剪砧;春季芽接苗于嫁接成活后及时剪砧。剪口斜向芽对面并涂伤口保护剂,以利愈合。剪砧后随时除萌。干旱和寒冷地区,封冻前苗行浅培土,将嫁接部位埋于土下,翌春土壤解冻后,撤去培土,以利萌芽和抽梢。注意松土、除草、追肥和灌水。加强对卷叶虫、蚜虫和早期落叶病等病虫害的防治。
6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培育
6.1 3年出圃苗的培育
第一年,春天进行实生砧播种,秋季在砧苗上嫁接矮化砧接芽。第二年,春季在接芽上方0.5cm~1.0cm处剪砧,秋季在中间砧上25cm~30cm处嫁接苹果品种接芽。第三年,春季在接芽上方0.5cm~1.0cm处剪砧,秋季即可培育成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6.2 2年出圃苗的培育
6.2.1 分段嫁接法
第一年,培育实生砧苗,秋季在矮砧新梢上每隔30cm~35cm左右嫁接一个苹果品种接芽。第二年,春季将嫁接有苹果品种接芽的矮砧分段剪下(使每个中间砧段顶部带有一个苹果接芽),再分别嫁接到上年培育好的实生砧苗上;秋季成苗。
6.2.2 二重枝接法
第一年,培育实生砧苗。第二年,早春将苹果品种接穗枝接在长20cm~50cm的矮化中间砧段上,并缠以塑料薄膜保湿,再将接好苹果接穗的中间砧茎段枝接在基砧上,秋季即可出圃。
6.3 苹果芽的嫁接及嫁接后管理
参照5.6和5.7执行。
7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培育
7.1 矮化自根砧苗的繁殖方法
7.1.1 水平压条法
春季萌芽前,将矮砧母株上充实的一年生长枝水平压弯,同定于浅沟中并覆土。各节萌芽后,抹除向下的芽、基部芽和过密的芽,使芽间距保持在3cm~5cm。当留下的芽抽梢至30cm左右时,摘除新梢
基部10cm范围内的叶片,在新梢基部培土10cm厚,浇水,使枝土密接。1个月后再培土一次,土厚20cm。秋天落叶后分株,扒开培土.从母株上分段剪下生根的小苗,按行距50cm、株距15cm~20cm移栽至苗圃。
7.1.2 垂直压条法
多用于枝条粗壮直立、硬而较脆的矮化砧木。春季萌芽前,将矮砧母株从距地面15cm处短截,待新梢长至15cm~20cm时,摘除基部10cm范围内的叶片,灌水,用湿润细土培土10cm厚。1个月后,再培土一次,厚20cm。秋天落叶后分株,扒开培土,从母株上剪下生根的小苗,按行距50cm、株距15cm~20cm移栽至苗圃。
7.1.3 扦插生根法
多用于容易生根的矮化砧木。初冬剪取成熟的矮砧枝条,0℃~5℃条件下抄培贮藏。翌年春天,将矮砧枝条剪成20cm~25cm枝段(上端平齐,下端呈斜面),枝段下端在1500mg/L IBA溶液中浸泡5s,按行距50cm、株距15cm~20cm,插入育苗畦内,其顶端与地面平齐或略高于地面。插后浇水,待水渗下后,畦面撒盖一薄层土,覆盖地膜保墒。此后经常保持土壤湿润。发芽后,撤去地膜,每个枝段留一个砧芽,其余抹除。
7.1.4 组培快繁法
参见附录B。
7.2 苹果芽的嫁接及嫁接后管理
参照5.6和5.7执行。
8 苗木出圃
8.1 起苗和分级
起苗既可在秋季土壤结冻前进行,也可在春季土壤解冻后苗木萌芽前进行。起苗时应尽量减少对根系,尤其是主根的损伤。起苗后剔除病虫苗,俺GB 9847进行分级,并附标签和质量检验证书。
8.2 植物检疫
苗木出圃前须经当地植物检疫部门按GB 8370检验,获得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向外地调运。
8.3 包装与贮运
8.3.1 包装
按GB 9847规定执行。
8.3.2 保管
秋季起苗后,如不及时销售和外运,应在背风、向阳、高燥处挖沟假植,或在专业苗木贮藏库中贮存。假植时,无越冬冻害和春季抽条现象的地区,苗梢露出土外20cm左右;否则,苗梢埋入土堆下10cm 左右。
8.3.3 运输
持有苗木质量合格证和苗木检疫合格证。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压、暴晒、风干、雨淋、冻害等,注意保湿,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假植或栽植。
(资料性附录)
我国主要苹果砧木
表A.1我国主要苹果砧木
(资料性附录)
苹果矮化自根砧组培快繁方法
B.1 外植体取材与消毒
B.1.1 外植体
生长期,采取新梢先端2cm~3cm为外植体。休眠期,采取一年生枝条上的饱满芽为外植体。
B.1.2 外植体消毒
用流水冲净外植体表面的灰尘,在超净工作台上用70%酒精浸泡0.5min,0.1%~0.2%升汞+0.1%吐温消毒10min~15min,无菌水冲洗数遍。
B.2 诱导分化
切取带1~2个芽的茎段或长1mm~5mm的茎尖,接种到诱导分化培养基(MS+BA0.5mg/L~1.5 mg/L+NAA0.02 mg/L~0.05 mg/L或IBA0.2 mg/L~0.5 mg/L+蔗糖30 g/L+琼脂5 g/L~7.5 g/L,pH5.8)上。在室温23℃~27℃、光强1500lx~2000lx下培养。分化期间,每1~1.5个月转换一次培养基。
B.3 增殖培养
分化培养数月,外植体形成丛芽后,将大的丛芽切分数个小块,同时将长的小植株切成带1~3个节的小段,插入新鲜培养基中,进行增殖。培养基同诱导分化培养基(B.2)。
B.4 诱导生根
选择生长正常、高度2cm以上的小植株,切除基部后,插入1/2MS 大量元素(其他元素为全量)+IAA1.5mg/L或IBA0.2 mg/L+蔗糖20 g/L+琼脂5 g/L~7.5 g/L,pH5.8的生根培养基上,培养15d~20d即可生根。
B.5 移栽
将生根试管苗移入温室,闭瓶炼苗5d~10d,开瓶炼苗1d~2d,洗净根部培养基后移栽,覆盖塑料拱棚,并适当遮阴,注意保湿、控温。一周后,逐渐通风透光,移栽成活后,移入田间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