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

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

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

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

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

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第十一条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卫生工程防护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业作业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防止发生职业中毒的一切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三同时”原则。“三同时”原则是指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事故应急救援设施。指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场所由于误操作、违章作业、生产设备破损或其他意外因素等,引起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为避免发生急

性职业中毒或控制事故危害程度而设的个人防护、通风、紧急停机、防火、防

爆等急救设施。

第十四条毒物源。指作业场所中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源头。

第十五条毒物源控制。指针对工业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散发源头采取的密闭、隔离、通风排毒等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排毒系统。指作业场所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散发的从毒物源到排入大气之前的全套通风排毒设施。

第十七条毒物排放控制。指排毒系统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向大气排放之前控制其浓度或排放量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各类技术措施。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总平面布局

第十八条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应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应设在整个厂区全年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二十条严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目前尚无有效控制技术的工作场所,应远离居住区。

第二十一条单跨度厂房如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应与其他建筑物隔离。

第二十二条厂区道路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厂区尽端式道路应有足够的消防车回转场地。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内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

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第二节工作场所设备布置

第二十三条毒物易逸散的工业作业,应设单间;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设备应有隔离措施。

第二十四条放散不同有害物质的设备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与毒性小的应隔开。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散发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

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源头控制措施,防止污染上层

空气。

第三节建筑设计卫生要求

第二十五条产生剧毒物质的车间,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的表面,应采用不吸收、吸附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洗。车间内应有

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扫;经常有积液的地

面应不透水,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为了保证车间内良好的通风和自然换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不宜过于狭窄,如为厂房,其高度不低于3.2m,人均面积不少于4.5m2,人均占有体积不小于15m3为宜。

第二十七条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最好设计成多层建筑,底层布置抽气管道,过滤器及通风设备等以及泵房、排水贮槽及化学品库等。

第四节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中毒防护所采用的各类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

第二十九条职业中毒卫生防护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禁止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揽此类工程设计与施工。

第三十条对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生产设备要加强维修和管理,各种防毒设备必须建立必要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适宜的劳动制度与劳动

组织形式。

第三十一条应定期对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监测,超标时要采取措施,将其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接触限值以下。

第三十二条对从业人员应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体检和离岗体检,做到患病早治疗。

第三十三条凡产生一氧化碳的工业作业场所,应经常测定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并安装一氧化碳警报器。生产过程要加强密闭、通风,对管道、阀门、设备应注意检修,防止漏气。

第三十四条对于每个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供氧(空气)呼吸防护器应配备专用记录卡,以便记明药罐(盒)或供气瓶的最后检查和更换日期,以及已用

过的次数等。药罐在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以防失效。

第三十五条应定期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损坏,以便及时更换,防止失效。面具和口罩应定期清洗、消毒,特别是公用的应在每次使用后立即进行,呼吸防护

器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

第三十六条用于紧急救灾的呼吸防护器应定期严格检查并妥善存放在邻近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方便取用。

第三十七条化学毒物测定应使用适宜的专用监测仪器,当测定结果超过标准时,则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排放量大或对人体毒害严重的物质应按《工作

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中有关要求进行检测。

第三十八条在有毒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张贴警示标志和职业卫生作业守则,同时应有专门部门给予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化学毒物应以易于为工人理解的方式另外加贴标签,以便提供关于其分类、危害以及应采用预防措施的基本资料。对于有害化学品,应向用人

单位提供该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其中列明关于其特性、供货人、分类、危

害、预防措施、紧急程序、求救方式和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

第四十条在作业场所贮存有毒物质的容器,都应贴上醒目的标签,以示该物质名称及危险性。如果能从供应或生产者处获得该物质的材料安全数据单,应在该作业

场所存放份复印件以便工人查看。

第四十一条输送有毒物质的管道系统、设备、阀门、安全设施、泵及其他固定设备均应贴上标签或注明记号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物质。

第五节个人防护

第四十二条接触有毒作业的工人需着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强酸、强碱作业者应着耐酸、耐碱工作服;接触有毒粉尘者应穿防尘工作服;接触局部作

用强或经皮中毒危险性大的物质,应戴相应质地的防护手套;接触经皮肤进入

能力强的化学物者,除工作服外尚应穿衬衣。

第四十三条毒物呈粉尘、烟、雾形态时,从业人员需使用机械过滤式防毒口罩;毒物呈气体、蒸汽形态,宜使用化学过滤式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在毒物

浓度过高或空气中氧含量过低的特殊作业情况下,应采用隔离操作或供氧(气)式防毒面具。

第四十四条作业环境毒污染严重,暂时又难以改善的作业,应合理安排劳动和调配劳力,进行轮换操作,减少劳动时间或缩短接触时间。

第四十五条如发生职业中毒在当地无紧急救援机构和措施的情况下,应立即报国家中毒控制中心。

第四章辅助卫生设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毒作业场所的辅助卫生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的有关要求。

第四十七条凡有毒工作场所,都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专用更衣箱。

第四十八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可兼学习、取暖、进餐之用。休息室设在工作附近的地方,并应避免有毒物质的影响。室内可设桌、椅、洗手池、饮水设施及空调设备。

第四十九条个人防护用品宜有专门管理室负责收、发、清洗、消毒、维护保养、更旧换新工作。

第五十条有毒作业场所的存衣室,便服、工作服应分室存放,工作服室应有良好的通风。

第五十一条有毒作业场所应有事故疏散专用通道。

第二节洗消急救设施

第五十二条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同时配备相应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选用应配套。

第五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清洁供水设备,对有溅入眼内引起化学性眼炎或灼伤的可

能的作业场所,应设淋浴、洗眼的设备。

第五十四条对有毒性较大的特殊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通过式卫生处理室,供工人进出车间能进行洗消处理,包括淋浴和更换清洁衣服。工作服应

集中洗消处理。

第五十五条对有剧毒物质的作业场所,要配备有解毒剂和急救药品的急救箱(柜)。车间人数≥150人时应按每150人至少设置一个急救箱(柜)。急救

箱(柜)中除规定的急救用品外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且应由有急救治疗合格

证书的专人负责保管,该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对一些可能发生大量

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备有氧气瓶、人工呼吸设备。

第五章防毒设备及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五十六条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均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新工艺,以无毒、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和高毒的物料,采取无毒害或毒害较小的工艺流程。

第五十七条应将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与其他无毒的工艺过程隔开。

第五十八条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用密闭的方法防止毒物逸散,在密闭不严或不能密闭之处,应安装通风排毒设施维持负压操作,并将逸散的

毒物排出。

第五十九条作业场所采用通风排毒设备时,应同时设计净化、回收设备,综合利用资源,使毒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第六十条对生产中所使用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产品、要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中破损、外逸或扩散。

第六十一条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相隔离,并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第六十二条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可能突然增高,或空气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物质能对人体具有迭加或增强作用时,不得采用循环空气作空气调节或

热风采暖。

第六十三条工作场所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毒物,混合后具有协同作用时,应隔开进行生产,分别单独设置排风系统,不得将两者的排风系统联在一起,通

过车间的排风管道必须保持负压。

第六十四条采取集中空调系统的车间,其换气量除满足稀释有毒有害气体需要量,保持冷、热调节外,系统的新风量不应低于30m3/h·人。可能突然逸出

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换气次数

应不少于12次/h。

第六十五条防毒系统中所用材料其材质应无毒无害、防老化,并不应在光、热效应下产生二次污染。

第二节毒物源控制

第六十六条密闭毒物发生源,应合理采用局部排风设施就地排出毒物,防止毒物的逸出和扩散。

第六十七条在生产规模较大或有剧毒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供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的排气系统。

第六十八条产生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源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毒性大的与毒性小的隔开;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

点的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有毒有害物质

发生源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

上层空气。

第六十九条有低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散发,且其散发点较分散的情况下,宜采用全面通风换气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蒸汽达到职业接触限值要

求。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各种有毒气体分别稀释至职业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

量的总和计算。计算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I执行。

第七十条排毒罩口与有害气体或蒸汽的发生源之间的距离应尽量靠近并加设围挡;排毒罩口应尽量靠近毒物发生源;排毒罩口的形状和大小应与毒物发生源的逸散

区域和范围相适应;罩口应迎着毒物气流的方向;进风口与排风口位置必须保

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排出的污染物又被吸入室内。

第七十一条应尽量采用仅一面可开启的密闭排毒柜,对于有热压的有害气体可以采用局部自然排风设施,排出浓度应符合排放标准。

第七十二条有毒气体被吸入排毒罩口的过程,不应通过操作者的呼吸带,排毒要求的控制风速在0.25-3m/s之间,常用者为0.5-1.5m/s。管道风速采用

8-12m/s,并应测定操作者呼吸带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测试频率按本规范第

83条实施。

第七十三条柜形排风罩内有热源存在时,应在排风罩上部排风。

第七十四条产生剧毒物质车间的排风系统和一般车间的排风系统应分开。

第七十五条输送含有剧毒气体的正压风管,不得通过其他房间。

第七十六条挥发性有毒溶剂应用管道输送。

第七十七条密闭设备宜尽量减少漏风的缝隙和孔洞,仅设置必要的观察窗、操作口及检修口。

第七十八条密闭设备内应有一定的排风量,保持一定负压;排风量一般要求能使操作口和检修门开启时,达到要求的控制风速并安装压力计观察压力。

第三节毒物排放控制

第七十九条当车间有毒气体通过天窗排出时,则在该车间屋顶应避免设置机械通风进风口。

第八十条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宜由经常使用的排风系统和事故排风的排风系统共同保证。事故排风的排风量应

根据工艺资料计算确定。当缺乏上述资料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12次/h。

第八十一条事故排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开关,其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应由工艺设计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与民

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二条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散发量可能最大的地点。当发生事故向室内放散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和蒸汽时,吸风口应设在地面以上

0.3-1.0m处;放散密度比空气小的气体和蒸汽时,吸风口应设在上部地带,

且对于可燃气体和蒸汽,吸风口应尽量紧贴顶棚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得大于

0.4m。

第八十三条事故排风的排风口,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排风口应高于2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的屋面3m以上,当其与机械送风系统进

风口的水平距离小于20m时,尚应高于进风口6m以上。

第八十四条散发有毒有害气体设备的尾气必须经净化设备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大气。若直接排入大气时,应引至屋顶以上3m高处放空,

若邻近建筑物高于本车间时,应加高排放口高度。

第六章测试评价

第一节现场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集

第八十五条采集的样品要有代表性。

第八十六条采集的样品要有真实性。

第八十七条采样方法有关国家卫生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可采用相关通用监测采样方法进行。

第二节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监测

第八十八条测定工作场所毒物分布情况时,将车间划分为若干区域进行采样布点;测定毒物发生源附近情况时,在某一工段、某一工序或某一操作点附近

采样;判断或评价某一措施效果时,在该措施使用前后或使用与否之间进行采

样比较;测定毒物逸散影响的范围时,围绕发生源的不同方向和距离确定采样

点。

第八十九条测试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工人接毒地点,尽可能靠近工人,但不影响工人正常操作,且应避免生产过程中待测物质直接飞溅入采样器内;测试

点必须包括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工人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点,并作为重

点测试点;采样器应放置在工人的呼吸带内,一般情况为距地面1.5m。

第九十条通风测试内容应包括风量、风速、净化效率、全面通风换气量的测定,其中所用各项计算公式见附录1。

第七章职业卫生人员培训与健康教育

第九十一条从事职业中毒防治设施的管理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中应当有注册职业卫生师。

第九十二条定期对职工进行“预防为主”的观念教育,让职工掌握识别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中毒因素及危害的技能,增强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应定

期对职工进行急性职业中毒现场救护技术的培训,并会使用现场配备的各种急

救设施。

第九十三条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必须贯彻“三级预防”的原则,即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职业中毒因素(第一级预防);及早发现轻微病损,采取防治

措施(第二级预防);对患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第三级预防)。

第九十四条应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心理健康”教育,避免由于心理及精神上存在的畏惧紧张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紧张疾病(焦虑、抑郁、缺乏自尊心及自

信心、忿怒和不满等心理反应)。

第九十五条新职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上岗培训,以职业病防治教育为重点之一。

第九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体检。

第八章记录及存档

第九十七条记录存档内容。有毒作业场所应定期记录生产工艺劳动条件;主要产品名称、产量、总产值;接触有毒物质人数;毒源分布情况;有毒物质在

空气中及作业点的浓度;该场所的医疗救护设施情况;防毒技术措施的执行情

况;个人防护用品及技术措施效果评价。

第九十八条记录存档内容应填写完整、详细,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调整及改进,使职业中毒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

第九十九条有毒作业场所的档案记录在内容、形式、项目、指标、格式及范围上应按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统一规范化,原始资料应做到可靠、准确、完整和科学性的统一。

第一○○条第档案记录应保持连续性,在本底资料的基础上不断积累、更新、补充、完善其内容,应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第七章附则

第一○一条制定本规范所依据及参考的法律及配套法规、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

2、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 2002年5月)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2)

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

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

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7、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8、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10、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监测方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

生与中毒控制所 2003)

11、国外职业卫生法规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法制监

督司)

第一○二条本规范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做,但硬性规定又有困难,采用“应尽可能”

或“应尽量”。

5.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

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参

照……”。

附录 I 通风测试的计算

一、全面通风换气量计算

1.有害物各自所需换气量的计算

式中:—有害物质各自所需的换气量(m3/h);

—有害物质各自的散放量(m3/h);

—有害物质各自的卫生标准值(m3/h)。

(当抽入空气中含有该物质的浓度为S

b 时,则S

a

的值应取S

a

-S

b

2.换气量按所需空气量的总和的计算

式中:—换气量总和(m3/h);

—有害物质各自所需的换气量(m3/h)。

3.风量

一般风量计算式:

式中:—风量(m3/h);

—风道内测试断面的平均风速(m/s);

—有效断面面积(m2)。

4.冷过程伞形罩排风量

自由悬挂式:

自由悬挂有边伞形罩:

工作台上伞形罩:

工作台上有边伞形罩:

下部排气罩:

上列各式中:—风量(m3/h);

—罩口风速(m/s);

—控制风速(m/s);

—罩口面积(m2);

—毒源至罩口的距离(m);

—特定断面面积(m2)。

5.条缝排毒罩排风量

自由悬挂式条缝排毒罩:

工作台上条缝排毒罩:

工作台上有边条缝排毒罩:

上列各式中:—风量(m3/h);

—控制风速(m/s);

—毒源至罩口距离(m);

—条缝长边(m);

—条缝宽度(m)。

6.密闭排风罩

按条缝面积计算:

式中:—风量(m3/h);

—密闭罩开启孔口及缝隙总面积(m2);

—为一些考虑不到的缝隙面积而增加的安全系数,一般取1.05-1.1;

—通过缝隙或孔口的风速,一般情况孔口的风速可取=1-4m/s;

按发气量与缝隙计算:

式中:—密闭罩内产生的气体或从外部引入大量气体量(m3/h);

按换气次数计算:

式中:—换气次数(次/min);

—密闭罩容积(m3)。

按截面积风速计算:

式中:—垂直于密闭罩截面的平均风速,般可取V=0.25—0.5m/s;

—密闭罩有效断面面积(m2)。

7.风速

一般平均风速通用计算公式:

式中:—平均风速(m/s);

—风量(m3/h);

—风道有效断面面积(m2)。

由风道内平均动压计算管道内平均风速:

式中:—平均动压(Pa);

—空气密度(kg/m3)。

8.净化效率

当净化器进、出口风量一致,即不漏风情况下:

—净化器进口有害物浓度(mg/m3);

式中:C

1

—净化器出口有害物浓度(mg/m3);

C

2

当净化器进、出口风量不一致时:

式中:—净化器进口风量(m3/h);

—净化器出口风量(m3/h)。

9.全面换气量

式中:—换气量(m3/h);

—有害气体散发量(mg/h);

—该有害气体职业接触限值(mg/ m3);

—抽入空气中该有害气体实测浓度(mg/m3)。

附录 2 评价指标

一、单项指数

当测试项目为单项毒物作用时,用单项指数作为评价达标或超标指标。1.单点单项指数

式中:Pi—某测试点单项指数;

Ci—某测试点实测浓度值();

Si—某测试项目职业接触限值(与实测毒物相应的或

接触限值);

Pi≤1即表示该测试点达标;

Pi>1即表示该测试点超标。

2.多点单项指数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2205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宗旨和定义: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

职业病防护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防尘防毒工作,保证公司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分管职业病防治的副总经理,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安监部)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公司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计、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作。 三、每年在安排生产时,应完成防尘防毒规划和采取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设备、器材等同生产计划一同安排,把防尘防毒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去,切实予以保证。

四、公司应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防尘防毒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有关防尘防毒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在改建、新建、扩建可能产生有毒有害作业的项目时,防尘防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中毒防护设施设计,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都应采取降低尘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设备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或采用隔离操作等措施。 七、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在生

职业健康卫生安全保护措施

职业卫生健康安全保护措施 一、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及厦门市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健康得到保障。 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卫生病发生率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见下页。 三、安全保障措施 3.1、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 (一)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施工前对必须接触防尘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口罩、耳罩、防尘眼镜等防护用品。对接触粉尘的劳动者进行一次尘肺病普查;对有活动性肺结核、严重慢性呼吸道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部疾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严禁从事接触粉尘工作。 (二)防毒措施 对有毒原材料、半成品等采取严格控制保管措施,严格执行领取登记制度,杜绝有毒物质向外流放、扩散。施工前对必须接触有毒操作施工及保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为接触有毒操作的人员配备防止毒物挥发的防毒面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及紧急救助药品,并确保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对接触有毒操作的施工人员或保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专项体检,最大限度地减小

危害。一旦发现中毒现象,立刻隔离相关人员送往医院,并且展开原因调查,采取相应措施将危害减至最小。 (三)防噪声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 保障 措施 安全员 项目经理部 安全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预防措 职业健康安全 教育 措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 防尘防毒防辐射 噪 声和振动控制 气温异常防护 消防安全机械安全 电气安全防爆安全 储运安全爆破安全 燃气安全建筑安全 安全 检查 健康 安全 机构 安全 控制 施工队 提高 安全 保障 消除 隐患 保证安全生产 提高 安全 预防 能力 保障全体施工人员健康安全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宗旨和定义: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 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 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 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 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 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 备。 具体细则: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一条(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二条(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第三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89-86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范围和内容。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本地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异地子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3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2.2 引用标准 2.2.1 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2.2.2 TJ33-79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2.2.3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系指预防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产生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所配置的防护装置及与设备配套而形成预防系统的各种辅助设施。 3.2 安全技术参数:配置在各种设备上的安全防护附件,如压力、重量、长度、高度、温度、浓度、射线、定时、防燃、爆测控报警器、消声降噪及各种安全联锁装置,为试验、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 4 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 4.1.1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规,结合公司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①摘除手套后;②接触病人前后;③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种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医务人员要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原 则,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 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 1.消毒灭菌原则 ; ⑴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物品使用后皆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⑵手术器械及其它诊疗器械灭菌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等离子灭菌。 ⑶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 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⑷使用的消毒产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遵循使用的 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2、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两前三后”(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的体液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需洗手。 3、患者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暖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柜内。湿化瓶及婴儿暖箱用水为无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瓶、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定期消毒。 4、保持室内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 5、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科等的病房及其它部位的地面、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液擦拭,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 6、病区治疗室应每天1—2次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消毒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5%的酒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有灰尘、油渍应随时擦拭。体温表每次用后用75%的酒精浸泡消毒(传染病患者使用 500m g∕L84消毒液消毒);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 7、随时控制交叉感染。发现传染病及多重耐药菌感染者,应隔离治疗(酌情单间隔离或床旁隔离),相同疾病或感染者可同居一室。

预防职业中毒的综合性措施(最新版)

预防职业中毒的综合性措施 (最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6

预防职业中毒的综合性措施(最新版) 工业毒物的种类繁多,影响面大,职业中毒约占职业病总数的一半。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预防职业中毒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职业中毒的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预防职业中毒必须采用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预防职业中毒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防职业中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内部接触毒物的性质,制定预防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消除毒物 在生产中,利用科学技术和工艺改革,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物质。

3.降低毒物浓度 降低空气中毒物含量使之达到或者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中心环节。为此,首先要使毒物不能逸散到空气中,或消除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其次,对逸出的毒物要设法控制其飞扬、扩散,对散落到地面的毒物应及时消除;第三,缩小毒物接触的范围,以便于控制,并减少受毒物危害的人数。降低毒物浓度的方法包括: (1)改革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采用远距离程序控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等等。如用真空灌装代替热灌法生产水银温度计,用四氯乙烯代替四氯化碳干洗衣物,用静电喷漆代替人工喷漆等。 (2)通风排毒。应用局部抽风式通风装置将产生的毒物尽快收集起来,防止毒物逸散。常用的装置有通风柜、排气罩、吸气罩等,排出的毒物要经过净化装置,或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后排空。 (3)合理布局。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

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我项目部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病、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的职业病;高温中暑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极其相关权益,促使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公司安全环保部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要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需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磨切石材的防尘措施,给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环境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

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的同时,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戴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 四、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试题及答案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1.职业暴露的原因有(D) A针刺B切割C直接接触D以上都对 2.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什么原则(B) A一般预防B标准预防C直接接触D以上都对 3.下列哪类人群不属于艾滋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D) A同性恋者B性乱交者C静脉吸毒者D医护人员 4.艾滋病毒不可以通过下列哪种方式传播(C) A共用针头或注射器B性接触C日常生活接触D母婴传播 5.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艾滋病人的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以下那种做法是错误的(D) A戴手套B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C戴防护眼镜D不用戴手套 6.为防针刺伤,错误的做法是(D) A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B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 C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D将针套套回针头,以防扎伤别人 7.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多久应用最好(D) A72小时内B36小时内C24小时内D4小时内 8.医用防护口罩的效能持续应用多长时间?(A) A6-8小时B4-6小时C8小时以上D10小时以上 9.无菌操作中发现手套破裂应(C) A用无菌纱布将破裂处包好B用胶布将破裂处粘好C立即更换D再加套一副手套 10.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次序应为(A) A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B感染伤口-隔离伤口-清洁伤口 C清洁伤口-隔离伤口-感染伤口D隔离伤口-感染伤口-清洁伤口 二、多项选择(每题3分) 1.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出现哪几种意外,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A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 B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C接触了艾滋病感染病人 2.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B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C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D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E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3.艾滋病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那三种类型:() A轻度B中度C重度D暴露源不明E以上都对 4.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对其进行随访,随访的时间为职业暴露后:()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 , 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 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 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 ,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 ,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

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 液体化学消毒剂 :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 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 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

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措施(标准版)

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措施 (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8

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措施(标准版) 根据有毒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相应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劳动者在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 1.呼吸防护措施 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是防止有毒物质从呼吸道进人人体引起职业中毒的重要措施之一。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防护只是一种辅助性的保护措施,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改善劳动条仵,降低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浓度。用于防毒的呼吸器材,大致可分为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和隔离式防毒呼吸器两类。 2.皮肤防护 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眼镜等,这些防护用品可以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皮肤的接触。对于外露的皮肤,则需涂上皮肤防护剂。由于工种不同,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也因工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操作者应按工种要求穿用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对于裸露的皮肤,也应视其所接触的不同物质,采用相应的皮肤防护剂。 皮肤被有毒物质污染后,应立即清洗。许多污染物是不易被普通肥皂洗掉的,而应按不同的污染物分别采用不同的清洗剂。但最好不用汽油、煤油作清洗剂。 3.消化道防护 防止有毒物质从消化道进人人体,一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有毒工作场所作业时,应按照规定不饮水不吃食物,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体内;二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注意搞好个人卫生。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措施

编号:SM-ZD-55497 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健康得到保障。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见下页。 3 安全保障措施 3.1 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 3.1.1 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前对必须接触防尘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口罩、耳罩、防尘眼镜等防护用品。 对接触粉尘的劳动者进行一次尘肺病普查; 对有活动性肺结核、严重慢性呼吸道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部疾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严禁从事接触粉尘工作。 3.1.2 防毒措施 对有毒原材料、半成品等采取严格控制保管措施,严格执行领取登记制度,杜绝有毒物质向外流放、扩散。 施工前对必须接触有毒操作施工及保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为接触有毒操作的人员配备防止毒物挥发的防毒面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及紧急救助药品,并确保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 对接触有毒操作的施工人员或把保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专项体检,最大限度地减小危害。 一旦发现中毒现象,立即隔离相关人员送往医院,并且展开原因调查,采取相应措施将危害减至最小。 3.1.3 防噪音措施

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安全防护设施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就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就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与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就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①摘除手套后;②接触病人前后;③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她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与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与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与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与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与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种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医务人员要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原 则,进入人体组织与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 器械与用品必须消毒。 1.消毒灭菌原则 ; ⑴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物品使用后皆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⑵手术器械及其它诊疗器械灭菌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等离子灭菌。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 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 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 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 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 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第十一条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卫生工程防护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业作业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防止发生职业中毒的一切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三同时”原则。“三同时”原则是指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事故应急救援设施。指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场所由于误操作、违章作业、生产设备破损或其他意外因素等,引起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为避免发生急 性职业中毒或控制事故危害程度而设的个人防护、通风、紧急停机、防火、防 爆等急救设施。 第十四条毒物源。指作业场所中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源头。 第十五条毒物源控制。指针对工业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散发源头采取的密闭、隔离、通风排毒等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排毒系统。指作业场所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散发的从毒物源到排入大气之前的全套通风排毒设施。 第十七条毒物排放控制。指排毒系统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向大气排放之前控制其浓度或排放量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各类技术措施。 第三章基本规定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一、工业排风扇 排风扇的作用: 工业排风扇主要利用空气对流换气原理来进行工作的,主要安装在窗户或墙壁上,由安装地点的对向大门或窗户自然吸入新鲜空气,使室热气、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速迅排出室外,再吸引新鲜的空气进入室,降低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安装及使用方法: 1、安装前首先要检查排气扇各部件是否完整和安全,并检查外壳、风叶是否因运输过程引起的变形或损坏,否则应在修复后确定正常后才可使用。 2、安装前要先检查工业排风扇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固定螺钉是否符合风机安装孔尺寸。 3、检查框架、风叶有无变形,扇叶转动是否灵活,有无摩擦现象,检查所有紧固件是否齐全、拧紧。 4、安装前应检查进风口和出风口的位置及安装尺寸是否相对。 5、线路电压必须与电动机上额定电压相符。 6、电机非接线部分不可随意拆卸,接线时,打开接线室的盖,穿入引线接到端子上,接好后,盖上盖拧紧螺钉使其间隙小于0.2MM。 7、检查各转动部件是否相碰,紧固件是否牢固。 8、使用前应先检查风叶旋转方向是否与风机相一致。 . .

9、使用中的排风扇应经常清扫电机上粉尘及其它积聚物,以免 影响散热。 10、风机起动前应先检查风机里面有无妨碍风轮转动的物件,如工具等。 11、长期不用的风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说明书再检查一遍,进行适当的清理,合适后方可使用。 设备维护:排风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下列要点: 1、只有在风机设备完全正常情况下方可运转。 2、如风机设备在检修后开动时,则需注意风机各部位是否正常。 3、定期清除风机及气体输送管道部的灰尘、污垢及水等杂质、并防止锈蚀。 4、对风机设备的修理,不许在运转中进行 二、隔音罩 隔音罩的作用: 用来隔绝机器设备向外辐射的噪声,针对空旷场所的设备噪音分散,噪音点源多,设置隔音罩把噪声较大的装置封闭起来,有效地阻隔噪声的外传,减少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是在声源处控制噪声的有效措施。 注意事项: 隔音罩设计制作时,要考虑以下4项要求: (1)隔音罩的罩壁应具有足够的隔声量,以隔断空气声的传播,同时又要减少罩混响声和防止固体声的传递。 (2)尽可能减少在罩壁上开孔;对于必需的开孔的,开口面积 应尽量小;在罩壁的构件相接处的缝隙,要采取密封措施,以减少漏 . .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 定义:本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包括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职业安全知识及处理程序。 为了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安全,减少不规范的医疗操作造成的医源性感染,在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时,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应该坚持采取必要的防护,避免直接接触。 1、暴露部分的处理 医务人员的完整或有破损的皮肤或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时,应该立即用肥皂和水充分清洗被溅到的部位;如果暴露的部位是粘膜(如果结膜、口腔),那么应该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所暴露之处。当医务人员被可能带有血液的器械扎伤或割伤后,应该及时挤压受伤的局部,鼓励出血,同时在流水下,用肥皂清洗伤口,然后在受伤的局部涂上消毒药水。 2、报告 医护人员个人在作好暴露部位处理后,立即、主动向院感科报告,以便尽早征求专家对该次职业暴露的处理意见。报告的要点包括:暴露的日期及时间;暴露发生的过程;暴露的严重程度;暴露源病人的情况;暴露的工作人员身体状况。 3、评估 处理职业暴露的专业人员通过上述信息,明确了暴露的种类、体液类

型和暴露的体液量、暴露源的现状、暴露者的易感性,评估该次暴露造成暴露者发生传播危险性的大小,作出暴露者是否有必要采取预防性用药的决定,以及使用基本或强化暴露后预防性治疗方案(PEP),具体用哪些药。 4、实施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 一旦决定实施PEP,原则上越早开始预防效果越好,最好在暴露后1-2小时之内开始。 5、随访 不论暴露者个人有否进行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对暴露者进行定期血清学随访。 6、咨询和健康教育 不管暴露者是否需要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缓解其心理压力,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进一步播散。 二、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①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②脱去手套手后立即洗手; ③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

职业中毒专项应急预案

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职业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写: 审核: 批准: 2015-7-1 发布 2015-8-1实施 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职业中毒的概念 2.职业中毒的种类 3.职业中毒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4.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5. 职业中毒应急防护救援措施 6.组织措施 7.应急备品清单

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职业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职业中毒的概念 职业中毒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一切生产性有毒因素所造成的机体中毒性损害。可分成急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中毒。本预案主要针对的是急性职业中毒。 2.职业中毒的种类 2.1刺激性气体(NO、NO2、SO2、SO3、NH3等) 2.2窒息性气体(CO、CO2、H2S等) 2.3盐酸 2.4氢氧化钠 2.5氟化氢 3.职业中毒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3.1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负责人:尚有栓 成员:周文海曹永栋兰海平王树权任东陈彦青孟莉蔡宏伟沈国才岳松磊王云峰孙长山王桂明邢永刚李先芦王永鑫车间主任、安全专工、班(组)长。

3.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分工 4.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4.1 编制应急响应措施方案并审核其有效性、可行性; 4.2 根据应急演练、现场急救等具体情况随时修订应急方案; 4.3 发生职业中毒事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4.4 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力,使用相关设备进行救护; 4.5 以最快速度将伤员护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4.6 查清类型,控制和清除发生因素; 4.7 对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理; 4.8 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 4.9 计划并承担应急备品、防护用品的采购、定期检查、维修、更换。 5.职业中毒应急防护救援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539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通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 定义:本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包括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职业安全知识及处理程序。 为了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安全,减少不规范的医疗操作造成的医源性感染,在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时,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应该坚持采取必要的防护,避免直接接触。 1、暴露部分的处理 医务人员的完整或有破损的皮肤或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时,应该立即用肥皂和水充分清洗被溅到的部位;如果暴露的部位是粘膜(如果结膜、口腔),那么应该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所暴露之处。当医务人员被可能带有血液的器械扎伤或割伤后,应该及时挤压受伤的局部,鼓励出血,同时在流水下,用肥皂清洗伤口,然后在受伤的局部涂上消毒药水。 2、报告 医护人员个人在作好暴露部位处理后,立即、主动向

论《职业卫生与防护》

论《职业卫生与防护》 摘要随着我国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等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生产生活中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正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就使得预防职业危害成为安全工程或公共安全管理类专业必须面对的问题,本篇文字则主要通过阐述《职业卫生与防护》课程在安全工程专业所开设课程中的作用、地位、合理知识内容。 关键词:劳动者职业危害劳动者健康合理知识 一、《职业卫生与防护》在安全工程专业课程的概况 二、目前,我国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已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每年“显性”职业病报告病例达15000人左右。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陕西,西藏,港,澳台)收到的各类职业病报告达到了11519例。其中尘肺病8783例。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现患527431例;累计报告职业中毒47079,其中急性职业中毒24011,慢性职业中毒23068例。由于职业危害具有群体性,致死,致残率高,以及难以治愈等特点,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了许多家庭,地区乃至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引发许多矛盾。同时在国际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据有关方面的估算,我国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简介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为此,政府加大了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投入,完善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了监督执法和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从而使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职业卫生与防护》的作用和地位 职业卫生工程是安全科学技术的二级学科,是应用工程技术方法和手段预防、减轻职业活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一门具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也是一门较为年轻的预防医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相交融的综合性学科。它涵盖了“防尘工程、防毒工程、生产噪声与振动控制、辐射防护技术、个体防护”等五个三级学科。本课程将论述的重点落在各类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特征、检测及防护和管理技术等知识点上,而对职业卫生的病理学和专业治疗技术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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