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粮仓扦样布点示意图

散装粮仓扦样布点示意图
散装粮仓扦样布点示意图

散装粮仓扦样布点示意图

一、房式仓

按区、按层、按点,先下后上逐层扦样,除有特殊要求外,各点扦样数量应保持一致。

(一)分区设点。对于粮面面积较小的仓房,分区设点按照GB5491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粮面面积较大的仓房,按200㎡~350㎡面积分区,各区设中心、四角5个点,中心点与四角点的扦样质量比为1:1。在一个检验单位内,区数在两个和两个以上的,两区界线上的两个点为共有点。分区数量较多时,可按仓房走向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顺序分布。粮堆边缘的点设在距边缘约0.5m处(如受仓房条件限制,按此距离布点扦样难于实施时,粮堆边缘扦样点的布臵距离可适当调整)。参见下图例:

房式仓分区示意图

(二)分层取样。对堆高在5m(含)以下的平房仓,扦样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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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5491有关规定执行。对堆高在5m 以上的平房仓,扦样层数设5层,第1层距粮面0.2m 左右,第2层为堆高的3/4处左右,第3层为堆高的1/2处左右,第4层为堆高的1/3处左右,第5层距底部0.2m 左右。以堆高6m 为图例:

二、圆仓(浅圆仓、砖圆仓、立筒仓)

对圆仓粮食的质量检查以扦样器能够达到深度的粮食数量计,不超过2000吨的为一个检验单位,每增加2000吨应增加一个检验单位,一般不超过四个检验单位。

(一)分区设点。圆仓分区布点可按截面分为8个外圆点、8个内圆点和1个中心点,其中外圆点、内圆点均设在圆仓截面径向的4条等分线上,外圆点距圆仓的内壁1米处,内圆点在半径中心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处,中心点为圆仓的中心点。内圆点、外圆点扦样质量比为2:1。具体布点参见下图例:

图3:圆仓分区布点图

对不超过2000吨的圆仓,按1个区进行布点取样,取样点为外圆点A2、A4、A6、A8,内圆点B1、B5和中心点共7个点。

对超过2000吨的圆仓,可按2区或4区进行布点。其中,2区布点方法为:以南北轴线划分为两个半圆,1个半圆为1个检验单位,分别设外圆点A1、A2、A3、A4、A5,内圆点B1、B3、B5,中心点共9个点;4区布点办法为:以南北、东西轴线划分为四个四分之一圆形,1个四分之一圆为1个检验单位,分别设外圆点A1、A2、A3,内圆点B1、B2、B3,中心点共7个点。采用2区或4区布点的,边界上的点和中心点为共用点,共用点取样量应相应加倍,均分给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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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层取样。对装粮高度在5m(含)以下的,按GB5491有关规定执行;装粮高度在5m以上的,原则上分五层扦样,第一层距粮面0.2m,其余各层等距离分布;对于装粮较高、现有的扦样设备达不到深度的圆仓,第一层距粮面0.2m,其余各层以扦样器能达到的深度等距离分布,该样品的代表数量应以扦样器能达到深度的粮食数量为准。扦样时按照先下后上逐层扦样,各点扦样数量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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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大米检验数据记录表

产品名称抽样地点 检验号代表数量抽样时间 检验项目数据处理及结果 出糙率M0= g试样质量(净稻谷) M1= g生芽粒糙米质量 M2= g脱壳后的糙米质量 M3= g不完善粒糙米质量出糙率(%) = (m1+m2)-(m1+m3)/2 m0×100 = 整精米率M0=20g左右试样质量(净稻谷) M1= g整精米质量整精米率(%)= m1 m0×100 = 杂质含量M0=约500g大样质量 M1= g大样杂质质量 M2=约50g小样质量 M3= g小样杂质质量M、大样杂质含量(%)= m1 m0×100 N、小样质量含量(%)=(100—M)× m3 m2 杂质含量(%)=M+N 水分含量M0= g铝盒恒质 M1= g烘前试样和铝盒质量 M2= g烘后试样和铝盒质量水分含量(%)= m1-m2 m1-m0×100 = 黄粒米含量M0= g试样质量 M1= g黄粒米质量黄粒米含量(%)= m1 m0×100 = 谷外糙米含量M0=约50g试样质量 M1= g糙米粒质量 谷外糙米含量(%) = m1 m0×100 = 检验员:日期:年月日

产品名称抽样地点 检验号代表数量生产时间 检验项目检测数据数据处理及结果 加工精度 碎米总量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 W=50g大米样重 W1= g小碎米重量 W2= g大碎米重量A、小碎米(%)= W1 W×100 B、大碎米(%)= W2 W×100 碎米总量(%)=A+B = 不完善粒W=200g大米样重 W1= g不完善粒重不完善粒(%)== W1 W×100 糠粉W=200g大米样重 W1= g糠粉重A、糠粉(%)= W1 W×100 矿物质W=200g大米样重 W1= g矿物质重B、矿物质(%)= W1 W×100 带壳稗粒W=500g大米样重 W1= 粒/kg矿物质重带壳稗粒(粒/kg)= W1 W×1000 稻谷粒W=500g大米样重 W1= 粒/kg 稻谷粒(粒/kg)= W1 W×1000 其它杂质W=200g大米样重 W1= g其它杂质量C、其它杂质(%)= W1 W×100 杂质总量A=糠粉百分率 B=矿物质百分率 C=其它杂质百分率 杂质总量(%0 =A+B+C 水分W0= g空铝盒重 W1= g烘前试样和铝盒重 W2= g烘后试样和铝盒重 水分(%) = W1-W2 W1-W0×100 黄粒米W=50g大米样重 W1= g黄粒米重黄粒米(%)= W1 W×100 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检验员:日期:年月日

稻谷检验程序

粮食检验程序A稻谷检验程序:

一、检验扦样、分样法 1、本标准规定了检验用样品(稻谷、大米)采集的标准,包括检验单位、扦样工具、扦样方法、扦样规则及分样方法。 2、检验单位: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车为一个检验单位,一个检验单位数量一般不得超过200吨。 3、扦样工具:扦样器、取样铲、取样容器。 4、扦样方法及扦样规则: 4.1散装扦样法:散装的粮食根据堆形或面积大小分区设点,按粮食堆高度分层扦样。 a)分区设点:每区面积不超过50m2。各区设中心、四角共五个扦样点,区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两区界线上的两个点为共有点。粮堆边缘的点设在距边缘约50cm处。 b)分层:堆高在2m以下的,分上、下两层;堆高在2-3m的,分上、中、下三层,上层在粮食面下10-20cm处,中层在粮堆中间,下层在距底部20cm处。如遇堆高在3-5m时应分四层;堆高在5m以上的酌情增加层数。 c)扦样时按区按点,先上后下逐层扦样,各点的扦样数量保证一致。 4.2包装扦样法: a)扦样包数不少于总包数的5%,扦样的包点要分布均匀。 b)扦样时用包装扦样器槽口向下,从包的一端斜对角插入包的另一端,然后槽口向上取出。每包扦样次数保证一致。 4.3流动粮食扦样法: a)机械输送取样先按受检数量和传送时间,定出取样次数和每次应取的数量,然后定时从粮流的终点横断接取样品。 b)流动取样每一小时取样一次,每次取样50克。 5、分样方法: 四分法:将样品倒在光滑平坦的桌面上或玻璃板上,用两块分样板将样品摊成正方形,然后从样品左右两边铲起样品约10cm高,对准中心同时倒落,再换一个方向同样操作(中心点不动),如此反复混合四、五次后,将样品摊成等厚的正方形,用分样板在样品上划两条对角线,分成四个三角形,取出其中两个对顶三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分取,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顶三角形的样品接近所需试样重量为止。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确保按质、按量、及时出库投放市场,有效发挥国家政策性粮食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受国家委托的粮食批发市场,以竞价形式销售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政策性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包括实行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收购的粮食、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备和临时存储进口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政策性粮食承储库(以下简称承储库),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简称直属库)、受直属库委托承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非直属企业(以下简称非直属库)。非直属库按照隶属关系分为中央企业粮库、地方国有粮库和非国有粮库。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人民 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

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及时协调处理直属库移交的本地区非直属库出库纠纷。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政策制度,并协调处理重大疑难问题。 第七条中储粮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及时处理中储粮总公司分支机构转来的直属库出库纠纷,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按质、按量、及时出库。中储粮总公司分支机构代表中储粮总公司具体组织所辖地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及时处理粮食批发市场转来的本辖区直属库出库纠纷。直属库具体承担出库工作,指导督促其委托的非直属库开展出库工作,及时处理粮食批发市场转来的其委托的非直属库出库纠纷。中储粮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与直属库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签订出库工作责任状,逐级落实出库责任。责任状具体内容由中储粮总公司统一规定。 第八条直属库委托非直属库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应当与其签订《国家政策性粮食仓储合同》,明确出库义务和责任。《国家政策性粮食仓储合同》样本的具体内容由中储粮总公司统一规定,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

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仓储精细化管理基础工作规范.doc

中储粮吉林分公司 仓储精细化管理基础工作规范 (试行) 1 总体要求 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代储库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仓储业务流程,按要求使用各项帐、卡、凭证,健全完善各项记录档案,并严格按要求规范记载,分类装订,及时归档。 1.1 记载格式要求 除特殊要求外,各项仓储帐、卡、记录均要求使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晰规范,不允许涂改、挖补。帐目填写时字体高度为相应栏高的三分之一,记录错误时使用正确的更正方法,将错误的数据或文字用红笔划一道横线,并盖名章确认,同时将正确的数据在同一栏上方填写。 需要归档的自制打印材料,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使用A4纸;一般表格均使用宋体四号或三号字;报告类文字材料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自制记录需要封皮的,要参照分公司统一格式制作,并要印有“中储粮徽标”。各种帐、卡、薄、记录必须按照填写说明明确的岗位人员填写,不允许他人代替填写。 1.2 装订归档要求 仓储管理的各项记录、凭证要使用分公司统一印制或按分公司统一格式自制的封皮和档案盒进行装订、归档,归档流程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

调阅及销毁等项制度,并落实专人,严格管理。对每年形成的档案,可暂由仓储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必须移交给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保管期限根据类别按以下规定执行:国家明确规定保存期限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财务核算有关的档案按财务档案保存期限执行;其他档案材料保存期限暂定三年。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业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业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 各项仓储档案在没有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之前,仓储部门要参照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保管、借阅等制度,确保档案不流失、不损坏,标识清析、目录齐全、查找方便、管理规范。所有仓储档案都要使用分公司统一规范的档案盒妥善保管,档案盒由各库参照样本自制,封皮、封面及内置目录按照档案管理统一规范填写,盒的正面、侧面使用统一外标签进行区分。标签及内置目录参考格式如下: 正面标签: 中储粮吉林分公司 仓储精细化管理记录 档案类型: 记录名称:

储备油管理办法

储备油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油脂储备管理,特依据国家粮食局《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储备油的出入库和日常仓储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责任 第三条储备油管理统一由物流、购销、财会等环节应协助管理。 储备油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确保油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第四条主要职责: (一)加强油脂仓储基础管理,确保储油库存“一符、三专、四落实”,“四无”比例达98%以上,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储油安全。 (二)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完善从油脂入库、检验、计量到出库的所有细节控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储油。 八、油脂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油脂质量管理分为入库前质量管理、储存质量管理、出库前质量管理。其操作流程如下:扦样—检验—出具报告。 (一)扦样。要注意扦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对加工的油脂原料要准确布置扦样点,特别是对超高装载的汽车,要扦取顶层和中间的样品,不留死角;对油脂扦样按规定执行。如是上级抽样检验,应按规定混合分样后做好样品留存工作。

(二)检验。检验员应按规定做好样品的接收、登记、保存、及处理工作。 检验时应按检验规则以粮油国家标准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所列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以及其它需要检验的指标进行不定期检验判定。 检验时应以检验的目的分为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安全控制指标分类检验。 十七、储备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储备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储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储备油的出入库和日常安全管理;原料物资的出入库和日常安全管理。 3.储备油的出入库和日常安全管理: 3.1储备油的入库必须按《储备油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搞好质量检查,凡不合格油脂产品不准入库。并且把好数量关,准确计量。 3.2储备油要随时监控其质量变化情况及储油罐状况,按《储备油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搞好油品保管,保证储油安全。 3.3储备油必须凭《出库卡》才能出库。出库时要搞好油质量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安全储藏和品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安全储藏和品质)—1999 前言 G B1350-1986《稻谷》实施发布12年以来,对我国稻谷的生产和流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稻谷品种的不断改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标准中的一些指标已不适应,需对其加以修订。 新增内容: ——质量要求增加“整精米率”和“谷外糙米”指标。 主要修订内容: ——将原分类修改为五类,即: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粳稻谷、粳糯稻谷、籼糯稻谷。 ——粳稻谷、粳糯稻谷出糙率统一为一个标准,中等质量为不低于77.0%,不再划分一、二、三类地区。 ——将“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 13.5%,与早籼稻谷相同,粳稻谷、粳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 14.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 B1350—1986。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起草单位:湖北省粮食局、广东省粮食局、上海市粮食局、国家粮食储备成都粮科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余敦明、王志明、刘光亚、管景诚、王杏娟。 稻谷G B1350—199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的有关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稻谷。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T5490―1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 G 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 B/T5492―1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 B/T5493―1985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 B/T5494―1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 B/T5495―1985粮食、油料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法

扦样检验管理办法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 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21 信息来源:国粮发〔2010〕190号字体 大小:大中小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央储备粮(包括中央储备油和国家临时存储油,下同)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必要时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 其分支机构,应配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检查扦样提供便利条件。地方粮食行政管 理部门,应按在地监管原则,将中央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 的卫生安全状况列为日常监管内容。 第四条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储 备粮质量检查的扦样检验工作,包括制定扦样检验方案,确定检 验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检验任务等。 第五条承担中央储备粮扦样和检验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取得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资质。扦样、检验 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业务知识,具有粮食质量检 查扦样、检验实际工作经验。第六条扦样、检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符合委托任务书的要求。

第二章扦样与送样 第七条检验机构接到委托任务书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备扦样器(含深层)、分样器、记录夹、样品袋(瓶)、封条(标签)等工具和用具,复制《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见附件2-1A、2-1B,以下简称《扦样登记表》),做好扦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收集和整理本省(区、市)和中储粮分支机构粮食质量管理和粮食安全储存水分规定等文件,并报送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三)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按时送达。 (四)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承储企业扦样,到每个库点的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扦样人员到达承储企业后,应出示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按要求实施扦样、分样和封样,做好样品记录。 (五)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录入检查样品的原始信息。 第八条承储企业应如实提供粮食库存数量、品种、货位分布、产地或来源、收获及入库年度、检验记录、粮温变化、虫害及施药情况、储粮技术措施等资料,供扦样人员查阅和记录,并派人协助扦样。 第九条散装粮食扦样。大型仓房和圆仓均以不超过2000吨为一个检验单位,分区扦样,每增加2000吨应增加一个检验单位。扦样点的布置应以扦取的样品能够反映被扦区域粮食质量的整体状况为原则。分区及扦样布点要求见附件1。扦样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扦样点位置进行适当调整。同一检验单位的各扦样点应扦取等量的样品(每个取样点的样品一般不大于0.5公斤,下同)并合并,充分混合均匀后分样,形成检验样品。小型仓房可在同品种、同等级、同批次、同生产年份、同储存条件下,以代表数

3-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粮发〔2010〕1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央储备粮(包括中央储备油和国家临时存储油,下同)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必要时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配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检查扦样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在地监管原则,将中央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卫生安全状况列为日常监管内容。 第四条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的扦样检验工作,包括制定扦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检验任务等。 第五条承担中央储备粮扦样和检验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取得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资质。扦样、检验人 — 1 —

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业务知识,具有粮食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条扦样、检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符合委托任务书的要求。 第二章扦样与送样 第七条检验机构接到委托任务书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备扦样器(含深层)、分样器、记录夹、样品袋(瓶)、封条(标签)等工具和用具,复制《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见附件2-1A、2-1B,以下简称《扦样登记表》),做好扦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收集和整理本省(区、市)和中储粮分支机构粮食质量管理和粮食安全储存水分规定等文件,并报送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三)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按时送达。 (四)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承储企业扦样,到每个库点的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扦样人员到达承储企业后,应出示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按要求实施扦样、分样和封样,做好样品记录。 (五)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录入检查样品的原始信息。 — 2 —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要以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出入库计划和《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单》为依据。 二、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分公司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三、中央储备粮入库(收购、调入、进口、推陈储新)前,应对其质量等级和品质指标进行全面检验,储备粮必须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新粮,并符合粮油食品卫生标准,对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粮食禁止入库。 四、对于检验合格的储备粮,积极组织入库,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记录准确填入《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并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检验通知单送达保管统计,保管统计根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出入库通知书和各级保管员的《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入账。 五、在出入库通知单第三联回单上,如实写中央储备粮实际完成出入库的品种、数量等。《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汇总总公司作为记账依据。 六、储备粮出库时(如调出、出口、销售)要全面检测,大量出库时耍做好备载工作,做到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货位清楚,形态标准,保证及时发送。粮食外调时.《中央储备粮(油)专卡》要随粮送给接收单位。 七、出库工作结束后,保管员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出入库通知单检验单转交保管统计做支出帐面处理,同时标清出库去向(如调出、出口、销售),以便检查 中央储备粮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和责任 1、承担粮食进出库任务,负责粮食数量真实准确。 2、承担粮食日常保管任务,负责粮食储藏安全。 3、承担科学保粮任务。通过对粮食实现科学保粮,使粮食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15℃下,最高粮温不超过25℃(力争控制在20℃以下),实现低温储粮。使储粮达到保质、保鲜、保水、保值的目标。 4、承担分担区内的防火、防汛的任务,负责分担区内的安全工作。 二、日工作内容及程序 在每个工作日中,保管员要按以下工作内容和程序安排工作。 1、打扫分担区和库房内的卫生。 2、进行粮温检查并做记录 3、进行粮情检查(包括虫情、鼠情、结露、结顶、仓房设施等项)并做记录。 4、采取措施,处理相应情况(包括平整粮面或翻动粮面、密闭、通风、施放药剂、安放防虫、防鼠设施等)。本人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库领导报告。 5、检查配备的工具、器材是否完好无缺。 6、检查库房门窗是否按要求密闭或开启。 7、检查电源、火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四无”检查制度 一、无害虫。对现场库房要加强管理积极消灭虫源,现场库房要做到无积雪,无污水、无粪便、无散乱资材、无杂粮,做到清一仓,消一仓、不清仓,不装粮,储粮现场,储粮库房,四壁及地面要做到清洁干净。 二、无霉变。认真贯彻执行三级保粮检查制度,坚持保管员随时检查,保粮区组日查,科领导周查,做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建立完整的粮情粮温检查记录,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三、无鼠雀。库房内要做到无雀迹、无雀洞、无鼠迹、无鼠粪。库房门要有防雀网,现场库房要有捕鼠工具,及时投放,鼠药、鼠饵,每月不低于两次,及时清理死鼠,现场库房不得有死鼠,各组要有捕鼠记录。 四、无事故。现场保管员要计片定岗,责任到人,并负责分担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等工作,现场作业严禁吸烟,力公室要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制度,收付专储粮要严格执行专储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1、温度是测定粮油中微生物、害虫进行生理活动和代谢能力和重工业指标。经常进行检查,

稻谷品质测定指标与方法

测定指标及其方法 总体指标:杂质、不完善粒含量、出糙率、黄粒米、整精米率、(色泽、气味、口味)鉴定、异品种粒、垩白粒率、垩白度、特型长宽比、胶稠度、食味品质、直链淀粉含量、粗蛋白含量(13种)具体方法如下: 1.杂质和不完善粒含量 杂质:除本种粮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以下几种: 筛下物:通过直径2.0mm圆孔筛的物质 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无机杂质。 有机杂质:无食用价值的稻谷粒、异种谷粒和其他有机物质。 不完善粒:包括以下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生芽粒、霉变粒。 1.1仪器与用具 天平:精度0.01g、0.1g、1g。 谷物选筛:直径2.0mm 电动筛选器 分样器或分样板 分析盘、镊子等。 1.2 样品制备 检验杂质分大样、小样,大样用于检验大样杂质,包括大型杂质和绝对筛层的筛下午;小样是从检验过大样的杂质的样品中分出少量试样,检验与粮粒大小相似的并肩杂质。 按GB 5491的方法,将样品倒在光滑平坦的桌面上或者玻璃板上,用两块分样板将样品摊成正方形,然后从样品左右两边铲起样品约1cm高,对准中心同时倒落,再换一个方向同样操作(中心点不动),如此反复混合4、5次,将样品摊成等厚的正方形,用分样板在样品上划两条对角线,分成4个三角形,取出其中2个对顶三角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分取,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顶三角形的样品接近所需试样重量为止(约500g)。 1.3 操作步骤 1.3.1大样杂质检验 将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筛层套好(大孔筛在上,小孔筛在下,套上筛底),称取制备好的样品 (m)(大约500g,精确至1g)放入筛上,放在电动筛选器上,接通电源,打开开关,筛选自动地向左向右各筛1min(110r/min-120r/min),筛后静止片刻,将筛上物和筛下物分别倒入分析盘中,卡在筛孔中的颗粒属于筛上物。拣出筛上大型杂质和筛下物合并称重(m1),精确0.01g。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 〔2010〕190号) 核心提示: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粮食局制定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国粮发〔2010〕190号 【发布日期】 2010-12-02 【生效日期】 2010-12-02 【效力】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和判定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在总结近年来粮油质量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和完善了《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粮发〔2003〕15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央储备粮(包括中央储备油和国家临时存储油,下同)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必要时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配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检查扦样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在地监管原则,将中央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卫生安全状况列为日常监管内容。 第四条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的扦样检验工作,包括制定扦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检验任务等。 第五条承担中央储备粮扦样和检验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取得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资质。扦样、检验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业务知识,具有粮食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条扦样、检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符合委托任务书的要求。 第二章扦样与送样 第七条检验机构接到委托任务书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备扦样器(含深层)、分样器、记录夹、样品袋(瓶)、封条(标签)等工具和用具,复制《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见附件2-1A、2-1B,以下简称《扦样登记表》),做好扦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收集和整理本省(区、市)和中储粮分支机构粮食质量管理和粮食安全储存水分规定等文件,并报送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三)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按时送达。 (四)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承储企业扦样,到每个库点的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扦样人员到达承储企业后,应出示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按要求实施扦样、分样和封样,做好样品记录。 (五)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录入检查样品的原始信息。 第八条承储企业应如实提供粮食库存数量、品种、货位分布、产地或来源、收获及入库年度、检验记录、粮温变化、虫害及施药情况、储粮技术措施等资料,供扦样人员查阅和记录,并派人协助扦样。 第九条散装粮食扦样。

中粮(巢湖)米业大米检测原始记录表2

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整精米率检验原始记录表 记录号: 样品名称: 环境温度 c 环境湿 度: %RH 检测标准:GB/T21719-2008 检测前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 符合 检测用具:天平(O.OIg )、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 检测后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符 合 检验员: 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 ___________ 核验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验日期: _____________ 注:1、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 1.5 %,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2、实验样品不应少 于1kg ,实验碾米机的试样量约 20g 。3,净稻谷经实验砻谷机脱壳后得到糙米,将糙米碾米机碾磨至近似标准三等米的精 度,除去糠粉,分拣岀整精米并称重,计算整精米占净稻谷的质量分数。 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互混检验原始记录表 中粮 耳 COFCO 样品名称: 度: %RH 记录号: 环境温度 C 环境湿 检测标准:GB/T5493-2008 符合 检测用具:天平(0.01g )、检验砻谷机、检验碾米机、 检测前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 检测后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符

注:1、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 1%,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保留整数位。 2、籼、粳、糯稻互混取净稻谷 试样约 10g 。 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色泽气味检验原始记录表 记录号: 样品名称: 检测标准:GB/T5492-2008 符合 检测用具:天平(1g )、谷物选筛、广口瓶、水浴锅 检验员: 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 ___________ 核验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验日期: _____________ 注:1、试样的扦样、分样按 GB5491执行,样品应去除杂质。2、色泽气味检验时,分取试样 20g-50g 。3、按规定感官 鉴定色泽气味,结果以“正常” “不正常”表示,对不正常应加以说明。 4、口味鉴定品尝评分值不低于 60分为正常,低于 60分为不正常。 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出糙率检验原始记录表 检测前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 符合 检测用具:天平(0.01g )、实验砻谷机、镊子 检测后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符合 检验员: 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 _____________ 核验人员: _____________ 核验日期: _____________ 环境温度 C 环境湿度: %RH 检测前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 检测后样品仪器设备方法□符合□不符合 样品名称: 记录号: 环境温度 E 环境湿度: %RH 检测标准:GB/T5495-2008

中储粮扦样管理办法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粮食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 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央储备粮(包括中央储备油和国家临时存储油,下同)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必要时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配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检查扦样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在地监管原则,将中央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卫生安全状况列为日常监管内容。 第四条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的扦样检验工作,包括制定扦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 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检验任务等。 — 1 —

第五条承担中央储备粮扦样和检验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取得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资质。扦样、检验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业务知识,具有粮食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条扦样、检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符合委托任务书的要求。 第二章扦样与送样 第七条检验机构接到委托任务书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备扦样器(含深层)、分样器、记录夹、样品袋(瓶)、封条(标签)等工具和用具,复制《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见附件2-1A、2-1B,以下简称《扦样登记表》),做好扦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收集和整理本省(区、市)和中储粮分支机构粮食质量管理和粮食安全储存水分规定等文件,并报送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三)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按时送达。 (四)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承储企业扦样,到每个库点的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扦样人员到达承储企业后,应出示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按要求实施扦样、— 2 —

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汇编

“一符四无”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和“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确保实现“一符四无”。 二、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一、三、七”粮情检查制度,定期检测粮温、水分、虫害。卡片齐全,记录真实完整。 三、严把入库质量关,提高入库粮食质量,入库的粮食要达到干、饱,净。出入库严格按照分公司的业务流程,手续齐全,操作规范。 四、全面搞好库内卫生,保持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 五、确保仓房上不漏、下不潮、能通风、能密闭、便于机械化操作和环流熏蒸性能,仓房完好率常年保持在100%。 六、遵守各项仓储管理制度,执行各种操作规程,积极推广储粮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保化人员业务技术素质。 七、坚持小组粮情例会制度和月互查制度,每月由库主任带队对所有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储粮安全。 八、对在科技储粮方面和“四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粮情检查制度 一、粮情检查的内容:粮食的温度、湿度、水分、虫害、色泽、气味、有无霉变、鼠雀、事故等项目。 1、储粮感观检查内容:(1)仓房门窗密闭是否严密;(2)感官鉴定粮食色泽、气味、有无发热、霉变、结露等事故:(3)鼠雀检查:仓房门窗口、仓内四周有无鼠雀,做好粮食防护和灭鼠雀工作;(4)虫害:在仓门口、窗台下、墙角、粮堆中上层等处认真检查,并根据情况增设机动检查点,记录虫种、虫态、密度和部位;(5)包装垛有无倾斜、撒漏等项目。 2、粮温检查时间:安全粮每周一检查;半安全粮每周一、三检查;危险粮每日检查一次;新轮入的粮食,在三个月以内按半安全粮对待,认真检查粮温。 3、害虫检查期限:粮温低于l5℃时,检查期限由各仓责任保管员自定;粮温在15℃—25℃时,15天内至少检查一次;粮温高于25℃时,7天内至少检查一次;危险虫粮在处理后的三个月内,每7天至少检查一次。 4、水分检查期限:安全粮每季度测定一次;半安全粮每月测定一次;危险粮根据情况随时测定。

公司仓储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储备粮总公司山东分公司仓储工作标准化治理手册 (2013版)

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录 1 总则 1.1 手册意义 1.2 适用范围 2 治理要求 2.1 设施设备标准 2.1.1粮油仓储设施 2.1.2粮油仓储设备 2.2 机构人员标准 2.2.1 机构设置 2.2.2 职能划分 2.2.3 岗位设置 2.2.4 岗位资格条件

2.2.5 人员配备 2.2.6 岗位职责 2.3 工作流程标准 2.3.1 粮食入库工作流程标准 2.3.2 粮食出库工作流程标准 2.3.3 粮情检查工作流程 2.3.4 机械通风工作流程 2.3.5 熏蒸作业流程 2.3.6 器材设备治理流程 2.3.7 药剂治理工作流程 2.3.8 气调储藏工作流程 2.3.9 烘干技术工作流程 2.3.10 基建投资工作流程 2.3.11 粮食入库质检流程 2.3.12 政策性粮食初验流程 2.3.13 政策性粮食入库验收流程 2.3.14 中央储备粮仓储监管工作流程2.3.15 临储粮、最低收购价粮监管流程2.3.16 中心库贸易粮监管工作流程 2.4 储粮技术标准 2.4.1 小麦的储藏技术 2.4.2 玉米的储藏技术

2.4.3 大豆的储藏技术 2.4.4 稻谷的储藏技术 2.5 安全生产标准 2.5.1 安全组织机构 2.5.2 安全生产制度 2.5.3 安全设施设备 2.5.4 安全培训及教育 2.5.5 安全生产检查 2.5.6 安全台帐治理 2.5.7作业单治理 2.6 工作考核标准 1 总则 1.1 手册意义 加强中央储备粮的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三个严格”实现“两个确保”,是中储粮的首要职责。作为中央储备粮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仓储治理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尤为明显。几年来,中储粮山东分公司组织开展的仓储精细化治理工作建设,有效促进了中央储备粮库存治理水平的提高。然而随着辖区治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治理扁平化和经营专业化战略的实施、仓储规模的扩大、稻谷等储粮品

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检查内容库存粮食

附件4 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 一、检查内容 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达标率、储存品质宜存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其中,中央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中等以上质量要求;国家临时存储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以及检验等级与验收等级是否相符;地方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地方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进口政策性粮食(含中央储备进口大豆、进口玉米和临储进口大豆)的质量和储存品质的检验结果实行单独统计。同时,还要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 仓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执行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情况、企业储粮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方式 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安排在省级复查和市级抽查阶段进行,县级在自查阶段可应对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66 —

发现质量异常的应单独扦样检验。 (一)市级抽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市级抽查阶段的扦样、检验工作由各市粮食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实施。扦样时兼顾不同性质粮食权重、库存量大小和储存年限,确定扦样库点和扦样份数;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扦样比例和份数。扦取的样品要能够反映本部门、本市粮食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 (二)省级复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复查阶段的扦样工作由省粮食局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实施,被检查企业应派人协助扦样。扦样时应按照兼顾不同性质粮食权重、库存量大小和储存年限的原则,确定扦样库点和各库点的扦样份数;扦取的样品份数要能够反映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 三、前期准备 1.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各市粮食局应根据预计的扦样份数和库点分布,确定承担扦样任务的检验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预先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及时、安全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2.承担扦样任务的机构应预先准备深层扦样器、分样器、记录夹、样品袋、封条等工具和用具,复制《粮食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附表4-1,以下简称《扦样登记表》),并做好扦样 — 67 —

稻谷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稻谷检验原始记录 产品名称稻谷规格 g /袋 进货 日期 进货数量 供应单位— 验证 数量 检验 时间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感官 、 色泽GB/T 5492-2008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气味 水分 W GB 5497-1985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105℃恒重法 计算: 100 1 2 1? - - m m m m 1#2# 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m1(g)1# 称量瓶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 m2(g) | 2# 称量瓶的质量m0(g)平均值% 试样的质量m(g)报出结果% 杂质] GB/T 5494-2008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糠粉:称取试样(W)g 1. 2. 其中糠粉(W1)g 1. 2. 糠粉 (%)=(W1/W)×100 计算结果(%):1. 2. 平均值(%)报: 矿物质:报: 带壳稗粒:报: 稻谷粒:报: 杂质总量(%)= 出糙率GB/T 5495-2008粮油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 * m1:1. 2. m2:1. 2. m3:1. 2. m0:1. 2. 计算结果X(%):1. 2. 平均值(%)报:整精米率GB/T 21719-2008稻谷整精米率检验法

m0:1. 2. m:1. 2. 计算结果H(%):1. 2. 平均值(%)报: \ 稻谷检验报告 样品名称规格kg /袋数量 稻谷类型粳稻谷 | 进货 日期 检验 日期 检验依据:GB1350-2009稻谷检验 项目 杂质、出糙率、整精米率、水分、色泽、气味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 结果 单项 结论一级二级三级) 四级 五级 1感官色泽 一批稻谷固有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气味 2水分含量% ≤ 3! 杂质% ≤1 4整精米率%≥# 5出糙率%≥ % 检验结论 该批稻谷按GB 1350-2009标准检验,符合()不符合()标准要求。 化验员:日期:年月日

规范仓储管理 抓好科技储粮 创建一流粮库

规范仓储管理抓好科技储粮创建一流粮库 曾广义钟国强 (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 资阳国家粮食储备库运行六年多以来,在市粮食局的领导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开展仓储管理规范化,以科技储粮为核心,遵照“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推进仓储工作管理规范化,努力创建示范粮库,连续六年被成都分公司评为中储粮管理先进库,获“一符四无粮库”称号,先后与成都粮科所、西北工业大学和四川省粮食产后工程技术中心合作开展科技储粮活动,积极参加粮油协会储藏专业分会的学术交流,发表科技储粮论文5篇,被粮油学会储藏专业分会定为科技储粮示范库。粮库严格按照中央储备粮“两个确保、三个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实现常年“一符四无”和安全储粮100%的目标,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提高科技储粮认识,着重抓好仓储规范化管理 1.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储粮管理意识 粮库自运行以来,先后选派多人赴全国各地参加储粮业务培训学习。2002年组织了全库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对新调入粮库职工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业务培训率100%。特别对仓储保管员、防化人员全是经过专业培训,能熟练掌握运用“四合一”储粮新技术、微机检测粮情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储粮技能,努力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技术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仓储队伍。 1.2 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粮库成立了科技储粮和安全领导小组,由主任挂帅担任组长,保证政令畅通,经费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等各项仓储制度。结合安全生产,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使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操作,每个员工都明确各自的职责,从根本上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责任感。结合仓储工作,对保管员、防化人员实行“三定”(定仓间、定人员、定责任),“五包”(包数量、包质量、包卫生、包费用、包四无)和“七勤”(勤查粮情、勤防虫害、勤防鼠雀、勤搞卫生、勤检查设施、勤保养器具、勤查地脚粮)制度。结合“示范仓”的考核评比,坚持每旬由仓储科,每月由粮库召开粮情分析和仓储安全工作例会,要求科技储粮小组每年开展一次科技储粮新试验,并将试验总结撰写成论文,在粮库全体职工中形成积极参与科技储粮的良好风气。 1.3 认真开展仓储规范化管理 为实现中央储备粮“两个确保”,适应新形势下储备粮管理工作要求,粮库严格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中央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和《中央储备粮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开展仓储工作,建立仓储管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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