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价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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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桂价格【2009】436号、桂价格【2010】154号、桂价格【2010】155号

单位:元/千瓦时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5分钱(其中一般大工业用电含农网还贷资金1.5分钱)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外、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1分钱,其余用电0.2分钱。

5、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6、区直煤矿煤炭生产用电按铁合金用电减低6分钱执行。

7、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自2010年6月1日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格【2010】154号执行。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格【2010】155号规定,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

20120628 南网营销部 - 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研究报告

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研究报告 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 李保平 摘要: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鼓励居民高峰时段节约用电,缓解供需矛盾,国家鼓励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部分省区政府部门也有类似考虑。但由于目前国家政策环境,决定了电价政策降多升少,用户自由选择进出,最终电网公司电费必然欠收,同时电网公司必须承担电表投资。通过对浙江省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分析,经研究,初步结论是目前暂不宜全网推广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即使要推行,也应先在广州、深圳等城市试行。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利的电价政策,避免对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 2011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明确了全国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原则和要求,同时,鼓励各地区可同时试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为研究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市场部组织赴浙江省了调研交流,并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浙江省居民峰谷电价实施基本情况 2001年,应省领导要求,浙江省逐步开始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试点,2007全省城乡居民经申请均可执行居民峰谷电价。截至2011年底,全省执行居民户数280万户,约占全省居民户数1900万户的15%。 目前浙江省居民峰谷电价电价政策是:高峰14小时,低谷10小时。高峰加3分,峰谷电价比1:0.5,加上附加,目前居

民电价是高峰0.568元/千瓦时,低谷为0.288元/千瓦时)。 2010年,浙江全省居民用电341亿千瓦时,约占全省总用电量16%。全省居民用电平均电价水平为0.558元/千瓦时,其中:执行峰谷的居民用户平均电价为0.503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的居民用户平均电价水平0.576元/千瓦时。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平均电价低约0.07元/千瓦时。据此测算,估计全年电网公司减收3.5亿元。 在试点初期,浙江省电表改造由电网出资300元,用户出资100元。07年后取消用户出资,全部由电网公司承担。预计电网公司总投入8.4亿元。 据了解,浙江电网公司没有单独对居民峰谷电价移峰填谷效果进行测算分析,估计约80万千瓦(每户移峰20%左右),有一定效果,但作用有限。 二、南方电网居民用电基本情况 南方电网年居民生活用电约11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7%。高峰负荷约占总负荷的25%。直供居民用户数3500万户。 海南、广西、广东居民用电比例较高,广东居民用电占总售电量18%,广西占19%,海南占26%。云南、贵州较低,云南占14%,贵州占14%。 广州居民用电比例22%,“一户一表”居民332万户。深圳居民用电比例17%,“一户一表”居民184万户。 目前全网居民电表无论是电子表,还是机械表,暂不具备峰谷分时计量条件。 三、实施居民峰谷电价利弊分析

东北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一: 东北电网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装机容量上网电价序号企业名称 万千瓦元/千瓦时一辽宁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1400.4142 2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1200.4142 3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400.4142 4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400.4142 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700.4142二吉林 1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600.3857 2大唐长山热电厂9号机组200.3727 3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400.3827 4国电吉林龙华公司吉林热电厂10、11号机组440.3827 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5、6号机组41.50.4057三黑龙江 1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总厂1200.3521 2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5-7号机组620.3887 3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830.3478

附件二: 单位:元/千瓦时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 0.50000.49000.49000.49000.88960.87960.87760.86960.65560.64560.64360.63560.56060.55760.54760.53460.52463322电石、电解烧碱、合成 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 0.55060.54760.53760.52460.5146332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43360.43060.42060.407622150.49460.48460.48260.47461、辽宁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一、居民生活用电 三、大工业用电 四、农业生产用电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农业排灌、抗灾救灾、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各类用电0.8分钱。 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1分钱,大工业用电0.7分钱。 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不得征收。 6.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其中1千伏以下1-10千伏 2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用电分类

东北峰谷电费收取标准

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电力局: 为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适当调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网电价水平,同时实行全省步一销售电价。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均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取消省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4l元、0.416元和0.412元。三省各类用户电价见附件。在实现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哲由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1999]1024号)有关规定核定。 对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后电费支出增加较多的用户,请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适当的电价优惠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二、核定东北三省新建成投产的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以下同)分别为:伊敏电厂每千瓦时0.413元,元宝山电厂每千瓦时0.36元,绥中电厂每千瓦时0.3538元,大连电厂一、二期每千瓦时0.321元,丹东电厂每千瓦时0.33元,吉林两江水电站每千瓦时、O.55元(含电网线损),吉林通榆风电厂(含送出工程)每千瓦时0.992元(含电网线损)。上述电价均为整个经营期电价。 丰满水电厂三期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0元,长春热电二厂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646元(含电网线损),莲花、松江河水电站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8487元和0,如7元。 三、由于银行利率下调及燃料等发电成本下降,影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0.64分、0.39分和0.28分,各有关电厂的具体降价幅度由三省物价局核定,报我委备案。 四、解决东北电网新增50万伏线路还本付息,影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电价各提高每千瓦时0.6分钱;辽宁省电网新投产项目还本付息影响电价每千瓦时1.22分钱,农网投资还本付息影响电价每千瓦时0.3分钱;黑龙江省电网新投产项目还本付息影响电价每千瓦时1.2分钱。 五、大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后,由用户白行选择,但在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六、为增加电价透明度,将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列人销售电价。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标准和征收及使用办法不变。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一律不得开征;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征收标准统一为:大工业和非、普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7分钱,居民照明、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用电每千瓦时l.5分钱,上述基金和附加项目已含在本文所附电价表中,由电力企业收取后专户存

广西电价目录表

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桂价格【2009】436号、桂价格【2010】154号、桂价格【2010】155号 单位:元/千瓦时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5分钱(其中一般大工业用电含农网还贷资金1.5分钱)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外、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1分钱,其余用电0.2分钱。 5、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6、区直煤矿煤炭生产用电按铁合金用电减低6分钱执行。 7、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自2010年6月1日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格【2010】154号执行。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格【2010】155号规定,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

山西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附件二: 山西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不满1千伏1-10千伏2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 一般工商业电价一般0.7888 1.1519 0.4512 0.7688 1.1219 0.4405 0.7628 1.1129 0.4373 0.7538 1.0994 0.4324 中、小化肥(免征农网还贷)0.5278 0.7709 0.3018 0.5078 0.7409 0.2911 0.5018 0.7319 0.2879 0.4928 0.7184 0.2830 部分限制类高耗能行业0.8888 1.2519 0. 5512 0.8688 1.2219 0.5405 0.8628 1.2129 0.5373 0.8538 1.1994 0.5324 部分淘汰类高耗能行业 1.0888 1.4519 0.7512 1.0688 1.4219 0.7405 1.0628 1.4129 0.7373 1.0538 1.3994 0.7324 大工业电价一般大工业0.5292 0.7695 0.3058 0.5212 0.7575 0.3015 0.5092 0.7395 0.2951 0.4992 0.7245 0.2897 0.4942 0.7170 0.2870 其 它 电解铝及80.7.1以前电 解烧碱、合成氨、电炉 0.5162 0.7505 0.2983 0.5082 0.7385 0.2941 0.4962 0.7205 0.2876 0.4862 0.7055 0.2823 0.4812 0.6980 0.2796 离子隔膜法氯碱生产0.5042 0.7320 0.2924 0.4962 0.7200 0.2881 0.4842 0.7020 0.2817 0.4742 0.6870 0.2763 0.4692 0.6795 0.2737 80.7.1以前商品电石0.5062 0.7355 0.2930 0.4982 0.7235 0.2887 0.4862 0.7055 0.2823 0.4762 0.6905 0.2769 0.4712 0.6830 0.2743 中、小化肥(免征农网 还贷) 0.3962 0.5800 0.2253 0.3882 0.5680 0.2210 0.3762 0.5500 0.2146 0.3662 0.5350 0.2093 0.3612 0.5275 0.2066 部分限制类高耗能行 业 0.6292 0.8695 0.4058 0.6212 0.8575 0.4015 0.6092 0.8395 0.3951 0.5992 0.8245 0.3897 0.5942 0.8170 0.3870 部分淘汰类高耗能行 业 0.8292 1.0695 0.6058 0.8212 1.0575 0.6015 0.8092 1.0395 0.5951 0.7992 1.0245 0.5897 0.7942 1.0170 0.5870 注:1、80年7月1日以后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石以及不论80年7月1日前后的非商品电石均执行一般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相应电价。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文件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文件 华 北电网财[2005]63号 关于下发《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秦皇岛电力公司,唐山供电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廊坊供电公司,承德供电公司: 现将《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管理办法》下发给你公司,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管理办法 二OO五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可靠性供电办法通知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5年6月7日印发 附件: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管理办法 一、为了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促进电力客户合理用电,根据河北物价局《河北物价局关于全省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工字〔2005〕25号)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二、对于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路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征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三、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根据用户受电电压等级、供电方式(架空线、电缆)、供电容量及单位容量收费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符合收费标准的供电回路总容量×单位容量收费标准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符合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的用电户在送电之日前,向所在供电企业一次性交清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五、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会计核算依照华北电网财[2004]135号文“收取的供电费用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应当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执行。 六、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入应用于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预算管理模式参照折旧留用资金管理模式执行,该资金的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列入“资本性收支预算表”的其他来源项目及“季度地方政府拨款、上级部门拨款及其他资金来源及月度执行情况表”的相关项目中。 七、自2005年5月1日起供电企业受理新装、增容申请的电力客户执行本办法。 八、如国家出台统一的高可靠性电价政策或其他影响本办法的政策,按照新的国家政策执行。 附表: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单位容量收费标准(架空线路部分)

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附件1: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一、变损 1、政策依据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四条,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2)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 2、营销系统档案设置: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的变损计费标志应为“是”,变损分摊标志应为“按电量分摊(电量为零时按容量)”。 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1、政策依据: (83)水电财字第215号,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东电财[1984]第958号,关于印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规定;关于对趸售单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通知(东电财字[1985]第306号);辽电营销[2001]7号,关于下发“营业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它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工业用电一般多少钱一度-

工业用电一般多少钱一度? 篇一:电价电费试题(一) 电价电费试题(一) 一、2008年江苏省销售电价调整主要内容 1、为缓解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调整销售电价。 2、我省平均提价3.01分/千瓦时,主要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厂脱硫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为减轻电价调整对居民和农业生产的影响,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含贫困县农业排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以外,其余分类用电价格上调5分/千瓦时。 4、为促进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减轻服务业电费负担,国家决定将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与非普工业电价并轨,统一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水平。原大工业用电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用电统一归并执行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5、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提高0.1分。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仍维持原标准。 6、优化大工业用电价格结构,在不调整总体水平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本电价,降低电度电价。本次提高大工业基本电价5元/千伏安*月(千瓦*月),相应少提高大工业电度电价1分/千瓦时。 7、适当提高峰谷分时电价的谷期电价水平。将工业(含除居民以外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谷期电价上调2分/千瓦时。 8、自备电厂的系统备用费标准由每月每千伏安23元提高到28元,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0.1分/千瓦时。 9、2008年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中基金及附加的提取标准: ①三峡工程建设基金: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83分钱。③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④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2分钱。 10、本次电价调整以后,我省电价分类简化为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共四大类。 1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统计工作要求,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照明用电并轨后的统计口径保持不变,执行范围不变。 12、为保证国家电价政策的落实,考虑到营销信息系统中电价区分的需要,将相关电价暂时变更为普通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非居民照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其下级电价显示说明不变。今后若有变更将做统一布置。

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供电合同(福建省2018版)

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供电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售电人(售电公司): 用电人(零售电力用户): 供电人(电网公司): 用户编号: 本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供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签署: (1)公司(以下简称“售电人”),系一家满足政府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公司(以下简称“用电人”),系一家满足政府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选择向本合同中售电人购电的用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公司(以下简称“供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电网企业或其授权的供电企业(包括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售电人与用电人已签订相关购售电合同。 2.供电人与用电人已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 为明确售电人、用电人和供电人在电力市场售电、用电和供电过程中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家电力改革政策文件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本合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及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管 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供电人、售电人和用电人三方之间的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合同三方主体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结算。 3.本合同中提到的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结算仅适用于现阶段福建省市场化交易结算模式。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本合同三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合同内容予以对应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内容执行。 第二章三方陈述 供电人、售电人和用电人三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其他两方陈述如下: 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业务许可、在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注册并公示生效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合同生效后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 本合同与《高压供用电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最新最全全国现行销售电价大盘点

最新最全全国现行销售电价大盘点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为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两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第一批4月1 日起执行,第二批四项措施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两批降价措施实施后,可实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目标。 汇总各省、市、区发改委调整电价的通知后,我们发现: 到目前为止,除西藏外,我国第二轮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基本实现全覆盖。 除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重庆、西藏外,其余23个省市(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的降低幅度已达到10%以上,完成了国家确定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再降10%的目标任务。 下面,对我国各地区2019年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下调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各省、市现行电价进行盘点。 一、销售电价下调情况 今年我国两轮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进行汇总(见下表),并按累计下调幅度进行排序制图(见下图),发现:青海(14.12分/千瓦时)降幅最高,云南(13.3分/千瓦时)次之;黑龙江(3.34分/千瓦时)降幅最低;西藏电价暂未调整。

注:1. 北京以郊区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广东以广州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

2.本次统计的数据均为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直接降价梯度,未考虑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等间接降价措施; 3.各等级电压下电价降幅相同的省份,取实际降幅制图;各等级电压降幅不同、而官方公布平均降低幅度的省份,取平均降幅制图;各等级电压降幅不同、官方未公布平均降低幅度的省份,取不满1千伏等级下的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制图; 4. 数据资料来源于各地发改委等。 二、全国各省、市电网现行销售电价盘点(执行时间为2019年07月01日): 1、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下,全国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平均销售电价约为0.6188元/千瓦时。其中,北京最高为0.7405元/千瓦时,新疆最低为0.4157元/千瓦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辽宁、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东北电监局,东北电网公司: 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有关省(区)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辽宁省2.2分钱、吉林省3分钱、黑龙江省2.3分钱、内蒙古东部电网1.7分钱。上述省(区)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对电价水平偏低、经营困难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多调,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 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中朝界河电厂销售东北电网各省(区)的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 三、核定和调整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 (一)核定呼辽直流输电工程有关电价。呼伦贝尔电厂、伊敏电厂三期、鄂温克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18元;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0623元,输电线损率5%,实际输电线损率超过或低于5%带来的风险或收益均由国家电网公司承担;通过呼辽直流工程输电到辽宁的落地电量结算价格为每千瓦时0.397元。 (二)将内蒙古东部地区其他机组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分别提高2.2分钱、3分钱、2.3分钱;将东北电网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6分钱,吉林省、黑龙江省向辽宁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1分钱,黑龙江省向内蒙古东部电网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上述送电价格提高后,上网电价和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四、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我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 五、提高电网销售电价 (一)有关省(区)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辽宁省3分钱、吉林省3.6分钱、黑龙江省3.2分钱、内蒙古东部电网2.58分钱。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二至附件五。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我委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二)同意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工作,将农村一般工商业用电到户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元。 六、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本次电价调整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切实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20省市电价调整情况汇总

20省市电价调整情况汇总 继之前17个省市调整电价结构后,又传出有3个省市调整了电价,分别是福建省、海南省和上海市,至此,全国已有20个省市下发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 福建 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适当降低销售电价,进一步推进全省工商业用电同价,简化销售电价分类。2017年7月1日起,全省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95分钱。调整后福建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32元(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进一步明确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省峰谷时段划分。 海南 海南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海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下调1.97分钱/千瓦时。海南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提高1.0分钱/千瓦时(含税,下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从0.4198元/千瓦时调整为0.4298元/千瓦时。 上海 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

的通知》,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 河南 7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度,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同标准提高。电力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调整后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在统一提高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同时,河南省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分别降低1分/度;电网企业按照1分/度的标准,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南阳回龙抽水蓄能用电量电价不调整。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85分/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62分/度。据估算,通过上述措施,河南省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度。

[四川大学]《电力市场2384》19秋在线作业1

【奥鹏】-[四川大学]《电力市场2384》19秋在线作业1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第1题,设某行业总共只有四个企业,总的市场规模为1000个单位,这四家企业销售规模分别为500,350,100和50个单位,那么这个行业的HHI指数为 ( ) A、3750 B、3850 C、3950 D、4050 正确答案: 第2题,发电市场属于的市场结构是 A、完全竞争 . B、垄断竞争 C、寡头 D、垄断 正确答案: 第3题,自变量x与因变量y的数据如下表所示,一元线性回归预测模型中的系数a为 A、–27.69 B、–36.78 C、–56.98 D、–60.56 正确答案: 第4题,下列系统中安装在电厂侧的是( ) A、CMS B、BPS C、SBS D、BSS 正确答案: 第5题,电力市场成熟阶段的模式是 A、双边交易 B、单一购电者 C、联营体 D、零售竞争 正确答案: 第6题,假设日前市场中有两台机组报价,它们的报价曲线分别是:

第一台:50MW至100MW,报0.17千元/MW.h;100MW至150MW(不含100MW),报0.19千元/MW.h;150MW至200MW(不含150MW),报0.21千元/MW.h;200MW至250MW(不含200MW),报0.23千元/MW.h。 第二台:100MW至150MW,报0.19千元/MW.h;150MW至200MW(不含150MW),报0.20千元/MW.h;200MW至250MW(不含200MW),报0.21千元/MW.h;250MW至300MW(不含250MW),报0.22千元/MW.h。 当系统负荷为400MW,市场清算价格为 A、0.19千元/MW.h B、0.21千元/MW.h C、0.22千元/MW.h D、0.23千元/MW.h 正确答案: 第7题,产品肯定是异质的市场结构是( ) A、完全竞争 B、垄断竞争 C、寡头 D、垄断 正确答案: 第8题,我国区域电力市场率先开始的地区是( ) A、华东 B、东北 C、南方 D、华中 正确答案: 第9题,自变量x与因变量y的数据如下表所示,一元线性回归预测模型中的系数b为 A、10.65 B、15.46 C、16.98 D、24.86 正确答案: 第10题,当前我国区域电力市场电能交易具有的特点有( ) A、现货交易占主要部分 B、既有采用两部制电价,又有采用一部制电价的 C、辅助服务采用竞争方式获得 D、实现了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联动 正确答案:

《广西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试行)》

附件 广西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试行) 一、居民生活电价 居民生活电价,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场所、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 (一)适用范围 1、城乡居民住宅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 2、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供水二次加压、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 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 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不含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如驾校、烹饪、美容美发、语言、电脑培训等。 4、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用电。 5、宗教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不含经营性和非生活设施用电。 6、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的用电。 7、监狱监房生活用电。 8、部队营房内的生活用电。 (二)其他规定 1、凡利用上述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不得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而应按用电性质分表计量,不能分表计量的,可根据设备容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各类用电比例,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 2、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及社会福利企业,仍按其

电力经济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C公司是位处我国西部地区的一家省级电力公司,是国家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2003年网省公司层面的改革中,剥离发电资产后的C公司将成为一家电网公司,并分属一家区域电网公司。 I、C公司战略分析 1.1 C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①本地电力市场分析 1990年至2000年10年间,本地区电力市场需求的总趋势是呈快速持续增长,社会用电量平均增长9%。以2001年为例,本地区社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8%。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20%,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近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了26%。统调电网行业用电统计情况见表1。 表1统调电网5年行业用电统计表 本地区的经济结构为重型经济结构,耗电量大的重工业占较大比重,但是受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工业用电比重逐年下降。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的比例仅占27%左右。目前全省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144千瓦时/人,与中国小康社会人均生活用电标准200千瓦时/人还有较大差距,其用电潜力还十分巨大。随着城乡人民收入不断增加,预计居民生活用电还将以较大的比率持续增长。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信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环保型产业用电比例会逐渐增大,带动第三产业用电的高速增长。 本省供电由C公司管辖的统调电网、独立地方小电网、企业自备电源共同承担。截止2001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417万千瓦(含企业自备),其中水电装机容量占28%,火电装机容量占72%。地方电网装机容量123万千瓦,企业自备容量31万千瓦。

统调电网是本省的供电主体,包括公司所有的电网,以及与公司存在购销关系的独立电厂和地方电网,其供电区域已覆盖本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部地区的大部分市、区、县,并己延伸至东南部地区。统调电网装机约占全市总装机的63%。其中水电装机仅占10%,火电装机占90%。2001年统计表明,统调电网发购电量为1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约占全市的75%。发购电主要来源C公司自发电47亿千瓦时,占29%,其余电量主要从7家本地独立电厂和相邻电网购进,单位购电量最大达46亿千瓦时,占28%,最小购电量2亿千瓦时,占发购电量的1.3%。 根据电力规划2002-2015年电力电量预测,本省负荷及电量的年增长率保持在7-9%之间,2002年的最高负荷为1060万千瓦,需电量476亿千瓦时。从2002年起开始出现电力缺口,即使将已经规划和在建的380万千瓦水火电电源项目、60万千瓦的燃机项目,并把三峡电力170万千瓦加入平衡,到2010年左右,每年仍缺电在30-70万千瓦。因此必须吸引周边更多的发电厂商参加电力交易,才能满足电力需求。 ②发电厂商 在本地电力市场存在着垄断性的发电厂商。在公司所有的上网电量中,有2个独立电厂所占比例均超过20%,特别是省内l家火电厂,必须至少有1台机组上网供电才能维持本系统的供需平衡。此外,周边电网的供电能力日趋不足,整体上电力呈现出供不应求状态,使发电厂商的议价能力增强。电力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到“十五”末各地区主要的发电企业均应参加统一竞价上网。通常竞价上网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发电侧市场基本上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不存在处于绝对地位的发电厂商;二是电力供大于求,电力市场上有足够的发电厂商和富裕的装机容量超过20%。上述条件,本省电网均不具备。根据本省电力规划,估计要到2005年左右才具备竞价上网的条件。如果在此以前实施竞价上网,将使上网价格提高,在没有形成销售电价联动以前,将对公司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亏损。如果形成销售电价联动,最终将增加社会用电负担。 ③用电客户 用电客户对电力产品和相关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维权意识也较强。近年来对电力的各类投诉事件增多,通过政府不断向电力公司施加压力的情况时有发生,已经充分反映出客户对电力产品的价格和服务不满意。这将使公司将经营重点转向客户的需要,才能留住客户。因此客户在系统结构中的位势已经提高,已逐渐扭转被动接受的局面,特别是近130万户居民客户,虽然用电量比重不到20%,其社会影响力是不可忽视的。 ④直接竞争者 目前本省地方电力公司的数量超过10家,装机容量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27%,但是在火电装机中,除少量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外,大多数均为近年内即将关闭的火电机组;拥有90万千瓦的小水电,80%以上的均为调峰能力弱,甚至根本无调峰能力的径流式水电站。地方电力主要承担占全省供电区域三分之二的广大农村地区的供电任务,由于资金、技术和管理水平有限,其供电可靠性与公司相比很差,一些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客户在选点建厂时,仍然选择C 公司而不是地方电力公司。可以看出,地方电力与公司在竞争实力的综合比较中处于劣势。 ⑤替代竞争者 本省是全国陆地天然气最富集的地区之一,年天然气消耗量达到23亿多立

2004年以来中国历次电价调整情况盘点

2004年以来中国历次电价调整情况盘点 2011年11月30日 17:20 来源:经济观察网作者:陈平平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新华网消息,国家发改委30日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从明天(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调2分6。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这是今年发改委第三次调整电价。 以下为中国自2004年以来历次电价调整情况: 2011年6月1日,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居民用电价不变。15个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其中,山西省销售电价上涨金额最多,每千瓦时上涨2.4分,四川省每千瓦时仅上调0.4分,调整额最小。 2011年4月10日,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价幅度视亏损程度不等。其中煤电价格严重倒挂的山西上调上网电价0.026元/千瓦时,河南上调上网电价0.015元/千瓦时,全国有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在0.01元/千瓦时以上。暂不调居民电价。 2009年11月20日,全国非民用电价每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2008年8月20日,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2008年7月1日,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 2007年12月,采取分步降价或转让部分发电量指标方式,下调吉林、湖北等八省(区、市)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 2007年10月1日,上调东北电网内部分电厂的上网和输电价格。 2007年7月1日,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脱硫加价)。

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附件 2 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销售用电分为六大类,具体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非 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现将分类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指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楼道灯、住宅楼电梯、水泵、 小区及村庄内路灯、物业管理、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电;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所有中等教育(指小学毕业到大学专科教育以前阶段的教育学校、为残疾人 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教育用电;高等教育学校的学生公寓、宿舍、食堂、浴室 用电;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电。 以上用电均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 二、大工业用电 1、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生产用电,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的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中小化肥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具有生产许可证、单系列合成氨年生产 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以及磷肥、钾肥、复合肥料 企业的用电,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生产中小化肥以外的用电。 电解铝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国家产业政 策允许和鼓励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电解铝的用电。 氯碱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即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氯碱的用电。

2、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或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计 费容量按受电装置上直接连接的变压器容量和不通过该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 和核定。计费方式,在不影响电网和受电变压器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由用户提前一个月申请,经供用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在12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 凡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最大需量由用户申请,供电企业确认。用户 未申请的,需量按该用户上一月申请的需量进行计算,直至用户申请变更为止。实际 计收需量中,在超过确认数15%和低于确认数10%幅度之间的,按实际抄见千瓦数计 收基本电费;超过确认数15%以上的,超过部分加倍计收基本电费;低于确认数10%以上的,按确认数的90%计收基本电费。用户申请最大需量,不得低于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 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计收基本电费。为简化手续,最大需量可按月申请、 确认,也可将当年每个月不同的最大需量一次申请、确认。 三、普通工业用电 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315千伏安以下或低压 受电的工业生产用电,均执行普通 工业电价。 中小化肥用电:指符合上述规定的,执行范围同大工业用电中的中小化肥用电。 四、非工业用电 非工业用电主要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研究机构、宗教场所等用电。 2、铁道、邮政、电讯、管道输送、航运、电车、电视、广播、仓库(仓储、码头、车站、停车场、飞机场、下水道、路灯、广告(牌、箱、体育场(馆、市政公共设施、公路收费站、农贸市场等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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