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XXX安备字(20XX)第号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申报的(工程名称)安全监督备案文件和资料,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该工程将纳入我单位拟实施安全监督工程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你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应在项目开工前不少于7日,将施工许可证提交我单位审验,并告知具体开工日期。我单位将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首次安全监督工作交底,明确监督人员,提出工作要求,正式开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请你单位根据项目有关情况与我单位联系确定交底会的时间地点,并做好被交底人员的组织召集工作。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交底会上提交保证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方案,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应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项目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等资料。对于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组织机构不全、岗位职责不清或不具备开工条件,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我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告知书接收人签字: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新模式(通用版)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新模式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5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新模式(通用版) 目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而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更是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作为监管部门,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现场,我们应当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提升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更加注重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服务理念,注重监管实效,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不足,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数量配备亟待提高和充实。 2、园区、乡镇工程存在不按基建程序违规违章施工和未办理安

全监督备案现象,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现有的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监管形势。 3、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文明工地创建力度、创建水准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预案及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缺乏可操作性,救援演练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4、建筑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处理制度有待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处罚的措施和手段有待提高。出现事故,首先想到的是处理直接责任人,达不到事故反面教材的作用与目的。 5、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安全管理缺位、失位现象。这里要提一下有些监理单位,总监不到岗履职,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于施工单位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不认真核实,敷衍了事,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目前我们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LBS系统、安全网络终端、短信平台系统,进一步提高预警提示的作用和效果。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等标准要求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验收记录。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 (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 1、我单位将依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我单位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2.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4.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及时向我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孝感市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智慧工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适用范围 本系统主要用于辅助安全监督站对建筑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管理。包括下达处罚通知书、管理项目资料、统计各类数据等。 同时也用于安全监督站对内部工作的管理。包括工作审批、工作组等。 二、操作环节 本系统主要分为建筑项目、监理企业、安监站三个部分。 1、建筑项目:该部分为建筑项目所用。主要功能有查看项目信息、检查记录、处罚通 知书,管理人员资料、重大安全隐患、特种作业证。上传各类附件。 2、监理企业:该部分为监理企业所用。主要功能有查看监理资料、在建项目、竣工项 目、项目信息库、检查记录、处罚记录,管理监理上报资料。 3、安监站:该部分由站领导、副站长、工作组长、工作组员组成。主要功能有管理项 目信息、处罚依据、检查记录、特种作业证书、群众来访登记,审核竣 工评价,下达、审核和管理处罚通知书,查看扣分汇总、竣工评价统计、 受监工程一览、重大安全隐患一览、安监情况记录和系统管理。 三、涉及功能 1、建筑项目 角色定义:项目角色主要是向安监站提供项目人员资料、特种作业证资料和竣工评价。 所属功能: 1)项目信息:查看该项目的主要信息。 2)管理项目人员资料:查看、添加项目人员资料。 3)重大安全隐患:查看、添加和管理重大安全隐患。 4)特种作业证:查看、添加和管理特种作业证。 5)检查记录:查看该项目的检查记录。 6)处罚通知书:查看该项目的处罚通知书。 7)竣工评价:填写竣工评价并交予安监站审核。 8)上传附件:用于各类图纸、报告的上传。 2、监理企业 角色定义:监理角色主要是管理自身所负责的项目,并向安监站上传监理周报等内容。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用表(江苏省)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用表 目录 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 十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检评定表 十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自评报告 十八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二十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二十一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验收表 二十三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二十四建设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二十八事故简要信息报送表 注:上述用表编号与监督机构内部《安全监督档案》编号一致。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监督备案号: 苏州高新区安全监督站 (安监机构): 接你单位 2015 年 11 月 9 日签发的 4 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我单位立即组织整改,已将 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土建安装 工程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毕,特此报告。 整改情况如下: 1、建筑工地砖砌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道路宽度应大于3m 。 3、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七个一”,主要道路及门口进行定时洒水抑尘。 4、工地裸露地面采用黑网进行覆盖,超个3个月进行复绿处理。 5、集中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施工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资料 份(张) 。 建筑工地砖砌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道路宽度应大于3m 。 十二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新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版) 摘要: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作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管什么?如何管?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直接影响甚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文章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政府监管的层面上提出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对策和措施,包括建立安全评价体系、安全监督管理和组织方法等。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安全评价体系;安全技术 1引言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虽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

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伤亡事故多主要是由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的;而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做好。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兴建了更多的高层和超高层以及体系结构复杂的建筑,而且随着建筑用地资源的日趋紧张,一般的建筑施工场地都很狭小,并且工期紧迫,主体、安装和装饰交叉施工的现象较多,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出现伤亡事故的概率。造成这种现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整改。 9、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及时认真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隔离。 2、施工围挡连续。建筑施工现场面临主要干道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道路不低于1.8米,全封闭设置;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等硬质材料,并做到坚固、平稳、整洁。 3、门楼美观整洁。工地主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和值班室,门楼上标注工

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和企业标志;工地大门应规整,设有人行通道,没有车辆出入时处于关闭状态;值班室内有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配备值班登记表和安全帽,主入口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4、图牌规范齐全。工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图牌要鲜亮、醒目、整洁。 5、生活环境卫生。施工现场门前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有污水外溢,发现墙面“牛皮癣”要及时清除、同色覆盖,工地材料不得占道堆放。 6、现场管理严格。工地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垃圾清除应及时;施工、生活用水有组织排放,保持通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建筑材料分类、有序堆放,标识清楚、准确。 7、宣传氛围浓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标牌,标语、标牌要保持整齐美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8、生活区内应配备给职工集中住宿、食堂、学习、厕所、淋浴房及盥洗处等场所,且设施齐全布局要求合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9、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三纱”齐全,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0、现场灭火剂、消防水源、消防沙箱、消防栓箱等防火设施按照要求设置、配备到位。 三、脚手架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排水畅通,垫板符合要求,无下沉现象。 3、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规格、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悬挑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 一根悬挑梁承受一跨荷载;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0cm的短肢,确保脚手架不发生滑移;悬挑层架体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使用木板封闭严实,防止物体坠落。 4、连墙件拉结坚固,且按规定要求设置。 5、脚手架外侧张挂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架体隔层满铺脚手板,并且梆扎牢固。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告知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 7、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8、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02]223号) 9、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 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发表时间:2018-06-06T15:26:14.69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6期作者:蒋慧艳 [导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涉及的工作较多,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控制,很有可能引发不同程度的安全管理问题。 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天津市 300467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规模和数量都呈现增长的趋势,建筑结构的设计和施工也逐步变得复杂,这给现场施工人员的施工带来了难度。本文阐述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监督;事故;隐患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涉及的工作较多,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控制,很有可能引发不同程度的安全管理问题,但受到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施工工艺等因素的限制,施工单位并没有过多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追求经济效益,增加了安全事故出现几率。 1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专业人员操作区域是构建建筑的核心点,其自身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比如,使用劳动设备的短期性、施工环境的复杂性、施工流程繁琐和辅助工具的频繁更换相伴等。因为在限定的区域内聚集较多的操作人员、材料、工具,所以呈现出明显的不安全性,这样的状况势必会给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那么为了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需要对施工区域的特点进行说明,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劳动技术含量高,工程进度提升幅度大、不安全因素明显存在;②工程涉及到的投资环节较多,操作区域监管规范化,管理要求较高;③施工人员流动性强,总体队伍的职业素养不高,学习工作停留在表面。 2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有一小部分工程部门对于相关的规章制度重视程度不够,私自将工程划分外包、签订霸王条约,借助他方垫资施工,拖欠施工款项,使得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财力紧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劳动区域安全施工的维护成效,也导致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呈现不全面的状态,同时相关人员又将工期明显提前,而造成施工各环节联合运行和过劳施工,直到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还有一些监管部门只注重工程方规定的高效施工进行监管,忽略了其本职工作原则;一些监管部门人员也没有充分理解具体安全操作规程,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将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做出明确的判断,制定具有现实作用的改良办法。 2.2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配套的制度建设之间衔接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条款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安全施工标准的系统性还有待提高。随着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一个项目中多个工种、多个分包商同时交叉施工,这对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新的挑战。近年来出现的大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其素质良莠不齐,许多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偷工减料、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时有发生,而施工人员又隶属不同企业,这给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难度,很难实现对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因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检测器具短缺落后等因素,安全监管人员的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多数还是凭经验眼睛看、耳朵听、手触摸的传统方法,影响了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2.3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和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极不适应 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主要存在着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无编制或编制过少,不能满足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为了降低费用,有些工程还让监督人员一人身兼两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施工质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因此施工现场的管理上往往只能是看到了质量,顾不上安全,导致安全监督名存实亡。 3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3.1搭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立多方联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现场项目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 3.2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规,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企业要加强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总包、分包单位要加强工人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做好班前交底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3.3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要想有效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就必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这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是整个工程项目的主要场所。对此,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坚持每天检查建筑器材,防止因建筑器材安全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等现象的出现。②严格检测每一个施工环节的工程质量,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蔓延。③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要立即纠正。 3.4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 在进行该工作时需要设计与施工双方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使双方都能明确施工各个时期,施工内容、施工特点以及相应的要求等内容,其主要包括:①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材料准备、周边环境、气候等情况简介。②作业场所、工作岗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③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现场防护设施的要求、工种和设备操作规程、材料安全、用电安全、防火要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为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建各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强行开工。在施工期间,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基坑、二层结构、主体(高层每四层一阶段)装饰等阶段及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记入《安全资料》中。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数量充足、专业分配合理的项目管理人员,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企业直接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建设工程未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监管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 三、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设起重机械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吊蓝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必须具备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证书应按

规定进行复审 四、建设、施工单位应明确约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和支付计划,不得取消或低于规定取费费率。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汇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应加强措施费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监理单位应监督措施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 五、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前报安监站备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单跨18 米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房屋拆除爆破工程、桥梁面板吊装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要按定要求组成5 人以上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出明确的结论,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禁随意变动。 六、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安全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旁站监理或巡视监理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按照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上,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况严重的,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服从的,应及时向安监站报告。 七、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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