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灯具

GB17945—2000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1—03批准 2000—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参考了IEC 598—2—22(EN60598—2—22):1994版、ISO 6309:1987、CEN/T 169WG3N661:1996版和日本标准JIL 5022:1993,对国内产品的性能进行了综合分析,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和验证工作。同时也采用了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4—199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中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中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电源性能、标志灯表面亮度等技术指标主要参考了IEC598—2—22中相应要求;标志灯图形采用了ISO6309中的图形。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元亨电子资讯有限公司、深圳恒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照明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星灯饰电器有限公司、福州万友企业集团、山东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宏军、赵英然、王玉祥、张伟、金光辉、李丁、严洪。

本标准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灯具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消防应急灯具,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6838—1997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消防应急灯具

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

3.2 消防应急照明灯

为人员疏散和/或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3.3 消防应急标志灯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指示安全出口及其方向;

b)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

d)指示禁止人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4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3.5 应急电源

火灾发生时,为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非主电电源。

3.6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电池和检验器件装在灯具内部或其附近(1m距离以内)的消防应急灯具。3.7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集中供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8 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9 独立型消防应急灯具

独立完成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的消防应急灯具。

3.10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工作状态由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3.11 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由母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子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12 终止电压

过放电保护部分启动,消防应急灯具不再起应急作用时电池的端电压。

4 分类

4.1 按应急供电形式分为:

a)自带电源型;

b)集中电源型;

c)子母电源型。

4.2 按用途分为:

a)标志灯;

b)照明灯;

c)照明、标志灯。

4.3 按工作方式分为:

a)持续型;

b)非持续型。

4.4 按应急实现方式分为:

a)独立型;

b)集中控制型;

c)子母控制型。

5 技术要求

5.1 整机性能

5.1.1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0.25s。

5.1.2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1.3 标志灯标志的颜色应为绿色、红色、白色与绿色组合、白色与红色组合四种之一。其表面亮度应满足下述要求:

a)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文字构成标志的标志灯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15cd/m2,最大亮度应不大于300cd/m2,且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值应不大于10。

b)用白色与绿色组合或白色与红色组合构成的图形、文字作为标志的标志灯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3cd/m2,最大亮度应不大于300cd/m2,白色、绿色或红色本身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值应不大于10。白色与相邻绿色或红色交界两边对应点的亮度比应不小于5且不大于15。

5.1.4 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

5.1.5 照明标志灯应同时满足5.1.3和5.1.4的要求。

5.1.6 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人应急回路。5.1.7 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5.1.8 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或开关),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5.1.9 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和应急电源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应急状态用红色。主电和应急电源共用供电线路的消防应急灯具可只用红色指示灯。

5.1.10 消防应急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元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且不影响电池的正常充电。光源回复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5.1.11 对于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子母消防应急灯具之间连接线的线路压降应不超过母消防应急灯具输出端电压的3%。

5.1.12 对于有语音提示的消防应急灯具,其语音宜使用“这里是安全(紧急)出口”、“禁止入内”等。

5.1.13 对于闪亮式标志灯,其闪亮频率应为1Hz±10%,点亮与非点亮时间比为4:1。

5.1.14 对于顺序闪亮并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其顺序闪亮频率应在2~32Hz 范围内,但设定后的频率变动不应超过设定值的±10%。

5.1.15 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

内部元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90℃。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A。集消防应急灯的充电时间应不大于24h,最大连续过充电电流不应超过0.05C

5

A。

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使用免维护铅酸电池时最大充电电流不应大于0.4C

20 5.1.16 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止后,在未重新充电条件下,即使电池电压回复,消防应急灯具也不

A。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使用免维应重新启动,且静态泄放电流应不大于10-5C

5

A。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电池额护铅酸电池时最大放电电流不应大于0.6C

20

定电压的90%,静态泄放电流应不大于10-5C

A。

20

5.1.17 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 min→应急状态20s →主电状态1 min”的工作状态循环。

5.1.18 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5.1.19 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5.1.20 消防应急灯具应完成10次“完全充电→放电终止→完全充电”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应不低于首次放电时间的85%,并满足5.1.2的要求。

5.1.21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器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5.1.21.1 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并

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5.1.21.2 控制器应能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5.1.21.3 控制器在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短路时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除外)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能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5.1.21.4 控制器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且备用电源应能保证控制器正常工作2h。

5.1.21.5 控制器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声故障信号能手动消除,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故障期间,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转入应急状态。

a)控制器的主电源欠压;

b)控制器备用电源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

c)控制器与为其供电的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

5.1.21.6 当控制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时,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应急电源的工作状态(主电、充电、故障状态、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且在与应急电源之间连接线开路或短路时,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5.1.21.7 控制器应能对本机及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进行功能检查。

5.1.21.8 控制器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强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该按钮启动后,应急电源应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5.1.21.9 当某一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与控制器连接线开路、短路或接地时,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和应急电源的工作。

5.1.21.10 控制器应能显示各消防应急灯具光源点亮与非点亮状态。

5.1.22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电源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5.1.22.1 应急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的输出电流,并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

5.1.22.2 应保证主电和备电不能同时输出,并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该按钮启动后,应急电源应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5.1.22.3 每个供电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5.1.22.4 应能在空载、满载10%和超载20%条件下正常工作。

5.1.22.5 当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或等于12V时,应对电池(组)分段保护,每段电池(组)额定电压应不大于12V,且在电池(组)充满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应不小于额定电压。

5.1.22.6 应急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声故障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a)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短路;

b)应急输出主线路及支路连接线的开路、短路;

c)应急控制回路的开路及短路;

d)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

5.1.23 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M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5.1.24 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1%,电压为1500V±10%历时60s±5s的试验。消防应急灯具的外部带电端子(额定电压≤50V(DC))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1%、电压500V±10%,历时60s±5s的试验。试验期间,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发生表面飞弧和击穿现象,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5.1.2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耐受住表1所规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并

满足下述要求:

a)试验期间,消防应急灯具应保持主电状态;

b)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无破坏涂覆现象;

c)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转换工作状态,且表面亮度和光通量分别满足

5.1.3和5.1.4 的要求;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还应满足5.1.21的要求;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还应满足5.1.22的要求。

表1

5.1.26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转换工作状态,且表面亮度和光通比分别满足5.1.3和5.1.4的要求;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还应满足5.1.21的要求;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还应满足5.1.22的要求。

表2

* m为试样的质量(kg)。

5.2 主要部件性能

5.2.1 消防应急灯具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5.2.2 消防应急灯具应在电池与充、放电回路间及主电输入回路加熔断器或其他保护装置,熔断器的电流值标示应清晰。

5.2.3 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不应采用铅酸电池或其他非密封电池。

5.2.4 消防应急灯具应设接地端子,且端子标示清晰。

5.2.5 消防应急灯具的外壳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32)制造,内部连线宜采用耐温不小于105℃的导线,且接线牢固。

5.2.6 环境温度为25℃±3℃条件下消防应急灯具的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其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温度不超过50℃,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在使用免维护铅酸电池时,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温度不超过30℃。

5.2.7 有语音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其音量调节装置应置于内部。正前方lm处测得声压级应在70~115dB范围内(A计权)且清晰可辨。

5.2.8 标志灯文字笔划宽度应不小于10mm,且分辨清晰;辅助文字的笔划宽度可自行设计;图形标志的分辨率亦应参照执行;标志灯文字标志不宜单独采用汉字以外的其他文字(楼层显示标志灯除外)。其图形、文字应选用附录A中的图形、文字。

5.2.9 电子元器件应进行防潮、防霉、防盐雾处理。

5.2.10 光源应便于更换。

6 试验方法

6.1 消防应急灯具试验纲要

6.1.1 消防应急灯具试验程序见表3。

6.1.2 试验样品为三台;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提供两台控制器,每台控制器至少配接两台消防应急灯具;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提供两台集中应急电源,每台集中应急电源至少配接两台消防应急灯具满负载10%和超载20%条件的模拟负载。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6.1.3 如在有关条件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6.1.4 如在有关条款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为±5%。

6.1.5 试样在试验前均应进行外观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a)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b)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c)紧固部位无松动;

d)使用说明书。

表3

注:1 “√”表示用此样品进行此项试验。

2 基本功能试验中对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强制启动按钮性能的检验应在所有试验结束后进行。

6.2 主要部件检查

6.2.1 目的

检查消防应急灯具的主要部件性能。

6.2.2 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的主要部件性能应满足5.2的要求。

6.2.3 方法

6.2.3.1 检查消防应急灯具的电池类型、熔断器或相应保护装置及标示情况。6.2.3.2 检查消防应急灯具的外壳和内部连线及接地情况,并测量难燃材料的外壳的氧指数。

6.2.3.3 环境温度25℃±3℃条件下,使消防应急灯具充电48h放电30min,期间分别连续测量其内置变压器和镇流器等发热元件的表面温度,并在放电前测量电池周围的环境温度。

6.2.3.4 检查有语音提示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的音量调节装置,使灯具处于应急状态,并在其正前方1m处用声级计(A计权)测量其声压级。

6.2.3.5 测量标志灯表面的图形尺寸和文字的笔划宽度。正前方20m处观察标志灯标志的清晰情况。

6.2.3.6 检查三防处理情况。

6.2.3.7 检查光源的可更换性。

6.3 基本功能试验

6.3.1 目的

检验消防应急灯具的基本功能。

6.3.2 要求

6.3.2.1 消防应急灯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5.1.1~5.1.14的要求。6.3.2.2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器系统还应满足5.1.21的要求。6.3.3 方法

6.3.3.1 使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检查荧光灯光源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启辉器启动情况(必要时可将启辉器短路),并记录转换时间,再开始计时,直到电池达到其终止电压,记录应急工作时间。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模拟满负载条件进行应急工作时间试验。

6.3.3.2 在应急状态下,对不同的标志灯(含照明标志灯的标志部分)分别按下述方法测量其表面亮度。

a)对于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文字构成标志信息的标志灯,在其图形、文字上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

b)对于用组合颜色构成图形、文字作为标志信息的标志灯,按附录B的取点方式,在其图形、文字上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再在各点相邻的另一颜色上相应选取10点进行测量。

c)对于双面指示的标志灯,应按a)或b)方法分别测量两个面的表面亮度。6.3.3.3 分别测量照明灯(含照明标志灯的照明部分)在额定电压供电时的光通量和应急状态时的光通量。

6.3.3.4 切断自带电源型或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使其处于应急状态,将其主电电源线分别短路、接地,检查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情况。6.3.3.5 启动消防应急灯具的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按钮(或开关),检查其工作状态的转换情况;并检查是否有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控制系统与直流保护介绍

龙泉换流站控制系统与直流保护介绍 一、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的基本介绍 1、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组成部分:交流开关场、换流变、换流阀、直流开关场及直流输电 线路。 2、特点 适合大功率、远距离输电;输电线路相对于交流输电线路要经济的多;为全国大范围联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填补了我国直流输电技术的空白。直流设备对环境的要求较高;我国在直流输电方面起步较晚,主要依靠国外技术支持,因此现阶段直流输电设备较昂贵。 3、前景 随着我国充分利用丰富的水利资源,大力发展水电建设,直流输电将发挥其重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二、控制与保护系统设备介绍(按位置及控制区域) 1、盘柜介绍: PCP pole control and protection BCP bipole control and protection ACP ac control and protection AFP ac filter control and protection DFT dc field termination BFT bipole field termination AFT ac field termination ASI Auxiliary system interface TFT Transformer Field Termination ATI auto transformer interface CP control pulse CRC cyclic redundancy check DCOCT dc optical current transducer DPM digital signal processor GWS gate workstation OWS operator workstation EWS ENGINERRING WORKSTA TION ERCS electronic reactive control system FP fire pulse I/O input/output LAN local area network CAN Control Area Network TDM Time Division Multiplex LFL line fault recorder MACH2 Modular Advanced Control HVDC(High V oltage Direct Current) and SVC(Static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2nd edition DOCT digital optical current transducer OIB optical interface board

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国家标准

定义: 3.1消防应急灯具 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 3.2消防应急照明灯 为人员疏散和/或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3.3消防应急标志灯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指示安全出口及其方向; b)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 d)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4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3.5应急电源 火灾发生时,为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非主电电源。 5技术要求

5.1.1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高危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0.25s。 5.1.2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1.3标志灯标志的颜色应为绿色、红色、白色与绿色组合、白色与红色组合四种之一。 5.1.4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 5.1.9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 5.1.15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90℃。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消防应急灯的充电时间应不大于24h。 5.1.16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 5.1.17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min-应急状态 20s-主电状态1min”的工作状态循环。 5.1.18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5.1.19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 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防火门窗的设置与要求

防火门窗 的应用和特点 防火门窗的应用和特点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是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带电磁释放 器,其他常开式防火门一律采用电动释放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 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 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3. 常闭式防火门是独立的,没有什么连接线路,看电气图纸, 门有电气线路和模块的话,那就是常开式防火门了。 4.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 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5. 双扇防火门外形尺寸不得超过2123 ,单扇防火门外形尺寸不超过1023 自动闭门器:常开防火门是否带电磁释放器:防火门是有闭门器的,属于机械式自动关闭,在人流量大的地方防火门使用电磁门吸,平时是开着的,有火灾时中央控制室切 断电源,防火门就会自动关闭。 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的作用:常闭防火门的作用就是起到防火区间的分隔,万一发生火灾的时候,人们往往没有时间去关闭这样的门,所以在平时一定要按 照要求操作!常闭防火门一律采用机械释放器

所谓“手动防火门”也就是带有机械闭门器的常闭防火门。 A. 设备间的门基本上都是常闭的。 a. 配变电所: 1.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 变电所,通向疏散通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通向 相邻防火分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 设在低层、多层建筑物内一层的变电所,通向疏散通道和相邻防火区的门应为 乙级防火门。设在设在低层、多层建筑物内二层以上层的变电所, 通向疏散通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通向相邻防火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3. 设在地下层的 变电所,通向疏散通道和相邻防火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上海除外〕 4.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上海除外〕 5.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 6.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7.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上海不用燃油除外〕 8. 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b.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 1. 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常闭式甲级防火门; 2?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3. 设置储油间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常闭式甲级防火门; c?锅炉房 1..锅炉房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2. 设置储油间,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 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专利撰写说明书附图的绘制要求

说明书附图的绘制要求 1、附图不应使用工程蓝图、照片; 2、附图应使用制图工具按制图规范绘制,周围不得使用框线,图形线条和引出线应为黑色并且均匀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色笔绘制,图上不得着色 3、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排列,用"图1、图2……"表示 4、附图的清晰度和大小应当保证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清楚地分辨出图的细节 5、同一零部件的附图标记应当前后一致,并且与说明书相同,附图中不应缺少说明书中提到的附图标记 6、多页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7、附图中除必要的关键词外,不得有文字注释;关键词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须用外文作出说明,可将外文加括号注于中文的一侧; 8、结构框图、逻辑框图、工艺图应当在其框内缎带出必文字和符号,框内的文字必须打字或用仿宋体、楷体书写工整、清晰; 9、同一幅附图中应用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清楚显示其中某一部分,可啬一幅放大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制图要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 其中的"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就平面外观设计产品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六面正投影视图的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下方。 对于绘制的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对于照片,其拍摄应按照正投影规则制作,轮廓应当清晰,应当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 其中的图应按正投影制图法绘图,照片按照应按正投影规则拍摄,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外观设计有几种不同变化状态(如一种折叠棋箱,打开状态是棋桌、棋盘,折叠状态是棋箱),应当提交不同变化状态的相应视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中不应包含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具体内容的图形、文字,如人物肖像、商标、标志、名著、著名建筑物等,或者包含有应删除的线条,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 六面视图或两面视图不能充分表达外观设计的,还应当有表达该外观设计所必要的展开图、剖视图、放大图、立体图等图面。 细长物品如量尺、型材等,绘图时可省略中间一段长度,并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 透明物品的外观设计如果外层无色无图案,内层有图案,应按透明可见部分的实际图案绘制,外

《直流输电原理》题库

《直流输电原理》题库 一、填空题 1.直流输电工程的系统可分为两端(或端对端)直流输电系统和多端直流输电系统两大类。 2.两端直流输电系统的构成主要有整流站、逆变站和直流输电线路三部分。 3.两端直流输电系统可分为单极系统、双极系统和背靠背直流输电系统三种类型。 4.单极系统的接线方式有单极大地回线方式和单极金属回线方式两种。 5.双极系统的接线方式可分为双极两端中性点接地接线方式、双极一端中性点接地接线方 式和双极金属中线接线方式三种类型。 6.背靠背直流系统是输电线路长度为零的两端直流输电系统。 7.直流输电不存在交流输电的稳定性问题,有利于远距离大容量送电。 8.目前工程上所采用的基本换流单元有6脉动换流单元和12脉动换流单元两种。 9.12脉动换流器由两个交流侧电压相位差30°的6脉动换流器所组成。 10.6脉动换流器在交流侧和直流侧分别产生6K±1次和6K次特征谐波。12脉动换流器在 交流侧和直流侧分别产生12K±1次和12K次特征谐波。 11.为了得到换流变压器阀侧绕组的电压相位差30°,其阀侧绕组的接线方式必须一个为 星形接线,另一个为三角形接线。 12.中国第一项直流输电工程是舟山直流输电工程。 13.整流器α角可能的工作范围是0<α<90°,α角的最小值为5°。 14.α<90°时,直流输出电压为正值,换流器工作在整流工况; α=90°时, 直流输出电为 零,称为零功率工况; α>90°时,直流输出电压为负值,换流器则工作在逆变工况。15.直流输电控制系统的六个等级是:换流阀控制级、单独控制级、换流器控制级、极控制 级、双极控制级和系统控制级。 16.换流器触发相位控制有等触发角控制和等相位间隔控制两种控制方式。 17.直流输电的换流器是采用一个或多个三相桥式换流电路(也称6脉动换流器)串联构 成。其中,6脉动换流器的直流电压,在一个工频周期内有6段正弦波电压,每段60°。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浙江正泰建筑电器有限公司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_________ 消防应急灯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 月__ 日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一、整机性能 i.i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3s。 1.2 LED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120min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90min。 1.3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标志颜色应为绿色(光源发光时)。其表面亮度应满足下述要求:图形和文字的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25cd/m2,最大亮度应不大于200 cd/m2。 1.4消防应急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双头灯系列、电子节能灯系列的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荧光灯系列的光通 量应大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40% 1.5使用荧光灯管为光源的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 1.6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1.7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 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 1.8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 障状态用黄色 1.9消防应急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

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元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C,且不影响电池的正常充 电。光源回复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0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C。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i.ii消防应急灯具的充电时间应在16?23.5小时之间,最大连续过充电电流(浮充电流)不应超过0.05C5A。 1.12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止后,在未重新 充电条件下,即使电池电压回复,消防应急灯具也不应重新启动,且静态泄放电流不应大于10-5C20A。 1.13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min —应急状态20s宀主电状态1min "的工作状态循环。 1.14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 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1.15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 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1.16消防应急灯具应完成10次“完全充电-放电终止—完全充电”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低于首次放电时间的85%并满足1.2的要求。 1.17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

电子控制系统技术要求20140107

附录3 电子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第1节 一般规定 1.1 一般要求 1.1.1 本附录中电子控制系统系指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电控系统以及气体燃料控制系统。 1.1.2 本附录中电子控制系统的设备和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向本社申请检验。 1.1.3 本附录中涉及的电控系统的供电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第3节的相关要求。 第2节 气体燃料发动机电控系统技术要求 2.1 一般要求 2.1.1 电控系统电子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括软件设计,应满足本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7篇或《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第4篇,以及《电气电子设备型式认可试验指南》的有关规定。 2.2 功能要求 2.2.1 气体燃料发动机电控系统系指电子控制的燃气和燃油(如有时)系统。它控制喷气量、空燃比、点火时刻、喷油量(如有时)等参数,能柔性调节气体燃料发动机各系统参数,对外进行数据交换。气体燃料发动机电控系统由传感器、电子控制器(ECU)、执行机构、机旁控制器以及对外接口组成。 2.2.2 电控系统对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监测功能及控制功能设计,应满足本规范第10章和第11章的相关要求。 2.2.3 电控系统主电源失效时,应能在机旁控制和遥控控制地点均进行声光报警。 2.2.4 电控系统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和安全保护功能,当出现故障时,系统应立即进行故障诊断,启动相应的安全保护功能,以维持气体燃料发动机工作。 2.2.5 应具备机旁控制功能,以及供集控室或驾驶室的远程控制系统使用的对外接口。 2.2.6 电控系统的监测功能,应能对系统的传感器、电子控制器(ECU)及执行机构的主要功能故障进行报警。机旁控制和遥控控制地点均应设有声光报警。 2.2.7 电控系统应能监视气体燃料发动机工作情况,自动调整气体燃料发动机各系统参数,并对系统及部件故障进行检测和报警。 2.2.8 电控系统应设有检查端口,使监测和维修方便。 2.2.9 电控系统应具有数据记录功能,应能自动记录气体燃料发动机一定数量的最新运行数据,对运行过程中的报警及故障等异常状态进行存储,异常状态的存储记录只能被手动清除。 2.2.10 电控系统应能够将发动机状态及报警通过对外接口输出给船舶的监控系统。这些状态及报警应包含但不限于本附录表2.2.10所列项目。

甲级防火玻璃对窗和窗框有什么要求

甲级防火玻璃对窗和窗框有什么要求 【大猫网】甲级防火玻璃对窗和窗框有什么要求?窗框能否采用铝合金或者塑钢型材通过处理后作为甲级防火窗的窗框来使用。 防火窗耐火极限为:甲级窗不低于1.2小时,乙级窗不低于0.9小时,丙级窗不低于0.6小时。 一、技术要求: 1、材料与配件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条的规定。

(3)木框架与压条其选材料标准应符合GB14101《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1条的规定。 (4)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7)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二、安装要求: 1、验收甲方收货时应认真按供货合同核对数量、规格、等级及各种配件是否合格、齐全。 2、保管、贮存防火窗应垂直存放于干燥的室内,并要有防腐措施,玻璃应搁置和依靠在不能损伤玻璃边缘和玻璃面的物体上。 3、安装 (1)防火窗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如因运输贮存不慎导致窗框、窗扇翘曲、变形、玻璃破损,应修复后方可进行安装。 (2)防火窗安装时,须用水平尺校平或用挂线法校正其前后左右的垂直度,做到横平、竖直、高低一样。 (3)窗框必须与建筑物成一整体,采用木件或铁件与墙连接。钢质窗框安装后窗框与墙体之间必须浇灌水泥砂浆,并养护24小时以上方可正常使用。 (4)五金配件安装孔的位置应准确,使五金配件能安装平整、牢固,达到使用要求。 (5)防火玻璃安装时,四边留缝一定均匀,定位后将四边缝隙用防火棉填实填平,然后封好封边条。 (6)安装除上述各项要求外,应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 大猫网整理分享

说明书附图(申请专利) - 法律文书

说明书附图(申请专利)-法律文书 格式 (图表要求清晰、准确,填制符合国家规定) 附: 一、申请发明专利(如有附图)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提交说明附图,一式2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附图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绘制。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图的布局 1.图应昼竖向布置,必要时(例如宽度大小高度而且宽度在17cm以内布置不下),允许横向布置。此时应把图的上部置于纸的左边。同一页中还有其他图时也应按横向布置。 2.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以绘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另外绘制一幅缩小比例的整图,并在此整图上标明各分图的位置。 五、图的编号 附图中的图在两幅以上时,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此编号与图的编页无关),在编号前冠以“图”字,如“图1”……只有一幅图时汪必编号。 六、图的绘制 1.线条 所有线条应为黑色,不易褪色,足够深,不得着色,符合复制要求。 ①不得用蓝图。 ②必须使用绘图仪器绘制。

2.剖视图应标明剖视的方向和被剖视的图的布置。 3.剖面线 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的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包括附图标记和标记引出线)。 4.比例 图中各部分应按比例绘制。 5.尺寸 应保证在该图缩小至2/3(线件)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七、图中文字 除一些必不可少的简短的关键词,例如:“水”、“蒸气”、“开”、“关”、“A-A剖面”……外,图中不得有文字。 八、附图标记 同一申请文件使用的附图标记应当前后一臻说明书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浅析直流输电控制保护系统

浅析直流输电控制保护系统 摘要:直流输电是电力系统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一项新技术,直流输电克服了电 感损耗,只有导线电阻损耗,主要应用于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电力系统联网、远 距离海底电缆、大城市地下电缆送电、配电网络轻型直流输电等方面。直流输电 与交流输电相互配合,构成现代电力传输系统。随着电力系统技术经济需求的不 断增长和提高,直流输电受到广泛的注意并得到不断的发展。 关键词:电力系统;直流输出;保护层面;控制保护 一、直流输电概况 (一)直流输电系统概念 直流输电系统由直流线路、逆变站、整流站、交流侧电力滤波器、直流侧电 力滤波器、换流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直流电抗器以及保护、控制装置等构成,通常是两端直流输电系统,其中整流站和逆变站属于换流站,通过整流站和逆变 站能够实现交流电力和直流电力的转换,换流站是直流输电系统比较重要的组成 部分。首先由交流系统的送电端将交流功率通过换流变压器送到整流器,完成交 流功率到直流功率的转化,然后将直流功率通过线路传输到逆变器,逆变器又会 将直流功率转化为交流功率,最终传输到交流电力系统的受电端。 (二)换流站的换流技术 整流站和逆变站都属于换流站,他们的核心元件都是换流器,通常由一个或 者是多个基本换流单元组成的,多采取串联模式,其中电路一般应用三相换流桥,较为常用的材料为可控硅阀,即常说的晶闸阀。当换流器进行工作的时候,控制 桥阀能够触发控制调节装置,改变了触发相位,从而达到直流输送功率、流经电 阻的直流电流、直流电压的瞬时值等的调整。与此同时,同样的触发脉冲能够控 制所有桥阀的每一个可控硅元件,在三相电源的波为对称正弦波的时候,线电压 从负到正,经过零点时脉冲会触发桥阀,使得阀两端的电压均变为正电压,完成 阀开通的动作。六个脉冲发生器能够各自独立的完成对位于单桥换流器中六个桥 阀的触发,使得交流正弦波刚好能够经过第一个周期,在线电压行进到下一个零 点的时候,交流弦电源开始触发第二个周期,但是在工程上所应用的多为十二脉 的双桥换流器,因为十二脉双桥换流器能够产生更小脉波的直流输电电压。 二、直流输电控制保护层 直流输电系统的控制根据层级的不同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即现场控制层、过 程控制层、运行人员控制层。 (一)现场控制层 现场控制层使得交直流主设备能够在就地进行控制,通过硬线将交直流主设 备与较近距离的设备接口进行连接,通过现场总线将交直流主设备与较远距离的 设备接口进行连接。通过分布式的I/O控制单元实现现场控制,包括高压装置的 联锁、输出控制命令、控制命令的监控、SER事件的产生、自诊断、二进制模拟 量的预处理等功能。通过现场控制层面能够实现控制系统的分层式、分布式,来 自调度中心的控制命令经由高速LAN和现场总线进行传达,监控系统的实时数据 在逐层反馈,保证主系统、从系统的循环数据传输过程。 (二)过程控制层 过程控制层包括交流/直流站控制系统和极控系统,是直流输电控制系统的核 心组成。交流/直流站控制系统的任务是顺序控制交流场和换流站直流系统,为了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浙江正泰建筑电器有限公司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消防应急灯具 规格型号: 年月日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一、整机性能 1.1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3s。 1.2 LED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120min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90min 。 1.3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标志颜色应为绿色(光源发光时)。其表面亮度应满足下述要求:图形和文字的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25c d/m 2 ,最大亮度应不大于200 c d/m 2 。 1.4 消防应急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双头灯系列、电子节能灯系列的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荧光灯系列的光通量应大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40%。 1.5 使用荧光灯管为光源的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 1.6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1.7 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 1.8 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 1.9 消防应急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元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且不影响电池的正常充电。光源回复后,消防应急 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0 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的 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1 消防应急灯具的充电时间应在16~23.5 小时之间,最大连续过充电电流(浮充电流)不应超过0.05C 5A。 1.12 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止后,在未重新充电条件下,即使电池电压回复,消防应急灯具也不应重新启动,且静态泄放电 流不应大于10 20A。 - 5 C - 5 C 1.13 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 次“主电状态1min →应急状态20s →主电状态1min ”的工作状态循环。 1.14 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 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1.15 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 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GA/T 67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6-12-14发布2007-06-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地凯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秘书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技防办。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生、刘希清、张凡夫、施巨岭、张跃、马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雷电防护的基本要求,着重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系统雷电防护的设计、实施和检验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 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EC 61643-1:1998,IDT) GB 50057-1994(2000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防范系统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SPS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作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GB 50348-2004,2.0.2] 3.2 直击雷direct lightning flash 闪击直接击在建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GB 50057-1994(2000年版)附录8] 3.3 雷电感应lightning induction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 [GB 50057-1994(2000年版)附录8] 3.4 雷电浪涌lightning surge 与雷电放电相联系的电磁辐射,所产生的电场和磁场能够耦合到电气(电子)系统中而产生破坏性的冲击电流或电压。 3.5 雷电活动区分类classification of thunder and lightning active zone

避难室防火窗

郑州中天建筑节能有限公司 面向全国针对防火窗,断桥铝防火窗,防火玻璃生产销售的招商加盟,郑州中天公司提供生产防火窗,断桥铝防火窗的生产设备,生产防火窗的技术方法和配方,协助办理防火窗检验手续。 高层建筑避难间防火窗:铝合金防火窗 随着人们防范火灾意识的提高和近年来国家对高层建筑防火要求的规范,防火窗得到大量应用,铝合金防火窗随着时代的发展应运而生,高层建筑防火窗由采用钢质防火窗,发展到目前应用广泛的铝合金材质的防火窗。 铝合金防火窗远远优于普通断桥铝门窗,更是克服了通常采用的钢质防火窗作为居家用窗的不足之处,它是迎合大众需求更具人性化功能和防火功能的新型产品。 铝合金防火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铝合金钢窗框、铝合金钢窗扇、防火玻璃等组成,可以兼具外观漂亮、耐火、隔音、隔烟等性能的防火窗。

铝合金防火窗 铝合金防火窗的优点: 1、抗腐蚀性,外观漂亮。铝合金板材表面经过防腐蚀处理,可经受风吹日晒,长时间使用不会发生变色、掉漆等问题。防火窗表面的颜色等要求可根据客户喜好进行定制,满足客户、设计师的多样化需求。 2、气密性好。整体窗户经过严格的科学计算,采用优异的密封方式和密封材料,气密性好,同时具有隔音降噪的效果,免受临街噪音大的困扰,创造一个安静温馨的环境,防止休息和睡眠时间被打扰。 3、抗风压性能强。防火窗内框采用空心设计、抗风压变形能力强,抗震动效果好。

4、优良的保温特性,节约能源。防火玻璃采用中空防火玻璃,有效降低外层玻璃带来的热量;铝合金型材经过处理,导热慢,一定程度上也防止热量的传播,由此保持室内稳定的温度,节约能源。 5、耐火性能好。这是铝合金防火窗的最大功能之一。经过试验表明,其可达到耐火1小时候左右,在火灾发生的情况下,可为逃生和等待救援争取更多的时间。 铝合金防火窗严格筛选板材,工艺制造精湛,产品结构合理,质量稳定,质量保障。 断桥铝防火窗的性能优点 2015年5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对高层建筑的房间设计规范有了详细规定。对于住宅建筑,当建筑高度大于54m 时,每一户必须有一个避难间,避难间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宜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窗; 3、当采用B1级、B2级保温材料时,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高层建筑避难间安装防火窗必不可少,断桥铝防火窗是优质选择。断桥铝防火窗将铝合金从中间断开,中间采用塑钢将两端连成一体,塑钢导热性较慢,提升了整体的导热性和隔热性。 断桥铝防火窗的优点: 1、优良的保温隔热性能。断桥铝防火窗型材采用内外框软性结合,同时边框采用一胶条或双毛条三密封方式,关闭严密,也能保证良好的气密性和水密性,玻璃采用中空耐火玻璃,保温性能优越;

怎样绘制专利申请说明书附图

怎样绘制专利申请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其作用是补充说明书中文字部分的。发明说明书根据内容的需要,可以有附图,也可以没有附图。实用新型说明书必须有附图。附图和说明书中对附图的说明要图文相符。文中提到附图而实际上却没有提交或光少交附图的,将可能影响申请日。 说明书附图的形式可以是基本视图、斜视图、剖视图,也可以是示意图或流程图。只要能完整、准确地表达说明书的内容即可,不必画成详细的工程加工图或装配图。复杂的图表一般也作为附图处理。有关具体要求为: a.附图应当在专门的说明书附图表格上绘制。如有多幅图一页纸画不下时,从第 2页开始可用同说明书附图专用表格大小和纸质相同的白纸绘制,并编页码序号。 b.图形大小要求其在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但为保证版心,图形不宜过大,最大不超过220X 145毫米。如果一张纸画不下,可以用截断线分割后连续画在几张纸上。 c.附图要使用黑色绘图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不得用铅笔、钢笔、圆珠笔等绘制,不得着色,不得用照片、蓝图、油印件,但可以使用复印件。 d.图形线条要均匀清晰,适合复印要求。图形应当大体按各部分尺寸的比例绘制。发明创造的关键部位,或者为了表明与现有技术的差别,可以绘制局部放大图和剖面图等。 e.图形应当尽量垂直布置,如要横向布置时,图的上都应当朝向图纸的左边。 f.几幅图可以画在一张图纸上,也可以一幅图连续画在几张纸上。不论附图种类如何,都要连续编号,标明“图1”“图2”等。如有几张图纸的。应当在图纸的下部边线正中标明页码。 g.为了标明图中的不同组成部分,可以用阿拉伯数字作出标记。附图中作出的标记应当和说明书提到的标记—一对应。申请文件各部分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标记应当一致。 h.附图中除少量简单的文字外,例如:“水”、“汽”、“开”、“关”、“A一A”剖面,不应有其它注释。对附图图面的说明或解释应当放在说明书相应的段落中。物件的尺

直流输电工程控制系统与阀控接口分析及优化措施研究

直流输电工程控制系统与阀控接口分析及优化措施研究 摘要换流阀与控制保护设备接口技术的应用,使得不同技术路线的控制保护技术与不同技术路线的换流阀之间实现了连接。本文首先对目前直流输电工程中应用的不同技术路线阀控接口进行了全面比较分析,总结出存在的差异,并根据实际运维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针对性改进意见,为设备功能完善和优化设备选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控制保护设备;阀控;接口 前言 高压直流系统传输容量的快速增长使得换流阀技术和控制保护技术得到了飞速的改进和提高,而换流阀与控制保护接口技术的应用,使得不同技术路线控制保护技术与不同技术路线的换流阀之间实现了连接,并在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中得到了应用。控制保护系统与阀控之间的接口,主要用于接收控制保护系统下发的控制命令,产生点火脉冲触发换流阀以及监视换流阀中晶闸管的状态信息。控制保护系统与阀控系统之间信号的有效、可靠传递是直流工程高效稳定的保证,因此,有必要对直流控制保护系统与阀控接口进行研究,优化二次回路设计,使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的性能得到最有效的发挥,为技术方案的制定与设备选型提供技术支持。 1 阀控系统运行状况分析 目前直流输电控制系统一般分为5个层级,从高层次至低层次等级分别为:系统控制级、双极控制级、极控制级、换流器控制级和换流阀控制级。从目前在运的直流系统来看,一般将前4个层级置于直流控制保护系统(以下简称“极控”)中,其可靠运行对提高整个直流输电系统的可用率具有重要作用。而换流阀控制级设有单独的阀控系统(以下简称“阀控”),主要包括阀基电子设备、门级单元以及阀冷却泄露监视器等,负责将极控发出的控制脉冲通过光纤发送至晶闸管,同时负责接收来自晶闸管的监控信号,将其代表的晶闸管状态传递给极控,监视换流阀运行。换流站正常运行时,换流阀每一次触发均需要极控与阀基电子设备之间配合正确,才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否则必然导致阀报警或跳闸,从而导致阀组停运乃至直流闭锁,对系统造成巨大的冲击,威胁到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 由于各阀和控保厂家采用不同技术路线,使得各厂家阀控与极控间的接口信号不尽相同。目前国内的主流直流控制保护系统有2种技术路线:第一种基于ABB技术路线,主要厂家有ABB和南瑞继保;第二种基于Siemens技术路线,主要厂家有西门子和许继。而换流阀技术路线多达4种,阀控与极控的接口更是多种多样,均已应用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极控与阀控之间接口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直流输电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因此针对目前形势各样的接口设计,有必要进行分析比较[1]。

(完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重点修改)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3 场所划分及照度要求 3.1 疏散区域 3.1.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三类。 3.1.2 水平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 3 避难层(间)。 4 直升飞机停机坪。 3.1.3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 室外楼梯。 3.1.4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消防控制室。 2 消防水泵房。 3 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 4 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照度要求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0.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体现节能原则,应采用运行可靠的节能光源、高效灯具及灯具附件;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宜选择持续型以LED为光源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4.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的蓄电池组,应符合国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其初装容量不应小于90min。 4.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的设置不同,分为下列四类系统: 1 A类系统-自带电源独立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2 B类系统-集中电源独立控制型系统。 3 C类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4 D类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0.6 轨道交通的站厅层和站台层、车站、码头和机场候机楼等交通枢纽,20000m2以上的商场、展览中心和医院门诊楼等场所宜选择C 类或D类系统。 4.0.7 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宜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非安全电压的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4.0.8 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体育场馆、地铁隧道等需要导光流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选择C类或D类系统。 4.0.9 当采用集中供电且线路压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分散设置集中

防火窗技术要求

防火窗技术要求 一、防火窗及其相应配件产品需满足的标准、规范 1 《防火门窗》 03J609 2 《防火窗》 GB 16809-2008 3 《建筑木门、木窗》 GB/T 122-2000 4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 5464-1999 5 《防火膨胀密封件》 GB 16807-2009 6 《防火封堵材料》 GB 23846-2009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1995 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 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除满足国家、行业及北京地方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外,产品必须符合消防局验收标准,供货商必须配合消防验收通过。 二、防火窗的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 耐火完整性:甲级不低于、乙级不低于;耐火隔热性:甲级不低于、乙级不低于;其他未列项严格依据国家规范的相应要求。 三、防火窗尺寸允许偏差 活动窗扇尺寸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四、防火窗其它技术要求 (1)防火窗上使用的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 表4的规定,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 表5的规定。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2)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2008《防火门》中条的规定。 (3)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4)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5)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6)抗风压性:防火窗抗风压性能不低于GB/T7106-2002表1规定的4级。 (7)气密性能:防火窗气密性能不低于GB/T7107-2002表1规定的3级。 (8)防火性能:防火窗的防火性能符合本要求第二条。 五、安装要求 1、验收甲方收货时应认真按供货合同核对数量、规格、等级及各种配件是否合格、齐全。 2、保管、贮存防火窗应垂直存放于干燥的室内,并要有防腐措施,玻璃应搁置和依靠在不能损伤玻璃边缘和玻璃面的物体上。 3、安装 (1)防火窗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如因运输贮存不慎导致窗框、窗扇翘曲、变形、玻璃破损,应修复后方可进行安装。 (2)防火窗安装时,须用水平尺校平或用挂线法校正其前后左右的垂直度,做到横平、竖直、高低一样。 (3)窗框必须与建筑物成一整体,采用木件或铁件与墙连接。钢质窗框安装后窗框与墙体之间必须浇灌水泥砂浆,并养护24小时以上方可正常使用。 (4)五金配件安装孔的位置应准确,使五金配件能安装平整、牢固,达到使用要求。 (5)防火玻璃安装时,四边留缝一定均匀,定位后将四边缝隙用防火棉填实填

1.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1.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1.1清楚 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 (1)主题明确。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上述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 (2)表述准确。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说明书的表述应当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楚、正确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1.2完整 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括有关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全部技术内容。 一份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帮助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可缺少的内容。例如,有关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状况的描述以及说明书有附图时的附图说明等。 (2)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需的内容。例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3)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内容。例如,为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方式。 对于克服了技术偏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还应当解释为什么说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克服了技术偏见,新的技术方案与技术偏见之间的差别以及为克服技术偏见所采用的技术手段。 应当指出,凡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唯一地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1.3能够实现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说明书应当清楚地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详细地描述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完整地公开对于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技术内容,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程度。审查员如果有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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