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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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称“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

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本条就项目合同全局性事项进行说明和约定,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法律适用。

1.1术语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凡经定义的术语,在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涵和外延应与其定义保持一致。

需要定义和解释的术语通常包括但不限丁: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中心城区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具体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丁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届工程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公司:指甲、乙双方为实施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建设运营期政府补贴总累计值:指乙方为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目的提

供符合本合同标准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管理运营成本及

合理回报等。金额按照本合同公式计算。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

标准的公共资产所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

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主体及配套费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使

用所发生的所有开支、费用、税金等。

年度运营成本:指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运营本

项目而投入的经营性支出及中修、大修、检测支出、日常维护管理及活扫保洁等服务费用。

合作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丁下列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

(2)乙方的响应文件;

(3)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项目资产:指项目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丁:

(1)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

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届工程等;

(2)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

(3)管理养护记录、质量保证计划等文件。

项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

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届工程等。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变更:指在本合同生效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

PPP项目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怡心湖及中电科园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本协议由XX县YY镇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20 年 8 月28 日在签署 鉴于: (1)经XX县政府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甲方于 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 年 7 月 29 日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3)甲方与乙方签署《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和运营。 (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XX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亿元。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 1.1.3项目实施:计划年初开工建设,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1.2.1 XX县YY镇市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范本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通用合同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2条项目总投资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0条项目验收..................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汇总

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 称“专项资金补助”)。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 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 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 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 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岀,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 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 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 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 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 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本项 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高效建设占地少、空间利用率高、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立体停车设施,

解决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 设立体停车场(一号)。甲方 经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公方和经法定采购程 序确定的乙方(私方)就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条项目合作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立体停车场一号车库 2、项目建设地点:路西端,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附后)。 3、投资规模:设计规划层,个车位,建设投资约人民币元。用地规 模:平方米(详见附件:土地评估资料)。 4、投资建设期限: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验收交付使用。 第二条项目合作模式 1、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暂用 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持股)比 例%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持股)比 例% 2、出资方式:

路桥PPP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本项目已经市政府的批准,实施方案已得到市政府的审批同意,资金来源和支付主体已由市政府确定。 本项目由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按照PPP模式进行实施。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鉴于以下法律、法规、政策订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4、《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5、《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7、《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9、《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2、《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13、《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市政府:指市人民政府。 PPP项目:指PP项目。 PPP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PPP合作协议》,此后为实施PPP 项目与乙方、项目公司等签订的所有一系列的协议、合同、文件、附件等作为补充协议。 项目公司:指市政府指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共同投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是PPP协议所指的PPP项目的执行公司。 本工程范围:指经甲方批准实施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和采购文件所示内容。 准备期:指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开工日止的期间。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项目通车基准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期:指自从通车基准日起至运营维护期届满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年:指运营维护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维护年的开始应从开始运营维护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维护年的结束应在运营维护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维护月:指运营维护期内任一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维护月的开始应从开始运营维护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维护月的结束应在运营维护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维护日:指运营维护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开工日:指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 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本PPP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毕并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指本PPP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移交完毕之日。 通车基准日: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通车条件之日。其中,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通车条件之日。 移交日:指运营维护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工程相关单位:指本PPP项目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 融资文件:指乙方或项目公司为完成工程项目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或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任何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票据、保函及其他文书,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维护保函、移交保函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收益:指根据协议确定的项目公司应得到的投资回报。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实施方案 (修订稿)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 一、前言 (1) (一)项目背景 (1) (二)编制依据 (2) (三)编制原则 (5) 二、项目概况 (7) (一)项目名称 (7) (二)工程概况 (7) (三)项目实施机构 (8) (四)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必要性 (9) (五)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 (9) (六)项目意义 (10) 三、PPP运作方式 (11) (一)项目运作方式 (11) (二)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12) (三)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14) (四)项目公司融资安排 (14) (五)回报机制 (15) (六)服务内容约定 (15) (七)PPP相关工作组织 (15) (八)道路和管廊工程界面划分 (16) (九)合同体系安排 (16)

四、项目产出分析 (18) (一)主要边界条件 (18) (二)项目产出分析(以20年运营期进行测算) (21) 五、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2) (一)物有所值评价 (22) (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3) 六、社会资本的选择 (23) (一)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 (23) (二)社会资本的选择方式 (26) 七、PPP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28) (一)项目公司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8) (二)市住建委的权利 (29) (三)市住建委的义务 (30) (四)政府方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30) (五)社会资本的权利和义务 (30) (六)项目公司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31) (七)风险分配机制 (32) (八)履约保证 (33) (九)建设管理 (34) (十)运营和维护 (35) (十一)入廊费和运维费 (35) (十二)运营期届满的项目设施的移交 (39)

公共文化建设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1、甲方已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方案取得 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批复; 2、人民政府已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与乙方签订本项目PPP合同; 3、甲方通过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授予其本合同项下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4、乙方系中标社会资本方为具体实施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移交等而与政府方出资代表()依法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 5、财政局(PPP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同时 财政局开展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都已通过论证及验证。人大同意将本合同下应支付的政府付费金额列入各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该政府付费即本合同中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双方为明确各自在本项目下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如使用本条所定义的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 本合同:指由双方为本项目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1.2 本项目: 1.1.3 本工程:

1.1.4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PPP。 1.1.5 特许经营权:指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排他性经营的权利。 1.1.6 可行性缺口补助:指因使用者付费无法覆盖乙方投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时,则由甲方在项目运营期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补贴。 1.1.7 甲方系指经人民政府批准,为本项目的发起人及项目实施机构,在人民政府授权下,代表人民政府以自己名义与本项目的乙方(即乙方)签订PPP合同的合法代表。 1.1.8 乙方系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为实施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移交等而在奉化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与政府方合作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1.9 中标社会资本方系指其投标已被甲方所接受,作为项目投资、融资主体的单位。 1.1.10 承包人系指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承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 1.1.11 施工合同系指乙方为建设本项目而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 1.1.12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 (2)融资文件; (3)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1.1.13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工程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与工程配套使用的所有设施等; (2)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权等所有权益; (3)所有文件资料; (4)本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 1.1.14 政府行为:指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 1.1.15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履约保函。

ppp协议由哪些协议组成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ppp协议由哪些协议组成 篇一:ppp协议组成及简述协议协商的基本过程三 ppp协议组成及简述协议协商的基本过程三 一、ppp(point-to-pointprotocol点到点协议)是为在同等单元之间传输数据包这样的简单链路设计的链路层 协议。设计目的主要是用来通过拨号或专线方式建立点对点连接发送数据,使其成为各种主机、网桥和路由器之间简单连接的一种共通的解决方案。 二、ppp协议中提供了一整套方案来解决链路建立、维护、拆除、上层协议协商、认证等问题。 三、ppp协议包含这样几个部分:链路控制协议lcp (linkcontrolprotocol);网络控制协议ncp (networkcontrolprotocol);认证协议,最常用的包括口令验证协议pap(passwordauthenticationprotocol)和挑战握手验证协议chap (challenge-handshakeauthenticationprotocol)。 四、一个典型的链路建立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创建阶段、认证阶段和网络协商阶段。

阶段1:创建ppp链路 lcp负责创建链路。在这个阶段,将对基本的通讯方式进行选择。链路两端设备通过lcp向对方发送配置信息报文(configurepackets)。一旦一个配置成功信息包(configure-ackpacket)被发送且被接收,就完成了交换,进入了lcp开启状态。 应当注意,在链路创建阶段,只是对验证协议进行选择,用户验证将在第2阶段实现。 阶段2:用户验证 在这个阶段,客户端会将自己的身份发送给远端的接入服务器。该阶段使用一种安全验证方式避免第三方窃取数据或冒充远程客户接管与客户端的连接。在认证完成之前,禁止从认证阶段前进到网络层协议阶段。如果认证失败,认证者应该跃迁到链路终止阶段。 在这一阶段里,只有链路控制协议、认证协议,和链路质量监视协议的packets是被允许的。在该阶段里接收到的其他的packets必须被静静的丢弃。 最常用的认证协议有口令验证协议(pap)和挑战握手验证协议(chap)。认证方式介绍在第三部分中介绍。 阶段3:调用网络层协议 认证阶段完成之后,ppp将调用在链路创建阶段(阶段1)选定的各种网络控制协议(ncp)。选定的ncp解决ppp

XX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模板】

**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KZJ2016PPP-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授权主体:**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实施机构以竞争性磋商程序选择社会资本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承担**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和移交。**市是全国首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本项目是**市地下综合管廊近期建设项目,即2016~2020年拟实施的项目。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6.2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43子项目,共96.47公里。 七、申请人(社会资本方/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1)申请人必须为通过**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115家社会资本,或2016年1-5月间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社会资本;(须经资格后审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相应投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

2、资本实力 (1)申请人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2)申请人的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不低于AA,或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3)申请人银行存款余额(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7日内任何一天的银行存款余额均可,若有多个账户则以同一天各账户存款余额之和计)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存款证明。 3、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业绩要求 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类项目业绩(以PPP、EPC或承接工程等形式实施的投资、建设、施工业绩均可),以合同为准。 5、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1、主体要求”及“2、资本实力”的要求。各成员联合后共同满足“3、资质要求”及“4、业绩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同时为项目公司控股方;明确联合体各单位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

ppp模式的合同范本

PPP模式合同文本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 同范本(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 乙方: 鉴于: 1、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促进农业基础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实现精准扶贫,依据内的批复意见, 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PPP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监督。本合同对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何约定,均不得排除、妨碍甲方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责; 3、经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方式择优确定社会资本方。经综合评审,【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与共同在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本项目。其中:甲方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 4、年月日,乙方取得名称为(注册公司名称)的项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经乙方股东会履行内部合规程序,决议一致同意乙方签订本PPP合同;

6、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 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本合同: 本合同:指由甲乙双方签订的《 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甲方: 政府方出资代表: 政府: 乙方/项目公司:指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名称)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市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建设投资:指为建设本项目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其金额以项目竣工后财政评审确认的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建设期补助:指内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所拨付的建设补助资金。本合同中有时也称为政府补助或建设补助。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一、关于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财政补助在PPP项目中的补贴方式的约定 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补助”)。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 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 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 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 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本项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

PPP合作合同协议范本

PPP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根据(政府授权文件名称及文号),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政府主体(即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2)为了有效地解决本项目的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也为了有效地控制本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就本项目的专营权面向社会投资者实施政府采购; (3)经过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填写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或者代表政府方出资的主体与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全称)(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作为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以年的运营收益和政府专营补贴作为投资回报。依照《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1)“本项目”:指项目; (2)“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所签署的PPP协议; (3)“政府”:指人民政府; (4)“政府主体”:指经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的(即本协议项下的甲方); (5)“项目公司”:指经政府主体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该公司由出资组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期融资、项目建设、运营期的运营和维护; (6)“贷款银行”:指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为本项目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具体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分行为分行,或由其牵头组建的银团;(该款为必备条款,原则上不得删、改) (7)“专营权”: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所享有和承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并取得甲方给予的政府补贴等收益回报等相关权利; (8)“建设期”:指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的期间,建设期为年; (9)“运营期”:指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至本项目预期移交之日的期间,运营期为年; (10)“专营期”:指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合计约年; (11)“移交期”:指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期间,具体为本项目专营期届满前个月;

财政部合同范本

附件: PPP 项目合同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本指南所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方(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依法就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在PPP 项目中,除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PPP 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PPP 项目的合同体系。PPP 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PPP 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PPP 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PPP 从行为性质上属于政府向社会资本采购公共服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行PPP 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行政法律关系。因此,我国PPP 项目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调整依据,主要是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PPP 实践,编制本指南,以帮助PPP 项目各参与方全面系统地认识PPP 项目合同,指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本指南共4 章、29 节,全面系统介绍PPP 项目合同体系,说明各主要参与方在PPP 项目中的角色及订立相关合同的目的,阐述PPP 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具体分析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分配原则、基本内容和权利义务安排。同时,从付费机制和行业领域两个方面,详细剖析不同类型PPP 项目合同中的核心要素和特定条款。PPP 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与多样性,项目所处地域、行业、市场环境等情况的不同,各参与方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合同内容上的千差万别。本指南仅对PPP 项目合同通常所包含的具有共性的条款和机制作原则性介绍,并不能适用所有PPP 项目的特点和个性需求。实践中,PPP 项目各参与方应当结合项目客观需要和谈判结果,充分借助专业力量,因地制宜地订立PPP 项目合同。 鉴于我国PPP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制度、机构能力和实践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范本) **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签约方 甲方:**市**局 乙方:**智慧城市SPV公司 *年*月第一章总则 1.1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本合同: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基础体系建 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指**市**局。 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公司与**市**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本合同而言指**智慧城市SPV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五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一类工程36个月,二类工程60个月止。 运维日:指本合同第6.2条约定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5.2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运维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4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6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乙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建设融资相关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合同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a)与乙方注册资本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b)履约保函。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均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 (a)乙方的股东已依法缴纳对乙方的出资,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乙方的验资报告;以及 (b)乙方已为项目融资的目的与贷款人签署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均被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 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违约利率:指在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两个百分点的利率,并按一年360日折算为日利率。如果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且在该持续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则适用违约行为结束时的基准利率。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

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实施方案 (待审稿)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1项目背景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中明确提出将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36个大中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 2014年9月,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将PPP定义为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PPP作为新兴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由于其具有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独特的运作方式和特点,在城市基础设施上已经得到了大量的成熟应用,不少城市地下管廊工程成为全国示范项目。 此外,为了推进PPP模式在我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基于此,**市拟采用PPP模式建设**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通过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改善城市风貌。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财政部PPP合同体系指南

除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PPP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PPP项目的合同体系。PPP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PPP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PPP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PPP从行为性质上属于政府向社会资本采购公共服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行PPP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行政法律关系。因此,我国PPP项目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调整依据,主要是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PPP实践,编制本指南,以帮助PPP项目各参与方全面系统地认识PPP项目合同,指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 PPP项目主要参与方 PPP项目的参与方通常包括政府、社会资本方、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 一、政府 根据PPP项目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政府在PPP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也不同。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 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为便于区分政府的不同角色,本指南中,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PPP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主体时,称为政府方。 二、社会资本方 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本指南所称的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是PPP 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但在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维护及移交方案

二、运营维护方案 ****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大道段、****段)PPP项目总里程19.6公里,其中****大道段建设里程4.3公里,****段建设里程15.3公里。其中****大道段已先行开工建设,需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将该段项目法人依法变更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大道段的投融资、继续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段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待项目合作期满后按合同要求进行项目资产移交。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整个项目合作期为20年,项目运营模式采用TBOT的运作方式。 1. 运营维护方案概述 1.1 综合管廊的运行管理模式 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是组织形式、如何构建、如何运作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好了,才能使技术上的优势发挥作用。本项目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总的原则是“协作型构建、专业公司运作、物业式管理”。 1.2 本项目运营各参与方的定义 1、甲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市管廊一期项目公司:由****市政府授权的本项目政府出资方,负责与本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2、乙方:项目公司,是为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下称“项目公司”; 3、运营维护承包商:项目公司在报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按照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遴选方式、资格条件等选择的专业管廊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4、入廊管线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等内容确定的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的产权单位。 1.3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的内容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PPP合同,综合管廊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各部位的清洁; 2、执行安全监控和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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