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二)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二)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二)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二)

一.单选题

1.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你,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乙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脑所有权的?

A.现实交付

B.指示交付

C.占有改定

D.简易交付

2.落魄音乐家甲将自己唯一一架钢琴卖给了乙,但与乙约定,甲先借用此钢琴进行创作。后甲创作到情绪极度暴躁状态,一气之下讲钢琴抛弃。钢琴被丙拾得,丙将钢琴卖给了不知情的丁。此时,钢琴的所有人是:

A.甲

B.乙

C.丙

D.丁

3.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相识正确的?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4.甲乙两人于2007年8月8日签订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果甲出国成功就将房屋卖给乙并于出国前办理过户登记,并约定了价格。由于甲的出国手续还未办妥,所以双方在合同订立起一周内由甲协助乙先向登记机关部门办理了预告登记。11月5日甲办妥出国手续后,遇到其老友丙,丙知道甲要出国,当即表示愿意比乙更高的的价格购买甲的房屋,两人一拍即合,当日就去登记机关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对此毫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11月5日登记机关办理了过和登记,丙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B.即使11月5日登记机关办理了过和登记,丙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预告登记已经失效,丙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D.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请求甲交付房屋

二.多选题

1.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以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时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C.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调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D.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2.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讲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转移登记。丁即将房屋出卖并转移登记于戊。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异议登记后,未经乙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

C.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甲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4.甲有一幅祖传名画欲出卖,乙闻讯赶来与甲协商,二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乙交付价金后准备择日取画。后丙也找到甲,提出以更高的价格收买此画。经协商,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当场交付了该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 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 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 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

英国国家职业资格体系NVQ

NVQ(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System)即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导向,以实际工作表现为考评依据的一种新型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NVQ覆盖了所有职业,包括从刚工作的新手到高级管理人员的所有技能和知识层次.NVQ有5个级别,每个级别反映了实际工作中该级别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以及其在工作中拥有的责任和权力。 NVQ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简称,主要包括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体系、职业资格考评体系、证书发放管理和专业人员、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1、以能力为基础的职业标准体系。英国NVQ制度的职业标准体系以职业岗位需要的能力为基础,它测量的是一个人能做什么,而不仅仅是他知道什么。这是英国NVQ制度的核心。NVQ在每个行业都有一个产业指导机构,它是由以产业界人士(雇主)代表为主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家职业资格框架指导下,制定各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英国从1986年以来,在150个行业和专业设置了数千个职业标准。这种职业标准体系确立了以职业为导向的教育培训目标,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教育培训中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使职业培训和资格考核适应了生产经营和技术发展的要求。英国NVQ职业标准体系的制定采用的是职业功能分析法。这种职业单元模块式的描述,有利于促进职业培训和考评适应生产实际的需要。这种模块式标准模式的经验已被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机构向世界各国推荐采用。 2、以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的考评体系。NVQ制度不追求表面上的考试成绩,它关注的是被考核者在工作中的表现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工作现场考核代替传统的课堂考试,以实际工作成果代替考试成绩,这是执行NVQ标准的基本要求。NVQ很少设置笔试,也不搞故弄玄虚的考题。其考核总是帮助被考核者在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去认识本岗位要求达到的目标,并通过不断的努力去达到这个目标。NVQ的考核方法坚持以职业标准为尺度,真实有效地考核考生的实际工作表现。从而彻底摈弃了现代考试制度中最不合理的因素,为人才培训和考核开创了新的途径。 3、以证书质量管理为生命。NVQ制度的职业标准体系和现场考核方法是否能得到社会认可,最终体现在它的证书上,因此证书就是质量。为了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考评程序和证书颁发过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英国的所有证书机构都实行严格的督考制度。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委员会主持制定了《证书机构共同协议》和《国家资格证书规则和指导》。这些文件对各种证书机构的组织管理、执行NVQ标准的原则和方法、考评和督考工作程序、考评和督考人员任职资格和培训等,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各方面通过贯彻这些规定,明确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的职责分工,树立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NVQ对企业的帮助 NVQ将帮助企业在国际先进的管理平台上建立自己的岗位标准体系、员工培训和考核制度,它能作出的主要贡献有:NVQ以能力为基础的职业标准体系,明确了企业员工的工作内容;企业可以按照NVQ职业标准进行岗位职业描述;企业可以按照NVQ职业标准设立企业的岗位薪酬制度;企业可以按照

全国职业资格证书种类(大全)

中国职业分类 《中华人民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8个大类分别是: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其中包括5个中类,16个小类,25个细类;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细类;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中包括4个中类,12个小类,45个细类;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其中包括8个中类,43个小类,147个细类;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中包括6个中类,30个小类,121个细类;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其中包括27个中类,195个小类,1119个细类; 第七大类:军人,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 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 全国职业书种类大全 一、劳动部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 营销师| 电子商务师| 物流师| 物业管理师| 经营师| 策划师| 营养师| 秘书|

项目管理师| 心理咨询师| 公关员| 企业培训师| 职业经理人| 理财规划师| 园艺师| 景观设计师 二、人事部证书: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造价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质量专业技术资格| 监理工程师| 经济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估价师| 会计职称| 企业法律顾问 三、建设部证书:造价员| 建筑预算员| 建筑质检员| 建筑材料员| 建筑施工员| 建筑安全员| 建筑五大员年审继教 装饰预算员| 装饰施工员|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四、旅游局证书:导游资格| 中级导游 五、财政部证书:会计从业| 会计职称 六、教育部证书:教师 七、认证类证书:ISO9000审员/外审员| ISO14000 八、保险类证书: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 九、报关员:报关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3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37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先予执行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B.法院只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不能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 C.申请先予执行的时间为案件受理后至终审判决作出前 D.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解析:考查先予执行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故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69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而非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 第2题: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保全措施 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C.由于本案情况并不紧急,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的第3日作出裁定 D.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解析:考查保全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保全应以裁定的方式作出,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B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3款的规定和《财产保全规定》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故C项正确。 第3题: 下列有关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B.当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 C.审判监督程序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 相关问题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1.问:发布《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2.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办法》共7xx28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5条。 3.问:《实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答: 《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新规定: 4.问: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还有放宽条件政策吗?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能不能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对放宽条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具体规定拟在年度考试公告中发布。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规定,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问题。 5.问:考生如何备考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也就是说,考试大纲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考试公告发布后,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到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 6.问:今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实施办法》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 相关阅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结构及标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结构及标准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证书有哪些用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与核发。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得常规工作。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得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得工作;能够与她人进行合作。 3、国家职业资格三 国家理财规划师三级对应此级别 级 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与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得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得问题;能指导她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理财规划师二级对应此级别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与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得、非常规性得工作;掌握本职业得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与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她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得管理能力。 5、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与特殊技能在本职业得各个领域完成复杂得、非常规性得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得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与解决高难度得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与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与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职业资格证书就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得资格凭证,就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得主要依据,也就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得有效证件。 二、什么就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一月考试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中旬初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左右,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 自考统考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 MBA联考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月考试表 LSAT(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月考试表 TEF法语---TEF (Test d''Evaluation de Francais)法语水平测试,是据法国驻华大使馆规定必需参加的法语水平测试。 国际物流师---每年的3、6、9、12月第三个周日 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PETS,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四月考试表 速录师职业资格考试---

职称英语4中旬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J.TEST 15日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检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自考统考 五月考试表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物业管理师---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5月和11月各考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调查分析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棉花质量检验师5月27日至6月2日 六月考试表 英语四六级考试 高考7、8、9日 GRE 9日GRE是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的缩写,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资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模拟总结及答案解析(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模拟(9) (1/50)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下一题 (2/50)单项选择题 第2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上一题下一题 (3/5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上一题下一题 (4/50)单项选择题 第4题 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上一题下一题 (5/50)单项选择题 第5题 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下列何人有权要求对回避决定申请复议?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考 试(电子商务师)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认证简介 电子商务师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的普遍运用,电子商务师正成为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热点。 2001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并颁布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为保证培训和鉴定标准的同一性,在一套集职业培训综合教学平台、实验室软件、专用考试系统为一体的培训考核综合平台上进行所有的考试。在管理上对培训鉴定机构引入了特许授权管理模式,以保证电子商务师培训鉴定的整体质量。 电子商务师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子商务师报考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在本职业见习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 3 )取得本职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者。 电子商务师证书颁发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2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24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中国八个新闻纸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新闻纸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反倾销税应当不超过初步裁决确定的倾销幅度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法院予以执行 D.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A错误,依《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反倾销税应当不超过终裁确定的倾销幅度.不是“初步裁决”。B错误,依第41条的规定,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C错,第38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并不是由法院执行。D正确,第57条规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第2题: 在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下,反倾销税可以追溯征收。该反倾销税可适用于下列哪一类产品?( ) A.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进口的产品 B.发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 C.提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进口的产品 D.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半年内进口的产品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依《反倾销条例》第43条的相关规定,当终裁确定存在实质损害时,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A正确。虽然确定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但对于是否存在倾销进行立案调查之前进口的产品,反倾销税不可以追溯征收。BC错,依《反倾销条例》第44条的规定,这两个选项都是错误的。依第44条的规定,如果倾销进口产品同时具备两种情形就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D错。 第3题: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存在很大的不同,依中国《保障措施条例》及《反倾销条例》,下面有关保障措施及反倾销措施的陈述正确的是哪项?( ) A.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均是针对特定来源货物的进口实施 B.保障措施中没有进口增加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C.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均有价格承诺 D.保障措施针对的产品范围应与调查范围相一致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游行自由 C.出版自由 D.环境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BC选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A选项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选项应为D。 第2题: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 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C.中国公民 D.在外国无居留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参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第3题: 法律职业道德客观上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行:为产生规范和约束,对于将公正的法律条文变成公正的实际的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里的作用是指: A.规范作用 B.示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有:示范作用、规范作用、提升作用和辐射作用,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本身就在于规范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这种作用不仅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还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的日常活动中。所以A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以下哪一机关处理? A.安员长 B.秘书长 C.专门委员会 D.委员长会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宜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第6题: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在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那些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是检察官职业道德活动的最高价值准则。下列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C.忠实于客观事实 D.爱检敬业,恪尽职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B、C是基本准则,而D项属于主要规范。 第7题: 下列关于宪法结构的提法哪一种正确( )。 A.各国的宪法典在总体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 B.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旗、国徽和首都规定在附则当中 C.附则是宪法的特别规定,其效力比一般条文高 D.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歌规定在正文当中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宪法结构的理解。附则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我国 1982年宪法没有附则,另外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第8题: 目前,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是由“南极条约体系”确定的。根据南极条约体系,以下哪项不属于南极法律制度的内容? A.缔约方放弃原来所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 C.对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2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28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向承兑行提示付款,银行以丙公司拖欠对自己的借款不还为由拒绝付款,将该笔汇票金额直接转入自己账户,对于银行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行为为可撤销行为 B.该行为为无效行为 C.属于票据抗辩之对人的抗辩 D.属于票据抗辩之对物的抗辩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解析:考查票据的抗辩。票据抗辩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产生的抗辩,其抗辩事由来自票据这一“物”本身。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无关。本题中承兑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与票据本身无关,所以不属于对物的抗辩。票据抗辩之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票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定个人因素的关系而非票据本身,所以仅能向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本题中承兑行对丙公司的抗辩源于与丙公司之间特定的关系,即承兑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属于对人的抗辩。 第2题: 出票人甲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交付给收款人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背书日期。经查,汇票系在到期日后背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背书行为无效 B.背书有效,背书日期以真实的日期为准 C.背书有效。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D.以上说法都不对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解析:考查票据的背书规则。《票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所以C选项正确。 第3题: 关于证券承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是包销方式 B.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销售 C.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为发行失败 D.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参考答案:D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答案

2016年04月,WORD格式,可编辑修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制 第一部分职业道德 (第1?25题,共25道题) 一、职业道德基础理论与知识部分 答题指导: ?该部分均为选择题,每题均有四个备选项,其中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多项选择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请根据题意的内容和要求答题,并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错选、少选、多选,则该题均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第I?8题) 1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可以形象的比作( D ) (A) 阴阳相和(B) 鸟之两翼(C) 主仆相随(D) 众星拱月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业人员处理义利关系的正确态度是( B ) (A) 得力弃义(B) 先义后利(C) 唯利而行(D) 重利轻义 3、作为职业活动内在的道德准则,“审慎”要求从业人员要做到( C ) (A) 凡事请示之后再做(B) 少说多做(C) 以最佳手段实现最优绩效(D) 避免职场陷阱 4、“敬业”概念包含的基本内容是( C ) (A) 恪尽职守、勤奋努力、享受工作、精益求精 (B) 守土有责、勤奋工作、按劳分配、自享其乐 (C) 勤奋努力、用心工作、等价交换、劳有所得 (D) 热爱岗位、敬畏工作、一心一意、不求回报 5、在工作过程中,员工为求速度、不顾质量的做法违背了( A ) (A) 深入了解、严加防范(B) 公平公正的要求(C) 善于合作的要求(D) 甘于奉献的要求 6、倡导从业人员“换位思考”的道德意义在于( D ) (A) 深入了解,严加防范(B) 知己知彼、斗而不殆 (C) 把握情况、有效利用(D) 和谐相处、互利双赢 7、在职业活动中,“诚信”的特征包括( A ) (A) 通识性、智慧性、止损性、资质性(B) 目的性、前置性、合作性、功利性 (C) 通识性、表象性、目的性、习惯性(D) 通识性、智慧型、目的性、经验型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模拟总结及答案解析(2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模拟(28)及答案解析 (1/50)单项选择题 第1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或一般不公开审理。关于该规定中未成年人“年龄”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七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李某在审理时十五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钱某犯罪时十六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赵某被立案时十八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下一题 (2/50)单项选择题 第2题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瓣论 上一题下一题 (3/5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撤销案件 C.决定不起诉 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上一题下一题 (4/50)单项选择题 第4题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上一题下一题 (5/50)单项选择题 第5题 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管理

国家技能振兴战略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Developing 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提要:本文是作者1999年3月应邀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主持的丛书《面向21世纪我的教育观·职业技术教育卷》撰写的文稿。根据主办方面的要求,当时用的题目叫《我的职业教育观》。文中主要观点和大部分容均引自作者主持的劳动部1997-1998年度部级课题《国家技能振兴战略》的主报告纲要《建设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实现国家技能振兴战略》(由小建指导,宇、翔合写,宇主笔)。这一次在本书刊出时恢复使用原课题标题,同时由作者根据近年来的工作发展作了进一步的调整补充。 从经济活动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相互关系出发,研究职业教育培训是作者理论思想的一个主要特点。作者在深入剖析我国传统教育培训制度存在的方向性偏差的基础上,从理论高度阐明,经过多年的实践,建构面向21世纪的新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是与国家学历文凭体系并重的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支柱;是一个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它直接服务于劳动力市场,服务于企业经济活动。它的建设对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实现充分就业和促进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全面而概括地论述了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框架、整体结构、以及各个主要部分的设计目标和运行原则。可以把本文看作是作者近十年来研究我国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一个小结。

1.背景和目标 1.1.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 经济是国家的本质,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和中心。从本世纪末到21世纪中期,是我国实现经济起飞、民族中兴,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将发生重大变革,经济活动的质量和规模将有根本性飞跃,与此相应的社会生产结构和职业结构也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必须紧紧围绕经济活动这个中心,始终把为经济发展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 在新世纪到来之际,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和新经济的兴起,引发了争夺新世纪发展制高点的国际竞争。初现端倪的知识经济与传统工业经济的重大差异,不但表现在生产规律和经济增长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表现在世界围经济资源和社会财富正在重新分配;而且表现在知识经济促使人重返生产活动的中心,在人和物这两个因素的力量对比中,人重新占据优势成为主导力量。权力和财富开始向人力资本、特别是优质人力资本倾斜。物质资本追捧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支配物质资本已经成为新时代的主要特征,人力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决定性作用表现得越来越强烈。这些因素都导致了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正如世界银行在最近发表的《中国21世纪教育发展战略目标政策报告》中所指出的:"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将更多地取决于其开发利用和管理人力资源的能力。技能已经取代其他因素,成为全球化经济竞争优势的基础性因素。"① 因此,制定正确的国家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已经成为每一个国家在制定跨世纪发展战略时的首要任务。 我国自然和物质资源匮乏,主要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均低于世界人均水平,生态环境在无序化的产业增长过程中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因此,经济发展再也不能走传统的、粗放的、依靠

全国职业资格证书都有哪些

全国职业资格证书都有哪些 一、劳动部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 | 营销师| 电子商务师 | 物流师| 物业管理师 | 经营师| 策划师 | 营养师 | 秘书 | 项目管理师 | 心理咨询师 | 公关员 | 企业培训师 | 职业经理人 | 理财规划师 | 园艺师 | 景观设计师 二、人事部证书: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质量专业技术资格 | 监理工程师 |经济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房地产估价师 |会计职称 | 企业法律顾问 三、建设部证书:造价员 | 建筑预算员 | 建筑质检员 | 建筑材料员 | 建筑施工员 | 建筑安全员 | 建筑五大员年审继教 | 装饰预算员 | 装饰施工员 |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四、旅游局证书:导游资格 | 中级导游 五、财政部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 | 会计职称 六、教育部证书:教师资格证

七、其他—— ISO9000内审员/外审员 | ISO14000 | 保险经纪人 | 保险代理人 | 报关员 | 监理工程师 | 咨询工程师 | 安全评价师 | 设备监理师 | 造价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建造师 | 结构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安全工程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经济师 | 注册税务师 | 资产评估师 | 会计职称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单证员 | 注册会计师| 会计证 | 统计师 | 审计师 | 企业法律顾问 | 国际商务师| BEC | 公共英语 | 自考英语 | 英语四级 | 日语等级 | 在职申硕英语、攻硕英语 | 零起点英、日、德、法语 | 职称英语、日语 | 执业药师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口腔执业药师 | 中医师 | 卫生职称 | 国际商务单证员 | 国际商务跟单员 | 国际货运代理师 | 营销师 | 物流管理师 | 信用管理师 | 会展管理师 | 房地产职业经理人 | 理财规划师 | 汽车营销师 | 职业经理人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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