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心得感想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心得感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心得感想1

近日,中办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公务员晋升上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充分体现正确用人导向。

《规定》内容掷地有声,从公务员队伍职务与职级序列、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管理与监督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基层公务员待遇晋升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众所周知,因编制和职数的限制,公务员职务晋升越往上走晋升越艰难,大多数基层公务员终其一生也只能在科级职务上徘徊不前,有的能熬到科级岗位显然已是万幸,从而导致公务员队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容易让基层公务员产生消极怠工的心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要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尺度更宽,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是给干部队伍的强心针、定心丸。

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安心立命”。当然,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才是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切实解决公务员队伍晋升难的关键症结,为基层公务员打开另一条通道、注入争先进位的活力,使更多的基层

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更有干事创业精气神,得以让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公务员能够层层擢升、脱颖而出,开创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新局面。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心得感想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重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提振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使之能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谋求新的更大作为。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是普惠性政策,《规定》中对职数比例有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了不得超职数配备职级。因此,必须坚持事业为上的晋升导向和竞争择优的晋升原则,让那些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公务员得到晋升,从而不断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坚持事业为上的晋升导向。《规定》明确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职级晋升“谁该升”是风向标,升对一批人、用好一批人,有利于激励一大批。特别是对那些在艰苦边远地区、急难险重岗位上埋头苦干、敢于碰硬、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在职级晋升上要予以倾斜,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有“干头”更有“奔头”。

坚持竞争择优的晋升原则。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能搞平均主义,如果只是简单地“熬资历”“混年头”“论资排辈”,这将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目标要求和中央倡导的正向激励相悖。因此,要打破“吃大锅饭”和“论资排辈”的消极等待思想,解决好“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样、干多干少一样”问题。如何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就是在相同资历人员晋升同一职级时,重点考虑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以及年度考核情况,让最优秀的同志得到晋升,这样既较好地避免了平均主义,又有利于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中央持续激励广大公务员积极作为、有效作为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公务员的关心爱护,是为公务员做的一件好事、实事。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把中央对广大干部的爱护关怀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心得感想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给广大公务员服下了“定心丸”。但环境的变化、任务的变化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轻干部不能在“晋级”的安乐中丧失奋斗的激情,只有时刻保持“危机感”才能在新时代的浪潮中成为“弄潮儿”。

“危机感”来源于“本领恐慌”。年轻干部步入基层一线的工作岗位,往往会面临基层环境难以适应、工学矛盾突出、缺乏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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