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概况国名危地马拉共和国TheRepublic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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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危地马拉

一、概况

国名:危地马拉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Guatemala)。

面积:10.8万平方公里。

人口:1400万人(2009年),为中美洲人口最多和土著居民比例最高的国家,其中印第安人占53%,印欧混血种人占45%,白人占2%。

语言: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另外还有玛雅等23种土语。

宗教:居民大部分信奉天主教,其余信奉耶稣教。

货币:格查尔,1美元=8.0145格查尔(2010年4月9日)。

首都:危地马拉城(Guatemala City)。

地理:位于中美洲北部,与墨西哥、伯利兹、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接壤。南濒太平洋,东临加勒比海的洪都拉斯湾,陆疆同墨西哥、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伯利兹接壤。全境三分之二为山地和高原。西部有库丘马塔内斯山脉,南部为马德雷山脉,西部和南部属火山带,有火山30多座,塔胡穆尔科火山海拔4211米,为中美洲最高峰。地震频繁。北部有佩滕低地。太平洋岸有狭长的沿海平原。主要城市多分布在南部的山间盆地。

气候:位处热带,北部及东部沿海平原地区属热带雨林气候,南部山地属亚热带气候,一年分干湿两季,5-10月为湿季,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东北部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南部为500-1000毫米。

二、经济

概况

经济以农业为主。全国58.1%以上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可耕地116.5万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15%左右。主要农产品有咖啡、棉花、香蕉以及甘蔗、玉米、稻米、豆类等。粮食不能自给,近年重视养牛业和沿海捕鱼。工业有采矿、水泥、制糖、纺织、面粉、酿酒、烟草等。输出以咖啡、香蕉、棉花、糖为大宗,输入日用工业品、机械、食品等。

矿产资源有铅、锌、铬、锑、金、银、水银、镍等。森林面积占全国面积的38%。传统工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纺织、食品加工、制药和造纸等。1987年以后,建筑业发展迅速,石油开采、化工和电子工业也有所发展。全国一半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济作物出口是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小豆蔻出口居世界首位。咖啡生产在中美洲占二位。

危地马拉王业在中美洲各国中较为发达。传统工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纺织、食品加工、制药和造纸等。

危地马拉的金融体系非常稳健。它拥有较多的国际外汇储备,而且在过去4年内一直处于增长水平,这在其他中美洲国家是少见的。此外,它的48.15亿美元(2008年11月)的外债水平在中美洲地区也是最低的。危地马拉的金融资源大部分掌握在商业银行

手中,还有一小部分由非银行实体控制。

危危地马拉的金融体系可提供一系列的专业服务,包括经纪业务、国际贸易、专业投资、微额信贷等。大部分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美国、巴拿马、墨西哥、瑞士都有相应的合作伙伴,一些外国银行如花旗、加拿大丰业银行、BAC等也都在危地马拉开展业务。

近年来危地马拉经济数据:

三、对外贸易

在过去10年内,危地马拉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出口结构的变化。1986年,其65%的出口产品为传统商品,如咖啡、糖、香蕉、豆蔻。如今,这些传统产品所占的出口比重降至40%以下,而非传统出口商品如纺织品、手工艺品、制造业商品、水生生物制品、蔬菜水果等。1986年,危地马拉的出口商品为149种,有237家出口公司,出口至8个国际市场。如今,危地马拉的出口商品种类达4,075个,出口公司有3,879家,

覆盖了131个国际市场。

在生物多样性方面,危地马拉拥有19个生态系统,超过350个微气候环境,因此农业种植和出口十分发达。危地马拉是向美国出口青豌豆最多的国家、是全球出口豆蔻和猩猩木最多的国家、也是向雅马哈公司和Gibson吉他公司提供木料最多的国家。同时,危地马拉也是中美洲地区主要的制造业成品生产国,是星巴克最大的咖啡供应国。

表一、危地马拉贸易收支表(单位:百万美元)

表二、危地马拉FOB出口额(单位:百万美元)

注:* 预估值

四、中危贸易关系

2004年中国和危地马拉的贸易额约四亿三千六百万美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41.7。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7年中危贸易总额8.43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7.96亿美元,进口0.4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4%、15.9%和7.1%。中方主要向危出口石化、纺织、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等,主要进口水果、糖等食品。

中危无外交关系。

五、专业市场分析

(一)通迅行业

危地马拉的通讯业是该国最有活力的部门之一。通过成功的私有化,危地马拉的全国电话普及率达每百人97部,全国电话保有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为1,300万部。危地马拉的电话资费水平为西半球最低,国际电话资费在全球属于最低的几个国家之一。目前,危地马拉有19家当地网络运营商,20家国际网络运营商。

危地马拉电话保有量增长表(单位:部)

(二)制造装配业

2007年危地马拉的制造装配业占危地马拉出口总额的30%,约20亿美元,主要的商业伙伴是中美洲、美国、加勒比、南美洲和欧盟,主要的出口产品是软件、塑料(2007年增长了8%,FOB总额为2亿美元)、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钢铁、冰箱冷藏箱等。

其投资优势是:

危地马拉是中美洲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占该地区GDP的39%。电子行业、汽车零配件、医疗用品的装配制造业在危地马拉是引资的重点。该国在制造装配业的投资优势包括:

* 优越的地理位置;

* 有竞争力的费用;

*与美国、中美洲、巴拿马、哥伦比亚、智利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与欧盟正就自贸协定进行谈判;

*技术培训中心;

有竞争力的熟练劳工薪酬;

税收优惠;

(三)呼叫中心及商业流程外包行业

由于技术先进、电信设施到位、员工水平达到行业最高标准,危地马拉成为拉美地区发展呼叫中心及商业流程外包(BPO)行业最有吸引力的国家之一。

危地马拉的呼叫中心及BPO业务始于15年前,属新兴行业,第一家本地呼叫中心建于90年代。目前,危地马拉拥有约50家呼叫中心,雇员达1.1万人,其中一半服务于危地马拉本国市场,另一半服务于中美洲、墨西哥、西班牙和美国市场。

(1)投资优势:

* 出色的电信互联互通网络;

* 行业发展迅速;

* 有竞争力的费用;

* 有熟练劳工;

* 税收优惠;

洪都拉斯

一、概况

国名:洪都拉斯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Honduras)。

面积:11.2万平方公里。

人口:781.1万((截止2009年8月)。

语言: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宗教:大多数居民信奉天主教。

货币:伦皮拉(Lempira),1美元=18.92伦皮拉(2010年4月9日)。

首都:特古西加尔巴(Tegucigalpa),人口144万。

地理:位于中美洲北部。北临加勒比海,南濒太平洋的丰塞卡湾,东、南同

尼加拉瓜和萨尔瓦多交界,西与危地马拉接壤。海岸线长1033公里。

气候:沿海属热带雨林气候,年平均气温31?C;中部山区凉爽干燥,年平均

气温为23?C。全年分两季,6至10月为雨季,其余为旱季。

二、经济

(一)概况

洪都拉斯是拉美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农业系国民经济主导产业,工业基础相当薄弱。主要农产品有香蕉、咖啡、甘蔗、玉米、棉花、椰子、烟草和甘蔗等。

洪都拉斯主要矿藏有金、银、铜、铅、锌、煤、锑、铁等,其中银产量曾居中美洲首位。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占全国面积的70%,盛产松木、杉木及红木等优质木材。

经济活动和人口主要集中在首都和圣佩德罗苏拉为中心的中西部,东部人口稀少。经济以农业为主,盛产香蕉、咖啡以及棉花、椰子、烟草、甘蔗等,粮食不能自给。工矿业多小型企业,有纺织、烟草、制糖、乳品、木材加工、冶金、化学等。矿业以银矿开采为主。输出以香蕉、咖啡为大宗,约占出口总值的一半以上,还有木材、马尼拉麻和矿产品;进口纺织品、食品、机器设备、石油制品等。

洪都拉斯交通运输以铁路为主。铁路总长1780千米,其中可运行的1004千米集中在北部沿海地区,其中一部分为香蕉和甘蔗专用运输线。

公路长约2万千米,主要有泛美公路和两洋间公路。

主要港口有科尔特斯、特拉、塞巴和特鲁希略。

有4个国际机场:特古西加尔巴、圣佩德罗苏拉、拉塞瓦、塔兰卡。国家航空运输

公司和洪都拉斯航空服务公司有航线通往美国、墨西哥和中美洲一些国家。

(二)近年来经济形势回顾

洪都拉斯是中美洲第二贫穷的国家,也是西半球最穷的国家之一,贫富差距非常大,失业率极高。政府寄希望于“美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能将该国包括在内,同时受惠于“最贫穷国家减负计划”(HIPC)。虽然该国在征税方面有所改进,但由于财政支出的增长,以及国家能源公司和电话公司造成了大量损失,使洪都拉斯的财政赤字不断增长。洪都拉斯也是中美洲侨汇收入增长最快的国家,侨汇总额占其GDP的近3/4。

2007年洪都拉斯的GDP(购买力平价)为322.6亿美元,GDP(官方汇率)为122.8亿美元,实际增长率6.3%,人均4300美元,GDP的产业构成农业占13.4%,工业占28.1%,服务业占58.6%。

2007年的劳动力为277.9万人,其中农业占34%,工业占23%,服务业占43%,失业率官方数字为27.8%。

(三)2010年经济形势展望

2009年4月23日洪都拉斯央行公布报告显示,洪都拉斯2010年经济增长有望达到3.5%。报告称,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增长迟缓的洪都拉斯经济有望在2010年有所改善,农业,电信业和金融业的发展将成为推动该国经济回暖的主要动力。洪都拉斯央行行长阿拉克表示,2007年和2008年洪都拉斯经济增长分别达到了6.3%和4%。

洪都拉斯央行报告预测,美国经济有可能在2010年出现逐步复苏迹象,这有助于洪都拉斯经济快速走出低谷。目前,超过100万洪都拉斯侨民在美国工作,每年他们汇回的侨汇量占洪都拉斯国内生产总值的21%。

三、对外贸易

洪都拉斯外贸出口主要依靠香蕉和咖啡。此外还出口糖、冻肉和木材等。主要进口机器设备、交通器材、化工产品、燃料和润滑油、各种制成品以及粮食等。在出口结构中,初级产品占85%以上,制成品占7%。最大贸易伙伴是美国,对美国的进出口分别占其进出口总额的40%和51%,其他重要贸易对象是日本、德国、墨西哥、委内瑞拉、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主要从美国、日本、欧盟、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获得贷款、赠款或物质援助。

2007年洪都拉斯进出口经常项目差额,逆差12.25亿美元,其中出口55.94亿美元,进口85.56亿美元。

出口的主要产品有咖啡、虾、香蕉、黄金、棕榈油、水果、龙虾、木材,主要出口目的地是美国(67.2%)、萨尔瓦多(4.9%)、危地马拉(3.9%)。

进口的主要产品有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工业原材料、化工产品、燃料、食品。主要来源地是美国(52.4%)、危地马拉(7.1%)、萨尔瓦多(5.2%)、墨西哥(4.5%)、哥斯达黎加(4.2%)。

四、中洪经贸关系

目前,中国和洪都拉斯无外交关系。近年来,中洪政治交往不多。2001年11月,中联部派团访洪。2002年12月和2004年9月,洪都拉斯民党领导人员、国会议员卡丹两次

访华。

中国与洪都拉斯目前经贸关系发展势头良好。据洪都拉斯官方统计,2002年中洪两国贸易额仅为5670万美元,2008年1-10月,中洪双边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8873万美元,同比增长18.5%,其中中国出口27260万美元,同比增长18.4%,进口1613万美元,同比增长21.7%。

洪与台湾有“外交关系”,台在洪设有“使馆”。

五、专业市场分析--礼品文具

洪都拉斯的文具市场上充斥着各种进口产品,其中以中国货和美国货最受欢迎。由于该国工业落后,因此其本国生产的文具仅占有5%的市场份额,而且局限在订书钉、回形针、金属文具(如办公桌档案架)、笔记本、信封、文件夹之类的文具产品上。

从进口产品类别上看,主要有:美国产的塑料办公用品和各类文具(包括从美国转口的亚洲国家产品);日本产的细签字笔、萤光笔、修正液;墨西哥产的铅笔、塑料尺、绘画用具、彩色笔;德国产的绘图用具;巴拿马产的背包和其他文具(均为转口的亚洲国家产品);中国产的计算器和塑料制品等。中国产品直接出口至洪都拉斯的数量不多,主要以转口为主。

洪都拉斯的礼品市场也基本上是进口货的天下,以金属、塑料、玻璃等材料制成的产品几乎全部是进口货,本国只生产一些富有当地特色的手工艺品,尤其是桃花心木的木雕产品。洪都拉斯的进口礼品全部来自巴拿马和美国,但这些产品主要是从中国进口后转口至洪都拉斯的。

中国的文具礼品在洪都拉斯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墨西哥和美国的产品。中国产品以低价赢得消费者,美国则利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在办公用品市场上取得主导地位,墨西哥利用与洪都拉斯的经贸协定也开始扩大市场份额。

在关税方面,文具礼品按种类的不同缴纳5%、10%或20%的进口税,另加0.5%的海关服务费和12%的销售税。税收按产品的到岸价(CIF价)来征收。假设某产品的到岸价为1000美元,进口税为20%,则该产品的税后价格为1349美元。

从销售渠道来说,洪都拉斯由于市场规模小,所以没有专门的文具礼品批发商,因而该国的销售渠道主要是进口商兼营批发与零售。另外由于该国的人均收入不多,所以礼品市场规模极小。

诺特波姆案案情

〖案情〗 诺特波姆是德国人。1905年他离开德国,开始在危地马拉定居,并把危地马拉作为其事业的中心。1939年10月,他去列支敦士登探望其兄弟时申请入籍。按照列支敦士登国籍法,外国人入籍,必须已在该国居住至少3年,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可以免除这个限制。诺特波姆交了一笔费用后获得该限制的豁免,从而取得列支敦士登国籍。而按照德国国籍法,他同时丧失德国国籍。当时,德国已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9年12月,危地马拉驻苏黎世总领事在诺特波姆的列支敦士登护照上签证,准予其重返危地马拉。他返回危地马拉后,即向危政府申请将其登记簿上的国籍由德国改为列支敦士登,并经过危政府批准。此后,他一直在危地马拉活动。1941年12月,危地马拉向德国宣战,德国被列入敌国。1943年11月,诺特波姆被危警方以敌国侨民为由逮捕,后被移交给美国。1944年12月,危地马拉当局撤销了把他登记为列支敦士登公民的行政决定,随后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地马拉的财产。 1946年,诺特波姆获得释放,他向危地马拉驻美领事申请回危,遭到拒绝,随后他赴列支敦士登定居。1946年2月,他又向危政府提出撤销1944年作出的关于取消对他的国籍登记为列国籍的行政决定的请求,也遭到危拒绝。 1951年12月7日,列支敦士登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主张及理由〗 列政府认为,危地马拉当局将其国民诺特波姆逮捕、拘留、驱逐并且排除于危国境外,以及扣押和没收他的财产,这是违反国际法的;拒绝为这些非法行为赔偿,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危政府首先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初步反对主张,理由是它接受法院管辖权的声明已于1952年1月26日过期。同时,危指出,尽管列支敦士登已赋予诺特波姆以列国籍,但危没有对此加以承认的义务。国籍是个人与国家联系的基础,赋予国籍的前提是个人与国家之间有某种密切的联系。危地马拉并不认为在本案中列支敦士登与诺特波姆之间有任何密切的联系,而国籍是外交保护的基础,所以,列不能以国籍为由对诺特波姆提供外交保护,而国际诉讼是外交保护的方式。因此,法院应驳回列的起诉。 〖判决及其依据〗 1953年11月,国际法院对初步反对主张作出裁决,判定对本案有管辖权,驳回危地马拉的初步反对意见。因为列支敦士登起诉时,危地马拉接受管辖的声明尚属有效,既然法院已开始审理此案,就不能以接受管辖的声明过期这种非实质性事实为由,剥夺已经确定的国际法院管辖权。 1955年4月,国际法院就实质问题作出判决,驳回列支敦士登的请求,支持危地马拉的抗辩。它认为,列支敦士登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有权制定法律并根据其法律授予国籍。因此,诺特波姆的入籍,是列支敦士登行使国内管辖权的行为。这种行为确实使诺特波姆取得了列国籍,因为他已加入列国籍,并同时丧失德国国籍。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列可以对他行使外交保护权。行使外交保护权,须以他国承认这个国籍的国际效力为条件。 法院判称:国籍是一个法律上的纽带,其基础是关于联结的社会事实,关于生

中美洲国家港口

中美洲国家港口信息资料 中美洲包括: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和巴拿马7个国家。 一、哥斯达黎加主要港口: 1.PUERTO LIMON/利蒙港; 位于哥斯达黎加东南沿海,濒临加勒比海的西南侧,是哥斯达黎加的最大港口。附近是热带作物种植园产品的贸易中心。主要出口货物为香蕉,鲜花,咖啡及蔗糖等,主要进口货物有机械设备,燃料,化工产品等。主要贸易对象为美国,日本,西欧和中美洲国家 港区主要码头泊位有11个,岸线长1752m,最大水深为10.6m。装卸设备有各种岸吊、可移式吊、门吊、集装箱吊、拖船及滚装设施等,其中集装箱吊最大起重能力为45吨,拖船的功率为625kW。大船锚地水深达16m。 本港有修船、汽艇、供应淡水、医疗、遣返服务和食品补给。驻港领事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挪威。 2.Moin / 莫印港 哥斯达黎加加勒比沿岸的港口有两个,一个是莫印港(Moin),另一个是利蒙港(Limon),是哥斯达黎加最主要的运输港,其货物吞吐量为990万吨,占全国80%,通过这两个港口主要出口商品为香蕉、咖啡、蔬菜、新鲜水果、纺织品等。主要进口商品为纸、钢、纺织品、化学制品、树脂、肥料、油和润滑剂、汽车及其零配件等 3.Puntarenas / 彭塔雷纳斯 位于哥斯达黎加西部沿海尼克亚(Nicoya)湾的东岸,濒临太平洋东侧,是哥斯达黎加第二大港。港口有一“R”型突堤,顶端内外各有一个泊位,外泊位长147米,最大8.8米;内泊位长107米,最大水深7.4米。港外设有锚地可提供过驳装卸。有铁路,公路与圣何塞相通,主要贸易对象为美国,日本,西欧和中美洲国家。 4.San Jose/圣何塞 位于危地马拉境内 本港杂货船在锚地装卸货物,油船系泊浮筒共14只,可同时供3艘油船作业,最大水深达20m。杂货船有铁驳进行驳载,油泊有直径为200mm的输油管供装卸石油使用。装卸效率:干货每小时20吨。 主要贸易对象为美国,中美国家 5.Golfito/戈尔菲托 位于哥斯达黎加东南沿海杜尔斯(DULCE)湾的东北岸,濒临太平洋的东侧,是哥斯达黎加的香蕉出口港。铁路可通本国的科尔特斯港(PUERTO CORTES)及巴拿马的阿穆埃耶斯港(PUERTO ARMUELLES)。 港区主要码头泊位有2个,岸线长317m,最大水深10.6m。其中1个是香蕉专用泊位,另个是杂货泊位。长度小于137m的油船,可泊在杂货泊位上。装卸设备有抓斗吊、汽车吊、香蕉输送机及叉车等,还有直径150~392mm的输油管供装卸使用。

危地马拉概况国名危地马拉共和国TheRepublicof

附件2: 危地马拉 一、概况 国名:危地马拉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Guatemala)。 面积:10.8万平方公里。 人口:1400万人(2009年),为中美洲人口最多和土著居民比例最高的国家,其中印第安人占53%,印欧混血种人占45%,白人占2%。 语言: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另外还有玛雅等23种土语。 宗教:居民大部分信奉天主教,其余信奉耶稣教。 货币:格查尔,1美元=8.0145格查尔(2010年4月9日)。 首都:危地马拉城(Guatemala City)。 地理:位于中美洲北部,与墨西哥、伯利兹、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接壤。南濒太平洋,东临加勒比海的洪都拉斯湾,陆疆同墨西哥、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伯利兹接壤。全境三分之二为山地和高原。西部有库丘马塔内斯山脉,南部为马德雷山脉,西部和南部属火山带,有火山30多座,塔胡穆尔科火山海拔4211米,为中美洲最高峰。地震频繁。北部有佩滕低地。太平洋岸有狭长的沿海平原。主要城市多分布在南部的山间盆地。 气候:位处热带,北部及东部沿海平原地区属热带雨林气候,南部山地属亚热带气候,一年分干湿两季,5-10月为湿季,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东北部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南部为500-1000毫米。 二、经济 概况 经济以农业为主。全国58.1%以上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可耕地116.5万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15%左右。主要农产品有咖啡、棉花、香蕉以及甘蔗、玉米、稻米、豆类等。粮食不能自给,近年重视养牛业和沿海捕鱼。工业有采矿、水泥、制糖、纺织、面粉、酿酒、烟草等。输出以咖啡、香蕉、棉花、糖为大宗,输入日用工业品、机械、食品等。 矿产资源有铅、锌、铬、锑、金、银、水银、镍等。森林面积占全国面积的38%。传统工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纺织、食品加工、制药和造纸等。1987年以后,建筑业发展迅速,石油开采、化工和电子工业也有所发展。全国一半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济作物出口是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小豆蔻出口居世界首位。咖啡生产在中美洲占二位。 危地马拉王业在中美洲各国中较为发达。传统工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纺织、食品加工、制药和造纸等。 危地马拉的金融体系非常稳健。它拥有较多的国际外汇储备,而且在过去4年内一直处于增长水平,这在其他中美洲国家是少见的。此外,它的48.15亿美元(2008年11月)的外债水平在中美洲地区也是最低的。危地马拉的金融资源大部分掌握在商业银行

2019版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

2019版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

序言 本报告针对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出口金额,进口金额,进出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 第一节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全国与危地马拉贸易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贸易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2) 三、中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出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2) 四、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贸易出口金额占中南地区总出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3) 五、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3) 六、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七、全国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八、全国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九、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7-2018)出口金额变动对 比分析 (5) 第三节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全国与危地马拉贸易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贸易进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6) 三、中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进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6) 四、中南地区与危地马拉贸易进口金额占中南地区总进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7)

危地马拉对墨西哥水泥反倾销案

危地马拉对墨西哥水泥反倾销案

危地马拉对墨西哥水泥反倾销案 当事人 申诉方:墨西哥 被申诉方:危地马拉 第三方:加拿大、洪都拉斯、美国 上诉方:危地马拉 被上诉方:墨西哥 第三当事方:美国 裁决时间:(DSB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 1998年11月25日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争端解决程序中专家组的职权范围 有关的WTO协议规定: DSU第6条第2款:“设立专家组的请求应当以书面提出,请求应指出是否已经进行蹉商,应确认争议的具体措施并提供一份足以明确陈述问题的起诉的法律根据概要。在申诉方请求设立的专家组不具有标准职权范围的情况下,书面请求中应当包括特殊职权范围的拟议案文。”

案情: 1995年9月21日,危地马拉唯一的水泥生产商向危地马拉经济部提出反倾销调查请求,1996年1月11日,经济部发布反倾销调查公告,对向墨西哥Cruz Azul公司进口的灰色水泥进行反倾销调查;1月22日,经济部向墨西哥政府发出反倾销调查的通知;1月26日经济部发出调查问卷,要求在3月11日前答复;8月16日,危地马拉决定征收38.72%的临时反倾销税,临时税到12月28日到期。 1997年1月17日,危地马拉经济部决定对墨西哥进口的灰色水泥征收89.54%最终反倾销税。在危地马拉实施临时措施之后,墨西哥要求与危地马拉蹉商,在危地马拉实施最终措施之后,墨西哥请求成立专家组。 墨西哥指出,危地马拉的反倾销调查,特别是发起调查的程序,不符合GATT第6条和反倾销措施协议应当承担的义务,危地马拉的措施剥夺或损害了墨西哥的利益,要求危地马拉政府撤销其反倾销措施并归还已经征收的反倾销税。 危地马拉则要求专家组确认其最终措施不属于专家组的职权范围,专家组无权审查;确认墨西哥没有就临时措施违反反倾销措施协议以及临时措施的影响提供任何证据;要求专家组驳回墨西哥的所有诉请。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意见: 1.本案的争议是否属于专家组的职权范围?

诺特鲍姆案

65.诺特波姆案 列支敦士登诉危地马拉 国际法院,1955年 【案情】 诺特波姆是德国人。1905年他离开德国,开始在危地马拉定居,并把危地马拉作为其事业的中心。1939年10月,他去列支敦士登探望其兄弟时申请入籍。按照列支敦士登国籍法,外国人入籍,必须已在该国居住至少3年,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可以免除这个限制。诺特波姆交了一笔费用后获得该限制的豁免,从而取得列支敦士登国籍。而按照德国国籍法,他同时丧失德国国籍。当时,德国已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9年12月,危地马拉驻苏黎世总领事在诺特波姆的列支敦士登护照上签证,准予其重返危地马拉。他返回危地马拉后,即向危政府申请将其登记簿上的国籍由德国改为列支敦士登,并经过危政府批准。此后,他一直在危地马拉活动。1941年12月,危地马拉向德国宣战,德国被列入敌国。1943年11月,诺特波姆被危警方以敌国侨民为由逮捕,后被移交给美国。1944年12月,危地马拉当局撤销了把他登记为列支敦士登公民的行政决定,随后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地马拉的财产。 1946年,诺特波姆获得释放,他向危地马拉驻美领事申请回危,遭到拒绝,随后他赴列支敦士登定居。1946年2月,他又向危政府提出撤销1944年作出的关于取消对他的国籍登记为列国籍的行政决

定的请求,也遭到危拒绝。 1951年12月7日,列支敦士登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列政府认为,危地马拉当局将其国民诺特波姆逮捕、拘留、驱逐并且排除于危国境外,以及扣押和没收他的财产,这是违反国际法的;拒绝为这些非法行为赔偿,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危政府首先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初步反对主张,理由是它接受法院管辖权的声明已于1952年1月26日过期。同时,危指出,尽管列支敦士登已赋予诺特波姆以列国籍,但危没有对此加以承认的义务。国籍是个人与国家联系的基础,赋予国籍的前提是个人与国家之间有某种密切的联系。危地马拉并不认为在本案中列支敦士登与诺特波姆之间有任何密切的联系,而国籍是外交保护的基础,所以,列不能以国籍为由对诺特波姆提供外交保护,而国际诉讼是外交保护的方式。因此,法院应驳回列的起诉。 〖判决及其依据〗 1953年11月,国际法院对初步反对主张作出裁决,判定对本案有管辖权,驳回危地马拉的初步反对意见。因为列支敦士登起诉时,危地马拉接受管辖的声明尚属有效,既然法院已开始审理此案,就不能以接受管辖的声明过期这种非实质性事实为由,剥夺已经确定的国际法院管辖权。 1955年4月,国际法院就实质问题作出判决,驳回列支敦士登的请求,支持危地马拉的抗辩。它认为,列支敦士登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有权制定法律并根据其法律授予国籍。因此,诺特波姆的入籍,是列

危地马拉对墨西哥水泥反倾销的案

危地马拉对墨西哥水泥反倾销案 当事人 申诉方:墨西哥 被申诉方:危地马拉 第三方:加拿大、洪都拉斯、美国 上诉方:危地马拉 被上诉方:墨西哥 第三当事方:美国 裁决时间:(DSB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 1998年11月25日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争端解决程序中专家组的职权范围 有关的WTO协议规定: DSU第6条第2款:“设立专家组的请求应当以书面提出,请求应指出是否已经进行蹉商,应确认争议的具体措施并提供一份足以明确陈述问题的起诉的法律根据概要。在申诉方请求设立的专家组不具有标准职权范围的情况下,书面请求中应当包括特殊职权范围的拟议案文。”案情: 1995年9月21日,危地马拉唯一的水泥生产商向危地马拉经济部提出

反倾销调查请求,1996年1月11日,经济部发布反倾销调查公告,对向墨西哥Cruz Azul公司进口的灰色水泥进行反倾销调查;1月22日,经济部向墨西哥政府发出反倾销调查的通知;1月26 日经济部发出调查问卷,要求在3月11日前答复;8月16日,危地马拉决定征收38.72%的临时反倾销税,临时税到12月28日到期。 1997年1月17日,危地马拉经济部决定对墨西哥进口的灰色水泥征收89.54%最终反倾销税。在危地马拉实施临时措施之后,墨西哥要求与危地马拉蹉商,在危地马拉实施最终措施之后,墨西哥请求成立专家组。墨西哥指出,危地马拉的反倾销调查,特别是发起调查的程序,不符合GATT第6条和反倾销措施协议应当承担的义务,危地马拉的措施剥夺或损害了墨西哥的利益,要求危地马拉政府撤销其反倾销措施并归还已经征收的反倾销税。 危地马拉则要求专家组确认其最终措施不属于专家组的职权范围,专家组无权审查;确认墨西哥没有就临时措施违反反倾销措施协议以及临时措施的影响提供任何证据;要求专家组驳回墨西哥的所有诉请。 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意见: 1.本案的争议是否属于专家组的职权范围? 危地马拉提出,专家组只能审查申诉方在蹉商要求中和成立专家组的请求中已经明确提出的措施,并针对这些措施作出结论和建议。

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参考名单

附件3: 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参考名单1

1本附件确定的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主要考虑了如下因素:(一)被联合国、其他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采取制裁措施的国家或地区;(二)被FATF确认为NCCT的国家或地区,或被其他国际组织确认为缺乏足够洗钱法律和法规的国家或地区;(三)被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确定为贩毒、恐怖或涉及其他犯罪的国家;(四)洗钱高风险的离岸金融中心;(五)其他被各级机构当地监管机构或者各级机构根据业务经验确定为高风险的国家或地区。各级机构可基于本地区监管要求、本行的业务经验和实际情况增减相关名单。 2 FATF,即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制定和推行有关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标准和政策的政府间组织。其定期发布NCCT(不合作国家或地区)名单,目前无名单。2008年2月该组织发布了一项声明,指出一些国家或地区在洗钱和恐怖融资方面存在不足,本指引列举了上述国家或地区。 3参考美国《主要毒品通过国或毒品生产国年度报告》、英国FCO《主要毒品生产和走私国家》以及其他资料确定,为主要的毒品生产国或毒品通过国。“毒品通 过国”,是指该国可能并不生产毒品,但由于与毒品生产国接壤,成为毒品从生产国到毒品消费国的通道。 4 参考美国“恐怖主义国家报告2007”。 5参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离岸金融中心评估项目-进展报告(2006)”以及美国国务院“主要洗钱国家报告”确定,列举了洗钱风险较高的离岸金融中心(并非全

部离岸金融中心名单)。离岸金融中心在犯罪分子转移、藏匿和投资他们的不义之财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这些国家的保密制度,很多流失资产都是通过离岸金融中心漂洗的,并难以追讨。 6OFAC制裁对象为“巴尔干地区”(the Western Balkans),主要包括前南斯拉夫国家范围内的波黑、马其顿、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黑山、塞尔维亚等6个国家。 7 FATF2008年声明中指出的为北部塞浦路斯(the Northern Part of Cyprus)。 8北朝鲜于2008年被美国国务院从支恐国家名单中暂时挪出。本名单考虑到美朝关系现状,仍将其列在名单中。

危地马拉教育

危地马拉的教育 实行小学义务教育。学制为小学6年,中学6年。1990年成人文盲率45%。 危地马拉的高等教育以首都危地马拉市最为集中,危地马拉市境内共有14间大学,分别如下: 圣卡洛斯大学(Universidad de San Carlos/USAC):创立于1676年,为危地马拉全国唯一的国立大学,亦为全国历史最悠久、美洲第三古老的大学。于安地瓜等地设有分校。 马洛京大学(Universidad Francisco Marroquin):创立于1971年,由危地马拉工商界人士集资设立,是瓜国四大名校之一。位于第十区,为一学制相当完整之大学。另附设Museo Ixchel del Traje Indígena与Museo Popol Vuh两间博物馆。 狄瓦耶大学(Universidad del Valle):创立于1966年,位于第十五区,设有4系。 蓝狄瓦大学(Universidad Rafael Landivar):创立于1961年,位于第十六区,设有9系(Facultad)与数间研究所。 玛丽亚洛加尔培斯大学(Universidad Mariano Gálvez):创立于1966年,位于第二区,设有14系。 伽利略大学(Universidad Galileo):创立于2000年,位于第十区,与马洛京大学(Universidad Francisco Marroquin)僻邻,目前全校学生数约4万人。该校唯一设备新颖之大学,目前拥有9系(Facultad)、6所(Institutos)与7校(Escuela)。 Universidad Salesiana Mesoamericana Universidad Popular de Guatemala Universidad Panamericana:创立于1998年,位于第十六区,设有5系。 Universidad San Pablo de Guatemala:创立于2006年,位于第十四区。 Universidad Mesoamericana Universidad del Istmo:创立于1997年,位于第十三区,设有6系。 Universidad Rural:创立于1995年,位于第二区,设有4系。 Universidad Internaciones de Guatemala

便宜两百倍!办理危地马拉旅游签证小诀窍

便宜两百倍!办理危地马拉旅游签证小诀窍 众所周知,在国内办理各国签证手手续复杂,耗时长,花费还多。虽然各国也正在简化对华签证,但是就目前来说还依然不够。 危地马拉(西班牙语:República de Guatemala)是中美洲的一个国家,位于北美洲大陆的南部,国土面积108890平方千米。危地马拉西濒太平洋,东临加勒比海,向北与墨西哥相接,向东北邻伯利兹,向东南邻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危地马拉首都危地马拉城古迹名胜甚多,如著名的西班牙时代圣海梅大教堂,古代玛雅人建筑物卡明纳尔胡尤遗址等。玛雅遗址为著名的旅游胜地,被人们称为“玛雅文化的摇篮”。阿蒂特兰湖位于首都危地马拉城的西南部,该湖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最美丽的火山湖”。 现在有意前往危地马拉旅游的中国人也是不在少数,但是为什么真正去过的人寥寥无几呢?? 签证费太贵了有木有!5000美金有木有!只是一个旅游签证不用这么贵吧! 但是关注圣捷出国的小伙伴有福了! 25美金就能办理赴危地马拉旅游签证! 带你来看看真相! 首先,我们要先办一个美国旅游的签证,到达美国后,就要找到危地马拉驻美国领事馆。这里我们以洛杉矶为例教您办理危地马拉旅游签证。 这里是危地马拉驻洛杉矶领事馆外面的情况 紧跟小编的步伐我们来到了领事馆大厅里面,等待的人并不是很多

进入大厅之后,在入门的左手边有一个排队的地方,准备签证的朋友们依次排在那里,根据签证类别领取表格和排队的序号,自行填好表格就到大厅座位上等待叫号。 被叫到号的朋友,请到大厅进门右前方的签证柜台递交申请表。

通常,申请材料递交完毕后,退到一旁等候20分钟左右我们的签证就弄好了,是不是很简单! 看看小编的危地马拉签证,是不是很高大上! 另附: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1、护照 2、2张护照规格照片 3、往返机票复印件 4、申请人在中国住址 5、在危地马拉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最后特别注意的是,拥有美国签证的中国游客办理一次性的旅游签证只需要花费25美金,如果您想多次入境旅游的话,办理签证呢过就是50美金了。 危地马拉多次出入境旅游签证,该签证允许申请人在三个月内 多次出入危地马拉,每次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

诺特波姆案(国际法上的个人)

诺特波姆案 列支敦士登诉危地马拉 1955年 案情 诺特波姆于1881年9月16日生于汉堡,以出生取得德国国籍。1905年去危地马拉经商,在危地马拉定居,从事商业、银行和农场等事业,把危地马拉作为其商业活动的总部。他与德国一直有事业上的联系并常因事去德国。他有兄弟多人,有的在德国,有的在危地马拉,也有一个在列支敦士登。1931年以来,他曾数次去列支敦士登探望他的兄弟。 1939年10月9日,诺特波姆去列支敦士登瓦杜兹探望他的兄弟时,申请加入列支敦士登国籍。按照列支敦士登国籍法的规定,外国人须住满三年才可以申请入籍,诺特波姆交了25000瑞士法郎给毛论公社,12500法郎给列支敦士登公国,获得居住期限的减免。1939年10月20日,列支敦士登公国政府给他签发了正式国籍证,诺特波姆便正式成为列支敦士登的国民了。根据德国国籍法,本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其德国国籍即同时丧失。 1939年12月1日,诺特波姆持列支敦士登护照,在苏黎世的危地马拉总领事馆办理签证,1940年初返回危地马拉继续经营他的事业。 1941年危地马拉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并对德国宣战。 1943年,危地马拉把诺特波姆作为敌侨逮捕和驱逐去美国。到美国后,美国又把他作为敌侨拘留。危地马拉查封了他的财产并加以冻结。 二战结束后,1946年,诺特波姆在美国获释后,曾请求返回危地马拉,但被拒绝。诺特波姆回到列支敦士登定居。 危地马拉于1949年5月25日颁布一项法令,宣布没收所有具有曾与危地马拉作战的敌对国家的国籍的个人或公司、或在1938年10月7日以前具有这些国家的的国籍而后来又取得另一国国籍的个人或公司在危地马拉的财产。根据这项法律,诺特波姆的财产就被没收了。诺特波姆请求列支敦士登为他行使外交保护。 列支敦士登于1951年12月17日向国际法院递交请求书,状告危地马拉违反国际法侵害其国民诺特波姆的人身及财产,要求危地马拉给予赔偿。 法院在1953年4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列支敦士登的请求不能接受。 判决 危地马拉在辩诉状中强调国际法上的一个公认原则,“国家能为个人行驶外交保护的唯一纽带,就是国籍。”法院认为,本案的注意问题是:列支敦士登授予诺特波姆的国籍,其效力是否足以用来对抗危地马拉?列支敦士登是否有足够的权利为诺特波姆行使外交保护以至向国际法院为诺特波姆求偿? 关于国籍是否要取得他国承认的问题。列支敦士登的辩护人向法院提出:“国籍的取得是否必须为他国承认?” 法院认为: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去看:一是国籍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要活得其他国家的承认,那只是就本请求是否可以接受而言;二是国籍不是要取得所有国家的承认,只是就危地马拉而言。 列支敦士登,正如任何国家一样,有权制定立法,规定取得国籍的原则,并规定由某个机关执行这个立法。国籍决定取得国籍者享有该国的权利和承担该国的义务。国籍是国家国内管辖的事情。但国家为其国民向国际法院提出外交保护,就是把自己提到国际法的层面上了,国家是否有权行使外交保护权,这是由国际法决定的。列支敦士登允许诺特波姆入籍,是列支敦士登行使国内管辖权的行为。这行为是否取得国际效力,并不一定或自动地取得国

贝里斯(伯利兹)移民 - 中美洲

貝里斯Bayless 贝里斯是中美洲的一个国家,是中美洲唯一以英文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贝里斯西北部与墨西哥接壤,西部和南部与危地马拉接壤。贝里斯东临洪都拉斯湾,与洪都拉斯共和国隔湾相望,两国最近距离只有75千米。贝里斯旧称英属洪都拉斯,1981年脱离英国独立,而贝里斯的名字来自该国的河流贝里斯河及最大的城市贝里斯市,该市是贝里斯的原首都。目前新首都为贝尔墨邦。贝里斯经济在传统上以林业为主,特别是糖、柑桔类水果、可可、稻米、烟草等。渔业也颇为重要。 贝里斯移民的好处 1. 自由进出免签证国家,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等100多个国家 2. 双重国藉可以多一层的政治保障 3. 用外国华侨身份进出大陆 4. 台商或大陆人在大陆投资的新身份 5. 存款、节税、国外投资 6. 免试就读大陆大学研究所 7. 就读在台湾或大陆的美国学校 8. 解决小留学生在海外的困境 9. 其它特殊需要 申请贝里斯移民的优势: 不需商业背景;不需证明资金的来源;不需在当地居住;没有年龄的限制 免签国家 香港、圣基茨尼維斯、新加坡、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哥斯大黎加、馬來西亞、巴勒斯坦...等100多個国家 申请流程 1. 準備資料 2. 遞交資料到移民局 3. 審批後給予合法居留權 4. 取得護照 申请材料 1. 护照相片页彩色电子扫描件; 2. 二寸照片电子扫描件(彩色白底,夏季服装不同各一组) 3. 出生证明公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4. 无犯罪纪录证明公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5. 户口簿电子扫描件(房主资料及申请人资料页) 6. 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申请时间:45-60天,可以取得护照 (政策会随当国移民局政策改动)2012年12月07日编辑了解如何办理请咨询蒋先生183/2099/0122

危地马拉税收

移民资讯官方微信:cdapex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74479727.html, 危地马拉税收准则 危地马拉税收准则是对所有危地马拉公民,绿卡持有者在全球范围内所得到的收入进行征税。但不重复征税。危地马拉公民和绿卡持有者,无论在不在危地马拉居住,或出入境危地马拉多少次,都需要向危地马拉申报个人所得税。 申报人申报的五种身份 危地马拉税务申报人可以以五种身份申报。单身(Single ),户主(Head of Household ),符合条件的丧偶人士(Qualifying Widow or Widower ),已婚并联合申报(Married Filing Jointly ),或已婚但分开单独(Married Filing Sepertly )申报这5种形式申报。 报税人如果符合一种以上身份,可以自由选择导致最低赋税的报税身份来申报所得税。绿卡持有人对当年收入一定要申报,因为每年申报是保持身份的必要条件。 申报并不代表一定要缴付高额税务。危地马拉税收是相对人性化,很多开支可以从收入中减免,移民很多收入也可以豁免税收。更有一些开支可以直接抵扣需要缴纳的收入税,达到避税的目的。 对于成功申请到危地马拉移民身份的人来说提前认识、了解危地马拉的税务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知道危地马拉的税务体系才能避免利益上的损失。 税表种类 危地马拉税务税表种类有两种:标准扣除额(Standard Deductions )和列举扣除额(Itemized Deductions )。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最适合纳税人的表格申报,也可每年更换。危地马拉移民标准扣除额适用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或无收入,无财产的纳税人。例如学生等。每年根据不同报税身份,会有一个标准的扣除额可以从总收入中抵扣掉。而大多数纳税人,都会选择列举扣除额,因为可以从总收入中扣除的项目和金额较多。

诺特波姆案

诺特波姆案 列支敦士登诉危地马拉 1955年案情 诺特波姆于1881年9月16日生于汉堡,以出生取得德国国籍。1905年去危地马拉经商,在危地马拉定居,从事商业、银行和农场等事业,把危地马拉作为其商业活动的总部。他与德国一直有事业上的联系并常因事去德国。他有兄弟多人,有的在德国,有的在危地马拉,也有一个在列支敦士登。1931年以来,他曾数次去列支敦士登探望他的兄弟。 1939年10月9日,诺特波姆去列支敦士登瓦杜兹探望他的兄弟时,申请加入列支敦士登国籍。按照列支敦士登国籍法的规定,外国人须住满三年才可以申请入籍,诺特波姆交了25000瑞士法郎给毛论公社,12500法郎给列支敦士登公国,获得居住期限的减免。1939年10月20日,列支敦士登公国政府给他签发了正式国籍证,诺特波姆便正式成为列支敦士登的国民了。根据德国国籍法,本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其德国国籍即同时丧失。 1939年12月1日,诺特波姆持列支敦士登护照,在苏黎世的危地马拉总领事馆办理签证,1940年初返回危地马拉继续经营他的事业。 1941年危地马拉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并对德国宣战。 1943年,危地马拉把诺特波姆作为敌侨逮捕和驱逐去美国。到美国后,美国又把他作为敌侨拘留。危地马拉查封了他的财产并加以冻结。 二战结束后,1946年,诺特波姆在美国获释后,曾请求返回危地马拉,但被拒绝。诺特波姆回到列支敦士登定居。 危地马拉于1949年5月25日颁布一项法令,宣布没收所有具有曾与危地马拉作战的敌对国家的国籍的个人或公司、或在1938年10月7日以前具有这些国家的的国籍而后来又取得另一国国籍的个人或公司在危地马拉的财产。根据这项法律,诺特波姆的财产就被没收了。诺特波姆请求列支敦士登为他行使外交保护。 列支敦士登于1951年12月17日向国际法院递交请求书,状告危地马拉违反国际法侵害其国民诺特波姆的人身及财产,要求危地马拉给予赔偿。 法院在1953年4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列支敦士登的请求不能接受。 判决 危地马拉在辩诉状中强调国际法上的一个公认原则,“国家能为个人行驶外交保护的唯一纽带,就是国籍。”法院认为,本案的注意问题是:列支敦士登授予诺特波姆的国籍,其效力是否足以用来对抗危地马拉?列支敦士登是否有足够的权利为诺特波姆行使外交保护以至向国际法院为诺特波姆求偿? 关于国籍是否要取得他国承认的问题。列支敦士登的辩护人向法院提出:“国籍的取得是否必须为他国承认?” 法院认为: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去看:一是国籍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要活得其他国家的承认,那只是就本请求是否可以接受而言;二是国籍不是要取得所有国家的承认,只是就危地马拉而言。 列支敦士登,正如任何国家一样,有权制定立法,规定取得国籍的原则,并规定由某个机关执行这个立法。国籍决定取得国籍者享有该国的权利和承担该国的义务。国籍是国家国内管辖的事情。但国家为其国民向国际法院提出外交保护,就是把自己提到国际法的层面上了,国家是否有权行使外交保护权,这是由国际法决定的。列支敦士登允许诺特波姆入籍,是列支敦士登行使国内管辖权的行为。这行为是否取得国际效力,并不一定或自动地取得国际效力。国家的国内管辖行为不一定和不自动地对他国有约束力(这点是正确的,但和后面一句话没有逻辑上的关系)。危地马拉没有义务承认列支敦士登授予诺特波姆的国籍(这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从现在的国际实践来看,国际法院的这个观点值得商榷)

危地马拉的风俗礼仪

危地马拉的风俗礼仪 危地马拉共和国(TheRepublicofGuatemala),简称危地马拉。位于中美洲的西部。 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山地占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二。 危地马拉素有“森林之国”之称。据说在印第安语里,“危地马拉”这个词的意思是“森林茂密的土地”。当地盛产贵重的红木,危地马拉地处热带,但受地形的影响,如在 海拔1500米的危地马拉城,气候很象我国四季如春的云南昆明市,年平均温度在20.5度,被人们称为”常春王国”。 人口849万,天主教徒占全国人口的90%。西班牙语为国语,通行印第安语,部分人 士可通用英语部分人士可通英语。首都危地马拉市(GuatemalaCity)。货币格查尔。 危地马拉是古代玛雅文化的发祥地。1821年独立。1923年加入中美洲联邦。1839年 成立共和国。 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等五国,在经济上相互合作,成立了中 美洲经济合作机构。该机构的事务局设在危地马拉,事务局负责制订经济发展计划,并组 织其实施。这五国进行国际经济合作,危地马拉负责食品及其关联产业以及轮胎、杂货、 加工等。 危地马拉男女服装上的绣花,除了装饰外,还有象征意义,如头戴羽毛的蛇和太阳象 征玛雅人。也可以根据服装上的细微变化,区分出人的社会地位、婚姻状况,以及这服装 是日常穿的,还是节日装。 当地人的时间观念比较淡薄。 注意,最好不要在当地人家里或当着他家人谈论业务,习惯于见面时握手,好朋友见 面拥抱并拍对方的肩膀。妇女相见,如果是朋友的话,彼此轻轻搂一搂,并亲对方的面颊。客人应邀作客时,可以给主人一束花或糖果作为礼品。 在危地马拉,13和14都被认为不吉利。 在中美洲地区,特别是危地马拉北部的深山密林,栖息着一种啄木鸟的同宗---“格 查尔”。格查尔是印第安语,意思是“金绿色的羽毛“。它是有名的“森林医生”,也是 世界上极美的鸟儿。雌鸟大小如鸽子,全身羽毛艳丽,红腹绿背,头和胸部呈浅色。一会 儿黄,一会儿绿,一会儿又变成红、橙、五光十色,绚丽多彩。 格查尔鸟在危地马拉人民心中目享有崇高的地位。它性情高洁,酷爱自由,所以有 “自由之鸟”的美称。格查尔鸟喜欢成双成对地生活,形影不离,所以它又是爱情的象征。青年男女间说意思就是亲爱的。美丽的格查尔鸟是危地马拉人民的骄傲,危地马拉人民把 它视为自由、爱国、友谊的象征,经政府正式宣布,定它为国鸟。把它作为国旗、国徽和 钱币上的标志,还用法律规定禁止捕捉格查尔鸟。

诺特波姆国籍案

1.诺特波姆国籍案 诺特波姆是德国人。1905年他离开德国,开始在危地马拉定居,并把危地马拉作为其事业的中心。1939年10月,他去列支敦士登探望其兄弟时申请入籍。按照列支敦士登国籍法,外国人入籍,必须已在该国居住至少3年,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可以免除这个限制。诺特波姆交了一笔费用后获得该限制的豁免,从而取得列支敦士登国籍。而按照德国国籍法,他同时丧失德国国籍。当时,德国已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9年12月,危地马拉驻苏黎世总领事在诺特波姆的列支敦士登护照上签证,准予其重返危地马拉。他返回危地马拉后,即向危政府申请将其登记簿上的国籍由德国改为列支敦士登,并经过危政府批准。此后,他一直在危地马拉活动。1941年12月,危地马拉向德国宣战,德国被列入敌国。1943年11月,诺特波姆被危警方以敌国侨民为由逮捕,后被移交给美国。1944年12月,危地马拉当局撤销了把他登记为列支敦士登公民的行政决定,随后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地马拉的财产。 ?1946年,诺特波姆获得释放,他向危地马拉驻美领事申请回危,遭到拒绝,随后他赴列支敦士登定居。1946年2月,他又向危政府提出撤销1944年作出的关于取消对他的国籍登记为列国籍的行政决定的请求,也遭到危拒绝。 1951年12月7日,列支敦士登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主张及理由〗 列政府认为,危地马拉当局将其国民诺特波姆逮捕、拘留、驱逐并且排除于危国境外,以及扣押和没收他的财产,这是违反国际法的;拒绝为这些非法行为赔偿,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危政府首先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初步反对主张,理由是它接受法院管辖权的声明已于1952年1月26日过期。同时,危指出,尽管列支敦士登已赋予诺特波姆以列国籍,但危没有对此加以承认的义务。国籍是个人与国家联系的基础,赋予国籍的前提是个人与国家之间有某种密切的联系。危地马拉并不认为在本案中列支敦士登与诺特波姆之间有任何密切的联系,而国籍是外交保护的基础,所以,列不能以国籍为由对诺特波姆提供外交保护,而国际诉讼是外交保护的方式。因此,法院应驳回列的起诉。 ?法院判称:国籍是一个法律上的纽带,其基础是关于联结的社会事实,关于生存、利益和情感的实际连带关系,以及权利和义务的相互性;取得国籍的人与授予其国籍的国家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在事实上应比与其他国家的人民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这样的国籍才是有效国籍。外交保护权的基础是有效国籍。 法院审查了诺特波姆在列支敦士登入籍前后的行动,认为他同列支敦士登并无实际的关系,同危地马拉却有很久和很密切的关系,而且他同危地马拉的关系不因他加入列国籍而有所减弱。诺特波姆在列既无住所,又无长期居所,也无在列定居的意思,更无经济利益,或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活动。在其入籍后,生活上也无变化。他申请加入列国籍不是由于他在事实上属于列的人口,而是希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时取得一个中立国的保护。列支敦士登准许他入籍也不是以他同列有实际关系为依据的。因此,诺特波姆的列支敦士登国籍不是实际国籍,不符合国际法上实际国籍的标准。危地马拉没有义务承认列支敦士登赋予他的国籍,列不能根据这个国籍来向危地马拉行使对诺特波姆的外交保护权。 ?国际法院根据国家实践、仲裁和司法判例以及法学家们的意见,给国籍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即:“国籍是一种法律上的纽带,其基础是一种依附的社会事实,一种真正的生存、利益和情感的联系,并伴随有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它构成这种事实的法律表述,即,或直接被法律所授予,或作为政府当局行为之结果而被授予国籍的个人,实际上与整个具有该国国籍的居民之间,较之与任何其他国家之居民之间,有更密切的联系。如果它构成了一种个人与其成为它的国民的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术语的话,那么,被一国授予国籍,仅仅赋予该国行使针对于另一国的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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