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房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房地产公司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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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设计管理部 相关部门 设计管理部负责人 常务副总裁/总裁

甲方及设计院变更

申请

设计变更申请

设计变更信息汇总

确认变更部位情况

如认为不可行,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回复书面意见 :错漏、补充、图纸会审意见、紧急事项等可先执行再补签审

提出初步方案并组 织可行性论证

单次单项金额

< 10万元

修改并形成变更方

证论更变

重大设计变更

整理变更方案交设

计供方 2万<单次单项金额

施实更变 变更实施

营销管理部、开发 部:变更备案

下发设计变更通知

责任设计师组织变 更实施复核

跟踪落实设计单位 发出变更图纸并审 核

1.目的

1.1.对设计的变更的原因、方案进行论证和统计,使设计变更按规范程序进行,并提高设计管理能力,规避设计变更控制

不严导致的各类风险(成本失控、客户承诺、工期拖延、报批报建等)。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项目施工图完成后设计方面的变更控制,包括景观、装修装饰工程。

3.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对原设计的错漏及欠合理、欠经济的地方进行修改,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3.2.重大设计变更:单次单项金额》10万元或进度延迟〉15天,或涉及功能、外立面、交楼标准

等的变更。

3.3.设计变更的来源主要包括:

1)公司高层基于经营意图和要求发生变化发出指令;

2)设计系统,即工程管理部(设计)、设计单位等,包括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或改进设计效果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工程系统,即项目工程部、工程管理部或施工单位提出,统一由施工单位上报情况至工程管理部(设计),包括未来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

料不符而提出、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4)营销系统,即营销管理部,以反馈客户提出意见为主;

5)成本管理系统,即工程管理部(成本)提出。

5.支持文件

1)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6.相关记录

1)设计变更审批单

2)工作联系单

3)重大设计变更范围(参考)

附件1设计变更审批权限

符号释义:①②③审核顺序审批参与编制/评审▲抄送

附件2设计变更审核及论证的其他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 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 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 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 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规范设计变更的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及正确执行,保证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满足要求,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在施工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 指工程招标完成后再由设计院出具的,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 《设计变更》主要用于下述修改工作: 1)因原设计不完善由公司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补充设计; 2)不包含在原设计范围之内而经研究,论证必须增加的补充设计; 3)施工图错误导致难以施工需进行的修改; 4)销售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需进行的修改; 5)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技术工艺意见或优化意见需进行的修改; 6)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提出的修改; 7)发现现场施工错误需进行的修改; 8)样板施工效果不佳需修改或更换样板。 3.2 重大设计变更 1)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影响设计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交房标准的所有变更; 2)涉及主材或主要设备系统的变更; 3)涉及结构体系及水电系统的变更; 4)涉及渗漏问题的做法和节点的重大变更; 5)会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的;

6)由于公司对项目定位重大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7)经估算,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 3.3 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4 职责 4.1公司工程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4.2公司规划设计部 1)协助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3 成本合约部、营销策划部 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4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 1)负责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的审核; 3)负责设计变更审批流程的发起; 4)负责设计变更的形成及签发; 4.5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1)负责各自部门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设计变更的审核会签;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注:项目公司的变更需求,统一提交区域公司工程部审核后再提交设计部。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资料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及要求-参考模板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 相关责任部门完成设计变更内容并完成专业会签: 建筑专业:由设计部负责; 结构专业:一般变更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设计部配合; 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和设计部配合; 水电气暖通专业:由项目经理部和设计院负责。 成本管理部对变更估价。 注:1、重大设计变更的概念: 1)单体建筑总平位置的调整及因此引起的补勘; 2)建筑造型调整,外立面材质和色彩的定板及调整; 3)建筑高度的调整、楼层标高的调整; 4)建筑结构体系、布局的调整; 5)影响工程进度超过3天的设计变更; 6)室内装饰材料(磁片、地砖、吊顶面板等)的定板及调整。 2、设计变更实施后,需重复进行变更的,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变更;造成超过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3、设计变更单由部门长签字生效。 4、在设计变更工作流程中各部门应充分沟通、全力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5、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发现需变更设计者,有责任知会相关专业责任部门并确认已进入设计变更流程。 6、应急情况处理:必须立即执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可由设计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署并实施,但在处理过 程中必须知会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并在变更实施之日起3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7、效率途径:相关责任部门在已明确设计变更做法的情况下,可在完成设计变更单及专业会签的同时知会工程管理部进行分

类管理。

设计变更的要求 掌握设计变更的要求 1.设计变更的主要原因 (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2.设计变更的内容、手续及要求 (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3)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4)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6)由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7)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均需用“变更设计申请”向设计单位办理修改手续。 (8)重要工程部位及较大问题的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方为有效。 (9)如果设计工程作较大变更而影响了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时,需报请原批准初步设计的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修改。 (10)“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联系单”等技术文件,都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一并会成明细表归入工程档案,将作为施工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考试难度 ---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ECN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HHC

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版/次;A/1 一、目的 1.1 使工程变更(以下简称为“变更”)能有效、迅速的执行,满足客户的需求 及实际生产需求。 1.2 定义变更的标准作业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1.所有与已定型产品相关的任何图纸、工艺、BOM、软件、技术文件的变更均 需走变更流程。 2.本流程适用于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各种变更通知及变更申请活动。 三、权责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产品变更信息接收(变更通知,邮件通知等),将变更信 息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并打印书面资料发给技术部门。 收集客户针对变更的结果及满意度等。 技术部(涵盖所有负责产品开发的部门及各事业部) 3.2.1对客户变更资料进行确认、反馈,按变更流程完成变更资料。 3.2.2对本公司作业改良,工艺优化和书面资料错误进行确认并按变更流 程完成变更资料。 3.2.3重要产品变更时,进行技术转移。 3.2.4负责对客户要求类变更的变更旧物料处理方式作最终判定,以指导 各部门对旧物料进行相应处理(如返修或报废等)。 3.2.5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编制。 生产部

3.3.1及时向计划物流部提供各制程的在制完成品和在制未完成品数量。 3.3.2对变更之物料严格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中之处理方式对旧版物料进 行返修或报废。 3.3.3对工艺优化、制程改善、资料错误及时反馈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确 认评估、变更。 品质部 3.4.1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内容的实施及确定追溯方法。 3.4.2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产品的变更状况,做好相应 变更记录,必要时向客户提供相应数据。 3.4.3负责对《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的物料变更及时跟进供应商,并根 据《工程变更通知单》内容制订或执行新的检验标准。 3.4.4负责对涉及到的检测工序重新审核检测方式。 计划部 3.5.1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时统计在制已完成品(未入库),在制未完 成品库存数量给业务部门或研发部门。 3.5.2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的物料处理方式开立相应的返修工单/指示 单给各制程单位进行物料的返修。 3.5.3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及时处理需返修、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 3.5.4对涉及变更的物料作好变更标识,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总经办 3.6.1负责变更相关的ERP数据录入及维护,协助共用料的查询。 3.6.2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最后核准。 采购部 3.7.1收到邮件通知的变更信息时,及时(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以 暂停生产涉及到变更的物料,并尽最大可能取消未交PO,减少多生 产旧物料带来的成本损失。 3.7.2及时准确的传递变更后新图纸或加工要求至供应商。准确传达旧物料 的变更执行方式及相应的指示文件给供应商进行返修或报废等动作, 确保厂商交进的物料符合变更物料的处理指示要求。

医疗器械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对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和生产维护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有效的控制,使本公司的产品能更进一步满足顾客的要求和满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变更。 3 职责 3.1 设计变更意见可以由设计开发部根据标准或规定要求的变更而提出,也可以由生产部根据产品原材料的变更而提出,也可以由销售部根据顾客要求或市场要求提出; 3.2 设计变更意见都必须由设计开发部汇编成书面意见后呈生产负责人审核,然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报总经理认可; 3.3 生产负责人对本程序的有效运行负责; 3.4 管理者代表对本程序的有效运行实施检查、监督。 4 内容 4.1 设计的变更发生在设计开发、生产和维护的整个寿命周期中,设计人员应正确识别和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的原材料使用、生产过程、使用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带来的影响。 4.2设计开发过程中的变更 4.2.1 在设计开发过程中,任何与项目原有规定或要求不一致或存在缺陷,不合理或可以做得更好等原因,以及其它原因需要变更的,相关人员均可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使用生产的可行性 ◆产品的可靠性 ◆生产成本 ◆标准要求 ◆性能、结构等方面 ◆客户有要求时 ◆设计阶段所产生的错误 ◆设计后期发现在制造、安装、维修等环节的问题 ◆监管部门技术审评提出的设计更改 ◆法规要求的更改(安全性要求、标准升级、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等) ◆风险分析所要求的更改;

◆上市后发生不良事件因设计缺陷引起的更改等 4.2.2 相关人员应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提交设计开发部。 4.2.3 设计开发部负责人根据《项目变更申请表》,初步判断项目变更是否需要,是否可行,是否需要组织人员评审,并提出意见,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2.4 变更申请可行,但不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将《项目变更申请表》分发给相关部门及人员。由设计开发部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变更工作。 4.2.5 当变更涉及到主要设计开发参数和性能指标的改变,或其它有重大影响的,应由设计开发部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编写《设计变更评审记录》。 4.2.6 《设计变更评审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应当包括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有关规定; ◆设计更改的内容和结果涉及到改变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所载明的内容时,企业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备案),以满足法规的要求。 ◆是否需要对变更进行适当的验证和确认,确保符合人身安全及法规要求。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4.2.7 所有变更相关的资料、记录,均应与项目设计开发资料和记录一起长期保存。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1总则 施工的依据是设计图纸及资料,任何修改设计图纸、资料及要求的,都必须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为规范设计变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设计变更提出的原因 2.1设计图纸有差错。 2.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2.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2.4 上级机构对设计修改的正式批件。 2.5施工差错。 3设计变更分类 根据川电总 [2001]66 号文的规定,将设计变更分类为一般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两类。 3.1重大设计变更:发电工程、重大设备变更 50 万元以上( 包50 万元 ) 。 3.2一般设计变更 : 上述金额以下为一般设计变更。 3.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业主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分发并存档备查。 4管理程序

4.1一般设计变更 4.1.1属设计承包商自身的设计修改,由设计人或设计工代出“设计修改通知单”,并按《设计工地代表工作制度》审核、签字后交项目监理部和业主单位核签、确认后执行。 4.2.2属施工承包商、设备供货商提出的变更要求,提出方以“工作联系单”递交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协商后做出决定,轉交设计承包商,由设计承包商斟酌考虑,如同意,则提出《设計變更通知单》,交项目监理部和业主核签,确认后执行。 4.2.3属项目监理部、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项目监理部( 通过业主 ) 、业主单位均以”工程联系单”递交设计承包商,由其斟酌考虑,如不违背设计原则,由设计承包商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项目监理部、业主核签、确认后执行。 4.2重大修改设计 4.2.1 属设计承包商提出的重大设计修改由设计承包商出“设计修改通知单”,并经设计院内部审核、签字后,交项目监理部、业主单位核签,由业主单位上报原设计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4.2.2属施工承包商、设备供货商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要求,提出方以“工程联系单”交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做出决定,转交设计承包商由其斟酌考虑,如同意则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并经设计承包商内部审核、签字后,交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修改日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页次1/8 修改履历(最近一次修改或增加的内容,用粗斜体字表示)修改日期修改内容修改后版本修改人

修改日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页次2/8 1.0 目的: 管制有关制造程序及产品规格之变更,以确认变更的适当性及其造成的影响,确保生产正常运作并使客户及时了解变更事项,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2.0 范围: 2.1工程变更:物料/材料变更、加工顺序变更、检验方法变更、供货商变更、生产场地变更、标准变更、 错误变更,针对有变更的,应在相应的作业及检验指导书上及时做出修订。 2.2设计变更:零件规格变更、设计结构变更、产品功性能变更、模具变更。 2.3“4M”变更:如客户有4M变更需求,则市场部列入统计。在有变更需求时,按客户需求进行执行。 如客户没提出4M变更需求的,市场部按XHY的《5M1E变更客户授权委托书》执行。 2.4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4M变更,通用此管理流程。统一使用《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ECR)》进行 申请,《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ECN)》进行变更通知。 2.5 所有涉及到材料变更的都需要提供有害物质测试记录。 3.0 定义: 3.1ECR:工程变更申请单(包含DCR设计变更申请单) 3.2 ECN:工程变更通知单(包含DCN设计变更通知单) 3.3 工程变更:指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变更。 3.4 设计变更:指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的变更。 3.5 “4M”变更:指在生产过程中给品质带来一定影响的异常变更。含作业者、工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 的变更。即我们常说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变更。 3.6 工变:工程变更、设计变更、4M变更,统称“工变” 变更项变更内容变更管理类别 送样申请记录 提供环 保资料 人(Man) 作业人员因离职、调动、代岗、复岗等变更√ 检验人员因离职、调动、代岗、复岗等变更√ 新员工上岗变更√ 班次的变更√ 机(Machine) 所有设备、模具、工装、夹具、检具等型号的 变更、代用 √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年**月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 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 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 附的出具的变更单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法规的部分进行变 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法规;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 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事项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单应遵循一单一算原则,且对应于相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量、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6日前,造价部就截止至本月25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6.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

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严禁越权签字。 10.签证避让原则:项目工程部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四、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的管理审批流程 一>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合理化建议,在保证产品品质的条件下为节约工程造价发生的变更; 6.施工中产生错误;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等; 9.为满足客户要求的变更;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 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事项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单应遵循一单一算原则,且对应于相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量、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6日前,造价部就截止至本月25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6.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严禁越权签字。 10.签证避让原则:项目工程部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四、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的管理审批流程 一>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设计方案变更流程(完)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

设计变更流程说明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流程。 一、设计变更提出 1.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修专业的修改要求,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 2.建设单位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专业的修改或增补要求,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 3.经新校区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召集论证会议通过。 二、设计变更的审批 1.设计变更的成本测算和审批。总工办核算员负责对设计变更所带来的成本变化进行分析,为最终的审批提供参考。 2.设计变更的技术核定。总工办相关经办人根据变更要求签认《设计变更申请表》,并对其经济技术性负责。 3.设计变更申请需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审批,报综合办备案。 三、设计变更的实施 1.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申请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填写详尽的变更内容,所附图纸等资料齐全。 2.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综合办进行备案和分发。 3.工程部将《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工程部经办人员及工程部部长签字确认后,加盖项目部印章,联同相关附件发放给相关施工单位。涉及到需

要重新报建的,需将审批后的设计变更图纸送报批报建负责人履行报建程序后施工。 4.工程部负责跟踪变更实施情况。于每月25日之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本月设计变更的完成情况,填写《设计变更完成情况表》。 5.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完成情况表》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并同时告知书面核算部。 6.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学院造成损失。 7.对于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会同监理人员和核算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确认,项目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应在变更内容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并附照片作为现场资料的附件。 8. 设计变更的价款支付(设计变更按照工程款支付流程支付节点申报、同步进行,下一个付款周期进行支付)。设计变更工程款最多可以推迟一个支付节点。 9. 一个设计变更单编制一份结算单。 附表1:《设计变更申请表》 附表2:《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3:《设计变更完成情况表》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保证建设工程项目 总投资控制在已批准的概算以内。结合本办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建办)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由于工程设 计变更、材料设备换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其它实质性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性质、工程内容、工程量等的变化。 三、基建办变更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总工室负责工程变更必要性及可行性的审核工作,预结算科负责对工 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算的初步审查,工程科及变更现场复核小组负责变更必要性及工程量的审核,财政局负责设计变更后费用的最终审定。 四、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变更原则 (一)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可预见的自 或不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对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 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二)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单位,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种。即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1.建设单位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业主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业主变更: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完整版)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 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 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最新整理】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2.2.18、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变更依据必须是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或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文件或有效书面文件。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处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建完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装修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2.2.19、工程变更分类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特征、运行标准、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改动、装修形式的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项工程细部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4)常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 2.2.20、工程变更的提出

(1)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3)设计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4)施工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5)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际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2.2.21、工程变更的申报 监理机构按以下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4)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5)为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所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 为留有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批准、以及工程承包商能进行必须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工程变更必须在建设单位统一规定的申报期限前提出。 只有出现危及生命或工程安全的紧急事态等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的限制。监理机构仍要求承包商或变更发布单位仍应及时补办有关申报和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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